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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青年文摘精编版-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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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来。所有这些,我都能忍受,因为有心爱的恋人在小屋里等着我的归来。
第一天我挣了20块钱,这是一种怎样的欣慰啊!我花了10元钱买了一枚普通的不锈钢戒指,郑重地把它戴在冰儿纤细的手指上。我说,冰儿,我们会一天天好起来的,总有一天我会用一枚钻戒来娶你。冰儿柔情似水地望着我,说我也找个事做吧。我坚决拒绝了,因为我不能让冰儿受一点点苦,我要向她的父母证明,自己可以养活她,可以给她幸福的生活。
日子就这样过去了。生活渐渐变得平淡,浪漫的激情似乎一天天消退。我每天早出晚归,抢着揽活儿,拼命蹬车,往往一天下来,累得浑身像散了架,回家后与冰儿说不上几句话就倒在床上睡着了。不知何时,冰儿开始变得郁郁寡欢,常常一个人坐着发呆。可能是陪她的时间太少了吧,我想,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
天冷了,冬天来了。对我来说,冬天和夏天一样让人难以忍受。一双老头靴,一顶绒帽,一件绿军袄,这就是我的全副行头,有时站在镜子前看见自己的模样我都禁不住一声苦笑。拼命蹬车的时候,被汗湿透的内衣紧紧贴在身上,而泊在街头没活可干的时候,它又变得冰冷。为了多拉几个散客,我往往要很晚才能回到小屋。我曾劝过冰儿不要等我,可她每天仍然坚持守着炉火等我。有一次,我从车站接货送往南三条市场,一直拉到半夜,待我回到小屋的时候,却发现冰儿因煤气中毒而不省人事。待冰儿在医院里终于苏醒过来时,我们禁不住抱头痛哭……
在这样艰难的日子里,我心里一直悄悄地怀着一种期盼,那就是攒足了钱,亲自把一枚钻戒戴在冰儿的手上,让我们可以风风光光地回家。
春天快到的时候,我的愿望也终于要实现了。那天,我为自己放了半天假,跑了几家首饰店,为冰儿挑选了一枚漂亮的钻戒,一路上我想象着冰儿戴上它时的惊喜。但当我打开门的时候,眼前的一切却让我惊呆了:桌上的花瓶碎了,瓷片散落了一地,散落在地上的还有一枚枚1角、5角的硬币……
冰儿不知去向,桌子上只留下一封信,我用颤抖的双手启开写着熟悉字体的信封:
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吧。从那个难忘的夏夜出发,抵达这个隆冬的季节,似乎已经完成了一个轮回。以这样的方式作为结束,也许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每天你风里雨里地奔波,早出晚归地拼命,而我则在寂寞和忧伤里苦苦等待着你的归来。每当看到你疲惫不堪强作笑颜的样子,我就在问自己,这就是我们不顾一切为之苦苦追寻的爱情吗?
有件事,我没有告诉你。其实,每当你外出蹬车时,我也换身旧衣服出门开始自己的“工作”——在外面捡废易拉罐、饮料瓶——这样每天能换回几枚硬币。我把每天挣来的硬币都投进桌上的花瓶里,每投一枚,我都会为我们的幸福默默祈祷。我心中有一个愿望,希望当攒够1000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如愿以偿,可以回家过上幸福生活。从夏天到秋天,从秋天到冬天,这个花瓶一直是我心里的支撑。还差13枚就够了,可是我却失手打碎了它。随着那砰的一声,同时破碎的还有我的心,那是我对我们爱的全部积蓄啊!
就在那一刹那,我终于崩溃了。或许这就是缘吧,当尽的时候我们无力去阻止。我走了,不要再找我,我会刻骨铭心地记住这段日子……
我的泪一滴滴地落在地上的碎瓷片上,落在闪着银色光泽的钻戒上,我抽搐的心疼痛不止:谁能告诉我,是谁打碎了我们的花瓶?

