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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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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也是抱着这个念头,王鲲风宣布征兵之后,竟然有许多当地部落里的勇士们踊跃报名,这才有了他们凯旋归来的时候,所带的将士足足是去的时候的两倍的盛况。
白春笙早在两日前就接到了他们即将归来的消息,此刻,正带着竹城和附近几个城池的官员,手里牵着白珒,望穿秋水地站在城门口,远远地看到一队仪仗,一个熟悉的身影骑在马背上,三年不见,他的猫好像更有威仪了。
“恭迎亲王凯旋归来!”城门口,呼啦啦跪下去一堆,众人心里都激动不已,他们知道,平定整片大陆之后,下一步定然就是立国了,他们作为第一批跟着亲王殿下打江山的功臣,封妻荫子,指日可待!
“我回来了!”千言万语,只汇聚成这短短四个字,猫爷跳下马背,紧紧抱住了他的河蚌。
因为海拔问题被自家亲爹挤了一个趔趄的白珒:“……”
城门口人山人海的,夫夫俩只能用力抱了一下,便立刻放开了彼此,心里都有些意犹未尽,恨不得从今往后时时刻刻黏在一起,到底还是顾忌到今天乃是大军凯旋的大日子,接下来需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大宴群臣和有功的将领们,论功行赏,安置新军,乃至于众人期盼已久的立国……
可怜的猫爷,憋了三年,憋得脸都青了,好容易和自己的河蚌团聚了,立刻就被激动的官员们簇拥着进城去了。
白珒:“……”呵呵!还是离家出走,去海上找商叔叔吧,感觉商叔叔更像是亲爹的样子呢。
这些年王鲲风四处征战,商秋芦明面上却依然作为白家掌管海上买卖的大管事,常年带着人在这片大陆上东奔西跑,一边做买卖,一边顺手给王鲲风搜集各处的情报,拿两份工资拿得非常心安理得,甚至于还发挥了他擅长谋算人心的特长,替王鲲风招揽了不少散落在各处的势力,也顺带着给自己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身家。
商秋芦在这里没有别的亲人,唯一觉得亲近的就只有白春笙了,只可惜那只猫醋劲儿大,他不敢经常去寻白春笙,退而求其次,就只能时不时的去看看白珒了,白珒化形之后,虽然还是个小正太的模样,但五官长得却和他亲爹白春笙十分相似,商秋芦看着他,想到再过十几年这孩子长大之后,说不定就和曾经在鱼街时候的白春笙一模一样了,一颗心都软成了一滩水,恨不得把能得到的最好的东西都塞给他。
小孩子对于人的真情假意直觉是非常敏锐的,白珒很快就把商秋芦纳入了自己的亲人范围,甚至因为经常见面的缘故,比对他自己的亲爹王鲲风还要亲近。
其实他是记得王鲲风的,因为白春笙在卧室里藏了许多王鲲风的画像,没事就拿出来指着画像跟他说那是他的父亲,生怕他因为长时间没见王鲲风把他给忘了。
可是,知道归知道,到底不如时常见面,对他关心呵护如亲子的商秋芦亲近。
王鲲风直到走出去一段距离,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刚才竟然忘了好好看看他儿子,实在是见到他家河蚌太激动了,把儿子给忘了!这会儿回头一看,儿子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商秋芦身边,商秋芦蹲下来抱起他,十分熟练地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替白珒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白珒也有样学样,从袖中摸出帕子给他擦了擦额头,亲昵的简直就像亲生父子一样。
王鲲风:“……”呵呵!
簇拥在猫爷身边的郡县官员们,突然就感觉菊花一紧,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再一看自家主子的脸色,不知道怎么的突然阴沉了起来,众人一时间都有些无措,今日乃是大捷归来的好日子,怎么王爷看着像是不太高兴的样子?
