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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夕颜枫露晚-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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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味,那味儿就像亚当和夏娃偷尝的那枚禁果,心底怀着一丝侥幸和隐约的兴奋。

    任何人都不知道,甚至连她自己都不知道,上帝在他们的心尖播下了盈盈的,被世人称作是爱情种子,赐以日光露水,精心地呵护着这两颗深埋心底的种子,期待它来年发芽生根茁壮成长。

    即便他们的内心再贫瘠,那片生长的土地条件再恶劣,在上帝的冥冥指引和爱抚下,那颗种子也终有一日会破土而出,直至枝繁叶茂。

    当那里长成亭亭如盖的大树时,粗壮的根系便扎进内心的深处,攀连着血管和命脉,再也无法拔除。

    没有谁离了谁是不能活的,这话本身并没有错,即便出生就是连体的婴儿,都有后天手术分割开作为独立个体生存的几率。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雁过尚且留影,更何况是曾经爱过的人,他在你心上留下的印迹永生永世都无法尽数抹去,就像这棵参天古树一般,连根铲除了,性命也就随风而散了。

    而只有在心脏停止跳动,血液停止循环之后,没有了营养和水氧滋润的大树,才会缓缓的枯萎和凋零。

    里面是宾朋满座热闹非凡,外面则是孤影潺涟冷清异常,今日的月光明亮皎洁,投洒在露台的瓷砖上泛出柔和的银色光芒,笼罩着整个延展开的露天花园,人的心绪继而平复下来。

    世事无常因果报应,如水本无形因器成之,有些事情没有应不应该,只有值不值得。很多事也不像棋子一样非黑即白,反而如昼夜间的转换,在第一缕晨光跳脱出云霾之前,还有一段灰蒙蒙的过渡,界限并不明晰。

    她不想去追究孰对孰错,因为那里根本找不到答案,也因为自己的心里早就有了决定。

    无关是非黑白,只为真心实意。

    他算计得了一切客观的因素,使尽手腕一次次地让她背叛士英效忠于他,乃至于拿她已是植物人的母亲的安危作为筹码,威胁她逼迫她,却始终没算准她心中的愿意。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千金难买我愿意。

    她愿意,所以毫无怨言地为他斡旋为他做事,即便他摆明了是在利用她胁迫她,她亦不悔,无怨。

    同样的,只要她愿意,此刻调转枪头转投阵营亦为时不晚,言辰诺能带给她的,陆尧楠也不会少一分。只要她回头,彼岸便是风平浪静海阔天空,这也是言辰诺所最为担心的,她若是想逃离他的世界他的掌握,随时随地都可以,一旦反戈相向针锋相对,她就是一个极难对付的可怕敌人,她对于士英和天华都是下了狠功深入研究的,丝丝入扣字字诛心,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样的人就算成不了朋友也千万不要成为敌人。

    她对于天华和他皆观察入微,本质上是一个拥有着七窍玲珑心的女诸葛,平日里苦苦掩饰着周身的光芒和潜质,在必要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能灭敌人于无形。

    即便到最后她还是失去了陆尧楠的信任和支持,单凭着自己的本事和能力,她依然能够换一个新的城市从头再来过,那时他失了势便是有心无力鞭长莫及。

    他虽外表表现得十分强势,但心里对顾慕惜的真实想法和打算却是一点底都没有,在极度心虚的驱动下,他忍不住一遍遍地刺激她敲打她,甚至有点胡搅蛮缠无理取闹。从始至终,她从未做出任何背弃他的举动,反显得他有些杯弓蛇影敏感多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然而她只将忠于言辰诺归因于先来后到,言辰诺在她最危难最窘迫的时候帮扶了她一把,作为报恩,她也不会在他需要她的时候选择背叛。纵然他有千般不是万般算计,纵然导致她当年窘境的原因中他也占了很大一份,她也不会弃他于不顾,忘恩负义反咬一口的事她做不出来。

    兴许有的时候确实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身在局中的人相互猜忌相互排斥,殊不知局外人早已看得通透。

