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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战记(桃次)-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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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宫奇焦躁起来,如果不是这莫名其妙的夜色,他们不会狼狈至此。等等,夜色,知道这不对头,可是为什么呢?宫奇知道有一种魔法,可以制造黑暗结界,可结界不可能那么大,困得住一支军团。那,到底是什么?
又是一声惨叫,这回,格外洪亮,宫奇甚至认得出,那是百夫长里奇……他是独立军团著名的男高音,无论何时,都唱得让兄弟们心醉,姑娘们听了,没有不心动的。里奇再也不能迎着太阳放声歌唱了。
宫奇快要爆炸了,如果不做点什么,他会疯掉。他想回头再看死去的战友一眼,当然看不到。可他看到了月与黑的光。一霎间,天又暗下来了。可宫奇已经注意到,天,曾经亮过。风声,又是风声。风吹过树梢,呜呜……呼啦……呜呜,已经出山了。这里是平原,哪里来得树?宫奇突然明白了。
“全军听令,塞上耳朵!”他声嘶力竭的喊道。
他先这样做了,风声被塞在耳外。惊人的……眼前顿时恢复了光明。惨叫声连珠炮般响起,宫奇听不见,却看得见血光。结界被破,恶魔也着急了么?宫奇大喝一声,策马冲出队伍,飞一般拉了弓箭,回头,发射!七支狼牙箭排成一线,破空射向那乌云盖顶般飞来的男子。
他赤膊的上身纹着恶形恶状的花纹,舌头森森闪光,狞笑浮雕般刻在彪悍的脸膛上。
吼—
利箭射中盘根错节的肌肉,随即弹开。男子大喝一声,竟如蝙蝠般飞到宫奇马前,双刀一抖,两旁抢身相助的副将跌下马来吐血身亡。
宫奇挺矛飞刺,战马狂嘶一声,人立而起,那壮汉双刀一交,架住长矛,喀嚓一声脆响,粗若儿臂的粗钢矛被绞为两段!
宫奇当机立断弃矛换刀,兜头斩下,壮汉怒吼医生,竟将那光头迎了上来。锵!虎口崩裂,腰刀脱手飞出,剧痛翻江倒海般涌来,宫奇眼前一黑,热辣辣的液体自体腔深处涌出来,仿佛一只被倒空的酒坛子。宫奇觉得自己只剩下了载满痛苦的一具躯壳,失去知觉前的刹那,耳中满是那男子的狂笑,帝国战士的怒吼、惨叫……
宫奇负伤昏迷,乾达婆族的追杀者也暴露了行迹。不足百人的亲卫团护着宫奇拼死逃回城来,余者皆死在乾达婆人夜袭下。惨烈景况便是不曾亲身参战的倾城等人也不禁胆寒。
宫奇叙述了夜战的经过,想到为保护自己逃命而惨遭不幸的兄弟,忍不住声泪俱下。不顾重伤在身,再三请命,要艾尔将军再准他领军出战,一雪前耻。众人劝慰了一番,艾尔令人先带他回去好生修养,并嘱托军医用心调理。手下的将官,军团长以下各自回营待命,高级将领及监军,则留下商议对策。
帝国军攻克黑风城,等同于兵临乌鸦岭首府苍翼城下。乌鸦岭首府倚山背水,控制着玄武、朱雀两大陆陆上交通要道“一线天”,乃是百年前修建的古栈道,地势险要,堪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自从奥兰多剃度乌鸦以来,遂与城外黑森林中蛮族乾达婆人交好,以之世代驻守“一线天”。作为朱雀、玄武之间的缓冲,往来商旅都要向他们交纳高额税金,玄武军队过境,也必经此路。
只要占领了“一线天”,补给线就被切断。凤凰城方再派大军封锁乌鸦岭,玄武人给养一断,不战自溃,三队兵会师乌鸦岭,再来收拾奥兰多,便不费吹灰之力了。由此可见,“一线天”的战略意义何等重要,而攻克“一线天”,正是独立军团迫在眉睫的任务。
倾城与艾尔曾查看“一线天”一带,地势果然险要无匹!就在那崇山峻岭之中,一条栈道若隐若现,两侧夹着峭壁。
敌军两座大寨成犄角形守护着山隘,真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自古以来便是勇士猛将的埋骨遗恨之地。
为了便于阻止帝国军进入,乾达婆人在关隘附近把半切齐的嫩枝弯着插向地下,不久它就向四面八方滋生许多繁茂的小枝,茅茨和荆棘也密密地夹杂着丛生在里面,很快就长成一道城墙似的藩篱,为他们构成一条很好的防御工事,不但军队没法穿过,连斥候也难以通行。本地的乾达婆人却可以来去自如。
宫奇夜晚遭遇的敌人,正是驻守“一线天”的乾达婆部队。光凭宫奇的描述与五千精兵全军腹膜这一事实,就可以估计出乾达婆人的战力是何等强大了。想到即将与如此可怕的敌人交锋,诸将官都深感棘手,大帐内一时间寂静无声。
“纳兰将军,你久戍边关,可曾与乾达婆人交过手?”倾城首先发问,打破了沉寂。尽管身为文职官员,葫芦谷一战中,他已经逐渐适应了战场这一新环境,机敏犀利的头脑,也先众人一步运转开来。
面对众人垂询的目光,纳兰婉容一沉吟,摇头道:“不曾正面交锋。”
“正面?”
