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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尽头[出版]-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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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中的生物都欢欣的呼出了一口气,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在这短短的片刻中,感受到了来自生命最初的脉动喜悦。
    菲尔吉斯的吟唱声还在继续,生命之树的蓬勃生长也在继续,在所有精灵与鸟兽都喜笑颜开的时候,精灵女王的神色却渐渐的变了。
    “停下来,孩子,不能再继续了,”反应过来的女王惊慌失措的阻止,但是已经来不及了。
    华美眩目的生命之花像是约好了似的,突如其来的在如云的绿荫顶端轰然绽放,犹如宁静中的一声礼炮,震撼了所有的精灵与鸟兽。
    世上所有的美好,都不足以形容生命之花绽放的那一刹那的震撼。
    但就真的只有一刹那,刹那过后,花瓣就迅速的枯萎,华盖凋零,枝条无力的垂下来,落叶从枯枝上片片飞落。
    短短的时间内,生命之树就从青年时代度过盛年,进入了衰迈的老年期,显得萎靡而没有精神,连带的整个纳威森林,都像老了一圈似的,所有的叶子在吸饱了生命之术的精华后,带着一种深深的绿,绿的不仔细看,都会觉得有些泛黑。
    “孩子,你大概不知道,生长魔法是不能轻易动用的禁咒。”精灵女王缓缓的开口,“生命之树还只有一百岁,原本要再过九千九百年,才会成熟,开花,凋零,与衰老。”
    “这么久?”年幼的菲尔吉斯有些茫然的摸着干枯的枝条,“可是,刚才它已经开过花了?”
    “是的,原本它能在时光的流逝中,缓慢而从容的,一点点的长大,度过属于它自己的一万年无忧无虑的光阴,但现在,它只有不到一年的时间了。”
    “因为生长魔法的关系?”
    “因为生长魔法的关系。”精灵女王叹息的摸了莫外孙的头,“孩子,希望这件事能让你明白一点东西。”
    不到十岁的菲尔吉斯似懂非懂的点点头,非常黯然的离开了那棵他很喜欢,却最终被他害死的生命之树。
    他的记忆力实在太好,好到所有的过往翻开来,永远都是崭新的。
    当他十五岁的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上洛笛,而洛迪却要离开血族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就想起了那颗精灵之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松开了想要阻拦的手。
    为此,在另一个五年后,在垂死的洛笛倒在他的怀中的时候,后悔的情绪铺天盖地的淹没了菲尔吉斯,他为什么,没有在那个时候伸手呢?
    他为什么要有这么好的记忆,去记住一棵无谓的树,却与他的此生所爱,失之交臂?
    菲尔吉斯悔恨极了,有生以来,头一次对这种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力产生痛恨。
    更令他绝望的是,拜这该死的超强记忆力所赐,这一刻锥心痛楚的鲜明感受,将永远不会淡去。
    “我觉得这样下去我大概会疯,母亲也认为那一阵子我太不正常,于是就同意了莫里提出的办法,催眠我忘了自己的存在。”
    “为什么要催眠自己不存在,只要催眠自己洛迪不存在不就……”我的疑问在对上瑞有些有些悲伤的眼神,忽然明白了这一切。
    大约对洛迪的爱恋真的深到了骨子里,深到只要菲儿吉斯只要还有一口气,他都会记得洛迪,记得洛迪在他怀中逝去的锥心痛楚。
    所以不得不催眠自己成为另一个存在,一个与洛迪素不相识的存在。
    “这是我见过的理由最诡异的精分,那你现在是瑞还是菲尔吉斯?”
    答案昭然若揭,他当然是菲儿吉斯,那个冷淡到有些冷漠的瑞,只是催眠的产物。
    站在那里,如假包换,是对洛迪情深一往的菲尔吉斯。
    但是他对面的,却不再是他的心上人,是个只会打电动,玩网游,通宵看电影的傻乎乎的连穹,既没有洛迪惊世的美貌,也没有与之匹配的骄傲。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菲尔吉斯那么温柔,又那么爱洛迪,含在口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爱屋及乌,一定会对我很好很好的。
    我有信心,毕竟如假包换,世上只有一个转世投胎转世的天才魔法师,就是区区鄙人在下我了。
    这么想着,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却抑制不住的一阵阵难过,好在洛迪强大的精神力还在一些,能让我隔绝读心术,静静的独自难过一会儿。
    就难过一下下,不想让他知道,然后,嗯,菲尔吉斯,你就等着吧!我会努力的压榨你,剥削你,欺负你。
    谁叫你是对洛迪一往情深,无怨无悔的菲尔吉斯呢,你一定不会反抗的吧!
    咩哈哈哈,总算可以摆脱被欺负了一千年的仇了,这回一定要原封不动,不对,是连本带利的欺负回来。
    糟糕,被洛迪记仇的性格影响了。
    不过,那有什么关系,菲尔吉斯那么爱洛迪,肯定不会反抗的。
    想着想着,就忍不住志得意满的朝着大情圣扑了过去,笃定他这么情深如许,一定会任我予取予求。
    “这可是你自己想要的。”还没成功的扑到大情圣,冰山就回来了,非常不客气把我压在身下,利落的开始解我的扣子。
    “喂,喂,菲尔吉斯,你,你不能这样?你这么爱洛迪的,怎么可以对他这么粗暴,”我紧张的语无伦次,“快停下,别这样,洛迪不会喜欢被人压在身下的。”
    “抱歉,让你失望了,这里只有瑞,菲尔吉斯早就和洛迪死在一块儿,死了一千年了,你不用指望他们诈尸了。”
    “谁说的,我,我还记得洛迪的能力。”努力的挺起胸,不幸正好把自己送到恶魔嘴边,再缩回去已经来不及了,我有点欲哭无泪,但身为天才魔法师的转世,怎么可以这么肉脚,努力的振作一把,我威胁他,“住手,信不信我秒杀你!”
    “信。”瑞的回答言简意赅,更言简意赅的是他的动作,明晃晃的针灸就在我的眼前晃。
    “这,这什么?不是穿越回我们刚见到的那段时间了么?为什么中世纪会有针灸这玩意儿?这,这不科学!”
    “没什么科学不科学的,穹,你给我乖乖的躺好,虽然我不再是菲尔吉斯,但就像你还记得洛迪的能力,我也依然保留着菲尔吉斯好过头的记忆力。”毫不费力的镇压掉所有的垂死挣扎,瑞笑得春风满面。
    记忆力?好过头?这,这不就以为着,瑞会记得和连穹一块儿过了千年的日子。
    而菲尔吉斯,菲尔吉斯记得的洛迪,不过是十年的光阴。
    真奇怪,在瑞笑得这么危险的时刻,待在砧板上,马上就会任他鱼肉的我,竟然觉得满心的欢喜。
    “在一起的千年光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瑞不紧不慢的说,不忘在我的耳边吹一口气。
    我敏感缩了一下,觉得这是一句美好情话,不过,这事实上是我的误会。
    “这意味着,我也清清楚楚的记得,你和奥南整整一千年的纠缠不清。”他轻拥着我,柔情似水的说,“是时候,我们来算一算总账了!”
    我觉得全身上下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到这个时候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一往情深的菲尔吉斯早已挂掉了一千的事实。
    “怎么怕成这个样子?刚才不是你自己扑上来的吗?”修长的指尖摸索过我的脸颊,指缝间的银针闪闪发光,“你都这么主动了,身为情圣,怎么能让你失望呢?”
    “救,救命啊!我错了,谁来把大恶魔拖走……”

