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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将你捡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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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子之手将你捡走》作者:衾寒月暖
  文案
  第一次见面,林时远就对着天真可爱的小斯瑾又亲又抱。之后还自己作死,花式强撩。
  再次相遇,萌软的小可爱已经一去不返,黑化的齐斯瑾正式上线,凤眸一眯,冷笑道:“怎么?撩完还想跑~”
  大龄男神林时远异世重生,本以为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事实却是……某炮灰举着十米长的大刀狞笑道,“别跑了小子,跟我回去见我们老大。”
  林时远一边跑一边心里暗想,这是哪位大佬看上我了?还特意把我大老远的从地球召唤过来。
  注意事项:
  1。逗比欢乐攻╳外表冷艳内心绵软受
  2。本文属性:美食+萌宠+通关打boss
  3。作者小透明文笔渣,但是可萌可撩,欢迎评论勾搭~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异世大陆 仙侠修真 升级流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时远,齐斯瑾 ┃ 配角:陆书文,傅雁南,黎元容 ┃ 其它:甜宠,修真
  ======================================================================
  文章类型:原创…纯爱…架空历史…奇幻
  作品风格:轻松


第一章 
  唰!是窗帘被拉开的声音,木制地板上显现出一个修长的身影,背影的主人伸了个懒腰,露出一截诱人的腰身,可惜风景还没等人看清就被一片洁白的衣角遮挡住了。
  看起来似乎只有二十来岁的青年扯了扯睡梦中被压得皱巴巴的衬衫,自言自语道:“还是先洗个澡吧。”
  又到了年末,为了准时给大家放年假,公司接着好几天不停加班,昨天晚上凌晨三点才回到家的林时远累到睁不开眼,一沾枕头就睡过去了,一睡就到了傍晚,一贯整洁的他实在是忍受不了自己邋遢的样子。
  放假就不必穿西装,林时远从衣柜里挑了件毛呢大衣,饿了快一天了,林时远也不想点外卖,只要自己有时间,他还是比较喜欢自己做点清淡的家常菜,虽然家里只有他一个人。
  外面飘着雪,懒得开车,林时远打算步行去小区附近的超市买点新鲜食材。
  最近确实有点太冷了,连小区广场上都只有零星几个匆匆路过的行人,以往附近的阿姨会结伴跳个广场舞,或者带着孙子围着喷泉溜达。
  林时远心里不禁有几分触动,眼里浮现几分淡淡的羡慕,扯起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心里默默想着:一个人也挺好,起码还节约粮食水电。不过林时远心情却没有出门时轻松,随便挑了几样菜就回家了。
  从包里掏出钥匙,刚把门打开,身后传来一个慈祥的问候,“小远回来啦,我还以为你又得在公司加班呢。”
  林时远有点意外,转过身来,笑着说,“哎,今天终于放假了,提前给您拜个早年了李阿姨,新年好啊。”
  李阿姨笑得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缝了,亲热的走过来拽着林时远的胳膊,“你这是才买菜回来啊!快别忙活了,来阿姨家吃!刚做好的饺子。”
  李阿姨知道林时远在家,他出门的时候李阿姨从阳台上看见了,在李阿姨看来,对门住的这个小伙子是个很不错的,以往看见自己和老头提着东西爬楼梯都会搭把手。
  有一次老头心脏病犯了,人家也帮着叫了救护车,还陪着自己送到医院,自己一个老人家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人家帮着缴费、跟医生沟通。
