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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骨焚箱-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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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借着灌木的遮掩,战战惶惶抬头去看。
这驮队里的人倒还挺硬气,又或许是到了生死关头,不拼不行了,那些个男丁都操起了棍棒和土匪对打,连女人都冲上去帮着撕咬,然而力量悬殊太大,渐成败势,混乱中,黄同胜忽然看到,有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朝着这个方向跑过来。
他暗叫糟糕,生怕这女人把土匪引过来,连累自己被暴露,及至看清那女人的脸,又惊得险些叫出声来。
居然是白天在旅店里见过的那个女人,而她怀里抱着的孩子,正是那个拍他门的女娃娃。
黄同胜不明白这家人为什么会趁夜赶路,事后多方打听,才知道应该是被人做了“夹饼馅”:向导被土匪买通,当了内应,引着她们绕远路、走错路、误了投店,好在偏僻的地方开宰。
当时,黄同胜认出是她,心内极盼她能逃脱,然而,有个持刀的土匪立刻发现了这个偷跑的女人,大喝一声撵了上来。
那女人听到呼喝,又惊又怕,腿上一软,居然一跤绊倒,也不知是不是幸运,摔倒之后,一抬头,看见了隐在草丛中的、黄同胜的脸。
黄同胜一直想知道,当时自己的脸上,究竟是什么表情,多半是惊怖的、拒绝的,不能给她以希望,反让她绝望——因为那个女人惨笑了一下,跟他说:“你别怕。”
说完,她迅速把孩子推了过来,再然后果决回身,向着那个土匪冲了过去,以一心求死的势头,和他厮打在了一起。
黄同胜脑子里嗡嗡的,他抱住那个孩子,一点点往坡下缩,头顶上飘着太多声音,太杂太乱,以至于他辨不出,到底还有没有那个女人的。
雨水淋进他的脖子,他低头看怀里的女娃娃,她撇着小嘴,像是要哭,但没有出声,似乎未知人事便已懂事,小小的脖颈上,一根纤细的银链闪着微光。
黄同胜把链子拉出来看,原来链子上坠了个长命锁,上头镌刻着女娃娃的生辰八字和名字。
况云央。
后来,这头的声响渐渐散了,人声熄了,驮马被拉走了,土匪们围聚在不远处,挨个开箱检视战利品,不时发出兴奋的叫好声,这头只余火烧车架的荜拨声。
雨也小了,一丝一丝地没入残火,被哧啦一声烫成轻烟。
黄同胜做了这一晚最勇敢的一件事儿:他抱着小云央,偷偷爬上了坡。
他看到尸首横七竖八散了一地,可以预见,过不了多久,野兽就会循着血腥味找过来,把他们一具一具拖走,他找到了那个女人,她面朝下趴伏在泥地上,颈边绽开触目惊心的伤口,白色的衫卦业已被血染成黑红。
她必定是死了,黄同胜哆嗦着,身体抖得更厉害了,而小云央,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黄同胜怕被土匪听到,赶紧掩住了云央的嘴,但没想的是,这哭声惊动了那个女人。
她还没死,用尽最后的力气仰起脸,满是泥沙和血污的嘴唇慢慢翕动着,像是要说话。
黄同胜赶紧跪下身子,凑过去听。
她好像在说:“箱子,房子。”
声音像几根虚晃的丝,说一次,就断两三根,再说一次,又断两三根,末了断完,再也没了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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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同胜收养了况云央,那之后发生的事,跟孟千姿先前猜测的差不多:又一次接活时,他在长沙附近撞上了日本鬼子,这才知道,鬼子要比长毛鬼凶狠得多。
中枪受伤之后,他借着这个机会上了岸,改名况同胜。
他没有忘记那女人临死时说的话,猜测着是不是况家在老家埋了什么重要的箱子,好在况家一路逃难,人多声势大,并不难沿途往回打听——况家住娄底,传说中蚩尤的故乡。
但他们逃难时,已经把家宅卖给了乡里的大户造洋房,那架势,应该短时间内不会再回来了,怎么会把重要的箱子埋在房子底下呢?