    能让一个女人毫不保留地付出,这世上就只一个字才能做到。

    轻缓地吐出一口气,将心绪调整到最佳的状态,慕惜离开露台的栏杆往回走,月光下宝蓝色的裙摆轻飘,如同雾霾缭绕中盛开着的一朵蓝色妖姬,隐约的看不真切。

夕烟轻逝,伊人仙踪,枫林向晚,只盼君至 第五十一章 妆薄铅华浅

    她方才出去时尧楠已经与几位老总到场中攀谈,待回来时遥见尧楠正襟危坐地倚在座椅上品着酒,侧脸原本柔和的曲线变得冷峻尖峭。

    不知是不是慕惜感觉错了,那种漠然和冰冷,就像是温润的人皮面具裂开了一道缝,从里面露出来的冷酷令人不寒而栗。

    这是她第一次作为一个不相关的旁观者,无意间见到的尧楠,是那么陌生,仿佛从来没有认识过。

    酒会在相互的交流中渐入尾声,宾客陆陆续续地告辞离开,言辰诺站在离大门较近的地方,与他们一一握手告别。江瑞恩则是站在他的身边,尽显大家闺秀端庄贤德的风范,好一对金童玉女,来宾们无言的祝福和赞赏,空气中弥漫着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味道。

    晨曦从窗帘的缝隙中缕缕透出,遥空给房间镀上一层金黄的色泽,卧室内十分宽敞,除了一张床、衣柜和桌子,没有其他多余的赘饰,干净整洁得不像是一个男士的房间。

    以黑白冷色系为主色调的卧室在这一刻添了一抹暖色,不比深夜时的冷硬严寒,两米有余的床上躺着一名男子,眉峰略微皱起,让人觉得他在睡梦中心思都不安稳,紧抿的唇瓣边却骤然勾起一个微不可见的弧度,使得整张脸因这条轻挑的细线变得温文些许。

    墨瞳徐徐张开,那里柔和得如一汪春水,单纯清澈得令人心神荡漾,他的目光自然而然地就转向床头柜上的闹钟,时针准准地指向了六。抬手揉了揉额头,他掀被下床,穿衣洗漱,家装服的打扮,不复平日的正式和严谨,反倒有了几分家居好男人的意味。

    “哥,早上好。”卧室对面的门同时开启,里面出来了一位丝绸长裙的女子,柳眉弯弯言笑晏晏,是辰伊。

    “辰伊,早。”相互问过好的兄妹,一前一后下楼吃早餐。

    长桌旁坐着一位器宇不凡的长者,精神矍铄,远远的就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威严气息,他手上拿着一张报纸,耳上架着玳瑁老花镜,正逐字逐句地认真浏览着,手边是已经准备好的面包和牛奶,和一小碟辅食。

    “完蛋了,今天溜不了了,爸已经在了。”辰伊冲着身后的哥哥挤眉弄眼,懊恼地嘟起了嘴,拉起他身侧的手晃了晃,“怎么办,要迟到了啦,我今天和主管说好了要早点去的,待会还得跟他去见客户呢。哥哥……”

    看辰伊这幅像流浪小猫一样的可怜神情,辰诺就知道她必定要求自己帮她说好话脱身,他有些无奈地按按太阳穴,最受不了她半是耍赖半是撒娇的这一招:“好,我试试吧,不过不保证有好结果哦,大不了陪你一起挨骂。”

    从小到大,辰伊每次有事需要早走,不能在家里陪他们吃早饭,都会这样赖着哥哥帮衬她,和爸爸周旋通融一下,言家的家教严,原则上是不允许独自出去吃早餐的,一则外头的东西不是不健康就是不洁净,不吃早饭就更是伤身,二则言父认为孝顺的子女至少应该做到早起十分钟陪长辈吃早餐,一般来说中饭和晚饭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应酬饭局什么的随时都可能变动,意外太多难以预料,但早餐是一天中最空闲的时候,照理一家人必须聚在一起。

