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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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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何物?”
  “这是我想出来的一些家常用的陶器器皿。”白春笙指了指自己画的那些设计图,“是这样,之前咱们作坊里一直在下游镇子上的窑厂定做陶罐子,做好了还要通过船只运过来,光是这运输的费用便不低,加上码头搬运的费用,你也知道我们作坊做起来之后,每年要用的陶罐数以万计,再拿去找下游的窑厂定做,白白让他们赚了银子不说,我这边的成本压力也很大。”
  “所以,春笙哥哥你的意思,是让我自己开一个窑厂?”
  “正是如此!不过,不是你一个人开,咱们一起开。”白春笙笑了笑,“我有图纸和花样,你有本钱,你哥人面广,再让他给我们找几个手艺不错的制陶师傅,请些小工,咱们这窑厂便能开起来了。”
  “等到咱们的窑厂开起来了,你也可以在镇上买个铺子,专门卖各种家常用的陶器。”
  “这陶器又不贵重,放在铺子里,能卖得出去吗?”
  “你傻啊?左右铺子是自己家的,又不花费多少银子,再说了,陶器又不容易坏,真要卖不出去,咱们拿回家自己用也不亏。我这陶器都是整套的,最是古朴风雅,你信哥哥一回,这玩意儿烧制出来,那些文人墨客看了定然喜欢的。”
  白春笙要做来放在铺子里卖的陶器,自然不是这个时空寻常人家家里两个铜板一个的那种粗糙的大陶碗,而是成套的手工陶罐茶叶罐和茶盏茶壶之类的,甚至还有造型古朴雅致的笔洗笔架之类的。
  之前在食铺他就发现了这个商机,许多乘坐客船路过的外地客人里面,十有八九都是识文断字的,想来也是,不是家境殷实的也舍不得乘坐客船,而是搭乘最便宜的过路商船,而家境殷实的人家,又怎么会舍不得给孩子读书识字呢?这些客人下船之后,除了品尝些本地小吃之外,最大的乐趣便是寻摸些本地土产,又或者是什么古朴雅致、土而不俗的玩意儿,带着作为出门一趟的伴手礼。
  甭管哪个朝代,旅游景点的特产店都是最赚钱的。
  他要赚的,根本不是本地人的钱,而是那些闲着没事便要出来游历山水的外地土豪们。
  “再说了,就算不卖这些,窑厂里光是每年供应我那作坊,赚的银子就不比你开铺子少了。”白春笙劝道,原本这个生意他自己做也不是不行,只是他懒,觉得现在家里这两处买卖,足够供养他在这个陌生的时空活得舒坦了,产业再多,他就得累成狗了,作为一个懒癌晚期患者,白掌柜表示,钱够用就行,多了放在钱庄里,还不知道自己死后便宜谁呢。
  “那行,我回去问问我娘,若是我娘同意了,我便开个窑厂好了。”知道自家老娘的家底子,三郎觉得他娘一定会答应的,毕竟,之前他娘还拿了一块据说价值五千两银子的玉佩给他戴呢,被他拒绝了,码头人多眼杂,戴着这么一块招人眼的玉佩出去,那不是等着被人抢吗?
  果然,龚夫人一听这是白掌柜的意思,想都没想就答应了,不过一个不值钱的窑厂,买地再加上请几个大师傅,十几个小工,满打满算也不过千把两银子,赚了也好,亏了,就当是给三郎玩玩好了,想当年在王府的时候,张侧妃所出的五郎喜欢玩绣球,买了一个波斯国商人的宝石绣球便花了三千两银子呢。
  她的三郎这些年在外面吃尽了苦头,何曾买过这般贵重的玩具?
  龚夫人就像是一个宠溺孩子的老祖母一般,恨不得把所有孩子喜欢的玩具都买回来。不过区区一千两银子,哪怕就是丢水里换三郎一笑,也是值得的,更何况,这孩子素来懂事,从来都不乱花钱,让她一腔母爱想倾注都找不到花钱的地方,现在好了,儿子想正经做点买卖?必须支持啊!