再说了,人都死了,留下箱子,不管装了金还是装了银,又有什么意义呢?
况同胜一声长叹,不再纠结什么房子箱子,带着小云央离开了湘西,外出谋生,一路辗转,最后下了南洋。
也该他运气好,在异国他乡,从做皮货买卖开始,继而做鞋子、做零售,竟也积累下万贯家资,被当地华人称为零售大王。
然而况同胜过得并不快活,日本鬼子那一梭子枪,打伤了他的子孙根,这辈子,没法得享男欢女爱,也再也不能传宗接代。
不能就不能吧,他认了命,觉得这辈子、这条命和爱,也就奉献给两个女人了。
一个是况云央的母亲,那个死在土匪刀下、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有时候,他会牵强地觉得,是自己害了她:那个下午,他一直想让她“遭点灾”,以便自己配得上她,然后,她就出事了,会不会是自己克的呢?
这个女人只跟他说过寥寥几句话,那句“你别怕”,和那个纤瘦的、奔向土匪去拼命的身影,足以让他记一辈子,也足以正大光明地安置他的爱慕。
另一个就是况云央了,她的相貌和母亲极像,有时候,况同胜看着她,会分不清站在面前的到底是况云央,还是那个穿白色衫卦玻璃丝袜的女人,他看着她长大,他受一切的苦,不愿让她遭一点罪,他和云央父女相称,但他自己知道,对云央的情感之复杂,很难说得清楚。
但又能怎么样呢,他是老式的、传统的、湘西乡下男人,有些念头,哪怕只冒个头,他都觉得肮脏龌龊,该下十八层地狱,叫油锅炸。
就当是女儿好了,他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她的爱人,风光送她出嫁。
这个时候,他已经定居南洋二十年了,湘西的风月,赶尸的日月星,杀戮夜的提灯画子,还有土匪的响哨,都离他太远了。
他唯一的心愿,就是况云央一生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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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云央三十二岁那年,突发怪病。
她的皮肤会自行裂开,从指甲大的伤口一路撕裂,血在伤口边缘处不断喷溅,像火山口永不停止跃动的岩浆,哪怕包上了绷带,都能看到绷带下血液的不断撞顶。
况同胜遍请名医,均告束手。
她那个在婚礼上宣誓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不离不弃的丈夫,在她生病后不久,便连见她都不愿意见了,口口声声说自己也没办法,她那样子太可怕了,他见了会做噩梦的。
况云央忍受不了这痛苦和连带而来的打击,跳楼自尽,死前留下遗书,请况同胜照顾自己的女儿凤景。
况同胜揉碎了一颗心,老泪纵横,但老命还得留着,为这况家第三代的女儿。
他觉得那个没担待的男人不配给凤景冠姓,所以给孙女转回况姓,况凤景。
那时候,他还以为,况云央的病,是个意外,是几率极小的罕见病,是命中有此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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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几番寒暑,几轮春夏,况凤景结婚时,况同胜快八十岁了,年月冲淡了悲惨的记忆,他时常笑自己,上辈子可能欠了况家女人很多钱,所以这辈子受罚,永远为她们服务,一代又一代。
好在差不多要活到头了,别想再支使他继续服务了,就算他想,阎王老子也不答应啊。
玩笑话,竟成了谶言。
况凤景二十九岁发病,也是突发,症状和况云央一模一样,甚至更恐怖:她的头皮会随着头发一起往下掉,皴裂的伤口爬上脸、越过眼皮、攀上头颅。
