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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撩妹心得-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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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都是树呀,这里根本没有夏天!”
顾薇也是四处看,对校园的环境,很是满意。
赵小莉说道:“听说你们这届新生是住新宿舍,宿舍建得非常漂亮,等会我们也兜过去看看吧。”
校园比她们想象中还要大,也幸好她们是骑自行车来的,不管怎么逛,都累不到人。
她们参观了教学楼,办公楼,随后还去看了饭堂,最后才绕到宿舍楼。
远远看去,6层高的新楼,屹立在低矮的楼房后,非常醒目,造型也很别致,跟她们在市区里所见到的楼房都不一样。
“好漂亮的楼,感觉好时髦。”赵小莉忍不住赞叹,又非常羡慕地对顾薇说道:“小薇真幸福,能住到这么漂亮的楼房里,早知道这样,我拼了命也要考一中呀!”
顾薇仰头看着宿舍楼,心想这就是未来她要住上三年的地方,在这栋楼里面,有一间单独属于她的宿舍,不知道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也有可爱的半圆形阳台?
“听说这栋楼是个外地富人捐赠的,真是厉害。”赵小莉说着自己从别处听来的小道消息。
“那应该是个很好的人。”顾薇顺着她的话说,这么大一栋楼,应该很多钱吧。
可惜宿舍大门是锁着的,不然赵小莉还想进去参观。
正当两人准备离开时,迎面走来几个男生,有说有笑的,为首的男生个子很高,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擦身而过时,男生的目光有瞬间停留在她脸上,随即又不露痕迹地移开了。
几个男生也开始评论起眼前的宿舍楼,不过男生们的赞美方式比较不文雅。
“高哲,听说你是住单间宿舍的,真牛,不知道是几楼。”有人喊着高个男生的名字,和他说话。
在听到高哲两个字时,原本已经走开几步远的顾薇,猛地回过头去看那人,而这时高哲也恰好侧过脸,两人的目光在瞬间不期而遇。
他就是高哲?!
是她三年的笔友,未来的高中同学。
这样的偶遇,未免也太巧了吧。
虽然内心微微起了波澜,但顾薇的表情仍旧风平浪静,只看了一眼,就拉回了视线,推着车子,小跑着赶上赵小莉。
“你看什么?认识他们?”赵小莉问她。
顾薇摇摇头,“不认识。”
他们只是在信里认识,现实中,确实不认识。
“不过那个高个子,身上的运动服全是名牌,光是他脚上那双耐克运动鞋,就要两百多块,而且还得去大城市才有得卖!”
虽然叶慧是卖服装的,可顾薇对任何名牌都不感兴趣,“你倒是挺在行的。”
“这些杂志上有啊,班里的女生也偶尔会讨论,只是你从不参加而已。”
“……”
两人又在校园内逛了一圈,看到那条清澈的小河时,都被吸引得停驻脚步,赵小莉开始拖鞋,“这水这么清,肯定是从韩江引来的。”说着就把光脚丫伸进水里,“啊,好凉快……”最后干脆一屁股坐到小河边,将两只脚都伸进水里。
赵小莉边玩水,边对顾薇说道:“你也来。”
顾薇扶着自行车,摇头拒绝。
此时远处传来一个大爷的高喊声:“那位女同学,你是哪一级的,不准玩水你不知道吗?”
两人被大爷这一喝,都吓了一跳,赵小莉忙站起来,鞋都不穿了,直接拿在手上,跨上车后座叫到:“快走快走……”
顾薇被她这一嚷嚷,也是手忙脚乱,把自行车踩得歪歪扭扭,差点失去平衡,蹬了有一段路,顾薇才醒悟过来,自己又没洗脚,跟着慌什么呀。
赵小莉心有余悸,却又噗嗤一声笑开了,“那水那么干净,居然不给玩,忒小气了。”
“个个都能玩,就脏了。”顾薇回答。
“也是。”
“咔嚓……”自行车突然发出一声响,顾薇的脚随即就踩空了,两人在车上失去平衡,连忙跳下车来。
赵小莉弯腰看了一下情况,忍不住吐槽,“小薇,我就说你这车子太破吧,关键时刻还掉链子!”
