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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缠绵到死(峦)-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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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还真的是那样,慕梅想,尤少爷为林慕梅可是没少干过疯狂的,幼稚的事情。
  赵锦书再次的突突的,自嘲的笑了起来,目光重新积聚在了台上。
  在清清朗朗的吉他声中,赵锦书叹气:“慕梅,知道吗?我在心里一直遗憾着没有为林慕梅干过疯狂的事情,哪怕一次也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没有。”
  是啊,为什么就没有呢,哪怕是一次也没有,怪不得那些英伦的小伙子总是嘲笑着中国的小伙子,说中国小伙子只会念书只会赚钱给女朋友花,说中国小伙子是这个星球上最害羞的生物。
  是的,也许是因为害羞吧?现在,更害羞了,要知道,他现在更是不适合做疯狂的事情。
  林慕梅做状的想了一想,一盆冷水泼了下来,是啊,我觉得你要是为我干点疯狂的事情,我想我说不定会爱上你了。
  这个讨厌的女人,赵锦书生气得很想砸烂杯子,赵锦书气呼呼的瞪着林慕梅。
  距离数英尺的脸做了一个挑衅的表情,甚至于。。。。
  林慕梅到底想干什么?她从她的手袋中拿起了口红和镜子,对着镜子把她的嘴唇涂得红艳艳的,是那种很夺人眼球的鲜红,眼也不看手一扯扯掉她的发束,一头黑亮的头发海藻般的散开,她手去抓,让她的头发呈现出了更为蓬松的状态。
  妩媚,妖娆。
  她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踩着十二公分的高跟鞋,一步步的绕过了座位,十二公分的高跟鞋还让林慕梅看着挺像那么一回事的,起码从背影看是婀娜多姿的,起码让赵锦书的目光不由自主的追随着那道背影,直到那道背影在中央舞台上,停在了那个在表演的文艺青年面前。
  在落于中央舞台光束下的林慕梅是迷人的,淡淡的橘黄色灯光给她蓬松的发末镀上了一层柔光,在那光辉下,林慕梅就像是每一个男孩们在青春期都会梦到的女郎,轮廓模糊,但你知道她很美丽。
  她低着头,附在了表演者的耳边,一边的把文艺青年翻起来的衣领收拾得更帅气,一边的在他耳边窃窃私语着。
  在场的人,连同刚刚还在女朋友耳边说情话的男人们也停止了花言巧语,全场鸦雀无声的看着台上两个人的互动。
  一会,林慕梅下来了,回到了她的座位上。
  一会,台上的人表演完了,站了起来,对着麦克风手向着赵锦书一指,接下来,由赵锦书先生为大家做特别的演出。
  听到这话时赵锦书脸不由自主的朝着林慕梅,林慕梅给了他一个很期待的表情,勾起了嘴,锦书哥哥,会不会会有让人大吃一惊的表演呢。
  她的模样纯良,就像一个正在等待着领糖果的孩子。
  会不会有让人大吃一惊的表演呢?谁知道,赵锦书站了起来。
  从文艺青年的手中接过吉他,哟呵!这把吉他还是顶级的精品,从色调和触感可以看出价值不菲。
  站到了台上,调好了麦克风,腿一拉,最为标准的摇滚开叉站立,手一拨,一串杂乱的吉他声响起,继续一拨,形成了毫无章法但听着如惊涛骇浪的声线。
  手按了吉他弦,防止它回音,显然,这里的人都在讶异着这位奇怪的嘉宾的不常规表演,周围那是静悄悄的,所以的目光都积聚在了他的身上。
  赵锦书一一对着那些脸微笑,向前,嘴唇凑近了麦克风,扯开了嗓子,用公鸭子的声音外带着叛逆的表情,开唱。
  “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到这里。”
  “我爱北京天安|门,天安|门太阳升……………”
  这一句下去,大家都微微的张开了嘴,很好,下一句。
  “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
  很好,那句“啊”拉不起来,破音。