是谁遗落的肋骨。txt

女娲造人时把男和女分开,
要用一生去追寻另一半肋骨。
————————————————题记

而我又是谁遗落下来的肋骨。

忆起停在冬天里的午夜。到了一间叫“情人”的酒吧。pbu里是否全部都是情侣,只是好奇。第一感觉乌烟瘴气,乱七八糟。可我臭到潮湿里的发莓腐烂味道,于是一个陌生的男人坐在我身旁说要跟我玩甩骰子时,我才知道我被吸引过来了,只是因为我喜欢这儿。

整晚都在疯狂地玩,我知道他们都不让我喝太多的,不断地在劝我,启甚至把我输的酒抢过来喝掉。“关你什么事”。那晚我与启吵得特别凶,他紧扼着拳头,我知道他想打醒我的,最后还是容忍我的任性,然后转身离开消失于喧嚣的pbu与我的视线中。把他弄得身心疲倦,一次一次地伤害他,我回报不起对他的爱,于是我只能用各种办法让他不断地讨厌我。

是的。我做到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没有出现在我眼前。朋友告诉我他现在与他的女朋友同居,那么很好,我就知道幸福眷顾启的。直至昨晚朋友生日patty上再见到启,免强的挤出笑容,他一直都在看着我,依然在暗地里关心我的那个启。我喝得最别凶,为什么我爱的人不是你。

最后。启还是与往常一样把那个喝得烂醉的我拉出去,只因为没有喧嚣的气氛,没有酒精的吸引,有的只是一杯热腾腾的解酒茶。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时启会突然抓住我的手,在上面写上“永远爱你”四个字。下一秒我缩回我的左手用力地把它擦掉,启一直沉默看着,我看到了失伤的眼神。左右手在遥摆,双脚不停地晃动,手心还有余温。启。幸福在我触摸不到的世界里,我承受不起的爱。

折腾了整晚,酒精在热茶的作用下,清醒了很多,该回去了。在车我回去的路上,他对我说,用什么方法才能让一个女人憎恨自己。我说,为什么?因为我不爱她。那么你去强jian她吧,她会恨你,哈哈。我把爱丢失在黑空中,用另一种方式去逃避。

发现一个男人从来就没有爱过一个女人时,他的心态是在自责还是想各种理由去救赎自己。婚姻不一定要建立在爱情之上。启对我说,有没有爱过一个人。我犹疑,没有。习惯了单身的生活,不用去对人负责,这样不好么?可他不知道早在四年前爱情扼杀我的所有,毁了我一切,我变了,变得敏感。

我只是用我的方式理所当然地过,我知道我是肮脏的,就让我与黑暗消失在夜空中,幸福止步了,我丧失了所有能让我踏上天堂阶梯的脚步。。。

嘘。。。午夜卷袭。。。沉淀。。。

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txt

手拉着手,别被风吹走
作者:丫 头 文章来源:《真情》2005年第6期 点击数:5077 更新时间:2005…7…12

哥哥来了

林西在我17岁那年成了我哥哥,因为他大我半岁,但我们没有血缘关系。我们的身份一样,是爸妈收养的孩子。但我是被爸妈用襁褓抱回来的,我早就在心里认定他们是我的亲生父母,而且,不想别人来分享。
但林西来了。
他来的那天,天气很暖和,一整天我都呆在天台上,看几只麻雀在我眼前飞来飞去,心里什么也没有想,只是难受着,说不出来。然后我就趴在自己的膝盖上睡着了。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另一双眼睛正望着我,干净清澈,隐隐的忧伤,嘴角却带着一股倔强的神情。
这是我和林西的第一面。我们谁都没有说话。我们同校同级但不同班,以前是陌生人,现在是熟悉的陌生人。我们每天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他在前面我在后面,我总超不过他。我们一路沉默着,就像我在跟踪他。

