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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道堂吉祥饰品店-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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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花灯罩中烛火轻轻作响,均匀地将莹黄灯光扩散到屋子每个角落。
  四周很安静,除了外面传来九头鸟特有的,火焰燃烧似的翅膀扇动声,没有半点声响。
  
  “可你我有,夫妻之实。我,要娶你。”良久,他终于打破了沉默,并且语不惊人死不休。
  看样子我上次跟他解释的话他完全没听见去。
  没功夫再后悔那次错误的419,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和这只传统固执的妖怪沟通。我只能实话实说:“易道,我对你动过心,嫁给你会过得幸福。要是没有那人,我一定会嫁给你,一定会想尽办法嫁给你。”
  
  眼睛斜瞥过来,带着冷冷的犀利:“那人是,白知秋?你们的血液,有相似的味道。他是,你同父异母的哥哥。人类兄妹,不能在一起。”
  
  总有人拿我和白知秋的关系说事,不过白知秋自有应对的说辞,例如,说我并不是白老爷子的骨血,而是宫娥“偷吃“的产物。但这种谎言骗不了一只以鲜血为食的妖怪,在他面前人类的血缘关系毫无遮掩。
  心中不可抑制涌起了些恼羞成怒的情绪,忍不住冷冷一笑:“妖尸也在意人伦?”
  
  他毫不退让:“你们是,兄妹。因为天,不许你们,在一起。况且,你以前,在躲白知秋。若你因怕他,而就范,我保护你。”
  
  闻言,我抿抿嘴,眼睛突然有些发酸,酸得想哭:“我当然怕他,甚至恨他,我想过正常的生活。为了离开他,我试过朝三暮四,大麻,蹦极,滑翔,赌博,甚至以死相抗。好笑的是,很久以后我才发现,我恨他哥哥的身份胜过恨他的人。我是个坏女人,不管是被逼的还是自愿的,我爱上了自己哥哥,所以我永远过不上正常的生活。可我愿意承担这种后果。抱歉,易道。”
  
  闻言,他迟疑了很久,又扭头凝视着少华,眼中犀利的颜色逐渐柔软下来,轻声道:“不用道歉。”
  
  还能再说什么呢。
  
  又沉默半天,觉得有些尴尬,我端起水盆:“我去倒水。”
  
  刚走到门口拉开拉门,就听身后的他幽幽道:“我乃腾蛇之尸化精而成,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混混沌沌,游荡世间数千年。渴饮鲜血,饿食戾气。不老不灭,不生不死,亦不知为何要生,又如何得灭。唯脑海中残存些许腾蛇记忆,记得优昙相貌,于是四下寻找,不为腾蛇旧爱,只为消磨时光。老天垂怜,令我遇见曲良因。彼时我才明白,原来,千年游荡,都只为能遇见她,我的妻。我的心脏虽然不会跳动,但我却因她,活生生地存在着。我不是行尸走肉,我是她的易道,她的夫郎。”
  
  转身看着他的背影,想说点安慰的话,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我觉得他的肩膀在颤抖。以至于这只平常健壮得像希腊雕塑一样的妖怪,此刻脆弱得像个最普通的凡间男子。
  “可我们的时间太少了,”他接着说道,“良因魂魄转世,记忆被人封在,魂魄最深处,不复见天日。就算我吃掉她,就算找到她的转世,也不能再见。”
  
  肩膀颤抖得越来越厉害,连带着身体也微微颤抖起来,声音如深渊风声般飘渺绝望:“我想见良因,与她同去,永不分离。我想,与她同去。”
  
  我黯然。
  他如何能与曲良因同去?
  后者已转世,就算再见也早已物是人非,相见不识,如何同去?
  
