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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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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起身,掏出手绢擦鼻涕。
他又道:“既然提前回来了,你的任务有变化。明天琳琅成亲,莫宁可会来贺喜。我要你同他约会,找机会在他吃的东西里下毒。”
一惊,老东西要我杀人?
抬眼看着他:“父亲你不是让我追查莫家黄金的下落?杀了莫宁可怎么找黄金?”
“情况有变,”顺势拿过茶几上几张纸,低头阅读,“你不用多问,照办就是。三天之内,他不死,你就死。”
骨血引实在太疼,我只得暂时应下来:“是,可我不知道怎么杀人。”
花君年头也没抬:“跟冲田先生学。”
这时,站在书桌旁叫冲田的中年男人颌首,用卷舌音说道:“小姐,请过来。”
语调很奇怪,是日本人。花君年和日本人有勾结?
思量着,我走到中年男人身边。
冲田戴上一双橡皮手套,打开了桌上一个铁盒子,铁盒子里面装着一排透明的胶囊。
“小姐,这是剧毒氰化钠。我会将这东西藏在戒指和项链里……”
正在说话,书架后闪出抹人影。还没等我看清是谁,冲田的太阳穴上兀地多了把匕首。他朝后猛退了一步,脸上的颜色瞬间褪尽,眼珠子鼓得快从眼眶里滚出来。
随后凶手大跨一步,拿出书桌上的石头镇纸,手一挥朝张大嘴正想喊人的花君年掷去,顷刻正中花君年额头。“砰”的一下,就像西瓜从高处落地时发出的声响。连吭都来不及吭一声,头破血流,人直接被砸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不到一秒钟,我呆滞。
手搭住冲田的肩膀一掰,冲田直挺挺向后倒地。然后花素见走到摇椅前,揪住花君年的头发将他从椅子上拖下来扔在地上。
“不想看就扭头。”这话是附在花素见身体上的白知秋对我说的,说话时他并没放慢手上的动作。
只见他拎起桌上的茶壶,用脚把花君年的头拨正,一脚踩住花君年的脖子,将温热的茶水冲花君年额头淋了下去。
“呃……”被水一淋,花君年幽幽地醒来。睁开眼睛,他紧盯着白知秋,脸上露出了不敢相信的表情。
“素见,你……”喉咙被人踩住,花君年憋气憋得满脸通红。声音像破旧的风箱,嘶哑不堪。
白知秋弯下腰,朝他轻轻一笑:“你认错人了,我不是花素见,是大鬼。不想死,就解了小鬼的骨血引。 ”
闻言,花君年的眸光定了下。
可没等他说话,白知秋一挑眉,语调轻佻:“瞧我,被某人气懵了。何必麻烦,你一死骨血引自然解了。”脚猛地往下一沉,就像踩断一根柴火,“威胁我妹妹的人,都得死。”
从花君年的脖子上传来咔嚓一声响。
转眼花君年脸上的生气就消失了,通红的脸色瞬间变成了深紫色,表情惊恐扭曲。
白知秋直起身,斜瞥向我,嘴唇微勾:“以前杀鱼都不敢看,现在杀人看得津津有味,和妖怪混久了果然有长进。”
闻言,我回过神,肠胃不由自主地翻腾起来,急忙冲到垃圾桶旁哇哇大吐。
“霖霖……”身后白知平静地喊。
我转过头,不敢细看他脚下踏着的尸体。
眸光犹如山巅积雪,碧蓝清冷:“给你两分钟平静时间,不动声色走出去。多呆一秒,我连你也杀。”
☆、175第十五章
不是不知道白知秋的可怕;眼下他却是想要我的命。
从小把我捧在手心;宠上天的男人想要我的命。
不适应,不明白;加上看到了些刺激的场景。我精神有点恍惚;躲在房里呆坐了半晌。
楼下人来人往;人们在忙着下午即将举行的婚礼。放过第一循迎新鞭炮后,有仆人敲门;请我下楼参加婚礼。
花家内斗不断;两姐妹都不到婚礼现场明摆着和花琳琅那支为敌。所以花素见身份特殊可以不参加婚礼;花执却不得不参加。
打开门;仆人身后站着个少年。
个子很高;剑眉星眸;清晨阳光似的一抹,朝气蓬勃的样子让人看了就喜欢。
尽管样子与白知秋相同,但比起白知秋的腹黑,这孩子总是一脸勉强的假笑:“执小姐,好久不见。”抬起胳膊,“可以请小姐陪我一起吗?”