  遗憾的是国内的流行音乐赵锦书会唱的并不多,但是,没有关系,于是,接下来是黑眼豆豆出场,黑眼豆豆接下来是利物浦的
  老男孩们,接下来是滚石的老家伙们,然后是U2,接下来。。
  当然,都是乱唱一通,破音,走调,改歌词走赵锦书风格,赵锦书唱歌的风格是纯属噪音风格。
  赵锦书制造出来的噪音已经惊动了酒吧的老板,老板正带着几位彪形大汉气势汹汹的赶来。
  这个时候,赵锦书赶紧停了下来,对着麦克风,很诚恳的在道歉,说自己失恋了,手一指,冲着林慕梅,吼:“林慕梅,我祝你快点变成黄脸婆,黄脸婆之后有小肚腩,有了小肚腩后身材严重变样,胸部缩水,鼻孔扩大。”
  于是乎,大家都把同情的目光送给了台上可怜的男人,是应该发泄发泄,于是乎,大家都给以了他热烈的掌声。
  赵锦书微微的勾起了嘴,目光对上了把吉他给他的文艺青年,文艺青年傻乎乎的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
  酒吧的老板也停在了那里,好像,他并没有打算来抓他了。
  赵锦书笑得更欢了。
  下一秒,吉他声再次的响起,这次是吹牛老爹一首辱骂美国政府的后来被禁播的歌曲,这歌词暴力的很。
  好吧,就把最酷的那几句垃圾话飙出来作为压轴吧,遗憾的是歌词太多太快那些人都好像没有反应。
  没有反应?怎么行,赵锦书看了一样林慕梅,那个臭娘们已经从桌位上站了起来,扭着屁股大叫安可表现得像某一位巨星的脑残粉。
  “接下来是赵锦书为林慕梅做特别的演出。”赵锦书表现得像一名巨星,手朝着林慕梅一指,带着军临城下之姿。
  拿着吉他高举到了头上,脚离开地面向上跳跃,用最大的弧度,往下,脚落在了地面,弯腰,用最完美的姿态。
  砸吉他!
  “嘭”一声巨响,可怜的吉他变成了几片可以生火的木块,吉他玄还在做着垂手挣扎着,赵锦书脚一抬,踩在了吉他弦上。
  全场再次的鸦雀无声。
  一秒,两秒,三秒。
  “酷。”林慕梅这个臭娘们闻鸡起舞着,还把手伸到了口中,制造出了响亮的口哨。
  “老大,他砸了你的宝贝。”另一个声音在林慕梅的声音后面响了起来。
  +++++++链接上一章++++++++++++++++
  在赵锦书砸完吉他的几分钟后。
  “老大,他砸了你的宝贝。”坐在文艺青年身边的男孩说,由于是个大嗓门,声音显得很是突兀。
  这话听在赵锦书耳朵里带来了别样的效果,赵锦书嘴唇凑近了麦克风,目光飘向了文艺青年,在他小腹和腿间巡视着,笑嘻嘻的。
  “亲爱的,你这话说得不对,你应该说的是,老大,他砸了你的吉他,不是老大他砸了你的宝贝,你这样的话很容易解读为,老大,他砸了你的老二。”
  这话一出,一阵哗然。
  “老。。。。。。”还是那个大嗓门声音,那句大换成一阵的骂骂咧咧声。
  又有人说:“这人分明是来砸场子的。”
  还好,他们终于看出来了,是,赵锦书是看着这里被换成了这样极为的不爽,这样的地方让他束手束脚的。
  随着那个声音,酒吧的老板如梦忽醒般的,看着那几个粗胳膊的汉子,赵锦书不淡定了,要是那拳头往他身上抡,得多疼啊,虽然他也是有两下子的,可无奈双拳难敌四手啊,正当赵锦书头皮发麻的时候一双手扯住了他。
  “赵锦书,跑!”林慕梅拉住了他的手。
  不由自主的,赵锦书任凭着那双手跟随着那个声音冲下了台,几步之后,变成了赵锦书跑到前面林慕梅跑到了后面。
  就这样,赵锦书把林慕梅护在了身后,沉肩用橄榄球式一步步的把那些想挡住他们的人一个个的撞到在地,那边,林慕梅也没有闲着,她拿着手袋拍打着那些想拉住他们的人。
  出了酒吧门口,赵锦书凭着从前的那点对这里的记忆,七拐八弯的,把那些在他们后面追的人甩远。
  闪在了一处拐角处,两个人身体贴着了墙上,躲进了那片阴影中,屏住了呼吸,一会,十几个人骂骂咧咧的从他们的面前经过。
  等到那些脚步远去了,听不见了,林慕梅咯咯的笑了起来,声音悦耳,在狭长的小巷中回响着。
  这个罪魁祸首,赵锦书暗骂了一句,随着,也受到了那笑声的牵引,跟着也笑了起来,越笑越欢。
  这刻,他们是孩子,正在和一群大人们玩游戏的孩子。
  直到,笑得快没气了,两个人同时的停住了笑,在一半灯光一半阴影中互望。
  “脚疼吗,林慕梅?”赵锦书低头看了林慕梅的脚一样。
  这个女人,今晚穿着十二寸的高跟鞋跟着走了,跑了加起来有几公里的路,现在,脚一定很疼吧?
