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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章-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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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回头瞪他,洪佑森下颌微收,等她发言。
  “你心率多少?”
  “……啊?”他被问傻。
  “心率,一分钟多少下?”
  “不一定。”洪佑森抓住她的手腕,放到自己脖子动脉处。“能感觉到吧。”
  乔以莎点头,摸了一会,说:“好像跟人类也差不多?”
  “平时我会模仿人类的心跳。”洪佑森解释说,“你再看看现在……”
  乔以莎屏息体会,掌下跳动几乎静止,七八秒才跳一次。
  “这是我正常心跳。”
  “那情绪激动时呢?”
  “……差不多比这个快四五倍吧。”
  “那什么事会让你激动呢?”
  洪佑森想了一会,说:“我也不确定,之前跟柴龙打架时跳得很快。”
  乔以莎盯着他,洪佑森刚要再说点什么,忽然被乔以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亲了一下。
  “?”
  “现在呢,快点没?”
  “……”
  洪佑森停顿片刻。
  “这玩意用思考这么久?”
  “好像没快。”
  乔以莎重新躺尸,认命了。
  “行,我在你这还没有柴龙重要。”
  “不是。”洪佑森低声说,“遇见你我心跳会变慢。”
  乔以莎干巴巴道:“像快死了一样?”
  洪佑森:“不是那个意思。”
  乔以莎翻过身。
  “算了!睡觉!这一天天的没一件开心事!”
  洪佑森看她后背,微微挑眉,他拨开她的长发。
  “不是那个意思,我没形容好,不是变慢,是变重。”
  他的嘴唇落在她的后脖颈上,起起落落,湿润清凉。
  乔以莎忍了一会没忍住,蜷缩身体咯咯地笑。
  *
  自打他们的小关系被班主任发现,再也不能在咖啡馆肆无忌惮地撩骚了,一个恋爱谈得跟谍战片似的。
  终于顺利度过了最后一段时间,德工开始考前放假。
  太阳一天比一天毒,温度一天比一天高,各种夏日的飞虫越叫越欢,相比之下,反而人的声音渐渐模糊在清朗的天空下。
  整座城市都被高考的灼热氛围笼罩着。
  放假一周,前几天洪佑森跟同学一起在学校进行自由复习,乔以莎作陪,最后两天,洪佑森被洪闫德接回家住。
  “咱们四天后见。”
  分别的时候是正中午,洪闫德的车堵在路上,乔以莎跟洪佑森在校园门口等。
  “你不蒸馒头争口气啊!”乔以莎紧紧抓着洪佑森的手,“考试千万千万千万千万不能出岔子!”——不然咱俩玩完了!
  洪佑森一身爽朗打扮,校服长裤搭配乔以莎给他买的粉衬衫,皮肤不算白皙,但匀称细腻,加上身姿矫健手长脚长,裤兜一插,单肩背包,甚是养眼。
  “你看什么呢?”乔以莎从他手里拿过一张纸,竟然是张旅行社的暑期欢乐游广告。“你还有功夫研究这个!”
  “马上就考完试了。”
  乔以莎翻了几页宣传册,里面项目很丰富,她翻着翻着还真看进去了。
  洪佑森高挑的身材在她面前挡住日光,低头一起看,说:“你想去哪?”
  乔以莎说:“都行啊,你这里面都是山?”
  洪佑森:“你不是说想去山里吗?”
  乔以莎:“我说的是去山里看狼。”
  “我已经看够了。”洪佑森翻了几页,“挑个没狼的山。”
  话没说完,旁边响了两声车笛,乔以莎对洪闫德的黑奥迪过于敏感,瞬间弹走了。
  洪佑森上了车,车子发动,他回头看,乔以莎一手拿着宣传册,一手指着旅游宣传册,比划了一个大大的OK手势。
  洪闫德看着后视镜里张牙舞爪的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
  …
  之后乔以莎消停了两天,高考前一晚,她在Bly喝酒庆祝。
  “终于要解放了。”乔以莎趴在吧台上,阿吉细心地帮她把酒杯填满,乔以莎拍桌子。
  “这可恶的高考终于他妈的要结束了!”