  龚夫人当即就取出五千两银票,让他买就干脆买块大一些的地方,这样今后若是需要扩大窑厂,也无需再费心筹买了,毕竟,窑厂若是热闹起来了,附近肯定会有人家搬过来,到时候,要扩建就得找这些人家买地,让人家搬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多谢娘亲!”三郎也想到了这个,当即便收下了银票,转身就去找他大哥商量买地的事情去了。
  “这么大一块地不好买,”王鲲风想了想说道,“你先别去找人打听,万一人家知道你要买,就要抬价了。我去找找衙门里的兄弟,看看有没有犯了事要卖地的。”
  猫大爷真不愧是鱼街一霸,算计人都算计的这般光明正大。出了二两银子,请衙门里几个兄弟去酒楼吃了一桌酒席,第二天,便有人来给自己传递消息,衙门大牢里有个犯人,愿意花钱赎罪,将他家在镇子外的一百多亩地“捐献”给衙门。
  “鲲哥,咱们这位县太爷可不是本地人,没准过两年就高升了,这次豫亲王府的小世子在本县被救,县太爷的考评不用说定然也是上上等,这地到了大老爷手里,定然是要转卖出去的,你且等着好了。”
  果然没过几日,县太爷家的管家便放出风声,说是家里要去州府置办一处宅院,还缺了几百两银子,要将城外一处田地给卖了,因那处田地成色不是很好,一百多亩地,便作价五百两。
  县太爷家的地,谁敢还价啊?有那觉得不值的,便缩着头不肯开口,王鲲风便让黑鱼精出面,从县太爷的管家手里买下了这块地,挂在了三郎名下。
  地好买,手艺好的大师傅却难找,王鲲风已经派出手下去四处打听了,年纪大一些没关系,只要手艺在,总可以带几个徒弟出来吧?
  和三弟的窑厂相比,带未婚夫郎出门游玩才是正经事。
  作为一个不算出名的大城,清河县真的没有什么值得被外界传颂的著名景点,唯一的一个,大概就是镇外小山上的石佛寺了吧。
  这石佛寺还是前朝的时候出现的,传说是有一游方和尚路过此处,夜宿山中,突然天降奇石,状若弥勒,那僧人有感而发,觉得这是佛祖的旨意,命他在此处修建庙宇,传颂佛音,于是便有了这石佛寺。
  其实就是一个海拔不足三百米的小山,山上有一个石头搭建而成的小寺庙而已,因为这个传说,香火倒是比别处旺盛些,却远不及皇城那些赫赫有名的大寺庙。
  白春笙和王鲲风都是俗妖,过来可不是礼佛的,专程是为了来野餐外加采摘野菊花回去制茶的。
  鉴于某只河蚌精身娇肉贵怕日晒的体质,俩人特意起了个大早,赶在太阳出来之前便赶到了山脚下,将骡车寄存在山下农户家里,便带着东西上山了。
  这山并非什么名山大川,现在也不是礼佛的日子,山里人不多,偶尔可见三两个山下的农户在山腰开辟出来的山地里种植些山辣椒、大蒜子之类的,山里野物多,番薯玉米什么的种了很容易被野物偷吃,也就只有山辣椒和大蒜这种刺激性强的植物,不会有动物来偷吃了。
  “山里空气真舒服!”深呼吸一口,感受着山间浓郁的露水气息,白春笙满足地叹息一声。
  “南方有水泽,每逢早晚便有云雾萦绕,我看你倒是很适合去那边生活。”
  “那有何难?等我赚够了养老钱,想去哪里不成?”
