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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黎明II-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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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就看见上面是一个英文名字:
    ——alice hsun !!
    廖安,“要不小雨说,这个名片是个好东西,挡煞避邪!真是居家旅游之必备,上东区抢货之神器!!”
    
    第140章
    
    卧室。
    “这是给我带的甜点吗?”
    勋世奉坐下,我把手中的蛋糕盒子打开,把里面的淡味水果派放在盘子里面,再加上一根小银叉。
    “嗯。今天下午我带着乐乐和廖安一起逛街,这是在纽约一家很有名的小店买的,据说他们是1823年创业,生意一直做到现在。所有的糕点什么的都不是很名贵,但是味道扎实,一直很受欢迎。”
    “听起来不错。”他拿过叉子,尝试着吃了一口,又吃了一口,就开始找水喝,我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红茶,他一饮而尽。
    我,“怎么?”
    “太甜。”
    我摸摸下巴,“原来这种甜度你也不喜欢,呃,我大概了解你对于水果派之类的食物的甜度敏感的基准线了。”
    他用布巾擦了擦嘴。
    “看样子,你这一天过的不错,乐乐呢?”
    “一回来就睡了,我们走了一下午,她体力不够好,早累了。”
    勋世奉从沙发椅上站起来,走到我身边,我揽住他的腰身,就这样松松的抱着。
    “你,累吗?”
    “呃……”
    这真是一个tricky的问题,好像应该回答累了,那么晚上就应该好好睡觉,但是……又有一种什么,让我似乎不能这样直白的回答。
    他的亲吻压了下来,我想要另外找一些话题来分散这样浓重的暧昧。
    “呃,你,……,那个,你的那只猫,当时为什么也叫alice,与我同名,是巧合吗?”
    “不是。”他含住我的耳垂,再说话,让我身体发颤。
    勋世奉,“那只猫,她出生的时候,有别的名字。只是当年我去欧洲同吉尼薇拉解除婚约的时候,忽然觉得,她更改一个名字叫alice也不错。”
    “啊?~~~~~那是什么?”
    “cat。”
    “嗯,就是那只猫,她原来叫什么?”
    “cat。”
    “……”
    我躲开他的亲吻,看着他,脑筋转了转才问,“你是说,你的那只猫,她的名字就是cat?”
    “是。”
    “为什么用这个名字?”
    “因为她是一只猫。”
    “……”
    我又想了想,“那,你的迈巴赫,你管它叫什么?”
    “car。”他很直白的回答,并且有些不太清楚,我为什么要这么问,“怎么?”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真的……很有幽默感。”
    汗,在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时候,夸赞人家很有幽默感总是不会错的。
    其实,勋世奉的思维方式与取名的方法好像很符合传说中北美贵族的行为模式真的是高度统一。
    他们这样的男人,似乎对于一切标识着高档,花钱多,或者精细的标签不感兴趣,这样,反而更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比如,一辆limo,不管它究竟是加长林肯,还是凯迪拉克,又或者是宾利或者是你那辆特殊订制的迈巴赫,归根到底,它们就只是car而已,无论花了多少钱。还有那只猫咪,无论她是不是蓝血名猫,究竟是否已经被埃及列为禁止海外贩售的埃及猫(egyptian mau,古老的品种,号称神猫,从古埃及时代就已经为人类训话饲养,古埃及的壁画与纸莎草画上都有它),她归根到底,仅仅就是一只cat。
    “幽默感?”
    我连忙点头,“对,对,幽默感!一般只有iq高的人才会有幽默感。”
    “其他人呢?”
