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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夫成虫-第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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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我,米脂去了哪里?我敢肯定她已经被樊世鹤那个坏蛋拐走,她不相信我,始终认为那个坏蛋是好人,你看,这下吃苦头了吧。”樊世麟显得很憔悴,菊花夫人用头发遮住被毁的半边脸。她如一具鬼魅,在樊世麟和周凯恩跟前晃来晃去。
不知周凯恩是如何到忘忧岛来的,他带着自己的人赶到的时候,官兵正逼樊世麟交出传国玉玺,樊世麟心里打了千百个问号,樊世鹤那个坏蛋去哪儿了,米脂去哪儿了。可能樊世麟做梦都想不到米脂会和樊世鹤一起去南国。
周凯恩说周家和樊家一样同属皇商,樊世麟不信,他对周凯恩的突然出现始终抱怀疑的态度。不过周凯恩对他们樊家发生的事了如指掌,传国玉玺怎么会在他们家,后来怎么会不见,又怎么会被樊世鹤拿走,好像周凯恩是一个透明人,发生的每一件事情他不但如数家珍,连有些细节都知道。
最后周凯恩语重心长的对樊世麟说:
“其实我们周家也是太子党,你我应属同路,我们应该互相扶持,你说对吗?”
“对,互相扶持。”樊世麟嘴上这么说,心里想的却是我信你才怪,你如果不是和玉千池一党的,我樊世麟三个字可以倒过来写。
“我劝了你两天两夜,你总算开窍了。”周凯恩伸出大手跟樊世麟相握,两个人算是冰释前嫌,从这一刻开始就是同一战线上的战友了。
周凯恩告诉樊世麟如今称帝的人是玉千池,玉千城再次失踪,这一点樊世麟已令阿牛下山打听过,没有引起樊世麟的惊奇。不过周凯恩接下去说的一番话,却让樊世麟感觉有些吃惊,到不是所听的消息惊到了他,而是周凯恩分析问题的眼光和角度很独特,樊世麟甚至怀疑自己是否看错了人,周凯恩莫非真是和自己同一战线上的战友。
“我想玉千城是不会主动让出帝位的,玉千池是什么样的人他难道会不知道,玉千城既然已经回到皇宫,而且皇帝也恢复了他的太子之位,他没有道理在皇帝死后反悔,这样似乎很不符合逻辑。”周凯恩皱紧了眉头陷入沉思之中。
樊世麟有意和他唱反调,只见他说:
“人是善变的,照我看来玉千城是一个闲云野鹤般的人,他临时起意说不想当皇帝也不是没有那种可能。”
“不不,我对玉千城比较了解,他绝不是这么不负责的人,相反玉千池就差了很多,他绝对是一个不负责的人,黎民百姓交到他手里那将是莫大的悲哀。”
樊世麟在心里嘲笑周凯恩,你也有资格说这种以天下为己任的话,你真当自己是好人。
☆、第三百九十八章 闯荡南国
南国此时已白雪皑皑,米脂樊世鹤身上还穿着秋衣,冰冷刺骨的感觉像用刀子在身上刺割那样。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没过脚踝的深雪里,每走一步还需把脚从积了厚厚一层的雪里拔出来,很是吃力。走累了太想坐下歇一会儿,但又怕被冻成冰雕,毕竟身上穿的只是稍厚一些的秋衣。
樊世鹤背米脂走了一段路,为了不使气氛太过沉闷,最重要的是为了鼓励米脂继续走下去,因此必须给她打气。他给米脂讲自己从小到大的经历,这些他从前跟米脂提过,也没觉得有多少新意,米脂仍旧闷闷的,偶尔随便符和他几句,也无非就是嗯,哦,之类的语气词。