名分上花执是他的未婚妻,这样做不算越矩,于是挽上他的手下楼。
一边走,一边偷偷打量着他。
微微有些青涩稚嫩的五官,眼眉天生带着笑意,皮肤嫩得一掐就出水似的。风华正茂美正太一枚,要多撩人有多撩人。记得白知秋这个年纪的时候,每天收到的情书数以百计。可惜莫宁可白白浪费了这副皮囊,因为他无法喜欢别人,甚至根本不知道喜欢是什么感觉,因为他是天囚者。
“霖霖,你知道什么叫天囚者吗?”在告诉我,我将去莫宁可家暂住后,白知秋这么问我。
囚禁分两种,一种是对身体的囚禁,一种是对心的囚禁。身陷囹圄在世上不罕见,每个国家都有监狱。
心陷囹圄则是困在无形的监狱中,犯人转世前被封住所有前世因果羁绊,七窍心肠,从一出生就丧失了感知任何感情的能力。无法感知感情就不知道爱的感觉,更不知道恨的感觉。一个人没有爱很,便时时刻刻被囚禁在无形的孤寂中,却连感觉痛苦也不能。只能混混沌沌地活着,比吸血鬼,虫豸还要木然。
莫宁可就是个天囚者,因为上一世违背天命自尽身亡,被罚天囚一世。所以别看他身为莫家少主,表面上风风光光,却是个没有感情的可怜人。
据我以前在易道堂时了解的,自尽身亡的人会堕入炼狱,千万遍重复体验一生中最痛苦的经历。就如钱小仪,死后困在玻璃屋里,每天一遍遍重复着被父母控制的可怕过去,永世不得解脱。
为什么莫宁可前世自尽不堕入炼狱,而是被罚做天囚者呢?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白知秋一定知道。白知秋知道很多奇怪的事,尽管他不是妖怪。但他很少跟我讨论超自然之类的话题,应该说是讨厌这样的话题。所以就算我好奇莫宁可的过去也不敢细问。
“天囚者,不会对你有任何怜悯,感激,喜欢。借住在他家,不要试图勾引他,更不要挑衅他,他不会惯着你。”白知秋冷冷地笑了起来,“不,应该说,世上只有我一个男人会惯着你。”
走着走着,忽然听莫宁可说道:“上次不是小姐,我已命丧黄泉,多谢小姐相救。”
他在向我表示感谢?
救他之后的下一秒我就被他打晕了,以前觉得他是混蛋,要是他没有正常人的感情就能解释得通了,他是不会对人心存感激的。
我问:“既然知道我在救你,你为什么打我?”
他笑笑:“花执小姐生来痴傻,突然会使枪救人,我怎知你是不是日本易容特工,来杀我的。”
这话有道理。可见不管有没有感情,莫宁可不是个傻子。
我点点头:“现在不怀疑我了?”
“不怀疑,小姐放心。同住期间我定不负令兄所托,好好照顾小姐。”
“令兄,你和我哥?”我一惊,他怎么知道白知秋的存在?
看着我,眼睛冰块般清透,泛不起任何波动。就像完美的机器人一样,表情勾着永远不变的幅度:“你哥是我的朋友,我理应照顾好朋友的妹妹。”
嘴角抽搐。
男人们的世界女人永远也理解不了,白知秋才到民国没多久同莫宁可成了朋友,还轻易同莫宁可交了底。对比之下,我是他的女人,可很多时候在他面前我连发言的权利都没有。
例如他让我搬到莫宁可家我就得搬到莫宁可家,不得反对。
切!
