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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莲靠边站-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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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之下,祝珏对自己的生日并不上心,在她看来,二十周岁不是什么特别需要庆祝的大日子,去年自己忙着拉股东的支持票,甚至连生日都没过呢,现在过不过都一样,和夏山峯一起,两家人在一起吃个饭,比什么都强。
  
  于是,一切布置在紧锣密鼓中瞒着祝珏悄悄地进行。
  
  十二月十二日,天气,晴,夏山峯在前一天晚上就夜观星象,觉得这是一个求婚的好日子。
  
  “下午学校羽毛球赛,你是不是要过去?”夏山峯知道她进了学生会,当了部长,是个大忙人。
  
  “对啊,下午的课我请假了,等球赛结束我们就回家吃饭。”她对于生日宴会的看法就是不想大操大办,太累人,累别人也累自己,于是早就打过招呼,大家一起在王家吃个晚饭就好了。
  
  “行,那到时候我来接你。”夏山峯老谋深算的笑了笑。
  
  实际上祝珏对球赛并不是很感兴趣,只是作为负责人,得来压压场子,万一干事们在准备工作和收尾工作中有什么差错,她得及时弥补。只不过现在,球赛进行中,这可没她什么事情,干脆找了个不引人注目的位置,坐下来闭目养神,魂游天外。
  
  祝珏到底在想什么呢,她在纠结一件很小的事情,只不过牵扯到了夏山峯,所以她才会犹豫不决。
  
  到底要不要告诉他自己也梦到了跟他一样的事呢,祝珏有些苦恼。刚醒来的时候没说,是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想过把他卷入自己的生活;后来没说是因为觉得这是怪力乱神,现实中没影的事说不说都一样,自己知道就好了;之前夏山峯说了之后自己还没说,那是因为她被两个梦惊人的吻合度直接给震惊了,忘了说。
  
  但现在呢,现在突然跟他提起就好像太刻意了,更何况前两天他跟自己说得那么清楚,自己却还是没跟他交代,感觉就像自己隐瞒着他似的。但要是不说的话,自己心里又不舒服,怎么办呢。哎呀,我怎么这么不镇定啊,当时峯峯在讲故事的时候,自己多说一句“我也做到过同样的梦”不就没事了,还会弄得自己现在那么纠结么。
  
  算了算了,也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过几天就忘了,不想了,越想越烦。
  
  正当她闭目冥想的时候,感觉有个人像拍小狗一样拍了拍她的脑袋,不用想也知道,这世上敢摸老虎头的人除了夏山峯还有谁,祝珏不急不慢地睁开了眼睛,就看到他那张脸正越来越凑近自己,然后就亲了上来。
  
  (⊙o⊙)…失策了,又被偷袭?!
  
  “你干什么啊,你看,你看,就算我坐的偏僻,可场地里有那么多人呢,你当他们都是瞎子啊。”祝珏后知后觉,低声控诉着他的恶劣行径。
  
  夏山峯忍住自己想笑的表情,一本正经地说道:“你不是这样想的么,别的男友偷袭都是亲亲小脸什么的,就你被当成宠物狗拍,这不公平嘛。既然你都提出建议了,我当然要照做啦。”
  
  什么啊,你会读心术啊,我每次都只是在心里这么想想而已,又没有说出来过,你怎么知道的,祝珏腹诽了一下,“怎么这么早过来了,你下午不是有课么?”
  
  “有课也没你重要啊。”夏山峯看似随意的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戒指盒,“我来求婚的。”
  
  “求婚?在这里?你不会发烧了吧?!”祝珏夸张地伸出手要去摸他的额头,“还是你故意逗我玩呢。”
  
  “怎么?是人不够多还是场面不够热烈啊?”夏山峯单膝跪下。
  
  场地里的观众们突然爆发出了欢呼声,不知道什么时候,比赛的选手们手里的羽毛球拍上不再是羽毛球,而是包装精美的巧克力,面向观众们站着,不断的用发球姿势把一小袋一小袋巧克力送往人群中去。
  
  同时,用来布置场地的气球都飞了起来,祝珏傻了,那都是干事们自己吹的气球啊,不是氢气的啊,怎么会飞起来?!这不符合科学规律!咦,难道是被人掉包了?!
  