“没想到南国四季冰封,难怪他们的公主一个叫飘雪,一个叫冰莹,我见过冰莹,是一个长的很健硕美丽的姑娘,她有一双大大的,会说话的眼睛,并且习得一身好武艺,只是心里装的事情太多,眉眼之间带着说不出来的忧愁。”一提起冰莹,米脂就觉怅然,好好的一个姑娘,被仇恨填塞了心胸,失去了她这个年纪的姑娘应有的活泼,真是可惜了。
樊世鹤深感吃惊,没想到米脂见过冰莹,进一步追问之下,发现令自己更为吃惊的还在后面,原来米脂去过皇宫。行了一上午的路,樊世鹤逮了一只正好路过的野兔,这只兔子真是送上门来的午餐,也许天太冷了它在雪地上撒腿狂奔想暖和一下,没想到一头撞在树上,当时可能没有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估计昏过去了。米脂和樊世鹤见此情景笑的差点背过去,这可真是名符其实的守株待兔。
不过在樊世鹤看来这只兔子肯定是自己找死,米脂问,何出此言,樊世鹤对她说:
“你想,如果它不是自己找死。为什么冰天雪地的还要跑出来,所有的动物都差不多躲在洞里。它跑出来干什么,是给我们送吃的来的。”
米脂笑着对樊世鹤嗤了一下鼻,不屑道:
“你又不是兔子,你怎么知道它找死,也许它想出来活动一下筋骨。在洞里待太久,身体快生锈了,因此想出来跑跑步,锻炼一下身体呢。”
樊世鹤边捡起晕死地上的野兔。边朝米脂扬了扬手上的兔子,笑道:
“不管怎样,反正它是我们的大餐。说起来还要感谢这只兔子,如果不是它一头撞死在树上,我还得跑去找猎物呢,耐心等着吧,马上就可以吃香喷喷的兔肉了。”
米脂看了眼樊世鹤拎在手上半死不活的兔子。朝后退了几步,摇着手说:
“怪恶心的,我不吃。”
樊世鹤疑道:
“你不吃荤?”
米脂摇了摇头,说:
“不是不吃荤,只是我看着它是怎么活的。 又看着它是怎么死的,有点不忍下口。我在家的时候也是这样,若是看着这条鱼是活的,但却是我杀的,去的鳞,除的内脏,我就不吃它了。”
樊世鹤笑着嗔怪米脂:
“你这叫做作,你猪肉吃吗,你肯定吃猪肉,你见过杀猪的场面吗,先把猪用麻绳捆起来,一刀割在颈部的大动脉上,血像岩浆似的飙出来,然后开膛破土,取出内脏,剥皮,残忍的杀猪场面你没有机会看见,可你依然吃猪肉,还吃的很香。”
米脂的眉越皱越紧,樊世鹤嘻嘻笑着,指了指手上拎的兔子,说:
“我去把它处理了,处理好了之后就是香喷喷的兔肉,你大可放心,我绝对不会让你看到我杀兔的全过程,你就坐在这里好好待着吧,这儿有几棵树还可以挡挡风,还有太阳晒,你保重。”樊世鹤对米脂作了个揖。
没想到他还有调皮的一面,原先以为他从小在不快乐的环境中长大,性格忧郁,缺乏自信,又喜欢七想八想,真没想到他还会讲笑话,还会逗人开心。
不知樊世鹤跑到什么地方去杀兔烤肉了,但是他的手脚也真够快的,大概一顿饭功夫就闻到兔肉的香味。眼前风景皆是白,白茫茫的雪,白茫茫的大地,白色的树枝树干,想起东国此时还是深秋时节,漫山遍野五彩缤纷,火红的枫树,黄色的秋叶,飘香的丹桂。
那天夜里岛上来了一群凶神似的官兵,与其说他们冲樊世鹤而来,不如说冲传国玉玺而来。这几天米脂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当时怎么就糊里糊涂跟樊世鹤一起驾船到了南国。可能那天夜里的场面太可怕了,人在恐惧之下会做出头脑发热的事情来。樊世鹤当时神智不是很清楚,她又担心被那些官兵抓到,说起来驾船来南国还是米脂决定的。她见岛上都是火把,简直亮如白昼,当时米脂是这样想的,千万不能让他们发现樊世鹤,一旦让他们找到樊世鹤可就完了。船不是很难驾驶,米脂随便弄了几下就会了,她想暂离忘忧岛,而驾船是最好的选择。只是想不到船会越开越远,开到南国来了。其实这条海是南国和东国的海上交界处,几百海里很容易就开到了。
米脂现在开始后悔来到南国,人总是这样,在失去的时候才想起曾经拥有的东西,是的,她现在心里最想的人是樊世麟。不知那些官兵抓不到樊世鹤,会拿樊世麟怎么样?当时只顾着樊世鹤,居然一点都没去想樊世麟,那些兵一个个都像瘟神似的,等他们发现少了一艘船之后,肯定会怀疑樊世鹤驾船离开了,这样一来他们就会回去逼问樊世麟,樊世麟不是很危险。