到了婚礼现场,大多数宾客已在板凳上坐定。
莫宁可和我找了后排空旷的位置坐下,静待婚礼开始。
一等就等了将近一个小时,花环上娇艳的百合花已经开打蔫,宾客们也渐渐不安。
隐约听到旁边有人议论:“人还没找到,花五小姐在楼上闹呢。”
“嫁给姐夫已经够热闹,这下新郎还跑了,呆会准有好戏看。”
肖起良跑了?
支起耳朵想听得更清楚,忽然一条黑影从天而降,砰的一声砸在前方。接着热闹起来,像是平静的水里突然被丢进了一块巨石。不少宾客站起身朝后面跑,一张张脸上挂满了惊恐,似乎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
不知所措站起身,人群将我推得一个踉跄。幸好莫宁可伸手将我揽住。
“发生了什么事?”站稳了脚跟我忍不住问莫宁可,他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那边,不知道看些什么。
顺着他的目光往上看,不自禁吸了口冷气。
婚礼台上方的白色大花架已被压得塌了一半,上面倒挂着花君年的尸体。面色发紫,表情狰狞,双眼大睁死不瞑目。脖子上挂着块木牌,木牌上书:民族败类。落款:除奸队。
这时身旁突然响起道低低的声音:“马上封门,你们走。”
回头:“哥。”
他没有看我,声音压得更低,是对莫宁可说的:“两个月内,我帮你夺到你要的,你帮我抓到人。”
“还有什么嘱咐的。”莫宁可问。
伸手摩挲着我的头顶,似在亲昵地爱抚,说的话却冷得让人心寒:“不许她出门,一步也不许。她敢耍花样就杀了她。”说完他就离开了,头也不回。
一身英姿勃勃的西装,脚蹬高筒马靴,虽然用着花素见羸弱的身体,周身却散发着王者沉稳的气势。
傲视天下,无所畏惧。
同时将给扔给一个随时随地能毫不犹豫朝我开枪的男人看管。
狡猾的男人,要是他囚禁我,我跑多少次都没关系。可看守换成了莫宁可,只要跑一次我就有生命危险。零容忍的威胁,才会带来零犯错的效果,还没去莫宁可家,我已经决定没有白知秋的允许绝不出门了。
莫宁可在上海的府邸位于法租界,一座被两条弄堂包围的三层法式小楼,楼外覆满了绿油油的爬山虎。尽管百米开外就是上海最繁华的地段,但街面上的噪音被弄堂中随处可见的爬山虎吞噬了不少,这让房子变成了闹中取静的宝地。
一楼是莫宁可保镖的住处,二楼是莫宁可的住处。莫宁可很少回家,就算回家也只是跟我简单打声招呼。一楼的五个保镖是苏北人,说着绕口的淮语,我一个字也听不懂。除了给我送吃的,他们根本不搭理我。所以,这栋小楼实际上是我的牢笼。
以前也被白知秋囚禁过,但那时有网络有乐器还有乐子,一天随便晃一晃就过去了。如今关在这栋楼里,除了几本杂志什么都没有,连说话的人都没有。每天我唯一的乐趣就是趴在阳台栏杆上往下看。
正值战乱,不少上海人涌进租界。是以狭窄的弄堂里堆满了行李包,有的屋檐下还搭着卧铺。路上人来人往,像赶集一般。有旗袍裹身,撑着乌骨扇,伴着高跟鞋得得脆音从青石板道上袅袅婷婷走过的摩登女郎;有头戴橘红头巾,腆着肚子,手扶警棍,在弄堂中转来转去的印度巡警;有体态丰腴的俄罗斯大嫂……
只能看,像偷窥狂一样看。
妈的,闷得我都快发霉了。
除了闷,还有一件烦心事,我饿肚子的毛病越来越严重。先是每顿至少吃五碗饭,后来增到六碗,七碗……最后能一口扫光十大海碗米饭。就这么吃还容易饿,每隔几分钟就得嚼点干果什么的,不然就觉得胃里淡寡难受。伴随着食欲增加,人也越来越懒,脑袋整天晕晕沉沉的总是犯困。有时还莫名其妙觉得恶心,想干呕。
吃得多,睡得多,我觉得自己真像一头猪。可吃下去那么多东西,除了腰上多了点肉,体重一点没变化。
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吃的女人,保镖们显然很吃惊。而作为一个有羞耻感的好青年,我觉得自己颜面扫地,可肚子一饿又不得不厚着脸皮向他们讨吃的。
跟莫宁可讲了几次,他终于松口,让人请了位法国医生来替我看病。
抽血,验尿,折腾了一下午,晚上医生带回了结果。不是内分泌失调,不是神经紊乱……
“我怀孕了?”听完医生的诊断,我有些怀疑自己的法语水平。
“是的,太太。”医生用蹩脚的中文重复道,“喜得贵子,恭喜你。”
我怀孕了?