  就这么一个热心善良的年轻人却是个可怜的,爸妈从小就不在了,这都三十多了,也没个照顾他的知心人,李阿姨不忍心让这么优秀的孩子一个人孤零零的吃年夜饭,反正自己的一双儿女也都不回这儿过年。
  林时远很感动,但是又不好意思,推脱道:“这怎么好意思,你们一家人难得在一起。”
  李阿姨翻了个白眼,“嗨!他们都没回来,在各自的家里过呢,就我跟你叔叔两个老人家在家,你就当陪陪我们。”
  说完夺过林时远手上提着的购物袋,放在桌上,把林时远的门一关,拖着他回自己家了。
  ……
  果然是过年的气氛,连地铁都比平常挤多了,林时远被涌进的人群挤到了角落,旁边座位上坐着的两个小姑娘正悄悄看着这边在低头窃窃私语,其中一个对着自己笑了笑,拿起手机对着自己。
  林时远觉得有点意思,对着她们友好的笑了笑,结果小姑娘通红着脸不敢往这边看了。
  林时远一直知道自己长的不赖,从小到大不乏女孩子因为青睐自己的颜值而接近自己的。
  突然想到自己此行的原因,林时远又郁闷了,自己也算个帅哥,虽然无父无母,但自己还算出息,在魔都也有房有车,但就是没有女朋友,连对门的李阿姨都开始替自己操心对象这个问题了。
  几天前,李阿姨邀请自己去她家里吃饭,饭桌上就提出给自己介绍个女朋友,已经跟人家约好了,自己不忍拒绝她的好意,所以有了今天这一幕。
  其实林时远也不是没有追求者,然而每每到了他自己觉得差不多的时候,对方总会来这么一句“你很好,但是我们不合适。”无数次不同的美好开头却雷同的的惨淡结局让林时远已经对另一半快要不抱任何奢望了。
  回过神的林时远顺着人流走出地铁,却发现开始下雨了,不过幸好过了这条马路,对面不远处就是约好的餐厅了。
  不知怎么的,林时远总觉得有点心烦意乱,旁边一对小情侣正在吵架,女方突然情绪激动,猛地甩开男友的手跑向马路中央,此时刚好是红灯,林时远站在等候区,突然被女孩撞了一下,腿脚不受控制了,整个人滑向车流。
  砰!剧烈的撞击声之后是突然刹车造成的刺耳摩擦声。林时远只觉得身体一痛然后整个人就摔落在马路上,之后就失去了意识。
  亲爱的听众朋友们,现在插播一条新闻,中山路口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请广大司机朋友们选择其它路线绕道。
  再次醒来的林时远发现自己整个人飘在半空中,哦不,应该是整个鬼,林时远现在就想看看自己死前的形象,这一辈子就剩那张帅气的脸还值得自己在意了。
  林时远路过广场,看见一个大爷正举着一张本地日报,封面有个大大的标题‘英勇青年为救他人奋不顾身’。
  林时远感到有点不妙,飘到大爷面前,在整篇大约300字的报道中找到了无比熟悉的三个字:林时远。
  林时远怒了,卧槽,谁特么想救她了,她要不撞我!我会像现在这样就在林时远气的跳脚的时候,大爷翻了个面。
  露出两张大大的图片,一张是事故现场自己被撞变形的身体,林时远只能安慰自己,幸好我的帅脸没受伤,还是辣么好看。
  另一张是警察叔叔给颁发的见义勇为好青年奖章,要不是自己没实体,都想剪下来收藏了,这可是值得吹嘘一辈子的。
  还在欣赏这个金光闪闪奖章的林时远完全没想到他这辈子虽然坑,但是前面还有更大的坑等着他去经历,一股巨大的吸力将还在傻乐的林时远带向未知的世界。
  旁边的大爷紧了紧身上的外套,咕哝了句:“怎么突然刮风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小作者需要鼓励,需要收藏,给各位点进来的大佬每人一个主角的么么哒,收藏或者评论一发吧~
  新文求一发收藏:
  文名:当颜性恋遇上高颜值面瘫
  赵千鸿是个披着羊皮的大灰狼,有着温和皮囊却比任何人都要薄凉。
  萧易安是个披着狼皮的小绵羊,看似强硬狠辣却又比谁都容易心软。
  某日
  萧易安:陛下,微臣想以兵权和领地求娶璟王。
  文宣帝:呵呵,好!(让你个熊孩子谈恋爱不告诉你哥~)
  众大臣:陛下,卖弟求荣……做得好!
  赵千泓挑眉,淡笑不语。
  深夜,朝堂上嚣张跋扈的萧易安被牢牢禁锢在床上,赵千泓把脸埋在他的颈肩处,对着他的耳边低笑,“我的镇南王对本王可还满意?