    “呃……像我这样的类人猿,说一句话伪装幽默,估计幽默的味道大家get不到,最后,get到的估计只有雷人感了……”
    他笑了。
    呜呜……他亲了下来。
    双唇分开一些,我听见他说,“这个甜度也很好,我接受。”
    ……
    次日凌晨5点,我下楼吃早点。
    早餐桌前还没有人,我坐好,等了一会儿,勋老夫人在盛颐珊的虚扶之下,来到餐桌这里。我站起来,与她们分别打了招呼,随后,三人坐下。
    整个餐桌上只有我们三个人。
    佘太君给我端了一碗白粥,加了一些燕窝。
    勋老夫人与盛颐珊吃的东西还是和之前差不多,就是盛颐珊的鲜榨蔬果汁变了个颜色,里面使用的水果与蔬菜的种类不同。
    勋家奉行君子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一个早餐吃下来,原来应该静寂无声。
    只是,勋老夫人吃了两口,还是放下筷子,端着清茶喝了一口,静了一下,问盛颐珊,“那件事小七处理的怎么样了?”
    盛颐珊看了我一眼,勋老夫人却说,“这个桌子上吃饭的都是一家人,你说。”
    “这次汇丰银行的逃税案不是很大的事情,只有三房远房支脉的两个孩子世镠与世之有一些牵连,这些不重要,只是,伦敦那方便传世镠与世之过去问询,恐怕有别的事情被牵扯出来,毕竟当时keh与arthur(三叔勋亭泽与勋世奉)的事情闹那么大,icpo(国际刑警)一直都在关注勋家,蛛丝马迹也恐怕会引出意想不到的结果。”
    这件事根本没有我张嘴的立场,我努力安静的喝着燕窝白粥。
    半晌,勋老夫人不再说话,她继续吃自己的东西,而盛颐珊也以为对话到此为止,开始喝果汁。
    “颐珊。”
    “是,母亲。”勋夫人听见老夫人叫她,她放下手中的筷子。
    “我老了,很多事情你们都不敢告诉我。我听佘姐说,小七最近有个荒谬的想法,他想要在右手小指上戴勋家那枚戒指?”
    勋氏子孙如发誓终生不娶,一世独身,可以在右手小指上戴着明志戒,以此为证,如违誓言,私自摘下明志戒指,则为勋氏不容,天地弃之。戴上那枚戒指的勋氏子孙不能以家主的身份执掌勋家,却可为勋氏一族掌管刑堂,如遇不肖子孙,恣意妄为,辱及勋氏家门,祸及父母、同族、子孙者,可刑杀。
    勋暮生要带那枚戒指?!
    他想干什么?!
    许久之后,勋夫人才点头,“是。”
    老夫人,“你是他的亲生母亲,为什么由着他胡闹?”
    盛颐珊绝美的面孔没有丝毫的表情,她只是紧紧咬住下嘴唇,放在早餐桌上的手指抽紧,——她在忍,人字心头一把刀!
    死寂。
    早餐桌上,连人呼吸的声音都没有。
    随后,勋老夫人苍老而浑浊的一声长叹,“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
    我瞳孔中是盛颐珊,她看着我眼神好像战国时代那些大师们用毒drug 药淬火的利剑,已经开锋,寒光凛冽,见血封喉!
    ……
    勋暮生……这个决定有可能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离经叛道的重大决策,只是,……值得吗?
    ——我应不应该找勋暮生谈一谈?
    ……
    曼哈顿,六个飞行的鸭子咖啡屋(six flying ducks café)。
    我的手指拿着iphone,几乎犹豫,在“勋暮生”这个名字的地方徘徊,却终究还是没有按下去。
    “这里还真冷!不过空气真好。”simon张隔着玻璃看着外面的街道,“就是乱七八糟的感觉。小a,这是我第一次来纽约,总觉得跟我想象中的美帝不太一样。”
    春节假期,simon张与小雨过来美国,他们的爹妈在北京新买的巨大越层房子当中尝试着和平共处,最后达成最高的磨合目标就是互不干涉内政!simon张和小雨两个则跑了出来,他们想要在北美来个20天的旅游。他们从芝加哥入境,今明两天在纽约,明天去华盛顿,后天就去麻省,波士顿,随后继续向北,从尼亚加拉大瀑布那里进入加拿大国境。
    我放下手机,问他,“那你想象中的美帝是个啥样子?”