  林慕梅耸了耸肩,表情柔和,柔和的愀着他是,说。
  “刚刚,赵锦书为林慕梅干的一件疯狂的事情。”
  “我知道。”赵锦书头靠在了墙上,昂望着夜空,浓墨一样的夜空:“原来,为林慕梅做疯狂的事情是这么的过瘾啊,要是知道会这么过瘾,我早就这样做了。”
  她在笑,笑得极为欢喜的模样:“锦书,我一直好奇,喜欢茱莉亚罗伯茨,喜欢骷髅项链时期的赵锦书到底是什么样子,刚刚,我好像看到了。”
  她手一伸,拳头捶在了他的胸前,模仿了充满江湖气息口气:“好小子,挺帅的嘛。”
  她的手贴在了他的胸前,和他的心上距离那么近,近的让赵锦书此时此刻心里揪着了起来,以后,想必,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时刻了吧。
  手盖在了她的手上,眼睛依然的盯着夜空,那声音凝结着惆怅:“林慕梅,会不会有一天你会忘了我的脸,只记得赵锦书,记得赵锦书的身高年龄,记得赵锦书的喜欢爱好,也记得赵锦书说过的一些话,独独的记不住赵锦书的脸。”
  锦书哥哥今晚有点多愁善感呢?是啊,离别前的夜晚,理所当然的可以多愁善感,不然,她的眼角怎么水蒙蒙的一片。
  “不会的,不会忘了锦书的脸的。”比这巷子还要悠长的是慕梅的声音,如是的说着。
  这小巷,呵气成霜。
  慕梅深深的呼出了一口气,呼出来的气体让眼前又是迷迷蒙蒙的一片。
  赵锦书听到了林慕梅的声音在耳畔说着,不会忘了锦书的脸的,就是有一天我的眼睛看不见了,我也会像瞎子摸象一般的找寻到锦书哥哥的轮廓。
  缓缓的,林慕梅伸出了手,手指在空气中比划着,极为的缓慢,手指在空中缓慢的流动着,声线在流淌着。
  “这是锦书的眉毛,又黑又浓的,不是特别的好看一皱起来就像一只在扭动的毛毛虫,这是锦书的眼睛,大又明亮的只是不是女孩子们喜欢的那种狭长形状的,却是让女孩子们会感到安心的信任的,这是鼻子,赵锦书轮廓中最为出彩的部分,就像水墨画里山峰的脊梁,这是锦书的嘴,锦书哥哥的嘴巴可是不太好看着呢,太厚了,一笑起来傻乎乎让人忍不住的想亲近,这是锦书的下巴,很刚毅,怎么看都是一个好人的象征。”
  慕梅手呵出来的气中比划着,浅浅的笑了起来。
  “赵锦书有着一张女孩子们都会信任着的邻家哥哥的脸。”
  赵锦书摸了摸自己的脸,苦笑,只是那笑中还带有了那么一点的欣慰,通过林慕梅,他好像看到自己生活中那些被自己所忽略的表情了。
  “林慕梅不会忘了赵锦书的脸的,林慕梅也不可能忘记赵锦书。”
  慕梅昂望起了天空,想起了第一次躲在赵锦书屋檐下的自己,全世界都在下着雨,漫天的雨点让全世界就只剩下了那方屋檐和在屋檐下的自己,赵锦书就这样闯入到了她的生活,亲人情人一般的。
