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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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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款子统统花光,并不用它生利吃息。可是,我的不安定处境使我害怕。我热爱自由,我憎恶窘迫、苦恼和依附别人。只要我口袋里有钱,我便可以保持我的独立,不必再费心思去另外找钱。穷困逼我到处去找钱,是我生平最感头痛的一件事。我害怕囊空如洗,所以我吝惜金钱。我们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奴隶的一种工具。正因为这样,我才牢牢掌握自己占有的金钱,不贪求没有到手的金钱。

所以说,我的淡泊不过是出于懒惰罢了。我觉得,有钱的乐趣抵偿不了求财的痛苦。我的挥霍也是出于懒惰,因为既然有了一掷千金的机会,谁还斤斤计较利害得失呢?对于我,物的诱惑力比钱的诱惑力大,因为在金钱和所希望享有的物品之间,永远存在着一个媒介物,而物品本身和享用之间却是毫无间隔的。我看到某一物品时候,它能诱惑我,而当我只看到获得该物品手段的时候,我就感觉不到这种手段的诱惑力。正因为这样,我才做贼,直到现在,我有时还偷一点儿我所心爱的小玩艺儿,我宁愿自己去拿,而不愿向人家讨。然而,在我一生之中,无论是孩提时代还是成人以后,我从来没有偷过人家的一个铜板;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十五年前,我偷过七个利物儿零十个苏。这件事是值得一提的,因为它是无耻与愚蠢的巧合,假若当事者不是我,而是另外的人,我简直不会信以为真。

事情发生在巴黎:约下午五点钟,我跟德·弗兰格耶一同在“王宫”散步。他掏出怀表看了看,对我说:“咱们到歌剧院去吧!”我欣然同意,我们就去了。他买了两张池座,给我一张,然后,他拿着自己那张票一个人在前边走,我跟在后边。他先走进去了,我往里走的时候,发现门口已经挤得水泄不通。我向里边瞧了瞧,只见大家都在站着。我心想,在这样拥挤的人群中,我很容易被挤丢;反正德·弗兰格耶一定这样想。于是,我离开那里,交了副票,取了钱,走了出来。万万没有想到,我刚走到大门口,观众全都坐下了,德·弗兰格耶很清楚地看到我不在剧场里边。

这种行为跟我的天性完全背道而驰。我所以把它记载在这里,是为了说明人们有时陷入精神错乱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能根据他们的行动断定他们的善恶。我所要偷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金钱的用途。不过越说不是作贼,就越寡廉鲜耻。

如果我把学徒时代从崇高的英雄主义堕落为卑鄙的市井无赖所走过的每个历程—一讲述,那就永远讲不完了。我虽然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但是,我对这些恶习未能产生丝毫兴趣。我讨厌伙伴们的那些娱乐。当我由于束缚重重,连对工作都感到乏味的时候,我便厌倦了一切。结果,我把久已放弃的读书癖重新捡了起来。我是占用工作时间偷着看书的,因此造成一种新的罪过,惹来一些新的惩罚。不过,我的读书癖越受到限制,兴致也越高,不久,就陷入狂热状态了。有一个有名的女租书商,名字叫拉·特里布,她向我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书籍。好书坏书都行,我不挑选,什么书我都同样贪婪地阅读。我在干活的案子上读。出去办事的时候读,蹲在厕所里读,我经常一连几小时沉醉在书籍里。我读得头晕脑胀,别的事儿什么也干不下去了。我师傅窥探我,捉住我,打我,抢走我的书。有多少本书被撕毁,被焚烧,被扔到窗户外边去啊!拉·特里布的店铺里,有多少部残缺不全的文集啊!我没钱付给的时候,我就把自己的衬衫,自己的领带,自己的衣服给了那位租书商。我每星期日一定把师傅付给我的三个苏零花钱给她送去。

