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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仙路-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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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卷 第一百零四章 同为薄命飘零人
小说:天仙路作者:微云疏影更新时间:2013…09…18 19:48:48字数:3019

  见到叶歆瑶前来,四人放下手中的叶子牌,纷纷行礼,顺便用肢体语言表达着对“传说中的高人”的敬意。

  叶歆瑶轻轻颌首,权作打招呼,她见顾明宪发间“情丝束”上萦绕几许血气,就问:“怎么?当真有人敢对你动手?”

  顾明宪闻言,微微一笑,极是随意地说:“皇帝见一计不成,又被我威胁恐吓,恼羞成怒之下,说我邪祟入身,无可救药,便命人里三层外三层地封锁这惊尘宫,非但不让人给我送东西吃,还将宣儿禁足,说要请法师来做法,除了我这妖孽。我不愿坐以待毙,就凭这情丝束,一路杀了出去,冲到大朝会上,让他给个交代。”

  情丝束攻击敌人时,化身万千绿光,层层缠绕,宛若女子的情丝,温柔却凄绝,的确没一丝半点浩然正气的样子。但世间之事,往往公理压不住强权,是非黑白全凭一张嘴,看你怎么说。可想而知,在性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哪怕顾明宪真用得是巫蛊之术,这些人也会睁眼说瞎话,说她得上天厚爱修道有成。若她强硬一点,这批人怕是会屁滚尿流地跪下来,奏请皇后复位,何况只是承认她腹中孩子的名分,让她继续在惊尘宫中生存这点小事呢?

  叶歆瑶点了点头,目光落在两个陌生的宫装女子身上。

  哪怕顾明宪腹中孩儿的名分得到承认,可她终究将皇帝得罪大发了,敢来这里陪她的妃子,肯定也会被太后和皇帝看不顺眼,这两位……倒是很光棍啊!

  顾明宪见状,郑重介绍道:“身着香色衣服的这位是刘贤妃,前任太傅的孙女,在我嫁进赵王府一年后,她也被封为侧妃,入了王府。身着碧色衣服的是孔昭仪,孔将军的独生女儿。”

  “二位……”叶歆瑶观了一下这两位妃子的面相,不无遗憾地说,“为人所害,命中无子,我亦无能为力。”

  叶歆瑶心中清楚,这两人见到她时,眼中闪过的期盼光芒是什么。无非是寄希望于“神仙中人”,渴望有个孩子,问题是,她当真不是送子娘娘,也不会为了陌生人付出偌大代价,更改对方的命格。但对这两人说清楚理由,还是没问题的,所以叶歆瑶很好心地解释道:“天道昭彰,亦顾人伦,二位的孩子若是被无关之人所害,自然还有一线生机,但……我看二位的面相,刘贤妃应当是生有一子,数日便夭折了,后又落了一女,孔昭仪则落了一子。按道理说,二位虽伤了身子,若调养得当,倒不妨碍生育。只可惜二位的孩子或还未来到这个世界,或刚刚落地没多久,就被至亲害死,满腔怨气不得解脱,亦无法超生,二位自然也……”

  此言一出,刘贤妃踉跄几步,全仗旁人搀扶才能勉强维持身形;孔昭仪强自站在原地,泪水却划满了面颊。

  她二人一早早失宠,家族都换而支持育有皇子的堂妹,自己则如槁木死灰般地活着;一父兄被帝王所忌,对顾明宪感同身受,又都受过她的恩惠,这才破罐子破摔,跑过来陪顾明宪。眼下听得叶歆瑶戳破窗户纸,心中隐隐的猜测成真,刘贤妃甩开宫人的手,“扑通”一声跪下,连连磕头:“这位道长,这位仙姑,求求您,求求您,让我见见我的孩子吧?让我见见他们,好不好?我只来得及抱我的儿子三天,还没有亲够他的小脸;我还记得女儿在我腹中时,有力地蹬着我,让我满怀欣喜地等待她的出生……求求您了,不要让他们化成冤魂厉鬼,若他们要恨,就恨我这个没用的母亲吧!杀了我,吃了我,然后,然后好好转世,不要留在这里了!”