好在王鲲风也只是不高兴了一会儿,想到自己刚才只顾着媳妇儿,连儿子都忘了看一眼,顿时又有些心虚,也顾不上吃商秋芦的醋了,那家伙就是老天爷生来专门气自己的,还是先想想怎么哄好儿子吧,这次倒是带了些漂亮的小马驹子回来,也不知道儿子喜不喜欢。
不过,老天爷是注定不让他做个好父亲了。
庆功宴之后,整个王府瞬间进入了快速运转程序,到了这时候,就算是王鲲风不想,手底下那些人也绝不会放弃这立国的绝佳时机了,趁着他们王爷挟战胜之功,威加四海,蛮夷归顺,正是王爷在民间和军中的威望最高的时候,这时候要是不立国,下一次就再难找到这样的机会了。
王鲲风他们原本是想等平定天下之后,再找个由头和朝廷切割开来,顺理成章地独立出来,不过,现在看来,当初是他们把这件事想复杂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片大陆连正经的官制都没有呢,也分不清什么朝廷和封地的差别,在土著们看来,谁打下来的地盘就是谁的,哪怕是自己老子呢,若是随意侵占儿子打下的地盘,也是要被人不耻的,简单来说,这是一个信奉绝对实力的地方。
甚至于已经有一些和下面官员混熟了的本地官员将士,暗搓搓地怂恿着他们劝说王鲲风干脆自己做大领主算了,不要管什么朝廷了。
人都是有私心的,王鲲风对他们越好,他们就越担心万一那个所谓的朝廷换了个严苛冷血的领主过来,那他们不是还要回到从前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苦日子?
过惯了现在这样的好日子,土著们比任何人都期盼王鲲风能永远做他们的领主。
听说妖族的寿命都很长,一想到今后他们的儿子、孙子、曾孙子都能生活在王鲲风的庇护之下,土著们简直恨不得立刻强迫王鲲风黄袍加身,当然了,他们并不知道做下属的还能强迫上司黄袍加身,如果知道的话,当时在城门口怕是就有人跪下高呼万岁了。
身处历史的洪流中,有些事情早已不是王鲲风自己能控制的了,手底下那些人连龙袍都替他准备好了,现在唯一需要他回来定夺的,就是国都定在哪里了。
竹城的官员当然是希望王鲲风能将新朝的国都定在竹城,这里毕竟是他们的大本营,若是能成为国都,他们这些本地官员在仕途上就比别人高出一截来,就像后世,首都的地方官肯定比同级别的地方官更加受到重视一样。
其他城池的官员刚巧也是这么想的,一个两个的都排队等在王爷书房门口,连饭都不吃了,饿了有属下送的干粮啃两口,关系到他们未来的仕途光明,吃什么吃?必须等到王爷亲自接见自己,他们好向王爷陈述国都定在自己所在城池的必要性!
被一大堆官员堵在书房里,猫爷焦躁得都快炸毛了。
最后,还是他家河蚌拯救了他。
“我觉得咱们还是定都蕉城吧!”
“蕉城?”
“蕉城位处中原,更妙的是恰好有一条大江流过,直通大海,定都那里,即便今后海鹰运输队解散了,咱们靠着江边,也照样能吃到海边的鲜鱼啊,难道你不想吃鱼?”
想想想!
猫爷拿起朱笔,便在名不见经传的蕉城上面,圈了一个大大的红圈。
第149章
蕉城位于竹城往东北约八百里地; 吃货白春笙对那个城池印象深刻; 主要是因为那里的土著和其他地方的土著比起来,简直就是不一样的烟火!他在他们身上; 闻到了熟悉的、独属于资深吃货的味道。
那是同类的味道啊!!!
