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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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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回了心爱的小世子,亲王夫妇还有别的事情,自然不能在这里久留,第二天便要登船启程。
  出发之前,小世子果然向亲王夫妇开口索要了商秋芦作为自己的贴身护卫,亲王和王妃想到这次孩子在外落难,正是多亏了商秋芦机敏,将世子藏在寻常人家避祸,当下便欣然应允,有了亲王一句话,商秋芦正式脱离暗卫营,有了属于自己的光明正大的新身份——豫亲王世子贴身护卫,依官制,也算是个正六品了。
  一飞冲天,商秋芦也没有忘记昔日的好友。他托了中人,出银子买下了他们现在住的这栋小院,户主的名字,写的是白春笙和谢篁。
  “往后你们便住在这里吧,还有周婶婶他们一家,这么多年,我也难得有这么几个熟人,往后若是有什么为难的事情,记得去豫亲王府找我。”商秋芦留下这句话和一张房契便离开了。
  而在出发的前一夜,豫亲王又私下召见了白春笙,将一个绣工精致的锦囊递给他,托他转交给王鲲风。
  “这里面是五千两银票,替本王交给那孩子吧,我知道你和他乃是至交好友,孩子,替本王转告他,既然从王府出来了,往后便留在此处好好生活吧,不要再回皇城了,那个地方,不是半妖能生活的地方。”
  “好!”白春笙说不出别的什么话了,其实他也能理解豫亲王的无奈,毕竟是自己亲生的,若是可以的话,谁愿意如此对待自己的孩子呢?就像他以前生活的那个时空,世人再善良,对于患有神经类疾病的孩子,总是容易戴上有色眼镜的……对于妖族来说,半妖之子,大概就是属于不健全类型的孩子吧?


第42章 
  揣着银票离开亲王一家临时夜宿的县衙后宅; 白春笙身后跟着俩王府侍卫,慢悠悠地走在夜色下的鱼街。
  失去了人间烟火气的鱼街; 空气十分清新; 但是也少了一份人情味。或许,这就是豫亲王所说的,皇城不适合王鲲风他们这样的半妖之子生活的原因吧; 虽然奢华,虽然气派,但是,在那里,半妖是被歧视、被驱逐的; 不像在他们鱼街,只要你能打; 有本事; 就算是半妖,别人也得敬着你。
  只是,明白归明白,道理和情感; 有时候就是这么复杂,平心而论,白春笙知道,豫亲王将这些半妖子女送出皇城; 未尝不是对他们的另外一种保护,离开了皇城那个旋涡; 只要安于平淡,在外面也能过得很好。可是,凡事都不能比较,同是豫亲王和王妃的嫡子,王鲲风和小世子的命运,却是从一生下来就注定是天差地别的。
  这一刻,白春笙从心底里心疼王鲲风,就算豫亲王给他再多的银子,属于豫亲王府的爵位和荣耀,来自亲生父母的关爱与呵护,却是永远都注定不属于他的。
  他也不知道,他今天代替王鲲风收下的这些银票,王鲲风到底会不会收下,不过,他会尽量劝他收下的,凭什么啊?三个孩子呢,都是豫亲王的子嗣,凭什么别的孩子就能在王府锦衣玉食,他们就得在外面自生自灭?没这个道理!银子必须收!往后最好还是主动向王府申请每个月的抚养金!别便宜了这种管生不管养的渣男!
  还有那个王妃,她不是心心念念将整个王府都留给她的宝贝世子吗?行啊!爵位和王府豪华大宅我们不稀罕,但是,该给的抚养金,一个铜板都不能少!
  白春笙在心里默默决定,等王鲲风回来他就好好跟他说道说道,怄气归怄气,该是属于他们的抚养金,干嘛要拒绝?凭什么不要?要!必须要!要来的银子,可以买一个大宅子给王大娘他们住,还可以置办些良田,今后他们兄妹三个成亲生子,不都要花钱?靠他在码头收保护费,猴年马月才能攒到钱买宅子置地?
