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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世界穿梭门-第1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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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诗仙李白,就有何当脱屣谢时去,壶中别有日月天这样的诗句,形容的便是这种看着小,实际上很大的不对等空间。
“上门是客,连个招呼客人的都没有吗?”
王旭目光扫视,冷声开口道。
静,周围一片宁静,仿佛就是一片死地。
等了一会,也没看到有人出来,王旭顺手取出两张灵符,哼哼道:“哼,看你们搞什么鬼!”
王旭拿着灵符,往眼睛上一擦,伴随着阵阵清凉,猛地睁开双眼。
擦眼睛的灵符来自叶知秋,俗称为开眼符,能让普通人看到脏东西。
开了法眼之后,王旭再看向周围的景色,入眼是一艘烧烂的破船,与一具具烧焦的尸体。
第622章 目光
“这么多?”
王旭往四周看去,周围少说有三五十具烧焦的尸体,尸体脸上的表情非常狰狞,显然在死前遭受了极大痛苦。
联想到红楼船坊毁于大火,而这些尸体又都是被烧焦的,王旭若有所思,不难猜出这些人的身份。
“公子,有失远迎,怠慢了,怠慢了……”
王旭正看着,从楼上跑下一个穿着绿衣服,带着小圆帽的龟公。
眯起眼睛再看,龟公身上的衣服突然燃烧起来,在火焰中,龟公被烧成了一具干尸,他就顶着被烧死后的样子,一脸讨好的往前凑:“公子,一楼没什么好玩的,都是些耍钱的俗人,咱们上二楼,二楼可以听曲。”
“六六六……”
“豹子,豹子……”
“大大大……”
王旭只觉得眼前一花,目光中的清凉尽去,周围又恢复了红墙,红地板,红蜡烛,红屏风的样子。
一个个富家翁,书生,乡绅打扮的人,正围着几个桌子在赌钱。
“叶知秋这个杂碎,给我的是什么灵符,居然这么快就失效了!”
王旭甩了甩头,再次向灵符摸去。
呼!!
第二张灵符刚拿出来,一下子就燃烧了起来。
王旭抬头一看,邀请他的龟公,还有周围赌钱的赌鬼,都在用异样的目光看着他。
好似,只要他再将灵符拿出来,这些人就会一拥而上一样。
“看什么,怕我给不起赏钱啊!”
王旭反应很快,装作不悦的训斥道:“前面带路!”
“是是,大爷楼上请。”龟公被王旭一骂,立刻又换回了讨好的笑容。
同一时间,在周围赌钱的船客,也纷纷将目光转回赌桌,叫嚣道:“大,大,大……”
跟在龟公身后往楼上走,即将踏上最后的台阶时,王旭回头向一层看了一眼。
入眼,一层上的船客们,一个个手上拿着筹码,都在瞪着眼睛看着他,那目光,好似要将他生吞活剥一样。
“小,小,小……”
一眨眼的功夫,再看,一层的船客还是在赌钱,仿佛之前看到的都是幻觉。
王旭来不及想更多,因为他已经踏着台阶,来到了红船的第二层。
第二层中,中间搭着个小舞台,三名少女正在台上弹琴歌唱,唱的是苏轼的水调歌头。
舞台两侧,还有隐藏在帷帐后面的乐手吹拉弹唱,配合着三位少女一起演绎。
看到王旭进来,在里面听曲的二十几人,纷纷以责怪的目光看来,仿佛在责怪他打扰到了大家。
王旭没有说话,学着这些人的样子,选一张小方桌坐下来,抬头打量着周围。
二楼装修的很典雅,仿的应该是宋风,低调中带着奢华。
可他看了片刻,发现三位少女美则美矣,却不够惊心动魄,还够不上花魁的档次,显然林莺莺不在其中。
“公子请慢用……”
五名赤脚着,脚腕上戴着铜铃的少女走上来,在他的方桌上摆下了酒壶,花生,毛豆,羊排,烤鱼之类的酒菜。
王旭扫了眼酒菜,他知道自己看到的是障眼法,就像白骨精欺骗猪八戒一样,没准这些食物的背后,就是些污水,石头,癞蛤蟆,苔藓,蚯蚓一样的东西。
“赏你的。”王旭拿出一块五两的小银锭,直接抛在了少女手中。
“谢大爷的赏……”
少女显得十分欢喜,语气腻的能把人甜死。
王旭不动声色的挥挥手,东西他是不打算吃的,可他知道这里面的规矩。
画舫上的东西,都是明码标价的,尤其是负责端菜的少女,多多少少都得给些赏钱,要不然她就笑吟吟的看着你,直到你掏赏钱为止。
要是不给,她虽然也没有办法,却会在心里狠狠的记你一笔,比如往菜里吐口水,往酒里兑水,诸如此类的哑巴亏你是吃定了。
“客官,酒菜不满意吗?”
