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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深宠,萌妻赖上门-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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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江雅珑苍白的小脸上露出一个微笑,“下来走走,总躺在床上也对身上不好不是吗?”她轻抬手指,动作优雅的将垂落在脸颊上的发丝别到而后,自然地走了过来挨着雷夫人坐下。
“表嫂,劲琛呢?”
雷夫人心中一动,抿唇,“她去看小汐了,毕竟小汐现在刚怀了孩子,身子还不稳。”她这话很明显的是在警告江雅珑。
以前江雅珑跟雷劲琛可是有一段难以描绘的过去的,虽然现在江雅珑的身份转变,变成了雷劲琛的姑姑,但谁都知道,江雅珑爱雷劲琛爱成魔了,竟然各种诋毁、威胁、强迫乐小汐,这样一个危险的人物放在雷氏庄园,对大家都没有任何的好处,雷夫人暗自皱眉,如果可以,她真不想让江雅珑住在雷氏庄园。
其实说实话,雷夫人真挺看不起雷绾姝的,纵然她也有让人同情的地方,但更多的却是让人厌恶,她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将两个孩子的人生调换,让一个无辜的孩子因为她的自私而苦了二十多年。
而且,雷夫人对乐小汐的印象一直很好,她跟乐小汐的相处有时候不像是婆媳,更多的倒像是母女,所谓爱屋及乌,那恨屋自然也及乌,再加上以前她跟雷劲琛不得不说的那段过往,让雷夫人潜意识里看不起江雅珑。
当然,她并没有将自己的厌恶表现在脸上,雷夫人近年来很少在大众面前出现,但是她的玲珑心思却并不会因为她的“少出现”而有所减弱。
“哦。”江雅珑淡淡的哦了一声,反倒没有像雷夫人想象的那么歇斯底里。
“那个谁?”江雅珑颦着眉喊道,芊芊素手指着刚刚从雷老爷子书房出来的管家忠叔,“帮我冲一杯咖啡。”
忠叔一愣,眉头蹙起,伸手招了招伺候在一旁的女佣,“帮小姐冲杯咖啡,蓝山,不加糖。”
女佣恭恭敬敬的应了声,退了下去。
“等等。”江雅珑皱眉,“我说了,让你帮我冲杯咖啡。”
忠叔恭敬地回答:“抱歉小姐,这些都是女佣干的事情。”
江雅珑挑眉,“你不也是雷家的佣人?”
江雅珑完全没有发现,她这句话说出来整个房间里的空气似乎都紧了几分,尤其是雷夫人,看着这样的江雅珑着实厌恶。
所有人都说江家小姐江雅珑是多么优雅矜持,是多么温婉可人,可她就是这样优雅温婉的吗?忠叔是跟着雷老爷子多年的人了,不说在雷家,就是在商场上,也不敢有人如此不给他面子。
忠叔依旧温和的笑,“抱歉小姐,雷家的佣人各司其职。”
江雅珑猛的做了起来,尖声嘶叫:“是佣人就该有佣人的意识,我是小姐,你是佣人,我说什么你就做什么,话怎么那么多?”
江雅珑也是被气疯了,这些天的经历像梦魇一般死死的缠着她,哪怕是睡梦中也让她心悸不已,她向来对佣人之流根本没有半点好感,拿着她的钱伺候她,就该恭恭敬敬的不是吗?
雷夫人轻轻蹙眉,“小雅,让佣人帮你冲吧,忠叔……”
江雅珑扭头瞪着她,“表嫂想说什么?雷家是表嫂管理着吧?怎么连佣人都能骑在主人头上了?”