  揣着银子回到自己屋子,客气地送走了两个送他回来的侍卫,白春笙打了些水在灶上烧热,匆匆洗了个澡,刚躺在床上,就看到床幔里藏着一条虎斑纹的毛绒绒的大尾巴。
  白春笙吓了一跳,随即便猜到这大猫到底是谁了,顿时气急败坏地低吼道:“人都走了,你还不下来?躲在那里吓唬谁呢?”
  那藏在床幔里的毛绒绒的尾巴僵了僵,随即,一只虎斑纹的大猫,贼头贼脑地从床幔里滑了下来,只是,这一回,他并没有变成人形。
  “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不怕被他们撞见?”白春笙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你那么蠢,我怕他们把你带到皇城去卖了。”猫大爷蹲坐在枕头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神中的嫌弃简直都快实质化了。
  “还真被你猜中了,你父王看中了我做菜的手艺,想请我去王府做他的专用厨子呢。”白春笙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
  “什么?!”猫大爷顿时勃然大怒,“你答应了?”
  “我若是答应了,你会挠我吗?”
  “我……”爪子有点痒,但是,猫大爷忍住了,歪着头狐疑地看着他。
  “放心吧!就你父王给的那点月钱,还不够我食铺半个月赚的银子呢,傻子才会去王府给人当下人,我做我自己的小掌柜,想不做就不做,日子多舒坦。”白春笙侧过身子,一只手垫在脑袋下面,一只手忍不住想去摸一把那油光水滑的大猫,却被警惕性极强的大猫一巴掌给拍了回来。
  还、还未成亲就动手动脚,成何体统!
  大猫气的耳朵都红了。
  不过,这蠢河蚌倒是难得聪明了一回。
  “王府可不是你们这种脑子不太好的妖能呆的地方,你还是老老实实在鱼街卖鱼面吧,有我护着你,没人敢欺负你。若是去了王府,你就等着自生自灭吧!”猫大爷傲娇地表示。
  “哦对了,你爹,就是豫亲王,方才召我过去,你猜怎么的?他竟托我给你留了五千两银子,你发财了!”说着,白春笙从枕头底下摸出了那个精致的锦囊。
  “你收下了?”猫大爷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仿佛在看着一个叛徒。
  “你那是什么眼神?我说鲲哥,以前王府肯定也给你说送过银子吧?不会都被你推回去了吧?”
  “推?哼!我还狠狠打了他们一顿呢!”猫大爷冷哼道,这种“嗟来之食”他才不要!从别院逃出来的时候他就发誓,这辈子都不要王府一个铜板!
  白春笙:“……”
  怪不得你爹娘要把你送到别院去,就您这臭脾气,留在王府只有得罪人的,动不动就挠人,这脾气和您亲爹真是一个模子出来的!
  白春笙瞬间就决定再也不脑抽心疼这货了,这就是一坑货!不但坑爹!他还坑基友!
  “你真不要?”
  “不要!”
  “行!那我自己留着吧!回头给三郎和阿姌置办些良田,再盖上两个宅子,往后他们俩长大了也好搬出去住。”
  “干嘛搬出去住?家里不是挺好的?”
  “你是不是傻啊?现在当然是还好,可是,往后你总要成亲的吧?成了亲之后,一家人再挤在一起不太好吧?就算你没意见,万一嫂子不乐意呢?到时候一家人闹起来多难看!倒不如现在就把这些打算好,等往后成亲了,大家分开住,亲戚之间都是远香近臭的,离了近了,总有个磕磕碰碰的。”白春笙苦口婆心地劝道。
  “你不喜欢三郎和阿姌他们?”王鲲风面色怪异地看着他。
  “我喜欢有什么用啊?得未来嫂子喜欢才行吧?”
  “那你就别管了,总之,那些银子我是不会要的。”王鲲风冷哼道,以为给点银子就算打发了他们?做梦!
  “好吧好吧,你不要,那就先放我这里吧,什么时候你需要再拿回去好了。”原本可以等明日送行的时候找机会还给豫亲王的,可是,这样一来就暴露了王鲲风回来过的信息,儿子偷偷回来却没有去拜见爹娘,在这个时空可是大不孝,爹娘若是较真报了官,儿子是要被拉去打板子的。
  虽然豫亲王教训儿子不需要借助官府之手,但是,白春笙到底害怕王鲲风脾气太倔会吃亏,只能先把这些银票收起来,找机会再慢慢补贴过去就是了。
  想想他真是操的哪门子的婆婆心?真是被这只猫大爷给气死了!