    simon张,“怎么着,也得千万次问一问吧,满大街都是问好,并且都是一些哲学家,然后,我也不知道要怎么说,总之,不是有那么一句特别有名的话,如果你爱ta,就把ta送到美国,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ta,就把ta送到美国,因为这里是地狱。我本来以为会见识到天堂或者地狱,结果,我只看到了熙熙攘攘的街道,来来往往的人群,美食,购物,这里好像就是人间,没别的。”
    我点头,“你说对了,你能见识到哲学家,那个人就是你本人。还有,这里的确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这是人间,不过,跟我们不太一样的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新中国,而这里是美帝国主义的老巢。小雨,你不用喝完,这里的咖啡谁也喝不完的。”
    小雨不说话,他一直在认真的喝自己眼前这杯摩卡,这个杯子很大,巨大的好像陕北吃面的海碗一样,并且,他旁边还有一个白瓷碟子,里面是他一个半面孔size的提拉米苏。
    听我说完,他终于从海碗一般的咖啡杯中抬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我差点撑死。”
    我,“……”
    simon张自然的拿着自己面前折叠成一朵牡丹的餐巾给小雨擦嘴。
    simon张,“小a。”
    我,“干嘛?”
    simon张,“《南北朝》的主题曲演唱人选,你怎么想的。”
    我,“其实,我有另外一个疑问。那个人,哦,就是你给我听demo带的那个人,不是章亦冬吗?他的演艺合约不是在我们的a&s工作室吗,怎么et对他这么感兴趣?用这么一部大剧力捧,以后也需要把自己的资源向他倾斜吧,et这次为什么?katie杨成为et新ceo之后就拥有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伟大的国际共产主义节操了吗?”
    simon张,“不是,是我把章亦冬唱片合约转给et了,咱们a&s做演艺合约还成,但是我们对于唱片这一行却太生,为了人家孩子的前途,做个二道贩子也成。et现在看着你的面子,咱们说啥是啥,kaite杨特别和蔼可亲。”
    “哦。”我点头,“那就这样吧,et都想要捧新人,天王也让路了,如果章亦冬再不努力,再不红,简直就是自绝于人民自绝于党。”
    
    第141章
    
    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理论上,在我得知勋暮生要做出这么波谲云诡的决定的时候,作为所有人眼中的始作俑者,我应该赶紧连忙迅速马上跑到他面前,声泪俱下的规劝,让他以勋氏百年基业为重,在自己婚姻与子嗣这种大事上一定要以勋老夫人,勋夫人的意见为重,并且,他妈盛颐珊一向以为自己的儿子才是勋家这一代的长子嫡孙,如果勋暮生一旦戴上那个发誓一世独身的戒指,他就把他妈彻底的毁了。
    一个人,可以没有饭吃,但是一定要有念想儿,坚信,未来是光芒万丈的。
    一个如同盛颐珊那样的女人,可以没有丈夫,但是,绝对不允许儿子忤逆、并且超出她用自己那双纤纤玉手为儿子规划的美好人生。
    但是……
    我究竟有什么立场跑去同勋暮生说这些话?