  她每一下都磕得又快又重,额头青紫了一大块,衣衫凌乱,状若疯癫,却不管不顾。孔昭仪亦跪下,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一声“求您”未成调,已是泣不成声。

  这一刻,跪在叶歆瑶面前的,不是什么心机深沉的后宫妃子,满手血腥的蛇蝎佳人,只是两个悲痛不能自已,连孩子都保不住的可怜母亲罢了。

  叶歆瑶长叹一声,心中不忍,却仍是据实以告:“对不起,我亦……不瞒两位,宫中长年盘踞着一极强大的塔妖,我与同伴前些日子使尽种种手段,方将之除去。那妖怪借佛塔地气,一直在默默地吞噬京师内外的魂魄,以壮大己身,枉死的鬼魂,尤其是新鲜干净,满腔怨气的婴孩是……是它的最爱。”

  塔妖被灭之后,宫人乍着胆子过去看,但见原本七层佛塔的地方,如今炸了一个极大的坑,暴露地基下的累累白骨。哪怕皇帝请了许多高人来做法,那地方也没多少人敢靠近。想到自己曾将家人的牌位供奉在那儿,甚至还在那边求过子,许多人就有昏过去的冲动,刘、孔二人亦不例外。

  想到自己的孩子非但枉死,魂魄还沦入妖怪之口,成为妖怪的食物,做母亲的当真心如刀绞,孔昭仪一听,登时就哭昏过去。

  刘贤妃到底年长一些,又历经沧桑,心态较为苍老,听得叶歆瑶如此说,牙齿咬得格格作响,眼中泪流不止,面上却扯出一个扭曲的笑容,心中无比悔恨。

  云英未嫁之时,她亦是众人称赞的美人,又是太傅的嫡长孙女,什么如意郎君嫁不到?偏偏她年少无知,迷恋上了赵王的英俊面皮和甜言蜜语,坚信他爱得是自己,只是被顾候逼迫,方不得不委曲求全,迎娶顾候的嫡长女。为了爱情,她不顾面子去求爷爷,将爷爷气病不说,惹得全家人都不快,饶是这样都没醒悟,还逃家去找他……没有正色的衣服,没有盛大的婚礼,没有大家的祝福,明明能做妻,却自甘堕落成妾,蒙上一辈子的污点。纵然如此,她心中隐隐失落的同时,亦掩不住欢喜,因为她以为自己有爱情,还能有与爱人共同孕育的孩子。

  纵然早早就从爱情的幻梦中醒了过来,但这一刻,她充斥着强烈自我厌弃的心中,突然涌起前所未有的怨恨之情。

  “禽兽尚且怜爱稚儿,我心中的良人,位于龙椅上的万圣至尊呐,却连禽兽都不如!”

  刘贤妃强自支撑着站起,一面这般说着,一面转过身,朝顾明宪走去,在离她还差三步的时候站定。

  只见这位因年少无知,半辈子被泡在苦水里的女人深深地望着自己不懂事时,曾经针对了不知多久,憎恨了不知多少年,诅咒了不知多少次的正妻,良久,重重地跪下,庄严地行三拜九叩的大礼。

  偌大宫廷,唯有您,手上没沾任何血腥,一辈子堂堂正正,问心无愧。哪怕落魄至斯,都能骄傲地挺直脊梁,充满尊严地活下去。

  如果东岳的主宰注定生长于深宫之中,抚养于妇人之手,我希望,不,我万分诚挚地期盼着,那是您的孩子。

  有您这样一位母亲,您的孩子一定聪明又伶俐,刚正又果敢,坚强又骄傲,冷淡却温柔……哪怕我们这些官宦人家女子,注定要为父兄子侄的前途牺牲,一辈子埋葬在这深宫里,顶着高贵且令人艳羡的身份,做得却是与婢妾妓人一般用身体取悦男人的活儿。一旦失宠则空耗青春,待时间夺走如花娇颜,一辈子就这样过去。我也宁愿那个我们注定为之逢迎讨好,却无法让他长久驻足的男人,哪怕将我当做一个下贱的玩物,一个闲时的调剂,都不要这样,摧毁我的身体,欺骗我的感情。