  “好贪心,”屋外兀地响起道熟悉的语音。
  抬头一看,我得了一惊。
  白知秋站在门口,怀抱村正刀,黑色的风衣下摆随风轻动,脸庞被冥界暗红色的光线衬托得异常瑰丽。
  只见他唇角微挑,断然讥诮出声,“低贱的妖尸,一世恩爱已是万幸,还敢妄想永远。”说着话笑意稍减,忽然伸手,一手夺过我手中的水盆扔到一边,一手抓住我的胳膊,转身朝门外拖去:“呵,罢了,比起万千无情众生,区区一介妖尸倒更有情义。不过妖尸,受别离苦折磨的不止你一人。在本座看来,命运赐你一女,已待你不薄。若你侥幸度过眼下劫难,何不摒弃妄念潜心修行,或许还能替你的女儿修些因缘。”
  
  我力气没白知秋大,连扑腾带小跑,片刻便被他拽到甲板上,随手往船栏上一甩。
  甩得我踉踉跄跄往前一扑,身体正正好撞在船弦上,撞得肚子闷疼。刚吸了口冷气,又被他揪住肩膀扯了回去。
  
  “呀,霖霖,怎么不小心呢,撞疼了吧。”温情款款的问候,宽大的手掌按住我的小腹轻轻揉搓。眉睫低顺,水光潋滟的眼,给人一种毫无攻击性的柔软感,简直让人有种刚才撞我的不是他的错觉。
  但下一秒,眸中寒星似的一闪,声音沙哑而性感:“哥哥真失败,居然没教你,不许对哥哥说“滚”字。
  “对不起,”他忽然道歉,抚上我的脸,眸光急转至柔情似水,“哥哥现在就教你,混蛋王八蛋禽|兽畜生色|狼,还有滚,都是禁用词汇,不许再对哥哥说。不然会受惩罚的,很重的惩罚。”
  
  面对暴怒状态下阴晴不定,还量小记仇的白知秋,我头皮阵阵发凉。在这种情况下,什么郎情妾意恩爱绵长都逃到了爪哇国,脑海中除了纳闷自己为什么会看上这个男人,只剩下一个念头:这个暴君,我要离他远远的。
  “你,回来干什么?”憋了许久,喉咙里憋出这么一句话。
  
  他笑了,笑容艳丽,眼角居然渗出几丝让人心惊的妖娆俊美:“一个“滚”字就想赶哥哥走,想得美。哥哥正愁没借口试试新绑法呢,别急,等拿回你的身体再说。”
  忽然低头凶狠咬住了我的唇,舌头挑开我的齿关,从温柔到暴烈,从平和到惊骇。
  
  被迫攀住他的肩膀,好让自己站得更稳,却越过他的肩膀看到了不远处倚在转角处的易道。沾满紫色鲜血的左手紧紧抠住柱子,右手捂着伤口,眼眸中紫光闪闪,嘴唇紧抿。
  孽缘。
  辞海这样定义它,孽,义为恶、邪恶;缘,在这里特指姻缘。 孽缘,是一种罪恶的缘分。
  而我,已经被白知秋深深地拖进了孽缘,无力挣脱。所以明明有易道这样的大好男人不要,偏要选白知秋这种暴君,品尝分离就想,在一起就幻灭的磨人恋情,真是活该。
  