    以我本人的想法,作为他的朋友,几乎也可以说的上是青梅竹马的朋友,我支持他任何决定,即使这个决定终究会是一场毁灭。
    不是我这个朋友落井下石,完全没有任何正能量,不能成为益友,而是我相信,勋暮生这种男人,从来不是三岁的稚童,也没有学会放纵自己的情绪,更不会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做出影响自己后半生的决定。
    他是机器,已经上载了严密程序的机器。
    并且,冯伽利略给了我一个至关重要的警告,因为我重病反常,勋世奉启动了闲置了许多的调查机制,他已经把自己想要彻底调查的事件与相关人士的名单传给伽利略,其中很重要的一个事件就是:——我与勋暮生的分分和和。
    所以,勋暮生,这个人,我同他的关系,这一切的一切全部都是勋世奉的红线。
    我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再去碰,……
    但是,我就是忍不住,在旁边很理解并且很支持的看着他走向一条自我毁灭的道路,即使这条路的重点未必就是毫无希望的死寂。
    晚餐过后,人群散开。
    女人们应该到另外一个屋子聊天,而男人们在一起喝酒,今天,在这里的男人只有勋氏兄弟。我说自己累了,先上楼休息,没有陪老夫人同盛颐珊聊天,而是在楼梯弯扭朝向另外一个主卧的地方等一下勋暮生。
    果然,45分钟之后,他上楼。我堵他。
    “lance,今天早上我听到一个关于你的消息。”我拦住路,不让他过去,“夫人说,你要戴上那个戒指,并且发誓一生独身,你都不知道,餐桌上你妈看我的眼神恨不得直接把炖了,又或者撒上一些盐巴辣椒粉孜然粉放在火上bbq,如果不是老夫人在场,她就能直接扑过来把我剁了,我差点就成了烤小艾串。”
    勋暮生就站在离我最近的一个台阶上,因为站的比我低一些,于是,我可以看到他的瞳孔,那里面,是我的一张脸,还有,……眼底有微弱的光芒。
    他的瞳孔并不像大多数东方人是琥珀色,反而是异常纯正的琉璃黑,因为眼底暗,就显得这道芒更加亮,即使它只是转瞬即逝。
    勋暮生,“这件事与你没有关系,alice。”
    我,“但是大家都以为是我的关系。”我准备胡搅蛮缠,“我不管,你不能戴。”
    勋暮生,“这个误会,我会同母亲解释清楚。”
    他上了最后一级台阶,他绕过我,而我则又绕到他面前,继续堵路。我比他矮一些,于是,我又后退一步,站在下一个台阶上,继续直视他。
    勋暮生,“你很想看到我结婚,这样你就松口气,终于把我这个包袱甩开,于是你就可以心无旁骛的做你的少夫人。如果是这个原因,你放心,这次的决定与你无关。”
    “我不管。”我摇头,“我不是与你讲道理,我这里来与你说话就是胡搅蛮缠,不管怎么说,我就是不能让你戴上那个戒指。”
    勋暮生,“理由。”
    我,“没有理由。”
    勋暮生,“少夫人,你这样的性格和为人处世方式,无法在勋家立足。”
    我,“那是我的事。我只是来告诉你,我会用尽各种乱七八糟的方法拦着戴上那枚戒指,不管你自己已经多么深思熟虑。”
    勋暮生,“为什么?”
    我,“没有原因!”
    勋暮生嘴角扯开,像是笑,却是冷笑,“你怎么不说,因为我们是家人,是亲人,所以你不能看着我走这一步?”