蕉城的原住民爱吃、会吃; 这一点; 从这个城池和下属的各个部落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
那里的土著们世代以蕉实为食,这个蕉可不是香蕉,而是一种长得好像芭蕉树的树木; 这种树是土著们从野外移栽驯养的,每年可以开花结果两次; 结出来的果子一串能有数百个小果子; 果子一开始是深绿色的; 一个月后会变成明黄色,土著们将这果子采摘下来; 取出里面成熟的黑籽,晒干后碾磨成末保存起来; 吃的时候拿水和面一样和成糊糊; 摊在石锅上; 卷上各种兽肉和野菜之类的; 第一次吃到这种好像卷饼一样的吃食的时候; 白春笙差点以为自己遇到了另外一个穿越老乡。
后来才知道,是他土包子了,人家虽然是土著,但是也有一颗追求美食的心; 看各个部落的名字就知道了,蕉城、肉部落、鱼部落、山鼠部落、野猪部落……
一听就是吃货们才会起的部落名。
蕉城的领主是自己带着手底下所有的部落小领主过来主动求包养,咳,是请求归入尊贵强大的王爷手下的,并且,他们强烈请求王妃能够让他们蕉城也种植魔鬼椒,甚至还可以在蕉城开办新的作坊,因为,白家作坊的酱料实在是太美味了!而他们距离竹城又太远,小小一竹筒酱料,长途运输到蕉城去,哪怕是大领主也舍不得每天都吃。
每天惦记着美味的酱料,蕉城的大领主简直是食不知味,也不知道是被谁启发的,竟然主动带着人来投靠了,心想等到他们部落也变成王爷的附庸,那开办新的酱料作坊,造福一方百姓(吃货)不就顺理成章了吗?
对于蕉城领主画风清奇的脑洞,白春笙也是服气的,不过,吃货和吃货总是惺惺相惜的,白王妃痛快地答应了可以给他们提供魔鬼椒的种子,并且等到培养出了新的做酱大师傅,将来也一定会在蕉城开办白家作坊分厂的。
作为一个沉迷美食的领主,蕉城城主常烤肉,没错,此人在办理户籍的时候,坚持要求给自己取名叫做常烤肉,因为烤肉是整个蕉城没人不喜欢的食物,对于领主借着第一个办理户籍的便利,抢先注册了“烤肉”这个风靡部落的名字,其他土著们都敢怒不敢言,他们也想叫烤肉来着,这名字一听就是一个有口福的人啊……
常烤肉从来没想过自己世代居住的这个地方会被选为新朝的国都,实际上,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在蕉城建造一个这片大陆最大的酱料作坊,作为一个执着的吃货,自从归附到猫爷手下后,常烤肉每年都会亲自带着部落里的勇士们来竹城,用他们那里的特产换取竹城花样繁多的各种酱料、酱菜、腌腊吃食等等,蹲在作坊门口,眼巴巴地看着大师傅们的眼神,简直就像怀春少年在等待他心爱的女子……大师傅们什么时候才愿意跟他回蕉城啊,他必以上宾之礼待之!
只可惜,大师傅还没有盼到,哐当一声砸下来一声惊雷:蕉城被王爷定位新朝国都啦!
常烤肉:“……”那我的酱料作坊怎么办?开作坊的地方我都选好了呜呜呜~
顶着其他城主羡慕嫉妒恨的眼神,常烤肉做贼似得趁着王爷不在的时候求见了白春笙,问题只有一个:国都建在他们蕉城,那原先王妃答应给他们建造的酱料作坊怎么办?还作数吗?
白春笙简直被他问得哭笑不得:“你说呢?我与王爷,还有我娘家人今后都会搬迁到国都去,未来国都会成为整片大陆人口最多、最繁华的的城池,那里的酱菜作坊也会是全国最大的!”
“那下官就放心了!”常烤肉讨好地笑了笑,他就知道,王妃是不会骗他的,说要在蕉城建造新作坊,就一定会说到做到的!吃货的友谊,就是这么的牢不可破啊!