  “快走吧,我已看到那处野菊花了。”山不大,他们两个大男人没走多远,便看到不远处山坡上那一抹明黄。
  “这里真好看!”朝阳下,一簇簇黄色的小菊花沾染着露珠,正是半开不开的时候,非常适合摘下来晒成野菊花茶。白春笙上辈子也经常陪奶奶去山里摘这样的野菊花回来晒茶,自然知道要选拿还没完全开放的最好。
  两个人蹲在那里,摘了没一会儿一个篮子就满了。王鲲风取了随身带的麻袋,将篮子里的花朵倒进去,等到摘满了一袋子,也快到午间吃饭的时候了。
  “你在此处歇息片刻,我去弄些柴火过来。”王鲲风顺着山间泉水的响声,找到了一处约莫半人深的泉坑,让白春笙在这里歇着,他去林间寻觅枯柴去了。
  现实生活可不是白春笙上辈子看的影视剧,随便砍一棵树就能当柴烧了,湿柴烧起来那烟大的能充当狼烟,不知道的还以为山里起了山火呢,除了熏蚊子之外没有别的用处,因此,王鲲风去林子里寻的,是那种枯死后自然掉落的树枝之类的,那个才是可以拿来做柴火烧饭的。
  白春笙带了两个竹筒,竹筒里是一早就准备好的米和菜,开口处用竹片塞起来了,到时候可以放在火堆边做些竹筒饭,就算是主食了。在外面弄其他吃的也不方便,他昨晚做了些烙饼,还有一罐子加上肉末豆干炒熟了的甜面酱,待会儿将面饼在火上烘烤到两面金黄,剖开后,取一些炸酱塞进去,简单又美味,只是没有带锅,等一下就没办法做汤了。不像上辈子,连各种汤都能做成方便携带的,用开水冲泡一下就行了。
  “春笙,你看我抓到了什么?”王鲲风的声音从林子里传来。


第50章 
  “难道是什么野味?”白春笙蹿了过去。
  过去一看; 竟然是一窝灰白色毛绒绒的小兔子!
  “这么小,怎么吃?”白春笙瞪大眼睛。
  猫大爷:“……”
  “不是给你吃的; 这小兔子很可爱; 拿回去养着玩吧。”半晌,猫大爷小心翼翼地脱下外衫,将那几只瑟瑟发抖的兔子捧到了衣衫里; 兔子很小,他一只手就能捧起来,白春笙在心里默默翻了个白眼,认命地走过去,将猫大爷丢在地上的柴火捡起来扛在背上。
  他就知道!哪里是要抓回去给他养着玩的?分明是这只大猫自己萌兔纸!想养又觉得不好意思; 所以拿他做借口?一大把年纪的喵了,怎么还这么幼稚?居然萌兔纸!
  不过; 想到这家伙大概从小就没什么玩具; 别院生活清苦,自己尚且养不活,更别提养宠物了,好笑之余又忍不住有些心疼这家伙; 看他抱着兔纸的样子,大概真的不曾养过宠物吧?
  回到暂时休息的露营地,白春笙将方才摘菊花的竹篮子拿出来一个,里面垫了些枯草; 让王鲲风将几只灰兔子放进去,想了想; 又扯了一些没有露水的青草回来,递给王鲲风:“我去做饭,你帮我把兔子喂一下吧。”
  “麻烦!”猫大爷别扭地接过那把青草,小心翼翼地往小兔纸嘴巴边递过去。
  “你要不喜欢的话,要不咱们还把它们放回去吧?”白春笙逗他。
  “不行!我方才过去捡柴火的时候,只看到了这几只小兔子,没看到大兔子,说不定是被猎户抓走了,它们这么小,放回去就没命了。”
  “那好吧,先说好啊,我每日要去铺子里,还要去作坊,没时间照看它们,要不白天你帮我看着点?”
  “那不是变成我养了?”
  “养不养?不养丢掉了啊!”
  “……养!”
  白春笙真是被他气笑了,这家伙有时候看着稳重成熟,有时候却又像是个小孩子一般。若是让那些惧怕王大郎威名的人,看到这家伙竟然在喂兔子,想必内心也是崩溃的。
  都是半成品的食材,做起来很快,将竹筒饭放在火堆边慢慢烧,白春笙先烤了几个饼子,里面夹入做好的炸酱,看到附近水潭边有些野生的麦菜,便顺手摘了些嫩叶来,洗干净之后,在煮好的滚水里过一下,塞到饼子里,就是一个中式汉堡了。
  “快吃吧,吃完早点回去,天热起来了,再不回去,我就要变成河蚌干了。”白春笙心塞地咬了一口麦饼。
  上辈子他能晒太阳的时候,不知道珍惜,整天宅在家里,这辈子不能晒太阳了,又贱嗖嗖地渴望着阳光照在身上的感觉,想想也是病的不轻。
  “你等等!”王鲲风三两口吃掉手里的麦饼,往林子里去了,过了一会儿,手里抓着一把藤蔓出来了。这藤蔓长着巴掌大的心形的叶子,王鲲风将其中两根藤蔓交错固定住,然后快速编织起来,没一会儿就编出了一顶大大的斗笠,四周还垂下一些藤蔓来,实在是遮挡阳光的好东西。
  不过,白春笙却表示他不太想戴上这玩意儿。
  “为何?戴上就晒不到了。”
  “不是……主要是我个人不太喜欢戴绿帽子……”白春笙挣扎道。
  王鲲风:“……”
  最终,白春笙还是被迫戴上了这顶纯天然无污染的绿帽子,只不过,某大猫或许也觉得绿帽子有些难听,便又去摘了些明黄色的野菊花编到了帽子上面。
  “翠绿配屎黄,还不如方才的绿帽子呢~” 白春笙默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对猫大爷的审美有些绝望。
  到了镇子外面,白春笙果断摘下了头上配色奇葩的绿帽子,从路过的小贩那里买了一顶斗笠戴上,心里暗暗发誓,今后但凡大晴天出门,哪怕忘了钱袋子,也绝不能忘了戴帷帽!