她的男人坚持了两个月,最终崩溃,一走了之,况同胜气得大骂“男人都他妈不是好东西”,浑然忘了,这话连带着把自己也骂在了里头。
他怕凤景也学云央自杀,含着泪狠着心让人把她手足都拷接在病床上,时年四岁的小美盈久不见妈妈,想念得要命,觑个空子偷偷跑进那幢被辟为家宅禁区的小楼,看见一个在床上挣扎翻滚的、全身皮肤皴裂冒血、连颌骨都露在外头的怪物。
况美盈吓得当场昏死过去,就此落下个“受不了惊吓”的病根。
凤景没有自杀,但最终死于怪病的折磨,她似乎有所察觉,死前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请况同胜“救救美盈”。
……
殓工抬走了凤景的尸身,护工照顾着惊弓之鸟般的美盈,况同胜坐在地上,倚着血迹斑斑的病床腿,无声地抹一把泪,又一把泪。
后来,他攥着一把老泪睡着了。
梦里,他重回土匪行凶的杀戮夜,看到那个脖颈几乎被砍了过半,却依然拼命向着他藏身的地方攀爬的女人。
她嘴里喃喃个不停,依然在反复念叨着“箱子,房子”。
这一天,距离那一夜已经过去了近半个世纪,况同胜终于听懂了那句话。
她说的不是房子,是方子。
药方。
第35章 【09】
深夜是听故事的好时光; 而江炼,又恰是讲故事的好手。
这个故事与他相关; 他不需要刻意煽情; 自然倾注进情感,知道在哪里轻带、在哪里又该顿挫; 他的声音原本该是清朗的,但在讲述的时候; 一再低沉; 近乎厚重。
孟千姿起初只是姑妄听之,慢慢地,就被他给带进去了,那感觉,有点像浓重的夜色里浮动着一根怅然的声线; 而她攀抓着这根线,跟上了它的节奏,一并起落。
她问了句:“所以,是治病的那个药方?”
江炼点头:“现在想想; 那个女人,至死都在往我干爷藏身的方向攀爬,拼尽最后的力气说出那句话,不可能只是交代什么金银财物。”
她想告诉他一个只有况家人自己知道的、跟女儿的生死息息相关的秘密,只可惜; 寥寥数字,当时的黄同胜实在领会不了。
直到况家两代女人以同样惨烈的方式死在他面前; 他才从这共性中看出一些端倪来:这个家族里的女人,或者说这个家族里的人,似乎生来就身患某种绝症,这病会在成年之后的某一天突然发作,但没关系,他们有药方。
++++
况同胜拼命地去回忆,但一来时间已过去太久,他也已经太老,很多事都记不清了;二来那一晚上,他极度惊惶,对除了那女人之外的场景,几乎没留下什么印象。
他只记得,况家的驮队声势很大,男女老少足有二十多口,举家逃难,家私确实很多,那一匹又一匹的驮马背上,堆负着的,都是大木箱子,三四十口绝对是有的。
所以,到底是哪一口箱子里,藏着药方呢?那些箱子,最终又去了哪儿呢?
绞尽脑汁,搜索枯肠,况同胜终于找到了一个切入点:提灯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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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千姿听明白了:“况同胜是想通过蜃景,重现那一晚的场景,从那些场景中去找线索?”
江炼没说话,他听出了她语气中的不认同:最初听干爷提起这个想法时,他的反应也跟她差不多,甚至更激烈。
孟千姿觉得可笑:“就算让他把那一晚的场景重新看一遍,又能有什么用?”
劫道的土匪,杀了人,抢了财物,必然一走了之,你把这场面看再多遍,也不可能看得出药方来啊。
江炼沉默了一下:“那个女人死了之后,我干爷急于逃跑,没敢多待,怕被土匪发觉,也没敢为她收尸,事后再去,什么都没了,可能是土匪怕留下一地狼藉,传出去之后没人敢走这道,断了财路,所以动手清了场。我干爷虽然不清楚那之后发生了什么,不过他说,土匪得手之后,曾当场开箱检视……”
孟千姿觉得荒唐:“所以呢?难道他们开箱时,会把一张药方打开了看?”