  大家的视线随着氢气球一起升高,看到场馆的顶部中央放置的一个大盒子开了,从里面撒下漂亮的礼花,然后慢悠悠的飘下一个巨大的疑似孔明灯的东西,此时不知道是谁把场地里的等都给关了,从外面照射进来的光线不足,在本就昏暗的环境里,有点亮光的东西分外惹眼,祝珏看到了一堆萤火虫组成的三个字——嫁给我。
  
  没有指名道姓,观众们就不知道的这场浪漫是谁准备的,又是为了谁,四处环顾一圈也没有人跳出来到场地中间进行求婚仪式,不过大家还是很卖力的,收了巧克力就是收了喜糖了,当然要为求婚的那个人出点力,“好浪漫”、“嫁给他”、“同意吧”各类喊声层出不群。
  
  在角落里的祝珏也很开心,不仅是开心夏山峯为她发动了群众的力量,大场面的求婚只要他想就可以做到,她开心的还有另一点,夏山峯知道自己不喜欢在学校里张扬,所以没把自己的名字写出来。没见过别人求婚都是写“某某某,你嫁给我吧”,让被求婚者好好被人羡慕嫉妒一番才行嘛,也就是他,都已经在公众场合求婚了,还只写三个字让别人去猜。
  
  不过场面还是挺轰动,就算没有主角两人登场表演,众人的兴致也丝毫不减。
  
  “祝珏,嫁给我吧。”夏山峯打开戒指盒,掏出了钻戒。
  
  “好啊。”祝珏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一场求婚就在众人没注意到的角落里,悄悄的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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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了,中指上有戒指了,你这次给我戴在无名指上,我下次婚礼的时候要戴在哪里?”祝珏扬了扬自己的左手。
  
  “傻丫头,我们的婚礼是中式的,没有交换戒指这个环节。”夏山峯腾出开车的手摸摸她的脑袋。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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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正文结束了,下面还会有几篇番外哦。

前传也就是小时候的故事,那是必须补上的。

其实文里的CP不只峯珏哦,看官们都有一双发现jq的眼睛,想必猜到不少了吧~ 

83、番外一 。。。
  作为一只官三代、军二代;王泰梓并不是从小就过着众星捧月的生活;这都源自于他小时候那不争气的爱生病的身子。
  
  从呱呱落地开始;明明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哭声却一点都不洪亮;医生解释为——体弱。而小婴儿王泰梓像是为了印证这个结论似的;三天两头就感冒发烧;可以开始打点滴后更是被针扎得满头包。
  
  那个时候他还不懂事;感到痛就本能的要挣扎;每次都得三个大汉齐上阵才能把他这个小婴儿按住在注射台上;让护士们扎针。可扎完了针他还不老实,两只小手乱挥乱舞;一不小心就碰到了连接着脑袋上小细针头的输液管,于是又得重新扎。
  
  不过这些王泰梓都不记得了,等他记事的时候他就是一个天天被带着往医院跑的可怜小娃娃。为什么不在家里打点滴呢,因为他的小胖手和小胖脚丫子上已经很难找出能注射的静脉了,可能私人医生们会比某些在医院里坐诊的医生更厉害,但是打针的护士绝对是每天都要在输液厅里扎上几百针的那些更专业。
  
  上门为豪门世家服务的护士,怎么也不可能每天给那么多人打针,她们扎扎一般人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遇上王泰梓这种完全找不出静脉或者能找到的静脉都是被扎过留下淤青的小胖娃,简直就是黔驴技穷了。
  
