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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志-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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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云一惊。此人称云黑为师弟,但从身形上分析,又不是云白,此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上次没有见过?

叶云一笑说:“我不想再同你提这件事,我有事,先走了。”

蒙面人突然身形一闪,两脚腾空,飞翻到了他前面。叶云见之,苦笑说:“阁下是有意同我过几招?”

“正是!”蒙面人背对着他,右手将背后的剑,抽出来。

剑一出,一道金光闪烁出去。这是一把他从来没有见过的怪剑,剑是“工”字形的。说是一把剑,其实是两把连体剑。此剑不知道由什么金属组合而成,通体乌光发亮,稍稍移动一点点空间,又能变出几种颜色。

怪人怪剑,叶云不敢大意。

唰——神剑也出来了,两种厉器因两个身形的晃动,相碰出一道闪亮的火光。火光过后,叶云看到对方的“工”字形在对方的两手挟力作用下,不断转动,使出了一些他从来没有想过的怪招。神剑刺过去,对方的工字形用中间的那个剑体抗住后,蒙面人用两边的剑身反擦过来,其中的一边,竟从叶云的耳边擦过,如果稍微打准点,叶云的一只耳朵就可能掉下来了。

他并不灰心,身形幻动间,人已抵达高空。在高空转动一圈后,一剑直雨式降下来,直刺蒙面人的脑中央,对手大呵一声,工字形剑向天一抛,剑离开他的手,反而向叶云攻过去。工字形剑在空中快速旋转,变幻出几次如山一样的剑墙,无懈可击。

叶云一下子收住剑,向空中回升而起,身形几旋,上了一个房顶。房顶上是一些金瓦,闪闪发光。蒙面人见叶云也不过如此,追上去,两个人立足于房瓦之上,遥遥相望。

两个人四目交汇后,同时前对方冲过去,剑剑相碰,传出巨响,也许力道太强,房上的瓦水一块块被内力击飞,如飞叶一样飘浮而去。

很快惊动了不少前来看热闹的怪兽人。群兽在房下指指点点,见他们越打越猛,身形如鬼影一样,分不出对方是谁。

过了半小时,他们一下子飞身于房中,房里传来阵阵兵器相煎的声音。没多久,他们边上的房子就被扫来,怕死的怪兽一哄而散,躲到了一边去。

叶云很明显感觉对方的身手,不在云白之下,想必也是天侠的亲授弟子。不过,象这样的高手,不出来见众人,实在太遗憾了。

经过一番打斗,叶云未能制服他,也没有让他制服。为了不提前出高招,叶云没有使用阴阳八卦剑中的剑法,用得是金晶星与顶天剑法。

可以想象到,对方也没有出高招,两个人打累后,休息一会儿。对望时,蒙面人冷冷问:“叶云,你连我都打不过,怎么能插足金晶星之事?”

叶云回答:“阁下剑法精湛,我自愧不如。然而,阁下是否想过,这样帮助金晶星去完成一件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事业,不觉得没有意义吗?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你比云白更加受天侠的宠爱,你一定是天侠暗里地亲授的俗家弟子。”

蒙面人仰天长笑几声:“哈哈哈……”

“我说错了?”

“既然你一意孤行,我也只能等收你的尸了。”

说完,蒙面人消失不见了。他走后,叶云也起身离开。经过此战,让他明白了,金晶星之行,前路必定比三木星更加可怕。

从废墟中走出来,怪兽们一个个盯着他看了又看。叶云没有理他们,径直而行。扑通,他的前面跪上几个怪兽,是几个猴人。叶云见之,很快就明白他们是想拜自己为师。他从来没有想过要收徒弟,可从来没有人对他行过这样的大礼。可是,他觉得教那几个猴人几招。然而,语言不通,想教好他们,并不容易。叶云看见扇叶树,飞身而上,摘下几片树叶,在上面画上几个身形,扔给几个猴子,便扬长而去。

那几个猴子见之,知道一定是高明武学,一人夺到一片树叶,一哄而去。也许数年后,这几个猴子因为叶云的指点,将会成就一番伟业也说不定。

回到灵芝休息的那块密林,见到熟睡的她,叶云也累了,睡了下去。

光线四射的时候,他们起了身。水兰与丝情也汇聚而来。水兰见到叶云,便说:“叶云,你精神不好,昨夜想必经过一番搏斗,所见何人?”