  饶是如此,回到家的时候,身娇肉贵的河蚌精露在外面的胳膊也有些晒红了,猫大爷黑着脸将他推到屋子里,亲自去打了井水来,又烧了一大锅热水,夏天的井水太凉了,若是直接拿来泡澡,即便是水妖也很容易伤到心肺,兑好温水,王鲲风让白春笙进去洗澡,自己拿了摘下来的野菊花,倒在院子里的地上晾晒不提。
  几只小兔纸最终还是被安顿到了王大娘那边,当然了,爱面子的猫妖是这么对王大娘说的:“这是春笙在山里捡到的,看它们可怜便带回来养着,他那边近日事情多,便暂时寄养在咱们家。”
  王大娘这些时日除了忙着暗中张罗婚事,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听说这兔子是白春笙托她养的,便高兴地将家里不用的鸡笼子打扫出来,里面垫了一层干净的稻草,给几只小兔纸做了一个兔子窝。
  “咦?大哥这是你养的兔纸吗?”阿姌蹦蹦跳跳地跑过来,蹲下来看那几只瑟瑟发抖的小兔纸。
  “不是!”王鲲风毫不客气地甩锅,“是你春笙哥哥的兔子。”
  于是,到了晚上的时候,附近人家都知道,白掌柜去山里玩了半天,带了几只兔子回来。好几户人家的孩子觉得稀奇,都跑过来围观兔子,小兔子刚离开母亲,被那只可怕的猫妖抓住了不说,现在还被关在笼子里,还被这么多可怕的熊孩子围观,还强迫它们吃胡萝卜……吓得都开始拉稀了,最后还是王大娘担心兔子吓死了,这次将熊孩子们都赶走了。
  “听说,你今天到处跟人说那兔子是我养的?”晚上,因为白天疑似晒伤,某只河蚌又被霸道猫爷按在药浴桶里药浴,两只胳膊都被按在水里,水润漂亮的眼睛怒气冲冲地瞪着某个让他背黑锅的大喵。
  “我抓来送给你的,自然是你的兔子。”猫大爷毫无愧疚之意地将浸湿了药汁的湿布巾搭在他肩膀上,这河蚌的肌肤也太过细嫩了,白日不过是替他扛了一捆柴,这肩膀竟然都开始淤青了。
  “你从前在水里的时候,都是怎么活下来的?”看着这一身比鸡蛋白还要柔嫩的肌肤,猫大爷十分不解,“不是说水中妖族也十分凶悍善战吗?你小时候竟没和别的水妖打过架?”
  “大哥!我是河蚌!不是鲨鱼!我做什么要和别的水妖打架?其他妖打架的时候,我只要躲在蚌壳里就行啦,等到他们打的差不多了,若是有谁打架的时候碰到我了,我再趁他受伤去找场子,这样才是我们河蚌应该做的事情吧?”
  “你们河蚌真是狡猾……”
  “你说什么?”河蚌精用实际行动告诉霸道猫爷,他们河蚌虽然胆子小,但是也是有牙齿的!