  阿吉问:“不是明天才考吗?”
  乔以莎:“马上了马上了,我们总算要自由了。”
  身边晃过一道人影。
  此时正是午夜,是Bly最繁忙的时间段,吧台位置都是满的。来人的手轻轻搭在乔以莎身边人的肩上,说:“让开。”
  身边那人回头:“怎么说话呢……”随后看到什么,语气微微一顿,像着魔了一样放下酒杯,离开吧台。
  乔以莎扣紧手指。
  “晚上好。”莫兰一如既往很礼貌,他今天没有戴帽子,灰白的头发绑在脑后,脸颊旁垂落几丝微卷的发丝,面庞眉清目秀,神情回味悠长。
  “你来干什么?”
  “祝贺你。”
  “啊?祝贺什么?”
  “你刚刚说了。”莫兰轻轻一笑。“你们就要自由了。”
  乔以莎睨了一眼,阿吉问莫兰:“先生,请问您需要点什么?”
  “我不太懂,你推荐一个吧。”
  乔以莎没好气地杠他:“你带钱了吗?敢在我们这吃霸王餐,小心我打电话叫狼啊。”
  莫兰从怀里拿出钱包,说:“这是修给我准备的。”他鼓捣了一会,钱包扣款式比较新,他没弄开。乔以莎看得心烦,直接抢过来。“不是这么开的。”她两三下开了钱包。
  里面一大叠现金,非常优美的厚度。
  乔以莎也算是半个生意人,能坑则坑,俩眼一闭进去一抓就是一把,也没数,递给阿吉。
  “来,给老板调杯好的!”
  阿吉粗略看了看,拉着乔以莎小声说:“姐,啥酒这么贵啊,这一叠好多外币呢。”
  乔以莎:“随便弄,雪碧可乐兑点柠檬水。”
  “你看起来很有活力。”莫兰欣赏道。
  乔以莎:“还行吧,跟你比谁都有活力。”
  莫兰无奈一笑。
  “是啊。”
  “你到底来干嘛的?”
  莫兰从怀里拿出一个玻璃管,里面是亮晶晶的红色试剂。
  “送你点东西,这是我花了很大精力弄的,可以帮助你的药。”
  “帮我?帮我什么?”
  莫兰笑得一脸神秘,举起阿吉递来的雪碧可乐兑柠檬水。
  “为你的‘自由之夜’干杯。”
  乔以莎:“……”
  她面无表情把东西推了回去。
  “谢谢,不用。”
  莫兰缓缓靠近,一只手环绕在她腰部,像是一条蛇缠了上来。乔以莎浑身发麻。“你干什么!”他禁锢住了他,另一只手覆盖在她的腹部。即便是大夏天,隔着一层衣服,她也能感受到他手掌冰凉的触感。
  “你要死啊你!”她抓住他的手腕,怎么掰也掰不开。
  “恕我直言……”莫兰在她身前,低沉地说道,“以你现在的情况,想要承受他根本天方夜谭。到时候你这里……”他手掌在她腹部轻轻一转,“会跟楼顶坠落的西瓜一个下场。”
  乔以莎脑补了一下那个画面,顿时一个寒噤。
  “听我的,拿着这个,我用了血族的力量。”莫兰将那红色的试剂塞到她怀中。“味道应该还不错,我特地做成了草莓味的。”
  乔以莎无力吐槽。
  “你还真是上心啊……”
  莫兰轻轻摊手。
  他回到自己的位置,双腿交叠,单肘支撑在吧台上,另一只手托着酒杯,嘴角带着一点玩世不恭又风情万种的笑。
  “给你一点个人建议,你得多练练技术,等他真的觉醒了,竞争一定很激烈。”
  乔以莎不屑冷笑。
  莫兰耸肩:“毕竟是图安,千载难逢的机会。”
  乔以莎:“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狼族老大么,你做血族老大也没见夜生活有多丰富啊。”
  莫兰笑得不动声色:“想丰富还是可以丰富的。”
  乔以莎笑得不怀好意:“都干巴成这样了,还是算了吧。”
  莫兰:“女巫小姐,不要以貌取人,我还是那句话,经验是个好东西。如果你有任何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我随时可以提供帮助。”
  乔以莎翻了个白眼。
  莫兰:“别这么高傲,实话讲,你现在太缺乏趣味了。”
  “哈?”乔以莎哂笑,“你再说一遍?”