顾薇将自行车停好,看了看一半悬在半空中的车链子,叹了口气,“我不会弄。”
“我也不会,我们推出去吧,看看哪里有修自行车的。”赵小莉提议。
“也只能这样了。”
突然,有个低沉的声音在旁边响起,“我帮你们看看吧。”
居然是刚才在宿舍楼前见到过的高哲,跟他一起走的几个男生,已经慢慢往前走开了,只有他停了下来。
嘴角仍旧挂着笑容,看来是个爱笑的人,声音低沉温柔,脾气应该也不错,顾薇在心里偷偷观察着她的笔友,这种我知道你是谁,你不知道我是谁的感觉,还满有趣的。
顾薇还没回话,就被赵小莉抢先了,“你会吗?那太好了,非常感谢。”
高哲将自行车往一边斜着,让支架支撑着自行车,让后轮胎离地,随后浅笑着对顾薇说道:“就这样扶着,可以吗?”
顾薇点点头,在另一边扶着车座,让车子保持后轮离地。
高哲蹲下身,也不顾忌脚踏板脏不脏,一手拿着铁链,一手转动着脚踏板,前后来回转了几下,链子就镶嵌回去了。
赵小莉大惊小怪地说道:“哇,你好厉害,轻轻松松就按回去了。”
高哲站起身,谦虚地笑着,说道:“这个不难弄。”
顾薇这才开口说道:“谢谢你。”
高哲就和顾薇面对面地站着,他很高,比顾薇高出一个头,所以顾薇与他对视时,要稍稍地扬起下巴。
高哲勾着嘴角,清亮的眼睛里,有一丝羞赧,却被笑容很好的掩盖住,最后他只说了句“不客气。”就迈开长腿去追他的朋友了。
“哎哟,近看更帅了,他真的好帅呀。”赵小莉对着高哲的背影花痴。
顾薇想了想,对她说道:“他叫高哲。”
赵小莉吓了一跳,连连追问道:“你认识他?怎么认识的?认识多久了?我怎么不知道?!”
“我刚刚听他的朋友喊他了。”顾薇看到赵小莉反应这么大,有点犹豫要不要告诉她高哲是她笔友。
“哦,高哲?高哲?好熟悉呀,我在哪听过!”赵小莉挠挠头发,皱着眉苦想。
顾薇看不得她纠结,说道:“中考第一名,就叫高哲。”
“啊啊啊!!没错,就是他,全市第一尖子生,天哪,读书厉害还长得帅,还让不让人活了?!”
“或者只是同名。”顾薇无情地打击她,重新上了车,示意赵小莉坐后面。
“肯定是他,只有读书厉害的人才有资格长得帅。”赵小莉跨坐到车架上,整个人趴在顾薇背上,说道:“他今天应该也是来熟悉学校的。”
顾薇听着她的谬论,也不反驳,只是认真地踩着自行车,载着赵小莉离开一中。
回到店里,叶慧刚刚送走一个客人,看到她们回来,满脸笑容地说道:“回来啦,厨房还有西瓜,我去给你们端出来。”
两人正好逛得口渴,一半西瓜很快就被她们消灭。
叶慧搬了个凳子坐在旁边,高兴地说道:“你们两个出去后,我卖了好几件衣服,都是早上买菜的人折回来买的。”
“啊姨你这里的衣服都很漂亮,肯定会受欢迎的。”赵小莉赶紧拍马屁。
“就你嘴甜。”叶慧乐呵呵地笑着。
看着笑容渐渐多起来的叶慧,顾薇沉重的心情跟着变得轻松,她和叶慧,已经从顾国庆所造成的伤害里,慢慢走出来了。
赵小莉要在天黑之前赶回家,所以没坐多久,就和顾薇道别。
“就要开学了,以后见面的机会,也会越来越少,真的很舍不得。”临别在即,赵小莉有些依依不舍。
“放假可以见面。”顾薇安慰她。
“高中也没多少假可以放了,哎,我们一定要常写信,常联系才行。”
顾薇点点头,“只要你能坚持写信。”
“我肯定能坚持!”
三年的初中时光转瞬即逝,从小孩子变成大姑娘,她们见证了彼此的成长,也见证了友情的可贵。
第九章
忙碌的暑假过后,顾薇迎来了她的高中生涯。
自小独立的她,对于住校这事,并无半点忧虑,唯一让她牵挂的,就是叶慧独自一人做生意,如
若遇到事,也无人照应。
对于她的担忧,叶慧无奈地笑骂道:“你这孩子,妈妈不担心你,你反而担心起我来了,我们得
学会彼此信任才行呀,我肯定没问题的,你也要乖乖的,不要总是独自一个人,要学着交朋友,
多和同学说话,知道吗?”
