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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大猫相伴-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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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李婉,大家都叫她阿婉。她来自一个叫‘明’的国家。”
  齐昕怔了怔:“‘明’?大明?距离我的时代差不多有三四百年的王朝。”真的是故乡人!虽然可能并不在同一个时代!
  瑟沙点点头:“如果你到达部落,找到她,代我向她问好。”说着,虎族的兽耳兽人坐下来,抱着怀里的布匹,认真而又轻柔地抚摸着,就像这块布匹就是他暗恋已久的姑娘似的。
  “我会的。”齐昕答应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珍贵的消息。”说完,她牵着帕德往外走。但是,没等走到大门,后面又传来瑟沙的声音,有些疲惫:“雌性,你们那里的雌性,都是丈夫死了之后就再也不会嫁人吗?即使那个丈夫对你并不是那么好,即使并不相爱?”
  齐昕猛地停了下来——原来那个叫“李婉”的姑娘,已经是有夫之妇——虽然丈夫已经去世了。她斟酌着词句,觉得瑟沙怎么看怎么可怜:“不是这样的。在阿婉那个时代,这种想法比较普遍。到了我们那个时代,不相爱不想忍耐的婚姻可以立刻结束,找一个喜欢的或者更合适的丈夫。她也许,只是没有转过弯来。”姑娘,都已经到了这个世界了,还守什么节啊?!
  “是这样吗?”瑟沙低声地叹息着。


  ☆、第一百四十五章  部落之中

  
  有瑟沙的帮助,该知道的消息都已经知道了,齐昕心里充满了喜悦。她本来以为自己可能要耗费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在这广阔无垠的兽人世界里找到同乡的下落,却没想到完成目标比想象中容易得多。既然好几位同乡都安全地在那个神秘部落中生活,她也不必着急了。这次旅途本来就并不完全是为了寻人,接下来的日子,他们可以过得更加惬意,不是吗?
  牵着自家大猫的深度宅女心情荡漾,忍不住抱着大猫的腰,给了他一个热烈甜蜜的吻。
  大猫把握住机会,加深这个吻,用舌头把她嘴内搅得天翻地覆,吸吮得她嘴唇发麻,这才结束了亲吻。看着她嫣红发肿的唇瓣,他舔了舔嘴角,很有冲动直接扛着自家雌性回屋里亲热。但是,深度宅女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嗅了嗅空气中的香味,兴致勃勃地说:“今天不做饭了,咱们去交换点什么吃吧!”
  大猫淡蓝色的眼睛略微沉了沉:在他看来,现在自家雌性的滋味明显更吸引人。不过,饿着肚子也不好做什么,还是投喂之后,再滚成一团去做爱做的事情吧!
  两人顺着香味,来到部落的祭坛附近——那是一座建立在溪流上的祭坛,就像圆形的大桥,横越小溪两侧。小溪两边房屋的白墙黑瓦下,整整齐齐地摆着各种摊位。大部分摊位当然是售卖瑟沙部落出产的丝绸布料,也有交换猎物、食物的。数百个兽人穿梭在摊位中间,干脆利落地拿石币或者猎物交换他们想要的东西。瑟沙部落的商品交换都集中在这片地区,看起来非常繁华热闹,很多兽人都是慕名而来,更有不少专门运货的商队夹杂在其中。
  帕德交换了几个香喷喷的黢猪兽肉卷,两人一边吃一边在人群里闲逛。齐昕对丝绸当然很感兴趣,但赶路什么的还是穿棉布或者亚麻布更合适。所以,她只让大猫换了几块棉布亚麻布,就没有兴趣再看布料了。至于宝石首饰什么的,本来就不是她的最爱,换了一串手链缠在手腕上就已经够了。
  “阿昕!帕德!”人群中,趴在林斯背上的克莱梅远远地向两人招着手,“过来!这里的烤肉很好吃!来试试吧!还有海鲜呢!鱿鱼吃过吗?烤的时候会膨胀,很有趣的!!”