同白知秋在一起时从没做过避孕措施,因为我们都想要个宝宝,尤其是他。可我身体不好,不管是我们一起吃调理食谱,还是我治疗针灸泡温泉,老天都不让他如愿以偿。
易道和白知秋不一样,他不希望我怀孕。所以和我在一起时非常谨慎,即使在最失魂的时刻也能及时撤出排在外面,没想到我居然怀孕了。
医生说,体外排精避孕法的中奖率是为30%,显然花执的身体比白霖容易受孕。
最初的恍惚褪去之后,心脏激烈地收缩。久违的狂喜和沸腾的血液猛地窜到头顶,让我阵阵眩晕,似乎连因呕吐留在嘴里的酸味也泛起了一丝甜味。
向来倒霉,没想到老天还肯眷顾我,送了我一个世上最美妙的礼物。
一个天使,一个宝贝,一个救赎,一个希望。
也是从今以后,我最爱的人。
“我怀孕了,Dieu merci。(感谢上帝。)”一手抚着小腹,一手拥住医生,我嚎啕大哭,把鼻涕和眼泪留在医生的白大褂上。狠狠哭,狠狠哭,将曾经失去孩子时装傻没流下的泪水一次性补完。直到补偿的机会来临,才不得不承认这几年没有一刻不痛恨!
痛恨自己的愚蠢!懦弱!无能!
我的孩子,对不起……
我决定了,我不回家了,我要留在民国生下这个孩子。
谁也不准再伤害我的孩子,易道不准,白知秋也不准。
☆、176第十六章
几天辗转未眠。
从一出生我就被白知秋收养;名义上是他的妹妹;实际上却是他的宠物,玩物;所有物。许多人对我的跑车豪宅游艇;还有我那堆世界顶级银行卡艳羡不已;却没人知道我拥有的荣华富贵是怎么来的。
作为白知秋的专属所有物,我身体属于白知秋;心也必须属于白知秋;荣华富贵不过是他饲养我的饵料。这种饲养过程夺走了我作为人最宝贵的东西——尊严。不管现在的我是恨他;还是爱他;我破碎成一片片的尊严都无法复原;不管怎么做都无法复原……
我绝不会让我的孩子像我一样生活;我要让我的孩子永远生活在阳光下,做一个快乐的孩子。
而一个快乐的孩子必须生活在一个快乐的环境中,他可以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却不能有一个暴虐的父亲。
白知秋,我太了解这个男人了。他想要个宝宝,想要我和他的宝宝。但我的宝宝是易道的,白知秋不会接受别的男人和我的孩子,他会杀了我的孩子。事实上联想到他之前的反应,我觉得他早已知道我怀孕的事。依他的性格他早该动手除了宝宝,不会手下留情。为什么没动手,只能有一个原因:他做不到。
这阵子我的身体很奇怪,遇到危险时常常做出超人似的举动。先前还以为是魂魄出窍之类的力量,现在终于明白了,是宝宝的力量。宝宝在保护我,也在保护他自己,白知秋绝对是忌惮宝宝的力量才不敢对宝宝下手。
想到这我的心疼得一抽一抽。
别人家的宝宝像掌上明珠,我的宝宝就像苦力,还没出生就担负起保护自己和妈妈的职责,都怪我这个当妈的没用。
宝宝的力量始终有限,如果什么都不做,等白知秋想到杀宝宝的办法,宝宝必死无疑。我不能坐以待毙,我得带着宝宝逃走。
但发现我怀孕后,莫宁可一面让人通知白知秋,一面增派了三个保镖。八个保镖看守着小楼的各个出口,把所有窗户和上阳台的门都封死了。用心观察了好几天,我竟找不到一丝逃出去的机会。
一天黄昏,正心不在焉用刀叉拨弄着盘里的牛排,楼下有人按了按门铃。
不久,来人蹬蹬走上楼。
推开门,一股奇异的熏香味扑面而来,很刺鼻,有点像印度檀香。
扭头一看是花素见,头戴一顶圆帽,身穿米白色风衣,手上带着黑皮手套。几天不见,她看上去有种疲惫不堪的憔悴,眼眶陷得很深,就像几天几夜都没有好好睡过觉似的。
也许是从我眼中看出了惊愕,她微微一笑:“做了亏心事,害怕了?”