有哥哥真好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把自己从楼梯上摔下去了,扭伤了脚脖子。于是林西就充当了我的车夫。第一天很不习惯,下了一点雨,路有点滑,我有点害怕。他大概看出来了,说,”小宇,抓住我的衣服吧,没什么好怕的。”到了学校门口,他的脖子里已经渗满了汗珠子,一颗一颗往下流。
他回过头,笑着说:“我运气真不错,捡了个这么重的妹妹。”我白他一眼,我怎么这么倒霉,遇到一个像丝瓜的哥哥!可从那天起,我却暗暗发誓,每天少吃一个(又鸟)蛋。我终于能自己骑车了。那天他请我吃麦当劳,说是为了庆祝他的车夫生涯的结束。我们点了奶昔,可乐,薯条,麻辣(又鸟)翅。小姐说,“二位不要汉堡吗?”我们对望一下,同时拼命摇头。”可是我们在搞活动,买三只汉堡可以送一只抱抱熊。”小姐继续引诱我们,她把熊熊都拿出来了!是一只粉红色的,是我一直想要的那种。我咽了咽口水,还是恹恹地回座位上去了。
他大块剁颐,我不停地拿眼角的余光瞄摆在橱窗里的熊熊。他说他去上洗手间。回来的时候他却端着三个大大的(又鸟)肉汉堡,那只粉红色的熊熊,被他顶在脑袋上!吃完三个汉堡,他拍拍肚皮说,“撑死了,丫头,看来做你的哥哥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我抱着熊,得意又感动,有哥哥真好。出门时,小姐还很热情地说:”熊熊一共有8款16只。我们每隔一周推出一款。”

我们的晚餐

然后我们去商场瞎逛。在首饰部,我们看到了我爸,一个女人挽着他的胳膊,正在买项链。那个女人,不是我妈。我们两个都呆住了。对望一眼,没有言语。我们就那样呆呆往外走,过了很久,林西慢慢地说,“为什么会这样,妈妈会很伤心的,我也才刚刚有了自己的家。”我心里发冷,觉得无比凄凉。
爸妈还是离婚了。离婚前他们天天吵架,之后是长时间的冷战,两个人都互不理睬,有时甚至彻夜不归。林西和我没有晚饭吃了。我们先是到外面吃,吃到都没有什么钱而且都腻了的时候,我们只好自己做。于是我们开始学会精打细算,去菜市场讨价还价,买土豆买胡萝卜买小葱杀好的鱼。可我对厨房里的事一窍不通,只会煮泡面。幸好他还懂那么一点点。于是他一边指挥我剥蒜洗葱一边说我,“连饭都不烧的丫头,将来怎么嫁得出去啊。”我瞪他,“不嫁,不行吗?”“嫁?”他眼睛瞪得比我还大,“那谁做饭养活你呢?”我不理他,假装生气了。他叹口气,“放心吧,还有我呢,你是我妹妹,我不会让你挨饿的。”我听了,心里感动着,又酸酸的。

向日葵和百合花

那个时候我正迷恋着彼得…梅尔的《山居岁月》。对书里描述的一草一木都非常向往,它们可以让我暂时忘却家庭的阴影。我看了就讲给林西听,有一天,他拍拍我的头,很坚定地说,“丫头,以后我带你去普罗旺斯,去看全世界最好的向日葵!”我说,“真的吗?”他说,“一言为定。”
家的楼下新开了一家花店,有很美丽的百合。每次路过我都会去看,可它们实在太贵了。林西发现了,说,“我们自己种,我教你,以前我学过种花的。”两天后,他就真的弄来了一包百合的种子。我们去买了一个花盆,星期天又到郊外装了一袋种花用的泥土。是他骑自行车带我去的,我轻轻抓住他的衣襟,一路都唱着歌。
他说再等等,等天气再缓和一点,就可以种了。
可天气还没有暖和起来,爸妈就正式离婚了。他跟了妈妈,我跟了爸爸。他们搬走了。像他来的那天一样,我躲在天台上,没有去送别。

