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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那么执着-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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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的嫌弃脸,一贯的清爽嗓音,一贯的盐人一脸的语气。
  阳光正好。
  穿过玻璃,静静挥洒下来,顾西琅的轮廓上面蒙上了一层光晕,略显模糊,眸子仿佛灿灿流金,温柔地注视着她。
  这样的场景,她在偶像剧里面也见过。
  虽然偶像剧里面的男主角更年轻更可爱。


第17章 
  唐莎莎觉得心里满是感动,接过那口袋,披萨的香气勾得她食指大动。
  气氛让人沉醉,如果放在偶像剧里面,可能下一秒就是表白的场面了。
  唐莎莎鼻子一酸,眼睛里面涌上了感动泪花:“副部,您怎么知道我……”
  “——因为会很麻烦。”
  她的话没说完,就被人打断。
  太阳忽然没入云层,骤然转阴,顾西琅身上那层光晕消失得一干二净。
  气氛也跟着一起戛然而止。
  顾西琅抱住胳膊,没什么好气:“你要是晕倒在我的办公室里面就太麻烦了。”他一条一条分析着,“要叫救护车、要护送去医院、还要作为上司人情关照探病、除此之外,还得考虑你丢下的工作怎么办,简直太影响人了。”他说完,皱着眉看她一眼,仿佛自言自语一般喃喃道,“要是能扔在那里任其自生自灭就好了……”
  很不凑巧,最后这一句自言自语被她听了个正着。
  唐莎莎感动的泪花还在,却已经变成了吃惊又咬牙的表情:“您说什么?”
  顾西琅笑了笑,转过身去:“我说,你要是再犯个什么病,麻烦你去公共休息室犯病,千万不要在我办公室里面晕倒。拜托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已经不紧不慢的回到了桌边,坐下来,心情似乎很好,很快就埋头钻进工作里面。
  唐莎莎这才反应过来,张着嘴,气得直咬牙:“我偏要在这里晕倒!就在这里!在您面前!您的办公桌面前晕倒!”
  说罢,她坐下把口袋弄得窸窣作响,取出披萨,恶狠狠地咬下一口。
  严格、神秘、情绪不会轻易外露、工作漂亮、又能威严又能亲切。
  这绝对是个完美的上司。
  唐莎莎一边吃披萨,一边恨恨盯着他的后背,泄愤似的想着:虽然完美,但是平时絮絮叨叨得像个老妈子,事情又多又龟毛,搞不好还正在经历更年期。亏她之前还产生幻觉,现在才发现,这个男人一点都不像个长辈。
  她的长辈才不会这么毒舌。
  她的长辈才不会这么若无其事地损小辈。
  关键是,这个人怎么可以用那么清爽温润的声音、带着细微笑意和一脸若无其事,然后说出那么过分的话来。
  唐莎莎把最后一口塞进嘴里,也恨不得能用视线把他后背戳出一个洞来。
  不过她的咬牙切齿很快就被人打断了。
  秦知年推门走了进来。
  在秦知年走进来的一瞬间,唐莎莎就已经戴上了假面。仿佛女神雅典娜,只用摆出高高在上的美丽姿态就可以了。
  她微微弯着嘴角,缓慢又优雅地翻动着面前的资料册,偶尔看到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了,就动作顿下来,伸手端起杯子抿上一口茶。
  一节皓腕在茶香缭绕当中格外诱人。
  可惜秦知年的视线压根没有在她身上多停留一秒钟,不过是普普通通扫过一眼,仿佛她只是摆着这里的一个物件,连点点头打个招呼的必要都没有。
  唐莎莎表情绷着,心里有些抓狂。
  对方进来的时候,她马上做出完美的样子,好像她很在意对方似的。
  偏偏对方只是拿她当个物件看,视线都懒得多施舍一分,摆明了完全不在意。
  过分在意,和完全不在意,显然这场战斗是她输了。
  这让她觉得心情都变得不好起来。
  秦知年这人颇有些不羁,不过面对顾西琅的时候态度倒是谦和恭顺:“副部,您找我?”