  莫兰笑着说:“我说你缺乏趣味。”
  乔以莎:“趣味?”
  莫兰努努嘴,叠着的右脚微微一提,上身一动不动,下方一尘不染的黑皮鞋悄悄挑起她的长裙,顺着她的脚踝,一直滑到小腿。他脚尖越是向上,下颌越是内收,目光渐迷渐离,似带着惩戒,又似带着调笑……乔以莎往下瞄了一眼,刚巧看到自己的裙摆叠在他穿着黑袜的瘦长脚踝上,那一刻仿佛有人在她脑海里吹响爵士乐,她腿肚子反射性一抽,皮鞋尖带来清凉触感越发明显。
  这老妖精骚得她有点想抽烟。
  不得不承认,血族在魅惑人的方面还是独有一套建树的。
  乔以莎跳下吧台椅,气有点虚。
  “再见,不送。”
  …
  原本乔以莎的计划是在高考两天都去考场外陪考,为小洪同学默念祈祷咒文,结果被莫兰一么刺激,当晚喝多了,第二天直接睡过去了。
  等她睁开眼的时候天已黄昏,她顶着鸡窝发型和宿醉水肿的双眼拿来手机,里面有几条未读短信,她找出洪佑森的。
  共三条,十分简洁——
  “考完了。”
  “语文作文没太看懂。”
  “你吃饭了吗?”
  乔以莎靠在床头回消息,一开始打了一大段字,后来全删了,就回复一句话。
  “好好休息,别分心,明天考完咱们再见,我给你准备了惊喜。”
  消息发出去,很快收到回复。
  “好。”
  乔以莎躺在床上伸懒腰,一不小心看到床头放着的红色试剂。
  “……敢说我缺乏趣味,你给我等着!”
  第二个高考日来临了。
  乔以莎琢磨一宿法术,又睡过头了。
  好在这次醒来是中午,她洗了个澡,垫了口面包,正式出发。等她赶到考场,离最后一科结束就剩二十来分钟了。她象征性地念了一会祈祷咒文,满嘴奶油的鲜甜味。
  终于,铃声响起,周围的家长们一股脑涌向大门,乔以莎被人流带得一个踉跄,赶紧捂好口袋里的东西。
  “干什么啊!别推人啊!”
  乔以莎在人潮中东倒西歪,好不容易抱住旁边一棵大树,站到半米高的台子上。
  考生陆续往外走,家长们纷纷鲜花拍照。
  “庸俗。”
  乔以莎从兜里取出昨晚的研究成果——两个小玻璃瓶,一瓶是黑的,一瓶鸡尾酒般五颜六色。黑色倒在左手上,彩色的倒在右手。
  忽然间,她像感觉到了什么一样,抬起头。
  洪佑森从考场里走出来。
  人越多,越能体现外形的优越,一眼就看得人心旷神怡。
  乔以莎激情澎湃,浑身的力量凝结在双手。“来吧……来自女巫的趣味惊喜!”她猛地仰头望天,双眼被幽蓝的光线填满。
  伸出左手!
  “嘿——!”
  一声响亮的哨子声划破天际,空中忽然凭空炸开一朵黑色的礼花!炸开的黑点如同坠落在清水中的墨汁,缓缓在天空晕染开来。
  维持姿势不动,再伸右手!
  “哈——!”
  在黑色背景下,七彩礼花也随之绽放!
  “嘿——!”
  “哈——!”
  “嘿——!”
  “哈——!”
  黑色与彩色的礼花交替绽放,像夜空里流淌着彩钻,绚烂晶莹,相互叠加,相互映衬,上演一出绝妙的白昼烟火。
  人群惊讶欢呼。
  “什么啊!好漂亮!”