“不过,既然是定为国都,今后蕉城是肯定会改名的,堂堂一国国都,叫蕉城像什么样子?”白春笙高贵冷艳地表示,虽然他是个吃货,但是,他也是一个有国家荣誉感的吃货。
“全凭王爷与王妃定夺!”常烤肉只要是能每天吃到加了白家烤肉酱的烤肉,才不在乎蕉城会不会改名呢,改了名也照样是他们住的地方。
“好了,你就安心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吧,定都之后,蕉城定然是要改建城池的,怕是王爷还会召见你。”看了看常烤肉厚厚的双下巴,白春笙默默在心里给他点了一排蜡,兴建国都,一听就是劳心劳力的苦差事,国都建成之后,这位城主怕是要成功减肥了。
经过一系列的争论扯皮,最终,蕉城改名永安城,以三郎为主理官,陆盏、白箜、常烤肉等为副理官,共同筹建新国都。
三郎因为要陪伴龚夫人的缘故,一直没有上前线,也不曾有一丝战功,即便以王鲲风亲弟弟的名义分封王爵,封地也不可能太大,王鲲风素来护短,干脆让三郎挂名负责这次新国都的兴建,营造国都那可是能载入史册的大事,有了这个大功劳,王鲲风自然是能名真言顺地给自家弟弟捞好处了。
除了三郎之外,小舅子白箜也被他趁机塞进去捞功去了,白家在这些年的征战里着实出力良多,猫爷琢磨着,两位岳父大人自然是要封爵的,小舅子也不能疏忽了,干脆趁机给塞进去营造国都,到时候也可以给小舅子分些好处,比如说封个侯爵什么的。
至于陆盏和常烤肉,一项大工程总要安排几个出苦力干活的,猫爷毫不客气地让他俩顶上了,陆盏是他看中了,要在永安郡守的位置上锻炼几年,今后作为下一任储相的,地位等同于首都的市委书记。常烤肉因为是国都原来的领主,也不要撇开,正好他熟悉当地情况,也丢进去帮忙,事成之后赏个爵位,权当是给他这个领主的补偿了。
两年后,巍峨雄伟的永安城宣告建成,整座城池占地面积约三十平方公里,最中央的位置是皇城,外围是皇亲国戚和权贵们居住的内城,再往外是下级官员和富贵人家居住的内坊,再往外更大的一片土地,如今只兴建了一部分,将来是预留了给更多进入国都定居的百姓居住的,白家一口气在这里买了十几块地,拿来兴建自家的作坊和各种铺面。再往外就是连绵的青山和大江了,皇室的皇陵在永安城西北边一处山林之中,皇陵附近就是皇家别院,现在别院只来得及修筑了皇室避暑所用的皇家别院,剩下的地方都是空的,等到新皇登基之后,再将这些划分好的宅地,作为封赏赠予有功之臣。
那处被沿途部落随意起了许多不同名字的大江,最后还是被白春笙提议定名为长江了,没办法,身为穿越人士,总是会有思念故乡的时候,能住在长江边上,即便这长江不是他前世生活的那个长江,也算是有些心理安慰了。
等了这么多年,王鲲风的登基,几乎可以说是众望所归了,大家其实都很害怕那个传说中在大海另一边的皇帝会派兵前来围剿他们,又或者是阻挠王鲲风登基,正所谓夜长梦多,在土著们看来,完全没必要非要等到国都建成再称帝嘛,拿到手的才是自己的,要那些虚名做什么?
只可惜猫爷坚持要等到国都建成,因为,他们派去故乡打探消息的人,还没有回来。
直到两年之后,国都即将建成的时候,派出去打探消息的妖才回到竹城,众人这才知道,原来皇帝早在几年前就病重不治驾崩了,继任的新帝也是他们的熟人,就是曾经的太子殿下,龚皇后升级为太后,据说生下了先皇的遗腹子,一个冰雪可爱、血脉纯正的小皇子。有龚家那样的外家,皇帝又一直坚持不肯迎娶皇后,据说这位小皇子在朝臣中很有些支持的人,大家都在猜测,皇帝大约是想传位给这个皇弟了。
听到皇帝驾崩的消息,白春笙心头一跳,有些不安地看了看他家猫爷。
“哼!”猫爷冷哼一声,对于皇帝的死一点也没有意外,当年他是怎么对自己的兄长的,如今就要做好一报还一报的准备,如果不是他们运气好,一路磕磕绊绊地走了出来,继续留在那里,也不过是被算计着活得憋屈罢了。
听说皇帝驾崩了,已经苍老了许多的龚夫人倒是唏嘘了好几日,人老了就容易心软,不过,她也只是私底下给皇帝烧了些纸钱,大海茫茫,她可不会劳师动众地还要回去给那个男人上坟,不过是人死如灯灭,生前的仇和怨,都一笔勾销罢了。
永昌元年,王鲲风登基为帝,国号为乾,定都永安城,封原配白春笙为后,元后所生独子白珒为太子。
从鱼街卖鱼丸为生的小摊贩,摇身一变成为一国皇后,白春笙觉得,他的人生履历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毕竟,已经走上了人生巅峰,再往后,难道要记录下他怎么在皇后的宝座上年老色衰的下坡路吗?