    “爸,早上好,您今天看起来状态很好呢。”两人过去在餐桌旁坐了下来,辰诺将手机藏在桌下给辰伊打了个电话,辰伊看了来电显示心领神会,接起来嗯嗯啊啊的几声:“可是我还没有吃早饭……什么……去公司一起吃,人都到了?事情很紧急?嗯,行行……”

    “要先走?”言父摘下了老花镜,像是洞悉了一切,先发制人截下了她的话头。

    “嗯,是啊,爸爸,他们说这事挺着急的,半点都耽搁不了,相关员工们都已经在公司集中了,我总不能搞特殊待遇不是,今儿恐怕不能陪您吃早餐了。”辰伊小心翼翼地打量着父亲严峻的神色,低声心虚地嘟哝着,心头满是不安地打着鼓。

    “知道了,只此一回下不为例,要你早起十分钟陪我吃个饭都这么困难,长大了翅膀都硬咯,我真是管不了了。”言父的心情看起来不那么好,面色有些铁青地扫过身侧的言辰诺,但倒也没有为难辰伊,“俞妈,你把早餐打包给小姐带走,在外头不许乱吃东西,知道了吗?”

    “是,遵命,谢谢爸爸,最爱您了。”辰伊点头如蒜捣,一回身抓起椅子上的包,在言父的侧脸印下一吻,便像一阵旋风般迅速撤走。

    辰伊走后,餐厅内沉寂半晌,气氛陡然一变,急转直下,方才转瞬的温馨倏然消逝不见,雕塑般坐在椅子上的二人不发一语,只满眼防备地盯紧对方,像是在暗暗较着劲。

    “啪”地一声,原本反面朝上盖在桌上的报纸被翻转过来拍在言辰诺眼前,指节敲着首页顶端的那行大字:“你自己看,我不反对你请江家小姐来参加寿宴,并不代表我允许你闹这些花边新闻桃色新闻出来!”

    言辰诺稍低眸一瞥,便能背出那显眼的头版头条,唇边溢出一丝满意的微笑,很好,这就是他要的效果,看来这家报社没让他失望。

    “辰诺,你怎么解释?”言臻威严不减,话语中透着一缕不容狡辩的霸气和犀利。

    “父亲,就如你看到的这样,我在为天华造势,以获得更大的回报。外界眼下对言江两家的联姻深信不疑,至少在短期内不会对已确定强强联合的两家发起挑战,言江两家一旦联手,今后所有的公关和对外联络方面的工作也会简单许多,争取用更少的资源获取更大的经济效益。”言辰诺胸有成竹,思维丝毫不显凌乱,一条一缕地分析利害,“这样一来,康城四强的局面也终将结束,并且也不是众人预料中的三足鼎立,这就是我所要达到的目的。”

夕烟轻逝,伊人仙踪,枫林向晚,只盼君至 第五十二章 雪冷雕翔

    “既不是四强分立也不是三足鼎立,这怎么说?”言臻抱胸靠向椅背,挑中了他最薄弱的环节,进而问道。

    “天华与宸瑞,双强联合之后成为做大的企业,一方势强两方气弱,便如那鼎足有高有低,大尊铜鼎难免向低矮方向倾斜,重压皆聚集于那薄弱的两方,长此以往,即便是浇筑再坚固的鼎足也难免出现裂缝,千里堤坝毁于蚁穴,还愁没有齐齐崩断的时候吗?”言辰诺似是预料到了他的问题,没有被他咄咄逼人的气势压倒,双手交握淡定自若。

    “你计划得很好,然而这一切的前提是,你与江家小姐建立了婚姻关系,并且,她的父亲江彦平同意你提出的这个兼并计划,但是,言辰诺,你应该清楚我的底线在哪里。”言臻的神色又沉了几分,似乎并不赞同这个提议,“我给你言家大少这个身份,给你锦衣玉食荣华富贵的生活,可不是要你娶别人家的掌上明珠的。不要以为你冠上了这个姓氏,做什么事都多了一份砝码,做什么决定都有恃无恐,可以跋扈到专断专行、自作主张一点都不与我商量。别忘了我是你的父亲,随时都可以让你原形毕露!”