  “我要睡觉了,你还有别的事情吗?没有就快走吧,别被人看到了,到时候你父王怪罪下来,又要骂你了。”白春笙气愤愤地转过身,扔给他一个后脑勺。
  王鲲风有些莫名其妙地看着那怄气的后脑勺,十分不明白怎么说的好好的就突然生气了。不过,他这次确实是冒着危险偷偷溜进城的,其实就是不放心这只蠢河蚌,现在看到他一切都好,还从他爹那里骗了好多银子过来,也放下心来,他也不想看到那对让他心塞的爹娘,想了想,看了一眼那毛绒绒的后脑勺,从窗户里跳出去,很快消失在夜幕中。
  白春笙转过头来,叹息一声,看着消失在夜幕中的猫大爷。再插科打诨转移注意力,那个敏感而又骄傲的家伙心里也一定不好受了吧?
  当年他带着三郎和阿姌从别院逃离的时候,是不是也曾期盼着,他的父王和母后,会因此而懊悔,会找来接他们回家呢?
  只可惜,他等了十几年,等来的,只有王府派来监视他们的密探……
  而他那个一母同胞的弟弟,只不过是一时贪玩从行宫走失,父王却不远千里亲自带着王妃前来接人,更是发下万两白银的巨额悬赏……想想还真是讽刺呢!
  白春笙心里酸酸的,他两辈子都没有体会过被亲人抛弃的遭遇,自然也不知道此时此刻的鲲哥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不过,他是绝对不会把那五千两银子还给豫亲王了,哪怕买成鱼虾给鲲哥和三郎吃呢,也比便宜了那个渣爹强!
  第二天,亲王府乘坐的官船出发之前,商秋芦带着一袋银子过来了。
  “咳~小世子说,要买些辣酱还有葱油、鱼面路上带着吃,你看着给准备些。”
  白春笙掂了掂手里的钱袋子,估摸着里面起码得有一百两银子,他早想过小世子的零花钱肯定很多,没想到随手拿出来就是一百两,想想他家鲲哥起早贪黑在码头收保护费,有时候还要跟人打架,一个月挣的加上外快也没有十两银子,不由得心下冷笑一声,痛快地收起了银子。
  “等着吧!”
  这样的土豪小崽子,不宰白不宰!
  将铺子里的辣椒酱装了十个竹罐子,葱油两罐子,又让人抓紧时间现做了十斤鱼面,装在一个竹篮子里拎给了商秋芦。
  想了想,又将额外多装的两罐子加量的辣椒酱塞到商秋芦怀里:“拿去吃吧!下次见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呢,到了王府自己聪明点,小命要紧!”
  商秋芦笑了笑,左右看看无人,迅速凑到他耳边低声道:“接任我过来监看大公子的,是我从前的属下千仓,你若有事,直接找他,不要去寻其他人。”
  “谁要去找你的人?你这个叛徒!”白春笙瞪了他一眼。
  “掌柜的,不管你信不信,我从不曾想过要害你或者大公子。”商秋芦苦笑一声,没有再解释,提着篮子便离开了。
  白春笙看着他瘦削的背影,又有些后悔起来。
  他方才不该骂他叛徒的。
  其实,他也是身不由己,都是可怜人,谁又能责怪谁呢?
  官船内,差点失去儿子的王妃,这一夜几乎没睡,抱着世子死活不肯放手,世子无奈,只能任由母妃抱着,心里也有些惋惜,不能去和那位白掌柜道别了。
  其实,如果有时间的话,他真的很想问问大哥和三郎他们在这里生活得怎么样,也有些惋惜他这次出来没有带什么值钱的东西,不然倒是可以暗中接济一下大哥他们,只可惜母妃对大哥向来十分厌恶,他若是找母妃要银子去接济大哥,说不定还要连累大哥被骂,想想还是算了,既然已经知道了大哥他们的落脚之地,而且商秋芦对这里也很熟悉,等回到王府之后,大不了找机会偷偷弄些值钱的东西出来,托商秋芦找人带给大哥好了。
  豫亲王府的人离开之后,鱼街又重新恢复了往日的嘈杂和喧嚣,不过,和往日有些不一样的是,白家食铺的生意倒是比从前更好了,不但早市热闹,午膳的时候也经常爆满。
  原因就是有传言说豫亲王微服私访的时候专程去了白家食铺吃那里的特色小吃,还亲口夸赞白家厨子的手艺和皇宫里的御厨也有得一拼。
  这下子,白家食铺算是彻底火了!