  烤鱿鱼!光是听到“鱿鱼”两个字,齐昕就觉得口水前仆后继地在嘴里泛滥开了。烤鱿鱼什么的,是逛夜市必备的小吃啊!她都已经多少年没吃过了,太想念了!!于是,二话不说,她立刻拉着帕德往那个方向挤过去,果然闻见了诱人的香气。
  对于没怎么吃过海鲜的大猫们来说,不管是烤鱿鱼还是烤扇贝、烤龙虾、烤鱼什么的,都很有吸引力。海鲜和河鲜不一样,似乎有种很特别、很诱人的腥味,让人吃了一次,就忍不住还想吃第二次、第三次。至于两个雌性,只要吃着烤鱿鱼、烤龙虾就已经足够了。最可恨的就是她们的胃容量实在是太小了,大猫们才刚开始战斗,她们俩的战斗就已经无奈地结束了。
  “瑟沙部落应该离海边挺近的,不然也不可能吃到海鲜吧。”两人在旁边散步消食,计划着接下来的旅行路线。“听说是豹族兽人奔跑半天运来的,算得上近。怎么?阿昕你想顺着海边走?”
  “海鲜啊!鱿鱼啊!克莱梅你不想再吃吗?”
  “当然想吃了。可是我们不是要去春之城吗?”
  “春之城就在海边,顺着海岸线走,一定能到。而且还不用辨别方向。”
  “……”从来不记地图的克莱梅嘿嘿地笑了起来,挽着齐昕去看瑟沙部落的蚕房。铺满桑叶的簸箕里,白白胖胖的蚕们惬意地啃着新鲜桑叶,发出沙沙的声音。两个姑娘都不是怕这种小虫子的类型,好奇地盯着它们看了很久,这才从蚕房里转出来。
  “这些小虫子吐的丝,就能纺成光滑的绸缎?真奇妙。”
  “确实很奇妙。我在故乡的时候也养过蚕,亲眼看着它们吐丝成茧。”
  “对了,你知道吗?养蚕、纺纱什么的,都是瑟沙教大家的。瑟沙部落无论是兽人还是雌性,好像都会。听说,就连绣花什么的,也是瑟沙指导的——虽然他自己不会绣,但好像什么都知道。”克莱梅说着打听来的八卦,眼睛里闪烁着光芒,“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对女性技能这么了解的兽人,真让人震惊!”
  “……你其实很想说‘人不可貌相’吧?”齐昕说,“外表那么凶猛,内心却这么细腻,难以置信?”
  “对,就是这个意思!听说瑟沙什么都会,简直是十项全能——阿昕,好像比你还厉害?”
  “呵呵。”这个虎族兽耳兽人为了打造出一个理想中的部落,也真是拼了。幸好他武力值很高,不然光是指导别人学习这些技能,就够让人浮想联翩了——比如说乙女爱好的乙男神马的,比如说少女心神马的。这在强者为尊的兽人世界,应该是很受人鄙视的吧?毕竟是不务正业。
  如果“李婉”姑娘知道这些之后,会不会被他感动呢?就算是真爱,绝大多数兽人或者男人,也不一定能做到瑟沙这个地步。简直是一切都为了自家的雌性而生,她的梦想就是他的梦想,而且居然还能做得有声有色,成为一个整个兽人世界都无法忽略的成功者。
  两个雌性牵着手,在路上交换了些酸酸甜甜的桑葚,这才回到大猫们吃海鲜的地方。帕德、林斯吃了八分饱就作罢了,只有熊孩子法恩不甘心地变成了兽形,继续大吃特吃。林斯呵呵一笑,扯着它的尾巴把它拉走。法恩大猫不甘心地四爪抓地,生生地在地上拖出了四道爪痕,却仍然离海鲜们越来越远了。
  齐昕和克莱梅非常无语地看着这一幕,深深觉得以法恩的怨念,说不定趁人不注意就会溜出来继续吃。与其这么看着他,倒不如让他一次性吃撑,甚至吃得呕吐胃疼什么的,他才会知道适可而止——不,适可而止这个词,熊孩子从来不会放在心上。毕竟吃毒蘑菇都能吃得面不改色了,胃胀胃疼什么的对他来说都是小事。呵呵,这样的吃货,想想也真是醉了。
  回到院子里之后,时候已经不早了。由于院子里有正房有厢房,林斯、克莱梅住进了正房,齐昕、帕德选择了东厢房,剩下的西厢房属于法恩。虽然离得不远,以兽人灵敏的听力也能把周围所有的动静都收入耳中,但帕德仍然忍不住扑倒了自家雌性。
  齐昕有些自暴自弃地搂住了他:反正大家都会做一样的事,谁还会关注别人呢?