  1。禁欲腹黑攻×貌美狠辣受
  2。强强,前期种田后期宫廷权谋


第二章 
  突然遭到暴力的拉扯,林时远从黑暗中惊醒,一对看起来四十多岁的夫妇正一左一右抓着自己的胳膊,把自己从凌乱的草堆中拖了出来。
  没等林时远从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死而复生的惊吓中回过神来,这对夫妇已经把他拖到院子外面了,讨好的笑看着对面的妇人。
  这是过段时间就会来到这个小山村收人的王婆子,专做人口买卖的,王婆子一脸不耐烦的坐在院子里,扯着一片衣袖扇着。
  看了一眼地上瘦小虚弱的少年,气得冲着地上吐了口唾沫,才对着一旁的妇人破口大骂:“我说刘翠花,就这样的货色,你竟然敢管我要十两银子,你是觉得我傻还是觉得我瞎啊!”
  被骂的妇人跟她汉子对视了一眼,暗暗叫糟,看来这傻子是卖不上十两了,眼珠子一转,立马赔笑“哎呦,王家姐姐,前几天还好好的呢,就是病了,这样,我就要八两,养这么大就要八两,半打小子吃穷老子,养了十二年了,我这还亏了呢。”
  王婆子扫了这狠心的夫妻俩一眼,毫不客气的嚷嚷“得了吧,我还得给他担风险,万一要是在路上没了,还得赔钱,最多五两,这孩子我就带走。”
  刘翠花可不想再继续养着这个傻子,现在到处都在闹饥荒,卖个五两银子也够自己和丈夫撑下去了,咬咬牙,装的一副心痛不舍的样子,“五两就五两吧,这孩子跟着你也算有条活路。”
  王婆子十分看不惯她这副假惺惺的样子,嗤笑了一声,没说什么,让随行的壮汉把林时远抬上了马车。
  林时远这具身体又饿又发着烧,整个人都晕乎乎的,只知道自己似乎被卖了。
  马车上有五六个半大的孩子,全都瘦的只剩骨架了,一双双大眼睛全都灰扑扑的,没有小孩应有的活泼色彩,身上还都被戴上了脚镣。
  林时远只知道马车一直在往前走,期间停下过几次,应该是为了吃饭,因为自己被硬塞了几回粥。
  就这样过了两天,林时远终于退烧了,整个人也渐渐清醒,又过了几天,林时远已经完全康复,但是他仍然装成一副病怏怏的。
  看守这架马车的壮汉是王婆子新找的,第一次干这种买卖,有点可怜这么个看起来就快挺不过去的孩子,就没给他上脚镣。
  林时远一直在找机会跑路,怎么都觉得这个王婆子不像个单纯买卖小孩的,看这一身的风尘味,应该是要把人卖到传说中的红灯区,虽然上辈子一直缺对象,但也不想这辈子同时找很多“对象”。
  听几个壮汉隐约说到,过了前面那片深山就离目的地不远了,林时远知道,机会来了。
  果然第二天一醒来,就发现外面全是成片的森林,白天他可没把握自己这个壳子跑的过那些壮汉,所以只能等到晚上了。
  王婆子和几个壮汉都吃饱喝足后,给这些孩子分了碗粥,就进帐篷睡觉了,等到帐篷里鼾声四起,其它的孩子也全都睡着了,一个瘦弱的小身影才悄悄爬下马车。
  王婆子睡在她自己的马车上,粮食都放在最后面的另一辆马车上,本该彻夜看守这辆马车的护卫也偷偷跑进帐篷睡觉了,谁也没发现,一个小黑影偷偷摸摸用衣服兜了一小袋子干粮,在火堆旁摸了一把刀,悄悄跑进了黑黝黝的山林里。
  ……
  王婆子一行人刚走没几天,村子里就来了几个衣着不凡的陌生人,这行人也是十分有目的性,直奔刘翠花家里去了。
  两个装束一致的黑衣男子将刘翠花夫妻俩提到另一个橙衣男子面前。
  刘翠花看着这杀气十足的一行人吓得发抖,一个劲的磕头,嘴里不停高呼“好汉饶命啊!”