她已经不想再优雅,优雅能管什么用?乐小汐粗鲁卑劣,不照样拿下了雷劲琛、迷惑了林宸东,那她所谓的贵族礼仪到底有什么用?什么用都没有!既然如此,她又何苦压抑自己。
再者,她很有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她的所作所为在整个丰城都已经人尽皆知了吧?平日里就看不惯她的名媛小姐还不趁着这个机会狠狠的打击她,什么名媛、什么千金、什么小姐,到最后,还不是像她一样。
她需要发泄,需要有一个突破口,很不幸,忠叔撞到了她的枪口之上。
雷夫人脸色一黑,再也保持不住往日的淡雅,眼眸微眯:“小雅,这是在雷家。”
“怎么回事?”沉稳的声音响起,雷老爷子站在楼梯上,俯视着客厅。
江雅珑眼眸一转,顿时充满了薄薄雾气,“舅舅。”
一看她满脸泪珠,雷老爷子顿时心疼的要死,这是他最疼爱的妹妹留下的唯一血脉,简直恨不得捧在手心,对雷绾姝的愧疚尽数都弥补在了江雅珑身上。
“怎么了这是?”
江雅珑咬着唇轻轻瞥了一眼雷夫人,吸了吸鼻子,“没事舅舅。”
可她的小动作哪能逃过在场的几人,在雷老爷子发怒之前,忠叔站了出来,微笑道:“老爷,不好意思,小姐大概是刚来庄园,还不太习惯庄园的生活与习惯,既然小姐要求,我自然会为她冲一杯咖啡。”
雷老爷子眸子一眯,再次看向江雅珑,却在看见她眸中的泪水之后,心软了,叹口气,“小雅,端茶倒水是佣人应该做的事情。”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 凌昊煜的悲惨童年
“可是……”江雅珑嘟了嘟嘴,快步走了上去拉住雷老爷子胳膊摇晃,“舅舅……”
雷老爷子虽然心疼江雅珑,可这并不代表他就会因此寒了跟随了这么多年的忠叔的心,他只是皱眉,“行了,阿忠你去忙吧,秦嫂去帮小姐冲杯咖啡。”
吩咐完一切,雷老爷子想了想还是对江雅珑道:“小雅,舅舅知道你现在委屈,可是阿忠是跟随了我多年的手下,他对雷家忠心耿耿,就是你表嫂也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忠叔’。”他不想让江雅珑因此成为众矢之的。
忠叔在雷家的声望一点不比雷夫人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就像雷老爷子说的一样,就算是雷夫人也要恭恭敬敬的喊声“忠叔”,这不仅是因为忠叔跟随了雷老爷子这么多年,更重要的是他足够衷心。
“哦。”江雅珑知道哪怕是她再撒娇也无济于事,于是不清不愿的哦了一声,垂下眼睑遮住眼中的愤懑,她从来没有受过这么的屈辱,哪怕是身为江家小姐的时候,佣人就该有佣人的样子,让一个佣人骑到主人的脖子上简直蠢透了。
不过她也知道现在她没有办法改变任何人的想法,而且她也能想得到,如果她继续揪着不放,很可能让雷老爷子不满,说到底,她之所以能够住在雷氏庄园,能够衣食无忧,继续享受大小姐的待遇,都是因着雷老爷子的关心爱护与怜惜。
为了一个佣人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那绝对不是她江雅珑会干出来的事情。
“我知道了舅舅,是我不对。”江雅珑充分发挥小女孩该有的天真烂漫,轻轻吐了吐舌头,“我一会儿给忠叔道歉。”
“这就对了。”雷老爷子摸摸她的头,无比欣慰,小姝唯一的血脉,就该有小姝的活泼善良劲,若是雷老爷子知道江雅珑就是只芝麻汤圆,也不知道会怎样。
雷夫人一直冷眼旁观,雷老爷子因为愧疚迷了眼,恨不得将江雅珑想成一朵纯洁无瑕的白莲花,然而她这个旁观者却看的清楚,江雅珑妥妥的就是一朵黑莲花。