看到王旭久久不动筷子,龟公从后面走了上来。
王旭抬眼一瞧,周围人喝酒听曲,逍遥自在,他这个什么也不碰的,在其中还真是很另类。
“这些庸脂俗粉,看得我倒胃口,还怎么吃?”
王旭将一锭金子拍在座子上,佯装出暴发户的样子,大声道:“大爷我有的是钱,跟这里的穷鬼可不一样,只是这些二等货色,可骗不走我的钱。”
怒……
一听王旭的话,周围的雅客纷纷怒目而视,谁也不认为自己是穷鬼。
“说我是穷鬼,有意思,我这个永丰钱庄的少东家,可穷的只剩下钱了。”一名穿着白袍,戴着金冠的年轻人,面带冷笑的站了起来。
“不错,我们这些人,哪个不是有身份,有脸面的人。倒是你,看你很面生啊,你是哪来的野小子,跟我们装大尾巴来了?”
一名身宽体胖的富家翁站出来,扬声道:“在下钱有道,西坞船坊的东家,兄弟,有种也把自己的路子说说,让我们也瞻仰一下。”
“西坞船厂!”
王旭眉头微皱,又看向之前站起来的年轻人,问道:“你是永丰钱庄的少东家苗守义?”
“哼哼!”苗守义负手而立,一副我不屑跟你说话的样子。
看到这里,王旭反而沉默了,苗守义与钱有道,都是昨天的失踪人员之一。
“失踪人员!”
王旭扫视一周,发现房间内不多不少27人,正好能对上昨天的失踪名单。
皱着眉想了片刻,王旭突然开口道:“谁是同济药房三少爷的姚刚?”
“是我,你谁呀?”一名十六七岁,脸上带着麻子的少年微微抬头。
“对上了!”
王旭心中一动,又道:“谁是千禧客栈的掌柜潘骜明?”
“有何指教?”一名正在喝酒的中年人,头也不抬的问道。
“谁是福东银楼的鲍国安?”
“干嘛,你认识我啊?”
一连五个人都对上了,剩下的王旭也不再多问,基本已经能肯定眼前这些人,就是昨夜遇到红船失踪的人。
本来,他以为这些人死了,没想到居然在这里喝酒看曲。
不对,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王旭突然想到在楼下赌钱的船客,保不准这些人昨天就死了,出现在他面前的只是阴魂。
毕竟,红楼船坊可是鬼船,普通人在船上一天一夜,幸免于难的可能性太低了。
“咦,他们是死是活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来救人的,跟我不相干啊。”
王旭转念一想,发现自己真是想多了,是鬼怎么样,不是鬼又能怎么样,管他是人是鬼,今天有杀错,没放过,挡路的人统统要死。
“喂,这些庸脂俗粉,就不要在往上弄了,去叫你们台柱子上来。”
王旭不在理会别人,直接找上龟公,并塞了两块金元宝。
金元宝重十两,按照大宁朝13:1的比例,两个金元宝就是260两银子。
福州在三十六州中只算中下,物价也偏低,这个数字在漓江上,都能包下一艘花船了,总不能连林莺莺的面都见不到吧。
“我家小姐姓林,想要见我家小姐,可不是这么容易的。”
龟公拿着两块黄金,笑的跟黄鼠狼一样。
王旭一听就来了兴趣,林莺莺才是红楼船坊的主人,红船是不是有猫腻,只要见到她就知道了。
“哦,有什么条件?”王旭不动声色,心中却已经是志在必得。
龟公也不客气,缓缓伸出三根手指,道:“第一,白银千两,第二,要有点真本事,第三,相貌不能太丑,要不然会吓到小姐的。”
“千两银子,抢劫啊你,你知道千两银子的概念吗?”