    我,“我想过,如果我们仅仅是家人,即使你大脑纷乱,有一天,你想要切腹,我也会握住长刀站在你身后为你介错(日本切腹仪式中为切腹自杀者斩首),等你手中的短刀切开小腹的时候,我回亲手砍断你的脖颈。我绝对不会像三岛由纪夫的那个损友,抽刀的时候手脚发软,即使使用名刀’关孙六’都砍不断三岛的头颅。我不会让你整整疼了4个小时之后才去见佛祖。那是亲人做的事。只是,我自己的理智告诉我不能干涉你,但是我就是管不住自己的双脚,所以我知道自己对于这件事情上毫无立场和冠冕堂皇的理由,但是,我就是不能让你这么做,我就是要胡搅蛮缠。”
    空气是静默的,但是却暗涌着漩涡一般的情绪,在翻滚。
    他看着我。
    终于,他开口,“我根本就没有想过要戴上那个戒指,不过,我只是告诉大家,我有做出这个决定的可能性。人就是这样,如果真的什么事情做出来的,震慑力就会减弱,但是如果有些事情,你明确告诉大家,你有可能去做,但是没有做,情势就会不同。alice,这是秘密,我需要大家认为我拥有去做的可能性,这个可能性可以扼住一些人跨线的欲望。”
    我,“……”
    勋暮生,“这次汇丰的事情不算大,但是如果让国际刑警组织再次盯上勋家,就是一件不太美妙的事情。勋氏决定弃子,于是我的那两个远方堂哥,要么选择在伦敦独立承担一切,不要牵扯勋家,要么就只有回到纽约,等待我可能会秘设刑堂,以族法处理他们。坐牢还是死亡,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a question……”
    我,“……”
    脚步声,干净利落,扣在地毯上,显示着主人绝不拖泥带水的性格。
    勋暮生回头,看见勋世奉沿着台阶一级一级走上来,他不再说话,转身,侧过我,上楼。勋世奉走到我身边,没有问任何话语,他只是伸出手,我握住,然后我们回房间。
    我需要把事情解释清楚。
    “arthur,早餐的时候,我听勋老夫人与勋夫人说,lance将要戴上一个戒指,表示他一生独身。”
    “这件事,他没有对我说过。”
    勋暮生没有对勋世奉说过,可以说明,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虚拟的吗?
    “但是,你不会觉得他有做出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吗?”
    “不知道。”
    呃,也对,不知道,其实才是对待maybe、might be 、 could be等等最好的方式。
    勋世奉把外衣放在沙发上,他解开自己的袖扣,“也许,他现在觉得自己不会做的这样绝,不过,在某个时刻,我认为他真的有走到这一步的可能。”
    他把袖扣给我,我给他放起来。
    “好了,我们不说他了,alice,我想与你说一件别的事情。”
    “什么?”
    勋世奉,“哥伦比亚大学的课程,继续参与a&s工作室的工作,还有,在家中好好休养,这三件事情,你需要做一下选择。或者,选择其中的两件,在家中休养是必选选项,那么,剩下的事情,看样子你只能选择一件。alice,你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同时应付高强度的学业与工作。”
    “呃……,那让我好好想一下,……”
    “好。”他点头。
    ……
    第二天,我们搬离勋宅,回到勋世奉位于曼哈顿palace tower 顶层的公寓。
    中午,我送simon张与小雨离开纽约,并且请他们吃一顿滚蛋盛宴,结果,我却在餐桌前看到了不太可能此时出现在纽约的人,章亦冬。
    “过年也不休息?”我问他,似乎,我们之间也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章亦冬无所谓,他对我挑选的这间餐厅的cheese和wine很有兴趣,他回答我,“一个人,只要吃饱了,每天都是过年。”
    我知道他的家庭,似乎也不没有什么一大家子人可以快快乐乐的过新年。
    simon张对我说,“冬冬要在纽约住一段时间,et给他安排了一个月短期的声乐课,这段时间,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反正你是他正经老板,照顾一下刚来纽约的小鲜肉,这可是你的责任哦。”
    我,“……”
    “哎呀,放心啊,et安排了专门的人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你只要在精神上给予春天般的温暖的关怀就好了,就跟你再带个孩子一样。”
    我,“……”
    章亦冬听着,虽然有些表情不大,不过,他却对我说,“那就麻烦您了。”
    我,“……”
    我想着,勋世奉给我的选择,我好像知道应该怎么选了。
    嗯!