  她们是没关系,戳不准就拔出来换个地方戳第二针,第二针再不行还有第三针嘛,眼前就一个大客户,又不急着赶时间,总能扎进去的。可王泰梓小朋友会疼啊,疼得哇哇叫,特别是一针扎进去没扎准,护士还会继续用那根针在肉里划进划出戳静脉的时候,那种感觉真是疼死个人了。
  
  没办法,温雅可见不得宝贝儿子那样惨叫,只能天天带着他去医院找技能娴熟的护士扎。
  
  还真别说,输液厅的护士们真是不一样,人家可没有那么多闲工夫一针不行再来第二针,后面还有那么多人排队等着挂瓶呢,务必做到又快又准,一针逃出了还要重新扎一次,这不是增加自己的工作量么。
  
  再说,打针这种事还真是非常讲究熟能生巧的,每天要扎几百人,再难找静脉的人都遇到过了,王泰梓这样的也不在话下。手不行了就扎胳膊,胳膊不行就扎脚,脚上也没地方扎了,那就换成额头吧,虽然王泰梓不是婴儿了,但特殊情况嘛,小娃娃在头上扎个针也没那么丢人的,就是扎的时候疼一点。不过这点疼不算什么,比起那种针在肉里挑来挑去划进划出的感觉,这种一击即中就是疼那么一下的感觉实在是好受多了。
  
  再后来,王泰梓就发现总有个比自己大一点的洋娃娃跟着自己,哦,后来才知道,那个会跑会跳会说话的洋娃娃是个小女孩,那个小女孩是自己的表姐,这时他才有了第一个跟他差不多年龄的可以交流的小伙伴,虽然三四岁的小毛孩们连话都不会讲得太清楚,但两人还是交流的不亦乐乎。
  
  可惜表姐这种生物不是一直都在家陪着他的,往往出现一段时间之后就会消失一段时间,这一点让王泰梓曾经一度非常苦恼,不能出去玩,也没有太多力气和其他小朋友打闹,和他在一起的唯一玩伴却总是神出鬼没的。
  
  值得庆幸的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身体一点点好了起来,虽然还是容易生病,却不用再天天去医院报道、天天把药当饭吃了。体弱多病的王泰梓同学没有上过幼儿园,是要直接去上小学的,为了避免他一下子接触太多人乐坏了,其实是怕他不习惯,王慕青和温雅也开始带他出去看外面的世界了。而且王泰梓最高兴的是,在爷爷的帮助下,表姐总是会来住好长一段时间才走。
  
  对外界有了接触,自然而然就会跟外人有接触,于是没有幼儿园同学的王泰梓终于认识了一些和他同龄的孩子,只是这些小朋友没他想象中的那么好,倒也不是会欺负他,表面上或是在大人眼里,他们大家都是好朋友,但私下里,那些小伙伴原本都是认识的,对于突然多出来的这一个新人,总是会有些有意无意的排挤。
  
  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因为表姐又来了,这个生物太强大了,她一回归,就没有人敢小瞧王泰梓了。在长辈那儿,有大伙儿一起和和气气的演出,同辈那儿,有表姐在前面护着,王泰梓就算体弱多病,看上去很好欺负的样子,但至少这个年龄层的人里是很少有人敢招惹他的。没人欺负他,他也不会去欺负别人,大家相处得还挺融洽。
  
  就这样,王泰梓安然地度过了童年,除了吃药打针之外,总体来说,他过得还是很开心的,可从小学升到初中之后,他的烦恼就来了。
  
  十二岁,在他自己都没有注意的时候,小胖娃就变成了少年,加上小时候身体不好使自己身上少了几分这个年纪男孩子的野,多了几分静,女孩子们就被这种书生一般的气质吸引了。
  
  这时候表姐被爷爷扔去了军营,自己怎么哭闹都没用,只能当她又回A市的家去住好长一段时间了。小王泰梓也很护短,要不是那个和表姐打了一架的罪魁祸首也去了,恐怕他真会单枪匹马去报仇的,即使后来表姐说了这事基本和跟她打架的那个小子无关,很大程度上她是代替自己去的,小王泰梓也对那个大魔王没什么好感。
  