  “锦书,你知道吗,十多岁的时候,椿妈妈给我请了一位中文老师,那是一位有点近视眼的老太太,有一次她在念道落叶归根的时候落泪了,我的中文老师住在了长江那一带,在她八岁的时候家乡发生水灾,她的父母在水灾中不见了,后来,一对英国夫妇领养了她,十岁的时候,她跟随着那对英国夫妇来到了伦敦。”
  “我的中文老师说她离开家的那一年,果园里有杏花开得正欢,从此后,家乡里漫天遍野的杏花追随着她来到了伦敦,盛开在了她的梦里头,我的中文老师最喜欢说她小时候的事情了,说小时候她的鬓角戴着母亲给她摘的花,被父亲驼在了肩上经过了乡间的小路,说他们家那头倔强的黄牛,说他们家总会漏风的房子,说房子门前的菜地,说她在院子里种的果树,说阳春三月果树上结着的那会酸出眼泪来的桃李,说在春天里头常常和她做迷藏的蝴蝶,说他们那里流传着的很是土气的歌谣,她一说起了那些表情就可爱得像一个小姑娘,而我总是傻傻的听着,每当她说起这些时我总是特别的羡慕,那是每一个人都会拥有着的家乡,而我没有。”
  顿了顿,慕梅勾了勾嘴,手缓缓的按在了心上。
  “开始,在老太太说起这些时我心里很难过,后来,渐渐的,不会了,在慢慢流淌着的岁月里头,赵锦书成了林慕梅那个爸爸的肩头妈妈的温柔的怀抱,赵锦书成了林慕梅那个会漏风的房子,成了她种在自家院子里会结出酸得会让你掉眼泪的果子的果树,成了那些开在梦里头漫山遍野的杏花,成了那些会和你捉迷藏的蝴蝶,成了那支唱起来会让你热泪盈眶的土气的歌谣。”
  “赵锦书是林慕梅的那一方萦绕在心头的家乡。”
  “赵锦书让林慕梅不再有遗憾了。”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遗忘自己的家乡。”
  赵锦书的眼眶里刺刺的,这个小女子,这个小女子呵!
  两个人一起手牵手背靠着墙上,两个人一起昂望着天空,据说,这是一种控制住眼泪的好办法,这样,眼泪就会一直留在眼眶中,空气会把那些液体蒸发掉。
  “林慕梅,今晚你挺多愁善感的。”
  “赵锦书,今晚你也挺多愁善感的。”
  “慕梅,等我五十岁的时候,我们一起搭档去参加沙拉哈沙漠马拉松吧。”
  “好,到时,我们就一起,去,参加沙拉哈沙漠马拉松,目标是,跑完全程。”
  那时,赵锦书五十岁,那时,林慕梅四十六。
  “锦书,明天不要来送我。”
  “好,明天我不会去送你。”
  提着高跟鞋,慕梅蹑手蹑脚的想偷偷的溜到了浴室去,还好,这个时候已经够晚了尤连城应该是睡着了,房间就一片黑漆漆的就留下了天花板上一点点的类似星星般的亮光,经过了客厅,慕梅松了一口气,这个时候要是让尤少爷看到她这幅德行会发飙的,披头散发,巨红巨红的嘴唇,走路一拐一拐的,刚刚进会所时所有的人怪物一般的看着她。
  “拍”一声,客厅的灯亮了起来,尤连城坐在了角落的圆形休闲椅上,温柔的愀着她举手打招呼。
  “嘿,夜游女神,回来了!”