  保安全体出动,满院子找搞鬼的人,乔以莎躲在混乱的人潮中,跟着所有人一起瞎叫唤,根本无处可查。
  在偶然的瞬间,她透过纷扰人群,找到了一双金色的眼睛。
  一瞬间,人潮变成了流淌的河,柳枝变成了倒垂的水草,她做起颠倒的白日美梦。
  她咬住下唇,身侧的手轻轻打了个指响。
  他感觉到什么,捻起自己粉嫩的衬衫,从领口里取出花枝。
  他抬眼看她,她对他笑。
  他闻闻花朵,张开嘴巴。
  阳光极尽潇洒,小狼一口吃掉玫瑰花。


第44章 
  这激情四射的一口。
  这充满内涵的一口。
  乔以莎顶着跟玫瑰花一样红的脸,陶醉在六月的艳阳天里。
  她靠着大树,等待他走过来然后两人激情拥吻,然而半路杀出了洪闫德。
  其实本身乔以莎也该料到,这么重要的时刻老爸肯定要来接儿子的,她拿出手机给洪佑森发短信,刚编辑好,一抬头,看到洪佑森和洪闫德一同看向这边,洪佑森好像在说什么。
  乔以莎赶紧站直身体,端庄地冲他们摆摆手。
  下一秒,洪闫德接过洪佑森的书包,转身走了。
  乔以莎:“???”
  洪佑森走来,乔以莎跳下高台,被洪佑森接住。
  “你爸呢?”
  “我跟他说我晚点回去。”
  “他同意了?”
  “我告诉他我考得还不错。”
  两人漫步在小路上,高考一结束,空气都新鲜了。走着走着,乔以莎想起刚刚他吃玫瑰花的画面,她觉得有点尴尬,抿抿嘴从道:“考得真的还不错?”
  洪佑森:“反正会的都答了,不会的就不会了。”
  两人就这么顺着小路散步,一直走到两公里外的一座公园。
  时至黄昏,天空颜色透亮,像蒙了一层熟透的西红柿皮。
  他们坐在路边的椅子里,周围有小朋友跑来跑去,还有几只白鸽在花坛边吃食。小风幽幽吹着,乔以莎心旷神怡,双手捂在胸口,感叹道:“多么偶像剧的画面。”
  洪佑森神色困倦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乔以莎:“你能不能有点活力,跟你对戏都对不上。”
  洪佑森两肘搭在膝盖上,看过来。
  “选好了吗?”他问。
  “什么?”
  “哪座山。”
  “啊,这个啊……随便啊,反正都是玩嘛。”
  “你要好好选。”洪佑森说,“这很重要。”
  “重要在哪?”
  他没说话,傍晚的红光照在他的脸孔上,有一种油画般的质感,他的目光仿佛深邃到无限远。高考结束让他神色之中有了一丝松弛感,看起来更潇洒了些。
  乔以莎怼他:“问你话呢,长嘴没?”
  他懒懒地张开嘴向她示意,一开始逆着光,乔以莎没看出来,只觉得他舌头红得不太正常。凑近了一点,才发现他舌头上还沾着一瓣玫瑰花。
  这……
  他闭上嘴,说:“懂了吗?”
  乔以莎低着头,缓了一会,比划了一个OK的手势。
  “所以你想去哪?”他又问。
  “别总问我,你也想想。”乔以莎扬起下巴,神色高傲地说道,“我先说下我的要求,我要一个独一无二的地点,要有纪念意义,一定要特殊,别人都没搞过的。”
  洪佑森:“那是什么地方?”
  乔以莎:“你想啊,这种事还得交给我吗?”
  洪佑森低头思索片刻,说:“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去……离天空最近的地方?”
  夏日的风送来花朵的清香,乔以莎一时没反应过来,疑惑地问:“离天空最近的地方,哪啊?”
  洪佑森:“最高的山。”
  乔以莎检索自己的知识点,干巴巴道:“珠穆朗玛峰啊?”