“嗯。据我所知,乾达婆人极少与军队正面作战。乾达婆人男女老少皆通渔猎,不但是最好的猎人,同时也是最优秀的杀手。然而他们毕竟不是正规军队,倘若在光天化日下两军对垒……”
说到这里,纳兰微微一顿,不经意的瞟了倾城一眼,似乎从他期待的神情中获得了鼓励,不卑不亢的接道:“纳兰不才,若以本部凤翔骑士团迎击,敢保必胜!”
“可是将军方才也说了,他们是不肯正面交锋的。”新近归降的萨摩尔忧心忡忡的道。
“一线天驻扎了三万乾达婆精英战士,人人都是一等一的好手,不但身手敏捷,更善使一种淬毒的吹箭,能在二十步内杀人于无形。当然,若是能与之光明正大大交战,这些鬼蜮伎俩者不足为恃,可乾达婆人却又素喜夜战,族人天生夜视,怎肯自暴其短、光明正大的交锋?更何况,族内首席巫师骨碌布渊,更是神通广大。宫奇将军昨夜败北,正是吃了骨碌布渊那老妖的大亏!“
此话一出,连最沉得住气的艾尔将军也为之动容,问道:“骨碌布渊有甚本事,能左右沙场胜负?”
纳兰也颇感诧异:“总不至于呼风唤雨吧?”
倾城脸色微变,凝眉不语,他很清楚,魔力精深的法师,呼风唤雨并非不可能。难道说,在这北伐战场之上,竟会遇到这么一位高人 ?'…99down'倘若果真如此,凭自己一人的力量,能与他抗衡?倾城再一次为自己把雷烽等人留在帝都城的轻率决策感到懊悔。
且不提他这里思绪万千,只见萨摩尔冲纳兰答道:“大帅有所不知,骨碌布渊的本领,莫说末将不甚明了,便是奥兰多提督,怕也摸不清他的山高水深。呼风唤雨我不敢说,改天换日,末将可是的的确确亲眼见到,决计不敢无中生有。”
众人面面相觑,大都将信将疑。
“萨摩尔将军所说的,应该不会有错。”倾城扫了众人一眼,说道:“大帅和诸位将军,可还记得宫奇将军所陷入的困境……那诡异的黑夜!”
一语未了,几名将官已惊呼出口,艾尔面色一整,沉声道:“两军阵前,切忌长人志气灭己威风。宫奇将军身负重伤,神志不清,所言难免有些夸大之处,叶大人以为如何?”
倾城脸一红,讷讷道:“大帅教训得是,小侄欠思量了。”
艾尔面色稍霎,又想开口,纳兰抢先道:“萨摩尔将军,方才你说亲眼见那老妖骨碌布渊施展改天换日的法术,此话当真?”