用的是白知秋的口吻。
让自己定下心神,我问:“你想做什么?”
她往边上让了让,露出身后的门:“去医院,这孩子不能留。”
我想了想,穿好外衣,跟在她身后下楼。
楼下几个保镖守在门口,见我们要出门,其中一个领头的费劲用上海话问:“白小姐,你们这是去哪啦?”
花素见扯着我的胳膊往外走,看也没看他:“带她去医院,你们少爷那边我会打招呼。”
保镖迟疑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是。”
好久没出门,一踏出小楼,眼睛被夕阳刺得有点痛。但我不敢放慢脚步,紧紧跟在花素见身后,直到上了门口的汽车才舒了口气。
等汽车驶出法租界,我小声问:“姐,为什么冒充白知秋?”
专心开着车,她表情镇定:“怎么,连哥哥都不认识了。”
我了解白知秋的所有喜好,他只用AMBRE SOIE香水。而花素见身上散发的香味太过浓烈,白知秋绝对不会碰这种味道。
“世上只有白知秋一个人,我绝不会认错,你不是他。”我解释。
闻言,花素见不动声色将车子停到路边。手停留在方向盘上,低头,半天问道:“你们兄妹对我和小执做了什么?”
我微怔,突然有些口干舌燥。
从知道白知秋霸占花素见身体的那一刻起,我就只顾思考白知秋想做什么,做了什么。花素见本人在我眼里弱化得已没了分量,不过是白知秋附身间隙出现的一个灵魂而已,她的欢喜,忧愁,她关心花执,或是因为花执而哭泣,这些我全然没在意。
但我好像忘了,花素见才是眼前这具身体的正主。
“你们是魔鬼!”猛地吼出声,转身举起拳头疯狂地锤过来:“他杀了起良,杀了爸爸,魔鬼!”
一下接着一下,拳拳打得生疼,我都无法想象出这个温婉文静的女人是怀着怎样的恨意来打我的。
心头全是愧疚,但我不想被她打死。用力抓住她的手腕,反问:“你又做了什么,才把白知秋那魔鬼招来?”
闻言一愣,然后她哭了,哭得像个茫然无助的孩子:“我错了,我不该跟魔鬼做买卖……”
……
两个小时后,我坐在了花素见临时租住的公寓中。
公寓很小,只有一个房间。黄色的墙壁,枣红色的地板,陈旧的桃木家具。房间四角的天花板上用鸡血黏着四张驱邪黄符,而四面墙墙角各放着一盏油灯。如果我没记错,这是八角金符阵,一种避鬼的结界。
花素见站在梳妆台前,用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泪痕。又拉开抽屉,取出一个红色铅盒,用小指挑出里面金黄的脂膏点在自己的头顶,眉心,太阳穴。
萦绕在她身上那股印度檀香的味道突然变大,熏得我想吐,鸡皮疙瘩一波接一波往上冒。以前翻阅易道堂典籍的时候好像看到过一段记载:尸油封七窍,身溢檀香味,可拒鬼神附身。
难道……
忍住呕吐的欲望,我问:“你在施锁魂术?那是尸油?”