  洪佑森点头。
  乔以莎维持着没有表情的脸足足十秒,才意识到他是认真的。
  “那里没有人打扰我们。”他说,“那里应该会有很美的月亮。”
  这真是乔以莎听过的本世纪最富有想象力的提议。
  但是……
  “你去过吗?”
  “没有。”
  “那你怎么确定咱俩能上去呢?”
  “为什么不能,没有我上不去的山。”
  你倒是自信。
  “那我能上去吗?”
  洪佑森想了想,说:“应该也行吧,你要是懒得爬就我带你上去。”
  他说上珠峰的语气跟回宿舍一样简单。
  乔以莎感到体内一股澎湃的涌动,什么叫激情,什么叫生活,为年轻人诡异的想象力点赞。
  “行。”她握紧拳头,“就这么定了!”
  让我们在离天空最近的地方为爱互动!
  下定决心,乔以莎兴致勃勃开始研究行程,决定等洪佑森估完分填报好志愿就出发。
  乔以莎激动地搓搓手,说:“那我回去跟鲁莱他们说一声,你现在好歹是狼王预备役,多少要打个招呼。”
  当晚,乔以莎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鲁莱。“我们要去毕业旅行了!”鲁莱蹙眉:“他不能乱跑,你们要去哪?”乔以莎把选址告诉她,鲁莱思索片刻,说:“这里可以,去吧。”
  乔以莎:“为什么这里可以?”
  鲁莱:“高原很少有血族出没,他们喜欢在城市里生活。而且那边是西部落的地盘,没有血族敢越过地界。不过你们怎么选了这么偏远的地方旅游?”
  乔以莎:“刺激啊。”
  鲁莱眼角一提,嘴角微弯。“确实很刺激。”她朝她勾勾手指,乔以莎靠近,听她说:“我算算日子……”鲁莱声音沙哑,从果盘里取了一颗红红的果子,富有意味地舔了一口。“也快到平原狼人的发情季了。”
  高考一结束,全世界的画风都变了。
  “这是不能回避的事。”鲁莱重新靠回沙发,淡淡道,“如果洪佑森是图安,那为了族人,他必须留下血脉。你放心,我们是自由的种族,允许跟任何外族结合。我们会全力支持你的。”
  提到血脉,乔以莎想到一个关键问题,她压低声音道:“那个……我对这个没什么研究,我问一下……如果我和他有、有那个什么,孩子……会是混血吗?”
  鲁莱:“哪来的混血,你当杂交水稻呢?”
  乔以莎脸红道:“我从小跟人类在一起,谁管异人是怎么遗传的!”
  鲁莱说:“我们没有混血一说,异人的结合很简单,有什么元素就生什么孩子。你们俩搞,孩子要么是狼族,要么是巫族。”她严肃地看着乔以莎,以宫斗剧的力度戳她胸口。“你必须要生出一个狼族来,男的女的没关系。”
  乔以莎抠抠耳朵:“说这个太早了。”
  “我会联络西部落的人,等你们去了招待一下……不过你这破体格去珠峰能行吗?”鲁莱最后问了一句,但乔以莎忙着联系洪佑森,没听到。
  接下来的几天洪佑森按部就班估分,填报志愿,参加学校活动。
  在班级散伙饭上,夏俊抱着洪佑森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完啦!我马上就要考上A大了!我以后身边再也没有你这么蠢的人了——!”
  洪佑森不耐地给他扯到一边,他再次扑上来。
  “阿森,我送你个临别礼物,你想要什么?”
  洪佑森看着他没说话,夏俊酒劲上来,大方道:“今天你大胆提吧,要我献吻也是可以的。”
  洪佑森思考片刻,还真的开口要了一样东西。
  第二天晚上,他骑着夏俊的白色公路车去了Bly。
  柳河正在门口抽烟。
  “怎么还骑自行车来了?”
  洪佑森下来了也没锁车,拎着车就往里面走,看门小弟看了看柳河,后者摆手。“别管他。”
  洪佑森扛着车上二楼,来到乔以莎的房间,柳河不紧不慢跟在后面。
  “你俩什么时候出发?票都买了吗?”