一张药方,占不了多少空间,多半压在箱底或掖于一角,再金贵些,会拿金玉匣子来装,但土匪检视,都是草草翻检,装有药方的那口箱子,要么被半路丢弃,要么被抬走——一口被丢弃在野地里的箱子,没多久就会朽烂,而被抬走的,已然抬走了近八十年,去哪里找呢?
江炼笑了笑,并不反驳:“很可笑,很荒唐,是吧?”
“但是孟小姐,你想过没有,这又可笑、又荒唐的法子,是除了等死之外,唯一的路了。”
孟千姿没再说什么:对即将掉下悬崖的人来说,崖上垂下一根稻草,他都会用力抓住,况同胜想这么做,也合情合理。
她沉吟了一下,觉得这时间线不大对:“你干爷在况美盈四五岁的时候就想到了要通过提灯画子去找线索,这都快二十年了,你还在钓提灯画子?”
江炼似乎料到她会有此一问:“孟小姐,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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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同胜很是花了点时间,变卖处理自己在南洋的产业家私,这才带着况美盈回到国内。
然而,他没能回湘西,也没去钓提灯画子。
他太老了,八十好几的人了,不拄拐杖都走不了路,还去钓提灯画子?简直异想天开。
他身边也没有可用的人:身体的残缺,使得他脾气极其古怪,一般人很难忍受;多年的经商,又造就了他疑神疑鬼的性子,不肯信任别人,再加上云央和凤景的男人,都选择了离妻弃女,更让他觉得人情淡薄,人心难测。
他冷眼扫视身周,觉得每张面孔后头都藏着背叛和别有居心:谁都不可靠,除了自己一手栽培、知根知底的。
江炼说:“我干爷开始留意十多岁的男孩儿,因为人在这个岁数,心智还没成熟,但又已经懂事,调…教起来比较容易,而且,他喜欢在粪坑里找。”
孟千姿没太听明白:“粪坑?”
江炼笑:“打个比方而已,就是,他喜欢找那些生活境遇特别悲惨的,比如无依无靠流落街头、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我起初以为,这样的孩子方便操作,没什么收养上的手续和麻烦。后来想明白了,这样的话,我干爷就是拯救者,那些被他从粪坑里拽出来、过上了人的日子的人,会一辈子欠着他、感激他,拿命回报他。”
孟千姿心念一动:“你也……”
江炼点头:“对,我也是,韦彪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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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同胜身边,最初聚集了十多个这样的男孩儿,之后的几年,陆陆续续加入,又三三两两淘汰。
因为他条件苛刻,他选的不只是办事的人:他老了,不知道老天还会赏几年寿,他一走,美盈总得交托出去,没有踏实可靠的人在她身边守护,他死也不能瞑目。
所以要精挑细选、吹毛求疵:身体素质差的,不可以;优柔寡断的,不可以;心术不正的,不可以;易受诱惑的,不可以;蠢笨迟钝的,不可以……
挑挑拣拣到末了,只剩下江炼和韦彪两个人。
况同胜最喜欢江炼,因为他最有天赋,练贴神眼时,不到三个月就已经有小成,学功夫也快,再复杂的招式,琢磨几次就可以上手,还能举一反三,融会贯通。
相形之下,韦彪失色多了,也就一身蛮牛般的力气还可称道,但况同胜看中了他另一点。
他对况美盈好。