“唉,小兔崽子,真没想到我无意中害了你,现在若想回去已回不去,海上差不多都结冰了,船根本无法行驶,只有等樊世鹤找到了羽林军统领飞雨,才能让他想办法帮我们回去。”
米脂一脸苦涩,她看着自己冻的通红的手,忍不住又叹了口气,希望快点走出丛林,找到樊世鹤的朋友飞雨将军,其实南国离东国并不遥远,两国是邻国,如果快马加鞭,不出三日就可到达。想必那些兵不会为难樊世麟,因为他们既搜不到樊世鹤又搜不到玉玺,不会杀了他,但死罪能免,活罪难逃,小兔崽子本就排骨似的身板,如何经得起皮肉之苦,米脂只要一想到这些心就会疼的揪起来。
☆、第三百九十九章 丢下米脂
樊世鹤烤兔肉的手艺还真不赖,照他自己的话说堪称一绝,樊世鹤大啖兔肉,米脂吃了几口就不吃了,樊世鹤让她多吃,吃多了有力气走路,米脂说吃不下,樊世鹤硬塞给米脂一只兔腿,米脂瞧了一眼香喷喷的腿肉,皱眉苦笑道:
“我真的吃不下。”
樊世鹤见米脂从早上到现在没有吃过任何东西,担心她的胃受不了,很想看着她把这只腿肉消灭掉。
“吃吧,我弄的很干净的,你闻闻,香不香,一点异味都没有,现杀的兔子又新鲜又美味。”
不知怎么樊世鹤一说杀这个字,米脂就联想到血淋淋的场面,一阵反胃。
“你怎么了?是不是觉得不舒服?”樊世鹤放下兔肉,过来扶摇摇欲坠的米脂,米脂把刚吃下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看着吐了一地的脏物,米脂抱歉的对樊世鹤笑了笑,说:
“不好意思,早知道会这样,我就不吃了,害得你没有吃饱,我却在浪费。”
樊世鹤扶着米脂的肩,一脸严肃的对她说:
“不许你说这种丧气话,什么害得我没有吃饱,什么浪费,既然我把你带到这里,就有责任让你吃饱,我是一个男人,怎么会让你这个女人受委屈。”樊世鹤的话掷地有声,米脂觉得很感动,她想开口说什么,但刚一开口,就感觉头晕的不行,她只听见樊世鹤的疾呼声,人已经倒了下来。
米脂生病了,发起了高烧,樊世鹤背着她走了一段路,见天色开始暗淡下来,找了一处比较不透风的地方停下,准备过一晚再走。
“米脂,醒醒,起来喝口水。”樊世鹤烧了热水想喂米脂喝,米脂仍昏昏沉沉。嘴里说着各种各样的胡话:
“樊世麟,小兔崽子。樊世麟——”一路把她背到这里,她始终没有停止过呼喊樊世麟的名字。
樊世鹤阴冷的笑了笑,把端在手上准备喂米脂喝的开水扔到身后,一脸愤怒之色。他是一个容易激动的人,他就是太容易激动了。但是他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过,樊世鹤觉得自己是一个性情中人,就是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承担得起责任,扛得动大事。
他一直说自己十几岁就为了家族生意走南闯北,耗费了大半辈子的经历。甚至还毁了容,其实樊泥路不想他这么早出去做生意,樊泥路的意思是先读几年书,等到了合适的年龄再去考功名,若考不上就出钱替他买一个官职。可樊世鹤偏不肯,他要证明自己,特别不能输给大哥和二哥,他要让世人看一看,他这个不受重视的孩子能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替家族生意四处奔波。其实他是跟着经验丰富,为人精明。八面玲珑的老管家做生意。樊泥路特别关照这位能干而忠心的老管家,千万看住三少爷,这小子人小鬼大,野心勃勃,千万别让他干危险的勾当,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樊泥路看三个儿子的眼力还是有的,他最不喜欢樊世鹤不是因为他母亲的缘故,而是阅人无数的樊泥路发现樊世鹤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果然第一次跟老管家出去做生意就出了大事,朱砂本就难买,好不容易到了南国找到一家货色上成的供货色,樊世鹤为了多省五十两银子和人叫价叫到天亮。老管家已经没兴趣砍价了,虽说价格比往年贵了点,但今年确实买不到朱砂,特别是这么好的朱砂,贵个几十两纹银也就算了,没必要斤斤计较。