顾薇听话地点头应下,不是她不愿意交朋友,只是很多时候,她都不知道该跟同学说什么,而她
们喜欢聊的话题,她又不感兴趣,说着不着边际的无聊话题,还不如多看几本有意义的书,所以
久而久之,大家就觉得她太冷淡,不愿意跟她交往。
女儿第一次离家住校,当妈的多少会有点不舍,但小孩不停地成长,慢慢有属于她自己的生活,
总不会一辈子躲在父母的羽翼之下,学会放手,也是为人父母必经的一次考验。
叶慧嘴上虽说要女儿学会相互信任,但其实她内心的担忧也不会比顾薇少,只是她正在努力学着
放手。
叶慧确实是相信顾薇能很好地应对新生活,但还是忍不住想操心,比如给顾薇准备生活用品时,
总觉得买不够,生怕她住宿时没得用。东买一点,西买一点,结果装了整整两袋。
看着叶慧用三色袋装了两大袋东西,顾薇有些傻眼,“妈,我星期六下午就能回来,缺什么到时
再拿就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吃的东西给你准备得不多。”
所以,这两大袋东西还是她精简后的成果?顾薇有些无语,但也没再说什么,这是叶慧表达关怀
的方式,她不忍心拒绝,想要叶慧放心,她只能全数将之带走。
九月一号开学这天,母女俩一大早就大包小包地搭公车到市一中。
由于公车上人太多,很多都是来新生报到,下车的时候就显得特别拥挤,推挤中,顾薇手上的三
色袋被挤掉了,直接从公车里滚出来,顾薇连蹦带跳地追着袋子下车,发现一边的手提带子断掉了,而袋子的边缝也裂开了一点。
叶慧提着东西下车,着急地问顾薇:“哪里摔到了吗?”
“袋子摔坏了。”
“人没事就好,袋子没关系。”叶慧安慰她。
顾薇试着将袋子抱起来,除了有点重,还是能抱得动的。
“刚才应该骑自行车来的。”在公车里被挤了一通,叶慧有些后悔坐车的决定,但为时已晚,也
就只能随口抱怨一句。
顾薇想起家里那老是掉链子的自行车,心想它也是不能胜任的。
从大门到校办楼,还有一段满长的距离,两人拿着东西走得缓慢,身边其他来报道的同学,很多
都是骑车的,载着行李潇洒地从她们身边经过,这让叶慧更加觉得郁闷。
其实也是有人跟她们一样走路来的,但大多都是全家出动,一人拿一点东西,也就很轻松。
“同学,你东西掉了!”后面有个欢快的声音响起来,顾薇回头看去,发现一个女生正朝着她
喊,而她手里,正是顾薇用惯了的桃木梳子,看来是从袋子缝掉出来的。
让顾薇觉得稀奇的,是对方竟然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如此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平时也只能在
电视里听到,要知道,c市自古以来就说着方言,就算是老师讲课,普通话也是比较生硬的。
这种情形,对方肯定是不会讲本地话,顾薇接过梳子时,也就用普通道谢了。
或许是因为女生说着一口好听的普通话,顾薇很自然地多打量她两眼。对方长得很漂亮,皮肤白
皙,瓜子脸大眼睛,看人的时候眼睛带着笑,长长的头发绑成个马尾,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布料看着很柔软,很舒服,脚上是一双崭新的白布鞋,样式跟普通的白布鞋不太一样。
女孩也是个自来熟,在顾薇跟她道谢后,她就很热情地和她攀谈起来。
“同学,你也是新生吧?我也是,虽然我是外地来的,但我的中考分数也是足够读这里哦,你袋
子很重吧,我帮你扶一边吧。”女生说完,直接动手抢走了她一半的行李。
这种热情过头的性格,让顾薇想起赵小莉,两人的性格居然如此相似,这样一联想,顾薇对眼前
这个抢她行李的女生,就多了几分好感。
“我叫兰可儿,兰花的兰,很美的姓氏哦,你呢?”