  经过一番激烈运动,出了一身热汗之后,大猫把自己当成肉垫,让自家雌性躺在上面好好休息。但深度宅女嫌弃他体温高,趁他不注意就滚到了一边的藤席上:“别靠过来,好热。”天气已经够热了,身边还有个火炉,简直不能忍。
  “去外面洗个澡?”大猫提议,“外面的溪水应该很凉快。”
  齐昕想了想,点头答应了。浑身都黏黏的,想睡也睡不着啊。
  于是,两人顺着溪流往上游走,出了瑟沙部落,来到后山的泉眼水潭边。把自己收拾干净,又被大猫折腾了一遍之后,齐昕有气无力地靠在大猫身上,享受着徐徐凉风:“帕德,咱们以后都不用着急赶路了,顺着海岸线,朝着春之城走吧?”
  “嗯,好。”大猫心不在焉地回答。
  “那个神秘部落的位置应该很难找吧?到春之城后,我们跟着那个部落的商队走?人多力量大,也不怕遭到袭击什么的。”
  “嗯,好。”
  齐昕有些怀疑地戳了戳自家大猫的脸:“你今天真好说话,难道是被瑟沙的事情打动了?说起来,他真可怜。我一定要想方设法说服那个姑娘入乡随俗。已经是死了一次的人了,抱着那些陈旧的观念有什么用呢?”
  大猫抓住她的手指,含进嘴里舔了舔,然后又一次把她扑倒在地。好不容易暂时进入二人世界,不赶紧吃个够怎么能行?而且,别人的事,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第一百四十六章  惊人决定

  
  当人觉得自己身处在天堂,飘飘然不知何所以的时候,总会发生那么一两件事情,悍然一击,就把你从天堂砸回人间去。这就是“乐极生悲”这个词语,为什么一向是人生至高真理的原因之一了。
  话说回来,享受了好几天“乐极”生活的齐昕,已经完全放下了心里所有的担忧和忐忑,过起了天堂般的日子。不过,就在准备离开瑟沙部落前往春之城的那一天,她充分领略到了什么叫做“生悲”。不,或许说是“生悲”也不合适,应该说她充分了解了兽人世界的本质,被这个世界从天而降的“善意”彻底砸晕了。
  瑟沙部落白墙黑瓦之外的围墙边缘,几个人正处于双方对峙的状态——
  “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我……我欠了他很多石币,决定用自己来偿还!”
  “我没听清楚,再说一遍?”拥有雪白头发、琥珀色眼睛的林斯微微一笑。看起来温柔如春风的笑容,却好像无形之中多了些危险的意味。仿佛不经意之间,其腹黑的本质就会暴露出来,射出裹着蜜糖的冷箭。
  熊孩子挺了挺胸膛,面不改色地重复:“我说,我把他摊子上的食物都吃光了,欠了他很多石币,决定用自己来偿还。嗯,这次欠得太多了,好像有——”他看了一眼旁边的花豹族兽人,对方非常体贴地提示“一千六百七十三”,“嗯,没错,一千六百多个石币。我知道你和帕德都没有带那么多石币,所以决定还是自己负责还。”
  “你知道,‘用自己来偿还’是什么意思吗?”帕德眯起眼睛,意味深长地看了那个花豹族兽人一眼。他当然记得这个兽人,开海鲜烧烤摊位的就是他!!烤鱿鱼、烤扇贝、烤龙虾、烤鱼都是他的招牌手艺,从早到晚客人们都络绎不绝。他也知道,自从被林斯强制性拖走之后,熊孩子就对海鲜烧烤念念不忘。但是,谁能想到,一不注意,这家伙就吃了别人这么多石币?这得怎么吃,才能吃得了这么多啊?!