    
    第142章
    
    有人说,人生就是一堆球,爱好,家庭,学业,事业,金钱,爱情,身体,健康,……等等,这些都是球,有些球扔下去还能再弹起来,有些扔下去就彻底破碎,再也无法弹起。
    在这些球当中,据说爱情与家庭是琉璃做的,很脆弱,如果扔到地上,就彻底破碎,无法再圆满,而其他的那些球都是橡皮做的,可以随便弹弹弹。
    我总觉得这好像不是绝对,也许扔到地上的象征’爱情与婚姻’的球其实并不是琉璃,而是橡皮的,又或者这次破碎了,那是因为遇到的人不对,老天爷帮忙过一个筛子,去芜存菁?而事业需要的是时机,大时机过去了,就再也无法雄起,一生碌碌无为,豁达的可以说自己白菜豆腐了此一生,也未必不是风流倜傥,但是,千万不要遇到事儿,千万父母安康,家庭和顺,不然,去不起医院,看不起病,遇到被欺负讲不出道理,过不了马路,这就不是几顿白菜豆腐能敷衍过去的。
    个有人的缘法。
    呜,歪楼了。
    目前,我面前有3个选择:
    1、在家当猪。
    2、上学,ps,这可以常春藤盟校哥伦比亚大学啊!
    3、a&s工作室,ps,这可是自己安身立命的根本啊!
    综上,我分析了一下,人生那几个球,其实最容易碎,并且碎了就真的无法弥补的只有一个——健康。
    如果人的身体彻底垮掉,那就什么都是空谈。
    于是,我的选择是第一条,在家当猪。
    成为猪一样的勋少夫人简直太失职了,不过成为猪一样的alice还是不错的一件事。
    虽然有很多时候,睡的不是太踏实,但是只要有勋先生在身边,还是可以闭上眼睛,踏实一晚上。
    早上,我可以在被子中带着怜悯的看着勋先生起床,然后洗澡,然后我也像他当时靠在巨大的抱枕上看着我一样的看着他,看着他传上长裤,衬衣,……不过我很好心,我善良的从床上爬起来,去给勋先生系领带,再给他戴袖扣,然后,他拿着外套走出卧室。
    勋致怡还可以在纽约再停留5天,于是,她也在早餐后被勋先生拎走,据说勋先生在康斯坦丁给她安排了一个不支付薪水的职位,只是给投资部的办公室收发一下信件,勋致怡发誓全力以赴,并且继续快乐的像一个陀螺一样,呃,我想着,以后自己是不是也可以在勋先生的办公室混上一个花瓶的位子?
    我不陪着他吃早饭,而是像英国剧中那种嫁了人的妇女一般,自己躺在床上吃早点。
    女仆端过来银托盘,里面是烤的焦黄,不糊,每一口都让人恰到好处的香脆的吐司片,还有秋天的时候max大叔手工制造的橘子果酱,红茶,以及一个小小的白瓷瓶,上面插着一只红玫瑰——这是勋先生亲手从花园剪下,我想,他一定对于我选择成为一只猪很满意,……摊手……
    随后,我应该坐在书房中给亲朋好友手写信,不过鉴于现在是公元2015年,这样的事情就由我打开mac air还有iphone,看一下亲朋好友的朋友圈,果然,simon张与小雨大秀恩爱,他们在大瀑布被淋成落汤鸡,廖安则是另外一层次的秀,她把自己在哥大的作业贴出来,简直要闪瞎别人的狗眼。另外,小雨用我的微博号alice hsun发了一些在纽约扫到的新货,更有一些是对于目前很热的海淘的指导,都是一些可以用支付宝直接付款,并且iional ship的网站,还有一些很热门的小单品。
    max大叔指导一位小伙子正在进行客厅那边走廊的艺术品和画作的清理。
    小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个西方罗曼小说,男主角拥有世袭爵位,他们家用很多很多的名画,然后,他给新娘的聘礼就是伦勃朗的那副《夜巡》,现在,这幅名画存在阿姆斯特丹国立美术馆,我是无法在家里慢慢欣赏了,不过,勋先生倒是向一位英国银行家的女继承人购买过伦勃朗的另外一幅名不见经传的画,他说像我——穿着白色衣裙的少女,这幅画倒是端正的挂在走廊的尽头。
    max大叔白色的手套,正在用很细的纤维制成的刷子清理画框。