但是樊世鹤会听老管家的话吗,他急于在父亲面前证明自己的实力,急于彰显自己是很有做生意的天赋的,急于打败上面两个哥哥,你们这两个家伙,一个整天只知道捧着一本书看,一个却又像个花花公子,樊家还得有我来支撑,只有掌握了樊家的生意才能掌握这个家的主动权,才能令你们对我刮目相看,原来从前小看他了,他是三个儿子当中最能干的一个。爹甚至会对他刮目相看,以至于而后悔从前对他这么不好,这么刻薄,这个时候他到需要在爹面前表现的矜持一些,不过是略带傲慢的矜持,总之不是谦逊的那种。
为了省五十两纹银,跟卖朱砂的南国老板砍价砍到天亮,老管家早就意态阑珊打起了瞌睡,卖朱砂的老板被樊世鹤吵闹了整整一个晚上,已经很不耐烦,一肚子火无处发泄,可人家毕竟是经验老道的生意人,无论樊世鹤使出什么招数,都能四两拨千斤,相反樊世鹤已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他再也想不出招数来令老板回心转意,便宜他几个子儿。卖朱砂的老板见遇到钉子户了,最后不耐烦的撂下一句,便宜五十两就便宜五十两,从今以后你再也不要来我这里买朱砂,我也再也不会把朱砂卖给你。
照一般的做法既然人家已经肯便宜了,买下算了,也好早点回去,可樊世鹤不是一般人,他觉得老板侮辱他,鄙视他,轻蔑他,跟你磨了一个晚上你居然只肯便宜我五十两纹银,欺负人没这么欺负的,我好歹也是皇商之后,我们樊家在东国有的是钱有的是势力,开得绸缎庄遍布东国各大城市,你一个小小的卖朱砂的商人居然敢顶撞我,买你的东西是看得起你,给你面子。
这说的究竟是什么话,卖朱砂的老板一看发现遇到钉头货了,转身就走,说跟你的生意只做一次,做一次我还嫌多余。这话在樊世鹤听来觉得特别刺耳,是对他皇商的自尊心致命的打击,于是樊世鹤从身后拔出一把刀子刺向卖朱砂的老板。可怜又自大的樊世鹤也不想想在人家的地盘上撒野有他好果子吃吗,他被人家来了个瓮中捉鳖,脸上那道疤其实是这么来的。
米脂发起了高烧,脸红彤彤的,嘴里不停叫着樊世麟的名字,樊世鹤见此气的直喘粗气。
“亏我还对你这么好,你走不动路我背你,你肚子饿了,我烤兔肉给你吃,没想到你还是对那个人念念不忘。”真让人捏一把汗,在这荒郊野岭,在这陌生的南国,在这冰天雪地,自私而又阴险的樊世鹤不会丢下米脂不管吧。
☆、第四百章 想走不能
为什么到了现在你心里想的还是那个臭小子,人们说酒后吐真言,你这是病后吐真言,米脂,你太令我失望了,你不是一个好女孩。樊世鹤自己觉得是在经过强烈的思想斗争之后放弃照顾米脂的,其实他觉得自己也没有抛弃她,至少他把身上唯一一件外衣留给了她,给她盖在身上,也许这样只能挡一点风雪,但他认为自己能这样是很不容易的,在冰天雪地只穿一件单衣,他有面临冻死的危险。
樊世鹤替自己想了很多,他怎么不想一下米脂病着,扔下她自己跑路,她存活的机会还有多少。其实这个问题心思缜密的樊世鹤也不是没有想过,不过后来他是这样说通自己的。也许第二天米脂就好了,她这一场病是上天对她的考验,正所谓负负得正,那是她在这里经受的最后一次磨难,吃的最后一次苦,第二天她就会容光焕发,比没生病的时候还健康。老天爷总是这样,喜欢考验人,越是让老天爷考验的人运气越好。