讲到这里,读者也许要说,金钱不还是必需的吗!说的对。不过,这是在我爱书成癖,不能进行其他活动的时候。新的兴趣完全征服了我;我除了读书而外,什么都不想干,连东西也不想偷了。这也是我身上的突出的特点:当我的某种爱好已经成为习惯的时候,一点儿小事就能使我转移目标,就能改变我,迷惑我,最后使我如醉如痴。于是我忘却一切,一心只想我所倾慕的新的东西了。我口袋里只要有一本新书,我的心就怦怦跳了起来,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只要剩下我一个人,我马上就把它掏出来,这时,我再也不想上我师傅的私室里去乱翻了。我相信,即使我爱上什么更高价的娱乐,我也决不会去偷钱的。我只顾眼前,不顾未来。拉·特里布肯赊给我,押金很少。我只要有书放在衣袋里,其他一切就全都抛到九霄云外了。不管得到多少钱,我都原封不动献给那位女老板。当她向我催索欠款的时候,我便立刻拿自己的东西去抵偿,那是最简便不过的办法。偷钱以备不时之需,未免太有远见,偷钱还账也谈不上什么诱惑。

由于吵嘴、打架,由于偷阅选择不当的书,我变得性情孤僻,沉默寡言;我的精神也开始变坏,我过起真正落落寡合的生活来了。虽然由于我嗜书如狂,难免阅读一些平淡无味的东西,但是,我幸而没有阅读那些下流的淫书。原因倒不在拉·特里布这个八面玲珑的女人把这种书租给我有什么良心上的不安,而是每当她向我推荐那些淫书的时候,为了提高租价,总是摆出一副神秘的面孔。这种面孔一方面使我感到羞惭,一方面使我感到厌恶,因此,我每次都断然拒绝了。我的天性本来就腼腆,再加上机缘凑巧,所以一直到三十岁,我认来没有涉猎过任何一部上流社会的漂亮女人在读的时候都觉得难为情的坏书,这种书她们只能偷着看。

不到一年功夫,我把拉·特里布这家小书铺的书全读光了。此后,每当闲暇无事的时候,我就感到十分烦闷。但我的读书癖已经纠正了我那些幼稚无赖的恶习;我对书籍,虽然有时选择不当,而且其中常常有些很坏的东西,可是,凡是我所读过的书籍,在我的内心里,都比我的职业能唤起更高尚的感情。对唾手可得的东西,我感到厌烦,那些可能诱惑我的东西,我又觉得它们离我太远,于是找不到任何能够打动我的心弦的东西了。我的感官早已蠢蠢欲动,我简直想象不出它所要求的享乐究竟要达到怎样的目标。我对于这个真正的目标可谓一无所知,我仿佛是一个没有性欲的人。当我已经进入成年,春情不住发动的时候,我常常想起从前一些古怪的行径,然而,事情只此而已。在这种奇异的情况下,惶惶不安的想象把我从自己的手里拯救出来,平息了我那日益旺炽的欲火。经过是这样:我以沉思默想书中曾使我最感兴趣的环境来自娱,我追忆那些环境,我改变它们,综合它们;我要变成我所想象的人物之一,并使我所设想的那些空中楼阁恰恰适合我的身分。我总是把自己放在我感到最称心如意的地位。到了最后,我已完全处在我所玄想的环境中,竟至把我极端不满的现实环境都忘掉了。由于我喜欢这种空中楼阁,又容易到那里去神游,结果,我就讨厌起我周围的一切,养成了爱好孤独的性格,从此以后,我始终是一个爱好孤独的人。乍看起来,这种性格显然是极端恨世的,十分阴郁的,然而实际上,它是从一颗充满热情、善良、温和亲切的心产生出来的,而这颗心,由于找不到跟它相似的心,就不得不耽于幻想了。现在,我只指出这种癖好的起源与最初的原因就够了。这种癖好改变了我所有的欲念,并且因为这种癖好本身包含着欲念,就使得我热中于梦幻而懒于行动。