  “对。”顾西琅微微一点头,抬起头看他,“你手上那个案子,我稍微看了一下,你们现在有一个具体的方向没?”
  秦知年认真道:“我们倾向于其中有无理由模仿,单纯图表现个人正义的心理,因为连环案件当中突然出现一个例外,显然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不过也有可能是对方为了混淆视听故意设下的局。”他稍微停了一下,看着顾西琅,皱起眉,“怎么了吗?”
  顾西琅十指交叉着搁在下巴旁边,拖长了声音“嗯”了一声,声音微哑,像是在思索什么事情,片刻后,说道:“你先把资料全部给我一份,我总觉得有点怪,我想看看。”
  秦知年点了点头,转身走出去。
  唐莎莎看着慢慢关上的门,心里起了一点恍惚。
  动机研一共五个组,有两个组在出差当中,其他两个组都给唐莎莎安排了工作。也就是说,唯一一个没有找过她的组,就是秦知年的。
  她轻轻咬了下笔头,一时竟然有些没精打采起来。
  不得不说,今天和秦知年的这两场战斗都是她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她有些讨厌现在的自己,明明知道他们两个人是敌人是对手,她还总是产生一点无所谓的期待。
  就像现在,她竟然期待着能够帮秦知年一点什么。
  但是对方压根就不把她放在眼里。
  唐莎莎垂下眼睛,只觉得又沉重又黯然。
  秦知年那边没过上一会儿就把顾西琅要的东西拿了过来,不过拿东西过来的人却不是秦知年,是小邱。
  小邱把厚重一沓资料交给顾西琅,对面接过了,说了声谢谢。唐莎莎还在往那边张望,就见着小邱对她递了个眼色,让她跟着出去一趟。
  小邱今天倒不是来约她下班后一起喝酒了,凑近了笑嘻嘻和她说:“我们商量了一下,想要给你办个欢迎会,你看你小长假最后一天有空没有?”
  时间就像是白驹过隙,尚未察觉的时候,居然已经临到了清明小长假。
  唐莎莎听得欢迎会几个字,心里跳了跳,又不敢多问小邱,生怕这人察觉任何端倪。只是她自己心里就不太好受了,像是猫爪在挠,总想探究个究竟出来。
  “我们”这个词着实是暧昧,压根不知道究竟是些什么人,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人提出来的。
  不过小邱是秦知年组里的人,这个倒是明明白白的事情。
  唐莎莎沉住气,不动声色地点了点头:“我没问题。”
  “那就好!”小邱说话速度很快,又拍了拍她肩膀,往他们办公室那边若有似无地瞥了一眼,压低了声音,“一会儿你再问问副部,要是行的话,叫上他一起来。”
  唐莎莎点头应下。
  待小邱走了,她心里还未平静,心脏砰砰直跳。只觉得今天一整天发生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又或许是之前的生活都过于平淡,现在倒像是把她一个礼拜的应激能力都给透支出去了一样。
  先前还好,关于工作上面的事情她是觉得开心的。
  不过后面对于欢迎会这一点,就不那么开心了。
  且不说不知道这场欢迎会到底是谁提出来要办的。唐莎莎平时的极限也就是和小邱去喝喝酒,但是这种大规模的聚会活动,她打心底不想参加。
  麻烦。
  但是不参加又不行,好歹是别人的一片心意。
  一时间她情绪有些低落下来,脸色沉沉地回了办公室,等看到顾西琅的时候,又多少有些羡慕。
  身处高位的人就是好,能够自己安排自己的时间,没必要虚与委蛇地进行这些活动。
  不过唐莎莎这些想法很快就停了下来,她目光定格在顾清琅的桌上,脚下步子稍微一错,就往他那边走了过去。
  “副部?”
  顾西琅不看她:“怎么?”