我们的七月

我们几乎没怎么见面了。有时我有些想他,感觉很奇妙,好像胸膛里不停有暖暖的风刮过,带着向日葵阳光般的气息。爸爸终于把另一个女人娶回了家,是传说中灰姑娘的后妈那样的女人。我的日子可想而知。我开始不回家吃晚饭了。我几乎吃遍了学校和家附近所有的小餐馆。遇到林西那天,我正在学校外的小面店吃一盘炒粉。这是他离开后我们第一次见面。我们同时说,“你瘦了!”林西他真的瘦了好多。
他说妈妈也结婚了,家里的气氛他很不适应,就搬了出来,一个人租房子住。然后他带我去参观他的小屋,是一间20平米的阁楼,床,书桌,一个小衣柜,没怎么用过的简单的炊具。五月的太阳已经把屋子烤得闷热,但我迅速喜欢上了这里。我把复习课本从家里转移到这里。我不用再一个人孤单地吃晚饭,不用再一个人游荡到暮色四合他们都出门的时候我再回家复习功课了。每天放学后,我就直奔这里。
我和林西一人占桌子的一头,各自认真复习,埋头苦读。有时我们一起做晚饭,更多的时候一起吃我泡的泡面。吊扇扇出来的热风把我们严实的包围住,我们一点都不觉得艰苦,我们一心一意,除了学习,什么都好像忘记了,忘记了普罗旺斯、向日葵,忘记了百合花,忘记了麦当劳。因为我们都知道,只有拼命学习考上大学,才能离开这座城市,离开家,离开家带给我们的伤害和阴影。最后一门考试结束的时候,天下起了大雨。我们一起在大雨里狂奔,雨水打湿我们的头发打湿了我们的衣裳,忽然我们就手拉着手一起狂奔,后来,我们都在大雨里哭出了声。

在风里唱歌的孩子

那年的九月,阳光灿烂,我们都考上了大学。并没有约定,但我们到了同一座城市,离家二千多公里。我们的学校,隔着一条江。开学后半个月是我的生日,18岁生日。那一整天我都开着手机,等他对我说生日快乐。可整个上午手机都像坏了似的躺在那里。为了提醒他我的存在,我中午还给他发了条笑话,可手机像关机似的安静。在我几乎按捺不住想打电话给他说,今天是我的生日快说生日快乐的时候,他出现在我宿舍楼下,更让人吃惊的是,他抱着一堆熊!不同颜色不同款式的。
他说,“丫头,生日快乐!这些熊其实还在家的时候我就已经凑齐了。加上原来那只,一共16只了。”为了熊,他吃了48只他讨厌的汉堡!他又说,“丫头,还记得我答应你的事吗。带你去普罗旺斯看向日葵,教你种百合花,煮饭给你吃,我都会——去做的。”
顿了顿,他又说,“知道吗,小宇,我们都是在风里孤单漂泊的孩子,只有手拉着手,才不会被风吹走。”于是我知道,17岁那个暖和的日子,已经成为我一生中一笔无法替代的财富。