“那还有假?”萨摩尔涨红了脸,急急的道出一段故事:“就是五月初六,那天恰好是奥兰多那反贼五十大寿,骨碌布渊与族长哈哈布里库同来庆寿。席间奥兰多向哈哈布里库敬酒,开了个玩笑,说是今日虽然热闹非常,只有一桩不美,便是酒席开得太早,太阳尚未落山,否则燃上红烛,月下交杯,岂不雅致。
“哪知话音方落,骨碌布渊抚掌大笑,起身道:‘这有何难,难得总督大人有此雅兴,且容老夫献丑如何?’奥兰多当然欣然应允。骨碌布渊又道‘行这改天换日的仙法倒不难,却有一桩……须向总督大人借一支玉箫充当法器才可顺利施为。’奥兰多忙令人取来家传至宝青玉箫,交给骨碌布渊,问道‘仙师打算如何施行那仙法,可要搭设香案法坛?’骨碌布渊笑道:‘老夫施法,何必如此麻烦,大人且入座畅饮便是,且听老夫吹上一曲《金宫玉阙天仙庆寿赋》,唤来夜色为大人助兴!’
“果不其然,骨碌布渊引箫吹奏,清扬的乐曲声中,空中忽的阴云密布,日光渐弱,仿佛风中残烛,一闪即灭。大厅中立刻暗无天日,真如夜幕降临!
奥兰多又惊又喜,忙下令点燃红烛,夫人梅?乾达婆也雅兴大起,伴着箫曲盈盈起舞,满座宾客都看得陶然欲醉,一曲吹罢,骨碌布渊大喝一声‘拨云见日!’一语未了,天色倏的大亮,青天白日之下,唯有玉箫余音袅袅。
“至此之后,骨碌布渊便成了乌鸦岭中无人不知的活神仙。昨夜宫奇率军追杀李华,反胜为败,想必多半因为对方有骨碌布渊坐阵,施出‘改天换日大法’,将五千兵马困住,以至败北。”
听萨摩尔绘声绘色的一将,众将都脸色大变。
艾尔沉吟半晌,忽又问道:“既然骨碌布渊有如此高强的本领,为何甘心侍奉奥兰多?若能说服他弃暗投暗投明,不但北伐少了一个大敌,我军更多了一位强有力的助臂。“
“大帅此计虽佳,可依末将之见,似乎不可行。”
“此话怎讲?”
“大帅可知那骨碌布渊的来历?”见艾尔等人摇头,萨摩尔又问:“诸位可曾听说过玄武有一位伽林仙人 ?'…99down'”
此言一出,纳兰失声道:“‘巧仙人’伽林!你说得可是夫瑞游牧联盟汗国的三世元勋、宰相伽林仙人 ?'…99down'”
见萨摩尔点了头,纳兰神色更加凝重。艾尔将军也不由得叹道:“若是骨碌布渊与伽林仙人有瓜葛,定是夫瑞人派到乌鸦岭监视奥兰多的代表。游说之计,的确不可行。”
“正如大帅所料,那骨碌布渊,乃是伽林仙人的得意弟子,二十年前在玄武大漠,与两个师弟夫瑞大将猛军、江海合称‘三太保’。便是各族苗长可汗,也都怕他三分。十年前,受了老师与大汗之托,回朱雀经营本族战力,勾结奥兰多,野心勃勃,图谋帝国江山久矣。当日女帝驾崩,乌鸦岭倒行逆施,挑起叛旗,此僚出力甚大,如今帝国大军临境,奥兰多与夫人青雀本欲求和,又是骨碌布渊与他义子、乾达婆族少主梅尔舒迪林一再挑拨唆使,鼓励了李华、莫里森联名上表,又向夫瑞人借了救兵,才逼得奥兰多不得不螳臂当车,忤逆帝国大军啊!”