“顾薇。”
“太棒了,你是我来这边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兰可儿高兴地说着,不过在顾薇看来,像她这种
自来熟的性格,肯定能迅速交到一大帮朋友的。
“你一个人来吗?”顾薇问她,不仅一个人,而且还没行李。
兰可儿笑着摇头,“我表哥送我来的,他去停车了,今天人太多,还是不要把车子开进去了。”
兰可儿说完,回头望了望,发现门口处,高大的男人正朝她走来,忍不住挥手,“哥,我在这
里。”
顾薇也回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去,人群中,那高大的男人非常显眼,而他迈着步伐朝她们走来的样
子,就跟模特似的,非常帅气。
男人在看到顾薇的瞬间,整个人明显僵住了,犹豫了一下,才走上前来。
“哥,你怎么没把我的行李拿来?”
男人的目光依旧停留在顾薇脸上,顾薇被看得不自在,移开了视线。
他这才回兰可儿的话,“先去报道,下午人少再送进去。”
男人声音低沉,富有磁性,是成年人特有的嗓音,而且他的普通话也很好听。
下一秒,顾薇的行李就被兰可儿抢了去,只听她对她哥说道:“你帮我朋友拿一下行李吧,重死
了。”
男人也没拒绝,双手接过去,再一推,轻易就把行李扛到肩膀上去了。
“……”顾薇看着他肩膀上属于她的行李,很是无语,那么高的高度,她想抢回来都没办法。
叶慧在旁边看到这情形,也说道:“这怎么好意思呢,行李实在太重了,我们自己拿就好。”
男人摇摇头,“举手之劳而已。”
听他如此说,叶慧只能作罢,母女两对视一眼,都颇为无奈。
“哥,这是我新认识的同学,叫顾薇,还有顾薇的妈妈。”兰可儿很兴奋地炫耀她的新朋友。
司崇志礼貌地点头,“你们好。”
叶慧是个生意人,形形□□的人都看过,却从没见过一个人,能像眼前这个男人一样,就算他不
动声色,也能给人一种很强的压迫感,这是个很不简单的人。
兰可儿走在顾薇身边,也给她做介绍,“我哥叫司崇志,很高很帅吧,我就没见过哪个男生的身
材比他更好的。”
顾薇囧囧地想着:这就是传说中的恋兄情结吗?
在司崇志不着痕迹打量顾薇时,顾薇也在偷看他,在她短短的人生阅历里,还不曾见过这样一个
男人,高大伟岸,一身正气,男人味十足,就算他肩膀上扛着沉重的行李,腰背还是挺得笔直,
犹如一颗参天的松柏,这是一个很出色的男人。
顾薇还在走神,突然就听到男人说道:“顾同学,你的鞋带松了。”
“……”
顾薇低头去看,布鞋上的带子果然散开了,连忙蹲下去系带子,心里却觉得怪怪的,司崇志明明
走在她们前面,他是如何做到用后脑勺发现她鞋带松的?
其实司崇志在接过她的行李的时候,就发现她鞋带松,当时他的第一条件反射,是想蹲下去帮她
系,这种事他上辈子做得很多,也很熟练,绝对是个系鞋带的小能手,可在准备弯腰的瞬间,又
堪堪地刹住车了,他猛然想起来,现在不是上辈子,顾薇也不是他老婆,他根本没资格帮她系鞋
带!
想到这里,他内心是沮丧的,没想到重生带给他的副作用,竟是不能随便亲近自己的老婆,连系鞋带的专属活也被剥夺了,摔!
把兰可儿带过来这边上学,他确实是打算让她接近顾薇,好让他更准确地掌握顾薇的一举一动,
只是万万没想到,他这个古灵精怪的表妹会这么给力,开学的第一天,第一个朋友,就把顾薇逮
到了,效率高得让他措手不及。
刚才远远看到顾薇的背影,他的心脏就无法自控地加速跳动着,快得就跟要从喉咙里冒出来似
的,当她转身朝他看来时,他甚至有种想撒腿就跑的冲动,但他还是很快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这
点,他真要给自己点个赞。
天知道,他一点也不想和她用陌生人的方式来打招呼,他们曾经那么相爱,那么亲密无间,如今
又以更完美的方式相遇,难道不应该是来个紧得发疼的拥抱和火辣辣的热吻吗?
可惜他的老婆现在还未成年,他除了在脑子里模拟一下动作外,什么也做不了,甚至还要跟陌生
人一样,相互做一番介绍。
真是见鬼的重生!
第十章
虽然已经做好心理准备,想在开学这天见一见顾薇,但在司崇志的各种设想里面,只要远远地看她一眼就足够了,没想到兰可儿直接就将她推到他面前。
如此近距离的对视,司崇志甚至能在她清澈的眸光中,看到自己一脸蠢相的倒影。
他们这辈子的初遇,怎么能这样仓促?