一位乡绅打扮的人站了起来,道:“下等田,二两银子一亩,中等田,三两五分银子一亩,上等田才要四两银子。一千两银子,那可是五百亩下等田地,一个村子加起来也不过这个数字。一千两,你话本看多了吧,你家小姐就是黄金铸的,看一眼也不值这个数!”
“呵呵……”
龟公只是笑,笑容中带着藐视,仿佛不愿意跟穷鬼多说什么。
好一会之后,看到大家都没有反应,龟公摇着脑袋,开口道:“我家小姐金贵,机会已经给你们了,抓不住可别怪我!”
王旭看着龟公,发现他嘴角微微上翘,目光就像在看死人。
第623章 不按套路出牌
“机会么?”
王旭收回目光,心想要是换成当年的史太公,他在这里会怎么选。
史太公出身县豪之家,家里底子很厚,史太公作为家里的老二,对于他整日什么也不干,只会提笼逗鸟,交些狐朋狗友,家里人是非常支持的。
为什么支持,因为蛇只能有一个头,史家大公子贤名在外,不需要再来一个精明的二公子,不然两虎相争必有一伤。
所以,史太公在年轻的时候,还真是纨绔的可以,就跟小霸王一样。
要是他在船上,面对着一千两的报价,还真可能一口答应。
毕竟,崽卖爷田心不愁,当年的史家也是家产颇丰,史太公拼着跪三天祠堂,还真有可能咬牙答应下来。
“史太公是五十年来,唯一一个逃出红船的人,如果这是机会,当年的史太公一定抓住了,而那些没有出去的,八成是没抓住机会。”
王旭如此想着,又去观察其他人的反应。
果然,听到一千两这个数字,很多人都脸色大变。
倒不是说,这些人拿不出来一千两,恰恰相反,在场的就没有差钱的,要是砸锅卖铁的拿,一万两也能拿出来。
只是,拿一千两银子,用来博美人一笑,这就有点犯嘀咕了。
烽火戏诸侯的是周幽王,色令智昏的是曹操,朝生暮死的是淮南王刘安。
在场的这些人,虽然称不上君子,却也不是没见过女人的老光棍。
一听一千两银子这个价钱,所有人都在打鼓,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究竟值不值呢?
“我这里有颗夜明珠,还请各位掌掌眼,看它值不值一千两。”
王旭二话不说,从袖子中掏出一颗核桃大的夜明珠,放在了众人眼前。
大家凑上来一看,纷纷点头:“这个品相的夜明珠,没有三五千两想都不要想。”
“那就好。”王旭将夜明珠丢给龟公,对着他和善的笑了笑。
龟公拿着夜明珠看了看,微微点头,道:“还有想见我家小姐的吗?”
众人一阵沉默,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想当冤大头。
看到众人的反应,龟公不在多言,转头对王旭说道:“想见我家小姐,一千两只是敲门砖,你还得有些本事才行。”
“什么叫有本事?”