  小邱刚才拿过来的那一沓东西还整整齐齐搁在一边,顾西琅现在在处理一个比较急的案子,分身无暇,打算先把手头弄好再来看这边。
  这就给了有心人可趁之机。
  唐莎莎看他杯子里面快没水了,便伸手端起杯子,仿佛要去帮他接水。只是杯子端了起来,人却没走,她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声:“他们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
  秦知年遇到麻烦,秦知年落难,秦知年束手无策,不管是哪一条,都比秦知年帮她办欢迎会还要振奋人心。
  不过顾西琅并不知道她的心理活动,随口问道:“你说谁?”
  “秦知年!”话一说出口,她又觉得不太对劲,赶紧改口,“秦……秦教,我刚才看你很在意这个案子的样子,就想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顾西琅回她:“是有点……”他略微皱起眉,“这个案子牵扯的东西有点多,比较棘手,时间跨度也大,一时半会儿可能锁定不了目标。”
  唐莎莎说:“是么。”
  她端着他的杯子,伫立在办公桌前面,良久没有一点动静。
  顾西琅心里疑惑,抬起头,便瞧着小姑娘正认真看着他,圆眼睛微微瞪着,嘴也抿着,好像在打着什么主意似的。
  顾西琅在心里叹了口气,有点犟不过的感觉,片刻后,把桌上的资料又齐了一下,递给她:“你先拿去看吧。不过在我把手上这个案子看完后,你得立即还给我。”
  果然顾西琅是最懂她的!
  唐莎莎笑得合不拢嘴,开开心心地把资料全部接过了,抱在怀里,刚刚还要拿去接水的杯子顺势就又放回了副部长的桌面上。
  顾西琅看了一眼杯子,抽了抽嘴角。


第18章 
  唐莎莎想,要是可以的话,她真想拍拍副部长的肩膀,可惜副部长对她这种表达高兴和愉悦的方式似乎并不怎么欣赏,前几次都对她露出了“别碰我,然后快点回去工作”的表情,唐莎莎对他的不解风情很是遗憾。
  要说除了拍副部长肩膀之外还有什么事情最想做的话,那就是好好梳理一下这个案子。
  倒并不是对案子一见钟情了,只是她想发现一些秦知年那边没能发现的蛛丝马迹,之后可以在对方面前露出不屑又嘲讽的眼神。
  唐莎莎仔细看起案子来。
  这个案子像是法制节目的小剧场,分为上下两集。
  上部分是已经破案的部分,下部分是没破案的部分。
  唐莎莎现在看着的是“上集”。
  第一起案子发生在十七年前,还是上个年代的事情。
  死者叫唐一莉。十九岁,大二学生。
  唐一莉有登山的爱好。而她是被人发现死在了登山途中必经的一条河流里面。
  找到她尸体的时候,她整个身体已经完全泡胀变形,堵在河流和一条浅溪的交叉口。
  下面用溪水灌溉的农人因为断流,循着找了上来,这才慌慌张张报了警。之后警察在上游两公里的地方发现了唐一莉的鞋子,鞋子上面放着一个信封。
  不是遗书。
  是告罪书。
  告罪书上写着,唐一莉用“意外事故”的手段,杀害了她的好友刘妍。所以唐一莉也应该死于“意外事故”,并希望河水能够冲刷这个年轻女孩的罪恶。
  再说这个叫刘妍的女孩。
  刘妍是在唐一莉被杀害的一年前死亡的。那是刘妍十九岁生日的第二天,陪着唐一莉一起登山。
  登山途中下了雨,刘妍也就是在这时候不慎摔落悬崖身亡。