守望爱情的野百合。txt

守望爱情的野百合
作者:郁 离 文章来源:《黄金时代》年第12期 点击数:6667 更新时间:2005…2…1

对他来说,这只是一次课间游戏,但对她来说,这是对她人生的宣判。她渴望一次恋爱成功的爱情。
在那座以美女众多著名的大学里,她实在是太不起眼了:她有两道浓黑的眉和一双深凹下去的眼睛,而且齐肩的直发使她棱角分明的脸显得生硬,更别谈女孩子的柔弱和妩媚。由于她经常向室友们谈到她家乡的野百合如何美丽,同学们干脆就叫她野百合,她也笑眯眯地接受了。
她来自贵州,普通话说得不标准,总让听者摸不着头脑,所以,她不爱讲话,常常微笑着听别人讲,必须表态时也只是摇摇头或点点头。同寝室的女友笑她:“像你这样的人怎么谈恋爱哟。”
可她却无可救药地恋爱了,而且是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张鹏是教她们经济法的老师,比她大5岁,正在读研究生,同时代课。在她的心目中,他是最优秀的,因为他能把经济法讲得深入浅出。
她盼望着每个星期五,因为这天有张鹏的课。她觉得男人戴眼睛特别好看,因为张鹏是近视眼。
有时,在课堂上,她痴痴地看着张鹏,心里暗暗地说,我要是他的女朋友,决不会让他穿着这种带有油污的衣服,我会让他干干净净,体体面面。
但她知道,张鹏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据说是他的同学,有很好的家庭背景。
她时常在自己想象的世界里爱着张鹏,写了许多“情诗”,但全压在抽屉底层。惟一知道她的心事的是同寝室的小丽,小丽说:“反正张鹏又没结婚,去把他抢过来!”她的脸被这话吓白了,如同小丽让她抢银行似的。
半年过去了,她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跟张鹏说过。
一天课间,几个女生起哄,让张鹏给她们看手相,她退出了人群,她怕自己的眼睛泄露了心里的秘密。
“陈昕,让我给你看看。”也许张鹏是怕冷落了这个不太合群的女孩,主动向她招呼道。他握住她的右手,用左手指在她的右手掌上轻轻划过,她只觉得热血沸腾,脑子里一片空白,心则在剧烈跳动。张鹏说了很多,但她只记住了一句话:你的爱情线很好,你会是一次恋爱成功的。
对于张鹏来说,这只是一次课间游戏,但对她来说,这则是对她人生的宣判。
她抛弃了家乡优越的工作,只身留在了北京,给一家电脑公司的法律顾问做秘书。她打电话告诉了她的决定,他只是淡淡地说,很好,不过你应该参加全国律师考试,做一名律师。
她千辛万苦地通过了律考,激动地给他打了电话,他还是淡淡地祝贺,并告诉她,他即将被单位外派到美国攻读MBA。她无权说什么,只是说:“我能在你走之前为你做什么?”他说想买一套美国口语的学习光盘,可到处买不到。
能为自己所爱的人做事,她太高兴了。她在炎热的8月,跑遍了大小软件公司,终于找到了这套光盘。
他邀请她去他家,她在他家里看到了他的女朋友琼。琼的确漂亮,苗条的身材,白净柔嫩的皮肤。她坐在客厅,看见他们亲密的言行举止,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傻瓜。
离开那爱的小屋,她眼泪盈盈。没有什么比不能与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更痛苦的事,但她必须守住这个秘密,她决不会去打扰他们,她懂得有一种幸福,就是看着自己爱的人幸福。
张鹏出国前,她为他买了一件浅蓝色的牛仔衬衣,她觉得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他有所悟,但没说什么,只是,要了她的E…mail,说我等你的好消息。
没有他的日子,有什么好消息哟!
他走以后,她只在他的生日和春季给他发电子邮件。一个人静下来时,她还禁不住思念他,尽管这份思念不应该属于她。
两年了,她少了许多稚气,多了一些成熟女性的魅力。尽管有一些真心实意的追求者,但她总找不到感觉,她还不能把心从大洋彼岸收回来。
第三年的圣诞节,她在一个商务舞会上遇见了琼,琼亲热地挽着一位成熟的男人,并大方地向她介绍,说这人是她的老公。
她第一次拨通了他的国际长途,除了问候,就是沉默,最后,她终于说出了她几年来无法启齿的那几个字:“我爱你,一直,一直……”
电话那边没有回音,许久,他才说,我需要调整心情。
她理解,因为她懂得当爱情远去时的滋味。她那压抑多年的感情火花燃烧起来,每天她都要坐在电脑旁给他发电子邮件,叙述她多年的愿望和不尽的思念。她把那些尘封多年的情诗一首一首地发给他,她说,我不知道我对你的爱情是否会有回报,但我对你的话深信不疑,我一定会一次恋爱成功的。
张鹏也常常给她回信,从中她知道了他们分手的原因——张鹏坚持要学成回国,而琼坚持要出国生活。琼很怨恨张鹏,认为张鹏耽误了自己的青春,因此很快就与一个能给她出国生活条件的人结了婚。张鹏说,我不能许诺你什么,我的贫穷的老家还有老父弱弟,未来还只是一个未知数,惟一能给你的只是我执着不变的感情。
在期待中,张鹏回来了,在首都机场,她看见张鹏身上穿的正是当年她送给他的那件蓝色牛仔衬衣。张鹏从接机的人群中看见了她,放下了手中的行李,然后向她伸展开了双臂,她向他奔了过去,外界一切都不存在了,她的眼里心上惟有他。
经历了三年感情风雨的变幻,他和她都懂得了:有一种爱情就像身上穿的贴身衣服一样虽然看上去不够华美,却能让穿的人时时刻刻都倍感温暖。