就这样,我到了十六岁。这时候,我心神不安,对自己和其他一切都感不满,对自己的工作毫无兴趣,我没有十六岁少年应有的欢乐,心中充满了茫无目的的欲念,我毫无原因地潸  然泪下,我无缘无故地喟然长叹,一句话,由于看不到自己周围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我就只好寄情于玄思遐想了。每到星期日的时候,我的伙伴们在做过礼拜以后,就来找我跟他们一同出去玩。在未去以前,如果我有可能逃走的话,我是宁愿逃开他们的。不过,一旦参加他们的娱乐,我比谁都兴奋,比谁都跑得远。推动我是很困难的,叫我停下也不容易。我的脾气永远是这样。当我们到郊外去散步的时候,我总是跑在前头,除非别人提醒我,我连到时候该回去都忘了。我有两回不得不在城外过夜,因为在我回城以前,城门已经关上。第二天我受到怎样的处分,是可以想象的。第二次,师傅警告我说,如果下次再犯,一定严惩不贷,因此我下定决心不再冒险了。可是,这个万分可怕的第三次仍然落到了我的头上。米努托里队长是一个该死的家伙,当他看守城门的时候,总比别人提前半个钟头关城门。我虽然早有警惕,结果也毫无用处。那天,我跟两个伙伴一同回城。离城还有半里,我听见预备关城的号声响了。我两步并作一步走。我听见鼓声冬冬地响了起来。我拼命往前跑,跑得通身大汗,连气都喘不上来。我的心怦怦直跳。我远远看见那些兵士还在站岗。我赶紧跑上前去,上气不接下气地呼喊。可是已经迟了。我在离前卫二十步的地方,看到第一号桥已经吊了起来。当我看到号兵扬起可怕的号角的时候,我身上就哆嗦起来,因为这是凶多吉少的预兆,我那不可避免的遭遇就从这一刹那开始了。

我于万分悲痛中倒在斜堤上,嘴啃着地。伙伴们对于我的不幸只是觉得可笑,他们马上决定应该怎样做。我也确定了自己的方针,但是,我的方针跟他们的完全不同。我当场发誓,从今以后,再也不回我师傅那儿去了。第二天,城门开后,他们回城的时候,我就跟他们永远道别了。只是恳求他们把我的决定偷偷告诉我的表兄贝纳尔,并且通知他可以跟我再见一面的地点。

自从我当学徒以后,因为我住的地方离我表兄家较远,二人就很少见面了。最初,我们每星期日还聚会一下,但是后来,由于我们不知不觉地已经各有所好,两个人就渐渐疏远起来。我相信,这种变化大部分是他母亲促成的。他是上城区的子弟,而我这个可怜的学徒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孩子。尽管有亲戚关系,我们的身分是完全不同的。他跟我常来常往,那是有失体面的事情。不过,我们俩的关系并没有完全断绝。表兄为人憨厚,尽管有他母亲的训诫,他有时还是按照自己的心愿办事。他听到我下定决心以后,就跑来看我。他跑来不是为了劝阻我或者陪我逃走,而是为了送给我一点财物,以便减轻我出逃中的困苦,因为以我自己的财力,我是不能走出多远的。在他送给我的那些东西里还有一把短剑,我非常喜爱它,我一直将它带到都灵。在那里,穷困逼得我把它出脱了,变了钱好买吃食。后来,我越思量表兄在这紧要关头对我所表示的态度,我越觉得那一定是他母亲的主意,并且也许还有他父亲的主意。因为如果依照他自己的意思,他不可能不阻止我逃走,或者跟我同行。然而,他并没有这样做!看他那意思,与其说是在劝阻我,毋宁说是在鼓励我执行自己的计划。当他看到我已经下定决心的时候,他就跟我道别,眼睛里没有流几滴泪。从那以后,我们既没有书信往还,也不曾重新会面。真是千古恨事!他的脾气本来很好,我们俩是天生的一对知心朋友。