  因为没有任何目击者,刘妍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再根据当时唐一莉的反应,和周围熟知两个人的朋友们的说辞来看,这完全就是一起意外。
  即使是后来在得知了唐一莉的死讯之后,周围的亲朋好友还是表示唐一莉是被人冤枉了,因为她和刘妍两个人从没有闹过矛盾,就是急红过脸的时候都没有。
  唐一莉根本就没有杀害刘妍的动机。
  第二个死者是一位痛失爱女的父亲。
  名叫王英森。
  他一岁刚出头的女儿,在月前因为误吞硬币而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只是一起意外,事发时王英森也根本不在场,这位父亲顶多算得上是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王英森则是死于酒精中毒。
  在失去女儿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他一直没有从阴影里面走出来,经常会喝个酩酊烂醉。而就在某一天,朋友们照样把喝醉的他送回了家,第二天却得知了他的死讯。
  按理说王英森的死也算是意外,但是现场依然留下了告罪书。
  告罪书上说,女儿死于意外死,而策划且放任一切发生的王英森,也同样应该以意外死的方式告别世界。
  第三起案子,则是让凶手落网的案子。
  即使之前的案子已经告一段落了,但是事情并没有就那么结束了,时隔多年,告罪书再一次出现在了某起案件当中,这后面陆陆续续地又出现了四次,不过这一次颇有些让人束手无策无从下手的感觉。
  唐莎莎越看越觉得惊讶,手上也没停,不停记录着自己觉得在意的地方,又把自己的设想一一列了下来。
  末了,她嫌这样来回翻看过于麻烦,索性按照顾西琅那一目了然的整理方式将资料重新整理起来。
  沉于工作是一件让人觉得幸福的事情,时间飞快的流逝,轻飘飘的,一个下午就翻了过去。
  顾西琅整理好手头的工作,把办公桌收拾整齐,回过头看她还睁大眼睛在研究手上东西,嘴角微微弯了一下,片刻后,提醒她:“唐莎莎,下班了。”
  唐莎莎点了点头:“嗯,我再看一会儿,马上就走。”
  顾西琅目光温和,想了想,又说道:“明天开始放小长假,一会儿安保部的会过来检查,你可别等到别人来催你了才匆匆忙忙收拾东西离开。”
  “好的。”真是絮絮叨叨的副部长。
  话说回来,小长假啊……唐莎莎抬起头,拿笔戳着自己脸蛋,看向他:“对了副部。”
  “什么?”顾西琅已经准备离开了。
  唐莎莎说道:“他们说要在小长假的最后一天给我办欢迎会,可以的话,你可以一起来吗?”
  闻言,顾西琅愣了愣,看向她,皱起鼻子:“唐莎莎,有没有觉得,在清明节给你办欢迎会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他这么一说,唐莎莎坐直了身子,歪着脑袋想了一下。
  清明节的欢迎会,她也确实觉得有那么点奇怪……虽然很奇怪,但是好歹是别人的心意。
  片刻后,她抬起头,撇了撇嘴:“清明节也好中秋节也好,大家在意的都只是放假,谁还会在意是什么节日啊,反正悠悠闲闲或者热热闹闹度过假期就可以了。当然,虽然话是这么说,要您理解年轻人的想法还是有点困难吧。”
  年轻人?
  顾西琅没什么好气地瞥了她一眼:“是么。”
  唐莎莎一副期待的样子,又问:“所以,您要不要来?”