这一刻,雷夫人无比的庆幸,幸亏雷劲琛没有跟江雅珑在一起,辛亏雷劲琛跟乐小汐在一起了。
雷家人口简单,雷老爷子只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雷俊郁,小儿子也就是雷劲琛已经去世的爸爸,而雷俊郁到现在还没有孩子,老二家也就雷劲琛这一个孩子,这样简单的人口,在豪门算是一个例外。
雷俊郁并没有随了雷老爷子,空有一张还算耐看的脸,却没有什么才能,让他拿着分红浪荡还行,若是将偌大的雷氏交到他的手中,不过几年就被嚯嚯光了。
所以,雷家这盘棋雷老爷子很明确的表示将来要交到雷劲琛的手中。
可以想象,将来的雷少夫人将是怎样的一种荣耀。
也因此,雷家对将来的少夫人家世要求并不严格,只要她身家清白、品行良好就ok,这也是乐小汐为什么能迅速入住雷家的原因。
江雅珑到底有没有去给忠叔道歉,雷夫人已经不感兴趣,她只是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让雷劲琛离江雅珑远点。
没有对比就没有优胜,将江雅珑跟乐小汐一对比,雷夫人就发现乐小汐有多好,那个孩子善良,耐心有爱心,给孤儿院的小女孩捐赠衣物就看的出来,而且她对雷劲琛衷心却没有什么坏心,当然,最后一点很重要,并且她有一种凝聚人、化解恩怨的力量,就比如说江家跟乐安苏的关系,就比如说她跟庄蓉蓉的关系,虽说现在庄蓉蓉依旧风言风语,但总算是不给他们使绊子了。
越想雷夫人越觉得乐小汐这个儿媳妇一定要尽快拿下,于是她连忙给雷雷劲琛发了条短讯,无非是告诉他尽快跟乐小汐完婚之类之类的。
自然,江雅珑不知道她是如何想的。
虽然觉得向一个下人道歉很掉面子,但为了给雷老爷子留下一个乖巧的形象,她不得不憋着口气去给忠叔道歉。
不论什么人、不论什么事,忠叔仿佛永远都是同一个表情,江雅珑看的恨不得冲上去将他虚伪的面具撕碎。
回到雷老爷子给她安排的房间,江雅珑一阵气急,她重重的将自己甩在床上,伸出遮住脸上的狠厉与阴毒。
乐小汐,你以为这就结束了吗?不,我一定会让你付出代价!想要跟雷劲琛在一起,你去死吧!
她早已经不是之前那个婉约的女人,做什么事情都要顾及面子、顾及自己的身份,她也早就不是那个心心念念想要跟雷劲琛在一起的女人,她的身份早就注定了她永远跟雷劲琛没有了可能,可是,她不如意,那对狗男狗女也别想活的潇洒。
江雅珑从床上一个打挺坐了起来,单手撑着下巴抵在床头柜上,一双杏眼莹润勾魂,她随手摆弄着自己的衣摆,眼睛盯着窗外的花园,眸底闪烁着点点寒光。
……
另一边,被雷劲琛囧暗恋治愈了的凌昊煜终于放下了手中的酒瓶,乐小汐眼睛一亮,从她找到凌昊煜开始,他的手中就没有离开过酒,难道他想开了吗?
确实,凌昊煜想开了,或许是因为有一个同道中人陪伴着他的缘故吧。
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微微上挑,看着一脸担忧的看着自己的乐小汐说:“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第一次遇到你就是在这个墙角。”
凌昊煜是个孤儿,嗯,确实是个孤儿,虽然他有父亲母亲。
凌昊煜时常想,他的母亲非常漂亮,怎么会嫁给那个一文不名还酗酒暴躁的的父亲。
凌昊煜对母亲的记忆并不多,只是记得他的母亲并不喜欢他,甚至将他当成近乎污点的存在,时常虐待他。
大冷天的,他穿着单衣,脚上也没有鞋,脸颊冻的红彤彤的,渴望地看着小朋友穿着的新衣服,每当那个时候,他母亲都会疯狂的打他,说他是个孽种,还不如死了算了。