  橙衣人不为所动,只问了她一句,“寄养在你家的那个孩子呢?”
  刘翠花吓傻了,这难道是那傻子的亲人来寻他了,可是当初把他交给自己抚养的男人不是面前这个人啊,刘翠花只好硬挤了两滴眼泪,哭喊着说“我对不起把孩子托付给我的恩人啊,孩子一直身体不好,六岁那年就……就病死了。”
  这时又一个黑衣人进来了,“屋子里有十来岁孩子穿过的衣服。”
  橙衣人没想到这个乡野村妇竟敢欺骗自己,示意身旁黑衣人让她见识见识,黑衣人拔起刀鞘里的刀对着瑟瑟发抖的村夫就是一挥,旁边跪着的刘翠花被喷了一脸的血,不敢再胡说,“我……我错了!前几天我把他卖给了一个叫王婆子的,好汉饶……”声音戛然而止。
  橙衣人得到自己想要的消息,做了个奇怪的手势,橙光一闪,“走吧,去问问这个王婆子去哪里了。”话毕,身影一晃,原地已经空无一人。
  第二天一早,邻居就发现倒在血泊中的刘翠花夫妻,得到消息后,众人都围在附近。
  还有知情人说着这刘翠花夫妻俩活该,十几年前,一位侠士从虎口中救下他们,把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孩子托付给他们抚养,还给了他们一笔钱,结果因为这个孩子是个傻子,他们就天天搓磨人家,前几天还把他给卖了,这肯定是那傻子的亲人找上门来了。
  由于查不到凶手,世道又乱,官府也懒得管,村里几个人出力,替他们简单挖了个坑就给埋了。
  橙衣人一路追踪,来到王婆子租住的一处院子,却被告知,他们找的人已经半路跑了,应该就在不远处的深山里。
  橙衣人千里传讯,“宗主,那孩子半路跑了,一个痴傻的孩子进了深山,很可能人已经没了,还要继续找吗?”
  一个沉稳的中年男子回他道,“明彦,你先别着急回来,这孩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继续找。”
  橙衣人接到指令,心里有点不以为意,一个心智不全的普通少年进了满是野兽毒虫的深山,怎么可能活着。
  其中一个黑衣人凑到他面前“长老,咱们还继续追吗?弟子们都不眠不休好几天了,听那个王婆子说,嘿嘿,这迎春楼的姑娘都水灵着呢。”
  橙衣人也觉得自己累的慌,诡笑着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你小子不安分,行吧,咱们先在这儿休息两天。”
  作者有话要说:
  可怜的主角,前后狼后有虎,好刺激啊有木有~要不各位大佬收藏一下吧!


第三章 
  咕呜咕!