当我听天由命、远走高飞以前,让我这样考虑一下:假若我遇见的是一个比较好的师傅,我的前途该是什么样子呢?我觉得在某些行业里,特别是在日内瓦镂刻行业中当一名善良的手艺人,过那种平稳安定的、默默无闻的生活,倒是最合乎我的解性,能够给我带来莫大的幸福。干这种行业,虽然不能发财致富,但是温饱有余。它可以限制我此后的生活中不致有很大的虚荣心,它可以给我充分的闲暇来从事一些有节制的爱好;这样,我就可以满足于我的小天地,既不想也不能僭越雷池一步。我的想象力是非常丰富的,它足可以用那些绚丽的幻想来美化任何生活;我的想象力是十分强烈的,它足可以让我随心所欲地从这一幻想飞驰到另一幻想;至于我自己实际上究竟处在怎样的地位,我是不大在乎的。不论叫我干什么,我都能轻而易举地飞上我所臆造的海市蜃楼。我觉得,天下最简单的职业,最不必费心劳神的职业,最能够保持精神自由的职业,正是最适合于我的职业;而我的职业恰恰是这样一种职业。我本来可以听从自己的性格,在我的宗教、我的故乡、我的家庭、我的朋友间,在我所喜爱的工作中,在称心如意的交际中,平平静静、安安逸逸地度过自己的一生。我将会成为善良的基督教徒,善良的公民,善良的家长,善良的朋友,善良的劳动者,在任何方面都是一个老好人。我本来可以热爱我的职业,也许还能为本业争光,并且在度过虽然朴素微贱、但是既无风波而又安乐的一生之后,在家人的环绕中安然地瞑目。当然,大家很快就会把我忘掉。不过,只要有人想到我,他对我一定会追念不止的。

可是,事情偏偏不是如此……我给大家描述的将是怎样一幅画面呢?哎!先不要急着谈我身世中的那些惨痛境况吧,这种辛酸事,我将来向读者谈得只会太多而不会太少的。

第二章

当我由于恐惧而计划逃跑的时候,心里有多么凄惨,但是在一旦实行这一计划的时候,心里反而觉得十分惬意。当时我还是个孩子,就离开家乡,离开亲属,没有依靠,没有生活来源;学艺刚学了一半,还没掌握足以谋生的技能,就中途而辍,置身于没有任何出路的悲惨的穷困境遇中;在稚弱无知的年龄,面临着邪恶和绝望的种种诱惑,在比我以前所不能忍受的还要无情得多的压迫下,到很远的地方去接受苦恼、谬误和陷阱,接受奴役和死亡:这便是我当时要做的,也是我当时料到的前景。然而这跟我自己当时想象的情景又是多么迥然不同啊!我自以为已经获得了的独立是使我精神振奋的唯—一种心情。可以自由地支配我自己,做自己的主人了,于是我便以为什么都能做,什么都做得成,只要我一纵身就能腾空而起,在空中翱翔了。我可以安全稳妥地进入广阔的天地,那里,将充满我的丰功伟绩,每走一步我都会遇到豪华的宴会和财宝,碰到奇遇,遇到准备为我效劳的朋友和急于博得我的欢心的情人。我一出现,就可以囊括宇宙,但是,我并不想囊括整个宇宙,我要放弃一部分,因为我不需要那么多。我只要结交一些可爱的朋友就够了,其他的事我就不操心了。我不贪婪,我只要一个小小的范围,但这个小小范围是经过精心选择的,在那里我能够支配一切。一座宅第就是我最大的奢望,只要能做那里的领主和领主夫人的宠人,小姐的恋人,少爷的朋友,邻居的保护人,我就心满意足了,我再没有更多的要求。

我期待着这个朴素的未来,我在城郊流浪了几天,住在我熟识的农人家里,他们对我的接待比城里人亲切得多。他们接待我,留我住,给我饭吃,他们对我实在太好了,真使我受之有愧。这也不能叫施舍,他们在接待中并没有摆出任何高高在上的倔傲神气。