    我走到跟前,max大叔也递给了我一副手套,与其说为了保护名画,其实也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伦勃朗的使用重金属铅与有毒的橡木油来涂抹在画布上,皮肤碰上会过敏起疹子。
    我,“不用,大叔,我不摸,只是看一看就好。我小的时候曾经看过一本言情小说,里面就说了伦勃朗的画作。那个故事的男主角用他们家传所有的画作向女主角下聘礼,然后,女主角只挑选了伦勃朗的那个《夜巡》送给了她丈夫的前女友,因为,那位女士一直很喜欢《夜巡》,但是男主角却没有送给她。女主角结婚后就把那副画送给那位女士了,表示,她感谢那位女士对自己丈夫的深情与照顾。我感觉这很派头耶,也是一种示威。”
    max大叔的小刷子顿了顿,他停下,然后似乎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对我说,“少夫人,吉尼微拉公爵殿下一直对梵高的这幅白玫瑰情有独钟,如果您想要那这幅画来送给她的话,……”
    “什么?她喜欢梵高?!”我深吸了一口气,“梵高的画作有市无价,那是人类的瑰宝,我才不要拿来送人。我就是说一说而已。”
    max大叔,“少夫人,您刚才对于小说中的女主角的做法的评论,让我以为您也想那样做。”
    我,“大叔,您知道小说女主角与我的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max大叔,“不知道。”
    我,“我是活人!我需要吃饭!小说中的女主角就是一个一维平面的影像,她们不需要吃饭,不需要买菜,不需要做饭,她们可以是金钱如粪土,反正她们从来没有活过,也永远不会饿死。也许她们的做法是那样的高大上,是因为她们不用考虑生计,我还需要活着。这幅画是勋先生真金白银买来的,就就用拿出来做人情啦!”
    max大叔,“……”
    我看了看墙壁上挂着的钟表,“哦,快10点了,我去厨房看看。”
    厨房。
    这里是一个巨大的空间,四周配备着很先进的现代化的烹煮机器,有微电子控制的,但是依旧有古老的厨具,比如,厨房正中间是一个四方的用黑色大理石搭建的高台,摆着一个肥胖的水晶花瓶,里面是一大把薰衣草,而天花板上围绕着这个高台则是一圈挂钩,吊着一圈手工打制的铜锅。
    专业厨师正在准备午餐。
    其中一位老师傅是莫扎特的粉,他在工作时间开着音响,于是,莫扎特的歌剧《魔笛》。
    一位甜点师挑拣出一堆硕大的新鲜艳丽的草莓,认真的粘上godiva巧克力浆汁。
    ——这好像是童话中女巫拿来引诱无知少女的magic cherry !!
    “少夫人。”
    音乐停止,并且,似乎气氛也有些停滞。我好像很少自己跑到厨房里面来,我于是与大家打了招呼,然后请甜点师帮我挑了4个已经涂抹了巧克力浆汁的大草莓,再感谢了他们一遍,就端着我的甜点离开了。
    中午不能睡午觉,如果白天睡太多,容易夜间失眠。
    然后,廖安的电话到了,她约我去抢货。
    我也同意,于是,我穿好衣服,出门做地铁去找她。
    我们在麦迪逊大道上快乐的转了好几圈,因为这次的目标都是比较普通的奢侈品,廖安不用再把我那个据小雨说霸气侧漏、挡煞辟邪、上东区抢货神器的名片拿出来。我们逛啊逛,她发现moso店面的那个男销售特别妖娆,好像是西班牙裔,湛蓝色的眼睛,乌黑的头发,皮肤很白,他就好像格林童话中的白雪公主,当然,他的也有一个妖娆的腰身,虽然比天王乔深的差一些,但是那个腰线也够廖安优雅的拿出纸巾擦抹她那个不优雅的鼻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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