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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鸟恋歌-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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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紧紧握着手机,心中像有巨浪翻滚。她很想跟华辰说点什么,甚至有种冲动,想直接问他,这几个月来,他这些暧昧的举动,到底是什么意思。

    但想起沈晴飞扬的眉眼,她终究还是忍住了,又只回了一个字:嗯。

    等了许久,华辰也没有再回复。

    何夏诺冲进浴室,把洗澡水开得很热很热,身上的皮肤被烫得微微发红,手腕上的伤,在热气的熏蒸下,火辣辣地疼。

    在氤氲的水蒸汽中,她希望自己只是做了一个窘迫的梦,梦醒后,一切又回到原点。

☆、第65章 心事

    这一周,华辰出差不在,周五刚到下班时间,公司一众人等像脱笼而出的鸟,踩着点离开公司,不是佳人有约就是家人有约。

    何夏诺慢吞吞地把办公桌收拾整齐,起身正要准备离开,眼风扫过华辰办公室紧闭的房门,心中像是有阴霾笼罩,她脚下一顿,又坐回了座位。

    以前每到周末,她都把节目安排得很充实,如果不用加班的话,便在家看书,追美剧,或者去郊区徒步,无忧无虑地享受单身生活。

    何夏诺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害怕周末,讨厌一个人的孤独时光。

    她知道华辰的行程,是乘今晚的航班回来。几天没见面,她的心不受控制地牵挂着他,明知自己是自作多情,又忍不住想见他一面,哪怕只是打个照面,说说工作的事。

    思想在反复挣扎,要不要假装加班,留在公司等等他?以他的做派,下了飞机后,肯定会先回公司一趟。

    桌上的手机震了一下,打断了她的思绪,拿起来一看,是华一凡发来的短信:你好像还欠我顿饭,我在公司楼下等你。

    何夏诺松了一口气,心里对他千恩万谢,终于有人及时拉她一把,将她从单恋的泥沼中拯救出来了。

    她走出公司大门,华一凡靠在自己车前,冲着她坏笑,没等她说话,已经拉开了车门,手向车里一挥:“何美女,请上车。”

    何夏诺没心情跟他开玩笑,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算是打招呼,闷声坐上车。

    “中餐?西餐?”华一凡开口问道。

    “随便。”何夏诺心不在焉地说。

    “好嘞。”华一凡猛一踩油门,跑车发出巨大的轰鸣声,转上了去海滨的高速路。

    两人进了一家日本菜,华一凡负责点菜,何夏诺在旁边加了句:“点瓶酒。”

    华一凡眯眼看着她,诧异地问:“你会喝酒?”

    “当然会。”何夏诺用力点了点头,她是不会喝酒,但不知道为什么,今天就是想喝。

    两人盘腿坐在榻榻米上,温热的清酒带着淡淡的米香,很容易入口,何夏诺喝了两杯后,情绪变得有些亢奋。

    “华一凡,你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吗?”她端着酒杯,眼神有些迷离。

    “哦?你该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他双手撑着桌子,身子向前倾,眼神直勾勾地看着她。

    “傻瓜,你真会自作多情。”她嗤了一声,傻傻地笑着。

    她拿起银质酒盏,给自己倒酒,华一凡劝了句:“慢点喝,你有点醉了。”

    何夏诺伸出一只手指,在华一凡眼前晃了晃,“我没醉,我清醒得很。我告诉你,喜欢一个人,你会无限放大他的一举一动,他做的每一件事,在你眼里,都是为你而做,他说的每一句话,在你耳朵里,都有特别的含义。直到,直到你发现,自己在他心里,其实没那么特别,甚至什么也不是,你根本就是在自作多情,因为你喜欢上了一个,你踮起脚,伸长胳膊,也永远无法触及的人。你懂了吗?”