  可我不喜欢好的,偏喜欢不好的,有什么办法呢。
  
  纠结中,我奋力挣开白知秋,低下头:“哥哥,咱们走吧。”
  白知秋轻笑出声:“好……”
  话音刚落,便揽住我的腰,纵身越过船弦朝陆地坠去。

162☆、第二章

  天上鲜红的云静静地浮动着;如丝如缕。四周一片死寂;没有半丝声音;却好似有一种无声的细碎响动在耳畔不断飘过,像极了亡灵的呢喃。金黄的芦苇根本没有尽头一般;一望无际,仿佛永远走不出去。
  离开少华的船后;白知秋就一言不发走在前面开路,看都不看我。我知道小心眼的他正因为我骂他的事在酝酿怒火;所以不想撩拨他;老老实实跟在他身后。
  也不知道走多久才能离开这个不是人类呆的地方,我不着急;因为我现在回到现实世界也不过是缕附在头骨上的幽魂。
  大学毕业还不到一年;我经历的事比电影还精彩。见妖魔;斗鬼怪,进妖界,被困魔域,现在自己还变成了不人不鬼的东西。照理说我该害怕,该担心,可我居然很坦然,进入这个叫幽冥界的地方后甚至还有点兴奋。怕什么,反正我有靠山。有靠山,就可以把遇到的这些稀奇古怪的事当历险,当真人游戏。
  真在胡思乱想,没注意前面的靠山不知何时停住了脚步,所以稀里糊涂地超过了他,直到手臂被人抓住猛地往后一扯才回过神。
  抬头一看,对上了白知秋阴测测的脸,顿时心脏一个激灵。
  虽然他在少华船上时说得好听,说什么以后再算账,但那是当易道这个外人的面说的,再说“以后”是个模糊概念,可以是一秒,也可以是永远。白知秋心眼那么小,能忍几个小时已属难得。
  说时迟那时快,铁钳般的右手狠狠地钳住我的下巴,迫使我脚跟抬起,勉强对上他的眼。
  眸光深邃,最深处仿佛有团火在燃烧。
  “为了外人,叫哥哥滚?嗯。”嘴角微微扬起,弧度却凛冽如冰,“哥哥说过,背叛哥哥的下场会很惨。”
  我下巴被他掐得生疼,根本说不了话。身体因为熟悉的可怕记忆本能地僵硬。但同几年前的我相比,我对这只阴晴不定的野兽已经多了不少驯化手段。
  顶着胸口不断向上泛的恐惧,伸出右手,轻柔伸手抚上了他的脸颊。
  他笑了:“怀柔政策?长出息了。不过说真的,挺管用,我喜欢。”
  说完朝我膝盖上一踹,强迫我跪地,然后一边拉开自己的裤子拉链。一边眉头微挑:“困在这里也不是没好处,在幽冥界做AI有种特别的滋味。横竖一时半会儿出不去,饿了吃土,闷了干你,日子也算安逸。”
  这是最没美感的花样,也是我最抗拒的花样,我宁愿他玩双|腿|并缚。可我根本不能反抗,气得在心里怒骂,色||狼,禽||兽,王||八蛋……
  好不容易把他抚||慰得坚硬似铁,他终于放开我的头发将我往地上一推,随即压上来。麻利地解除双方的束缚,挤进了我两腿之间。
  身体动个不停,嘴唇却轻轻地触碰着我的脸颊,声音居然温柔润贴:“是亲兄妹又怎样,不管是什么关系,在什么地方,嗯,什么时间,我和霖霖都要在一起。”
  我的喉咙才刚被硬物顶得太厉害,一说话就咳嗽,不能回话。只能夹住他的腰,攀住他的肩膀,和他贴得毫无缝隙。
  ……
  马上就要升到最高峰,忽然远处传来阵隐隐约约的啸声,像某种野兽在咆哮。
  风刮了起来。
  几乎是一瞬间飞沙走石,转眼龙卷似的在整个芦苇地里,鬼哭狼嚎,硬生生毛茸茸的金黄地毯变成了厉鬼肆行的地狱。
  白知秋面色一顿,迅速从我体内撤出,抓过衣服帮我套:“穿上。”
  我不敢怠慢,飞快穿上衣服,心里却偷偷直乐。箭在弦上发不出,那种感觉,啧啧……
  谁叫他随时随地都在发||情,活该。
  还没等我乐够本,就听那种巨大的啸声已卷到头顶。抬起头,笑容僵在了脸上。
  前一刻还漫天红云一片静谧,此刻就布满了无边无际的灰黑色浓烟,犹如烧开的水一般低低地贴着地面翻腾。
  而顷刻间带来这一切的中心就在我们前上方。
  一条由浓烟组成的巨龙,山丘状的头颅拖着长长的身体在云层中钻进钻出,掠起狂风阵阵,头颅深处泛着深红色的光。嘴里吞云吐雾,搅得天地间都浑浊不堪。
  我正想问些什么,就见那巨龙动了。盘旋着,张着大嘴,排山倒海般直直朝我们扎了下来。
  “大胆!”电光火石之间,白知秋左手一系裤子扣,右手抽刀出鞘,猛虎似的一跃而起扑向巨龙。
  就见巨龙的头龙霎时散开变成灰黑烟雾将白知秋团团包裹,紧接着浓烟猛地坠地,迅速向中心缩小,最后消失不见。
  地上只剩下白知秋双手握刀驻地的身影。
  我的心脏在白知秋被烟雾包裹住时骤然缩紧,脑子里一片空白。随后见他安然无恙才狠狠松了口气,赶紧捡起地上的衣服朝他跑过去。未等跑至跟前,他猛地扭头看向我厉声喝道:“站在那!”