  那声音。。。。慕梅打了一个冷战,堆砌起了笑脸,移动着小碎步,停在了他的面前,蹲下,把头搁在尤连城搁在沙发扶手上的手上,用让她起鸡皮疙瘩的声音。
  “连城,你在等我啊。。。”
  尤连城狠狠的盯着林慕梅,冷冷的。
  “怎么?赵锦书有没有为今晚的你神魂颠倒,红色高跟鞋有没有让赵锦书的口水掉下来。”
  呃。。。。
  “连城。。。”慕梅顶着一张脸老厚老厚的,撒娇:“连城,我的腿疼死了,赵锦书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硬是让我穿着十二公分的高跟鞋跟着他走了几公里的路,现在我腿还在发抖。”
  尤连城将信将疑的,目光往下拉,那双高跟鞋的鞋跟可不低,如果按照林慕梅所说的那样那该得多疼啊。
  慕梅主动的把脚伸到了尤连城面前。
  靠!!!!靠靠!!!!赵锦书,你这个该死的,还真是不解风情的男人!!!!就像他的长相一样,林慕梅的脚多可爱啊,他怎么舍得?
  呃。。。赵锦书应该是没有机会体会到林慕梅的脚有多可爱的!想到这里尤连城的心里好过一点。
  柔柔的光线下,慕梅洗完澡,躺在了贵妃椅上,尤连城正在给她的脚上药,咬药凉凉的,缓解了脚跟的疼痛,可是尤少爷还嫌药不够凉,把嘴巴凑近她脚的伤口,轻轻的吹着。
  他表情专注,仿佛此时此刻给她上衣是世界第一重要的事情。
  慕梅愀着,愀着,心里一片的柔软,那柔软是幸福,可以让人因为感激会忍不住落泪的幸福。
  明天,他们就要到巴西去了,住在同一个房子里,一起生活。
  “连城,我们明天真的要到巴西去了吗?”渴望幸福的人对于每一份即将降临的幸福总会表现得患得患失,因为太渴求了,因为太珍惜了。
  他抬起头来,愀着她,手往她的鼻尖一点,笑。
  “是的,是的,林慕梅,明天,我们就要到巴西去了。”
  那晚,慕梅梦到了那片黄金海岸,梦到了自己,站在了海边笑得无比的灿烂。 
                   
  作者有话要说:是的,是的,林慕梅和尤小白明天真的会到巴西去了,举手保证(貌似我的人品有点不好哟~~
  PS:把两章拼成一章了,明天要和朋友们到商场去血拼所以会一整天不在家,明天应该不会更文,年底了时间不够用啊。


105、爱(13)

  十二月五号,古香古色的日历上注明着;吉日;宜出行,宜嫁娶;宜安家。
  北京清晨下了一场小雪;小雪断断续续的延续了个把钟头,九点多的时间里;四合院,慕梅站在了屋檐下望着四四方方的天空;零星的雪花落下;初生的日光隐在了雪光中;尤连城拉着她的手;手心温暖。
  这里是属于林慕梅想留给自己孩子的;她会告诉她的孩子,在这里她和他们的爸爸曾经发生过一些什么,她会带他们来到这里,去认识老老的北京城,从那些古老的胡同,四合院开始,一点点的让他们了解这东方古国的文化精髓。
  “慕梅,我们走吧。”
  手被尤连城牵着,走过了红红的褐色的小走道,从贴着年画的窗前经过,跨出了三十公分高的门槛,拉上了漆着红褐色的大木门,给大木门上锁,手从大木门变划过停在了那个圆形的长得虎头虎脑的灯泡上。
  再见了,小家伙,应该是很久很久后才会再见吧。
  坐着会所为他们安排的车上,车子从开出了窄小的胡同路。
  十点左右,车子开在了高架桥上,雪停了,阳光狂泻而下,落在了高架桥两侧类似于钢琴装饰上,在雪光的衬托下,如摄影机勾勒出来的迷幻镜头。