  乔女巫正在准备衣服,床上铺着各种各样的裙子。
  “随时出发,票又不紧张。”她回头,看到自行车。“这车什么情况?”
  “夏俊送我的。”洪佑森把公路车摆在房间中央。乔以莎瞥他一眼,说:“你还挺怀旧呢。”
  柳河靠在门旁问道:“我听说要去珠峰得准备不少东西,还有证件手续,你俩都搞定了吗?有攀登计划没,从北坡上还是南坡上?”
  乔以莎:“不知道啊,到时候看吧。”
  这含糊的回答让柳河眯起了眼。
  “我怎么觉得你俩这事有点不太靠谱呢?鲁莱给你们找的地接联系了没?”
  洪佑森说:“不用,我们两个就够了。”
  柳河:“好歹让他们提供一下住宿和交通工具吧。”
  洪佑森拍拍白色公路车,对乔以莎说:“这个能拆开,可以带上飞机,到地方我骑车带你。”
  乔以莎笑得一脸花。
  “不错不错。”
  柳河瞠目结舌站在门口。
  “不是……你俩,骑自行车上珠峰啊?”
  两人一同看他。
  柳河把烟叼嘴里,腾出两只手啪啪啪鼓了三下掌。
  “是我俗了,二位,别忘拍照留念。”
  …
  他们出发的日子定在20号,本来洪闫德七月份才肯放人,但他事务所临时接到几个案子,要出国,洪佑森就放任自由了。
  他们带的行李少得可怜,柳河一万个不放心,鲁莱在旁道:“没事的,图安是自然之子,他去哪里都会一帆风顺。”看柳河还是皱巴着脸,又适当补充了一下。“当然,巫族也有抵御极端天气的方法。”
  “我已经跟西部落的人联系完了,会有人接机的。”鲁莱走过来随手一拍乔以莎的后背,“加油!”
  “走喽!”
  在这个明媚的六月里,乔以莎穿着长裙,披着黑纱,带着宽檐帽和薄薄的蕾丝装饰手套,提着一个仿古箱子,挽着洪佑森的手,潇洒地踏上真爱之旅。
  转了一班飞机,近十个小时才抵达高原。
  机场人不算多,从大厅向外看,天空一片湛蓝。
  乔以莎联系了鲁莱介绍的那位地接,他们在机场门口碰头。
  “我叫邬索。”
  很意外,地接竟然是个女人……不,准确地说是头母狼。
  邬索看着跟她年纪差不多大,穿着高原常见的冲锋衣,吊着高马尾,有高原人特有的高颧骨,高大的身材,傲人的体格。
  乔以莎目测她身高将近180公分,却丝毫没有壮硕笨拙之感,身姿矫健,五官凌厉,没什么表情,目光透着凶悍凛冽的味道。
  乔以莎心说鲁莱形容得真准确,这伙人确实野,荒莽直白……她是血族也不会往这来的。
  很奇怪的是,邬索没怎么看洪佑森,反而直勾勾地盯着她。
  “那个……”乔以莎挠挠鼻尖。“鲁莱说你帮我们安排住宿的地方了?”
  邬索没说话,还看着她,乔以莎被看得有点发憷,说:“那个……要是不方便的话我们就自己找酒店了。”
  “不。”邬索说,“跟我走。”
  邬索开了一辆破旧的越野车,乔以莎跟洪佑森坐在后座。车子开出了城市,渐渐的连路都没有了,驰骋在荒凉的高原上,远处雪山若隐若现。
  乔以莎一开始还挺兴奋,后来车子越开越偏,景色也变得单一起来,她昏昏欲睡。
  邬索车开得很快,乔以莎感觉像在云端做了个梦,睁开眼睛的时候头痛欲裂,太阳穴像是混入了跳跳糖一样炸裂。
  “这是哪啊……”她问道。
  邬索说:“快到了。”
  乔以莎看看周围,依旧方圆百里寸草不生。
  “怎么这么偏?”
  邬索说:“部落都是远离人群的。”
  就这样,又开了三个多小时,日落西山,温度越来越低,乔以莎开始抖起来了。
  “那个……”她颤颤道,“开个空调不?”