“米脂,你好好待着,没事的,你长这么美,说明上天眷爱你,世上有太多人,他们都只有平凡的姿色,只有你米脂,拥有无与伦比的美貌,这说明什么,说明上天对你好。既然上天对你这么好,它也就不会这么快让你死,你在经历完这次磨难之后就能脱胎换骨,变得更加完美。放心吧米脂,你会没事的。”
替昏睡的米脂盖上他的衣服,樊世鹤觉得自己的衣服虽然只能抵御一点寒冷,但怎么说也是他自己的衣服,总好过让米脂盖树枝树叶,衣服上还留有他的体温,至少能温暖米脂。他是不能带着一个病人继续赶路的,他也不能不赶路,毕竟荒山野岭比较危险,万一遇到熊和其它大型动物可就不好了。樊世鹤替自己想的这么好,他怎么就不想一下要是米脂遇到熊和大型动物怎么办。没关系,他有自己一套措辞。那就是米脂是一个受到上天眷顾垂爱的人,这只不过是一次劫难,她必须经历,如果不这样就是逆天而行,将来是要受到更大的劫难的。
就在樊世鹤带着不怎么惆怅担忧的心情上路时。他隐约看见前面出现了一条曲曲折折的线,这条线活像一条水蛇,歪歪扭扭扭动着身躯,像刚从休眠状态中醒来似的。
“糟了。前面来了一大群人,还不知道他们的身份,快躲起来。”樊世鹤抱起躺在那里的米脂。熄灭火堆找了处安全的地方藏了起来。
果不出樊世鹤所料,前面走来的队伍是一群当兵的,他们说东国话,穿东国官服,手上举着火把。检查了地上的脚印。发现一大一小居然有两个,他们就是顺着脚印过来的。火堆刚被熄灭,伸手一摸还有余温,带头的是一个矮胖子,此时矮胖子对手下人说:
“可能就在附近。或者刚走不远,先在附近搜。如果搜不到准是刚走没多久,我想我们可以追上他们。”
樊世鹤的心快跳到嗓子眼了,当这些人分散开来在四周搜查他们时,他连大气都不敢喘。看一眼怀里的米脂,她的脸好像没有刚才红了,希望她不要在这个时候醒来,此时若发出一点声响就有命丧这些官兵之手的危险。不,他们应该不会杀他,他们很有可能是冲玉玺而来,只要他手里牢牢抓着玉玺,保证他们不敢动他分毫。这样一想,樊世鹤的心情比刚才轻松了许多,他已经不觉得害怕,因为他有玉玺在手,无论何时无论何地都可以拿出来做筹码。
只能说今天晚上樊世鹤和米脂的运气实在太好了,一大队官兵就在方圆几里范围内搜查两人的下落,居然会擦肩而过。有几次官兵都已经走到离樊世鹤几尺近的距离,但那几个兵就像瞎了似的居然没发现他们。
“头领,全都搜查过了,不见一个人影。”一名瘦高个手下对矮胖头领汇报。
矮胖子伸手使劲抓了抓头颈,气道:
“奶奶的,怎么会搜不到人,我们是看着脚印过来的,脚印一直延续到这里,怎么会找不到他们,难道插翅飞走了,或者挖地三尺钻进去了,奶奶的,真是岂有此理。”此人的口头禅便是奶奶的。
“头领,雪比刚才下的更大了,属下认为即使那两个人逃走,想必也走不远,下这么大的雪,又是荒山野岭,其中一个还是女的,根本不可能跑远。”
樊世鹤吃一惊,这些人真神通,连其中有一个是女的都知道,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莫非就是那天夜里上岛的官兵?此时天色太暗,樊世鹤看不清楚那些官兵的样子,对这些人的真实来历心中还有一点存疑。樊世鹤甚至怀着一种侥幸心理,猜想也许这些兵要找的人不是他们。
然而樊世鹤猜错了,这些兵就是来找他们的,他们就是那天夜里驾船来的官兵。
“樊世鹤真是一个狡猾之徒,以为在岛上定能把他擒获,那是一座孤岛,量他也没本事逃走,奶奶的,没想到结果还是让他逃了,我回去可如何向主子交代,真是头痛死我了。”矮胖子又开始使劲抓他的那个又短又粗的头颈。
原来这些人上面还有一个主子,只是不知道他们和密林里那些人是不是同路,樊世鹤此时脑子里想的是不知他们的主子是谁,现在外面的形式变得复杂起来,称帝之人是玉千池,但他手上没有玉玺,因此他这个皇帝做的名不正言不顺,莫非这些人的主子是玉千池?