那个时候,凌昊煜恨、怨,他恨不得像母亲时常咒骂的那样,死了算了。
他从小就不被人喜欢,更不讨自己的父母喜欢。
终于,那个总是邋遢浑身酒气暴躁无常的父亲因为酒精中毒死了,而那个时常挨父亲打、又时常打他的母亲则毫不犹豫的离开了那个破败的家。
一夕之间,他没了父亲、跑了母亲,要是别的小孩肯定会哭天抢地、肯定会痛苦不堪,可他没有,他只觉得解脱。
以后再也不会有人喝醉酒就打他,再也不会有人揪着他的耳朵骂他是倒霉种、是扫把星,骂他还不如死了算了。
看着被村里人抬回来父亲的尸体,看着破败的家,凌昊煜却笑的疯狂,真好,他想,再也不会有人打我骂我了,我想怎么活就怎么活,甚至,他还狠狠的踹了一脚已经冰冷的尸体。
他没有鞋子穿,于是扒了尸体的鞋,他没有衣服穿,于是扒了尸体的衣服,只挖了一个坑将那个早就该死的男人赤裸着扔了进去,反正你死了,衣服啦鞋子啦给我,咱们互不相欠了。
从此以后,凌昊煜开始流浪,那是他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而且因为长期吃不上什么东西,瘦瘦弱弱的像只小猫咪,浑身上下都没几两肉。
这么一个小东西却成了乞丐,他像一只流浪猫似得,翻垃圾桶、偷别人家晒在院子里的红薯干、白菜邦,跟野狗抢食、跟乞丐抢食,总之,没有他没有干过的事情。
不过虽然饱一顿饿一顿,甚至有时候还会被野狗咬、被乞丐打,可他却觉得无比的幸福,因为他终于自由了。
然而小小的他,即便做个乞丐也是被欺负的那个。
那一次,他流浪到一个相对富裕的村子,穿着一双大的有些夸张的鞋挨门挨户的乞讨,但他并没有得到多少东西,还被某一家的熊孩子放狗咬,他抱着讨到的半个馊满头,揉着被狗咬了屁股快速的找了一个角落准备吃饭。
就在这时,三个乞丐出现在他面前。
他们要他的馒头。
饿了一天的凌昊煜哪里会给,死命的护着馒头,于是他被打了,三个乞丐你一拳我一脚,下手没有轻重,这些打,凌昊煜挨了,他的满头,也没了。
他身上的伤足足过了一个多月才好了点。
还有一次,他在垃圾桶里扒拉出一截红薯,正准备吃,就把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一双垂涎的绿眼睛吓得差点丢了魂。
那是一条流浪狗,虽然跟他一样瘦的皮包骨头,但却比他足足大了两圈,它流着涎水,眼睛死死盯着他护在怀里的红薯,龇着牙对他狂吠。
小凌昊煜警惕的将红薯护在怀里,皱眉,“这是我的!”
回答他的是野狗的狂吠声。
“这是我的!你不许抢!不给你!”
他窜起来就跑,野狗风一样追在他的后面。
他又渴又饿,而且他的两条腿怎么能跑的过野狗的四条腿,很快,他就被追上了,野狗一个猛扑将他扑倒在地,迅速的叼着因为摔倒被他扔出去的红薯,迅速消失在了街头。
小凌昊煜红着眼睛盯着野狗离开的方向,最终蹲在地上狠狠的哭了一鼻子,然后一抹眼泪,又踏上了流浪之路。
这就是他的童年,一个悲惨的让他从来不去触碰的童年。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多年以前
凌昊煜是最优秀的演员,他扮演的每一个角色都有他自己的灵魂,所以有人都羡慕凌昊煜星途坦荡,几乎没有任何波折就登上了有些演员一辈子都登不上的顶峰,可没有人知道,他是经历了怎样的苦楚艰辛才成就了如今的成就。
凌昊煜的第一部电视剧里,他饰演的是一个风姿卓越的上仙,面冷心冷、白衣飘飘,他可以冷眼看着追求了他几千年的女仙魂断诛仙台,也可以眼睛不眨的诛杀身世凄苦、爱情凄美的情侣,天上地下,无人不知灵月上仙冷酷无情,无人不晓灵月上仙心冷似铁。