  刘贤妃一个字都没有说,顾明宪和顾明宣却都读懂了她眼中的千言万语。

  顾明宪下意识地将手伸向小腹,轻轻抚摸,半晌后,方轻叹一声,无奈道:“你也莫要对我抱有太大的期望。”

  孩子尚未成型,是男是女都不知道,更不清资质,你们还是莫要……将他想得太好。

  思及此处,顾明宪又有些心酸。

  就因为身为女子,所以无能为力到必须将希望寄托在一个未成形的,不知道是不是男孩的孩子身上……

  “我没办法不对他抱有期望。”刘贤妃轻轻地,说出了与顾明宣一般无二的话,“因为,已经没办法变得更好了。”

  叶歆瑶站在一旁,心中轻叹,没有说话。

  修真界虽然也男尊女卑,却到底给了女子一个奋发向上,改变命运的机会。正因为如此,前世之事,无论慕无昀是无心还是有意,她都没办法,也没资格真正去怨恨。若没这位师尊,她的人生,兴许也和在场的女子差不了多少,甚至会更加凄惨。

  不过,纵然再怎么同情,凭心而论,叶歆瑶十分不看好顾明宪腹中孩儿的资质,因为这个孩子是越千钊功德金丹所化,强制逆天改命得来的。

  “逆天”二字,说来简单,却又谈何容易?纵然成功,也少不得……付出代价。


第3卷 第一百零五章 世事与愿相背离
小说:天仙路作者:微云疏影更新时间:2013…09…19 10:56:05字数:2230

  事实证明,叶歆瑶的灵感,往往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顾明宪十月怀胎后,生下一个男孩儿,乳名长生。

  皇帝一开始还不大情愿给这个新生儿起名,但见孩子的命名权快落入别人手里,又十分不高兴,磨磨蹭蹭之下,才在孩子快周岁,一定要记入族谱证明身份的时候,在这一辈雨字旁的字里,挑了一个霈字。

  据可靠人士,即初七爆料,皇帝在“零”和“霈”之间犹豫了一会儿,斟酌明着嘲讽和暗着打击哪个更好一点,最后还是既要面子又要里子的心态占了上风,用“霈”即“帝王恩泽”和“自满”的双重寓意来讽刺顾明宪,让她不要有了孩子就张狂起来,归根到底,雷霆雨露,皆为君恩。

  对皇帝这点小心思,顾明宪连个讽刺的表情都懒得给,实在不愿与这种人计较。萧云霈就萧云霈吧,反正叶歆瑶也说了,这名字挺合新生儿的八字,不用换。

  真正让顾明宪头疼的,是儿子的智商。

  聪明伶俐的孩子,顾明宪见得多了,不满周岁就会说话,三岁能流利地背诵诗词的比比皆是;天资平庸的孩子,顾明宪也见过不少,好歹两岁的时候会说话了吧?可她的长生,一岁多了只会冲她甜甜地笑,就是不肯开口,明明道长也检查过,长生的身体一点问题都没有,偏偏……

  大抵天下父母都是如此,哪怕嘴上怎么谦虚,心里都觉得我家孩子不会比别人家的差,心高气傲了一辈子的顾明宪更不例外。但一见到儿子酷似自己的小脸上,每每露出天真无邪到有些傻傻呆呆的表情,口齿也不甚清晰,连单个的音节都不会蹦,她面上能维持笑容,心中就忍不住想流泪。

  那一刻,她终于承认,真正最对这个孩子寄予厚望的人,不是妹妹顾明宣,也不是贤妃刘氏,而是她自己。

  再怎么聪明的人,一旦涉及到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孩子的教育问题,都会束手束脚,关心则乱。待叶歆瑶巩固了阴神期的境界,短暂地闲下来,在惊尘宫待的时间多一些之后,见顾明宪这样,便随意抽了一卷史书,递给顾明宪:“两岁的孩子,别天天逗她说话了,左右你空闲时间多,没事就给他念这个吧!”

  顾明宪闻言,不由怔住:“读史书?可长生他连话都不会说,更别说开蒙……”

  “北齐过几年便会向东岳索要质子,你的儿子很可能被皇帝舍弃,一去北齐就不知道多少年,不知道能不能回来,这可是你自己说的。若是按部就班,循序渐进,你等到没什么,北齐能等么?”叶歆瑶将史书一翻,指着一段,问,“看出了什么?”