我到处漫游,到处乱跑,一直来到了距离日内瓦二里约的萨瓦境内龚非浓地方,那里的教区神父是德·彭维尔先生。这个在共和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名字,大大引起了我的兴趣。我真想看看“羹匙”贵族的后裔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于是我去拜访德·彭维尔先生:他亲切地接待了我,和我谈起日内瓦的异教以及圣母教会的权威,最后留我吃饭。我对于这样结束议论,又有什么话可说呢!因为我认为,在他那里吃得那样好,象他这样的神父至少可以和我们的牧师相等。我自信一定比德·彭维尔先生更有学问,尽管他是个贵族,但是,当时我一心一意要做一个好食客,就顾不得做一个好神学家了。他那弗朗基葡萄酒,我喝了觉得十分醇美,这种酒就能让他在辩论中取胜,所以我不好意思再把这样一位好主人逼得闭口无言。我让步了,至少我没有正面反驳。就我说话行事这样有分寸来看,有人会认为我虚伪,谁要果真这样,那可就错了。我不过是忠厚对人而已,这是确实的。奉承,或者更确切地说,迁就别人的意见,不见得总是恶习,尤其对于年轻人,它往往是一种美德。人家盛情招待我们,自然要对人家表示点情谊!对他退让并不是为了欺骗他,只是为了不使他扫兴,不以怨报德而已。德·彭维尔先生接见了我,很好地招待我,有意说服我,这对他有什么好处呢?除了我个人所受的好处之外,对他任何好处也没确。当时我幼稚的心就是这样想的。我对这位和善的神父充满了感谢和尊敬之意。我觉得自己比他高一等,但是我不愿意拿这种优越感使他难堪,以此来报答他的款待。我这种行为丝毫没有伪善的动机,我一点也不想改变信仰;我不但不能这么快就产生这种改变信仰的想法,而且我一考虑到这点就感到厌恶,因此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我对这种想法总是避而远之。我只是不肯叫那些有意使我改变信仰而表示好感的人不高兴,我愿以虚与委蛇的态度对待他们的美意,显出不那么胸有成竹的样儿,从而给他们一点获得成功的希望。我在这方面的错误,就象那些正经女人的故作媚态,她们有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既不许给你什么,也不答应你什么,却会使你所希望的比她们到时候真能给你的东西要多得多。

当然,理智、怜悯和爱惜体统,都会要求人们不但不能赞成我的愚蠢行为,而且还要把我送回家去,使我离开我正在走着的灭亡之路。这正是任何一个真正有德的人都会这样做的,或者试图这样做的。然而,德·彭维尔先生虽然是个好人,却一定不是个有德的人;相反,他是一位除了拜圣像和作祈祷的德行以外,不知道还有别的美德的信仰者。他是这样一种传教士:为了信仰上的利益,除了写些小册子诋毁日内瓦的牧师们而外,再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主意了。他根本不想把我送回家去,反而利用我那种远离家乡的念头,使我处于纵然有意回家也无法再回去的境地。总之,我可以断言:他让我走的道路是,死于穷困或者变成一个无赖。然而他所看到的决不是这方面,他只看到把一个灵魂从异教中抢救出来,把它交还给天主教会。只要我去参加弥撒,至于做个正直人或是做个无赖汉,那算得了什么呢?再说,不要认为这种想法是天主教徒所独有的,凡是只讲教义的宗教都有这种想法,那儿最根本的是信仰而不是行为。