他的一生短暂而寡淡无味,就像他魂飞魄散之时说的:“我这一生,从不知爱为何物,也不知情为何物,可我,不悔。”他不悔,永远不后悔。
三界只看到灵月上仙的高高在上,却没人看到他成仙前的凄苦悲戚,他是家中长子,却也是最不受宠的那一个,为了家族利益,为了他所谓的弟弟,灵月被打包送给鼎鼎有名的幽魔老祖,那个以玩弄男孩为乐、以残害生命为趣的魔修,灵月被囚在幽魔老祖身边十年,最后被扔到乱葬岗的时候,他断了手脚、废了灵根,好在上天垂帘,他无意中唤醒了沉睡在体内的远古血脉,但一切并没有结束。
好不容易修出了躯体,好不容易杀了幽魔老祖,却被潜伏在体内的所谓圣人夺了舍,他拼劲全力留下一丝魂魄,附身在一个小乞丐身上,因为缺失了一部分魂魄,他变得痴痴傻傻,然而,他却被人发现拥有定好的炉鼎体质,成为了众人争相抢夺的财务,他就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孩怀抱着价值连城的宝贝,怎能不会让人觊觎。
待他好不容易聚齐了三魂七魄,他却再次重蹈了上辈子的覆辙,他成为了一个所谓正道修者的私有物,那个伪君子的折磨比幽魔老祖有过之而无不及,他委曲求全、他谄媚献上,他好不容易逃了出去,得到奇遇,认识了所谓的爱人兄弟,却在他即将成为那时间最强大的存在之时被爱人兄弟背叛,魂断强者之路。
背叛、背叛、背叛,在他的生命里,最多的就是背叛与侮辱,凭着满腔恨意,他终于成就了无上荣光的上仙,可没有人知道,在他飞升之前,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毁了那个世界,那个肮脏的、粗鄙不堪、恶心的世界。
他将灵月上仙从骨子里渗出来的阴狠与怨毒演绎的淋漓尽致,他将那个遭受背叛最终怨恨全世界的上仙表现的活灵活现,凭着灵月上仙,他一举成为国内最具盛名的小鲜肉。
所有人都说凌昊煜演技好,可那不是演技,那只是在重复他的人生,凌昊煜这一辈子所受的苦,若是放在某些人身上,肯定会让那人崩溃,可他都坚持下来了。
凌昊煜有一个悲惨的童年,小小的他就在那样恶劣的环境里挣扎求生,也在那样的环境里变得“郎心似铁”。
然而,就跟灵月上仙一样,他的厄运并没有结束。
他好不容易挣扎着长到了十岁,却在那个阴沉的天气里在那个阴暗的角落遇到了那个让他恨不得扒他皮、吃他肉、喝他血的男人。
稍微长大的凌昊煜开始注重卫生,虽然他依旧是个乞丐,虽然他仍然吃不饱穿不暖,可他总是把脸洗的干干净净,大人爱干净的孩子,那些施舍者也是,看到干净的他总会多一份怜爱。
已经十岁的凌昊煜出落的妖孽美腻,他随了妈妈的长相,皮肤白皙、身形纤细,一双水波莹莹的桃花眼勾魂夺魄。
母性泛滥的女人总会捏他的脸蛋,然后作为补偿给他一顿可口的饭菜。
然而,就是因为他这副长相,他遭受了人生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那一天,凌昊煜流浪到了城南的城中村。
那个时候,城南这个村子的人生活的还算可以,算然比不上丰城的人,可也算中等。
凌昊煜在村子里游荡了好几天,因为他长相可爱,得到了不少食物,甚至还有一些人家小孩不穿的衣服通通都给了他。
既能吃饱又能穿暖,凌昊煜简直想要永远呆在那里再也不去流浪了,可这样的念头刚产生,立马就被一个人掐灭了。
一天下午,凌昊煜高高兴兴的抱着乞讨来的食物回到了他暂时安家的小角落,东西还没放下,一个重物就朝他扑了过来,将他死死的压在地上。
双手被禁锢、双脚被夹住,一条恶心湿滑的东西在他脸上乱/舔,鼻尖是恶心的气味,凌昊煜简直要疯了,他拼命挣扎,却换来身上人恶狠狠的威胁,他说:“再动,我就掐死你!”