  他没想过的是,这群人走了,可坑苦了自己。十几个翩翩少年突然就被送去秘密集训了,京城这块地上王泰梓就变成了香饽饽。这下子,除了学校里的女生之外,各家的千金小姐也开始跟在他身后乱转了,其中代表人物例如孙曼婷,那是连祝珏都知道了的花痴首脑人物。
  
  于是,王泰梓苦恼了,兄弟姐妹们,我才多大啊,你们才多大啊,是初中啊,现在的小孩是有多早熟啊,哦,不对,要是在古代,自己这虚岁十三四的年纪就该放个房里人了,一想到这个他就恶寒,果然还是古人比较早熟啊。
  
  可是他的情况也没好到哪里去,在学校里天天收情书也就算了,为什么参加个宴会都会有女生在周围没话找话聊,聊就聊吧,反正应酬不就陪自己熟悉的或者不熟悉的人聊天么,可你们能不能说些有营养的话题啊,还有,不要一会儿花痴相一会儿又低头不说话,一脸娇羞得时不时瞟自己几眼算什么意思呢,我没做什么也没说什么让你害羞的事情啊。
  
  王泰梓现在在京城也算是混得风生水起,因为名字的关系,同伴们起了个太子爷的绰号也越喊越响,于是,身体越来越健康、长得越来越好看的花美男王泰梓,追求者们也越来越多。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真爱是那么好找的么,别说真爱了,王泰梓连恋爱都没想过,他对谈恋爱这件事情的感觉就是一个字——烦,两个字——无聊,三个字——没兴趣。
  
  平时上上学,没事溜溜鸟,偶尔做做生化实验,他还是比较喜欢简单直接点的生活,女朋友这种生物嘛,不急,慢慢来。王泰梓想了个好办法,放话出去说,想当我女朋友,首先身手要好,定个标准吧,要打得过我皇姐。这招还算灵,至少听说过祝珏大名的千金小姐们都望而却步了。
  
  可惜表姐太不给力,训练回来之后就投入到了学习大业当中,连京城都来得少了,两三年过去,其威名的杀伤力减弱了不是一点半点,那群十五六岁的姑娘们又开始前仆后继了,还好这时十几个青年才俊们被放了回来,分担了很大一部分的压力,王泰梓的烦恼才暂时隐退了。不然整天被那么多人一脸花痴相的看着,还要时不时地被骚扰,简直神烦啊。
  
  后来祝珏出了车祸昏迷了,王泰梓知道的时候简直就不敢相信,在他眼里表姐这种生物是相当强大的,他从来没想过她会出事,直到看见从小就挡在自己身前的祝珏面无血色的躺在病床上,听医生说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醒过来,王泰梓第一次认真的审视了自己肩上的责任。
  
  她本可以和那些跟在他屁股后面的大小姐们一样无忧无虑任性耍脾气的,但她却固执的选择了站在自己前面,保护也好,遮风挡雨也好,这都不是她一个十六岁的小女生该做的,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不应该开开心心地过自己的生活么。
  
  皇姐,你一定会醒过来的,我知道,你一向都是那么厉害,不过,我也会变得强大起来,等你醒来的那一天,我就不再是需要你来保护的小男孩了,我会努力,你也要努力。王泰梓知道体弱多病并不是成为温室里花朵的借口,更何况自己现在很健康,享受了荣华富贵享受了特权待遇,就该担负相应的责任义务,他决定正视自己。
  
  王泰梓知道,姑姑和表姐的车祸起因没那么简单,爸爸一直都在查,却等到表姐醒来了还没查到,他目前也帮不上什么忙,只能先提高自己的武力值和智商值。他偏科化学,不仅是喜欢生化这东西,更是觉得它很危险,但能运用好这些危险的知识,却能帮上很大的忙。
  