本事的含义有很多,正所谓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就是尿的比别人远,是不是也能叫有本事。
“琴棋书画,诗歌剑舞,甚至是旁门左道,你擅长哪个都行,只要能让我满意,这第二关就算你过去了。”龟公说的轻巧,王旭仔细一琢磨,却发现一点都不简单。
满意,什么叫满意,龟公的喜好是什么王旭都不知道,怎么对症下药。
要知道就是李白的诗,都被人骂做太空,鸡蛋里挑骨头,哪有挑不出差错的。
王旭只是一想就明白,这个要求本身就有问题,万一龟公心里满意,却强装出不满意的样子,岂不是这也算他输。
“看来,这次要露点真本事了!”
王旭咳嗽一声,开口道:“我选歌,我这里有一首《舞女》送给大家。”
听到王旭选歌,周围人都是一脸错愕,谁也没想到他会选这个,就连台上弹琴唱曲的少女都愣住了。
王旭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伸手向三位少女一指,低语道:“音乐在哪里?”
少女面面相视,为首的那个掩嘴轻笑,轻轻波动琴弦。
王旭清了清嗓子,低唱道:“多少人为了生活,历尽了悲欢离合……”
低音带着颤音,给人的感觉很沧桑,王旭本身唱歌就不错,再加上三位少女以琴声相合,苍茫之感顿时扑面而来。
“多少人为了生活,流尽血泪,心酸像谁诉说……啊~~~有谁能够了解,作舞女的悲哀,即使流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啊哈,来来来来跳舞,脚步开始摇动,就不管他人是谁……”
王旭唱的,是韩宝仪的经典歌曲《舞女》,这首歌据说当时一出现,就火遍了整个湾湾,又从湾湾向港岛与大陆辐射,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
一时间,歌舞厅全都是舞女的曲子,一位位穿着黑色袜,戴着兔耳朵的神秘女士,纷纷流着泪演唱这首歌。
这是一首道尽了舞女悲欢,风月场离合的曲子,悲欢离合相聚,又有几个能不哭。
要是普通人,听到这首歌可能还不觉得什么,落在风月场中的少女耳中,简直就是为她们量身打造的一样。
她们这些身陷风月场的苦命人,可不就是眼中含着眼泪,也要对人笑嘻嘻的舞女吗。
一时间,三位弹琴的少女,听到歌声悲入心来,这首歌就是她们的真实写照,人生果然就是一场梦呀。
“在下姓麦名霸,献丑了,献丑了!”
一首歌唱完,王旭对着周围人连连拱手,他对自己最有信心的地方就是嗓子,要不是怕屁股疼,早就参加好声音之类的节目去了。
“译园有桃,其实之肴,心之忧矣,我歌且谣,这才是诗歌,你唱的是什么东西?”龟公顿时翻脸,指着王旭就一阵狂喷。
王旭向周围人看去,发现大家也是以袖遮面,羞于见人的样子。
其中几个做书生打扮的人,更是满脸羞愧,长叹道:“如此庸俗怎么会是诗歌,真是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吓……
现代人对歌的定义,与古代人对歌的定义是不同的。
满江红,水调歌头,念奴娇·赤壁怀古,苏武牧羊,胡笳十八拍,这些以诗为载体,配上音律的才能被称为歌。
哪怕不唱,单纯只是读,也能感觉到其中的深意。
而现代歌曲比较直白,限制很少,谁都能编两句歌词,然后说这就是歌,哪怕前后矛盾,驴唇不对马嘴,只要好听就行了,别无他求。
而古代,对诗歌的叙述方式,韵律,词文,都是有严格要求的,每一个字都要精雕细琢,错一个字可能意思就变了。
打个比方来说,如果古代的诗歌是一杯委婉,需要细品的葡萄酒,现代歌曲就是一步到位的白酒。
在读书人占据主流的古代,谁要是敢写出现代歌曲,绝对要被群起而攻之,打倒之后在踹上一万脚的。
王旭不知道这个,只知道自己唱的非常好,将三位弹琴的少女都唱哭了,现在遇到龟公找事,顿时怒道:“这么好的歌,你都说不好,老王八,别人叫你声龟公,你就真把自己当丞相了?哼,文斗不行那就来武斗,你当我怕你啊!”