那人确实有掐死他的冲动,因为那双铁钳一样的手正紧紧箍在他的脖子上,掐的他连气都出不上来,凌昊煜快要被窒息了,他翻着白眼,脚下拼命的乱蹬。
然后,他就感觉自己的脖子一松,他立马大口大口的呼吸着空气,那一瞬间,他以为自己要死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有一瞬间的放松,一双手就扒进了他的衣服,在他身上肆意游走,仿佛有蛇游走在他的肌肤上,惹的凌昊煜一阵哆嗦。
凌昊煜哭喊着向那人求饶,让他放过自己,却刺激的那人眼神发红,一张凶神恶煞的脸上淫/荡无比。
凌昊煜仿佛再也不想回忆下去,苦笑着看向乐小汐,“你知道那人是谁吗?”
乐小汐心中一紧,眼神游离的错到别处去,她想象不到,还是个孩子的凌昊煜到底怎样长大的,又是怎样在那个恶心的人渣的侮辱中活过来的。
“呵。”凌昊煜轻笑一声,“是乐安烈!”他将“乐安烈”三个字咬的重重的,仿佛要将那三个字咬烂嚼碎。
“那个人渣因为乐安苏向雷绾姝求情,因为她卑鄙的按照雷绾姝的要求置换了两个孩子之后,被放出来了。那样的人渣,怎么不死在监狱!”
乐小汐脸色霎时变得苍白,她的身形晃了几晃,嘴唇嗫嚅,“对……对不起……”她知道,对不起三个字根本不足以抵消凌昊煜的恨,不足以抹去他所遭受的屈辱。
被那个人渣压在身下,被他恶心肮脏的手在身体上游走,被他臭气熏天的嘴啃咬在脸上,凌昊煜屈辱的恨不得自己立马死掉,可那个时候,他连死的权利都没有。
事实上,乐安苏已经盯了凌昊煜好几天了,就在他一脚踏进城南的时候,他就被注意上了。
凌昊煜长的漂亮,却又比女孩子多了一份阳光,让乐安苏恨不得将他囚禁在自己身边。
事实上,乐安苏也是那样打算的,凌昊煜不过是一个流浪儿童,即便第二天有人发现凌昊煜不见了,或许也只是单纯的以为凌昊煜离开了,没有人会关心一个流浪儿童的死活。
那天,如果没有乐小汐出现,凌昊煜很可能成为乐安苏的禁脔。
纵然他如何咒诅自己立马死去,咒诅乐安烈不得好死,他该受的屈辱一点都不少。
乐安烈根本不满足只是单纯的身体接触,他开始撕扯他的衣物,一双手捏着他的下体,狠命的撕扯着,仿佛要将它揪下来,凌昊煜疼的眼泪扑簌簌直掉,求乞他放过自己,他还只是个孩子。
可那个人渣根本不听他的言语,恶臭熏天的嘴直接堵住了他的嘴,肆意啃噬着。
凌昊煜绝望了,他想,如果乐安烈真的做到了最后一步,他就拉着乐安烈一起死,他不会一个人去死,因为那是懦夫的行为,他要乐安烈为他陪葬!
就在这时,一个软软糯糯的声音出现,“啊!你放开他!”紧接着一个小小的声音就冲了上来,狠狠的撞击着乐安烈。
凌昊煜明显的感觉到身上的男人身体一僵,然后他颇为不舍的从他身上爬起来,并且顺手将他拉起来,对着那个声音的主人笑:“叔叔在跟这个哥哥玩。”
就像凌昊煜讨厌乐安烈一样,乐安苏也讨厌那个血脉至亲,她从来不允许乐小汐见乐安烈,而乐安烈之所以知道乐小汐,也都是偷偷摸摸的去瞧一眼。
乐安苏自然是知道乐安烈的小动作,可她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乐小汐不是雷绾姝的孩子,那自然跟乐安烈没有任何关系,可她却一口咬定这孩子就是被乐安烈强奸的雷绾姝生的孩子,因此乐安烈一直以为乐小汐就是他的女儿,乐安烈虽然人渣,但是对乐小汐却是顶好的,他大概也知道,就凭他那样子,这辈子只会有乐小汐一个女儿了。
那个时候,乐小汐才5岁,小小的一团,略微有些婴儿肥,一双琥珀色的眸子清澈剔透。
她瞪着一双琥珀色的眸子,警惕的望着乐安烈,小小的身影将凌昊煜挡在身后,软声软气地道:“不许你欺负小哥哥!”