    “我懂了,你有心事。”华一凡定定地看着她。

    何夏诺满不在乎地哈哈大笑,“别逗了,我的生活如此美好,还有好朋友请我吃饭,能有什么心事。”

    “好朋友?你是说我吗?按辈分我可是你的上级。”华一凡双手抱臂,靠在椅子上,调侃道。

    “你们这些上级最坏了,就喜欢欺负下级。来,上级,再陪我喝一杯。”她举杯相邀,还没等华一凡拿起杯子,她的酒杯已见底。

    “我知道了,是不是霸道总裁欺负你了?告诉我,我帮你报仇。”华一凡说完,悠闲地拿起酒杯,喝了一小口。

    听到“报仇”两个字,何夏诺的心一阵发紧,看着对面满脸懵懂的华一凡,陷入了沉默。

    对了,华一凡是周妙兰的儿子。可十年前,他还是个小孩儿,成人间的恩怨情仇,他能知道什么。

    “喂,真喝醉了?有我帮你撑腰,放心大胆的说。”华一凡见她一会痴笑,一会痴呆,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

    何夏诺回过神来,凝眉直视着华一凡,声音有些暗哑地问:“这些年,华辰过得很不好吧。”

    华一凡的笑容僵在脸上,眼里涌起太多的情绪。他端起面前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两人静静地坐着,各怀心事,你一杯,我一杯,闷声喝酒。

    许久后,华一凡也有些醉了,他单手支着头,眼眶有些发酸,对何夏诺说:“我哥,是世界上最善良,最勇敢的人。”

    十年前,华辰还没从丧母之痛中走出来,又要遭受双重打击,直面父亲对母亲的背叛,接受两个强加给他的亲人。

    那时的华一凡胆小自卑,从小就被同学嘲笑是野种,放学回到家时,经常是书包烂了,课本丢了,衣服上全是脚印。

    十二岁以后,华辰就像天降的神兵,出现在他的生活里,每当他受到同学的欺负,他高大英武的哥哥,都会挺身而出保护他。

    一个从小品学兼优的优等生,为了自己,在学校跟同学打架,屡屡被老师责罚。

    华一凡上高中后,学习成绩倒数第一,他自暴自弃,天天逃学,终日流连于网游和酒吧。

    是华辰,从来没有放弃过他,不顾一切把他从堕落的边缘拉回来,帮他补习,给他联系国外的大学。

    如果不是哥哥为他打开窗户,让阳光照进来,自己的人生,早已是一塌糊涂。

    何夏诺吸了吸鼻子,眼角有些湿润。内心这么温暖柔软的人,为什么偏偏对他自己刻板而压抑。

    晚饭后,两人都醉得不轻,华一凡叫了代驾,送他们回去。

    坐在车上,何夏诺醉眼迷离,坚持要先回公司,声称自己有很重要的东西,落在办公室了。她手舞足蹈地说完后,头歪在车窗上,睡着了。

    华一凡还有几分清醒,交代司机先去蓝岛中心。他扭头看着何夏诺,忽然觉得,她跟自己认识的那些女孩,很不一样。

    他轻轻托着她的头,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也不知是不是酒精的作用,心里竟有种莫名的悸动。

☆、第66章 甜蜜的吻

    华辰在泰国出差的这几天,没日没夜地和团队一起开会,预测招标方的底线,研究竞争对手的实力,制定最接近标底的方案,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周五上午,刚递交完投标文件,他便订了下午的回程航班。

    航班九点落地,下了飞机,真的如何夏诺所料,华辰没有回家,直接回了公司。

    晚上十一点多,华辰仍在办公室,处理几天来积压的文件,忽然听见外面有悉悉索索的声音。这么晚了,谁会回来公司?他走出办公室,外面没开灯,黑暗中一男一女,脚步虚浮,互相搀扶着,在公司里转悠。

    “夏诺。”待两人走近,华辰看清,竟是何夏诺和华一凡。

    华一凡听见说话声,回头看了一眼,是华辰!他正快步走过来,脸色铁青地瞪着自己。

    这么晚了,他还在公司,华一凡吃了一惊。他拉着左摇右晃的何夏诺,嬉皮笑脸地问:“哥,你怎么还没走?”