  “当然知道,就是跟着他回去,和他结成伴侣嘛。”熊孩子大大咧咧地说,“我不是说过,要找个做饭好吃的伴侣吗?想来想去,他还挺不错的!等我狩猎赚到石币,把那一千多石币还给他之后,就和他离婚,去那个什么神秘部落找你们。”熊孩子满脸都是:你们看,就是这么简单!
  等等!你真的知道什么叫做“伴侣”?!还是你以为,对方纯粹就是你圈养的厨师?话说你圈养得起这么一个厨师吗?!——在场几个人心中呐喊起来,不论是谁,脸上多多少少都流露出了无奈的表情。
  花豹族兽人摇了摇头,宠溺地看着熊孩子,目光里难掩对他的喜爱。帕德挑起眉,已经想不出别的招数——他上哪里再找一个厨艺出众的伴侣塞过来给这个混蛋选择?林斯则扶额,完全无言以对,只能反省自己的教育是不是完全失败了。这熊孩子,该负责任的时候装憨卖傻,不该负责任的时候又偏偏固执得要命。才这么几天就欠了一千多石币,呵呵,接下去还得清吗?债滚债就像滚雪球一样,这简直是一辈子都要用身体还债的节奏啊!!
  养了这么多年的兄弟(儿子?)就这么被大尾巴狼(花豹)骗走了,林斯心里忧伤极了。帕德想了想,再一次确认:“你已经做了决定?以后都不会反悔?”被吃的骗走,真的是吃货的终极归宿,作为死党,他好像也不应该阻拦。
  法恩用力地点点头:“没吃腻之前,肯定不会反悔的。”
  “……”花豹族兽人咳嗽两声,摸着下巴思考起来,似乎感觉到了深重的危机。
  你这么直接合适吗?真的是个会做饭的都能把你骗走结婚?“好吧,那你们走吧。”作为雪豹联盟的首领,帕德很痛快地放行了,“别被喂傻了就行。战斗技能的练习,每天都不能落下。再见面的时候,我们会好好考验你。”
  “好!你就放心吧!回头见哈!”法恩拍了拍胸脯,跟着花豹族兽人往桑树林里走去。快离开大家的视线的时候,他回过头,一边笑着一边冲着大家挥手。花豹族兽人停在一边,静静地等着他,然后很顺手地投喂了一只烤龙虾。
  “……”始终呆愣愣地站在一边围观的齐昕、克莱梅终于反应过来,充满复杂地对视一眼,然后又看向熊孩子灿烂的笑脸。
  呵呵,充斥着二次元的“基情”终于在三次元、在眼前发生,到底是什么感觉呢?
  齐昕不得不表示:真是酸爽得很。作为深度宅女,她当然不排斥“基情”,而且“肉偿”这种狗血梗实在是喜闻乐见。不过,因为吃了几天欠了上千石币就把自己卖出去,真的合适吗?熊孩子你的情商一直是负数也就算了,因为吃货属性连智商都成了负数,这真的合适吗?!
  “帕德,林斯,你们……放心?”她不得不问了一句。
  克莱梅也迷迷糊糊地看向大家:“他就这么走了?”