不,不可能,如果是这样,玉千池又怎么会知道玉玺在我手上。知道玉玺在我这里的世上一共只有两个人,周凯恩和废人,那么这些人的主子是周凯恩还是废人?尽管废人表面上听命于周凯恩,可只有樊世鹤一个人知道废人对周凯恩很不满,若不是还要仰仗周家的财力,废人早就脱离姓周的单干了。
这一队穿着官服看上去像官兵的人也真够窝囊的,要找的人近在咫尺却没有发现,就凭这一点樊世鹤开始怀疑他们的真实身份,如果这些人是官兵,警惕性不会这么差,队伍不会走的这么歪斜,当头的不会这么傻。
☆、第四百零一章 秦将军府
等大队人马走了之后,樊世鹤终于长长的吐出一口气,看了看怀里的米脂,发现她居然还在昏睡,轻轻把她放在地下,摸了摸她的脸,烧的比刚才好多了,脸没有这么烫。
“米脂,醒醒。”樊世鹤想试一下,如果叫得醒她就带她一起走,如果叫不醒,就算了。连叫了几声见米脂仍没有反应,樊世鹤终于放下了心,他重重的叹了口气,语带无奈之色:
“大丈夫志在四方,我不会因为区区一名女子而毁了自己的前途。”这就是樊世鹤扔下病中的米脂潇洒离开的借口,或者说理由。
他有远大的志向,为了他的所谓志向可以弃一条人命于不顾,如果世上所有有志向的人都如此,这个世界就是冰冷的。不过樊世鹤有自己的一套理论,他不是不管米脂,也不是扔下一个奄奄一息的病人,他要实现自己的抱负,大丈夫志在四方,不能因为一个女人而终结自己的理想,这是樊世鹤的理论。
不管他的理论有没有事实根据,或者是歪理还是真理,总之一句话米脂被扔在了冰天雪地。雪越发大了起来,鹅毛似的纷纷扬扬而下,大地像穿了一件银色的衣服,透出一种刺骨的寒。
米脂昏睡的时候梦境不断,梦中出现最多的人是樊世麟,场景切换的很快,简直天马行空,一会儿现代,一会儿古代,反正她有两辈子记忆,全都在梦的场景中出现。发烧的人可能身上很冷,但体内特别热,就像现在的米脂,感觉身体里面就像有一团火在烧。
就在米脂又热又渴,梦见清凌凌的河,飞流直下的瀑布,淙淙流淌的小溪,很想喝一口水而不得的时候,忽然发现口中有了冰凉的感觉。水顺着干燥的口腔滑向热的冒烟的喉咙。一个渴到极限的人终于喝到了水,那种感觉一辈子都无法忘怀。当水在嘴里时。喉咙已经准备好,恨不得一口把它吞下,但由于高烧的缘故,咽喉肿胀,水顺势滑下时觉得有点疼。但那种疼是可以忍受的,因为终于喝到水了,这生命之泉甘甜润泽,好感激那样的感觉。愿意用身上最珍贵的东西与之交换。
米脂醒过来的时候,发现头顶明晃晃的像有一盏探照灯挂在那儿,一开始醒来神智还不是很清楚。看东西都有两个,而且很模糊。头还有点痛,不过跟喉咙的疼比起来还是好了很多。
我这是在什么地方,明明和樊世鹤在一起,难道他趁我昏睡的时候已经把我从冰天雪地的丛林背出来。并且找了一处住的地方。渐渐恢复清醒的米脂发现她睡在一张大床上,床尾正对着窗户,此时乃正午时分,一轮明晃晃的大太阳正对着自己,难怪刚才感觉头顶有盏探照灯。原来是太阳而不是什么探照灯。
房中摆设一应俱全,柔软的被子。桌、椅、柜看起来都有上等红木制成,最让米脂觉得新鲜的是墙角居然有一个小壁炉,炉中燃着一些木材,此时烧的正旺,难怪待在这间屋子里一点都不觉得冷,原来有这一手。