    何夏诺也看见了华辰,人清醒了几分,她只低着头,假装没看见。

    华辰径直走过来,拉过何夏诺,把她搂在怀里,一阵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他眼神像要吃人一般,质问华一凡道:“为什么带她去喝酒?”

    华一凡瞬间明白了些什么,心里有些酸酸的,对华辰说:“我错了,我俩吃晚饭时,一时兴起喝的酒。夏诺说要回公司拿东西,我就送她来了。”

    何夏诺被华辰的手臂死死搂着,当着华一凡的面,又不好意思挣脱,只得乖顺地默不作声。

    只听一把冰冷的声音从她头顶传来,“我知道了,我会送她回家,你先走吧。”

    华一凡见状,低声说了句:“好好照顾她。”说完便迈着不稳的步子,转身离去。

    华辰看了看怀里的何夏诺,轻声问:“难受吗?先坐一会儿,我给你倒杯水。”

    公司里只剩下华辰和自己,何夏诺借着酒劲,用力推开他,喊了句:“不用你管。”

    头晕目眩,她踉踉跄跄地,往公司大门口走去。

    华辰不明就里,赶忙追过去,从后面扶着她的双肩,“你醉了,不能一个人走,我送你回家。”

    何夏诺听了他的话,一股酒劲混着几天来的委屈,不断往头上涌,鼻子一酸,眼眶发红,转过身说:“我请你别再招惹我了好吗,看着我被你耍的团团转,你是不是很有成就感?”

    华辰被她说得一头雾水,语气急切地问:“你怎么会这样想,你误会我了。”

    何夏诺放声大笑,眼里却凝着泪,“哈哈,误会?没错,我们之间是有误会,我不该误会你喜欢我,我更不该自作多情,喜欢上你!”

    她还没来的及反应,嘴已经被两片温润炽热的唇紧紧覆上,她能感觉到他微凉而急促的呼吸,她想挣扎,但身子发软,浑身没有一丝力气,只能紧紧咬着牙齿。华辰不断吮吸着她的气息,舌尖一遍又一遍地舔抵着她的嘴唇,她的牙齿,终于在辗转厮磨中,探入她的口中。她嘤咛了一声,一股苏麻感从心里向四肢百骸散发开去,感觉自己一点一点地,融化于他的唇齿之间。

    华辰紧紧地抱着她,舍不得放开手。何夏诺的酒劲还没消,人昏昏沉沉的,像一只任人摆布的小猫,倚在他的怀里。

    他轻柔地拍了拍她的后背,低头说:“跟我走。”

    ******

    华辰开车回了自己的公寓,进屋后,他扶何夏诺在沙发上坐下,自己走进厨房,想给她做点可以解酒的喝的。可是翻遍了冰箱和橱柜,连白糖都找不到,更别说蜂蜜了,他自嘲地叹了口气,只得给她倒了杯温热的水。

    何夏诺坐在沙发上,四下打量,开放式的厨房与客厅相连,能看见华辰正在厨房里翻箱倒柜地忙活。

    屋内整洁得一尘不染,几乎看不出主人起居的痕迹,装修和家具都是灰色系的,品位低调而高雅,但中性偏冷的色调,明显缺少家的味道。唯一亮眼的色彩,是客厅一角的乳白色三角钢琴。

    “喝点热水,会舒服些。”华辰拿着杯子过来,递到她手边。

    何夏诺双手端着杯子,不时啜一小口。她回想起半小时前的情景,难为情地垂下头,望着手中的杯子。血液里的酒精,似乎被因过度紧张而释放的激素分解掉了,脑子已经完全清醒过来。

    “你还会弹钢琴?”何夏诺问他。

    “小时候,母亲教过我。”华辰的语气变得有些低沉,这架钢琴属于他的母亲,是他从父亲家搬出来时,唯一带回来的物品。

    华辰踱步到唱片架前,找了张黑胶唱片,是鲁宾斯坦的《肖邦夜曲全集》。

    同一部音乐作品,通过不同音乐家的演奏,风格上会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华辰喜欢鲁宾斯坦,他的演奏质朴而底蕴深厚,完美诠释了钢琴诗人那种忧郁,敏感又优雅的气质。