叶云知道瞒不过她,便说:“我也不清楚,但我坚信昨夜所见之人非凡之辈。他来是劝我不要再身入金晶星内部,以免葬身于此。我同他打了几小时,均无胜负。”

海精灵听到后,好奇说:“在金晶星上,除了云白之外,能与你剑法不相伯仲的,已无他人。莫非此人就是云白。”

“不,此人背挂工字形剑,黑布蒙面,身形健伟,身度非凡,我认为他绝非不凡之辈。云白用的白金剑,我已见过。虽然他武功也很了得,我自认不一定能够胜他,可是,昨夜蒙面黑客,一定另有其人。”

水兰说:“金晶星乃藏龙卧龙之地,高人又岂会完全出来。现在我没有魔琴在身,虽然使不出真正武学,但也等闲之辈。我相信对付云白,绰绰有余。今日前来,我只想见一见亿年未见的老朋友——天侠,现在他贵为一星之主,不知其风范如何?”

丝情也说:“不错,水兰姐姐说得对,我们不能用静止的眼光看问题,金晶星一定还有更多可怕的人物。云白只是你们见到的高手,真正的高手,是不会轻易现身的。”

38天后,过关赛。叶云与水兰神功盖世,以他们的身手,要过去,实在太容易了。灵芝与丝情功夫也不略,进去也很容易。就这样,他们走进了英雄堂。看见了很久没有见过的剑山、剑桥、剑路……众多曾经让他新鲜的风景。

过了桥,来到英雄堂,见到练习场里的情景。丝情与水兰初来此星,新鲜颇多,感受颇丰。一路而过,他们被人安排了了房子。

对叶云来讲,入英雄堂第一件大事,莫过于见一见智心与烟玲。他记得他们的生活之所,马上奔过去。他太想见到他们。可是,他并没有如意,昔日的房子,人物已非,问几个怪兽人,他们个个摇头,说刚来,不知道此房曾经的客人所去何方。

叶云与海精灵摇头叹息,就在这时,他们想到了狐人主持,相信他一定还没有忘记他们。到了狐人主持的主持会馆,守门的两只巨兔挥手一摆,冷呵道:“狐人主持不见客。”

“请告之我有要事禀报,我是叶云,金晶星的特种兵团。”

兔人葫子一翘,抡着拳头:“你有完没完,滚开,这里不是你们来的地方,要比赛,还要一段时间。”

叶云正欲动手,旁边的灵芝马上挡住了他,说:“叶大哥,请不要伤害无辜的人。”

丝情说:“这兔人太可恶了,不打他,就见不到狐人主持。”

叶云低下头说:“金晶星毕竟也有数亿年的基业,我不想毁灭他们的文明,不想伤害每一个人,算了,他只是一个守门的,我干吗同他过不去。”

兔人拿着挂刀,在他们面前晃了晃,说:“快滚开,别挡着门口。”

无奈回房后,众人聚在一间房里。在一间比较宽的房子里,他们聊着用什么方法对付天侠,这些人中,只有灵芝显得很伤心。毕竟天侠是他父亲的师父,她不便加入,也不忍心看见别人伤害他。但她也清楚,现在天魔不再称霸,天侠独树一帜,必定会让他权欲大增,做出对宇宙不利的事来。

此时,无论如何,大家都要将天侠制服,还宇宙太平,让金木新的星主,不再滋长称霸宇宙的妄想。

没见到智心与烟玲,叶云显得很低落。这一点,海精灵是最清楚不过。可是,也没有办法,烟玲与智心如今到底在不在金晶星,还很难说。

水兰见大家无语,便首先发言:“大家都想想办法,说从哪里着手,对付天侠吧!”