  顾明宪定睛一看,见叶歆瑶正指着东岳开国,萧氏代陈的那一段。

  东岳的国号为“岳”,前身为“宋”,陈氏为皇族。末代皇帝荒淫无道,死在了妃子肚皮上,在国丈的扶持下,皇后萧氏成为太后,三岁幼主临朝。

  不消两年,幼主禅位给国丈,国号改为岳,国姓变成萧。幼主受封长安王,萧太后变成定国汝阳公主。

  一晃十多年过去,长安王娶妻生子,一对龙凤胎,却是龙死凤生,妻子也撒手人寰。后来,长安王被人寻仇,父债子偿,一命归西。唯一的女儿丧父丧母还出生就克死弟弟,大家都说她命不好,不肯娶。定国汝阳公主恳求父亲与兄长,甘愿拿自己所有的汤沐出来为孙女做陪嫁,在帝后的强权下,这姑娘好容易找了个不错的夫婿,十里红妆,风风光光地嫁出去,却难产死了。

  陈氏皇族一脉,就此断绝,任谁读了史书,都不由唏嘘两声,觉得这一家子的命当真不好。顺便歌颂一下东岳君臣贤明,萧氏皇族父慈子孝,禅让天经地义,待定国汝阳公主也十分宽厚,你好我好大家好。总之,史书一片花团锦簇,后人乍一眼看去,少不得歌颂一声民风淳朴,顾明宪却轻叹一声,淡淡道:“在权力面前,所谓的亲情,当真是一场笑话。”

  叶歆瑶心道你以为自己看得是历史,感慨两声,嗟叹一句也就罢了。若你知道那位先皇后,再太后,然后公主,长公主,一生看上去风光无限,实际上无尽酸楚的萧氏乃是你的前世之一,不知道你心中是什么滋味?

  尽管心中有些促狭的想法,但她还无聊没到这一步,见顾明宪明了,便将史书塞给她,说:“我将段水衣和初七也拎过来,让他们一道听听,你也莫要说得模棱两可,含糊不清。需知世间种种美德与丑态,都在史书中淋漓尽致地展现,长生若小小年纪就得去异国他乡,看旁人的脸色生活,定会遇到种种难题。你身为长辈,没办法一直将他护在羽翼下,那最好的办法,便是让他成长。”

  叶歆瑶能够保护萧云霈一生一世不受伤害,但她更希望这个不在因果簿上记录的孩子能强大起来,哪怕他只做东岳皇帝一天,所积攒的气运,也足够顾明宪在阴间安享太平日子一年。

  顾明宪闻言,扭头在床榻上玩耍的儿子。

  萧云霈见母亲看向自己,露出天天的笑容,伸手要抱抱。顾明宪眼眶一红,将儿子抱在膝盖上,左手牢牢地护住他,右手落在床单上,轻轻摩挲。

  宫中两大巨头有意刁难,纵妹妹和刘贤妃、孔昭仪三人百般照拂,顾明宪的日子依旧过得不算好。哪怕底下人怕了她杀进杀出的威风,从来不敢克扣她的东西,但极少的分例摆在那里,每日茹素,少见荤腥不说,用得料子也是最普通不过的棉布。

  顾明宪安于贫苦,从未说过一句不好的话,但这一刻,她感受着棉布厚实的质地,突然很想哭。

  纵然身处冷宫,哪怕委屈自己,我都不会委屈我的儿子。长生若是去了北齐,会受到怎样的虐待?会不会……性命不保?

  与儿子的未来相比,自己的脸面都不算什么,何况古人的?