    他将唱片放进唱机的转盘,带有细密纹路的黑色碟片,在唱针下急速旋转,钢琴声悠悠响起,时空变得幽静而梦幻,人仿佛置身浩瀚的星河中。

    何夏诺偏着头,静静地聆听,她想起了在书中读过的一句话:唯有音乐与爱,能穿越时间与空间,永恒地存在。

    “是肖邦的夜曲?很好听。”

    “你也喜欢肖邦?”华辰的唇角,带着难得一见的笑意。

    “嗯,旋律像诗一样细腻,浪漫中又带着些许惆怅。”何夏诺点头说。

    “看来你的酒劲已经过了。”华辰调侃道。

    何夏诺讪讪地笑了笑,又低头喝了口水。

    华辰在她身边坐下,将她手中的杯子放在茶几上,又拉过她的手,温柔地问:“说说看,你对我有什么误会?”

    何夏诺一时语塞,她能说什么,他从来没对她表白过什么,承诺过什么,一切都是自己捕风捉影的猜测罢了。

    她抿了抿嘴,怯怯地说:“你,你不是和沈晴在一起了吗?她来找你,你还去她家……”

    华辰长舒口气,把她揽进怀里,“我的世界只有你,容不下别人。”

    淡淡的白檀香,充溢在一呼一吸间,爱情的欢愉让她沉醉,她心旌摇曳,不能自持。

    何夏诺羞涩地伸出手,轻轻回抱着他。这是她第一次爱上一个人,那种感觉,就像是小时候,从大人手里得到第一颗糖,心满意足地含在嘴里,舍不得嚼,任由香甜软糯的味道,一丝一点,融化于唇齿之间。

    她想起何勇,想告诉华辰,她不是他的良人,话堵在心头喉间,就是说不出口。她暗暗打定主意,要奋不顾身地爱一回,哪怕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第67章 这不是梦

    半小时过后,黑胶唱片停止了转动。

    华辰带着何夏诺来到书房。她进到书房后发现,这间屋子还算有些人气,应该是他经常活动的空间。

    房间里摆了六个直通房顶的大书架,像一个小型的图书馆。书架上摆放着各色古玩,在醒目的位置上,有只精巧的水晶盒。何夏诺好奇地探头看了一眼,里面是一枚残破的紫罗兰发夹,这也是什么古董吗?她心里琢磨。

    靠窗的位置有张宽大的画案,旁边随意放着好些画作,风格和华辰办公室的那幅画很相似,画的全是一个女子的背影。

    何夏诺打趣他道,“这个美女是你的梦中情人吗?”

    华辰在一旁苦笑,没有接话。十年间,对她的思念,只能倾注于画笔之下。

    “咦?你还练毛笔字?”何夏诺见书桌上铺了厚厚一层宣纸,拿起其中一张,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但看来看去好像都只是在重复一句话。

    “死生契阔,与子偕老。”何夏诺觉得有点好笑,明显不是完整的一句诗。

    华辰把她拉开,“我写着玩的。”

    他打开书架上的抽屉,拿出一个雅致的首饰盒,里面放着一块羊脂玉佩。

    何夏诺好奇地凑近了细看,玉佩上,火红色的凤与凰交颈相缠,栩栩如生。

    这块玉佩,是华辰根据自己的记忆,画出草图,找最好的珠宝设计师定做的。

    华辰从盒子中解下玉佩,用一根细细的金链穿好,走到何夏诺身后,戴在她的脖子上,温柔地问:“喜欢吗?”

    何夏诺低头看着脖子上的玉佩,点了点头,“嗯,是送给我的吗?”

    “当然,它永远属于你。”他轻轻抚摸她脖子上的粉色胎记,从背后将她抱紧。

    何夏诺双颊绯红,手里握紧玉佩,轻声问道:“为什么是我?”