    他是赐予他光鲜一切的人,任何时刻都能将这如梦幻泡影般的一切一举摧毁,搞垮他简直比捏死一只蚂蚁还要容易,手到擒来。

    言臻只不过留着他还有用,再加上他没有给他造成过大的困扰和麻烦,一向还算听话和顺从,因此在暗处观察了一段时间后,他也早日放权进入了半退休状态,在家里栽花弄草颐养天年,将天华的大部分权力交予言辰诺,但财政大权一直握在手里不肯放,作为唯一一样却也是极其重要的牵制他的利器。

    但言臻忘记了一点,教养再好天资再温驯的猫咪,也有利爪尽现的一天,一旦不小心被殃及,伸爪一挠便是几道血糊糊纵横的抓痕,令人始料未及,就似那被压缩到极致的弹簧,一旦用力过度了,累积的势能反弹起来后果着实难料。

    更何况他这个儿子,根本和猫儿没有半分关系,充其量最多是在他面前披着猫皮的老虎,伪装得很好,看似无害实则凶险异常。

    而这一次的寿宴事件,是他收养他十几年间第一回感受到他的叛逆和威胁,他开始迫不及待地露出了锐利的锋刃。

    言臻作为天华的董事长,事业上自然是会当凌绝顶,素来无往不利八面春风,鲜有匹敌者。

    但或许正是应了那句“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情义终难两全。他的爱情和家庭并不是一路坦途,在他全心投入创业的同时,风雨同舟结发同行的爱妻纪丹青猝然离世,留下了幼小孤单的辰伊和沮丧痛苦的他。

    处理完了妻子的后事,言臻大病一场,自此之后,他将所有的精力全部投入到事业之中,兴许真的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天华在他的手上业绩蒸蒸日上,年纪轻轻的他也多次被评为康城最有潜力和最富裕的企业家。

    慕名而来的说媒者简直要把言家的门槛都踏烂了,但言臻从始至终只撂下一句话,今生除结发纪丹青绝不再娶,见他无心儿女情长,那时可碎了一地芳心。

    言臻是一个传统的思想比较重的长者,甚至在一些方面比较封建固执,妻子离世时他们只诞有一个女儿,便是言辰伊。但在他的观念里有些重男轻女的因子,他认为家族企业必须交给儿子才放心,续弦再生的这条路已经被他自己一句话给堵死了,他只好寻个别的法子——收养。

    那是一个冬日,寒风肆虐,刮在人的脸上像刀子割过一般,言臻带回来一名十五六岁左右的男孩,穿着单薄的一件儿格子衬衫,脸颊冻得通红却还一声不吭,眼神有些本能警戒地看着新环境,辰伊对这个男孩子心生怜悯,今后的生活中便多了一个哥哥。

    那个男孩,改名言辰诺。

    言辰诺的身份,基本上是商界心照不宣的算不得秘密的秘密,毕竟当年领养他的时候,有许多故交都晓得言臻只有亲生女儿没有儿子,这凭空多出来的儿子,还比长女言辰伊的年纪大,乃至于早于他和初恋纪丹青结婚的年份,用脚趾头想都知道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是从某个地方领养来的。

    至于他具体在哪里领养的,由于双方的资料都保密,倒是没有人知悉,当然,也很少有人去追根究底。他成为言家长子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日后把他当成是言臻的亲生儿子看待就是了,更何况连年来,言辰诺在言臻的心里也一步步站稳了脚跟,深得他的器重,见面三分情总是没错的。

    天长日久,大多数人也就逐渐淡忘了言辰诺的身世,直接将他与言家大少划上了等号,不去强辨那其中细微的区别。

    但是,也有不知道这层底细自始至终被蒙在鼓里的,例如言辰伊。

    辰伊初遇辰诺那年也就十一二岁光景,没受过什么欺骗和挫折,贯素相依为命,最为信任的父亲带回一个面容微微透露着倔强的男孩子,告诉她这是她失散多年的大哥,她没怀疑地就相信了。再加上身旁的人都唯恐伤害这个善良而纯真的女孩,瞒她皆是瞒得密不透风,于是她直觉上就认定了这个男孩就是她的亲生哥哥,和自己一母同胞血脉相连。