猫爷当然不会让他在当上皇后之后就开始走下坡路。
若干年后,再次远征归来的猫爷,带回了一个神奇的仙人法器,据说,只要以妖力驱动这个法器,便能穿越时空,去往另外时空。
白春笙:“……”我想回去继续做我的拆二代行吗?卡里还有好多钱没花完,真是太不甘心了!
第150章
“这就是你在这个世界的家?“看着眼前只有约莫半亩地大小的两层小楼; 猫爷对于自家河蚌说的; 自己上辈子曾经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这件事,抱着深深的怀疑。
夫夫俩成亲十几年后; 白春笙终于放开心怀; 坦诚将自己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那个河蚌精; 而只是一个异世穿越而来的魂魄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王鲲风。
王鲲风诧异了半晌之后,没什么心理负担地接受了这个现实,他曾经在流传下来的古籍上看到过; 远古时期确实有妖族大能可撕裂时空,去往其他的世界; 可是; 他没有想到; 自家河蚌竟然也有这样的本事!难道是他曾经生活的那个世界,其实是仙人生活的仙境不成?
对于猫爷的疑惑; 白春笙唯一能做的,就是带他亲自到自己生活的时空看一看了。说起来; 还多亏了他家猫爷偶然间发现的那个什么仙人法器; 那法器竟然真的可以划破时空; 只不过到底能去到哪个时空就要碰运气了; 他们也是摸索了许多年才发现了定位与搜寻的一些技巧; 不然白春笙也不可能有那么大本事,说想穿回去就穿回去。
只是他们这样的时空旅行也不是毫无限制的,他们最多能在一个地方待一百天,超过百日的期限; 便会被一股神秘而又强大的力量强行拽回现在生活的地方。而且,去了那些地方之后,他们本身属于妖族的力量也会被压制。刚开始没什么经验的时候,俩人经常玩脱了结果把自己在别的时空玩死了,惊恐之后才发现,死了之后就等于在那个世界消失了,依然会被拽回这个时空,简直就是星际良心旅行社!绝对不会因为你交了低价团费半路把你赶下车那种。
摸清楚这些规律之后,河蚌精实在是抓心挠肝,舍不得家里那价值上亿的房产和卡里那些还没来得及花完的积蓄,便挑了个只有两个人的时候,悄悄向自家猫爷坦白了。
“那原来那个白春笙呢?”问出这句话的时候,王鲲风其实是有些心虚的,因为此时此刻,他真的很不希望那个白春笙再出现。
“大概是死了吧,不然我也不会占据这个身体。”白春笙苦笑道,“我一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你们,就是担心爹爹他们知道了心里会难受,毕竟,当初他们也是不小心才和曾经的白春笙失散的。”
“那就永远别让他们知道,我们既然没办法让死去的人重新活过来,那么,起码要让活着的人好好活下去。”王鲲风严肃道,只有在战场上厮杀过的人才知道,活着的意义,更多的是让那些真正牵挂自己的人能免遭生死离别之苦,有时候,面对那些战死的将士,他宁愿欺骗那些将士的亲眷,骗他们说他们的亲人还在边疆驻守,而不是残忍地告诉他们,他们的亲人早已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嘴上安慰着自家河蚌不必心存愧疚,毕竟,如果没有他的话,白家夫夫怕是终此一生都没办法再见到自己走失的大儿子了。