扭过头,她的脸惨白如纸,眼眸中写满了,悲愤。
看样子我猜得没错,于是劝道:“锁魂术不是长久之计,你得告诉我白知秋为什么会附你身,咱们一起想办法。”
“我凭什么相信你?”她飞快地回答。
“你已知道我和白知秋是兄妹,还来找我,不就是把我当成妹妹,想让我帮你吗?”
一双漆黑闪亮的眼睛在发红的眼眶里颤抖,晶莹剔透的泪珠扑扑滚落:“是的,从你来的第一天,我就知道你不是花执。可我太渴望花执能够痊愈。从小到大,她吃喝拉撒什么都离不开我。为了她我不能去欧洲,不能和起良长相厮守。我累了,我太想要个正常的妹妹。所以我能容忍你,我很高兴你能来。可你来了,白知秋也跟来了,我好后悔……”
顾不上听她诉苦,我打断了她的话:“白知秋是怎么来的?告诉我,我帮你。”
她情绪失控,骤然提高了声调对我吼道:“我不相信你!”
“你必须相信我,”我说,“我也想赶走白知秋,让他永远不能附你的身。”
她沉默。
片刻,看着我的眼睛,神色有些莫辨:“被他附身后我看见了一些关于你的事。你也想赶走他,是因为他对你做的那些事?”
伸手抚上小腹,我牵了牵嘴角:“不,是因为我要保护我的孩子。这孩子不是白知秋的,姐姐,若白知秋再附你的身,他会杀了我的孩子。姐姐,你帮我救我的孩子,我就永远做你健健康康的妹妹。”
轻咬嘴唇,像是做出了什么决定。她走过来坐到我身边,也按住我的小腹。然后抬起头,破涕为笑:“你的孩子,小执,你长大了。”
我点了点头:“是的,姐姐。”
于是花素见拭干脸上的泪珠,然后给我讲了她和白知秋的事。
那天在雁荡山,我谎称有东西掉了要回去找,一去就再也没回来。等雨下得小了些,花素见忙着人满山找,但只在大龙湫旁边找到我的鞋。大家都猜,我恐怕已经失足落水了。听到这个消息,花素见犹如五雷轰顶,心痛如刀绞。可周遭连个安慰她的人都没有,万念俱灰中,她开始想念肖起良,那个抛弃她的丈夫。想起肖起良曾经同她那么恩爱,曾经帮她解决很多难题。想着想着,对肖起良的怨恨化得无影无踪。
忽然,她又想起了读女校时期学到的巫术,在埋黑猫的地方,用兔子腿画出一个六芒星,再念一段拉丁咒语,便能召唤出一个星神。只要你付得起代价,星神便可满足你任何愿望。
以前,她从未碰过巫蛊之类的东西。但当一个人即将陷入完全绝望的境地,就会牢牢抓住最后一丝希望。而丈夫的背叛,妹妹的失踪,已经将她推到了绝望的边缘。她真的想让肖起良回到她身边,安慰她,帮助她。
她尝试了那个诡异的巫术。
☆、177第十七章
躲在花园按步骤施完巫术;并没发生什么事;花素见沮丧地回了屋。
没想到晚上睡着后,她做了一个梦。
漆黑的天空中飘着丝丝缕缕的鲜红云彩;天空下一条血红的河流静静流淌。河两岸;金色的芦苇丛一望无际。一个身着一袭黑色风衣男人;怀抱一把刀,站在河边望着河水出神。
她走过去;小心问;“你是星神?你可以实现我的愿望?”