就在米脂打量这间空间虽不大,但布置的很温馨的房间时,她见梳妆台上放着胭脂水粉,想必这是一间姑娘的闺房。樊世鹤怎么会把我放在这里,如果不是看见梳妆台,米脂还以为她住的是客栈。
“小姐,你醒了。”进来一个笑盈盈的女人,看上去她已不年轻,大概三十几岁的样子,但风韵犹存,特别是一张瓜子脸,长的很是好看,看她一身打扮说像妇人又不像,说像姑娘也不像,说妖娆不妖娆,说清秀不清秀。月白色上衣,深蓝色长裙,腰间系一条有五六种颜色的彩绳编织而成的耀眼夺目的腰带,若不是这根腰带,她这身行头就太素了,这根五彩缤纷的腰带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既很好的衬托出了她纤细的腰身,又使这身素衣不至于很素。
“请问你是……”米脂已经把眼前的女人打量够了,觉得此女定伶牙利嘴,做事雷厉风行。
女人嫣然一笑,更显成熟女人特有的风韵气质:
“我叫卿卿,他们都这么叫我,你也可以这样叫。”
“卿卿姐,我叫米脂。”咳了咳,说:
“我怎么会在这,是谁把我带到这里来的?这里是什么地方?”
卿卿见米脂咳得厉害,扶她在椅上坐下,边轻轻拍着米脂的背以缓解她的咳嗽,边温柔道:
“这里是将军府,你运气真好,如果不是秦将军在雪地里发现你,你恐怕早就冻死了。”
卿卿说话声音很好听,听她说话真的是一种享受,不过卿卿的话却让米脂大吃一惊,如果她是被人救的,那樊世鹤呢?
“卿卿姐,秦将军单救了我一个人,还是救了两个人?”
卿卿不解的“咦”了一声,诧异道:
“秦将军只救了你一个人回来,他并没有在我面前提起除了你之外还救过其他人。”
“那可怎么办,我的一位好朋友可能还在丛林里,天这么冷,我怕他会有事。卿卿姐,我想见你们家将军。”看着米脂热切的眼神,卿卿说:
“秦将军现在不在府上,等他回来之后再做定夺吧?”
“秦将军去哪儿了?”
卿卿见米脂着急的什么似的,问她:
“失踪的这个朋友是男还是女,我可以让秦将军的手下去丛林找找看。”
米脂跟卿卿描述了樊世鹤的长相身高,特别提到这个人脸上有一条刀疤,卿卿很认真的听米脂的描述,完事后她跑去吩咐管家,说让管家带几个人去丛林里碰碰运气,如果找到米脂的这个朋友最好,如果找不到,等秦将军回来后再派人去找。米脂很感谢卿卿,觉得她有一副好心肠。
很快卿卿又跑了来,她笑着对米脂说,已经叫管家带人去丛林里找米脂要找得人了。米脂对卿卿很是感激,见她跑来跑去,这么冷的天脸上居然出现了细细的一层汗。
昨夜秦将军心血来潮要去打猎,卿卿不让去,说天寒地冻,丛林里的积雪很深,哪还有猎物可打,不要再像上次那样东西没打到,遇到雪崩连命都差点送掉。
秦将军见卿卿这么说,显得很不高兴,卿卿自觉失言,红着脸站在边上再也不敢说话,任凭固执的将军阁下为所欲为。
☆、第四百零二章 巧遇将军
在管家带人去丛林找樊世鹤时,米脂和卿卿聊了会儿,卿卿是南国人,但却出生在东国,父亲是做朱砂生意的老板,因为在东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所以卿卿看见米脂显得特别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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