  “小牙齿还挺尖利的,你怕不是河蚌和锯齿鲨的混血吧?”王鲲风舔了舔被咬出一个深深齿痕的虎口,笑了笑,猛地俯下身去,准确地噙住那淘气的红润,含在嘴里慢慢地啃噬,一会儿发狠想狠狠地咬上一口,偏又舍不得,咬到一半放松了力道,锋利的牙齿含着那一处软糯,细细啃噬舔咬,白春笙被他咬得手脚发软,不知不觉两只胳膊便搂住了他脖子,仰起头顺从地享受起来,意乱情迷间,不甘示弱的小舌头还偶尔回撩一下,灵巧的舌头顺着齿间慢慢地晃来晃去,撩拨的猫大爷身体如热铁一般的滚烫,喉咙里发出舒服的咕噜声。
  “噗嗤~” 白春笙轻笑一声,松开小舌,带着一丝水润的唇,顺着棱角分明的下巴一路蜿蜒到耳边,带着一丝慵懒软糯的声音,低低地央求道:“鲲哥,我想摸摸你那里。”
  猫大爷耳根子火辣辣的烫,抿抿嘴,顺从地脱掉了亵裤,露出了他尚未化形完全的双腿,虎斑纹的猫毛解脱了人类衣衫的束缚,很快便重新变得柔软蓬松起来。
  细白如凝脂般的双手,慢慢爬上那一处,迷恋地摸了又摸。
  “不行!你、你别这样!母亲说了,咱们还没成亲~”猫大爷颤抖着挣扎着,挣扎的力度却小的微乎其微。
  “我知道,我不会碰那里的,我就摸摸。”厚脸皮绒毛控的河蚌精继续上下其手,昏暗的灯光下,白春笙突然发现了一个新奇的所在。
  “咦?怎么你肚脐眼这里也有一圈绒毛?好可爱~也是虎斑纹的~” 白春笙伸出手指,弹了弹那处可爱的短绒毛。
  “别动!我、我突然想起来码头还有些公事,你洗澡吧!”猫大爷连裤子都来不及穿,瞬间变成了一只虎斑大猫,踉跄着跳上窗台,打开窗户逃走了。
  “哈哈哈~”河蚌精趴在浴桶边缘哈哈大笑,他们家猫爷太逗了,这典型的有色心没色胆啊!他都忍不住开始期待他们的新婚之夜了。
  两天后,就在整条鱼街都知道白家食铺的白掌柜最近喜欢上吃螃蟹了之后,螃蟹精带着满满一船的鲦鱼回来了。
  这鲦鱼长得有点像是白春笙他们那个时空的白鲦鱼,不过却比那种鱼更长一些,成年鲦鱼约莫一根半筷子长短,背部呈现淡青色,肉质也更加肥厚,白春笙偶然一次买到了这种鱼,便想着要大量采买一些回来,做些熏鱼放在铺子里作为下酒菜卖。
  这种鲦鱼非常便宜,他们从捕捞地整船采买,算下来一斤才两个铜板,而且做好的鲦鱼干也可以保存很久,也便于携带,若是有客人吃着好,买上几斤路上带着吃也方便,加工成半成品的熏制鲦鱼,不管是油煎着吃还是烤着吃,还是放在水里煮火锅吃都不错。
  这么多鱼,靠他们自己是没办法处理的。好在现如今整条鱼街的街坊们都知道,白家食铺的白掌柜经常雇人做工,一听说白家的伙计从外面运了一整船的鱼回来要做鱼干,便有头脑灵活的主动过来找活儿干了。
  新鲜的鲦鱼离了水就会变质,上岸之后就要立刻用粗盐撒一层腌起来,这也是为什么白春笙要派谢篁过去监工的主要原因,螃蟹精虽然脑子一根筋,但是他答应了你的事情就一定会做到,说撒一斤盐,绝对不会只撒八两,有他看着,那些跟船的伙计也不敢偷工减料。
  果然,运回来的鲦鱼没有多少变质腐烂的,将压坏的鲦鱼挑出来丢掉,剩下的拿出来剖开,取出内脏,去掉鱼鳃,要做熏鱼干,鲦鱼的鱼鳞一定不能破坏掉,因为那层鱼鳞腌制烘烤后,会变得口味非常独特,也是鲦鱼身上除了背肉之外最好吃的部分。
  处理好的鲦鱼,先沥水阴干,然后再撒一层盐,放在巨大的陶缸里,一层一层码放好,最上面压几块重重的鹅卵石,腌制两日后,取出来,放在竹匾上暴晒两日,等到里外都晒干之后,取一些松枝熏制到两面金黄,在通风处晾干之后,便可以保存起来了。
  上辈子白春笙最喜欢吃的一道下酒菜,就是这样的熏白鲦了,用农家自制的豆瓣酱、干辣椒、大蒜瓣和菜籽油之类的蒸熟了之后,嚼劲十足,又香又辣,十分下饭。拿来喝酒,他能喝一斤五十二度的老窖!