可是,为了让自家河蚌开心,王鲲风亲自下旨,越级提拔,将远在东海基层当郡守的白箜直接提到了户部巡官的位置上,这个职务好啊,不要上班打卡,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随机抽查朝廷各部门和下面各郡县的账目,相当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的位置,各级官员见到都忍不住菊花一紧那种,最关键的是这活儿时间自由,白箜要是以查案为由,带着案卷回家宅半个月不去衙门都没人管,正好可以趁机多陪陪二老。
对于皇帝明目张胆给小舅子谋好处的行为,朝臣们已经近乎麻木了,呵呵,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前年皇后娘娘生下大公主的时候,陛下不知道哪里抽风,竟然给小姨子封了一个郡君,皇后生孩子,皇后娘家人升官,虽然听起来逻辑还算正常,但总感觉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呢。
弟弟妹妹都在永安城陪着二老,白春笙也放心多了,夫夫俩早在几年前就时不时的借着磨炼的理由让太子监国,这一次更是毫无负担地将监国的重担甩到儿子肩上,夫夫俩拍拍手,回白春笙真正的“娘家”去了。
再一次站在熟悉的小院前,白春笙忍不住湿了眼眶,他离开那年,他妈刚迷上藤本月季,让他在网上给她买了好些进口藤本月季花苗,当年只有光秃秃一根苗的藤月,如今却已经爬满墙头,鹅黄、深粉、火红的各色月季开得热热闹闹,就像他家母后大人的性格一样,爽朗又热情,还带着一股和年龄不相符的天真浪漫。
也不知道自己离开之后,老妈有没有变。
夫夫俩手牵着手站在白家别墅门口,一动不动的样子没引来白家人,倒是把小区保安给引来了。
“请问你们是这户业主家的客人吗?”保安很有礼貌,也没直接质疑他们是不是小偷之类的,也有可能是因为俩人身上穿的衣服看起来就很贵,这衣服是白春笙特意让宫里的绣娘按照改良版汉服做的,看着简单大方,袖口和领口处绣着低调华丽的暗纹,在阳光下闪着软妹币的光芒,一看就是手工定制的。白家住的小区是本地有名的豪宅小区,保安的眼光也被业主们养得很毒,一眼就看出这两个肯定是有钱人,这年头的有钱人都不稀罕去大商场买成衣,都是找那些贵的吓人的裁缝师傅(设计师)订制的。
“小宋,原来你还在这里啊。”看到保安熟悉的一张脸,白春笙却一下子松了一口气,小宋看起来还是和他走之前一样,没什么变化,看来现在距离他离开也并没有太久。
小宋保安在这个小区做了快五年保安了,自信能认识小区里每一个业主,听到白春笙的话,小宋努力睁大眼睛观察了半晌,瞬间惊呼出声:“你你你……你不是?不对!白家大少爷不是已经……”
看着小宋一脸白日撞鬼的表情,白春笙无语,他突然想起来,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现在在所有认识他的人眼里,应该已经是一个死去的人,已经死了的人好端端地出现在自己面前,难怪小宋一脸撞鬼的惊恐表情了。
做了十几年皇后,早已修炼成戏精的白春笙暗暗叹息一声,松开自家猫爷的时候,走过去,不待小宋反应过来,一把拉住他走到一边,低声道:“小宋,我其实没有死,只是现在隶属于国家特殊部门,负责协助调查一些灵异事件,但是这件事情千万不能传出去,我知道你也是部队转业回来的,一定能理解我们的保密守则对不对?”