  不明的的动物发出阴沉暗哑的叫声,在一片模糊的黑暗中像是有谁在发出慎人的阴笑,林中时不时闪现几双发光的瞳孔,让气氛更显几分诡异森严。
  林时远已经是做过一回鬼的人了,倒是不怕它们找他,但他不敢走直道,怕被王婆子抓回去,几乎是哪里灌木密往哪钻。
  埋头不停往前面走,林时远也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个方向,不知不觉间天已大亮。
  逃了大半夜,之前极度的紧张下倒是没发觉,这会儿已经离原地很远了,估摸着王婆子暂时也找不到这里来,一放松,整个人就感觉到又累又饿又困,一舔唇瓣,嘶!有刺痛的感觉,得赶紧找到水,再这样下去就得脱水了。
  他得感激自己幼年时的经历,林时远是一个偏远乡下的孤儿,被同村的一个叔叔收养,叔叔是看守山林的护林员,林时远从小就跟着叔叔在山里生活,所以这种深山老林对他来说是非常熟悉的,起码存活下去是没什么问题,不然他可不敢这么莽撞逃进来。
  林时远一路上发现这附近有大型动物的粪便,植被也渐渐比外围更加茂盛了,说明水源离这不远。
  继续往前面走了一段距离,明显感觉到空气中有明显的潮湿气味,林时远在心里给自己打气,“快到了,再加把劲,鬼都当过了,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拖着两条僵硬的腿继续往前走,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林时远听到隐约的流水声传来,不禁露出欣喜的笑容,连脚步都轻松欢快了不少。
  破开杂乱无章的灌木丛,一抬头就发现前面有条大约两米宽的的河,林时远丢开手中的刀,大步跑了过去。
  原本在河边嬉戏的一群红嘴长足鸟被这个突然闯出的人类给吓了一大跳,纷纷扬起翅膀飞离这个地方。
  河水清澈见底,岸边还有大型动物的脚印,说明这河水应该是可以喝的,林时远立马捧起水往嘴边凑。
  清凉甘甜的山泉水让林时远觉得自己总算活过来了,莫名其妙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就算了,一睁眼就被卖了,还差点进了狼窟。
  看了看自己这脏兮兮的身体,林时远有点受不了了,从他醒过来就没洗过澡,都臭了,幸好现在是夏天,洗个冷水澡刚刚好。
  终于把自己搓干净了的林时远把身上唯一的衣服顺道洗了,晾在一块大石头上,一回头从水面上看见了自己现在的脸。
  他不禁发出一阵惊呼,“哎?这不是我的脸吗?”虽然瘦了点小了点,但这确实跟林时远原来的脸一模一样。
  唯一的区别是这张脸的眉心上有一颗痣,看起来就比原来要多了几分贵气。
  林时远摸着眉心仔细看着这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一时间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猜想,“怎么会这么巧……”
  咕咕咕,他的思绪被肚子的抗议声打断了,皱着眉摸了摸腹部,“得找点吃的。”从王婆子那里顺来的那点干粮早就在半路上吃光了,不然也撑不到这里,那狠心的老女人,每天就给小孩一碗稀的不能再稀的小米粥,自己却整天大鱼大肉,每天闻着那肉味,差点没把自己馋死。
  林时远正在想着找点野果什么的,突然水中冒出几个银色的影子。
  “鱼?对呀,这河水可以喝肯定就有鱼。”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真的是换了个壳子连智商都下降了。
  找到之前丢在附近的刀,挑了几枝粗细刚刚好的树枝,把一头削尖,再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举起手中的武器猛地一扎,水面最先冒出的是一跟头上有鱼的树枝,随后林时远才从水中浮了上来。
  第一击就中了,这条河压根没人来过,水里的鱼都特别大一条条的,林时远也不贪心,先把这鱼收拾好,再从附近找了些枯枝细叶,把火生了起来,把鱼分成两半,用树枝那它们分别串起来,斜插在火堆附近的地面上。
  反正这鱼这么大,一时半会儿也熟不了,林时远打算在附近找点别的食材,这附近小动物倒是不少,一往里走就发现不少它们活动的痕迹。
  好几株植物被顽皮的小动物给翻出根来了,确实有的草食动物会专门扒植物的根系吃,里面含有丰富的淀粉。
  林时远本打算换一边走,又突然觉得露出的根茎让他很眼熟,“山药?是不是啊,长的好像,挖出来看看。”
  挖出一根长的跟现代的山药很像的长条根茎,但长度跟手肘差不多,有三指粗,林时远切下一小块放进嘴里嚼了嚼,眼睛一亮,“真是山药啊!”