  说话间,丝丝缕缕的黑烟从他嘴里溢了出来。不仅如此,他的耳朵鼻子都在往外冒黑烟。
  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我依言停住脚步。
  紧接着他大惊失色:“跳开!”
  来不及深思,我往旁边一跳。可双脚还没落地,一瞬间风肆虐卷住了我的身体,像石子似的朝天上抛去。
  身体不由自主在空中翻来滚去,骨节被风刮得咔咔作响,刀绞似的,全身疼得快没了知觉。耳畔呼呼作响。眼前全是浓烟,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
  忽然,感觉到身体一定,我努力撑开眼皮。滚滚浓烟中,看见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我的右肩,手的虎口上还留着欢|爱时我咬的牙印。但浓烟卷起的力量实在太大了,那只手尽管撕烂了我的衣袖,指尖甚至抓破了我的皮肤,还是无可奈何地向下滑去。
  我想伸做些什么,可身体在狂风中乱飘,比纸片强不了了多少,连动弹一下也成了奢望。肩膀痛得快要裂开,娘的,再这样下去我的身体不被吹飞手臂也会被白知秋扯断。
  “霖霖……别怕……找到我……”忽然白知秋的声音夹在巨大的风声飘进了我的耳朵。
  “什……”没等我问完,他松开了手。
  我浑身一轻,天旋地转。
  知觉在狂风的旋转中快速消退,一切都变成了虚无。失去知觉前,好像又有一双冰凉僵硬的手抓住我的左手手腕,想把我拉过去。第一直觉告诉我,那人应该是易道。但风力实在太强,我的身体纹丝不动。他僵持了半晌,也只能和白知秋一样无奈地放开了手。
  那之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什么感觉都没有,浑浑噩噩的在黑暗中转来转去,没有听觉,连疼痛也完全消失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死亡。易道堂中有本关于死亡的书,书上说人死后会去到忘川,在忘川边上喝一碗孟婆汤后再过桥投胎。那里人山人海,全是等着过河的幽魂。有些不愿喝孟婆汤的哭嚎幽魂会被鬼差处罚,抽出前世记忆封入三生石。这意味着不管用什么法术,她都永远不会再记起深爱的恋人。
  我记得在那本书上,讲解三生石的地方,易道用潦草的小楷写了四个字:思卿若狂。
  那么我是死了吗?如果我死了,到了奈何桥边喝不喝孟婆汤呢?一定要喝,不喝会被抽出记忆,永远忘记白知秋。喝了汤还有回转的余地,因为我的哥哥是无所不能的,到时他一定有办法让我恢复记忆。
  就这胡思乱想着,也不知在空荡的虚空中飘了多久,
  “砰砰砰……”然后我突然听见虚空里的某一处有阵尖锐的声音从黑暗里钻了过来,钻进我空洞了很久的耳朵,“砰砰……”好像过年时密集的鞭炮响声。
  “砰砰砰……”声音再次传过来的时候近在咫尺,仿佛鞭炮贴着我的耳垂爆炸一般。
  我吓了一哆嗦。
  几乎是立刻睁开眼朝那声音传来的地方看了过去,慢慢的,我从化不开的黑暗里逐渐分辨除了一些模糊的图像。接着图像变得清晰了起来,显出一张苍白的脸。是一个男人,他瘫软地靠在一辆黑色汽车车门上,脑门中间有一个花生米大的血洞,正哗哗向外淌血浆和脑浆。一双眼死不瞑目地瞪着我,眼里也溢满了血浆。
  愣了两秒,骤然间“砰砰”声再次响起,一股剧痛从我的左臂直窜了出来,疼得眼泪咕噜噜滚落。
  看了下伤口的情况,我发现自己中枪了。来不及思考旁边的尸体是谁,拔出他紧握在手里的盒子枪拔腿就想往汽车后面跑。才抬腿,脚下一绊扑通一下栽倒。低头一看自己穿了条黄绿色格子旗袍,根本迈不开大步。
  情急之下我将裙子往腰上一撩,连滚带爬冲到汽车背后,小心翼翼打量着周围。
  夜色很黑,路边只剩一盏半死不活的路灯撒着灰暗的亮光。我呆的地方应该是一条狭窄的街道,街道两旁是两排非常地道的折衷主义巴洛克风格建筑,但没有一户人家亮着灯。街道中央横七竖八摆着几辆二十世纪初期的别克绅士,而我后背靠着的车竟然还是辆古董皇冠。这个可以令汽车收集狂白知秋疯狂的地方到底是哪?
  正在发愣之时,忽然瞥到不远处一辆汽车边上蹲着一个男子,身穿格子背带裤,白衬衫。正警惕地盯着我,目光炯炯有一种超乎寻常的雪亮。
  我大喜:“哥……”
  话未说完,看见他手中那把枪口正对着我的手枪又咽了回去。再仔细打量了他一眼,发现有些不对劲。
  眉宇间磊落英挺,一脸英气,是白知秋的相貌没错,但他脸部的轮廓有种说不出的柔和感,完全是个少年的青涩模样。
  好像,好像才十七八岁的样子。