  邬索从后视镜看她一眼,说:“坏了。”
  洪佑森从包里拿出唯一的一条薄毯,披在乔以莎身上。
  她有点后悔……不该省这点住宿费,还是应该去住酒店。
  终于,在天马上快黑了的时候,他们到达了目的地——一处位于中国与尼泊尔交界线上,冈底斯山脉脚下,广阔的阿里高原上的……无人能叫出名字的小山坳。
  夜还没有完全降临,放眼望去,高原的天地近乎合一,依稀能从屋顶的经幡辨别错落的房屋。
  乔以莎对狼人部落的好奇完全被身体的痛苦淹没。
  她虽说是社会阅历丰富,但其实也没走过太远,主要就是跟柳河在一片区域内混迹。
  她是第一次来高原。
  来了就有点懵逼。
  “你还好吧?”洪佑森抓着她胳膊带她下车。
  “没事。”乔以莎晕晕乎乎地说,“我得找个地方运运功……我们这是到了吗?”
  “入口。”邬索的语言跟这块土地一样贫瘠节俭,“部落在里面,还有点距离,车子进不去。”
  洪佑森低声说:“你变成乌鸦。”
  乔以莎:“啊?”
  洪佑森:“我看里面不好走,我带你进去。”
  这台阶给的不错,乔以莎原地变形,洪佑森脚一勾,把她褪下的衣服捞到手里。
  乌鸦在空中扑腾两下,洪佑森解开衣服,乔以莎稳稳落入他怀里。
  世界霎时安宁了。
  邬索在鬼魅的山风中对他说:“走吧。”


第45章 
  乔以莎在洪佑森怀里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愉快抵达目的地。
  邬索为他们准备了一幢二层小楼,卧室在楼上。
  “这是最好的房子。”
  其实小屋布置得蛮不错的,主要问题在于气味有点重。房门一推开,木料、泥土、酥油、藏香,全部混在一起,就像浓稠的油画颜料,吸一口就涂一脸。
  乔以莎更迷糊了。
  “我们准备了晚宴。”邬索说,“等下来接你们。”
  她离开后,洪佑森将乌鸦放到床上。“这有点冷,你盖着被子换衣服吧。”随即把床头的毯子盖在乔以莎头上,厚重的狼窝味一瞬间顶到脑门,乔以莎差点没被呛晕了。
  “你穿什么?”洪佑森打开行李箱,翻了两件厚衣服出来。乔以莎探头看看,颤颤地说:“不,给我把裙子拿出来……”
  “要穿裙子?”
  乔以莎刚刚听见了“晚宴”一词,心说这种场合绝不能丢份。她坚持换上礼服长裙、高跟鞋、小礼帽、长手套,又重新补了妆,一套操作下来,脑袋更糊了。
  坚持,革命贵在坚持。
  晚宴在一个当不当正不正的时间进行,乔以莎充满疑惑,洪佑森解释说:“他们应该在计算月亮上中天的时间。”
  当时邬索正领他们向晚宴地点进发,听到他的话,回头看他,难得露出点赞许的表情。
  乔以莎心说这伙人也蛮有个性的,明知道洪佑森的身份,也没太好奇,按部就班,不卑不亢地生活在自己的节奏里。
  宴会地点在一片空旷的荒野上,中间架着十来米高的篝火,火焰在狼族特有的咒术中烧得通天旺盛,再大的风也吹不熄。
  乔以莎到场扫了一眼,西部落来了好多人,都三五成堆地散着站,整体趋势是围着中央的篝火。他们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像被人给包围了似的。
  阵势有点浩大,篝火前方聚了一大撮人,看起来像是领导人物。他们走近,黑影里站起数道身影。也许为了配合图安出现,今天西部落的人走的风格比较传统。
  他们的老大——也就是族群的头狼,一位四五十岁的中年男子,典型的高原人面孔,通红的肤色,面容深邃,他体格强壮,造型有点像座山雕似,披着兽皮大氅,偏偏露着胸脯,胸前的体毛随风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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