  “那真是抱歉了。”顾西琅眉头一挑,嘴角微微一抿,“对于你来说可能已经不太年轻的我,是要按传统习俗去过清明节的,没法陪你享受你的欢迎会了。”
  唐莎莎的期待顿时变成失落。
  顾西琅轻轻一笑,走过去,就着手上公文包轻轻拍了拍她脑袋:“不过有机会我会给你补上的,抱歉了。”
  结果唐莎莎还是熬到了安保部的人来催她的时候,才匆匆忙忙把要用的东西都扔进包里,踩着细细的高跟噔噔跑了出去。
  快到电梯的时候,她脊背就下意识的绷直了起来,脚步也由急变缓,仿佛悠闲走在万众瞩目的舞台上。
  最后,她停在略微领先秦知年一步的地方。
  她希望秦知年觉得棘手,觉得困难,让秦知年明白她是比他优秀的。但是这些想法在看到秦知年的时候就像是发生了什么改变。
  她也说不清那感觉到底是什么。
  不过案子她已经看过了,确实是牵扯太过又复杂难解,就算她自觉优秀,把那么大一个案子交到她手里的话,她也会觉得无所适从的。
  可是秦知年表情很轻松,甚至颇有余裕。
  她也判断不出来这个人到底是演出轻松的样子,还是真的不当一回事。
  他俩安静地从电梯缓缓而下,安静地走出大楼,又和以往一样,一言不发,一前一后顺着路往公寓走去。
  今天加班了两个多小时,现在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穿过人潮涌动的街头,走过错综斑斓的霓虹灯,秦知年和她之间始终隔着十米的距离,她心里莫名其妙地浮出一个词——咫尺天涯。
  仅仅是十米,就好像永远也追不上一样。
  唐莎莎因为那十米的距离有些失落,却又不敢错开一步。好像快一步是为了追上他,慢一步又是承认自己比较落后一样。
  最后在经过某处的时候,她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秦知年脚步没停,继续往公寓的方向走去,但是唐莎莎却脚步一转,钻进了人群里面。
  可惜这个热闹显然不是什么无关紧要或者说让人觉得愉快的热闹。
  唐莎莎目光凝了过去的时候,顿时怔住。
  下面好事的年轻人当中,有不少人举起了手机对准拍摄着,屏幕上方红点闪烁。年迈一点的似乎觉得可惜,不停摇着头,多少有些忧心。
  离得最近的是一群看起来高中生大小的女孩子,嘻嘻哈哈的,她们扎堆嘀嘀咕咕一阵,忽然一起仰起头,大声喊起来:“跳啊!跳啊!跳啊!”
  唐莎莎一时间心里像是有什么不安,仿佛菌渍,逐渐扩散开来,蒙住整个心脏,让它发臭腐蚀。
  她抬头看去。
  顶楼一条人影,约莫能看清是个女的,一头长发,身影消瘦。年纪不清楚,长相也不清楚。
  唐莎莎整个身体完全僵住。
  那女往前一俯身子,仿佛是断线的风筝,翩翩坠落下来。
  唐莎莎觉得时间好像一瞬间凝固住了,周围有人幸灾乐祸、有人心疼惋惜、有人害怕惊慌。表情不一,可是只有一件事是一样的,都是事不关己,最深处埋着的都是冷漠。
  唐莎莎想,这大都会当真是冰冷如铁,饶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也不过轻飘飘看几眼,尔后就当是个不得了的八卦话题和别人聊一聊就到此为止了。
  再往后想,愈是一身冷汗。
  她自己不也是冷漠冰冷的人之一。就算心里千万想法,也只垂了个手干干站着,然后谴责一下别人的态度。
  那女的的身影越坠越快,越坠越近。
  一身叹息轻轻响起,近在耳畔,唐莎莎觉得有一片温热靠近了自己,然后视线陷入黑暗里面。
  有声音砸在地上,咚的一声响,和别的重物落地声差不多,却像是重锤砸在心上。
  四周尖叫声响起。
  唐莎莎什么都看不到,只能听见周围乱七八糟的声音,背后几乎快要被汗水濡湿。
  那人空出来的那只手轻轻握住她:“别看,我们走。”
  她大脑还是一片空白,听得这个声音钻进耳朵,也就浑浑噩噩跟着他牵着的方向慢慢往前走着。
  喧嚣吵闹的声音渐渐被甩到了身后,回归正常的繁华当中后,那只手才慢慢拿了下来。


第19章 
  唐莎莎脑袋里虽然还乱糟糟的,不过总归了好了不少,后面还能听到那些不太妙的声音,她努力控制住自己无视掉后面的一切,觉得现在这场景难堪又怪异。
  她甚至不知道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许久后,她才微微点了下头:“谢谢。”
  秦知年却有些失神。
  这女的五官不算特别好,鼻子耳朵眉毛都还好,眼睛和嘴瑕疵就挺大了。譬如说眼睛太圆,眼头是圆圆的弧度,眼尾又微微下垂,再加上双眼皮的线条又浅又窄,让人觉得她眼睛看起来过于单薄。
  嘴唇也是显圆,没有唇峰和唇珠,就连嘴角都有点圆。
  五官凑一起了,倒是秀气耐看起来。
  这样的长相挺适合装无辜装可怜的。
  秦知年微微握起手,刚才那双眼睛的睫毛触到了他的掌心,即使是现在还仿佛残留了一点什么感觉。
  这突如其来的一遭倒是让两个人再没法一前一后往回去,秦知年垂眸见她眼睛大睁着,许久也没眨过一次眼,他心里略有异样,也没再计较,陪了她慢慢往回走。
  这样子平平淡淡并肩同路的场景倒是许多年未曾有过了。如今暂时休战,省略唇枪舌战和剑拔弩张,一时竟然无话。
  一直到路过自动贩卖机,秦知年才忽然开口:“我去买饮料,你喝点什么?还是喝橙汁?”