163☆、第三章

  未等我发问,周围传来了阵细细碎碎的脚步声音;几道模糊的影子在黑暗的掩护下正慢慢朝这边包抄。
  有人过来了;是来杀那少年的吗?我的心脏咚咚狂跳个不停。
  担心是必然的,那少年不光外表长得像白知秋,连眼神和气质都和白知秋一模一样;我怎会希望他出事?
  
  这厢我还在想对策;少年已将指着我的枪口一转,朝黑暗中扣动了扳机。
  瞬间四处枪声大作,震耳欲聋。
  
  真正的枪战非常单调,双方占住一个有利地点,你打一枪我打一枪。可单调的枪声没经过修饰;简洁明了地代表着死亡;落在人耳朵里反而特别可怕;对我这个莫名其妙被卷入枪声中央的倒霉蛋来说更是如此。
  
  流弹刷刷贴着我的身体飞过,在皮肤上掠起阵阵冰冷的战栗麻意。道道冷冽的枪响不断冲击着我的耳膜,挤进我的身体,直冲到心脏,压迫得心脏不断收紧,勒得胸口快要崩裂开。
  
  少年倒很冷静,只见他有条不紊地从车后探出手,开枪,再缩回身体,每一枪都准确地击中敌人。
  
  可惜我现在没心情欣赏风华正茂版“白知秋”的真人CS表演,我只知道我莫名其妙到了个完全陌生的地方,还莫名其妙被卷入了一场枪战。而且替我挡枪的汽车很单薄,根本起不了多少抵挡作用。因此眼下我只希望这场枪战赶紧结束,或者先换个藏身地点再说。可流弹一粒比一粒来得急,压得我丝毫不能动弹。
  
  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灰衣男子一个翻滚越过少年左侧的汽车,还未落地右手已抬起,乌洞洞的枪口指着正着手换弹夹的少年。
  
  来不及反应,我飞快端起枪瞄准了男子。
  心窍霎时亮得跟明镜似的,用枪的注意事项冷静而迅速地从意识中划过:放松肩膀,屏住呼吸,准心稍高,扣动扳机。
  
  “嘭”的一声,手中的老式盒子枪猛地一震,震得我耳朵嘤嘤作响。弹夹处冒出了一股青烟,熏得我几乎睁不开眼睛,只模糊地看见自己击中了对方。但随后几发子弹直冲我而来,擦着我的皮肤飞过,全打在我身后的车门上,火花四溅,硝烟味呛得我喘不过气。
  这下我也变成了那群人的袭击目标,再呆在原地死定了。没工夫弄清少年是敌是友。我往地上一扑,低着头没命地往前爬去,三下五除二就爬到了少年身边。
  