    殊不知这个伴了她十几个春秋的男孩,在父亲的筹划中竟会与自己建立这世界上最紧密的联系,真是一件荒诞而又可笑的事。

    在言臻的理念之中,既然事业注定无法交予儿子,那么最可靠的就只有女婿了,但言臻那样霸道强势的性格,又怎会将一生所得的心血交付给一个毫不知底细的外人?因此他宁愿从小培养一个傀儡般的儿子,与自己的女儿青梅竹马,长大以后也好让他娶自家的闺女,真正成为知根知底的一家人,也就不分你我了,能将言姓传承下去。

    而雀屏中选的那个人,便是言辰诺。

夕烟轻逝,伊人仙踪,枫林向晚,只盼君至 第五十三章 枫林霞染

    言辰诺的身份,说好听了是言臻的左膀右臂,信任有加的养子,说难听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童养婿,最终的任务是像一匹**一样为他们言家传宗接代。

    经过多年的考察,言臻对言辰诺的评价还不错,这个领养的儿子符合了他各项几近苛严的标准。

    可以使得言臻当众多次夸奖的,这世上恐怕没有几人能做到,包括辰伊也是一样,自小便极少受到父亲的肯定和赞赏,但言辰诺却轻易地达到了这种境界,可以预见言臻对他是多么的认同和倚重。

    在言臻的意识和记忆里,辰诺这个男孩虽算不上天赋异禀,但学习任何知识都能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对企业的事务熟悉上手都极快,不出几年就能全部接手,未来算是个极有潜质的商人,不像其他富二代是个纨绔子弟,典型的败家子。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他对自己的宝贝女儿辰伊亦很好,真正做到了一个大哥哥的体贴备至,周全回护,让他能够放心地将掌上明珠的终生托付于他。

    言臻将他们兄妹俩的一辈子都规划得分毫不差,为他们铺好了路指引他们一步步踏上去,然而从来没有问过身在局中的这两人究竟愿不愿意,接不接受。

    今年以来,言臻逐渐感觉到了儿子的不对劲,他们也不止一次地为江瑞恩的事闹矛盾起争执,虽然每次都以言辰诺的再三保证收场,但做了他十几年的父亲,言臻敏感地捕捉到了他目光中的闪烁和偶尔恍惚莫名的光芒,他甚至有一种终将失去这个儿子和未来女婿的预感。

    “对不起父亲,今后不会再出现这种情况了,我做决定前一定先征询您的意见,不会再擅自做主。”言辰诺诚恳地道歉,态度好得比那没脾气的滥好人还好,却显得十分模式而僵硬。

    言臻见他复又缩回了那副利爪,瞬间将他自己的心包裹得水泼不进,外人无从探明,刹那间有些窝火,口不择言道:“言辰诺,做任何事都应该有个分寸,别尝试挑战我的极限。记住,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是,父亲,我会把握好分寸的。”辰诺帮言臻端起了刀叉递至面前,微低首像是个百依百顺的儿子,让人再也寻不出错处苛责。

    言臻别过眼去,再也找不到理由为难他,接过刀叉开始用餐,一顿早餐吃得是味同嚼蜡食不知味,两个人各怀心事各有打算……

    帘幕轻垂室内稍暗,慕惜步入卧室整理着桌上的物品,扫过桌面的时候,她的指尖骤然间触到一方檀木盒子,目光微停顿了下,敛了敛眉,便伸手将它拿起打开。

    里头静静躺着一条再简单不过的项链,看起来并不那么贵重,就是夜市里几块钱就能淘到的地摊货,还能看出稍许有些年月了,而用来装它的木盒暗香浮动雕刻精美,上了一层棕色的漆光可鉴人,倒显得更为高档一些,委实有点儿买株还珠喧宾夺主的嫌疑。