“歌是谁唱的?”
没等双方开干,一位穿着轻纱,婀娜多姿的少女,从三楼上走了下来。
这位少女眼若明珠,指若青葱,透过纱衣,能看到她大片暴露在外的肌肤,除了一些重要位置以外,全身上下一览无余,让人看了微微一硬。
“小姐,是这个人。”龟公小跑着凑过去,用手指了指王旭。
王旭也不示弱,他连黑山老妖都搞定了,难道还会被一个死了八十年,连百年道行都不够的女鬼吓住。
可惜,他还真是想差了,下一秒,少女一开口就吓到了他。
“舞女,韩宝仪?”少女目光中带着精光,对着王旭轻开玉口。
王旭一听就愣在了当场,就像走在马路上突然被人叫住,有人问他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容嬷嬷吗一样。
舞女可是现代歌曲,一个架空历史下的古人,怎么会知道舞女这首歌,还知道演唱者是韩宝仪。
要是他没有记忆混乱,好似他只说了这首歌叫舞女,没提过韩宝仪的名字吧。
“架空历史,对了,这个朝代本该是大明,结果换成了莫名其妙的大宁朝,很可能这个世界以前就来过穿越者,大宁朝就是穿越者建立的,那么这个林莺莺,莫非……”
王旭看着少女,久久不发一言,短暂的沉默之后,试探性的开口道:“天王盖地虎?”
“宝塔镇河妖!”
少女对答如流,一边上下打量着他,一边反问道:“你的脸怎么黄了?”
王旭眯着眼,一字一顿地说道:“天冷涂的蜡!”
“怎么又红了?”少女又问。
“嘶!”
王旭倒吸了一口气,伸手向外一抓,三尖两刃刀顺势入手,当头就是一刀劈下:“去你妈的!”
林莺莺:“……”
第624章 杀死穿越者
当两位穿越者相遇,会发生什么事?
第一,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一起排坐坐,吃果果。
第二,一脸漠然,漠不关心。
第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王旭自从得到穿梭门后,就想过自己不是唯一的幸运儿,世界上还可能存在其他的穿越者,并以此为基础,思考过相遇后的对策。
当时他想,如果在自己没有成长起来之前,见到其他的穿越者,对方没有威胁的话,他会让对方说出是怎么穿越的,抢走对方的金手指,然后任其自生自灭。
反过来,见到穿越同行的时候,要是他已经成长到了一定地步,而对方是刚穿越的萌新,他不但不会抢走对方的金手指,反而会顺手给点力所能及的帮助,然后以老前辈的口气,给萌新灌点心灵鸡汤。
但是,如果他与同行相遇时,自己没有成长起来,对方对他又有威胁性的话,王旭就要说声对不起了。
这不是他冷漠,而是人心隔肚皮,不得不防。
谁能说,在他考虑对待同行的问题时,对方没有这么考虑。
王旭从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别人,以己度人,或许那个从未见面的穿越同行,心里也是这么想的。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每一位穿越者,都是一座行走的宝库,彼此间的关系,就像两个公司一样。
一个公司强大,是规则的创造者,不惧任何挑战,它会选择帮助比自己弱小的公司,将它们发展成下线,或者是助手。
你说它是施舍也好,欣赏也好,这种例子笔笔皆是。
相反,如果两个正在创业路上,彼此性质相思的公司相遇,它们一定会拼个你死我活。
为什么,因为每个正在腾飞的公司都是饥饿的,急需对方的养分来充实自己,你不去与它竞争,难保它不会想吞掉你,所以在实力相近的情况下,这是一场没有谈判的战争。
所以,王旭先下手为强,在察觉到林莺莺这位红船之主,是跟自己一样的穿越者时,毫不犹豫的出手了。
咚……
一声闷响,王旭一刀砍在桌子上,将木桌劈成两半。
林莺莺倒飞着向后走,贴在红色的木柱上,气急败坏地问道:“为什么要出手?”