    华辰把头靠在她的肩上,嘴唇轻凑到她耳边,轻声细语道:“我们的缘分,是命里注定的。”

    这一晚,何夏诺没有回去,暂住在华辰为她准备的公寓里。屋子就在他家隔壁,户型小一些,里面生活物品准备得很齐全。

    软硬适中的双人床,被子上还有太阳的味道。她躺了半天也睡不着,拿起手机给华辰发了条短信:睡了吗?

    他很快回复:还没,你睡不着?陌生的环境不习惯?

    很多说不出口的话,用文字更容易表达,何夏诺在短信里写道:一切都完美得近乎不真实,也许今晚,我只是做了一个美丽的梦,梦里有你,有爱情,有甜蜜的吻。但愿明早醒来,生活不会变回原样。

    她红着脸等了半天,才收到他的回复:傻瓜,别胡思乱想,再不睡,明天会有黑眼圈。

    华辰此时坐在书房的沙发上,他无心睡眠,前世的记忆蓦地跳入脑海,他回想起千年前,也是这样一个冬日的夜晚。

    ******

    大旗朝,正月初一,北疆首邑陇州城外。

    和亲的队伍行进了三十余天,终于进入北疆界内。北疆是大旗的边塞地带,气候和地理条件很是艰苦,满眼是黄沙和不生草木的石山。

    陇州城是北疆的中心,是边塞少有的一块绿洲,城内的陇河是北疆百姓的生命线,几个月来,老天滴雨未降,陇河干涸,导致百姓颗粒无收,灾民遍野。

    骑着大宛马,神态端严,走在队伍前方。远处出现一队人马,一个将官模样的人,策马朝着队伍奔来,将要靠近时,他一拉手中的缰绳,翻身下马,单腿跪地,抱拳行礼道:“末将苏伯伦参见王,苏将军派末将在此,恭迎王爷、公主大驾。”

    苏伯伦是大将军苏南风的长子,算起来还是大皇子赫连的表哥。右手一挥,示意队伍暂且停下,对着苏伯伦说道:“苏校尉一路辛苦,还请在前方领路。”

    苏伯伦声回答道:“是,王爷请随末将一路向西,再行十里路,便能到达都护府。”

    苏伯伦一行在前方引路,一个时辰后,两百余人的和亲队伍,抵达北疆都护府,这也意味着,十日后,阿颜便要永远告别大旗,踏上归途无期之路。

    苏南风率都护府一众人等,在门口迎驾。他翘首张望,只见远处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地朝都护府走来。

    队伍前方,一匹暗红色的高头大马上,端坐身披银灰色裘皮披风的年轻人,还未走近,便能感觉到那股傲视天地的王者之气。

    苏南风激动得鼻子发酸,记得上一次得见王,还是在五岁那年,岁月飞逝,一晃十几年过去,甥儿已经长大成人。

    看见了等在都护府前的舅父,他双腿夹了夹马肚,马儿快跑了几步,先一步到达,他翻身下马,快步朝苏南风走来。

    苏南风跨出一步,单腿跪地行礼,“苏南风恭迎王殿下。”

    俯下身,扶起跪在地上的苏南风,语气柔和亲切地说,“舅父无需多礼,快快请起。”

    苏南风打量着十几年未见的外甥,只见他眉如墨画,眼若流星,面容英气逼人,五官像极了当年的苏皇后。

    苏南风忍不住老泪纵横,“儿,舅父能在垂暮之年,再见你一面,真是上天眷顾,此生无憾。”

    王望着舅父饱经风霜的面容,哽咽了一下,“舅父身体硬朗,必定福寿安康,我大旗有舅父这样的将才,定会边疆永固,百姓安乐。”

    大队人马抵达都护府,马车上下来一个头戴帷帽女子,朝苏南风一欠身,说,“见过苏将军。”

    在一旁接话道:“舅父,这是昭阳公主。”

    苏南风隔着帷帽的轻纱,隐约得见公主清丽的面容,他拱手回礼道:“恭迎公主大驾,公主一路舟车劳顿,老夫已备好厢房,恭请公主入府歇息。”