    这两下这么一对比,寒碜的更加寒碜,优殊的更显优殊,落差便更大了。

    但细细看来,这一根廉价的链子倒也并非一无是处,虽说样式简略,做工倒也挺精致,中央缀着一个小小的吊坠,隐约是一个爱心的形状。链子末端的有些氧化钨腐了,但心形还是铮亮闪耀,如同崭新的一般,可见主人对它的保护是多么的用心和在乎,必定常常擦拭和清洁。

    久久凝视,慕惜的眼神愈发柔和,本就性温似水的她褪去了一切犄角,只这么深深望着,像是在追忆着什么,旁观者想要抓住那一抹游离的神思,却是隔了千难万阻。

    那项链看似是单单的一条,实际上当初买下的人购得的是一双,在这颗心形的外头,包裹的是枫叶形状的另一枚吊坠。那年,他将这送她的生日礼物买来,夜幕低垂时分,他便带她到枫林坡上,树影婆娑星光璀璨,他手把手的演示给她瞧,这心分毫不差,恰恰能嵌在枫叶吊坠的最中央的空档,如同丹灿似火的枫叶之中,添上了一颗殷诚炽热的红心。

    月华若雪,他将镶嵌在内部的这反射出缕缕银光的爱心取出,轻轻为她戴上,而他的脖颈上,则是悬着那片银枫……

    车窗外的行道树刷刷后移,红白相间的夹竹桃零星地点染在团团绿荫之中,慕惜抬手移开了玻璃窗,入秋后那习习的凉风便溜窜了进来,吹扬起额前的缕缕碎发,反扑在面上微痒。

    又是一年晚秋至,天净云淡,莹洁如洗,但无人料到如此秋高气爽的节气,山中的清晨却已下过一阵绵绵细雨,那场秋雨犹如一根根丝线,细密而透明,流动的湿润空气中弥漫着雨水浸泡过的清新味道,丝丝缕缕沁入心脾,其中仿佛又夹杂着些许朦胧的馨香微涩气味,或许是云雾缭绕的山中花草散发出的味儿,又或许是雨后初晴时那片枫叶林独特的味道。

    慕惜在山麓下,仰首望着半山腰的那团随风跳动着的火焰,唇边不自觉地挽起一个弧度,拾阶而上。

    那场山雨微微濡湿了枫径,火红火红的宛若赤缎地毯般的枫林小道上寂寥无人,枫叶上潺澹的雨丝缓缓流淌,顺着参差的叶脉枝桠滴落肩头,涔湿了一小片衣衫。

    从他离开这里的那日起,慕惜似乎就已经习惯一人来一人往,那一年比一年绚烂鲜艳,那抹年年常伴的身影却早已不见,这兴许便是世事变迁万物无常吧,欲睹物思人却早已物是人非。

    可是慕惜每年这个时节总会到这儿来,仿佛这种习惯也成了生活的一部分难以割舍,虽然知道他不会回来,即便回来了也不一定能再度相遇,但慕惜的心底就是有这样的一股子执念,磐石转移也动摇不得,每年的这个时候,她必定会出现在这片枫林,宛若与这土地有个约定,风雨无阻。

夕烟轻逝,伊人仙踪,枫林向晚,只盼君至 第五十四章 冷香凝梦

    也许不是所有事情都非得求一个结果,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用置身事外的绝对冷静理智客观来看待,就像并非每个方程都有实根,并非每一个海誓山盟都有完美的结局。

    晖哥哥,便是在那青涩懵懂年华里的那一个例外,无暇而又美好的例外。

    犹记得他俩自小到大,可谓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或许是由于他们小小年纪就被亲生父母遗弃,有着相似的可悲遭遇,因而生出些同病相怜的意味,两颗心在无形之中缓缓倚近,互相环抱取暖。相较于其他同龄的孩子,他们更显得懂事成熟,更能为他人着想,两人共守在这孤儿院里,年复一年。

    他们两人是如何相识的,在慕惜的脑海中已经有些模糊了,毕竟那时她还太小,记忆不那么清晰。她只依稀记得,那天她不小心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一屁股坐在墙角就哇哇大哭,鼻涕眼泪抹了一脸,哭得毫无形象可言,满心的委屈和无助。