灵芝将脸侧过去,看起来很伤心。叶云一时沉闷,也不想说什么。丝情不愿意见水兰说话没有人答腔,便接话说:“现在已经身入英雄堂,离天侠所处之地还只有一遥,我们必须想好对策,才能万无一失。”

叶云终于发言说:“不错,天侠现在对我们的行踪了如指掌,我相信他早有准备。他是一个很精算的人,对所有事,所有人都能算于手指间。他简直就是一个神,在敌暗我明的情况下,我们还是要有充分准备,才能找到天侠。”

水兰微笑说:“叶云,你天资过人,我想你一定想到一些比较好的方法了吧!”

叶云低下头不安说:“对不起,我根本就没有想过。现在,我们一起考虑也不晚嘛!天侠的师弟天圣为人正直,在没有同天侠交手之前,如果能将我们此行的目的说清楚,将来我们打败天侠,去除他内心的称霸野心,就完美无缺了。只可惜天圣一向淡薄名利,来无影去无踪,要想在一个确定的地方找到他,实在不容易。”

水兰说:“天圣有一个爱好。”

“哦?”

水兰说:“天圣从小就有一个爱好,他会定时去最舒服的地方洗澡,当年,我与天圣关系还不错,也算是朋友,同他一起沐浴,一起比武,对他的个性,我不比你陌生。所以,只要我们弄清楚这一带何处的水源清洁,就一定能找到天圣的所在。”

丝情拍着手掌,嬉笑说:“这就太好了。”

第227章:水兰

 要找天圣并不像他们说的那么容易。没有灵芝帮忙,他们定然无法找到。而她这样做的话,就是金晶星的叛徒。

叶云很了解她的心情,过分的逼她只会伤害她。如今只能不依靠她,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找到天圣。可是,这一带他并不熟悉。海精灵是水中之王,按道理问他,应该一下子就知道。没料到连他也探不出这里的清水所处何方。

在英雄堂,他们一呆就是20多天。这些天来,他们欣赏了英雄堂附近的剑山、武器,怀念着曾经走过人生足迹,内心感慨千万。

今日的心情,同昔日的心情,已大大不同。

晚上,叶云一个人悄悄上了剑山,就在他曾经取剑的那个山顶上,驻步不前。剑山上剑多不胜数,可是他已经没有抽刀的雅兴。他只想见见烟玲,带走心梦,打败天侠,就够了。这就是他此生的理想。

黑色的夜幕,静的可怕。如果今晚,也是雨天,多好啊。一想到烟玲跪下来求天圣放过自己的情况,他眼角的泪水悄然滑下。

昔日的妻子,如今天涯何存呢?

一只黑鹰飞在一把大刀上,两只黑色的眼睛盯着叶云,那么冷,那么恶毒。叶云不想杀它,就算再恶毒的鹰,也是一条生命。他背后的神剑,只杀那些挑起宇宙纷争,给生命界带来危害的人。

啊——一股狂性,让他拔出背后的剑,重重在剑山上挥出一刀。神剑一挥,力道无穷。剑山上的小刀小剑在神剑发出的光影之间,纷纷飞散,四面排开。在他的前面,赫然看见一条很平的路,路的旁边,有一段悬崖。

为什么?老天,为什么?——叶云的剑收到背后的剑壳,语气深长说:“我只是一个地球人,我不想做一个杀手。我不想管理宇宙的纷争,为什么老天要选择我?我只想要我的妻子,只想同地球人快快乐乐生活在一起,只想做一个警察……”

回到英雄堂房间,在他的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她差不多已经睡熟了。望着漂亮的妻子,他的内心觉得此许安慰。伸出手,摸着妻子的脸,他微笑一下,抱着她,睡了下去。

门响时,已经是第二天了。叶云开了门,看见丝情正站在门外,她从来没有这么早单独来过。见到她,叶云微笑说:“是你!”