  慕梅手贴在了车窗玻璃上,对着满满的日光微笑。
  来到这个城市时她是孤身一个,茫然,对于未来不知所措。
  离开这座城市时她的手掌中多了一个人,只是心已经是鼓起的风帆,迎着风,感恩得想歌颂。
  这是让她和他相遇的城市,是这一座城市让他们最终走到一起的。
  “连城,以后,我们要是有了孩子,我们一定要带着他们到这里来。”慕梅把手贴到了玻璃上,去感觉阳光的温度。
  他没有回答,只是脸贴了过来,脸颊贴上了她的鬓角,温柔的摩擦着。
  十一点十分,慕梅和尤连城到达了首都机场,从北京飞往巴西的班机在四十分钟后起飞,机场上洪小贤推着打包的行李早已经在那里等候着他们。
  候机厅里,洪小贤在听着音乐,慕梅坐在了候机厅的椅子上手被尤连城牵着,尤连城另外一只手在接着电话。
  一会,慕梅站了起来,她想去买一杯咖啡提神,昨晚和赵锦书闹了一晚回去后又是被尤少爷念得半死,尤少爷还不消停最后还用身体狠狠的惩罚了她,导致。。
  刚刚一站起来,尤连城的眼睛里打着问号。
  尤少爷觉得应该表示他的绅士风度,于是就自告奋勇的表示可以代劳,临走时还低下头在她的唇上印上了一吻。
  慕梅脸红耳燥的,尤连城是天生的发光体,走到了那里都是众人的目光,慕梅相信在这候车厅里有很多的人都在或有意的或无意的把目光往这边放,忍不住的慕梅环顾的一下四周,果然,不少的人都注意到了他们了,慕梅朝得意洋洋的尤连城做了一个你还可以更折腾一点的表情,目送着他的身影离开。
  一撇头,掩饰不住的笑容凝结在了嘴角。
  几十步的距离,容雅站在了那里,一身灰色的西装安静的看着她,在荣雅的身边是一身深色便服的荣帧,他也在盯着她。
  在荣帧的目光下,不知道为什么慕梅的心难过了起来,对着他,慕梅勉强的勾了勾嘴,迎了上去。
  那个时间,慕梅站在了荣帧面前心里苦笑,刚刚的那一幕应该是全部都被他们两个看在眼里吧?于是,现在站在他们面前的她俨然是一个撬女朋友墙角的狠角色了。
  慕梅先和容雅打了招呼,再恭恭敬敬的唤了一声荣老先生。
  那位老人家眯起了眼,慕梅没有躲避开他的眼神,经过了很短暂的停顿后,慕梅润了润喉咙。
  “荣老先生,我和他在早芳菲八年前就认识了,我和他在他和芳菲没有开始之前就开始了。”
  对于眼前的这位老人,慕梅存了那么一点的微妙心理,不知道为什么她不喜欢自己在这位老人心理是一个狐狸精的形象,总想,可以不是一个好女人的形象但也不要成为一个坏女人的形象。
  也许,这应该是人与人存在着的那种奇妙的缘分吧,人们把这种缘分解释为眼缘,慕梅第一次见到这位,心理就不由自主存有了好感,那是一种莫名其妙的想靠近的好感。
  停顿了一会,荣帧慢吞吞的:“林小姐,刚刚你说的那些是不是想告诉我其实你也是无辜的,我不管那些,我只知道你可是让我们的芳菲掉了不少的眼泪,我看着她背着我们偷偷的哭泣,说实在的,我很想。。”
  他敲了敲手中的拐杖:“我很想拿着这个往你的头狠狠的敲下去,让你也哭鼻子。”
  慕梅垂下了头,心里又不知道为什么变得微妙了起来,在这一刻她心里是有小小的嫉妒,嫉妒吴芳菲有这么爱护她的爷爷。
  “对不起。”慕梅低低的说着。
  那边,容雅也低低的唤了一句,爷爷。
  老人家再次眯起了眼睛,很突兀的冒出了一句,林小姐,你可以把你的头抬起来吗?