乐安烈搓着手想要靠近乐小汐,却被乐小汐躲过了,“不许你欺负小哥哥!”
多年后,凌昊煜依旧清晰记得那个时候突然出现的乐小汐,她就像一个小天使,带他脱离了苦海,让他看到了希望,也让他,永远记住了那个小小的身影,她说,“不许你欺负小哥哥!”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对不起,谢谢你
虎毒不食子,乐安烈虽然是一个人渣混蛋,但却难得的对乐小汐这个“女儿”有着最后一丝温情。
他大概还有最后一点人性,不愿意在自己女儿面前做那么恶心的事,虽然万分不舍,他还是放过了凌昊煜。
这是凌昊煜跟乐小汐的初识。
没有人能体会凌昊煜当时的心情,他简直要恨死自己了,他的父母不喜欢他,他的生存那么艰难,刚刚还被一个男人当作女人用,如果不是顾忌旁边还有一个小姑娘,他撞死在墙角的可能性都有。
乐安烈离开了。
凌昊煜感觉自己浑身像是被车碾过一样,每一寸肌肤都沾染上了乐安烈的味道,让他恶心的味道。
他将自己裹在破烂的衣物里,埋头默默哭泣。
他想,他干脆死了算了,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像垃圾一样,谁都能踢一脚,谁都能嫌弃。
可是那个小小软软的女孩却蹲在他面前安慰她。
她的双眸亮晶晶的说,他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哥哥。
那个时候,凌昊煜在地上不知道滚了多少圈,头发乱糟糟的,衣服也被乐安烈撕碎了,甚至他的身上还有屈辱的痕迹,可她都没看见,她说,“小哥哥,你的眼睛好漂亮,看着你的眼睛,就会不由自主的爱你。”
凌昊煜浑身一震,他也……会有人爱吗?
那个阴沉的午后、那个破败的角落,有一个小女孩对他说,他还是有人爱的。
那一瞬间,仿佛所有的不甘与困苦雾一般都消散了,留下的只有那双亮晶晶的眼神。
那个女孩说,“小哥哥,你的眼睛这么漂亮,你也这么漂亮,你不如走到电视里去,这样就能让全世界都看到这么值得被爱的眼睛了。”
那个女孩,为凌昊煜点亮了人生中最亮、最漂亮的一盏灯。
最后女孩给了他几件衣服,还帮他拿了一些食物,甚至还把自己兜兜的唯一的一毛钱也给了他,她说,“小哥哥,加油!”
凌昊煜离开了城南,不过这一次,他再也不是漫无目的的飘泊,他有了努力的方向跟目标。
辗转飘泊,他终于来到了著名的影视基地,成为了那个地方无数群演里的一名。
虽然他演的都是一些小角色,要么就是一句台词都没有的小乞丐,要么就是被虐杀的小孩,要么就是一个背影,然而,他终究是离梦想近了一步。
做群演条件很艰苦,可凌昊煜从来不喊苦喊累,他比任何都努力,比任何人都能吃苦,连当时著名的影视演员都曾说,凌昊煜是他见过的最有灵气、最吃苦耐劳的小演员,他总有一天会发光发亮。
不过群演也并不是每天都能接到的活,他饱一顿饿一顿,好歹比乞讨的时候能稍微好点,最起码做群演不仅能吃到剧组的盒饭,还能挣点小钱,最困难的时候,他连着几天都没有接到戏,兜里一毛钱都没有,可他都坚持下来了,每次他累的要死,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就会想到那个软糯可爱的小女孩蹲在一身比烂狗都不如的自己面前,眼睛亮晶晶的说相信自己,说加油,说他漂亮的让人没有办法不爱他的样子。
他够认真、能吃亏、演技好,NG的时候特别少,到最后,他成了那里小有名气的小孩群演,不少导演都制定要他演,他从只有一个背影到有一两句台词,到跟大牌演员搭戏,他一步一步的,走到了银幕的最中心,最终像那个老演员说的一样,他开始发光发亮,先是大投资、精制作的电视剧里的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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