  祝珏醒过来了,他又一次见到了活蹦乱跳的表姐,王泰梓很开心。
  
  车祸的真相查出来了,他第一次知道表姐的敌人竟然是她最亲的人,王泰梓很愤怒。
  
  那一天是表姐的十八岁生日,他毫不忌讳的和表姐一起算计了这个可恶的人,他知道计划一定会很顺利,可是在看到祝复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心里的怒火,设计在众目睽睽之下把人扔进了游泳池,先让他好好丢一把脸,大冷天的最好还能让他生个病。
  
  他已经为自己想好了说辞,却没想到有人会先替自己说话,要知道他在A市算是生面孔,而祝复却能说是A市一霸,很少有人会为了个陌生人去得罪一个本就认识的有钱有势的人。王泰梓觉得这个小姑娘很有趣的同时,小姑娘也觉得这个敢把祝复甩进游泳池的小伙子很有趣。
  
  一转眼,到了大学,表姐和自己都进了B大,连姐夫也进了B大,看到夏山峯被皇姐吃的死死的,小时候那点事王泰梓早就抛到脑后了,和大魔王建立起了小时候没来得及建立的深厚友谊。出乎意料的是那个小姑娘,哦,对了,表姐说那是她的朋友叫风霁月,也进了B大,还和自己是都是一个系的。
  
  大学里,王泰梓还是有很多追求者,他还是没有对谁有特别的感觉,不过恋爱这种事,谁知道呢,或许在大家都没注意的时刻,那颗种子就在心里悄悄发芽了。
  
  总之以后还是要好好生活,王泰梓对未来的充满了期望:我已经成年了,可以肩负起王家,也可以保护自己的家人,我会努力,会幸福,会不辜负你们每一个人对我的好。 

84、番外二 。。。
  郑怡凌最近很苦恼;两眉紧锁;焦虑不安。这不安的源头就是;她悲剧的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自己的老板——风晓曦。
  
  自从三年前听信了祝珏那小妮子的谗言;去给她那要办杂志社的朋友帮忙;这一失足就成了千古恨;从此上了风晓曦的贼船;一帮就是好多年;义工也好主编也罢;反正她就是个廉价劳动力。
  
  不过对于郑怡凌来说,钱不是太大的问题;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赚大钱才来杂志社工作的,用祝珏的话说,自己的理想就是遨游在文字的海洋里,这么一想,能在自己喜欢的岗位上发光发热也算是一件很划算的事情了。
  
  事实也确实如此,BOSS是个大帅哥,而且一直待在国外,山中无老虎怡凌称大王,这几年来她在杂志社里指点江山、意气风发,可以说是顺风顺水风采飞扬。可惜,在风晓曦学成归国之后,她的好日子似乎就快到头了。
  
  办公室恋情什么的,郑怡凌想都不敢想,从发现自己对领导有着觊觎之心的那一刻开始,她就有了撂挑子不干了的打算。开玩笑,当初是自己深怕被偶像剧毒害,从两人狗血式的相遇之后就左提防右提防的害怕对方这个豪门公子会莫名的喜欢上自己这个平民女孩,结果到头来,却是自己先日久生情喜欢上人家了,这种事情她自己都为自己感到不好意思。
  
  诉苦?能对谁诉呢。风霁月么?别闹了,那是他哥,自己前脚告诉她,她后脚就能让她哥知道。祝珏么?别扯了,那个小妮子肯定狠狠的嘲笑自己一番,那个时候自己关于生活不是偶像剧的言论她可是知道的。
  
  每当郑怡凌苦恼的时候,脑子里总有两个小人在说话。比如,每次想去图书馆看书复习的时候,脑子里其中一个小人就会说,‘下雨天就别出门了,还是待在寝室里吧’,然后另一个小人就会说‘好啊好啊’。再比如,每次面对美食甜品诱惑的时候,其中一个小人就会说‘反正又不胖,多吃一块也没事’,另一个小人就会说‘好啊好啊’。
  