他曾预想过,这辈子在她面前的出场方式,应该是各种帅气逼人,各种狂霸拽,自带鲜花背景,
自带主角光环,以确保顾薇能在第一眼就爱上他,就算没能第一眼爱上他,也应该在第二第三眼
爱上他。
然而现实是……
刚才把车停到门口,随后在如此炎热的天气里走上一段路,他早已是汗流浃背,就算白衬衣能把
他衬托得很阳光很帅气,却也无法掩盖他满头大汗的事实,而且他觉得汗水已经将他的发型弄乱
了,形象简直是大打折扣!
这些也就算了,他还被塞了个无比沉重的行李袋!这个袋子是他老婆的,他当然是毫无怨言地帮
她拿,只是,这行李的带子坏掉也就算了,为什么偏偏是个丑得要死的蛇皮袋?!把这么一个丑
毙的三色蛇皮袋扛在肩上,他还有形象可言吗?还有颜值可言吗?这么挫的样子,还怎么帅到
她?怎么给她惊艳的感觉?怎么在她的心里从此留下难以磨灭的深刻印象?!
根!本!不!可!能!
司崇志扛着蛇皮袋,挺拔地,淡定地,面无表情地走在前面,而内心深处,他的灵魂已经哭晕在
厕所里。
当然,司崇志精彩的内心世界,没人能偷窥一二,在别人眼里,他始终是个气场强大,不可一世
的了不得的人物。
虽然之前已无数次看过顾薇的相片,她青涩的模样也早已铭刻在他的脑海里,但此时亲眼见到真
人,他的灵魂依然深深受到震撼,不管是看照片,或者看真人,他真的是无时无刻在对她一见钟
情。
可惜,她才十六岁,就算自己有再多的想法,也只能牢牢地将之埋藏进心底,然后,以最大的耐
心,等待她慢慢长大。
不过,顾薇青涩的模样,跟上辈子她成熟的模样,真的有很大的不同,小小年纪,天生冷淡的气
质已经初见端倪,但又带着点小小的呆萌,让他很想上去捏捏她的脸蛋。
清澈纯真的眼神中,有各种未加掩饰的情绪波动,能轻易就读懂她的心思,跟上辈子凡事不动声
色,女王气场全开的她,真的是天壤之别。
虽然重生在无法拥抱她的时间里,但崇志还是感到无比庆幸,因为他曾看过她明艳美丽的一面,
也曾看过她芳华逝去的一面,如今,他还能看到她青涩可人的一面,老天对他,实在不薄。
上辈子,司崇志在顾薇最具魅力的年华里遇见她,那时她30岁,冷艳又高贵,淡漠的眼神中,有
着睥睨众生的骄傲。
心动只需一瞬间。
但追求她的过程,却是漫长的。
在娱乐圈里事业有成的顾薇,一开始,对他的追求是不屑一顾的,可能跟他之前在圈里的名声有
很大关系。
好吧,他承认,在遇见顾薇之前,他那个……有点渣,有一个没半点感情的未婚妻,和圈内的一
些女明星暧昧不清,是个标准的游戏人间的富二代。
而且在开始追求顾薇的时候,他也是抱着玩玩的心理,
可在对顾薇有更深的了解后,他从内心至灵魂,都深深受到震撼,也深深被她吸引,他开始无法
自拔地爱上她,甚至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跟未婚妻解除婚约。
她很要强,很骄傲,也很努力,她能在冰天雪地里,穿着单薄衣物在冷水里拍武打戏,能在陡峭
的山崖上吊威亚。
明明能靠脸蛋吃饭,她却非要用强大的实力征服观众,她白皙的皮肤上,有着密密麻麻的细小伤
疤,那是长年累月,拍戏受伤的成果。
她很冷淡,又很豪爽,能面不改色地跟一桌人拼酒,在一帮人喝趴了之后,她还能优雅地点燃一
根香烟,静静地吞云吐雾。
她看似冰冷无情,却每每在哪个地方传出灾情时,第一时间慷慨解囊,捐赠的数目,是许多明星
望尘莫及的。
她就如同一个百变的妖精,再他面前变幻着各种姿态,每一种都令他着迷。
或者是他死皮赖脸,死缠烂打的追求招数奏效了,顾薇慢慢变得不再排斥他。
两人走近以后,他才发现,她对感情的拒绝,并不是针对他,而是针对所有想接近她的人,她的
父母很早就离婚,那时候她还小,就已经不太信任感情,后来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初恋,让她再一
次对感情失望,而让她受打击最重的,无疑是经历了丧母之痛,在失去相依为命的母亲后,她彻
底地成为了孤家寡人,从此,她给自己的心画地为牢,将感情锁进了内心深处,不再给予任何