这些男孩子都比况美盈大,要么是不屑带她玩,要么是不愿带她玩,只有韦彪,处处以她为先,让着她、照顾她,外头的孩子欺负美盈,他敢以一当十地拼命,况美盈也和他亲近,有一段时间,出去玩时总攥着韦彪的衣角,像个小跟屁虫。
况同胜非常欣慰:虽然韦彪没什么长处,但在美盈身边备下这么一个人,有百利而无一害。
他沉住了气,越发悉心地栽培江炼,怕自己说不定哪天就被阎王给收了、来不及讲出这个秘密,还把一切都写了下来,预备着江炼来日开启,好在,不知道是不是弥补他今生多灾多难,在寿命这件事上,老天对他分外慷慨。
江炼满二十岁那年,况同胜九十九岁,他觉得是时候给他讲述一切了。
他把江炼叫进房间,先给他看了许多照片。
那是江炼没有遇到他之前,活得人不如狗的一系列窘迫惨况,他要江炼重温那段经历,要他牢牢记住,没有这位干爷况同胜,他早就死了,他是个零,没有况同胜给他的一,他什么都不是。
然后,他对江炼说:“你要永远记得,你欠我一条命。”
当时的江炼,还不十分明白干爷的用意,只是点了点头:“是。”
况同胜说:“你要还的。”
江炼怔了一下,有点茫然。
况同胜继续往下说:“不用还给我,我老成这样了,不需要你还。你还给美盈就可以,如果有一天,要你去为美盈死,我希望你不要吝惜这条命,因为你是在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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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炼在这儿停顿了一会。
他其实没想讲这么多,起初,他只是想告诉孟千姿,美盈很惨,希望她能对美盈多点同情。
但不知不觉的,就越讲越多,也许这样寂静的山林,太适合回忆了,又也许,他潜意识里觉得,把这一面展现给她,对自己是有利的:像孟千姿这样从小一帆风顺、生活优渥的人,是会倾向于去同情不幸者的,她对他是有敌意,但当她知道,他生而不自由、连命都不由自己掌握的时候,也许对他的敌意,就不会那么深了。
这一步似乎走对了,孟千姿是个不错的倾听者:她跟他探讨的时候,是真的把这个故事听进去了,而她不讲话的时候,只是一抹安静的、丛枝掩映下的影子。
这影子里,是真的有善意的。
孟千姿说:“然后呢,听到你干爷这么说,你很……失落?”
有点,但好像很快就平静地接受了,江炼笑了笑,尽管在黑暗里,并不能看清这笑:“还行吧,落差肯定是有的,从前我感激他,崇拜他,觉得他是神一样的人,奇迹般从天而降,把我从污糟的境遇里拯救出来。”
“那时候明白了,他也是个凡人而已,他在南洋,是有名的零售大王,生意人,先投资,再要求回报,很正常。也明白了……”
他声音里带了几分自嘲:“这世上,一切皆有出价吧。”
孟千姿的指尖,轻轻颤了一下。
++++
至此,江炼知道了况美盈的身世、秘密,也知道了况同胜对他的期望:况同胜并不只是找一个人去钓提灯画子,他是自知时日无多,为自己寻找接任者,接过这担子,积毕生之力,尽量去达成况凤景死前的愿望。
救救美盈。
江炼对此并不反感,他确实欠况同胜一条命,人家既已明说,是该还债,更何况,他和况美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多年情分,不是亲人,胜似亲人,任何人,都不会忍心看着自己的亲人去死吧。
从那时起,他开始关注湘西,每年都会进出几次,按照干爷的回忆,找出了那场劫杀发生的具体位置,又尝试着在大雨夜去钓提灯画子:但到底怎么“钓”,况同胜自己都一知半解,更何况江炼?头两三年,他根本每钓必败,只能自这失败里去反复琢磨改进。