  这次也不例外,郑怡凌正在为单恋而烦恼不已的时候,一个小人就跳出来说‘暗恋什么的最麻烦了,眼不见心不烦,跳槽不干了’,另一个说‘好啊好啊’。
  
  于是,某人面对自己复杂的感情世界,并没有迎难而上,反倒落荒而逃。
  
  郑怡凌很快就按照正常的语气编辑了一条短信,‘风晓曦同学,我最近学业繁忙,估计长时间无法前来杂志社完成打工兼职的任务,主编一职你赶快另请高明’,按下发送,她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暗自赞叹道,理由正当,干净利落,丝毫没有因私废公的因素显露出来。
  
  但是风晓曦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经过各方面了解,他知道郑怡凌大三的课确实挺多,但绝对没有多到让她抽不出一点时间来工作的地步,不然大一大二的时候课更多,还要加上学生会的事情呢,也没见她忙不过来不管杂志社了啊。
  
  看着某人那条罢工短信,风晓曦很潇洒地回了两个字,‘不准’。
  
  其实就算风晓曦不批准,郑怡凌也完全可以不管他,继续自顾自的罢工,他也不能拿这个廉价劳动力怎么样,不过郑怡凌认为自己是个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绝不忘恩负义的好少年,毕竟大家还是朋友,她也不想让这位自己名义上的老板下不来台,不准就不准吧,以后再想更好的借口,闲暇的时候她又傻乎乎的去杂志社开工了。
  
  风晓曦好像特地等着她似的,邀她在办公室里促膝长谈了一番,言辞之恳切,情谊之深重,让郑怡凌彻底绝了辞职的念头,连她自己都觉得如果现在她突然撂挑子不干了那简直就是把公司陷入水深火热之中,这种行为简直十恶不赦、万夫难容。
  
  落跑不成,那就只能重新审视夺度了,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郑怡凌决定摆正态度,对待自己的暗恋情结。
  
  倒追风晓曦?NO,至少目前她还没有克服自己的心里障碍,嫁入豪门、麻雀变凤凰这种事情绝对不是她的梦想。郑怡凌采取的是冷处理措施,时间可以改变一切,没准几年或者几个月,自己就不那么喜欢了呢,既然允许日久生情,那长期得不到回应的感情自然也会淡的。看过无数小说但从不觉得恋爱大过天的郑怡凌,对这一点很有信心,只要有时间在,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现实往往会在你信心满满、自以为做好准备的时候,打你个措手不及。还没等郑怡凌把自己喜欢风晓曦的心按捺下来,一个大美女横空出世,以私人助理的身份出现在了风晓曦身边。
  
  世界上,想揩秘书油的老板有很多,想要爬上老板床的小蜜更多,更何况这位老板是个年轻的高富帅,郑怡凌没过多久就察觉到了这位美女有转变成自己情敌的趋势。不过她可没打算招惹这位新任的老板秘书,风晓曦不只有杂志社这一家公司,说是私人助理,谁知道她是哪里的助理呢。
  
  可惜她不找麻烦,自会有麻烦来找她,郑怡凌对着手机里那张刚发过来的照片——那张风晓曦和小助理接吻的照片,又一次深深的郁结了。
  
  如此恶劣的招数怎么还会有人用?!而且为什么是发给我,对方的假想敌为什么会是我?!难道我喜欢风晓曦这件事已经人尽皆知了么?!
  