  这样想着,顾明宪将儿子抱起,露出一个温柔的笑容,柔声道:“长生,娘给你讲故事好不好。”

  萧云霈欢快地拍着手,笑容甜甜,露出小米粒似的牙齿。叶歆瑶见状,鼓励道:“你看,他听得懂。”

  顾明宪点了点头,也不翻书,稍微组织一下语言,便拍拍儿子的背,声音温柔到不可思议:“上古之时,一片蛮荒……”

  见她又一次振作了起来,叶歆瑶笑了笑,正打算再说点什么,却接到容与的传书。

  黄泉阴珠,再一次,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祝大家中秋快乐,奉上爱的么么哒!  今天要出去,可能会很晚回来,怕赶不及更文,就先奉上今天的更新。至于晚上还会不会更,O(∩_∩)O~,我可以说一看自己回家的时间,二看大家爱的诚意么?【你够了!】

作者 微云疏影第3卷 第一百零六章 两枚阴珠抑气运
小说:天仙路作者:微云疏影更新时间:2013…09…19 21:58:57字数:2256

  腥咸的海风吹拂面颊,勾起旧日的回忆。

  南海深处的小岛上,长约百丈的黑色蛟龙横在沙滩上,已是生息全无。它硕大的头颅与身体被剑气一分为二,出人意料地,却无多少鲜血溅出。

  数百年来,这条蛟龙被南海边沿的渔民尊称为“龙王爷”,一旦出海必定以牲畜祭拜,若是遇上载满贵重货物,一出事就血本无归的重要旅程,商队首领还会以童男童女为祭祀,或者扔美貌女子下去,号称“龙王的新娘”。

  容与游历路经此地,想着功德还差一线,便潜入海中,将这位“龙王爷”诱到深海,废了一些力气,才将之击杀。

  他本以为对方实力强劲,乃是因为地利优势的原因,为不伤害到沿海人类,也只能吃了这个暗亏,谁料蛟龙死后,满身精血竟一瞬间涌入额头的角上,无半丝溅出。容与觉得有些奇怪,剖开蛟龙的角,才发现又一枚黄泉阴珠。

  “这条蛟龙,乃是一条无龙族血脉的海蛇所化,靠着黄泉阴珠的力量,才得以积蓄力量,化身蛟龙。”检查过蛟龙的尸体之后,叶歆瑶得出很肯定的答案,“这枚黄泉阴珠,在它的身上少说也有五百年了,导致它的周身充满着阴气,也损伤了它的神智。让它在力量强横堪比千年大妖的同时,神智还不如成型百年的小药,更别说智慧。”

  “妖修不同于鬼修,尤其像这种本身属性为雷的妖修,过多的阴气只会损害它们的身体。为了让自身的属性达到平衡,它们会本能地渴求血食,用人类的精血来弥补失衡的自身。”

  说到这里,叶歆瑶顿了顿,大略估算一下塔妖能修得这么厉害,应当得了黄泉阴珠多久。再想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大致情况,比如说大陆形状,山川河流分布什么的,方道:“若我估算得没错,这两枚黄泉阴珠,应是有人故意放置在这两个地方,甚至……故意交给一小妖,一鬼魂的。”

  东岳的帝都位于大陆正东方,恰是龙首之睛处,都说“画龙点睛”,污染了这一眼睛,虽不足以改变全天下的气运,却能模糊整个大陆的命盘。

  南海的位置看上去一点也不重要,却位于大陆腹部,历来是交通要地,航运枢纽。纵不谈凡人的评判标准,单纯按道家的说法,这儿也是陆海交界,清浊过度之地。若在此弄个妖怪来兴风作浪,吞噬活人无数,无疑会有损此世气运。

  至于在大陆的西北、西南、正北、正南等地放置黄泉阴珠,则都不太合适。

  极北之地阴气太重,黄泉阴珠若到那处,只怕会太如鱼得水,惊动黄泉府。西北、西南不属于正位,先天就弱了几分,不可取。中原兵戈兴盛,又有诸多名山大川,以及天下气运来镇压,黄泉阴珠发挥不出效力。西方又是金属,主杀伐,冤魂厉鬼、妖魔鬼怪实在没太大本钱晃荡,弄黄泉阴珠过去,也是浪费资源。

  一予妖,一予鬼,又是这样恰到好处的地方……叶歆瑶微蹙秀眉,百思不得其解,下意识喃喃出声:“这个世界有何特殊的地方,竟有人以煞费苦心,百年,不,或者是更早,千年、万年之前,就开始算计,想方设法地镇压此世气运?”