“萨摩尔将军说的不错!”纳兰接道:“骨碌布渊的恩师伽林,自百年前夫瑞开国之日起,便是金帐可汗的幕后军师。累世位及人臣,权势通天,以至于他百岁寿辰之日,二世金帐可汗竟将玄武第一大河改名‘伽林江’。俨然有万古长流与天地同寿之意。
“巧仙人伽林凭一己之力扶持夫瑞四大部落统一、建国,乃至成玄武第一大邦,至今已一百二十年,据说仍精神矍铄,容颜宛若少年。可见世称之为仙人,绝非空穴来风!近年来伽林不再出仕,隐居伽林江畔,故作出世之态,世人皆以为他飞升在即,不料百虫之虫死而不僵,竟唆使门下入境,图谋帝国江山,着实可恨!今次若不能斩杀骨碌布渊断其爪牙,夫瑞人必定得寸进尺,贪得无厌!”纳兰向来极少发言,这回却一反常态,慷慨沉词,满座将领皆击节附和。
倾城暗自纳闷:想不到纳兰对玄武的事这么了解,看来,军中关于她本是玄武天狼人后裔的传说,果真是空穴来风,事出有因了。想到此处,下意识的望了纳兰一眼,只见她雪肤红唇眉目如画,哪里有半分像狼?但有一点却与结义大哥罗喉相近……眉宇间透着一股刚毅的神采,叫人不禁心折。
受了纳兰的激励,众将纷纷请战,愿引援军攻打“一线天”。艾尔不为群情所动,沉声道:“此役固然势在必行,却万万不可轻率急噪!一则我军劳师远袭,人马疲惫,对手却以逸待劳严阵以待,此时出击,殊为不智;二则盟军动态尚不明了,倘若我军先行击下一线天,盟军却又久久不来会师,岂不腹背受敌?”
一番话说得众将哑口无言。艾尔见安家都无异议,展颜一笑:“现在让我们好好想一下,除了强攻之外,可还有更好的法子攻下一线天!”
正这时,忽听帐外斥候来报:“禀大帅,易水寒将军遣使来报,业已攻下凶兆城,多则半月,少则十天,便可与大帅会师。特遣使报喜。”
倾城笑道:“他们的动作也不慢哩。如此看来,我军也需速战速决,尽快攻下一线天,好与易将军会师。”
众将都道:“君上说得不错,咱们可别叫第二军看扁了!”
艾尔笑了笑,纳兰亦沉吟不语。倾城见他们都不说话,心中纳闷,悄声问身旁的萨摩尔:“友军旗开得胜,难道不是好消息?”
萨摩尔摇头道:“君上多虑了,依末将之见,大帅可能是对易水寒的表现不甚满意。”
“这又是为什么?”倾城更加奇怪了。“我们不也只攻下一座城么?”
“话虽如此,可我军乃是远征,一路车马劳顿,耽搁了不少时间。真正投入战场的精力其实不过十来天。凤凰城却是近讨,交战至今已达三周,虽也攻下凶兆城,但对易水寒这样的名将来说,实在算不得多么了不起的成绩。”
两人正低声交谈,帐外又有人来报:“大帅,又有一个第二军的信使求见大帅。”
大帐内鼓噪之声立时平息。众将面面相觑,不知易水寒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艾尔淡淡的说:“让他进来吧。”
纳兰对倾城一笑:“又有好消息了。”
倾城将信将疑,艾尔读罢易水寒的手书,才晓得第二军已然攻下了夜影城,预计三日后便可与帝国军会师。
前后两位信使,几乎是同时到达,可见易水寒行军何等神速。更何况凶兆、夜影两城都有重兵把守,地势险要、补给充足,能一举攻下,第二军战力之强大可想而知。倾城知道,必须重新衡量易水寒,一直以来,他只把他归为罗喉、史克尔一级的超级武者,现在看来,作为统帅的易水寒,才露出了夜叉王的真面目。一转念,倾城对艾尔、纳兰两人也暗自钦佩……正因为深深了解易水寒的实力,他们才会成为与之齐名的世之良将吧。
倾慕之余,倾城也对己方的作战前景深感忧虑。无论如何,三天内攻下一线天,实在太困难了。
“启禀大帅……”斥候官再一次匆匆闯进来,给波涛汹涌的战局又投下一块巨石!
“友军传来急信,易帅业已攻下乌鸦岭西线要塞乌云城,挺进石门天堑,特约大帅于明日午时会师一线天!”
第十章 龙将绯云
咔!
酒杯摔得粉碎,琥珀色的酒浆渗进脏兮兮的地毯,动物内脏似的蠕动着。倒映在残酒中的面孔们,也被碎瓷片分割成昆虫复眼般细碎的尸骸。无论惊恐、茫然、呆滞、疑惑,石门天堑守将、奥兰多次子莫里森?古利乌斯的愤怒表情都被扭曲成不可辨认的光斑,在烛光下妖冶的蠕动着。
“一群饭桶!”莫里森再次用干瘪的叫骂隐藏内心的恐惧。
“三天!他妈的短短三天,凶兆、夜影、乌云,三座城池,全完了!饭桶!全是饭桶!”