而且,他有自己的想法,比起虚无缥缈的蜃景,他更寄希望于娄底,希望从况家的老家多发掘出点什么。
可过去的八十年,是风云变迁的年代,整个国家都翻天覆地了几回,更何况某一个小家族呢?他多次造访,甚至去翻阅县志:况家是个大家族,县志上果然有一两笔提及,但也只隐约查到,况家人丁兴旺,从未听说过什么恶疾凶死,还有,况家祖上,起初是住在山里的,后来不断积累,扩大家业,才慢慢搬进乡里、县上——人往高处走,就如同乡下人想进城,古今一理。
总之,一直在尝试,不能说没进展,只是始终在外围打漂,不过美盈年纪还小,按照推测,况云央32岁发病,况凤景29岁,那美盈最早,也该在26岁左右,所以这事虽重要,还没到油煎火燎的地步,直到半年前的一天,况美盈无意间割伤手指,而伤口……血液飞溅。
确切地说,这还不算发病,因为真正的发病是皮肤自行破裂,但血液有了异常,总归是不祥的征兆,况同胜气血攻心,当场晕死过去,虽然抢救及时,还是瘫了。
他晓得,即便老天待他慷慨,还是在紧锣密鼓地“回收”他了,有些事,该叫美盈也知道了。
况同胜把事情的始末告诉了况美盈:“总不能老叫江炼为你奔走,你也该为自己的命做点什么,我是做到头了,接下来,看你们的造化了。”
况美盈既然都得动身,韦彪自然也会跟着,他虽不明就里,但有他在,美盈到底多一层保障。
三人同行,就没法像从前那样随处就和了,江炼找到马歪脖子的后人老嘎,凭着对马家祖上的那点了解,成功使得他相信,这一干人是回来寻宗问祖的,顺利在叭夯寨落了脚。
而其他的路既然都走不通,他也终于一心一意,沉下气来,想在提灯画子上有所发现。
……
这真是个漫长的故事,讲到后来,夜色似乎都稀淡了,孟千姿长吁一口气,觉得自己的魂在过去的八十年里打了一个回转,从湘西飘至南洋,又越海而归。
“所以,你现在,是要找那个箱子?”
江炼苦笑:“是。”
想想真是荒诞,八十年前,就自那个女人口中说出了“箱子,方子”这两个关键字眼,可这么多年过去了,起点依然在这儿,分寸未挪。
孟千姿有些恍惚,身心还未能完全抽离这个故事,蓦地又想到神棍:“怎么最近,流行找箱子么,前两天,遇到一个人,也说要找箱子。”
江炼奇道:“也找?找况家的箱子?”
孟千姿摇了摇头:“那倒不一定,那个人的机会,比你更缥缈,他连自己为什么要找箱子、要找什么箱子都不知道。”
她喃喃补了句:“疯疯癫癫的。”
江炼也没在意:“箱子么,自古以来就是装东西、藏东西的,谁会去找箱子本身呢,找的都是里头的东西,要么是财宝,要么是秘方。”
说到这儿,他抬眼看孟千姿:“孟小姐,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这么郑重其事,孟千姿约略猜到,嗯了一声。
“山鬼手中,是不是不止一颗蜃珠?”
孟千姿想打两句机锋,或是顾左右而言他,转念一想,何必呢,这几代人,几十年了,生生死死,万里辗转,也确实是不易。
于是又嗯了一声。
一直以来,虽然存疑,终归只是怀疑,而今得到证实,江炼心中,直如一块巨石落地,一时间,竟说不出话来。
过了会,他才开口。
“孟小姐,我知道我们一直以来都有误会,你对我的印象也不好,不过我尽量补救。”
“我伤过你,你也打过我;我害你被绑架,我尽力把你救出来;你的链子还没着落,我会去找,等到找回来之后……能不能借用一下你的蜃珠?”
他很快又补充:“我不要那颗蜃珠,我只是借用,用完就还。”
孟千姿没立刻回答。
这要求其实不过分,山鬼手上,虽然不是蜃珠遍地,但三五七颗还是有的,借给他用,实在举手之劳。
她回了句:“看你表现吧,可以考虑。”
顿了顿,咬牙切齿,不吐不快:“遇到我,算是你的运气!”
