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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深宠,萌妻赖上门-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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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小汐跟雷劲琛也被这样的转变惊呆了,乐小汐咽咽口水,突然觉得眼睛有点疼。
凌昊煜冷漠的勾起唇角,嘲弄阴沉地盯着叶安年得眼睛,一字一句:“我这个人脾气不好。”他狠狠地摁了一下烟头,还带着明灭火焰的烟头直穿透照片,落在华贵的红木茶几上,发出一阵惊悚刺耳的“呲呲”声。
“那么我们现在就从结果来说起,如果你敢撒一句谎,我就让人成为这张照片!”他悠然自在的将烟头扔进垃圾桶,又拿起薄薄的艺术照,在垃圾桶上方松手,照片飘飘荡荡的罗在垃圾桶里,碰触到还未完全熄灭的烟头,缓慢而轻巧的被点燃、燃烧、熄灭!
叶安年对上那双没有一点感情的眼睛,再看到自己的艺术照被烧成灰烬,腿一软,差点就给他跪了。
她艰难的吞咽着,心里惴惴不安,怎么办怎么办?到底要怎么办?
屏幕上的凌昊煜轻佻狐媚,一双勾心夺魄的桃花眼仿若泛着涟漪,盛开出一片明媚缱绻的桃花林,叶安年曾深入调查过凌昊煜,哪怕是在荧幕下,凌昊煜也与荧幕上没有多大区别,勾笑调侃、明媚爽朗,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突然之间爆发出黑暗狠戾的一面,他的狠就像野兽埋藏在骨子里、流淌在血液里的兽性,明目张胆而肆无忌惮,叶安年丝毫不怀疑,如果自己的解释不能让他满意,他会不会拧断她的脖子,像扔垃圾一样扔进垃圾桶。
她浑身哆嗦的倚在冰凉的墙壁上,微凉的触感惹上肌肤,刺起一连串的鸡皮疙瘩,她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干巴巴的解释:“我……我也是在调查中这么觉得,像……”她迅速瞥了凌昊煜一眼,见他一双骤然变得凌厉的桃花眼暗沉沉的盯着她,叶安年吓得赶紧低下头,支支吾吾,“像你母亲那么漂亮到不可思议的女人,不应该属于小山村,其他的我都不知道!”或许是被吓着了,她的语速反而快乐不少,竹筒子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把自己的猜测说了出来。
她的能量毕竟有限,想要彻查凌昊煜的过去还不够格,只是隐约觉得,凌昊煜的妈妈那样的人,钟灵敏秀,不该属于那种穷山恶水,可是她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的猜测让凌昊煜大动肝火。
凌昊煜也不说话,就那么静静的看着她,脸上的嘲讽明晃晃的,他冷笑一声,“你当我是笨蛋吗?”谁猜就能猜到那么准?谁猜就能猜到在他的记忆力已经模糊的女人的资料?当他是笨蛋吗?
凌昊煜不是一个冲动的人,那是因为没有遇到让他冲动的人或事,但是很不巧,过于他的过去就是一个禁忌,更不巧,今天有个不知死活的女人犯了他的禁忌。
眼看着凌昊煜就要动手,乐小汐坐不住了,她赶忙垃住凌昊煜,开玩笑,这人将来可很有可能是你的夫人哟,这时候倒是能逞一时之快,到时候不知道要跪坏多少搓衣板呢。
雷劲琛见她张牙舞爪的去捉凌昊煜,怕她伤着自己,迅速将她圈到自己怀里,嗯,自己的女人当然要护在自己怀里。
不过叶安年这个人——
雷劲琛挑眉,示意在雷氏待命的众人对叶安年的资料进行深挖,而半夜被从暖呼呼的被窝揪起来雷氏众人还以为雷boss如此大动干戈,是抓着商业间谍了,一个个摩拳擦掌,恨不得大干三百回合,一接到凌昊煜的命令,立马行动了起来。
很快,关于叶安年的进一步资料就传到了雷劲琛的邮箱。
资料上显示,叶安年市在7岁才被人收养的,而关于她7岁之前的资料全无。
看着这个资料,众人面面相觑,这说明什么?