男人转身;三十多岁的年纪。鼻梁上架着副金丝眼镜;相貌堂堂。
“肖太太;我不是星神;但我能实现你的愿望。”态度谦和有礼,有种让人信任的魅力,“我妹妹有危险,她需要我的保护,可我到不了她所在的地方。只能请肖太太帮忙,准我附在你身上,好带我到你的世界去,我妹妹就在那里。”
先前花素见听说星神是个邪神,这个巫术十分凶险。所以从开启巫术那一刻起,花素见已做好了付出一切的准备,但对方居然只是想附她的身。
喜出望外之余,她不是不觉得疑惑。但她太想让肖起良回到她身边,所以忙道:“只要你让我的丈夫重新爱上我,我就让你附我的身去找你妹妹。”
星神敛眸:“抱歉,肖太太;我也想帮你,可我不能控制人心。”
连星神也无法让肖起良回来?
胸口一下子被无尽的黑暗吞没,花素见跌坐在地。
随后星神又道:“不过,有种情蛊可以让你丈夫在每天的第一个小时来到你身边。在那个小时中他眼里只有你,你愿意吗?”
“我愿意!”希望重新燃起,花素见迫不及待地答应,“每天只有一个小时,我也愿意。”
只要肖起良能回来。
“如你所愿,”星神展笑。
从睡梦醒来,墙上的钟刚好指到十二点。
没等花素见细想刚才发生的是梦还是事实,突然听见了敲门声。以为是仆人有事禀报,她将门打开,随后喜极而泣。
门外站着的是肖起良,身上穿着件银灰色外套。头发被汗珠凝结在一起,皮鞋上全是灰。风尘仆仆,赶了很远路的样子。眼睛是半睁着的,没有焦点,好像灵魂出窍似的。可他伸出手,准确地拥住了花素见。
没有对话,没有动作,肖起良只是静静地拥着花素见。可这已是几年来,花素见最幸福的时光。
就这样,两人在房里坐到夜里一点。肖起良豁的站起身快步走出门,悄无声息绕过仆人走出了别墅。
花素见依依不舍地看着肖起良的背影消失在夜幕中,合起双手感谢星神的帮助。
“能帮你是我的荣幸,现在我可以附身了吗?”脑海中闪过星神的声音。
“是的。”花素见答。
随后,她感觉自己脑袋一木,身体在星神的指挥下脱离她的控制动了起来。
避开仆人跑出门,在黑黝黝的山间轻盈地窜上蹿下,很快追上了正在路上疾走的肖起良。双手抱住肖起良的头利落地扭了一圈,然后再一推,把肖起良推下了山涧。
速度很快,快得让花素见根本没看清星神动作的细节,也没看清肖起良伤得重不重。
她只知道,自己吓呆了。
雨势很大,山涧中央,小溪犹如烛龙般愤怒地嘶吼着,瞬间吞噬了肖起良的尸身。
掏出手绢擦了擦手,依旧脑袋发木的花素见听附在自己身上的星神笑道:“肖太太放心,你丈夫会每天定时来到你身边,无论死活。”
接下来花素见呆滞了一整天,连星神做了些什么都不知道,再次清醒过来时,她发现自己坐在屋子里,时钟又指到了半夜十二点的位置。
然后,卧室的房门咯吱一声被人推开,一股冷飕飕的风夹杂着水腥味扑进了房间。
想起星神说的话,她不敢扭头看来人是谁。只敢用眼角的余光斜斜地瞥过去,看见有个人迈着僵硬的步伐一步步朝她走了过来。没穿鞋,一双脚被水泡得煞白。裤腿乱七八糟的卷着,淅淅沥沥地滴着水,从房门口到床边,拉出一条不深不浅的水印子。
长吸一口气,她慢慢抬起头向上看。
是肖起良,身上依旧穿着头天那件银灰色外套。全身湿淋淋的不断滴着水,像是刚从水里爬起来。而他的头整个扭转了一百八十度,原本是脸的地方,变成了黑沉沉的后脑勺。他就用这头脑勺对着花素见,放佛头发中藏着一双眼睛。
忽然,他举起滴着水的双手,朝床上的人抱了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花素见尖叫着翻身下床,冲出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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