  “是啊,法恩考虑这件事,有超过一分钟吗?”齐昕紧跟着补刀,“这么随随便便地就跟人跑了,你们居然会眼睁睁地放他走?”在她看来,熊孩子还是个“孩子”,根本就没有办法独立做出什么关于人生大事的决定。帕德和林斯作为临时“监护人”,就不应该这么纵容他一时冲动之后做出的选择。
  “他已经成年了。”帕德回答,“不管做出什么决定,都应该承担结果。”就算是一桩失败的婚姻,也是由他选择的,无论是痛苦还是懵懂都是他必须经受的结局。
  “……”林斯揉了揉脸,长长地叹了口气,“帕德说得对,法恩已经成年了。其实我们早就不应该这么纵容他,让他多感受感受各种碰壁的痛苦,他就不会这么轻率了。伴侣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像他这种为了海鲜就跟人走的,确实很罕见。”
  “我们,要不要跟上去?”齐昕提议,“先看看他们平常是怎么相处的。如果那个花豹族兽人确实挺喜欢法恩,应该就会包容他情商智商欠费的问题。有一个人能够细心地照顾法恩,咱们也都能放心。”仔细想想,熊孩子和女性结婚的话,谁都不会照顾谁,家庭稳定真的很堪忧。而只要想到有个兽人能够照顾他、约束他——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都放心很多呢。
  虽然没有听明白“情商智商欠费”是什么意思,但法恩的性格大家都很清楚,帕德、林斯和克莱梅稍微犹豫了一会儿,就点头答应了。他们也不可能就这么放法恩走,总得了解一些更多的信息,才能放心地去春之城。
  两位雪豹族兽人背着自家雌性和行李,开始了追踪。法恩和花豹族兽人走得不慌不忙,一个继续不怕死地各种“尝试”,一个不急不慢地看着他上蹿下跳。只有在熊孩子真的作死的时候,花豹族兽人才会出声制止:“那玩意儿真不能吃,剧毒。吃了它,你至少会肚子疼上三天,三天不能吃饭。”
  “……”熊孩子很迅速地被说服了。花豹族兽人随手折下旁边树丛里一颗不起眼的果实;“来,尝尝这个。你之前不是说海鲜里有种香甜的味道吗?就是这种果实的汁液,单独吃味道也还行,但是放在食物里调味更好。”
  “嗯,嗯,就是这个味道。我还挺喜欢那种辣辣的味道,和我们风雨城的辣椒好像不一样。”“你想吃云椒?也不是不行,就是特别辣,烤着吃的时候尤其辣。”“真的?那我更想试试了!”“回部落之后,我做给你吃。”“好啊,我去打猎!”“呵,算了,你对这附近的猎物不够了解。什么猎物好吃什么猎物不好吃,都是有讲究的。还是我带着你一起去吧,反正烤肉哪里都能做。”“好啊好啊!”
  “……”不得不说,这两人还挺和谐的。
  悄悄跟在后头一段时间的两对夫妇互相看了看,觉得好像可以撤退了。
  他们转身离开之后,法恩远远地看了一眼,心情突然有些低落下来。花豹族兽人微微一笑:“以后还能见面,没事。而且,你还有一个朋友在雷电城,过些天我们可以去看望他。要是你希望大家都能来参加婚礼,我们等几年再举行仪式。”
  法恩抓起一颗果实,啃了起来:“嗯……随便吧,反正迟早都要去找他们的。”
  “我会和你一起去。”花豹族兽人说,“让你一个人出门旅行,实在是不放心。”
  “你能离开部落?”法恩有些怀疑地看着他。
  “没什么不能的,以前也只是懒得走而已。”花豹族兽人回答,“以后……应该勤快一点了。”各种意义上的勤快一点


  ☆、第一百四十七章  至春之城

  
  来到兽人世界之后,继风雨城附近的走马观花,这是齐昕第二次看见大海。当她闻见微腥的海风,翻越黑黢黢的岩石山,看见那一望无际的海洋之后,再一次完全呆住了:浅蓝色的海域、银白色的沙滩、涌动的碧色波浪。纯天然无污染原生态,远比她曾经在电视电影中看见的那些旅游胜地热带岛屿更加美丽。
  她甚至舍不得眨一下眼睛,久久才反应过来之后,就有些贪婪地迅速奔进了微凉的海水里,欢快地笑了起来。克莱梅的反应比她更夸张,刚开始几乎僵硬住了:“原来这才是大海?!”要知道,这姑娘来自连野生动植物都没有的未来世界,在她的记忆里,大海大概是个阴气沉沉的死水潭。“原来这才是大海!!”