  话说得如此,可这两人却没有半点害怕的意思。

  若真正论起来,他俩得罪的高人海了去,纵称不上仇家遍天下,也在无形之中坑过别人好多次,破坏了多少人的精心算计。黄泉阴珠的事情,也就是虱子多了不嫌痒,实在懒得再去提心吊胆。

  叶歆瑶有意多神游几番,从容与手上接过黄泉阴珠后,就毫不犹豫地吸纳阴气入己身,眼睛亦有了灼烧的感觉。但上天不知是厚爱她呢,还是就不让她如意,这一次,黄泉阴珠从鹅蛋大小到就剩米粒那么大时,都没成功让她回到旁人的记忆中去。

  “你的眼睛……”叶歆瑶吸纳着黄泉阴珠,还没察觉出什么,容与倒是看得极为真切分明,“金色更加明显。”

  至阴之气入体的那一刻,浑身都似坠入冰窟般寒冷,纵运功抵御,亦让叶歆瑶不舒服极了。而就在这一瞬间,自眼部传来强烈的热度,霎时间就吞噬,驱散了周身的寒意,也带走了全部的隐患。

  一枚黄泉阴珠,竟让她的实力,又迈步上了一个小台阶。

  知道关键在自己的眼睛身上,叶歆瑶不可能不注意,所以她追问道:“金色?上次不是说红色么?”

  “上次金芒一闪,看得不分明。”容与斟酌片刻,据实以告,“上次吸纳黄泉阴珠,你不过眼瞳变红,这次眼白却也染上跳动的火焰。不仅如此,金芒出现于你的眼瞳之中,乃是一条竖线。”

  叶歆瑶的目光落在黑蛟的头颅上,沉默半晌,方叹道:“我心里大概有了个想法,兴许是我异想天开……”

  容与的视线亦在黑蛟尸体上流连片刻,知她想说什么,便回答道:“你想得太多了。”

  “也对,这些事情……现在想,当真没什么意义,什么时候落到自己身上,什么时候再考虑怎么走吧!”叶歆瑶苦笑一声,转了话题,“你功德已然足够,能解封青莲剑胚,再度成就剑丹,是否需要我为你护法?”

  容与想了想,否决这一提议:“自养魂到成就剑丹,可能需要一些年岁,我在此岛潜心修行即可,不必耽误你的正事。”

  叶歆瑶转念一想,觉得也好。

  在她,或者说所有人,包括容与自己的心中,这位剑修中的绝世天才本就当一身白衣,孤高端华,仗剑而行,天下莫不仰视。容与和她接触多了,倒有点将谪仙拉下凡尘,让他接了点地气的感觉。虽无大碍,但怎么说呢……感觉怪怪的。

  叶歆瑶和容与都是洒脱之人,自不会看重这些外物,但他们也不会过分干扰对方的生活,而是始终对彼此保持着足够的距离、礼貌和尊重。所以,叶歆瑶压下布置几个阵法,防止外人来干扰的提议,朝容与点头:“即是如此,我便继续回惊尘宫了。”

  “提高修行,方是履行承诺的根本。”容与淡淡道,“你若想阴神至晋步虚,不如游历四方,寻万家灯火。”

  他一心修剑,不为外物所滞,见到人性的美好一面,尚不自觉微笑;见人性丑陋,亦忍不住小惩大诫。叶歆瑶修得路子与他截然不同,更应当多去走走看看,见识世间诸般美与丑之后,心性圆融定能更上一个台阶。

  叶歆瑶早就有此打算,也正准备这样做,闻言便笑了笑,答道:“本当如此。”



作者有话要说:
飘红加更,再一次祝大家中秋快乐,O(∩_∩)O~

作者 微云疏影第3卷 第一百零七章 荒郊野外藏珍奇
小说:天仙路作者:微云疏影更新时间:2013…09…20 20:16:54字数:2402

  晚霞覆盖住天空,斜阳洒下最后一缕余晖时,漓江村的赵二才跟着几个一起赶集的汉子回了村,到了家。

  见早上推走的满满一车柴,才换了从前三成都不到的盐粒,他的妻子拿袖子摸了一把脸,什么话也没说,从灶旁取出一块石头,用力地在锅子上刮。

  赵二愁眉苦脸地坐在坑上,拿起水壶打算往瓷碗里倒水,突然发现平常基本上是满着的水壶,今天竟就剩下见底的一口水,随口问了一句:“这壶中怎么没水了?”