  虽然觉得讶异,慕梅还真乖乖的把头抬了起来,刚刚一抬头慕梅就触到了荣帧专注的眼眸,带着那么一点的伤感。
  那一刻,慕梅忽然的就读懂了老人家眼里的情感,那是在怀念着,怀念着某一个对于他很重要的人,在透着自己的那张脸。
  片刻老人的眼眶里聚满了泪光,老人的声音饱经着思念。
  “叫慕梅对吧?慕梅小姐的眼睛长得很像我的荣西,那是我最为疼爱的女儿,不管她做了多少让我觉得伤心的事情可是我还是生不了她的气,慕梅也那样,即使你让芳菲伤心,可是在对着你的眼睛时我也无法对你生气起来,你的眼睛很像她,所以,我好像也不生你的气了。”
  慕梅站在原地,目送着一老一少的身影离开,十步,二十步,那两个身影微微的顿了顿,停下,再回过头,同时的,目光朝着她这一边。
  慕梅勾了勾嘴角,对他们微笑,手对着他们摇了摇,在他们的头再次的转回去的时,慕梅再次莫名其妙的心里伤感了起来,荣老先生的背怎么是微驼着的,这样了不起的老人家的背应该是青松一般的挺立着的。
  站在人来人往的候机厅里,慕梅发着呆,直到浓浓的咖啡香在她的面前弥漫着,尤连城把咖啡递到了慕梅的手上。
  “把这个喝了,喝完后,我们就上飞机了。”
  尤少爷微微的弯下腰,露出着孩子一样的笑,做了一个飞行的动作:“书童,尤少爷带着你到天涯海角去。”
  十一点三十分,慕梅和尤连城准备登机,十一点五十分,飞机准时起飞,缓慢滑行着一点点的上升,然后,冲上云霄。
  云霄上,有万丈骄阳!
  十二点整,吴芳菲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迎来了一位久违了的客人,顶着东方新锐画家的称号的漂亮宝贝,披着酒红色的披肩笑得极甜,深深的酒窝在她的脸颊上跳跃着,吴芳菲抱着胳膊站在原地不动,很好,又来了一名尤连城的爱慕者,遗憾的是,她们都是属于过去式,遗憾的是,那个比她们还多点年纪的林慕梅才是尤少爷的现在式。
  冬小葵也不知道发了什么样的神经就来到了这个办公室,或许吧,想看看爱情让吴芳菲这个小姑娘变成了什么样子了,冬小葵但愿着,吴芳菲也变成了自己这样的一副德行,这样一来,她觉得自己的心里会好过一些。
  尤连城还真的让吴芳菲改变了,从她看着自己冷冷的眼神和带着嘲讽的表情,尤连城真是十恶不赦啊,怎么让吴芳菲这样的姑娘也变成了这样了,尤少爷除了林慕梅对所有的女孩都不怜香惜玉啊,亏还成长与英伦呢。
  这个时候,冬小葵同情起了吴芳菲,同情得想和她分享起了自己是怎么样捉弄尤连城和林慕梅那对苦命鸳鸯的,当然,她可不会把全部的实话告诉她,为了让吴芳菲心里好过一点,她当然可以和她撒一点的小谎,比如,不公布DNA结果。
  于是,附身过去:“吴芳菲,我来告诉你一个秘密吧。”
  凑在了吴芳菲的耳朵里,冬小葵如此一番的说着。
  吴芳菲听说了那个秘密后会做出什么样的反应呢?会不会也像自己期待的那样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说完了秘密,冬小葵抱着胳膊看着吴芳菲。
  两个被尤连城伤害过的女孩就这样直直的对望着。
  一会。
  “他们不是!”吴芳菲幽幽的说着,目光呆滞的盯着她办公室的里的一个铁盆,仿佛陷入了属于她自己的世界里,幽幽的述说着。
  “在我妈妈之上,我爷爷还有一个女儿,她叫荣西,聪明,漂亮,才华横溢,是一个天生的艺术家,喜欢唱歌,在作词作曲这方面也就绝好的天赋,十一岁的时候,人们已经在预言在她三十岁之前绝对可以登上维也纳歌剧院里开属于自己的专场演唱会,那个时候,人们用天籁这样的的声音来形容她,我的爷爷也支持着她,为她骄傲。”
  “可是,荣家千金这样的称号注定会给她带来负担,如果她是一位随意而安者那么她注定会一路顺畅的走下去最终来到了荣耀的最高殿堂,可是,荣西有着倔强的灵魂,她看不起家族为她铺垫的那些,十七岁的时候,荣西更换了身份到了纽约的百老汇闯荡,虽然拥有着天赋可是骄傲让她到处碰壁,荣西的艺术生涯并不顺畅,糟糕的状况延续到了她二十五岁这年,她认识了百老汇的一个叫斯汀。李的音乐疯子,两个人迅速的坠入了爱河,这个时候,荣西和家族的关系已经陷入了冰点,我的爷爷出面阻止了她和李的交往,原因是他作为一名父亲对女儿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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