  可刚从尘土和浓烟中抬起头,我对上了少年的双眼。
  剔透的天青色眸光,干净得像雪山沉积多年的蓝色冰块,直叫人冷到骨子最深处去。
  
  “HI……”
  刚试着跟他打招呼,却见他抬起拳头对准我的太阳穴就是一拳。
  “嗡”的一声后,我再次失去了全部的意识。眼前一片黑暗,感觉不到声音,感觉不到四周的一切。但是有一些若有若无的信息,恍若恒古遗留下来的星光一般,源源不断灌进了我的脑海。
  不停地灌……不停地……
  吵得我的头疼得厉害。
  以至当一些声音伴着点光依稀再次映入我的眼帘时,我几乎是狂喜着想睁开眼睛。可四肢还是很麻,我只能耐心地等待着四肢一点点恢复知觉,由我控制。
  
  “小妹……”光晕里影影绰绰有人影在晃动,并且有人在喊我,喊我小妹。是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
  我睁开眼睛,看到了一张脸,有点眼熟,但一时想不起她的名字。女人很年轻,眼眶还残留着哭过的红肿,眉目如玉兰花般淡雅温婉。穿着件米白色和暗绿色相间的绣花旗袍,坐在床边,手里拿着毛巾。
  
  会不会是在做梦呢?我想,然后扭头打量着四周。
  这是间很漂亮的屋子,淡粉色玫瑰壁纸,白色法式公主床。窗前的雪白大理石桌子上放着个透明花瓶,里面立着几支盛开的白色玫瑰。
  
  “闷吗?”女子会意地站起身将窗户推了开来,瞬间,透着甜甜丝丝玫瑰香的清新空气从窗外涌入,让我精神一个激灵。
  猛地坐身,摸了摸自己的脸和手,又试了试自己的脉搏,发觉没有任何异样,是人的身体。这令我觉得有些诧异,又脱下衣服仔细查看自己全身,除了膝盖擦伤的痕迹和仍然隐隐作痛的头,还是看不出任何异样。
  那女人快步走过来,按住我的手,对我轻声道:“小妹乖,你没事就好,昨天可吓死姐姐了呢。”
  
  没伤着,本应是值得高兴的事。但不久前,我被墨九和慕容玥设计夺了身体,魂魄困在头骨中。后来又被螣蛇陷害扔进幽冥界,不人不鬼地在冥界飘荡了许久。如今又拥有了人的身体,这本该是最最值得高兴的事,不是么……
  可是我高兴不出来,因为我现在用的身体不是我的。甚至,连我呆的时代也不是我的。
  
  匆匆掀开被子从床上翻了下来,冲到穿衣镜旁边看着里面的人,目光一滞。
  镜子里面是一张年轻漂亮的脸,非常漂亮……
  当然很漂亮,因为镜子里的人和我白霖长得一模一样,只是皮肤要娇嫩白皙些,眼睛要无暇些,骨架子要纤瘦些。简而言之,她比我年轻些,大约十七八岁的样子。
  
  果然,昏迷时涌进脑海里的信息,都是真的……
  脑袋一阵眩晕,心里头欲哭无泪。
  因为我……我……我穿越了……
  
  老天你是要玩我玩我玩死我吗?
  
  如果那些自动灌进我脑海的信息没错,我现在姓花,父亲花君年是江南医药界巨贾。花君年有六房妻妾,子女十八人。我是二夫人的女儿。二夫人死得早,只留下两个女儿。大女儿花素见,今年二十五岁,已嫁为人妇。小女儿花执,也就是“我”,今年十七岁,还未谈婚论嫁。
  本来花执长花容月貌,加上花家又家财万贯,找个婆家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
  花执是个傻子,或者说,有自闭症。
  从小花执就没说过一句话,每天直愣愣地跟在姐姐或保姆身后。让她吃饭她就吃,让她睡觉她就睡,让她走路她就走。就像被人操纵的傀儡一样,生活可以自理,却什么都不懂,倒也不惹事。
  