  两个雌性在浅水里跑来跑去,幼稚地互相泼着水,高兴得好像把一切烦恼都忘了。帕德和林斯倒是很淡定,站在沙滩上眺望远方。以他们敏锐的视觉,甚至能看到近海处一群海豚的集体跳跃,同时也闻到了各种海生动物的气息。
  “早知道她那么喜欢大海,当初在风雨城的时候,就应该带她在海边多住几天。”帕德说。风雨城离海边很近,雌雄大会之后,他们也曾经去逛过。只是因为惦记着回部落,所以没有待太久。当然,那时候以他的性格,也不可能那么体贴。
  “啧,你果然变了,居然会想到这些。”林斯斜了他一眼,颇有种辛酸而又欣慰的感觉。在部落里的时候,他几乎天天都要为这几个不靠谱的死党担忧。没想到只不过是出来一趟,就一个比一个变得更懂事,居然也都相继开窍,组成了自己的家庭。这意味着他大概不需要再替他们操心了,也意味着他和克莱梅的二人世界不会再受这群家伙的打扰,但心里到底还是有些空落落的——或许,他和克莱梅应该更加努力造人,要个小家伙了?
  这时候,齐昕和克莱梅在沙滩上发现了小螃蟹和贝壳海螺。小螃蟹实在是太小了,集齐一百只也不够一盘菜,只能拿来逗一逗。贝壳倒是有大有小,大的可以煮着吃烤着吃煎着吃,小的玩一玩就放生吧。至于海螺,当然必须得炒着吃,放上辣椒,滋味一定很好!!
  林斯去附近找柴火,并且随时注意两位雌性的安全。帕德则很快编出了一个粗糙的藤网,飞跃进了海里,开始捕猎。只要会游泳的话,拿着藤网兜过去,什么猎物捕不到呢?他相信,烤鱿鱼、烤鱼、烤龙虾、烤扇贝什么的,自家雌性的手艺肯定不会比那个骗走熊孩子的家伙差。
  于是,海岸线之旅彻底变成了海岸线烧烤之旅。四个人一边吃一边玩,偶尔到附近的海族部落中逛一逛,优哉游哉地赶着路。时间变得毫无意义,什么时候到达春之城已经不是他们关心的事——反正,迟早都会到的。
  而当春之城出现在众人视野当中的时候,带给他们的,又是另一番震撼了。
  如果问齐昕她对所见过的三座城池分别是什么印象,她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风雨城是“惊险南国村寨”,雷电城是“玄幻树下土堡”,春之城——它是“文化艺术之都”。不错,如果说风雨城感觉仍然处在部落时代,雷电城稍微进步一点是城邦时代,那么春之城就仿佛彻底进化了一般。它几乎没有任何大自然威能的痕迹,完完全全是兽人雕琢出来的艺术结晶。
  那是一座纯白色的城池,四座高塔组成的神殿位于最中央。每座高塔面对的方向,都延伸出一片建筑区域,东西南北两两对称。这使得这座城池呈现出花瓣的形状,而非普通的方形或者圆形。不仅神殿的高塔繁复而美丽,它的每一幢建筑的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精心的打磨,甚至连街道上铺地的白石板上都雕刻着流畅的花纹。
  是的,它太不一样了。
  就像是它的文化与文明,已经领先了其他地方一千年,成了兽人世界中唯一被艺术所主宰的城池。
  而生长在它的土地上的兽人们也太不一样了。
  他们已经脱离了为衣食住行而奔波的“低级趣味”,开始追求“精神享受”与“物质享受”。走在街道上的每一个人,无论是兽人还是女性,都穿着各种漂亮的长袍,带着晶莹美丽的饰品。或许,用衣香鬓影来形容这些举止文雅的人们,也丝毫不过分。
  如果不是来到了春之城,齐昕依然会觉得,兽人世界的艺术还停留在原始部落的审美水平,带着一种古拙的气息。当然,就算是站在了这里,她也仍然觉得,春之城或许是兽人世界艺术与未知世界艺术融合的完美结晶。
  “突然觉得,咱们好像从落后一千年的偏远部落,来到了贵族的城市里。”克莱梅嘟哝着,低头拉了拉她自己做的长裙——那歪歪扭扭的针线,以前还不觉得有多难看,怎么今天越看越不是滋味呢?