说罢,白春笙展开手掌,原本空空如也的白皙手掌,瞬间多了一个一两重的纯金花生,这玩意儿本来是宫里做来过年的时候赏赐所用,这次回来的时候他顺手带了些回来,他们那里的货币这边是不能用的,多带些金银,实在不行还能卖到金店去换些钱用。
可怜的小宋保安,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他退伍的时候其实也就是一个平凡的小兵,根本没有接触过这种一听就是国家机密的部门,不过,保密守则他还是知道的,当下便急忙催促他:“那你们赶紧进去吧,旁边那个是你们同事吧?一看就不是一般人,你们快进去,要是在小区里有什么不方便的尽管给我打电话,我手机号码没换,还是以前那个。”
说罢,小宋不由分说地帮他暗了门铃。
“来了来了!”属于白妈妈的熟悉的声音从门内传来,白春笙浑身一僵,王鲲风已经走过去握住了他有些发凉的手。
“小宋啊,这大早上的什么……”白妈妈满面笑容地打开门,在看到小宋身后站着的那个熟悉的身影时,瞬间呆住了。
“妈,我们进去再说,小宋,今天谢谢你啊,改天来家里吃饭!这个送给你!”白春笙急忙将手里的金花生塞到小宋手里,拉开门和他家猫爷一起钻了进去,火速将门给关上了。
这会儿他才知道麻烦大了,说不定他离开之后,家里早就给他办过丧事了,他这么冷不丁地冒出来,那种蹩脚的理由偏偏保安小宋还行,骗他家老娘就有些智硬了。
白妈妈还沉浸在儿子死而复生的震撼里,修剪花枝的园艺剪还牢牢捏在手心,一脸呆滞地看着眼前这个面貌有七八分像自己儿子、气质却又比自家儿子高出一大截的美男子。
她可以确定她儿子早在两年前就触电身亡了,她亲自把儿子的骨灰送到西山陵园安葬的,那么眼前这个人是……
“妈,真的是我,这件事说来话长,要不咱们先进去再说?您倒是把这剪刀给放下啊,我看着心里发慌……”白春笙勉强笑了笑,习惯性地和他老妈打趣,眼圈却不由自主地红了。
第151章
白春笙和白妈妈互诉离别之情的时候; 王鲲风正坐在沙发上打量着白家的这个简陋的小家。
是的; 在坐拥一整座皇宫、富有天下四海的皇帝陛下看来,白家这栋小别墅简直太过简陋了; 门前的小院子走几步就到头了; 一楼的客厅也很小; 来十几个人就塞满了,可想而知其他屋子有多狭窄了。
更何况还是和其他人共享一个大院子(别墅小区花园),连个像样的鱼池都没有!身为皇后的娘家人; 他的老丈人&丈母娘这日子过得简直是太过寒酸了!
摸了摸手上充当储物袋的戒指,皇帝陛下很认真地考虑给丈母娘造一栋豪华大宅的可能性; 在他看来; 这小区面积大小还算合适(三百多亩外加一个小水库); 拿来给丈母娘修建一个新宅子倒是正好,也不知道这里其他住户愿不愿意搬出去给他腾地方……
白妈妈其实在听到儿子熟悉的说话方式之后; 心里就已经相信了这就是他的儿子,况且; 穿越到异时空之后的白春笙; 抛开好像拿美颜相机美颜过的五官来看; 长相也几乎和他儿子一模一样。
不过; 出于谨慎; 她还是要验证一下的——
“我之前让你给我买的广场舞道具向日葵花束呢?”
“城西*达快递点破产关门,老板带着小姨子跑路了,那边的快递都丢了。”
“那我之前给你的微信号让你去相亲那个呢?”
听到“相亲”两个字,醋坛子猫爷的注意力瞬间被拉了回来; 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家河蚌。
“妈你还好意思说?!”想起这件事,白春笙顿时一脸的气愤,“你给我找的那个人根本就是个双性恋的渣男,我刚跟他吃过一段饭,晚上出去吃宵夜的时候就看到他和别的女孩子从电影院出来了!”
“啊?哈哈~那幸好你俩没成!”白妈妈心虚地打了个哈哈,眼角的余光撇到自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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