凌昊煜凝眉瞥了一眼忐忑不安的叶安年,抿唇不语。
他的目光落在了那本书上。
他拿起来仔细瞧了瞧,唇角溢出一丝轻笑。
这本书显示出版时间在半年前,也就是说,她顶多是半年前买到这本书,可翻开书页,本应该泛着添喜郎润白的书页却有些陈旧,尤其是右下角有数字标注的页码,字迹模糊不清,很明显应该有人经常翻看,他慢条斯理的翻开书页,这一次没有粗略翻过,而是一页一页的翻看,他余光一直注意着叶安年的动作,发现从他拿起这本书之后,叶安年的神色就有些不对劲了,忐忑、焦虑、不安,种种情绪混杂在一起,让凌昊煜忍不住轻笑,很好。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那个柔弱又可怜的女孩
凌昊煜的手指骨节匀称、手指修长,每一根手指都纤长白皙,比手模的手更加诱人。
手指落在微微有些泛旧的书页上,更衬得他手指纤秀异常。
“哗啦”“哗啦”,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书页翻动的声音,乐小汐好奇的眨巴着眼,托着下巴盯着凌昊煜的动作,难道这本书里另有乾坤?
是什么?
看见自家亲亲媳妇入迷的盯着凌昊煜的手指,雷boss就不乐意了,他的手指也很好看,为什么要盯着别的男人的手看!如果他家亲亲媳妇喜欢,他完全可以贡献出自己的手啊!
雷boss不乐意了,他的动作就有点幼稚了,五指分开成爪状,在乐小汐眼前晃了晃,“小汐。”
乐小汐迷茫的与他对视,“啊?”
雷劲琛那双写满了“看我的手看我的手”的眼睛倏然眯起,心里却颓然,算了算了,不看就不看吧,但是绝对不能看别的男人的手!、
两人迷之对视。
凌昊煜扯起眼皮瞥了他们一眼,嘴角抽搐。
不过手下的动作却没有停止。
“这是……”他的手指落在一个有些退色的小布绒花上。
小布绒花退色退的利害,从现在的颜色大概能猜得出来应该是粉色?凌昊煜捏起它,翻来覆去的观察了好久,觉得眼睛有些酸痛才放下,乐小汐也被吸引住了,伸手就去扯。
“这是什么东西?”雷劲琛有些欣赏不来,怎么那么别扭。
“小布绒花。”乐小汐乐滋滋的回答,“我们小的时候可流行了,那时候家里没有钱买好看的发卡,妈妈便用边料角给我做各种各样好看的绒花,一点也不比买的差,好多同学都想要呢。”
不过,这么一个东西,叶安年为什么要保存这么久呢?而且看样子保存的还特别好,否则这种布料早就已经风化了好吗?退色退的这么严重,好像一不小心就会碎成一堆渣似的。
再看这朵小布绒花,虽然颜色有点灰塌塌的,不过保存的却相当用心。
雷劲琛闻言挑眉,与凌昊煜对视一眼,两人都从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一抹亮光。
雷劲琛大手一挥,不绒花就落在了IT狂人的手中,“你看着办。”
扔下简洁霸气的一句话,雷劲琛就开始装大爷。
乐小汐有些莫名其妙,什么意思?不过看雷劲琛闭着眼睛靠在沙发上小憩,乐小汐纵然再好奇也只能默默在心里抓干挠心,至于凌昊煜,算了,还是不靠他了,那么一脸“我再看风景不要打扰我的”的表情给谁看呢!乐小汐很不开心,不开心的结果就是在雷boss的衣服上这么揪揪哪儿扯扯,直把雷boss摸得浑身冒火尤不自知。
房间里很安静,安静得只有敲键盘发出的声音,谁都没有理会瑟瑟不安在墙角中蘑菇的叶安年。
“boss,找到了。”IT狂人的声音很平静,平静的就像说“今天吃饭了吗?今天太阳真不错”一样平淡,一点都看不出兴奋神马的,乐小汐有些不解,她却不知道,找资料神马的都是入门基础,他早就做腻了,如果不是有boss在这儿坐阵,他早就撂挑子不干了,把他堂堂一个IT精英人才用在这方面,简直有辱他的才能!