“饭桶”们包括三城中溃败下来的将领,也有石门天堑本地的军官。与其说俯首帖耳的忍耐,莫若说对莫里森毫无新意的叫骂早已麻木了。
“启禀大帅,捉到一个奸细!“
“带他进来!”莫里森沉下气来,目光炯炯的盯着被押进来的男子。
一头金发,满脸的尘土,青年男子活像刚从矿坑里钻出来似的。尽管如此,他高颀挺拔的身躯,英气逼人的铠甲、长剑,仍让莫里森眼前一亮。
这家伙作奸细,未免大材小用了,莫里森想。
“小子,报上名来!”
“听我说,将军”,那青年急切而不失风度的解释道:“我不是奸细,只是普普通通的过路人,我从魔山来,到玄武去。我看到城外有军队,他们封锁了道路,我别无选择,只好进城碰碰运气。我敢对天发誓,这一切都是真话,您……”
“闭嘴!我没让你说这个!”莫里森蛮横的打断了他的话。
男子笑笑,搔搔脏兮兮的金发,摆出副满不在乎的神气。
“看起来,你的确不像奸细……”莫里森从他的金发、碧眼与鹅蛋型古典美的脸庞中发现了罕见的古代贵族血统。
“你说得对!将军,您是个通情达理的人。”
“好啦,少废话,报上名来!”
“喔,忘了说,我是西古尔德?唐?李华?绯云,您也可以叫我——”
“李华?”莫里森再次剪断他的话,这回却显得很熟络,“真巧,我哥哥也叫李华”。他大度得握了一下绯云已经伸过来好久的手掌,“就凭这个,我莫里森也得好好招待你一顿!他妈的,兵荒马乱,城里乱成一团,我得出去看看……说吧,朋友,你需要点什么?”
“您真是太好了,莫里森将军。如果方便,我很想洗个热水澡,此外,再来点烈酒,我的喉咙都快冒烟啦!”
莫里森叫副官去招待绯云,再次登上城头。远远俯瞰,敌阵旌旗密布,士卒衣甲鲜明,纵、列调动有条不紊,夜叉十二将的战旗依次布列在营门前,易水寒本人的帅旗则屹立于正中央。莫里森又叹了口气,脑中浮起可笑的幻想:这要是我们的军队该多好……
咚……
咚……
咚……
战鼓声中,易水寒部队再次发起攻城战。第二军潮水般涌上来,云梯和冲车巨人般蠕动着,在进入弓箭射程后,一排排黑点倒下,那是士兵的尸体。莫里森东奔西走,指挥守城将士浇下一飘飘火油,发射火箭,投下滚木雷石,一种简易的刀闸也被竖起在城头保护了垛子口,守城战士可以利用他来阻挡爬上城头的敌军。
军号吹响,第二军改变队形,似乎打算往城西方向移动,莫里森忙把主力调向西方,却发现对手已经停止了进攻,在箭程附近一处高地扎住阵脚。莫里森认为不适宜在这种情况下对敌军无聊的挑逗浪费箭矢,便下令待机,守城部队换班休息,保持一级警戒。
又一次击退了夜叉军团,莫里森松了口气。看来,易水寒并不像传说中那么厉害嘛!手下将领也因对手的无功而返放不下心来,纷纷上前祝贺。一个不协和的声音就在这时从一隅冒了出来:“再不想办法,这城可就守不住了啊!”
大厅里立刻鸦雀无声,数十道愤怒的目光齐齐集中在刚刚跨进厅门的绯云身上,转瞬又变成了惊叹。出现在他们眼中的,已经不再是那个脏兮兮的流浪汉。清洗一新的绯云,身穿银铠,披着火红的披风,样式古雅的长剑斜斜负在身后,无视众人的注视,安然自若的把最后一滴烈酒斟进高脚杯,俊美白皙的脸庞因酒精而微微泛红,润泽的嘴唇露出彬彬有礼而又充满自信的笑容,恍若一抹灿烂的阳光。
好个美男子,莫里森不禁心中赞叹。
“听着,你们再不逃跑,可就来不及了啊!”绯云旁若无人的口气中自有一种凌然的霸气,叫人不得不信服。“看着那城门!三分钟后,就会被一颗巨大无比的火珠击中,化为一堆破铜烂铁——我这可是因为受了将军您的热情招待才好心奉告的啊。”
“你怎么知道城门会被击破?”