德·彭维尔先生对我说:“上帝在召唤你,你到安讷西去吧!你在那里可以见到一位非常仁慈的善心的夫人,她由于国王的恩惠,不仅自己摆脱了谬误,还可以把别人的灵魂从谬误中拯救出来。”这指的是最近皈依天主教的华伦夫人,实际上神父们迫使她和任何跑来出卖自己信仰的坏蛋分享撒丁王给她的一笔两千法郎的年金。我居然需要一位非常仁慈的善心夫人的帮助,这使我感到十分羞辱。我很欢迎有人供给我日常所需,但是我不接受任何人的施舍,而且一个虔诚的女信徒对我也没有多大吸引力。然而,一方面由于德·彭维尔先生的催促和那饥饿的熬煎,另一方面,我觉得去做一次旅行,有了一个目标,倒也不错,因此;虽然心里有点不自在,却也下了动身到安讷西去的决心。本来一天的功夫就可以顺利到达,但我不慌不忙,一共走了三天。每逢看到路旁的庄园宅第,我就去寻找奇遇,好象准有什么奇遇在等着我。我既不敢进入宅第,也不敢去敲门,因为我一向是非常腼腆的。但是我在最漂亮的窗户下面唱歌,使我十分惊讶的是,我唱了那么久,连肺都唱疼了,却没有见到贵妇人,也没有见到小姐被我的优美的歌声或绝妙的歌词吸引出来,因为我所会的歌曲都是很精彩的,是我跟伙伴们学来的,而且我唱得也相当精彩。

我终于到达了安讷西,见到了华伦夫人。我一生中的这个时期决定了我的性格,我绝不能轻轻地略过不谈。那时我已经十六岁半。我虽然不能说是一个美少年,但是我那小小的身材却很匀称,腿脚纤小玲珑,神态洒脱,容貌清秀,嘴小而可爱,乌黑的眉毛和头发,一双小而微陷的眼睛有力地放射出热血中烧的光芒。然而遗憾的是我当时对于这一切丝毫没有理会,而且我从来也未曾想到过我的风采,只是在以后我已不能拿它取得好处的时候才想到过一下。因此我除了因年龄关系而胆怯以外,同时还因为天生多情而胆怯,我总是怕自己使别人不痛快。此外,虽然我的知识已经相当丰富,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世面,对社交方面的礼节习惯完全不懂,我的知识不但不能弥补我的短处,反而使我越发感觉到自己在这方面的缺陷,因此更加胆怯了。

由于担心自己的拜访得不到华伦夫人的垂青,我便采用了别的有利的方法。我以演说家的手法写了一封文词华丽的信,在信上把书中看到的名句和小徒弟的日常用语组合在一起,为了博得华伦夫人的好感,我施展了我所有的才华。我把德·彭维尔先生的信封在我的信里,然后带着惶恐的心情进行这次非同小可的拜谒。当时正逢华伦夫人不在家,人们对我说她刚刚出门到教堂去了。这是一七二八年举行圣枝议式的日子。我跑着赶上前去:我看到了她,追上了她,和她谈了话……我想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地方。此后我曾多少次把我的眼泪洒在这个地方,用我的热吻吻这个地方啊。哎!我真想用金栏杆把这块幸福的地方围起来,使全世界的人都来瞻仰它!谁尊重人类得救的纪念物,谁就该跪拜前进到该纪念物的跟前。

她的住宅后面,有一条走道,右边有一条小溪把房舍和花园隔开,左边是院墙,有一个便门通向方济各会的教堂。华伦夫人正要进入这道门的时候,听到我的声音便转过头来。这一刹那,我真不知惊讶到了什么程度!我本来以为她一定是个面目可憎、老态龙钟的丑老婆子,我认为德·彭维尔先生说的善心的太太只能是这个样子;然而我现在所见到的却是一个风韵十足的面庞,一双柔情美丽的大蓝眼睛,光彩闪耀的肤色。动人心魄的胸部的轮廓——我这新入教的年轻信徒,一眼便把她完全看遍了。我立刻被她俘虏了。毫无疑问,用这样的传教士来传教,一定会把人领进教堂的。我用哆哆嗦嗦的手把信递给她,她笑盈盈地接过去拆开,在德·彭维尔先生的信上瞥了一眼,就来看我写的信,并且从头看到尾,如果不是她的仆人告诉她到了进教堂的时候,恐怕她还要看一遍。她对我说:“哎,孩子,”她的声音使我战慄,“你这样年轻就到处飘泊,实在太可惜了。”她不等我回答又接着说;“到家里去等我吧,叫他们给你预备早饭,弥撒以后我就来和你谈谈。”