    在她猛嚎一阵喉咙都哑了,觉得这天都快塌下来的时候,一个小哥哥走到她身边,问她有没有受伤,摔到哪里疼不疼时,她才挂着两条鼻涕虫虫抬起头来,梗着脖子抹着眼泪想要辨清他的长相,但眼里被泪翳糊住了,始终难以看清楚。她心里突然涌起一阵子害怕着急,以为自己像那些老婆婆一样哭瞎了眼,恰好身边又有个依靠,她不假思索便像个圆滚滚的桶子,轱辘一下子扑到那男孩怀里,继续鬼哭狼嚎扰民,而连带着的后果就是,鼻涕和眼泪全部蹭到了他的衣服上,还害得两个人被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其实她不知道,那男孩当时也吓坏了,他只大她三岁,也是个不谙世事的年纪,哪里碰到过这样的情况?但他不敢表现出任何的惊慌,强装沉静稳重,镇定地安慰着那个女孩子,言辞之间却满是磕绊笨拙,反倒有些邯郸学步的搞笑。

    但慕惜也从没被人这样宠爱安抚过,倒也未尝觉得他结结巴巴的有那么呆傻,更何况她正为自己的“眼瞎”心伤不已,膝盖又因摔跤擦破了皮,火烧火燎地疼痛起来,整个人都处于极度悲痛恐慌之中,并没有特别注意他说了些什么。

    好像就是打从这件事后,他们走到哪里都能遇到彼此,不过那孤儿院本就不大,四四方方一亩三分田的盘踞在半山腰,认识了之后常碰到也是人之常情。就这么一来二去,他和她的距离就逐渐缩短,自然而然地就结成了一个二人小团体,在这交通不便的深山孤儿院中相依为命。

    他多了一个妹妹,而她多了一个哥哥,他叫她小曦,时而也叫曦妹妹,而她,则称他为晖哥哥。

    在那个公立孤儿院中,所有的孩子都只有一个姓——党。

    那女孩子是在一个盈露欲滴的安详清晨被放在孤儿院门口的,被打扫道路的清洁工人发现带进了院内,因此取名为“党曦”,她小时候的样子就如晨曦初现时那么宁静淡雅,而那男孩子叫“党晖”,如同冬日的阳光般温润清澈。

    大约是为了彰显期盼他们茁壮成长的意思,每个被收养的孤儿的名字里都带了个“日”字旁,而事实上,党晖与党曦,名字听起来像是兄妹,他们也确实像是一对亲兄妹一般相处。

    相安无事了好几年,两人却同时发现,彼此的情感,也许并不是预想的那样,只是单纯的亲情……

    兴许是青春期在作怪,党晖与党曦感受到了男女之别,不再像童年那般无所顾忌乱开玩笑,长大了以后他们也不像小时候一样讲究团结排外,身旁的朋友越来越多,男女都有,时而看到对方与异性相谈甚欢,心里头总有那么一点不情愿和莫名而上的酸涩味儿,卡在喉头进退维谷。

    二人经过了这么多年的相处,虽是都察觉到了那一丝微妙反常的情绪,却也都默契的缄口不言。

    从小到大,这孤儿院被领养的孩子也不算少,被亲生父母带走的也有几个,许多在院里住了没几个月就走了,只是生命中短暂驻足的匆匆过客,但他们二人,却不约而同地被留了下来。

    孤儿院中的孩子,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像普通的孩子那样拥有一个健全的家庭,有父亲母亲的关怀和照顾,慕惜也不例外,她翘首等待着企盼着亲生父母的降临,能将她带离这儿去探看外面的世界。

    但也许从小就在这所位于山中的公立孤儿院中长大,她对这儿已经有了难舍的感情,大了些反而不比年纪小时那么迫切地想要一个家,也有可能……她在这里,已经有了放不下的情结。

    “党晖啊,这个家庭和先前的都不同,条件还挺好的,你确定不需要再考虑一下?要知道,这样的好机会溜走了就再也碰不到了,何况对方对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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