    他转头对一旁的儿媳说:“明香,快侍候公主回房。”又吩咐儿子苏伯伦,妥善安顿好随行的一众人等。

    明香是苏伯伦的夫人,都护府中一应内务都由她打理。她应了一声,扶着阿颜往府内走去。

☆、第68章 这一刻,就是永恒

    苏南风引着王与连顺,来到内院的书房。

    王一路行来,见堂堂都护府内陈设简陋,甚至不如京城一户富足的寻常百姓。府内一应人等衣着朴素,连舅父身上的官府,都旧得打上了补丁。他想起京城官员锦衣玉食的奢靡生活,双拳紧紧地握着。

    三人于书房中坐定后,连顺呈上赈灾钱粮的清单。苏南风手捧清单册子仔细阅看,一个戎马一生,威震边关的大将军,激动地双手发抖。

    看完后,他单膝跪地:“老夫代北疆百姓谢过王爷,如若没有这些钱粮,恐怕不知有多少灾民,熬不过这个冬天。”

    眉头紧锁,他扶起苏南风,一向温文尔雅的他,也面露愠色,“舅父,朝廷再三派钦差前往北疆赈灾,为何百姓还在水深火热中煎熬。”

    苏南风叹了口气,“王爷,实不相瞒,赈灾款一旦拨发下来,没出京城就被吃掉一半,沿途又被各州府层层盘剥,等发至北疆,已经不剩什么,钦差大人每每借口路遇贼人抢劫,实则私吞钱款。我月月上奏朝廷,据闻奏折全被扣押,无法上达天听,如今陇州城内人心惶惶,****都有饿死的百姓。”

    听了苏南风的话,一掌拍在桌子上,气得浑身发抖,他早就听说有官员私吞赈灾粮款,但没想到事态如此严重,朝廷下拨的钱粮,竟分毫到不了灾民手中,看来北疆的百姓,悉数死于人祸而非天灾。

    安慰苏南风道:“舅父,本王带来的钱粮,可先解百姓燃眉之急。这两****便写奏折,一定送至父皇手中,必要严惩贪墨救灾钱粮的狗官。”

    苏南风握着的双手,慈爱地望着他,“好,好,儿心怀仁爱,有勇有谋,真不愧是苏家的热血男儿。”

    阿颜被安置在一处独立的小院中,这里离前厅最远,清静的很,最适合她暂住。她一进院子,就坐在屋内发呆,月儿在忙前忙后收拾随身的行装。

    明香见阿颜一副哀怨的样子,忍不住叹了口气。她在北疆土生土长,比谁都知道金国的艰辛,这样一个细皮嫩肉的可人儿,马上便要远离亲人,客居异国,真是我见犹怜。

    ******

    这晚是大年初一,王命人把自己随身带来的白面、腊肉和黄酒交给厨房,让府里准备一顿像样的年饭,也算与舅父一家共聚天伦。

    晚饭准备停当,苏将军派人请公主一同用膳。饭厅中摆着一张方形大桌,一家人围着方桌席地而坐,坐在上首,苏南风和苏伯伦、次子苏伯义坐在右侧,苏夫人带着两个儿媳和小女儿坐在左侧,身边的位置留给了公主。

    阿颜被奴仆引着,缓步走进饭厅。她换了身鹅黄色襦裙,略施粉黛,一双眼睛顾盼生辉,光彩照人。她向王行礼,与苏将军一家逐一问好,坐在给她留好的座位上。

    席间,王与苏南风一家,随意地叙旧谈天,公主也是笑意盈盈,丝毫没有拘束的感觉。

    苏南风不想引公主伤感,话语中有意避开和亲一事,公主反而问了许多金国的风土人情,没有半点避讳之意,一旁的王,听到公主谈起这个话题,脸上露出些许不虞之色,独自喝着黄酒。

    明香心里暗叹道,眼前的公主与初见时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午时还一脸愁苦的样子,现在变得神采奕奕,谈笑风生。她心生佩服,公主果然了得,内心再怎么苦闷,也不会在众人面前表露半分。