丝情微笑说:“不可以是我吗?”

灵芝穿好衣服,梳理发形,走了过来。

丝情说:“听水兰说,她昨天用天波大法同天圣联系过,他们交谈了。”

天波大法乃是千里传音之法,能够传音于星球各个地方,就像星际手机一样。天波大法是一种强能量输出方法,只要知道对方的大脑特征,再将对方的脑电波接收,就可以全天输送了。

叶云不会天波大法,见丝情这么说,便笑了笑:“是吗?聊了些什么?”

丝情说:“天圣愿意接见我们。”

“哦——”

“是真的。”

灵芝一边插言:“就算天圣愿意见你,也不代表什么。他是我师公的师弟,难道你们真的天真以为,他会反叛,不顾自己的师兄?”

“我们只是让他在一边观战,并没有要求他反过来打天侠啊!只要他不出手,凭我们一些人,一定可以打败天侠,打败他后,要求他永远放弃与三木星无敌,那时,宇宙才能真正太平。”

叶云说:“丝情说的对。要一个人不打架,是不行的。必须两个人都收手,才能停止。现在三木星的人已经收敛许多。”

灵芝脸色不愠,说:“你们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不过,在你们联手对付师公时,请一定不要伤害他的生命。”

叶云说:“如果他不垂死挣扎,应该不会。”

不久,大家聚会,海精灵与水兰都做好了见天圣的准备。今晚上,天圣就会来见各位。灵芝不想去,就先对大家说,她不去。既然她不去,叶云也没办法。就这样,他们聊着天,一直聊到晚上。大概天黑得看不清人面时,他们个个起身,出发了。

灵芝靠在一边,脸色显得很难堪。临走时,叶云安慰她说:“没事的,你一个人在这里好好呆着,我们马上就回来。”

4个人一齐出发,在约定的地点(剑山以北左8米的一个长形大刀边)相见。4个人去早了,天圣还没有来。

望着剑海,水兰叹息说:“难怪金晶星能在短短的时间内变成抗衡三木星的星球,在金晶星,每一个人有练剑天赋的人,都可以随便选择自己想要的武器。”

丝情说:“不错。三木星却不同,没有一定地位,不被人提拔,就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剑。没有剑,功夫很难有会长进。”

水兰说:“咳……我真是枉为三木星的星主。”

丝情说:“都过去了,现在星主已经不是你。”

“哈哈哈……”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个苍老却有力的声音响起来。

叶云认出这个声音,马上叩手说:“晚辈叩见天圣前辈!”

水兰蓝袖一挥,温和说:“天圣师弟,请现身。”

没过多久,从山中出现一道光影,飞速飞过来,吓得大家惊呼一声。光影闪过,便见一个似人一样的人影出现在大家面前,看不清其样,只是一个幻影而已。

水兰见光影,便说:“天圣师弟,离后亿余年,别来无恙吧!连样子也不给我见到?”

光影马上说:“你就是自称天魔的女人?”

水兰向光影走一步,点点头说:“正是。师弟,你我分别上亿年,当年我们嬉娱山水的情景,不会忘记了吧!”

“你真是天魔?”

“我也希望不是。”

“可是,你现在是一个女人?”

“我现在的名字叫水兰,三木星的星主之位,我已经交给了天恶,从此之后,我将遨游宇宙,再也不理会宇宙的纷争了。”

天圣的声音:“叫你师姐吧!师姐,你怎么能将星主之位让给天恶,你不知道他的野心比谁都要大吗?”

“不错,他的野心是不少。但是,你没有野心啊!论功夫,就是两个天恶,也不是你的对手。现在你练就金影神功,与天侠相差不大。你们两个人联手,只怕无人能及。这次,我找你来,是想帮助宇宙,维护宇宙平衡。我已经退出,天侠现在如果退去,宇宙才会真正太平。”

“我……哪里有权让师兄退出去,师姐,你请回去吧,念在我们是同门的情面上,只要你们现在退出金晶星,我今天不为难你。”

叶云吃了一惊,说:“这么说,如果我们不答应,你就会对付我们?”