    ——全文完——

    后记

    总算把这篇文完结了,大松一口气。
    奇怪,为什么每次完结都是松一口气?明明我觉得写文是挺幸福的事情啊!
    不过也很辛苦和寂寞就是了,比起优哉游哉的看美剧和小说来说。
    但是做什么不辛苦呢?想要一点成果,总是先要劳动的啊!呃,这么说好像挺励志的,嗯,这不是篇励志的文啦!
    虽然可能这篇不太谈感情,但是我还是要说,他的主题是爱情,真的是爱情啦,虽然它看起来像是个奇幻小说,后期还不伦不类的科幻了一把,泪~
    当年开始写这文,是因为看到一句话,“通篇说爱,却不着一个情字。”那个时候还很萝莉,突然头脑发热,觉得我要追求一下这个境界,于是如此这般,搞出这本糊涂账。
    虽然七绕八绕,结局之后又是结局,在这里感谢编编,如果不是被要求补完感情部分,原本这文其实到连穹和转世后的秦裴冬相遇就GAME OVER了,简单的说,这就是个三角恋的故事,默默望天。
    大家看完,对洛迪这个人物有啥看法吗?
    身为他的生产者,我只能很无语的说,洛迪就是个神经病。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这个神经病,他活得完全以自我为中心,做所有他想做的事情,连拯救个世界,都能搞成千夫所指,一点也不英雄。
    但人就应该这样活着,才痛快,不是吗?
    为了所爱不惜一切,以直报怨,不做任何让自己不高兴的事,有怨报怨,有仇报仇,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打住,打住,最近加班加多了,怨念深重,思维一整个朝着不正常的方向勇往直前。
    大家还是要做安份守纪的好青年,好少年,不要理会我的胡言乱语。
    暂时就到这里,下次再继续哈拉啦,我还会继续写下去的,请等着胡汉三再度回来的那一天,嘿嘿^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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