路易丝·爱丽欧诺尔·德·华伦是伏沃州佛威市的古老贵族拉图尔·德·比勒家的小姐。她很年轻的时候就和洛桑市罗华家的威拉尔丹先生的长子华伦先生结婚,婚后没有生养子女。由于这桩婚姻不太美满,又受了些家庭纠纷的烦恼,华伦夫人就趁维克多-亚梅德玉到艾维安来的机会,渡过湖去,拜伏于这位国王的膝下;就这样,由于一时的轻率,她抛弃了她的丈夫、她的家庭和她的故乡。她的轻率和我很相似,并且也常常因此而非常懊悔。这位喜欢装做是热心肠的天主教徒的国王便把华伦夫人收留在他的庇护之下,并且给她一千五百皮埃蒙特银币的年金。从一位并不好挥霍的国王手中拿出这样一笔款子,也算是很可观的了。然而,当他得知有人认为他这样收留华伦夫人是对她有爱恋之意的时候,他就派了一支卫队把她护送到安讷西来。在这里,她在日内瓦名誉主教米歇尔-加俾厄尔·德·贝尔奈的主持下,在圣母访问会女修道院里发誓放弃新教,皈依了天主教。

我来到安讷西的时候,她已在这里住了六年,她是和本世纪一同诞生的,当时二十八岁。她的美不在面貌上,而是在风姿上,因此经久不衰,现在仍保有当初少女的丰采。她的态度亲切妩媚,目光十分温柔,嫣然一笑好象一个天使,她的嘴和我的嘴一般大小,美丽的灰发也是很少见的,她漠不经心地随便一梳,就增添了不少风韵。她的身材不高,甚至有点矮小,致使她的体态稍嫌矮胖;虽然没有什么不相称的地方,但是,要找比她那样更美的头、更美的胸部、更美的手和更美的胳膊,那是办不到的事。

她所受的教育是非常杂乱的:她也和我一样,生下来就失去了母亲,因而漫无条理地遇到什么就学什么,从她家庭女教师那里学了一点。从她父亲那里学了一点,从她学校的老师们那里学了一点,而且,从她的情人们那里学的更不少,特别是从一位达维尔先生那里学的最多。这位先生是一个又风雅又有学识的人,并以他的风雅和学识美化了他所喜爱的女人。可是,种种不同的教育是要互相干扰的,而她又不曾很好地加以安排,因此,她所学的东西便不能正确发挥她那天赋的智慧。虽然她学到了一些哲学和物理学的原理,但同时也沾染上了她父亲的对经验医学及炼金术的喜好。她制造过各种液体配剂、酊剂、芥香剂与所谓的神奇妙药,并且自以为有一些秘诀。一些江湖术士便利用她的弱点包围了她,纠缠她,使她倾家荡产,在药炉和药剂之中消耗她的才智、天资和风韵。但以她这种才智、天资和风韵本可以在上流社会中受到极大欢迎的。

尽管那些卑鄙的骗子流氓利用她走入歧途的教育来迷惑她的理智,她那高尚的心灵却丝毫没有受影响,始终如一:她那爱人而又温和的性格,她那对不幸者的同情,她那无限的仁慈,她那愉快、开朗而率直的性情从来没有改变。甚至就是在她接近晚年陷入贫困、疾病和种种灾难的时候,她那爽朗的美丽灵魂仍然使她保持着最幸福时日的愉快,直到死亡。

她的一些谬误的根源在于她总想利用她那取之不尽的精力从事各样活动。她喜欢做的不是妇女们那些偷偷摸摸的艳事,而是要创办和主持一些事业,她是生来就想做一番大事的。隆格威尔夫人要是处在她这种地位只能是一个迷惑人的荡妇,而她要是处在隆格威尔夫人的地位,一定会治理国家。她是个怀才不遇的女人,她的那些才能,如果她处在较高的地位,能使她享有盛名,而她实际所处的那种地位,却把她毁灭了。她处理事情的时候,总是好大喜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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