“废话少说!”王旭根本不回答,抬手就是一刀,刀芒向着林莺莺而去。
林莺莺身体瞬间消失,再出现的时候,已经站在了楼梯前,急道:“我对你没有恶意,咱们都是一个地方来的,不是该互相帮助吗?”
“呵呵!”王旭只是冷笑,手上的动作毫不停留。
开玩笑,红船之主是什么人,在场没人比他更清楚了。
这是个死后化为厉鬼,手上最少有百条人命的凶人,真以为她看着楚楚可怜,就以为是弱女子了?
女人最会骗人了,王旭可不信这个造成上百人失踪,数十个家族分崩离析的罪魁祸首,会是个见到地球老乡,就哭喊着要抱抱的弱智女。
“好狠心的人,连我这样的大美女都下得去手,真是个王八蛋!”
林莺莺连续躲了几次,看到王旭心坚似铁,一直不为所动的样子,终于不再扮演白莲花,恶狠狠地问道:“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不用看,我根本就不相信,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女人,会像你表现出来的这样!”
王旭没有看出破绽,非要说有的话,那就是林莺莺表现得太好了。
她表现的,简直不像杀人如麻的红船之主,反而像言情小说里面的女主,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莲花味。
细想想,这怎么可能,林莺莺出身风尘之地,自小生活在勾心斗角中,她要是朵白莲花的话,恐怕坟头草都有三丈高了。
既然不是真纯,那就是假纯,宅斗技能点满的绿茶婊。
王旭用脚趾头想,林莺莺该是后者,一颦一笑都是戏的那种。
“嘻嘻。奴家不是习惯了嘛,谁让你们这群臭男人,只喜欢弱女子呢?”
林莺莺不怒反笑,用舌头舔舐着自己的头发,笑道:“既然被你看出来了,那就没得玩了,本来看你气运惊人,还想跟你慢慢玩,一点一点将你气运吸干呢。”
“气运?”
再次听到这个词,王旭内心一动。
红船,或者说林莺莺,果然有影响气运的宝物,或者说金手指。
嗖!
王旭分心的刹那,林莺莺一把抓了过来。
她的指甲又红又长,红的就像死人脸上涂抹的红粉,让人一看就头皮发麻。
不过,王旭也不是徒有虚名,那么容易被偷袭到的,手中长刀上扬,伴随着一阵火花,很快挡住了林莺莺的指甲。
哈!
林莺莺一张嘴,舌头就跟绳子一样,缠绕在了王旭的长刀上。
王旭向后一退,拽橡皮筋一样往后拽,并顺势一脚踢了出去。
一脚踢了隔空,抬头一看,林莺莺的腹部一阵模糊,就像一团云雾一样。
自己一脚踢上去,直接从林莺莺身体上穿了过去,一点效果也没有。
刺啦……
林莺莺一甩头,头发从王旭的胸前扫过,就像铁扫把一样,扫烂了他肩膀上的衣服。
王旭伸手一模,衣服没保住,不过凭这样的攻击,想要伤他缺还不够。
“嘻嘻,你好强壮呀,奴家就喜欢你这么强壮的。”
林莺莺收回舌头,跃跃欲试的看着王旭,娇声道:“小哥哥,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王旭心中一片恶寒,这么能装的女人还真是第一次见。
“看刀!”