  扛着这节野生大山药,又找了一些小时候吃过的野果,回到原地,烤鱼也已经熟的差不多了。
  表皮焦香,由于是斜插着烤的,没怎么被烟熏,肉色呈现出的是诱人的橙黄色,这鱼还挺肥,一层薄薄的油光贴在表面,也没什么调料,林时远把刚刚偶然发现的紫苏叶撕碎洒在上面,给鱼翻了个面,然后把山药和野果拿到水边清洗干净。
  刚好衣服也干了,虽然没人看见,但光着走来走去还是挺不自在的,林时远赶紧把衣服穿上了。
  用棍子扒开火堆,将山药扔在里面,重新用炭火盖上,一阵阵香味从烤鱼上传出,用刀将鱼肉花开,里面白嫩得诱人,已经熟透了。
  林时远直接举起半边烤鱼咬了一口,表皮真的很香脆,仿佛可以听见清脆的咔嚓声,里面的鱼肉佷筋道,不像超市卖的那种人工喂养出来的,嚼碎了就可以感觉到它的细腻鲜美,咽下去之后唇齿留香,一点也不腥,紫苏叶是可以解腥提香的,小时候吃鱼都会放它,村子每家墙角旁边都会种上几株,林时远也不客气,把一整只鱼都消灭了。
  这鱼确实美味,不过还是还是有点没吃饱,刚好山药也差不多了,林时远把它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用刀切下一截拿在手上,先把已经变硬的外皮剥掉,露出里面米白色的纤维,咬上一口,味道微甜,口感跟土豆很像,但是比土豆更加软糯,让人忍不住大口大口吃掉它。
  吃饱之后,林时远就开始犯困了,随便找了一处比较开阔的阴凉树荫下,就躺下闭上眼睡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当然不会被抓住啦,虽然本文的主角看起来有点惨,但是该有的光环作者还是会给他戴上哒~


第四章 
  啁啾啁啾~咕咕唧唧~此起彼伏的鸟鸣响起。
  树下酣睡的少年不安的蜷缩起自己的身体,伸手想要将扰人清梦的闹铃关掉。
  少年清新俊逸的面容突然僵住了,这触感似乎……不对啊,纤长的睫毛抖了抖,还是不情愿的睁开了那双灵动的眼睛,果然,不是做梦,我是真的到了这么个不知道什么朝代的世界。
  林时远坐起来抚着额头,自嘲道,“呵,真的是什么倒霉的事都能让我遇上。”吐槽完还得面对现实,还是先离开这个破地方找个有人的镇子再说。
  林时远把自己收拾了一番,把昨天摘的野果当早餐吃了,带上剩下那半截山药和唯一的武器,沿着河往下游走,这样总能走出这片林子。
  又走了一天,饿了就吃山药和沿途的野果,太阳快下山了,林时远就在离河岸不远的一片空地上生了堆火,晚饭还没着落呢,总不能又吃鱼吧,这附近鸟倒是挺多的。
  正转悠的林时远看见不远处的小树杈上有个鸟窝,想到小时候没少掏鸟窝找鸟蛋,挑了挑眉,兴致盈然的走到树下,找好下脚的位置,唰地就窜上去了。
  不大的鸟窝里四颗比鸡蛋稍小的鸟蛋静静的并排躺着,林时远可顾不上什么爱护鸟类,只知道珍爱自己的小命,伸手全都带走了。
  又找了会儿山药,结果却意外发现了一小片竹林,摸了摸这品相不错的竹子,幸运的是发现有野笋,用刀取了两颗,林时远怕把来时的路忘了,就打道回府了。
  回到营地旁边却发现有只兔子倒在一颗大树底下,林时远赶紧把兔子抓了起来,用藤蔓捆紧了,这下好了,荤素都齐全了。
  火堆快熄灭了,正冒出大股的浓烟,这只兔子约摸是被黑烟从洞里熏出来的,熏久了可能有点缺氧,忘记了洞口附近有颗大树,把自己给撞晕了。
  林时远可不管自己是始作俑者,还对着兔子嘲讽,“原来守株待兔里撞死自己的傻兔子真的存在啊。”
  林时远也不想让这只自己送上门的乖兔子多受苦,手起刀落,非常利索的送它轮回转世去了,处理干净内脏,把笋切片塞进肚子,做了个简单的支架,把整只兔子挂在上面,时不时的转动,让它受热均匀,火烧得很旺,渐渐开始有油脂滴落,剩下的几个鸟蛋用叶子一包,再用湿泥糊好,放进火堆里。
  饿极了的少年眼巴巴的盯着油滴四溅的兔子,过了会儿,嫌弃这兔子太难熟了,又用刀把兔肉划了好几个道子,这下油滴得更快了,肉香味也越来越浓。
  实在忍不住了,把埋在火堆里的鸟蛋挖出来,戳开表面的泥层,打开叶子,四枚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鸟蛋,但是对于一个走了一天路没吃什么东西的人来说,它就是可以填饱肚子的佳肴啊。
  少年迫不及待拿起一颗,剥开蛋壳,塞进嘴巴,一咬下去,整个蛋的味道就在嘴里蔓延,比鸽子蛋多了几分鲜香,好吃!一连四颗蛋进了肚子,还是没什么感觉,胃一旦被唤醒,反而更加难受了。
  往火堆里又添了一回柴,架子上的肉开始冒出‘滋滋滋’的响声,让人忍不住开始咽口水,又过了好一会儿,整个肉呈金黄色,用自制的筷子一戳,里面软软的,终于可以吃了!