天圣一字字说:“不——错!”

水兰身形一转,飞到一把刀上,微笑对天圣说:“咱们上亿年没有较量了,我倒想见识一下天圣师弟的神功。”

“得罪了!”

语一落,天圣光影一飘,化为一朵白光,飞到了山顶上去。

水兰追上去后,两个人在山顶上便厮打起来。只见他们的身形晃动,两手接招时,呼呼呼——发出对袖之声。

突然,两大高手在高空对出一掌,发出一声石破天惊的如雷巨响。一道强光出现在他们对掌处,两个人各自后退些许,周围的剑影也随之摇动。他们时而站于剑柄之上,手脚相交,时而飞入高空,踢、打、跪、扫,剑山下的晚辈们看得入迷。这样两位高手过招,能亲见,实在是三生有幸。

叶云觉得不过瘾,飞身而去,到了两大高手的身边,亲临现象,一睹高手接招的风范,也好从他们接招处,学些功夫,好将来在战场上力拼。

水兰一身蓝装,在昏暗的光线下,犹如鬼魅般出掌。连劈带砍的掌法并不比金剑逊色,2分之内,叶云观察到,水兰一共出掌24次,每一掌都是攻击天圣的左胸,也就是心脏。一掌攻击到,定然击碎对方的心脏。表面上看来,她出手也太辣了点,然而,高手过招,出手不狠,就会受对方牵制。想击到对方的心脏,完全不可能,但是,由这些招手拍出来的攻击,无疑可以给对手很大压力。

水兰这些攻击,优势明显。天圣光影也慢慢不存在,力竭气衰的他,慢慢显出了他的面相。他看上去雄姿健态,让水兰不由心中一动。

终于四目相对,水兰含情向天圣一望,边出掌边问了一句:“师弟,这么多年来,你一直没有找到心爱的人吗?”

天圣接掌,推住说:“自从问月死后,我心已死。”

奇?水兰含疚于脸,双掌与天圣两掌吸住,两个人用内力逼住对方。

书?“问月之死,我又何曾不是内疚一生,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个可以真正代替她的人。”

网?天圣说:“咱们少年痴狂,本来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想不到为了一个女孩,反目成仇,以至于一生内疚,既失去朋友,又失去知音。师兄,我欠你的实在太多了。”

水兰伤心欲滴,含泪于眶说:“昔日花月之事,何必在提,现在我已变成女儿身,就算问月再活过来,我也没福与她同结连理。师弟,你心善情重,我十分了解你,你又何必为了天侠,做违背宇宙公理的事呢?”

说完,用力向天圣一推,推得天圣在高空中转翻数十个跟头,摔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叶云走过去,兴奋笑道:“水兰,你赢了。”

水兰摇了摇头,看见伏在地上的天圣,深有感触说:“就算我杀了他,我还是败了。”

“为什么?”

水兰苦笑说:“天圣现在的功夫已非我所想象,如果不是顾及当年欠我的一笔情债,在300招之内,我定会被他打败。”

事情是这样的,当年天魔(水兰)与天圣是相当好的朋友。两个人形影不离,在一次比武会之前,他们偷偷去桃花山(在三木星)切磋。当年,桃花山上有一个女孩问月,长得美如天仙,每年的5月18,就会对牛(问月家的一头公牛)弹琴。那一天,他们正好在桃花山比武,天天在一起比武,两个人功夫相差不大,打了3个小时后,打累了,就想去桃花山下的一条花水河喝水。正好,在花水河的上游,他们听到了悠扬的琴声顺风而来,琴声柔美,不用怀疑,必出一位姑娘之手。于是,他们沿上游走去,在桃花山四棵古树之下,看见了那个弹琴的少女。