光凭午陵山那颗蜃珠,成色二流,显像繁乱,就算她没钓走,而他守着试上三五十次,也未必能有线索。
然而,这个故事让她生出恻隐之心来,真的出借,她可以给他调用最好的那颗,蜃珠有互融的特性,大者可融小,佳者可融劣,这颗被融了之后,显像会更臻完美。
这与她的初衷自然背道而驰:她和江炼数次冲突,绝谈不上愉快,不去追着他打击报复已属通情达理,如今还要倒帮他一把,实在意难平。
但是,这事又不是为了江炼,况家接连四代女人,实在叫人唏嘘,又不需要她出血割肉,点个头的事儿……
所以,思来想去,再三衡量,也只能憋出一句泄愤似的话了。
——遇到我,算是你的运气!
第36章 【10】
天不亮; 江炼去探了白水潇的动静,回来之后; 招呼孟千姿上路。
白天跟踪; 比之夜晚,有优势也有劣势; 优势是一览无余,劣势也是一览无余——你跟踪她方便; 她想发现你也不难; 所以反而得更小心、拉开更远的距离。
孟千姿沿路解决早餐,一夜休整,她脚上已经没什么大碍,就是气力依然提不起来,只恢复了六七成; 同时,由于黑夜过去,白昼到来,她那因着黑夜易萌发的、因着听故事而放大了的对江炼的善意; 又缩水了一些:夜晚遮去了江炼的面目,容易让人动情和感性,但白日天光朗朗,又叫他那几次三番和她作对的眉目清晰可见了。
一码归一码,蜃珠还是可以出借的; 但她冷峻的态度不可改变,好么; 听个故事就动摇了,自己都有点瞧不上自己:这事传出去,以后有人求到她这,都给她讲悲情故事,还能不能好好办事了?
孟千姿态度的微妙变化,江炼自然察觉得到,不过友谊的小船终于荡开了桨,船客态度冷淡点,他也无所谓:昨晚之后,事情已有八…九分准,他求仁得仁,很知足了。
就是……
他觉得孟千姿那句“先偷偷跟着,再设法跟孟劲松联系”不太可行,这明显是越走越偏,渐无人烟,想跟外头的人联系,谈何容易。
++++
山路难走,尤其是这种人迹罕至的深山,半天的路程,累死累活,也不过翻了一两个山头,而且越走越迷,根本不知道身在何处。
孟千姿也一头雾水:她对湘西不熟,老一代的山鬼可以看山头山形辨路,但近几十年来,大家习惯了依赖各种电子定位设备,没了设备支撑,基本两眼一抹黑。
近中午时,白水潇第三次停下休息,江炼和孟千姿也随即停下。
白水潇似乎很警惕,每次休息,从不老实在原地坐着,总是左右乱走,到处张望,时而站起,时而蹲下,有几次,明明蹲伏在地,又会突然窜出,好像是在捕捉什么。
隔着太远,看不真切,江炼心生警惕,他从孟千姿那儿,已经多少了解了些白水潇的手段:这女人和田芽婆混在一起,没准也会使唤什么蛊虫毒虫,真动起手来,他可得分外小心,毕竟这山里的虫兽会卖孟千姿的面子,却不会认他江炼的脸。
……
下午,山里变了天。
头顶上一阴,林子里就更暗,孟千姿的性子,最是耐不住,不管是“卧底”还是跟踪,都最好半天就见成效,现如今从夜里跟到白天,毫无进展,除了走路还是走路,难免心浮气躁。
江炼看在眼里,拿话宽慰她:“这一趟应该不会空跑,只要跟定了她,顺藤摸瓜,她背后那人就跑不了。还有,你那根链子,十有八九在她身上。”
这后半句话,实在让人振奋,孟千姿心中一动:“在她身上……发髻里?”
江炼点头:“那天我救她回来,帮她包扎过,也翻检过她随身的物件,并没有链子——她有在发髻里藏东西的习惯,链子不大,确定是她拿走的话,多半藏在那里。所以咱们得有后备方案,万一跟踪不成功、被发现了,就马上卯住她下手抢东西,能扳回一点是一点,不至于空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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