  哪像现在,几杯甜滋滋的果酒就能把他这纯爷们给放倒了……简直是他们夜宵界的耻辱啊!!!
  “掌柜的,这是剩下的银子。”采买的鲦鱼卸货后,谢篁将剩下的几十两银子还给白春笙。
  “给!出差补助!”白春笙从钱袋子里摸出一块约莫五两重的银子丢到他怀里,“天气热,最近鸡蛋难买,回头你去下面养鸭子的农人家里买些鸭蛋回来,我给你腌咸鸭蛋吃,咸鸭蛋的蛋黄,可比鸡蛋黄好吃多了。”
  “那个,掌柜的,我怎么听说,街坊们都说我不在这几日,你们天天买螃蟹吃啊?”谢篁听到他最爱吃的蛋黄也并没有太激动,而是一脸纠结地看着他。
  “这个……”白春笙有些尴尬地看了他一眼,他本来可以撒谎应付过去的,可是,一看到这只呆螃蟹正直的一张脸,他就什么狡辩的话都说不出来了。“老谢,对不起,我、我实在有些馋了。”
  “唉!我知道了,那、那你们以后,能别在我面前吃螃蟹吗?我看着难受……”螃蟹精有点纠结,他知道凡人里面有很多爱吃螃蟹的,如今还专门有人在稻田里养毛蟹呢,可是,看到那满桌子红彤彤的蒸熟的螃蟹,他壳疼!
  “我保证!一定不会在你面前吃的!”白春笙如释重负。
  “对了,掌柜的,我、我想请周婶帮我去提亲,你、你能不能陪我去找周婶说说?”
  “啥?提亲?你在外面看中谁家姑娘啦?”白春笙大吃一惊。
  “不不不~不是外面的姑娘,就、就是从前住在咱们院子里的曾娘子。”螃蟹精红着脸蹭着脚尖,眼神乱飞,一看就知道做了什么亏心事了。
  “你老实交代,是不是对人家曾娘子做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我我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在船上看到河里有个人,跳下去将人救了上来,才发现是曾娘子,那时候,她、她浑身湿透,船上许多伙计都看到我将她抱了上来,名节已毁,我、我若是不娶她,难道让她出家做姑子去?”
  “到底怎么回事?你把话给我说清楚!”白春笙见他支支吾吾的说得语焉不详的,一把将他拉到屋子里,关起门来,一副坦白从宽的严肃脸瞪着他。
  螃蟹精被瞪得缩了缩脖子,更不敢说话了。
  “你不说是吧?等会儿我就去买一篓子螃蟹回来,蒸熟了,当着你的面儿吃!还蘸醋!”