  把整只兔子放在已经洗净的大叶子上,香气扑鼻,捏着腿骨轻轻一转,一只完整的兔腿就出现在了手上,迫不及待咬上去,一扯,一大块肉就在嘴巴里了,非常的鲜嫩,最大的感受就是细滑,肉很紧致很细腻。
  埋头痛吃的林时远非常享受,打开腹部,里面的笋片也很好吃,清甜可口,吃起来连肉里也带着一股竹笋的清香,也没有过分油腻的感觉,很快的,整只兔子就被消灭掉了。
  不知怎么的,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吸引自己往这边走,自己已经在这深山里过了两天两夜了,幸好没遇上什么凶猛的野兽以及毒蛇之类的,这几天也一直放晴,希望在找到栖身的山洞前,最好别下雨。
  林时远在脑子里默默想着这几个问题,躺在火堆旁边铺好的叶子床上慢慢睡着了。
  ……
  在王婆子介绍的迎春楼里享受了两日后,橙衣人带着酒足饭饱、心满意足的一群弟子踏进了王婆子所说的深山。
  一个黑衣人来到林时远第一晚休息的河边,发现了残留的火堆和鱼骨。
  黑衣人调动灵力,催动传讯器凝结出一个画面,“长老,我发现他的踪迹了,在西南方的河岸边。”
  画面中的橙衣人凌厉的双眼一眯,“看来这小子还真是福大命大,这都没死,我这就召集所有人过去。”
  一个瞬间橙衣人就移动到了黑衣人所在的地方,不多时,其他黑衣人也全都出现了。
  最先发现这里的黑衣人双手抱拳,“弟子查看了这附近,他应该是沿着这条河往下走了。”
  “走,沿着河往下找,一旦发现立马抓捕,别杀他,要活的。”橙衣人说完率先从原地消失。
  他们也不敢走的太快,万一这小孩找漏了,回头更麻烦。
  第二天天一亮,林时远就醒了,刚洗了把脸,就下起了雨,怕河水突然涨汛,他也就没靠河边太近,走着走着,突然起雾了,一米开外就看不清了。
  林时远只能顺着自己的直觉继续往前走,不知道走了多久,雾渐渐散了,前面有个山洞,林时远不大放心,怎么就突然出现这么个山洞?
  但是雨又下的挺大的,再继续淋下去,很可能会生病,没办法只好硬着头皮冲了进去,先避避雨再说吧。
  一身狼狈的少年冲进了山洞,甩了甩身上的雨水,小心翼翼查探山洞四周,没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走到深处收罗了一些枯枝生了堆火,把湿衣服脱下来烘着,淋了半天雨实在是扛不住了,本来这具身体就很虚弱,林时远还是发起了烧,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
  早上林时远刚走没多久,橙衣人就发现了他昨晚生的火堆,“这小子生存能力不错,这火刚熄没多久,旁边的脚印还很新,可能是因为下雨了,所以早早就离开这里找地方避雨去了,继续沿着河往下找。”
  身后的一群黑衣人明白之前是他们小看这小傻子了,长老似乎很生气,全都单膝跪地,整齐的回了一句,“是!”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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