不过对于他找出来的结果乐小汐很有兴趣,凌昊煜也伸了过来,三个人聚成一团围观。
看得出来照片有些年代了,而且模糊不清,隐隐只能看到里面是一个五六岁的女孩跟一个男人的合影,雷劲琛盯着合影里戴着眼睛、斯斯文文的男人看了半晌,冷声道:“这不是叶氏集团的叶骆城吗?”
乐小汐茫然。
对乐小汐这样中低档家庭来说,可能并不知道叶骆城是谁,可雷劲琛却记得清清楚楚地,无他,在几年前,这个叶氏集团也算是一个成绩还不错的集团,虽然他跟雷江两家没有任何可比性,不过,这个叶氏在几年前就已经破产了。
而凌昊煜关注的则是合影的小女孩,可以看得出来,那个小女孩跟现在的叶安年特别像,五官就像一个模子里科出来的,只不过现在脱去了照片里的婴儿肥。
一看到那张照片,叶安年的脸色就变了,她是无论如何都没想到连这个都回被他们查出来,她连忙道:“我只是跟凌妈妈一样,是被抛弃的人!”她说完话就咬着唇,她不认识凌妈妈,但是她知道,也不知道凌妈妈当初流落到那个小山村是什么原因,但是她知道,凌妈妈一定不会再回去,哪怕凌昊煜现在已经光线艳丽的站到了世界中心,也不会!
倒不是说那个女人不爱财,只是,她能抛弃那么点的凌昊煜离开那个小山村,说明她对凌昊煜一点感情都没有,甚至,可能凌昊煜就是那个女人生命中的污点,恨不得让他死而后快的污点,所以她现在说的话,根本没有人能追究对错。
如果说乐小汐是清秀灵动,那么叶安年就是灵秀可人,她的身形纤细,别看她从始至终都表现出一副小绵羊般的顺从模样,但她内里却是个火爆的小姑娘,她跟乐小汐正好就是正反面。
既然信息已经都被扒出来了,叶安年也不装鸵鸟了,熠熠生辉的眸子写满了倔强,她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大咧咧的倚靠在墙壁上,一腿伸直,一腿屈起,胳膊肘顶在膝盖上,大大方方的打量着一屋子的人。
不过,可怜的小姑娘又戳到了凌昊煜的痛脚,他嚷嚷着就要冲上去。
他最讨厌别人说起那个女人!
乐小汐急了,连忙把凌昊煜拉到一边劝慰他,至于那个总是能把笑嘻嘻的凌昊煜惹得跳脚的叶安年姑娘,乐小汐指望不上雷boss,只能使唤IT狂人了,好歹让他先看好叶安年,不要让她再刺激凌昊了。
乐小汐拉着凌昊煜寻求雷劲琛的帮助。
雷劲琛想了下,“如果你想得到她的信息,那么提供以下基本信息,比如说长相、或者她的老家在哪里,有没有什么亲人?”
凌昊煜埋头苦思,这么一想他就苦逼了,他竟然对那个女人一点都不了解!时隔这么多年,关于那个女人的长相他根本就记不清楚了,别说照片,他连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反正那个时候那个女人一直都不开心,而且她太漂亮了,漂亮的周围逼仄破落都玷污了她的美丽,而且她从来都不关心凌昊煜,甚至有的时候凌昊煜都在想,那个女人之不知道还有他这么一个儿子,何况,那个女人在凌昊煜的记忆里并没有存在多长时间,因为她很快就消失在了凌昊煜的世界。
而另一边,被乐小汐嘱托先照看叶安年一下的IT狂人,他是实心眼的莱照看叶安年了。
而叶安年也一改刚才的大大咧咧以及刚开始被凌昊煜抓住时候的柔弱,满脸忧郁的诉苦。
她很有技巧性,并没有直接哭诉自己是多么多么委屈,被凌昊煜抓住有多么多么害怕,而是微微蹙着眉,一双琉璃般的水眸荡漾着浅浅的湖水,谈聊之间就把自己想要说的话贯穿其中,既不会让人觉得厌烦,又能勾起一个男性对女性的爱护之意。
这样的演技不去闯娱乐圈简直太可惜了!