  螃蟹精被吓了一大跳,两根胳膊瞬间变成了巨大的蟹钳,差点撞到白春笙脸上去,手忙脚乱地变了回来,这才老老实实地将事情经过告诉白春笙。
  原来,曾娘子到了黑鱼精的别院之后,确实过了一段舒心日子,因为她手艺好,为人本份,很得狐妖喜欢,在别院日子也算称心。
  没想到前阵子黑鱼精带着狐妖回娘家走亲戚的时候,曾家老头突然来了,人家亲爹来看闺女,别院管事的也不好一味拦着,不过,到底派了两个身手好的护院在旁边看着。
  曾老头来的时候衣衫褴褛,头发花白,看得跟个乞丐差不多,实在是可怜,曾娘子虽然恨他为了后娘卖了自己,到底不忍心看到亲爹这般落魄,便将自己攒下来的银子取了五两出来,让他回去好好过日子。
  没想到这曾老头却告诉他,自己已经把那个恶婆娘也休了,如今家里就他和后娘生的弟弟,而且,他这次来也不是要银子的,而是因为曾娘子的亲娘坟墓被山上的山洪冲坏了,要迁坟,这在他们那可是件大事儿,他想来接曾娘子回去,好歹认一认自己亲娘埋在哪儿。
  曾娘子听到这里,哪里还坐得住?当下便收拾了几件衣裳,又带了所有攒下来的银子,心里想着,万一家里银子不够,她也要出钱给母亲换一处好地安葬的。
  别院管事的听说是这么一回事,倒也是人之常情,还做主从账房支了二两银子,算作是主人家的赏赐,让她回家好生安葬了母亲再回来上工。
  谁知道,那曾老头压根就是骗他闺女的,驾着借来的驴车,一路便将亲闺女往县城里拉,曾娘子一看这根本不是回家的路,吓了一大跳,不过,到底在大户人家待过的,短暂的慌乱之后,知道自己并不是亲爹的对手,便假作柔弱地嘤嘤哭泣,问她亲爹要将自己卖到哪里去。
  那曾老头这才露出真实面目,只说自己在城里给闺女找了个好人家,那户人家是做买卖的,主母生了个闺女伤了身子,再不能生了,便想找个好生养的,顶好是年岁大一些老实一些的,生了儿子便算作主母膝下的,那户人家也会给曾娘子养老的。
  曾老头说的天花乱坠,曾娘子却听得如坠冰窖,妾婢的日子她不是不曾经历过,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闻言便知她亲爹又将她卖了一回,当下便只是哭,却趁曾老头不备的时候,跳下驴车拼了命地往河边跑,她是宁死也不肯再去给人做妾的!
  “所以,曾娘子本想投河自尽,却被你路过所救?”白春笙看着这只傻螃蟹。
  “有、有人投河,岂能见死不救?”
  “那然后呢?”
  “后来,曾娘子醒来,便哭着求我送她去山里的尼姑庵,她要剪了头发做姑子去。我、我听到外面的伙计都在笑话说我坏了曾娘子的名节,要娶了她才好,我便告诉她我要娶她。”
  “曾娘子怎么说?”
  “她什么都不肯说,只是哭,我担心她趁我不在又去投河,便请了船老大的婆娘陪着,现下还在船上呢。”
  “你等等!我去唤周婶婶回来!”白春笙站起来就往外走。
  “掌柜的你等等!我与你一同去!”谢篁连忙追过去。
  “正好,我问你,你是真心喜欢曾娘子,还是只是担心她失了名节去做姑子?”白春笙一边走一边问他。
  “我、我……我也不知道,只是,曾娘子是个好女子,不该去剪了头发做姑子的……”谢篁手足无措地回答道,然而,四处躲闪的眼神,还有红彤彤的耳根已经出卖了他。
  “男子汉大丈夫,喜欢就是喜欢,扭捏个屁!”白春笙一巴掌扇到他后脑勺上,“曾娘子是个好女子,这个我们都知道,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人家来求娶,只是,你既要娶人家,往后再不可花钱大手大脚了,也要攒点银子养家知道吗?”
  “知道的,你给我的银子我都留着,这次一个鸡蛋都没有买!”
  “看来你是真的很喜欢曾娘子。”白春笙叹息道,连最爱的蛋黄都不吃了,还说什么怕人家坏了名节?
  “我、我从前只是觉得曾娘子长得好看,那日、那日看到她一心求死,不知怎的,这里很难受,我、我不想她死,也不想她去做姑子,我、我想日日都能看到她。”螃蟹精生怕他不明白,结结巴巴地解释道。
  “行了!哥们虽然没成过亲,可不是没有男人的!”河蚌精得意地扬起眉毛。
  他如今也是有家室的了。
  再不是从前的单身蚌啦!


第51章 
  白家食铺; 听说曾娘子那不要脸的亲爹又要骗了女儿去卖之后,周婶婶一双好看的细长眉立刻竖了起来; 连身上的围裙都来不及解开; 便跟着前来报信的白春笙和谢篁回去了,路上还不忘一路向熟悉的街坊宣扬曾家那死老头不要脸的行为,鱼街的街坊们本就团结; 一听到竟然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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