双鱼绝色迷离。txt

典型的双鱼小女子

林小毓喜欢郑秀文,她煽情地唱什么“我们的故事爱就爱到值得错也错得值得”的时候,总被我糗:“多么无力的自圆其说。”然后我的臂上会青一块,不用问,是她的指下功夫。
认识林小毓那年,我大二,她大一,学生会共事。心情好的时候,她会加班加点,不遗余力地帮我出谋划策;心情不好的时候,我若是叫她师妹,定然会遭到两个卫生球“我的名字被狗吃啦?”
真是典型的双鱼小女子,我受够了她的情绪化,暗自拿她的特点对星相书,几乎丝丝入扣。惟一的遗憾是,看到“B型双鱼花起钱来相当大方”这一条时,我做了个失败的试验。那天卡拉OK时,我声称忘记带钱包了,林小毓听后,两手插在口袋里,稳如泰山,“这里离学校不远,赶快打车回去拿钱,我抵押在歌厅等你。”我当场吐血,因为昨天她刚拿了这期校报的奖金。
偶尔和哪个女生走在一起,给林小毓撞见,我的头一个就要变两个大。她不仅打破沙锅问到底,还要对人家评头论足一番,直到我的回答让她满意为止。“难不成你在吃醋?”问了这句话的后果是,林小毓抓起扫把追得我落荒而逃,“扫尽万家油烟,看我一马当先。”
我一边抵挡一边反击,“那你问个不停做什么?”她盖棺定论,“我好奇,双鱼座的对周围的事物都有兴趣追根究底。”
“你无聊。”在我后悔前我听到自己的这句话,然后是一声称得上哀感顽艳的尖叫———韩楚!接着控诉开始,“你凭什么这样说我,全世界的人都欺负我,我为什么这么不讨人喜欢……”(以下省略N字),直到我不得不乖乖掏钱请她吃大餐,并声明一连三期的校报都是我写稿你署名,我工作你休息她才罢休。
“林小毓,你什么时候才不做浪漫主义的怨妇?”我看着瘪下去的钱包愤愤指责。
“那是因为这世界上太多你这种现实主义的庸夫。”林小毓津津有味地翻阅着情书。她处理情书的方法很特别,在郊外的小河边,叠成纸船把它们一一放走。“这是给所有爱着的人的祝福和希望。”这时候她会给我讲她的爱情故事,准确地说是爱情瞬间,她脸上总流露着孩子气的忧伤和天真,而讲到后来却又开怀大笑。
“眼泪还没擦干看到新的转机又垂涎三尺。”自从她听了我的结论,乘我不备一脚踹我下水后,我在批评她的时候就尽量离她远点,于是她的声音随着我的闪躲一路攀升,弄得整个河边的人都知道她收到了一封有史以来最浪漫最肉麻的匿名情书。
“双鱼有两条鱼,一条是自己的,叫绝色,另一条是自己的影子,叫迷离……”她一边把那张洁白的信笺叠成小船一边自言自语。信笺上,印着大朵的淡紫色玫瑰。“师兄,这个人好像很了解我呢,紫色是双鱼座的幸运色!”
这样的情景重复了好几回。然,最后也只有我和她,相对坐在歌厅里,半真半假地相对埋怨,笑着,愁着,成就了一个又一个周末。
林小毓总以这样的话结束,“本待将心托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我绞尽脑汁想句旗鼓相当的话,福至心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唯君之故,沉吟至今。”
林小毓突然不说话了。四目相对,空气一瞬间僵硬,我一时竟然也尴尬起来。我不该忘记,她身上有双鱼女子的敏锐和细致。