    晚饭后,和苏南风都醉了,由奴仆搀扶着,各自回房歇息。阿颜担忧地看着的背影,与众人互道晚安后,回了自己的小院。她还是头一次见喝醉。

    玉儿这段时间累坏了,此时已经在房中呼呼大睡。阿颜每日只能入睡一个时辰,此时也睡不着,独自坐在院子里望天。

    塞外的夜,有种寂寥的美,天上繁星点点,没有一丝云,冷风吹得脸有些刺痛。

    门外咚咚两下,阿颜以为是奴仆来送东西,起身前去开门。

    院门打开的一霎那,她的心跳到了嗓子眼,门口站着的是!她急忙关门,用手一档,推门进来。

    阿颜平复了一下心情,刚想说话,直直地冲着她倒下来,她怕他摔着,下意识地上前一步,抱住他。果然是醉了,趴在她身上不省人事。

    阿颜无奈,只能扶着他,慢慢挪步,把扶进自己的房中,安顿他在床上躺好。她见的两颊泛着异样的潮红,身子不停地发抖,她摸了摸他的额头,好烫。

    阿颜把全屋的被子都盖在他身上,但他还是头发热,身子冰凉。她脱去外衣,钻进被窝里,把紧紧抱在怀里。似乎是感受到了身边的温暖,渐渐镇定下来,身上的温度开始回升,额头微微冒汗。

    她回想起年幼时,与皇子们跟随惠帝去西郊围猎,她和住同一个大帐。自己因为路上受了风寒,半夜发起了高烧,发现后,便是这样抱着她睡了一晚。

    想着想着,阿颜被困意席卷,合眼睡去。她好些天没睡过一个安稳觉,皎洁的月光从窗外透进来,照在两人身上,身旁的睁开眼睛,狡黠地一笑。

    阿颜总是拒他以千里,处处回避着他,他想出一计,先是假装酒醉,回屋后,解开衣服在寒风中吹了半个时辰,才有了刚进屋时的那一幕。

    以他对阿颜的了解,如果不以此计逼她,恐怕很难让她敞开心扉。

    不知道过了多久,阿颜迷糊地睁开双眼,她感觉黑暗中,一双灿若繁星的眸子,在紧盯着自己。

    她本能地坐起身,刚想张嘴,也坐了起来,用手指轻轻放在她的嘴唇上,轻声说:“嘘,玉儿就在隔壁。”

    阿颜回想起酒醉发烧的情形,见他此时完全看不出病容,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她反应过来,抬手欲打他。

    收起笑容,一手抓住她的手腕,另一只手捻起由她衣襟里滑落出来的玉佩,低声说:“你我不是素不相识吗?”

    阿颜低下头,不敢再看的眼睛,一双眼里,噙满了泪水。

    伸出手,轻轻托起她的下巴,“你怎么那么傻?”

    连日来的痛苦压抑,在这一刻,意志终于溃不成军,她瘦弱的身体,不住地随抽泣而抖动。

    轻抚她的后背,凑近她耳边,语气极坚定地说:“我意已决,一定要带你离开。还记得前年的春末夏初,我伴圣驾出巡,曾路过南方一地,此地被山海环绕,山间有溪流,有千亩茶园和漫山的果树,各种生灵行走山中,仿若世外仙境一般。你我可隐匿于那里的山间农舍,无拘无束地过此一生。”

    阿颜慢慢抬起头,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珠,声音因痛哭而变得沙哑,“哥哥,我不想成为你的拖累,我会一辈子不安心的。”

    “皇子的身份才是真的桎梏,我只想与你在一起。你忘了你我结拜时说过的话吗?”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温柔而郑重地握住阿颜的双手,一字一顿地,仿佛在宣读此生最重要的誓言。

    阿颜咬了咬嘴唇,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重重点了点头。

    两人紧紧相拥,仿佛这一刻,就是永恒。

☆、第69章 前尘

    王抵达陇州城的第二天,城内便贴出告示,两日之后,都护府会在校场发放救灾钱粮,每家每户都可领取五斗稻米和一贯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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