  唐莎莎愣了愣,扯出一个笑容:“啤酒。”
  秦知年有些诧异,瞧了她几眼,也没多说什么,走过去买了两瓶罐装啤酒。
  唐莎莎动作很熟练,接过了就啪的一声打开,仰头把酒灌进肚子里面,总算是觉得舒服了一点。
  旁边许久都没有动静,她回过头便看见秦知年微微皱眉看着她,这次没有鄙夷和不屑,却带上了一点唐莎莎从来没见过的神情。
  也不是没见过。
  是她确定从来没对她露出过的神情。
  像是夏日星河一瞬间黯然失色,突兀又让人不解。
  唐莎莎看向他:“怎么了?”
  秦知年摇摇头,笑起来:“想不到你居然又开始喝酒了。”
  旁边路灯灯光昏黄,斜斜罩下来,唐莎莎不由得感谢起秦知年身材高大,能把她完全挡在阴影里面。如果能看清楚她的脸的话,一定也能看见她赤红的耳朵。
  那是尚且还在暗恋的时候。
  唐莎莎当时的朋友圈已经渐渐收拢变小,能说得上话的朋友实在是不多,又以女性朋友为主。秦知年正好相反,狐朋狗友一大堆,偏偏身边还环绕着不少让人心动的女孩子。
  少年时候她做事挺极端,喜欢秦知年,就恨不得除了学习以外的时间都把人给霸占着,不过秦知年却总不大愿意把全部时间都分享给她。
  唐莎莎实在是没辙,只好每次在秦知年身边出现什么风吹草动的时候,都用青梅竹马的便利,打着家长里短的旗号把人给骗回来。
  秦知年大抵是知道她心思的,却也什么都没说过,至始至终一副平淡的样子,并没有因此多看她一分。
  后来唐莎莎忘了当时是因为什么和他争吵起来。
  兴许是因为秦知年总是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也兴许是因为秦知年嘲笑她的在乎。
  所以她下定决心,花了一天功夫没有理会他。
  对于唐莎莎来说,那是人生中最为漫长的一天。只要稍微闲下来,就立刻捧起手机,没有任何留言也没有任何短信,即使如此,她还是控制不住地想要给秦知年发短信打电话。
  最后还是自尊心打败了欲望,她用一整天的学习来麻痹了自己。
  事实证明,这样做是有效果的。
  当时她曾在某本杂志上看到过一个故事,是说某公司有一位优秀的电工,常年辛勤劳动却没有任何回报,于是就有人给他出主意说,看起来毫不起眼的路灯,只有在某一次坏掉熄灭之后,才会让人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兴许唐莎莎这盏灯也同样如此。
  每天唐莎莎主动的问好,缠着秦知年不放已经成为了秦知年的日常,突然有一天,唐莎莎对他不闻不问起来,她的重要性也只有这时候能够表现出来了。
  果然到了第二天,秦知年若无其事地给她问了好,若无其事地帮她买了早餐。
  恰好秦知年的狐朋狗友经过,搂着秦知年脖子,和唐莎莎打招呼,末了,笑嘻嘻地说起来:“莎莎,你是没看见,昨晚这小子喝多了有多蠢。一直在那里说‘再不找我我会被抢走的’什么的,你是女人嘛?!”