因此,等凌昊煜被催得拾掇拾掇自己的回忆,收拾了一下情绪准备再接再厉审问叶安年的时候,特么的才发现那个女人竟然不见了!不见了!
凌昊煜顿时凌乱了,“叶安年呢?”他问IT狂人。
虽然是一个IT狂人,但是跟猥琐宅男有的一拼的IT狂人、腼腆的问一句才会说一句的纯情boy很是正义凌然的说:“不准你伤害这么柔弱可怜的女孩!”
凌昊煜懵逼。
“如果你想要用牙签扎她的手指、用皮鞭打她的脊背、用辣椒盐水泼她的伤口、用卑劣的手段玷污她还拍她不堪的照片,先过我这一关!”说着他做出一个打架的姿势,眼睛却紧紧地闭了起来,嘴巴里色里内茬的喊:“来吧!为了可爱柔软的妹子,我什么都不怕!”
凌昊煜、雷劲琛、乐小汐:……不怕你能不能不要腿抖?不怕你能不能不要闭上眼睛?做出一脸壮烈牺牲的表情给谁看?
那一脸“我是正义的化身,我要代表月亮消灭你的”的鬼表情给谁看!摔!
凌昊煜简直被他气笑了:“谁特么要侮辱她?”凌昊煜觉得要么是IT狂人的脑袋进水了,要么就是他的耳朵进水,他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为什么要为了一个没有姿色、又恶劣的女人赔上自己的清白!
乐小汐有些窘,她总觉得那姑娘就是一害羞的小姑娘,那个所谓的定制网站不定就是跟她一样被生活所迫,而且那姑娘一路上都表现得很腼腆,看那瑟瑟发抖的小模样可惹人怜爱了,可是那个女孩却颠覆了她的认知,更让她觉得颠覆的时这个所谓的IT狂人,你不就是一闷骚宅男么?不是害羞腼腆到说不出一句话吗?刚才那一连串到底是谁说出来的?
雷劲琛则是似笑非笑,他看了IT狂人一眼,“你说的那个柔弱又可怜的女孩,跳窗逃走了,而且没有猜错的话,她还顺走了你的钱包!”
正文 第三百一十一章 早晚必有奸情
要审问的对象都不知道跑哪里去了,留下一个死倔死倔的倔驴,而且还是脑袋不灵光的倔驴。
脑袋不灵光的倔驴:……他只是个怜香惜玉、匡扶正义的侠义之士好吗?虽然,他的钱包确实不见了,不过既然女孩需要他暂时的资助,他不介意丢一个钱包!
凌昊煜气的胃疼,看着自以为自己是正义化身的IT男,简直恨不得掐死他,“叶安年呢?”
IT男:“不知道!就算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
“你信不信我让你尝遍满清十大酷刑?”
宁死不屈的IT男:“就是死我也不会说的!”
乐小汐、雷劲琛:……
“好好!那我就看看你的骨头有多硬!”
IT男:倔强脸。
凌昊煜:……
他一屁股坐在柔软的地毯上,手指穿插进黑密的头发里,眼睛死死的地盯着回瞪着他的IT男,他现在好像掐死那个倔驴肿么破?