“果然,这家伙是奸细!”有人呐喊道。
修眉微皱,绯云不耐烦的说:“你们都瞎了么?难道连对方队伍里有魔法师军团也不知道?要不然,你以为对方为什么要三番五次的冲锋,非要强占那个制高点不可?”
莫里森大惊,忙冲上城头向外望去,果不其然!那块小小的高地上聚集了一群身披红色战袍的古怪战士,人手一支长剑,在一名身穿白袍的法师指挥下,将剑尖指向一面安放在高地正中的巨型聚光镜上。正午的艳阳直射在高地上,经由聚光镜,投射到城门一点。那些手持魔法剑的战士便根据阳光的聚集路线调整角度,将目标锁定在同一焦点上。
“快,放箭……杀死他们!”莫里森急声叫道。他已想起来了,那些神秘的红袍战士,正是凤凰城新近成立的魔法战士军团!箭雨倾盆落下,只见那白衣法师一举水晶法杖,箭矢触及那高地上空丈许处,竟又如遇到一层无色透明的屏障般弹开,无一能越雷池半步!
那年轻的法师正是凤凰城魔法军团的指挥官银河?朱里奥,而这“聚焦火镜”,则是第二军攻城破寨的秘密武器。
“魔导极光炮——发射!”朱里奥一声令下,三百魔法战士同时扣动扳机,三百道火柱喷射而出,恍若地狱魔焰、红蛇乱舞,那经过精密测量的火柱几乎同时射中聚光镜,在水晶石的聚焦下化为一颗直径三米余长的火球,在空中划过一道亮丽的虹线——轰得一声,击中城门!
钢板在超高温下瞬间融化,铁大门轰然中开,火球长驱直入,迎着惨叫击中严阵以待的守城军,在人群中爆炸,死伤无数。血肉残肢甚至溅进了帅厅。
战鼓再次敲响,第二军发动了迄今为止最猛烈得进攻,夜叉十二将一马当先,引军杀进城来,有如黑色的洪流,锐不可挡,呐喊声响彻天地。守城的莫里森部队在城门击破时已被吓破了胆,见了这等阵仗,哪里还敢恋战,丢盔弃甲,望风而逃,有的干脆缴械投降。偶有抵抗,转眼间便深陷进洪流之中,打了几个转,被夜叉军团全歼,仿佛落入泥沼的枯叶。
莫里森本就没有将才,纸上谈兵尚可,见了真章,腿肚子都哆嗦起来,结结巴巴的道:“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
他那一干部下又哪里有什么妙计,眼瞅着回天乏术,有人便道:“大帅,降了吧!”
莫里森怒道:“放屁!老子是打帝国叛出来的,哪有再吃回头草的道理!”
见众人不以为然,他也没脸子再逞英雄,硬着头皮道:“再说,投降还不是死路一条!”
“要是不想死,就乖乖呆在屋子里别动。看在你们给我酒喝的份上,我西古尔德?绯云,就稍微尽点力罢。”大言不惭的说完这席话,流浪汉摘下宝剑,在大厅正中央画了一个直径二尺左右的圆圈,搬来椅子,坐在那圆圈前静候。
莫里森满腹狐疑,问他有何用意,绯云道:“等一位老朋友。再过一会,他就从这圈里钻出来。”
一语方落,忽见那剑在鞘中震动起来,发出激越清吟。
厅内众人皆变了颜色,绯云笑道:“别怕,剑一报警,朋友也就快到了。”
会报警的剑。他这话勾起了莫里森记忆深处的一个名字。“圣剑?正义之铭刻!原来你就是那个绯云……八年前的玄武天骑士,孤身杀退阿瑟古国逾万精兵,一剑击败白虎第一高手‘妖剑客’的龙骑将?西古尔德?绯云?!”