  “今天来了个旅人,问我讨口水,我就给了。”赵氏一边生火,一边说。

  本性淳朴的赵二一听,登时急了:“咱们村子靠近深山,还挨着一条大江,夜间不安全得很,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有人来讨水,你怎么不留他一晚?咱们家又没什么值得惦记的东西,一看就穷得很……若是他被猛兽害了,岂不是咱们的罪过?”

  赵氏闻言,一张脸登时拉下来:“留,留,留!留人也要看有没有米下锅!那人看着是高高瘦瘦,不怎么能吃饭的样子,万一又遇上个打饥荒的,吃得比谁都狠,你还能招待到一半说没粮了不成?”

  赵二不吭声,坐在一旁生闷气。赵氏却不依不饶,数落道:“平日里也没见你这么好心,山腰上那个老头子领着瞎子住了两三年,你也就打到些猎物的时候,送了点内脏过去,怎么没见你将他们领回家?一个老,一个小,不是比身强力壮的人更可怜?”

  “哎呀你这婆娘,怎么……”赵二怒了,“我说一句,你倒来了十句啊!”

  这两夫妻的拌嘴暂且不提,赵氏口中的旅人叶歆瑶,正一步步朝山上走去。

  和容与分别之后,叶歆瑶认真思索了一下,觉得他的提议非常好,也正是时候。

  越千钊的事情,让她学会了如何谦卑地低下头颅,正视一切迫不得已沉沦,却仍旧积极面对生活的人。放下身为“修行者”的骄傲,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去旅行,旁观世情百态,则能对生活出一些体悟。毕竟很多事情,“知道”、“看到”和“亲身体会”,永远是三种不一样的概念。

  出于这种考虑,叶歆瑶略作伪装,将自己扮作一个青衣蒙尘,鬓发斑白,历经风霜的中年旅人,开始周游列国。

  当然,再怎么扮得像,她也不可能是真正的旅者。何况在这兵戈不休的年代,旅者、隐士、高人等存在,对现实心灰意冷,真正避世隐居的当然有,却到底是想走终南捷径的人居多。而这些人,多半喜欢去众所周知的风景名胜隐居,打算看看自己的运气好不好,能不能遇到个出游的天子、诸侯之类,叶歆瑶自是不同。

  叶歆瑶游历的地方,多是蕴地脉灵气,钟灵毓秀却少人足迹的深山老林,亦或是埋葬累累白骨,发生大型战役的战场。

  这两类地方,灵气足,怨气也足,容易生出精怪,留住鬼魂,奇闻异事也多。与随处可见的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相比,叶歆瑶还是对奇闻异事比较感兴趣。再说了,唯有与众不同,方能进一步观察世情嘛!

  距漓江村百里之外时,叶歆瑶就感知到此地生有灵物,却没办法锁定对方的具体位置,不由心中一动,赶来看看。谁料靠近此地,才发现此地的妖魔鬼怪实在多到不合常理,叶歆瑶就更是好奇,借讨水的名头,随意寻了个看上去颇为嘴碎的女人,旁敲侧击一番,不着痕迹地让对方底都透干,这才施施然地往山上走去。

  山路崎岖,杂草丛生,还充斥着一股阴郁的气息。

  走了约莫有两个多时辰,天色已彻底暗下来,叶歆瑶这才发现,前方的一块平地上,有一个极为简陋的房子。

  不,不应该说是房子,那只是用几根木头,一些破布和一些杂草拼凑出来的亭子,既不能遮风,也不能挡雨。

  “房屋”内的地面满是泥泞,坑坑洼洼,没有任何修葺过的痕迹。东面的布帘最为完整,有些潮湿的稻草铺在那里。

  稻草垛上,一老一小相拥而眠,却是裹成一团,冷得瑟瑟发抖,压根睡不着。

  叶歆瑶思索片刻,仍旧悠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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