一刀扫出,刀刃上带着金光,明显加持了真气。
林莺莺抽身而退,用飘的方式躲过一刀,还不忘勾引他,“来嘛,来打我嘛,皮鞭,蜡烛,我都好喜欢的。”
“靠,鬼我见的多了,这么骚的还是第一次见,这个叫林莺莺的穿越者,上辈子是干什么的,难道来自东莞某个不可诉说的组织?”王旭不是个喜怒于色的人,可是碰到如此骚气的女鬼,还是难免动了肝火。
现在,他总算知道史崔克将军,为什么要将死待的嘴巴缝起来了。
原来真有一种话唠,能让你想将他的嘴缝起来,一辈子也不想听到他的声音。
“奴家林莺莺,身高一米六五,未婚,现在嘛,就像找个老实人嫁了。嘻嘻,小哥哥,我看你就不错哦,要不你就从了我吧,以后咱俩双宿双飞,夫唱妇随,岂不美哉?”
林莺莺不知道是不是古代待得旧了,说话半文半白,偏偏还喜欢装萌,听的王旭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不过交手了这么久,王旭还真是越打越惊讶。
林莺莺也不知道是怎么修炼的,按理说她八十年前才死,不应该有很高道行才对。
可是王旭却发现,林莺莺的速度比他还要快,目前表现出来的,就有隐身,瞬移,化虚三种能力。
再加上能自动变长,比钢针还锋利的头发,比利剑还坚硬的指甲,看上去连短板都没有。
“不对,她还是有短板的,那就是攻击力不足!”
斗了十几个回合,王旭发现林莺莺一直在避免硬拼,只是利用速度优势牵制自己,不时再用指甲与头发攻击两下。
而且,除了这几样东西以外,林莺莺连兵器都没有,更别提法宝了。
要知道,就是树姥姥都有伴生的藤蔓作为武器,林莺莺居然比树妖还穷,也不知道是她才死了几十年,还没找到趁手的兵器,还是隐藏起来当做杀手锏没有使用。
如果是后者,他就要小心点了,林莺莺这种心机婊,未必一上来就会掀开全部底牌。
第625章 目标是金手指
“杀了他,保护小姐!”
看到林莺莺久攻不下,龟公带着船坊的打手上阵了。
类似青楼与花船之类的地方,都会培养一些打手,一来可以避免地痞无赖捣乱,二来可以防止嫖客们赖账。
看着举着棍棒,一拥而上的打手们,王旭长刀回转,刀柄猛地往地上一戳。
轰!!
真气外放,化为冲击波横扫当场。
这些才死了几十年小鬼,在他的真气面前纷纷冰雪消融,一转眼就化为了飞灰。
“这才对嘛,才死几十年的小鬼,哪能那么厉害!”
看到小鬼们冰雪消融,王旭松了口气,这才是正常现象。
反倒是林莺莺,有的不按套路出牌,按理说,她这种死了几十年的女鬼,应该只有些吓唬人的手段才是,一个修炼了几年的道士就能将这种鬼收走。
比如僵尸先生中,迷上秋生的女鬼,实际上就死了几十年,实力与修炼了几年的秋生相当,遇到英叔几下就要被打的魂飞魄散。
按照英叔的说法,人才是万物之灵,人修炼一年,顶得上异类修炼十年。
所以才有那种修炼了几十年的道士,追着修炼了几百年的老鬼打的场面。
林莺莺在其中反倒是个异类,按照正规说法,林莺莺应该算是地缚灵。
她是在船上被烧死的,虽然王旭不知道,林莺莺为什么没有去投胎,而是连带红船都变成了鬼蜮,可这无法掩盖她是地缚灵的事实。
不然,林莺莺不会每十年才出现一次,每次出现都在自己死的前后三天,而且从没有人见到过她上岸了。
不是她不想上岸,而是地缚灵死在哪,哪里就是她的约束之地。
除非能成为鬼仙,或者投胎转世,不然一辈子也别想离开。
这样一来,林莺莺的实力根本没法解释,毕竟一个连世面都没见过的女鬼,不可能实力暴增。
王旭思前想后,觉得这里面一定有问题。
“嗯?”
交手中,王旭眼前一花,直接失去了林莺莺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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