雷劲琛深深的看了IT男一眼,这样的员工,雷氏要不气,空有一身本事,却愚笨不堪,如果对手找这样的人渗透,绝对一找一个准,他狭长的双眸打量着死死攥着拳头一脸倔强不屈的IT男,心中暗暗下了决定。
IT男科不知道,因为他今天的一番敌我不分的表现,在大boss面前彻底的失去了价值,因为特助很快又挖回来几个IT精英,一时间他竟然成为了名不副实的雷氏员工,至于后来他憋闷得不行自己辞职一事就先不说了。
总之,现在他名义上的boss深沉的看着他,说出了一番让他羞愧的话:“你以为你什么都不说我们就不知道了吗?你以为叶安年告诉你的话都是真的吗?如果把你IT方面的IQ给你的情商上加点,你大概就能想明白了。”
IT男还没来及的问boss这话什么意思,boss已经转过身不理会他了。
“好了,今天忙了一天,凌昊与你也早点休息,既然你现在掌握了她的全部资料,料想她也不敢把你的照片发出去。”既然知道了她的资料,还怕找不到她吗?如果她不想自己撞上来送死,自然不会做死。
凌昊煜一想也是这个道理,于是点头,“今天麻烦你了,孩子出生我给他包个大红包。”
“嗯。”提到孩子,雷劲琛的脸色柔和了不少。
顾不得感慨那个看上去纤细灵秀的女孩是想象之外的棘手,雷劲琛拉着乐小汐坐上了车,劳累了一天,乐小汐的脸色都有些不大好,雷劲琛心疼得不得了,一上车就强硬的把人摁倒自己怀里,“你先睡,到家我抱你上去。”
乐小汐有点窘,“不用啦,我撑一会儿就回去了。”虽然这个时间点连佣人都睡了,可是还是好羞耻啊!
雷劲琛不言语,直接把人圈在了怀里,说不如动。
乐小汐脸上的表情僵了一下,即刻又恢复了轻松,歪歪斜斜的靠在雷劲琛的怀里,听着他沉稳的心跳,眼皮渐渐沉了下来。
她跟雷劲琛真正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刨过因为交易相处的差不多三个月的时间,再加上准备婚礼这段时间,满打满算都不到一年,而真正肌肤相亲更是只有寥寥两次,即便这样,两人的接触都让她觉得熟悉,像是做了千遍万遍,一点排斥与陌生都没有。
就像现在,只是靠在他的怀里,嗅着他身上淡淡的香味,感受着他稳健的心跳,她就全身心的放松了下来。
雷劲琛垂眸细细凝视着阖眼犯迷糊的人,忍不住将人望上提了提,摆出一个更加舒适的姿势,他冷厉得脸上柔和得一塌糊涂,大手覆在她的小腹上,这里,有他跟她的孩子,他低头在乐小汐的额上落下一枚轻吻,半坐半倚在座上,眯着眸子想着今天见到的那个女孩。
今天跟叶安年的相遇,让他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当初跟乐小汐的初见,想起了他们经历的点点滴滴,那个时候,他没想到会有一天爱这个女人到骨子里,每想到胸腔里会满满的都是她。
不过,不论当初的相遇如何,总归,没错过她。
他脑袋歪了歪,偏头看窗外的风景,夜已经深了,除了偶尔驶过的车,寂静一片,他的心却柔软的不像话。
怀里的女人似乎觉得这样的姿势有些不舒服,忍不住动了动身子,小脸在他的胸阳上蹭了蹭,又沉沉睡去。
雷劲琛好笑的看着她像只猫咪一样蹭了蹭,一手穿过她的腋下,一手揽住她的腿窝,将人横放在座位上,让她的脑袋枕在他的腿上,又拿了一张小毛毯,给她盖上。
这会他也不急,就让司机将车开慢点,一手撑着脑袋,一手轻揉得抚摸着乐小汐的脑袋,人家都有蜜月,不过小汐现在的身体不允许她出行,要么将蜜月推在孩子出生后?他想想又否决了,到时候抱着孩子去度蜜月,想想都热闹。
乐小汐其实睡得并不实。
迷迷糊糊的感觉到脑袋上的手掌,忍不住抓住它捂在脸颊边。
时至今日,医生说她的焦虑症依旧没有好,所以她的睡眠很浅,只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被惊醒,不过是因为身边有这个人才能安心入睡罢了。
一声急促的急救车响声从他们的车子旁边疾驰而过,乐小汐猛地睁开了眼睛,雷劲琛第一时间感觉到了她的惊醒,忙将人从座位上抱了起来,温热干燥的手掌顺着她的脊背,嘴里声音低沉柔和,“被惊醒了?没事,大概是哪里有病人。”
乐小汐心有余悸的窝在他的怀里,只觉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她有些委屈的揪着雷劲琛的衣袖,不开心的堵嘴,“我还是回去睡好了。”
“好。”雷劲琛答应,却岔开了话题,“你觉得叶安年怎么样?”