  他哥们儿说着,要给他胸口一拳,却被秦知年轻飘飘挡了下来。秦知年面色平静,抓着那小伙子的衣领就走,过去嘀嘀咕咕一阵,对方大概明白了一点,偷笑着走了,秦知年却回到她身边,颇为严肃:“他人不正经,就会胡说八道。”
  唐莎莎点了点头,看着他滚红的耳朵,偷偷抿嘴一笑。
  那之后她发现酒是个好东西。
  喝醉的人会口无遮拦地说出平时不敢说的东西,没喝醉的人也能假装喝醉大大方方表白心意。
  唐莎莎就是装醉的那种人。
  这后来但凡有什么想要告诉秦知年,又实在是不好意思开口的事情,她基本都选择装醉说出口。包括那句“我喜欢你”。
  想到这里,唐莎莎弯了弯嘴角,随后又轻轻叹了口气。
  按照童话来讲,故事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但是现实并不会结束,后来交往久了,少了最初的悸动,秦知年就总喜欢拿这件事来讽刺嘲笑她。
  他们的交往是由她表白的。
  这成了秦知年可以高高在上的资本之一。而唐莎莎死活把那次醉酒说成是意外,虽然实际上她无比清醒,但后面千万次自我催眠,也就真以为那一次醉酒是真醉了。
  这是她的人生污点。
  没有这个污点的话,兴许她就能多一点和秦知年战斗的资本。
  所以这之后的唐莎莎滴酒不沾,说是不想再做让她后悔的事情。
  唐莎莎走神一会儿,想到刚才秦知年问的话,略微笑了笑,说道:“有时候喝点酒能让人轻松愉快起来,古时候不也有人说借酒浇愁么?”
  秦知年会抓重点,睨她:“轻松?难道和我走在一起你很紧张?”
  她淡淡一笑:“怎么可能。”确切点说,不是紧张,是因为相对无言让她觉得有些无所适从,再确切一点表达,觉得尴尬不自在。
  秦知年嘴唇动了动,大概还想说点什么,他手机却响了起来。
  唐莎莎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她现在心情不好,没什么心思和他打仗,光是这几句话就已经让她觉得很累了。
  说话的时候,大脑就是高速运转的机器,必须要考虑这句话该不该说、能不能说,怎么表达才能把自己摆在合适的位置,让对方踩不了自己。
  这个电话来得恰到好处。
  看到上面名字的备注,他有些不耐地皱了皱眉,虽然只是余光,唐莎莎却瞥到两个字,李什么月,是个女人的名字。
  秦知年离她远了不少,轻声接起电话来。
  眼看着公寓越来越近,他俩步伐都有些急促起来,好像现在各藏心思,都需要一点个人空间好好整理一下,然后调整出最好的状态再次开战似的。
  唐莎莎听到他声音冰冷,刻意压低了很多:“我不是让你不要打给我了么?”又说,“你管我在哪儿,我和谁在一起,拎清楚你自己的位置……你当你是谁?公主殿下?……能不能别三句话不到就哭,你哭什么,我说你什么了你就哭成这样?”临尾,又嗤对面一声,“容我提醒一句,你只是我前女友,不巧的是,我这人不太喜欢吃回头草。”
  因着最后这话,唐莎莎心里突然一跳。
  她恍恍惚惚想着,自己可不也算是他的前女友么。
  没想到秦知年似乎也顿了一下,抬眼稍稍往她这边一扫,咳了一声,声音更低了:“别再联系我了,我不会再接你电话了。”说罢,便撂了电话。
  他仿佛觉得很是厌烦,走回来的时候脸色不太好,步子也跨得有点大。
  唐莎莎声音淡淡的,没和他装,问了声:“女朋友?”
  “前女友。”他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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