“如果这八年来没有另外一个绯云做出同样无聊的事,这笔烂帐就算在我头上好啦!”美男子粲然一笑。“如果真把我当大人物,就再拿点酒来罢。”
大地震动!墙壁桌椅瑟瑟战怵,莫里森等人相顾失措,绯云仍在倒酒。酒浆一滴不洒的斟进杯中。
“唏嘛呢叭咪吽!”声若闷雷,字字震耳欲聋!地面也随着突然暴响得六字真言裂开一个莲花状的深洞……
天色骤暗,喊杀声嘎然而止,大厅陷进无边的黑暗。只有绯云掌中的水晶杯内,仍闪动着粼粼波光。厅内无光,怎会反光?怀着疑问,莫里森向厅中望去,一柄漆黑的巨剑,正徐徐自地板中升上来,仿佛地狱魔物得触手,那闪动的光源,正是持剑者的瞳仁。
来自黑暗得访客现在于大厅正中,黑曜石般得眼眸一瞬不移得锁定绯云。杀气腾腾得沉默堆积在两人之间,莫里森等人都不约而同的感到窒息难耐。
“小易,好久不见了。”绯云率先打破了沉默。
易水寒仍不开口,目光凝固在绯云脸上,杀气如古井中的波纹,圈圈放射开来,碰到厅壁,又反射回来,发自易水寒,涌向绯云。
“的确久违了,绯运师兄……”易水寒终于开口,话音比坚冰更冷。
易水寒告诉自己,报仇的时刻到了。
猛然摘下面具,十几年来不见天日的脸庞首次暴露在旁人的视线中,细微的麻痹感横过眉心,延伸至鼻梁、颧骨,嘴角的剑疤仿佛有了生命似的抽搐着。即便被彻底毁了容,仍能看出易水寒当初亦是俊逸超群的美男子。可现在,他却被毁了脸部神经,不会哭,不会笑,没有了表达喜怒哀乐的权利。
“唉,小易……”绯云在黑暗中叹了口气,又吞下一大口烈酒。“我知道这一战是不可避免,也不想避免,但在这之前,我希望你能放走这些观众,一来我答应保护他们,二来你也不想别人打扰我们吧。”
易水寒微微朝厅门方向侧了下头,冷声道:“出去!”
莫里森等人如蒙大赦,出了厅门,混进乱军,向城外逃去。
又叹了口气,绯云摘下圣剑?正义之铭刻,说道:“小易,我想知道,春江水月现在还好吗?”“自己问她罢。”易水寒仍然面无表情。
“这么说,你们并没走到一块啊!”绯云似乎颇为以外,旋即又道:“那也是很正常的,她可是对男人毫无兴趣的怪物啊。要是当初我们都明白这一点,又怎么闹到今天这副凄惨下场啊。”习惯性的叹着气,绯云脸上初次现出气馁的神情。
“你变罗嗦了,绯云。”
“我?不。我这十几年来可是一点也没变。变得是你,小易,你比从前更不爱说话了啊。”
“这可都是拜你所赐!”易水寒心中在怒吼。十四年前那痛苦的一幕又浮现在眼前。
十三年前,十五岁的他与十六岁的绯云同为昆仑“天池圣剑宗”的精英弟子,在击败包括本门师兄在内的所有昆仑五大剑宗高手之后,走进“昆仑论剑”大会的决赛场地,就在那里,他们第一次见到了春江水月。
是年春江水月十三岁。
十三年的时光是漫长的,无数回忆湮没在岁月洪流中,可十三年前“昆仑论剑”大会上,少年子弟们决战前的往事却仍历历在目。易水寒清晰记得自己和绯云一路过关斩将,终于在决赛中相遇。
他提出弃权,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绯云对手。绯云却不准,激励他说:“神?圣?平先生可在看着呢,你不能丢师门的脸子啊!水月公主第一次来天池,难道你想在她眼前丢丑?”
易水寒不吭声,眼中却闪过一线羞窘。
“小易,我知道你喜欢公主。她昨天可是一直在盯着你啊。可不瞒你说,我也喜欢她。好了,别露出叫人生气的窝囊相。小易,男子汉在心爱的女人面前不能当脓包啊!你要是还有半点骨气,就不能放弃啊。”
“可我从来也没赢过你!”年幼的易水寒几乎快哭出来了。他不想在公主面前丢丑,可他害怕与绯云交手,每一次的败北总让他的自尊倍受屈辱。他不恨绯云,甚至不能嫉妒他,身为师兄,绯云对他比亲弟弟更好,无论是精神上还是武技上,都对他毫无藏私。他们一起学艺。绯云但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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