人。
司崇志孜孜不倦地追求她两年,才慢慢敲开她那扇紧闭的心门,从那时起,他终于有幸窥视到她
冷艳外表下,那颗呆萌的心。
她最喜欢的颜色是淡紫色,整天穿着淡紫色的衣服会很雷人,于是她改而把内衣裤都买成淡紫
色,甚至在两人同居的时候,把他的内裤也换成了淡紫色,一个大老爷们,穿着个淡紫色的裤
衩,要多雷人有多雷人,但她却很认真地说好看。
平时外出交际,她总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但转过身却会拉着他,吐槽某人的举止,吐槽某人
的衣着,简直没有比她更可爱。
问她以前没有人给她偷偷吐槽怎么办?她若无其事地回了两字:憋着。
想象着她很想吐槽却不得不憋着的模样,司崇志觉得简直萌得心肝都要化了。
两人相处,有恩爱也有争执,而让他们起争执的原因,就是她的事业,她是很受欢迎的影后,她
的片约不断,总是全国各地到处飞,他希望她能减少工作量,毕竟两人再相爱,生活还是需要用
心经营的。
可她有那么高的成就,都是她靠着实力一点点打拼出来的,她无法做到果断放手。
时光在他们的恩爱与争吵中蹉跎着,两人始终以恋人的身份相处,这一处,就是10年,在两人相
爱的第十年,他们终于结婚,而这个时候,她已经因为年轻时过于拼命,身体透支过大,导致大
病小病不断,而他,也已是年过50,双鬓渐渐染雪的老者。
时光不等人,在他们蓦然回首时,才明白自己有多愚蠢,因为坚持着一些无关紧要的坚持,而错
失了本应该更美好的际遇,而当他们醒悟时,已为时已晚。
他们恋爱十年,结婚十年,最后,还是顾薇先他一步离开了这个世界,因长年伤病缠身,她的身
体已经无法负荷,就算司崇志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也无法挽回她的生命,那一年,她才将将50
岁。
司崇志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强大了一辈子的男人,抱着她瘦弱的身体,哭得像个小孩。
人生真的太短暂了,他没能在她羞涩的青春年华里与她相遇,也没能牵着她的手,走到白发苍苍
的那天,他既遗憾,又不甘。
他们如此情深,却又如此缘浅。
在顾薇50岁生日的那天,司崇志将她抱离病床,拔掉呼吸机,他为她准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日
party,一场只有他们两人的party。
他驾着游艇,载她出海,去看她喜爱的蓝天大海,在大海中央吹蜡烛,吃蛋糕,他笑着对她说:
生日快乐。
她流着泪说:我爱你。
顾薇已经知道他想做什么,但她没有阻止她,如果这是男人爱她的方式,她愿意笑着去面对。
司崇志温柔地亲吻着她,说道:如果有来生,希望我们能早点相遇,也希望我们能白头偕老。
她笑着留泪,欣然答应。
两个相爱的人,一艘美丽的船,他们在大海的中央,找到了属于他们的天长地久。
司崇志醒来的那天,一个人在房间里呆了整整一天,看着镜子中年轻的自己,他无法明白这究竟
是怎么一回事。
他的一生所经历的事,明明如此真实,一想起顾薇最后一刻闭起的双眼,他的心脏仍旧会疼痛得
无以复加,连呼吸都难以顺畅,难道这一切,只是他的黄粱一梦?
他清晰地记得顾薇的家乡,只要他去查一查,就能知道那是否只是一个梦。
可如果那个地方没有顾薇这个人呢?他又该怎么办?
在这样诡异的境地里,他犹豫了三天,最后也没有勇气自己亲自去找,而是派了助手过去查看。
焦急又紧张地等待了几天,那边终于传回来消息,那个他深深爱着的女人,正准备上初中……
老天垂怜,他居然能再一次与她相遇,在她最美好的青涩年华里,也在他最纯粹的年纪里,此时
的他,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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