第228章:秩序

 那时他们年纪轻轻,容易对漂亮姑娘产生冲动。望着白衣女孩弹琴时专注的样子,同时对之产生了爱慕之心。等那个女子弹完琴,他们偷偷跟着她,到了她的家门前。女孩也发觉了他们。自那之后,他们经常一起去桃花山,一日不去,就会心有不甘。日久生情,女孩不久后,爱上了玉树临风、举止超俗的天魔。可是,她也对无比痴情、为人率真的天圣怀有一种遗憾之情。

一个女人不可以同时爱上两人男人。问月性情温顺、端庄秀丽,楚楚动人,她不想伤害天圣,难以启齿。天圣以为用真情能够打动她的芳心,整天跟随她的左右,嘘寒问暖,然而,情最珍贵之处,就在它连自己都主宰不了。

天圣的功夫,因为问月的出现而止步不前。一年后,天圣在与天魔比武时,被天魔一掌劈在胸前,在空中滚了数个跟头,栽倒在一棵树下,差点丧命。天圣受伤时,得到问月的悉心照顾,按道理他们之间的感情会与日俱增,而且,事情并没有像天圣想象中那样发展。问月的悉心照顾,让天圣甚为感动。他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终于,压仰的火山同喷发了,在他重伤被问月替她喂药时,他抓住她的手,将她抱在怀里,他的冲动,让她惊后挣扎。

问月挣扎时对他说:“天圣哥,请你自重,我们之间还需要一些时日的交住。”

她并没有拒绝他,可在天圣看来,拒绝了自己。他深情说:“问月,我这一生只爱你一个,永远也不会改变,请你嫁给吧!”

问月没有回答,低下头,面无表情走了。后来他伤好后,问月开始疏远他。他十分痛苦。有一天,黄昏时,他去找她时,在她家附近的草地上,看见了两个背影抱在一起,背影绵绵不绝聊着天,快乐无比,这两个背影:一个是问情;另一个则是他的师兄天魔。

那一刻,他百感交集,热血狂涌,不知道往哪里走。他想跑过去同天魔厮杀,谁胜了,谁就是问月的男人,可是,他又深知,他不是天魔的对手,更不能同他反目成仇。

终于,他悄悄离开了。从此,很久都没有去看过问月。他决定忘记她,将她让给天魔。3年后的一天,天魔在与他切磋功夫时,竟输给了他。他觉得很兴奋,那是他第一次真正性打败天魔。天魔问他为什么会功夫进步这么快。

他便将事情的原因,说给了天魔听。天魔听后,搭着他的膀子,深情说:“天圣师弟,我们乃是万年之交,你退出我们的世界,让我十分感动,这说明我们的兄弟之情,会如宇宙一样,永远保持下去。再过10天,就是我与问月结为夫妻的日子,到时候,师兄将请你去喝两杯,不知天圣师弟愿否驾临?”

天圣本来不想去:“师兄,我实在无心再见问月,所以……”

天魔觉得很难过,马上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兄弟,我们亲如兄弟,将来,你难免会与问月相见,如今大喜当前,你怎么能推辞呢?难道你在心里并没有认可她是你的嫂子?”

天魔的这番话,让天圣进退两难,思索再三,才点头说:“好吧,师兄,这次就算师弟我撕破脸,也要在你们大喜之日,登门祝贺,而且请求问月原谅我曾经的冒犯行为。”

……

就在之后的第8天,许久没有见过天魔的天圣实在乃不住寂寞,去了桃花山。到了桃花山问月的房子,却未见他们两个人。于是,他信步来到花水河。花水河就在桃花山下,因为桃花飘落时,一朵朵花被风吹进河中央,落在水面上,遂得名花水河。

此河清澈见底,四季温热,是沐浴的最佳处所。

问月从小在桃花山长大,从小到大,都在花水河中沐浴,在树林里更衣。这一带风景秀丽,人烟稀少,根本无人偷看。问月的父母曾经是三木星很有名的将军,在征战星河时,不幸遇害。三木星人将他父母的遗体葬身于地,她的爷爷问苍天便带着她带到此地,后来,她的爷爷不幸病逝,留下她一个人孤单守候桃花山,与她的一头牛一起生活,度过了数万个寒热交替的时节。