  “怪不得大家都说,到了春之城才会看到各种各样的珍贵布料呢。”齐昕接过话,“也只有这里的衣物店,才能充分发挥那些珍贵布料的优点,裁剪出漂亮的衣服吧。”而且,也只有这里的人们,会不计代价追求漂亮的衣服饰品。对于其他地方的人来说,漂亮衣服饰品又不能吃,不值得花费太高的代价去获得。
  “你们喜欢吗?我们这就去衣物店里买几件?”林斯问。
  只穿了一条及膝布裤的帕德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反正他们俩就算是这么穿,看起来也比那些套着白色长袍却面目凶悍或者奇怪的家伙顺眼多了——颜值高,身材好,穿什么都很“时尚”,有颜值有身材就是可以这么任性。
  “先去逛逛吧!”克莱梅和齐昕的眼睛都亮晶晶的。
  春之城里最不缺的就是衣物店和饰品店,随便找一找,就能在店铺招牌上看见有趣的名字。克莱梅和齐昕挑了一家最近的店面,走进去好奇地张望,各种各样的裙子、长袍立刻看花了她们的眼睛。大致上来说,就算是追求美丽的春之城,也有不同的衣饰风格:走简洁风的布袍布裙,只关注裁剪线条的流畅,式样非常大方;走繁复风的各种衣衫裙装,考虑色彩、绣花、坠饰等方方面面的调和搭配,式样越复杂越受追捧;走奢侈风的服装,则把珍珠宝石往上堆,甚至直接做出了珍珠衫、宝石裙,晶莹闪烁简直能亮瞎人眼。
  齐昕询问了价格之后,默默地拉着克莱梅转身走了出来——
  连最简单的布裙都要一百石币往上,这是抢钱呢还是抢钱呢还是抢钱呢?!当然,她能够理解设计师的骄傲,可是那些布裙的设计感明明就是爆款的大众货色,还敢卖出定制服装的价钱!至于珍珠衫、宝石裙什么的,她连价格都不想问了。呵呵,壕什么的,真是哪里都有呢。宰壕什么的,太喜闻乐见了有木有——仇富心理又悄悄地冒出头来了肿么破?
  果然还是朴拙的部落最好了!乡下人性格才朴实,什么东西都价格合理;城里人简直太狡猾了有木有,连兽人住进了城里都变成了精明的商人!!
  “怎么了?”林斯刚想掏钱,两个雌性就已经出去了。店主看着他瘪瘪的石币袋子,摇了摇头:“你们是从外地来的吧?春之城的东西不便宜,还是先去赚石币再说吧。不然,可能连旅店都住不了呢。”
  “衣服什么的,能穿就行。”齐昕回到帕德身边,“这里的物价很高,咱们先去找个旅馆住下吧?要不然去住神殿?春之城神殿看起来像是一座城堡,估计里面应该也很舒适。”在物价这么高的城市里,神殿能够提供免费而且质量不错的食宿环境,当然不能错过。
  “……没有必要为了省钱,特地去住神殿。”大猫认真地回答,“你是我的雌性,我当然养得起你。就算是现在没有石币给你买衣服饰品,过几天就能赚来了。我听说,这里有专门的狩猎小队,如果猎到珍贵的猎物,就能换很多石币。”春之城的人们追求珍奇,什么漂亮皮毛、犀角、罕见的小动物,都是他们爱不释手的东西,价格也一直居高不下。
  “当然不是为了省钱。”齐昕果断地回答,“在雷电城就是住神殿,还能住独栋小屋。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还要去旅店和别人挤呢?”独栋小屋什么的,待遇实在是很高有木有。“重要的不是省钱,是私人空间——当然,省钱就更好了。”后半句,她的声音猛地降了下来,几乎是自言自语,但听觉敏锐的大猫依然听得一清二楚。
  “我也想住神殿。”克莱梅说,“别的不说,那里一定很安全。”
  “好吧,那就去住神殿。”林斯看了帕德一眼,“等我们过两天赚了石币,你们想住哪里就去住哪里。”

  ☆、第一百四十八章  闲逛春城

  
  屹立于春之城正中央的神殿,仿佛齐昕记忆中那些巍峨庄严而又精巧美丽的教堂。跨进神殿之后,无论是肉体还是灵魂,似乎都会被它所折服,赞叹它的美丽,憧憬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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