  但别人不知道的是,花执的大脑就像一台高功率摄像机,将她平常所看到的听到的,全都一点不落记了下来。又在我昏迷的时候一点不落,全部输进了我的脑海。
  
  至于花执为什么会在枪战现场出现,我根据花执所看到的得知,是因为花君年年轻时到南洋做生意曾受莫氏家族恩惠,与莫家订过一门娃娃亲,约定双方若有儿女就结为夫妻。年初莫家少爷莫宁可奉父命前来娶亲,原本花君年想把六女花玉函许配给莫宁可,但婚事还没谈妥,莫家却突发变故,莫老爷突然身亡,莫宁可无家可归。花君年便改了主意,将花执许配给莫宁可。
  哪个正常男子肯娶一个傻子?花君年此举不过是想逼莫宁可主动退亲。没想到莫宁可一口应承下来,头天晚上还装模做样邀木头人花执听戏。孰料在听戏回来的途中一行人遇到刺客,枪战中,我不知怎的就进了花执的身体。
  
  妖魔鬼怪还不够,还玩穿越,老天到底要把我折腾成什么样才肯罢休……
  我很想哭,可是我连哭的力气也没有,我就想过点安定日子,为什么这个目标总是遥不可及呢?
  很突然的,旁边传来道惊讶的声音:“老天开眼,妹妹,你,你的身体好了!”
  
  这话让我的思绪回到了现实世界。
  花执是个严重自闭症患者,自闭到了连上厕所都必须听别人口令的地步。真的花执根本不可能像我这样,主动跑到镜子面前看自己的模样。




164☆、第四章

  
  穿越这个概念在言情小说中很受欢迎,但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好玩了。如果倒退几年;我倒很希望来一次穿越;好让我永远离开白知秋,可现在我只觉得绝望。因为空间的距离好超越,时间的距离却遥不可及。即使相差一分钟;一秒钟;一厘钟,不同时间段的两人也永远不可能见面。我怕自己再也见不到白知秋……
  
  不过怕归怕,穿越后最重要的事是活下去,还要活得活蹦乱跳的,这样才有希望回去。目前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乱糟糟的;ZG更是一团乱。饥荒;灾害,战乱,瘟疫,比起到处乱跑找回去的方法,留在花家才是最安全的选择。
  
  可傻了十七年的女儿突然变正常,任谁都会怀疑。被西医中医和巫医联手折腾了好几天之后,我终于见到了花家的主人,花执的父亲,花君年。
  
  花君年祖籍福建,十岁逃荒到上海,二十岁开始发迹,五十岁成为医药巨贾。曾经在段祺瑞的军校里挂过职,所以大家叫他花先生。
  
  和我想象的不一样,花君年是个很低调的老人。带着副黑色圆框花镜,身穿白色丝绸小褂。低调到让人觉得他应该是个大学教授,而不是从小就在上海摊混,从普通小瘪三一拳一脚打成医药大佬的灰色商人。
  
  “你的名字?”问了我一番身体舒不舒服之类的套话后花君年问我。站在书桌旁,手拿毛笔,一副专心作画的样子。
  
  我微怔,随后敛神,小声答:“爸爸,我叫花执。”
  “花执?”这回答让他很不满意,因为他笔锋顿了顿,“这么说来,女儿变成常人,老夫应该高兴?”
  
  字字隐藏着杀机。
  
  一个经历过上海滩腥风血雨洗礼的老人怎么可能轻易相信自己的傻女儿一夜变正常的童话?
  
  虽然周围几个仆人谦卑地低着头,我还是能觉察出他们散发出的阵阵杀意。我想,只要花先生一声令下,那些人就会一拥而上,将我这缕藏在花执身体中的幽魂揪出来毁掉,即使伤到花执的本体也没人在乎,横竖花家有那么多孩子。
  
  “爸爸……”这种时候,说得越少越安全。
  
  “你可知何为替魂之症。”画笔在宣纸上游动得如行云流水般,他在步步试探我。
  
  我摇摇头:“不知道。”
  
  “替魂之症么,就是垂死之人被山精妖怪孤魂野鬼占据身体,从此变成另外一人。”他抬眼朝我看了过来,“花执,你是妖,还是鬼?”
  
  后背渐渐渗出一层薄汗:“我是花执。你是我爸爸,段夫人是我妈妈。”
  “花执?”他笑了,手下的笔却寥寥几笔画出了一棵苍松:“妖孽,不要以为了解些花家的事,就能骗得了老夫。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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