其实我们想的是同一件事情

有好吃的还是一起分享,有好玩的还是一起消遣,日子就如水样漫过,没有其他的。大四那年忙着写论文,实习,有时候几周不联系,偶尔碰到,彼此淡笑算是招呼。
“好吗?”
“不好不坏。”并肩走一段,遇到相熟的同学,“又和小师妹在一起?”
“是,和师兄走走。”她答。
一转眼,夏夜的霓虹就暧昧而迷离地,遮住了浓荫的街。
我离校那天林小毓哭得一塌糊涂,我开始相信一些星座书上说的,那个眼泪能淹死你的林妹妹必然是双鱼座,我说至于吗?又不是生离死别,“好了,好了,知道小师妹是个双鱼座的多情种子”我开玩笑。林小毓突然说,把这本星相书给你留个纪念。
“就这?”我倒吸一口冷气,“到最后还要这么吝啬?好歹我也做了你三年师兄。”
林小毓没有回答,我登上火车的时候看见她眼睛里有一种哀怨的光芒,我的心忽然像被玻璃划过一样,冷而痛。再看时,她已经跑开,边扬着声音叫,“师兄我还是给你看背影吧,比我的正面更浪漫。”
我摇摇头,什么都不想说了。
林小毓一开始不断地发信息给我,一会说她想留校,一会想开流行的十字绣小店,十分钟后又说查了相书双鱼座的不能经商,她这种口气往往让我想到校园里那个拉我去放纸船的女孩子。我回信说,你改改这个毛病吧!她针锋相对,你那时候批评得我还不够?
这么看来,其实我们想的是同一件事情。

绝色迷离

慢慢疏远在时光的痕迹里,我工作,碾转于不同的城市之间,后来,我把戒指套到一个女孩子的手上,23岁的巨蟹女孩,有着温柔而略显平淡的眉眼,话不多,很多时候,只是静静地依偎在我身边看我工作。
书上说巨蟹和双鱼同属于水相星座。只是我看不出她和林小毓有什么相同,除了她也喜欢唱歌,喜欢郑秀文。
林小毓得知后,打来电话恭喜,快要挂断的时候,她突然问,我送你的相书,还在吗?
我说,应该在的,但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那头喀一声挂了。我拉开抽屉,那里躺着已经被我翻得发黄破旧的星相书,在37页上,她用红笔圈出了一段话:双鱼的恋爱模式是等着别人来向你求爱,如果要双鱼主动对别人表示情感,表达爱意却很感棘手。因为在众多的追求者之中,总是不知该如何下决定,而接连不断的爱情故事便源源而来……
可是,她不会看见我圈出来的一段话:处女座的男子,最注重的是安全感。总是试图将自己的激情和冲动控制在理智下,要求对方给他们安全、幸福的保证……
我明白她的暗示,可她明白么?我其实是一个很懦弱的处女座男子,我的内心深处,是那么地谨慎小心,我害怕着爱情也许是一瞬间的激情,而在生长范围内,我负担不起它的沉重。
只因为,我太了解林小毓的个性,也———太了解我自己的矛盾。我终究是自私的男人,负担不起一个双鱼女孩沉重的浪漫,她是一只色彩斑斓的火鸟,而我,拥有一只鹧鸪就足够,也许,更适合我。
我们一起分享过彼此的喜怒哀乐,互相关心,互相体贴,只是,谁都无法向前一步,我们是两只暗夜里的刺猬,也许我更甚,她还有幻想,而我,如果互相取暖会刺伤自己的话,我宁愿一开始就蜷缩起来。
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遇上了,却又如何?如果谁都不肯上前一步,最终只是在原地盘旋,然后,挥手作别。
闭上眼睛,我仿佛又听到了林小毓低低的声音,我们的故事爱就爱到值得错也错得值得。是的,有些错误可以改,改了才是好同志,可对于像我这样的男人来说,有些错误不能改,“不改才是好同志。”
只是,有件事情,这个敏锐而高深的双鱼女孩,也许一直知道———在她生日那天,我曾经写过几句话给她:双鱼有两条鱼,一条是自己的,叫绝色,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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