乐小汐想了想,“挺……挺好玩的一个人。”
“嗯。”雷劲琛没有否认,“但我觉得她今天说的话最起码隐藏了一半。”
“一半?隐藏?”乐小汐脑袋有些转不过弯,都说一孕傻三年,她觉得这三年是从怀孕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你的意思是?”
“呵……”雷劲琛轻笑一声,乐小汐近来的反应有些迟钝,总说是一孕傻三年,他也不跟她争辩,傻三年就傻三年吧,他恨不得乐小汐一直都这样傻傻软软的才好,不过他也知道乐小汐爱炸毛,因此不等她反应就接着说:“她应当是知道凌昊煜妈妈的身份的。”“啊?”乐小汐惊诧地抬头与他双目相对,“她?”
“嗯。”雷劲琛抚摸着她脊背的动作没有停,“纵然不认识,也该是知道她的信息的。”
乐小汐皱了皱眉,她也不知道对于凌昊煜来说,那个女人的出现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但是现在又这么一个条件,如果他们放弃了,可能以后都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那……以后怎么找到她?她会不会躲起来再也不出现了?”
“不会。”雷劲琛斩钉截铁,“你想想,叶安年通过贩卖那些定制照片已经收敛了足够普通人衣食无忧一辈子的金钱,她还窝在城中村,而且生活上也没有什么改变,这说明什么?”
“她有自己的目的。”
“没错,只要她的目的没有达到,她就一定会露面的。”
乐小汐也跟着重重的点头,她倒是没有分析出什么来,就是觉得,“叶安年根凌昊煜早晚有奸情!”
凌昊煜哭笑不得,在她的小脑袋瓜上点了一下,却是顺着她的话说:“是,他们之间一定早晚会有奸情。”
不过说到凌昊煜雷劲琛就不乐意了,“今天,不对,现在已经过了十二点了,昨天可是我们的新婚之夜,却还要被凌昊煜挖出来,遇到叶安年也是他的报应。”
乐小汐被他那句“已经过了十二点了”给窘住了,先前是谁说缠着她说过了十二点了就可以……乐小汐忍不住红了脸,她忙将自己藏在雷劲琛的怀里,小手摸了摸有些发烫的脸蛋,心里轻轻啐了一口,真是——
雷劲琛感受着贴在他胸口上的温度越来越高,心思一转,不由有些莞尔,他自然是猜到乐小汐的念头,因此也觉得有些焦躁,如果不是凌昊煜跑出来鬼哭狼嚎,他早就品尝到了怀里人的滋味了,何苦要在这里脑补!
两人的脑电波诡异的神同步,一时之间,两人之间的气氛有些迤逦。
但是,那点暧昧的小泡泡还没来得及发酵,车子就驶进了雷氏庄园,司机恭恭敬敬的下车打开车门。
雷劲琛干咳了一声,要抱乐小汐出去,乐小汐死活不肯,她现在又没有睡过去,完全用不着被人抱来抱去,更何况这儿还有个司机,她可没有厚脸皮到当着别人的面被雷劲琛抱来抱去的。
雷劲琛虽然觉得有些可惜,却也没有强迫她,两个人手牵着进了门,雷劲琛也没有开大等,打开手机的手电筒扶着乐小汐上了卧室。
乐小汐进门就踢掉了鞋子,换了双柔软的拖鞋,伸了个懒腰大步走到窗前,准备拉好窗帘。
眼神无意扫了一眼,乐小汐顿时僵住了,她的脸色有些发白,手指紧紧拽着窗帘,想要张嘴叫雷劲琛却怎么都发不出声来。
还是雷劲琛见她一直站在窗前,怕她受凉,过来从背后搂住她,“怎么不回去,受凉了怎么办?”