  实际上,这还真不能怪郑怡凌,问题是出在风晓曦的身上,陪着他去过好几次杂志社后,助理很敏锐的发现了风晓曦叫别的员工都是叫全名,只有叫郑怡凌是叫小凌,相比之下,这是多么亲近的一个称呼。下意识的,小助理就察觉出了‘小凌’在老板心目中与众不同的地位,风晓曦没有未婚妻,没有女朋友,没有暧昧的男女关系,于是郑怡凌就华丽丽地成为了她嫁入豪门之前的假想敌,追求高富帅路上的绊脚石。
  
  如果郑怡凌知道助理的这番猜测,一定会大吼一声这完全就是躺枪。那名高富帅同学,称呼风霁月为小月,称呼祝珏为小珏,甚至有时候称呼夏山峯为小峯,他对自己的叫法,完全就是惯性,完全就是顺口,叫了那么些年之后改不过来而已。
  
  可是郑怡凌并不知道真相,所以她只能再次反思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真的出卖了自己内心的想法,自己是不是该真的冲动一下,把话说白了好,不然从别人嘴里把自己单恋的事情抖出来传到风晓曦耳里,还不如自己去坦白从宽呢。
  
  在她纠结的过程中(郑怡凌:我是这么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硬生生被感情问题逼成了一个柔肠百结的少女,暗恋害人啊),照片中的女主角找上门来了。
  
  “怡凌啊,我昨天晚上不小心发错了一张照片,你有没有收到啊?”助理眨巴着亮闪闪的大眼睛,小心翼翼的问道。
  
  怡凌你妹啊,我跟你不熟,平常我来杂志社的时候也没见你有多待见我,郑怡凌内心霸气万分的吐槽道,“没有。”
  
  见她干脆利落的否定了,小助理有种戏演不下去的感觉,她轻轻地咬着下嘴唇露出一副羞涩的模样,“我本来是想发给晓曦看的,没想到发错号码了,要是你收到了的话,就删了吧,真的不好意思哦。”
  
  晓曦你妹啊,平常怎么没见你这么叫他啊,满脸j□j是为了让我认为你真的跟他接吻了么?就算接吻了又怎么样,你几岁啊,难道你亲了他,他就是你的人了?郑怡凌鄙夷着,“哦,我知道了。”
  
  转身,抬脚,昂首挺胸的在对方诧异的目光中走进风晓曦的办公室,反正两人在杂志社见面的机会也不多,一周也就两三次(风晓曦:其实已经很多了啊喂,你每周就来这么几次,几乎每次你到的时候我就到,我也不容易啊),既然都来了就索性摊牌吧,省得以后想说了还要特地约时间见面。
  
  “小凌,什么事啊?”风晓曦见她主动来见自己,习惯性地挑挑眉,最近这位可是一直在躲着自己呢,难得单独来跟自己谈话。
  
  “先说说这张照片怎么回事吧?”郑怡凌很大方的给他看了自己手机里的接吻照。
  
  “我喝醉了,有人偷拍的呗,背景还是在那家饭店的沙发上,也不知道P掉,技术真差。”风晓曦君子坦荡荡的吐槽,好像那上面的人不是自己一样。
  
  “那就是误会了?既然你还没女朋友,不如做我的男朋友吧。”郑怡凌觉得自己有些慌乱,说话前言不搭后语。
  
  “好啊。”风晓曦一点都没有犹豫。
  
  “就知道,我开玩笑,,,诶,,不对,,你说什么??”郑怡凌早就做好了准备,被反问或被拒绝后马上嬉皮笑脸地说句‘我开玩笑的’蒙混过去,没仔细听对方的回答就顺口接了下来。
  
  “我答应了啊。”风晓曦眯起了双眼,原来雄辩滔滔文采斐然的郑怡凌也有笨嘴拙舌的时候,“终于肯说出来了,我等你这句话等的头发都快白了,也不枉费我最近对那个助理的小动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你?!再说一次,我开玩笑的。哼。”郑怡凌觉得自己掉进陷阱里了。
  
  “但我没有开玩笑。”风晓曦知道,想让她大大方方承认喜欢自己有多难,自己先去表白那绝对就是找死,估计连朋友都没得做,“你就行行好,大发慈悲,让我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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