天圣来到花水河边时,他听到了有人的呼喊声:“天魔哥——”

天圣快步走过去,他觉得她的声音甚为焦虑,像遇到了麻烦。悄悄奔过去后,才发觉一个光着身子,秀发拂面的女孩在水边,并慢慢走上来。她身上一丝不挂,从水中走上来时,两手左右扫摸着,好象眼睛已经瞎了一样。

他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想躲起来,但是,他发觉,她真的看不见东西。她什么时候眼睛瞎了呢?他没再躲,站在那里,没料到,问月会一丝不挂向他这边走过来,口中不断叫喊:“天魔哥,你在哪里,在哪里?”

难道天魔师兄见她眼睛瞎了,不要她了?——天圣想。

思索间,一只手摸到了他的肩膀,一个声音响起来:“我摸到了,我摸到了,天魔哥,你就在这里,为什么不说话啊,坏死了。”

天魔向来言语不多,他能得到问情的芳心,也许他骨子里有一种同她父亲一样的气质。

不说话,更加让问月以为是他了,她说:“天魔哥,刚才,那个坏蛋偷看了我,用烟雾弄坏了我的眼睛,你抓到他没有?”

天圣不说话,但明白事情原因了。是有一个家伙趁问月沐浴,前来偷看,后来用毒气弄坏了她的眼睛,想对她不轨。天魔听到她的呼救,追那个坏蛋去了。此刻他的出现,让她误以为是天魔。

他不能让她知道自己不是天魔,一旦她知道是自己,就会误会自己就是那个弄伤她眼睛的坏蛋,他想马上离开这个地方,但又不能不理她,于是,捡起地上的衣裳,给她披上,牵着她的手,慢慢离开了花水河。

带到一个隐蔽地方,天圣望着问月,此时,她半赤半裸立在他的面前,让他的欲望上升到了极点。问月见停下来,马上说:“天魔哥,这是什么地方?”

天圣已经被她那诱人的胴体迷惑了,不由自主吻过去,两唇相吻,紧紧贴在一起,天圣已经无法自拔。他没想到这还是问月的初吻,所有她才会那么投入。看来天魔对她一直以诚相待,在没有结为夫妻之前,没有与她行夫妻之事。当天圣挑动她待发的欲火,两个人搂抱在一起,熊熊爱火赤热了一回。

办完事,问月羞哒哒红着脸说:“天魔哥,以后,我就是你的人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妻子!”

“问月——”

远处传来一声呼喊,正是天魔的呼声。问月听到呼喊,脸色一红一白,马上推开用手搂着的天圣,战战兢兢问:“你——你到底是谁?”

天圣知道事情败露,坏事已做,身子一跃,没入丛林不见了。剩下问月在那里高声回应:“天魔哥,我——我在这——”

天魔闻声飞过来,见问月后,瞧见了她落下的一抹处女红,顿时明白过来,大叫嚷道:“是谁——是谁这样对你?”

只有问月的哭泣声给他回答。不久,天魔终于在附近,找到了线索,那就是一枚红玟金片。红玟金片是当年天魔送给天圣的,有一年天魔外出征战,得到两枚勋章,他一时兴奋,给了一枚给天圣。见到此片,天魔内心翻江倒海,糟蹋问月的人,他已经明白。

第二天,他便拿着那枚金片,找到天圣。任天圣口齿再灵,也无法推脱罪果。当天,他们挥剑拼杀,打了一年零8个月,均未分出胜负。最后,天圣自知罪孽深重,放弃力拼,接受他的处置。然而,天魔用剑指着天圣的咽喉,最终下不了手,最后他留下一句话:“以后,我们再不是兄弟。”便扬长而去。

天魔走后,马上去桃花山寻找问月。可惜,已经人去楼空,他用了一年的时间,才在一个断崖上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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