只是摸着她的身体才感觉到了异样,他连忙捏着乐小汐的肩将人转了过来,让两人相对,“怎么了?脸色怎么这么难看?”雷劲琛有些担忧,在她额上探了探,触手更是一片冰凉。
正文 第三百一十二章 催情草
此刻只有几盏昏黄的路灯亮着,将偌大的雷氏庄园映衬得有些朦胧飘渺。
乐小汐他们的婚房是老爷子亲自挑选的地理位置最好的卧室。
整日能感受到暖洋洋的太阳不说,从他们这个方向还能看到雷氏庄园的大部分面貌,按老爷子的话来说,房间的地理位置很重要,孕妇就要多晒晒太阳,而且因为之前乐小汐的焦躁症,老爷子坚定的认为,开阔的视野、优美的风景能够调节心情。
因此从窗户上就能看到一大片风景。
而此时,雷氏庄园犹如沉睡的猛兽,张开了血盆大口,仿佛在等待猎物自己跳进它的口中。
乐小汐浑身有些发冷,颤巍巍得背着身子指了一下窗外,雷劲琛把人抱在怀里顺毛,视线顺着她的指尖看出去,漆黑的瞳孔猛缩,脸上的表情阴冷可怖。
他眯了眯眼,浓郁得冷厉阴沉犹如实质定定盯着窗外的某处,语气却温柔低沉,“不怕,你仔细看,那是个人。”
可不就是个人。
雷氏庄园是几代人的老宅子,经过多次扩建翻修才到如今这个地步,庄园里花园什么的都不缺,而且翻修的时候统一避过了树龄上百岁的老树,因此整个雷氏庄园既有童话里的城堡一样的威严浪漫,又有人文自然的清新烂漫,从他们的窗户这儿看下去,正好能看到一颗有上百年树龄的老树,嫩叶已经舒展,粗中的枝丫因为用人的修剪显得特别整齐,而此刻,一个白色的人影坐在一枝横向生长的又粗又大的枝丫上。
乐小汐的视力不算好,但也没近视到连人影都看不清的地步,因此可以清晰地看到那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他们都很熟悉的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着一身白色的衣服,披头散发,光着脚就那么直愣愣的坐在树上,眼睛直勾勾的望着他们的卧室方向,乐小汐心中一凛,她总感觉刚才好像与那女人也就是江雅珑的目光对上了。
江雅珑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淡漠的像在梦游,一双娇媚的杏眼仿佛镶嵌上块黑耀石,浓黑中带着诡异的光亮,她形状好看的唇瓣抿成一条直线,肆无忌惮地释放着冷意。
三更半夜的穿着白衣服坐在树上盯着他们的卧室什么鬼?何况是在婚礼上经历了那些奇葩事之后,乐小汐突然觉得森森冷意从脚板直冲头顶,渗的她一个哆嗦。
其实乐小汐不是没有想过把婚礼上发生的那些事情告诉雷劲琛,先不说雷劲琛会不会相信她的话,光是要他处理那些事就够他头疼的了,丰城谁不知道雷劲琛那时候如何痴汉的追求过江雅珑?若是让他现在顶着风口浪尖上处理这件事,就是众人的唾沫星子都能把雷劲琛淹死,乐小汐不想让雷劲琛为难。
可近来发生的事情实在有些匪夷所思,她不由得想到江雅珑在婚礼上作的那些事,诡异的出现,用蹩脚的借口勒她的肚子,在毛毛熊肚子里掏戒指,一件件、一桩桩,都像是精神病人病发事做出来的疯狂事,乐小汐很忧郁,江雅珑轻描淡写甚至毫不掩饰自己的不正常,并且对她做的那些事统统都找了一个好借口,她根本没有办法责问她为什么要做着一切。
还没等她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梳理一般,坐在树上的江雅珑开始动了。
她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什么东西,然后“哄”的点燃,一抹亮光冉冉点亮,一点一点扩大、一点一点升温。她将东西提起,遥遥对着两人的卧室。
乐小汐瞬间懵了,手指死死的抓着雷劲琛的手,像是要发泄什么似的,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粉嫩的唇霎时失了颜色,张着嘴却没有半点声响,身体僵硬、冰冷的让雷劲琛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雷劲琛猛地将人扣在怀里,眉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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