  要知道,豫亲王在整个王朝,除了是人尽皆知的战神之外,还是当仁不让的美食博主,一条只认美食不认人的舌头,尝遍了大江南北各地的美食,连他老人家都亲口夸赞,那白家食铺的新菜式定然是极好的!
  白春笙早就猜到会是这样,实际上,连这些传言都是他特意找人传出去的,食铺的当季新菜也早就开始写在了菜单上,被豫亲王亲口夸赞过的蒜蓉开背虾,每日午间限量一百份,一份半斤虾,要卖到一百个铜板,蒜蓉蒸贝,根据贝类价格的不同,以半斤为量,一份从三十个铜板到一百个铜板不等,其他蒜蓉蒸蔬菜就便宜许多,一份蒜蓉蒸茄子才十个铜板,小虾蒜蓉蒸白菜十五个铜板,寻常人家听到这个价钱自然咋舌,兜里有钱的,却是宁可少喝一瓶酒,也要来尝尝豫亲王他老人家也夸赞过的美食,说出去也是极有面子的。
  现在手头有银子了,白春笙就在琢磨着买地的事情了,现在食铺用的这块地,毕竟不是自己的,而且当初简单搭起来的窝棚也实在是简陋,现在还好,等到了冬天下大雪的时候,只怕坐在里面吃饭就难受了。
  再过一个月便是洪水季节休渔的时候了,他想趁着这段时间码头用人不多,人手充足,赶紧买下地,将作坊和食铺都建造起来,至于他自己住的房子,倒是可以稍微延后一些。
  本地的县令不知道从哪里知道白春笙要买地另造食铺,亲自唤来属下,拿了本县几块镇上的空地让白春笙挑选,价格也比从中人手里买便宜许多。
  这县令也是个妙人,豫亲王府的小世子在行宫走失,还发了巨额悬赏令,王爷和王妃又亲自来他们这小地方接孩子,还给了白家食铺掌柜的一大笔的赏赐,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十有八九,这白掌柜便是救了小世子的恩人啊!
  这真是运气到了拦都拦不住!竟然抱上了豫亲王府的大腿!救了小世子,那是多大的功劳!县令大人嫉妒得眼珠子都红了,心里暗自庆幸一直没有和这位结下什么仇怨,这会儿倒是宁可和他交好,万一哪天王爷和小世子再来呢?
  白春笙没想到自己不过救下了一只小猫崽子,竟然还能有这样的意外收获,不过,既然是拿钱买的,不是别人送的,那白春笙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当下便认真挑选了两块地,一块就在码头附近,比他现在这个地方更靠近码头,约莫两亩地大小的一块地,稍微有些坡度,不过对白春笙来说却不算什么。
  他已经想过了,斜坡那个位置干脆再挖深一些,搞一个半地下室出来,下面打桩,造一个类似吊脚楼的食铺,地下室里面便可以抹上泥灰,下面垫上砖石,正好拿来存放一些酱料之类的。倒是免得他们到时候卖辣椒酱和泡菜的时候,还要另外找地方做仓库。
  上面他打算盖个两层楼出来,下面一层可以做成现在这样,类似后世的快餐店的模式,上面便可以做几个包厢出来,码头这边也时常有些贵客过来,以前是没办法,只能委屈这些人在大堂挤一挤,有了包厢,倒是可以多赚一笔包厢的银子了。
  不过,此地建造房屋到底是个什么价格,他还没有打听好,也没有贸然去请工匠,私心里,他还是想等王鲲风回来之后,让他帮忙找些熟悉的靠谱的工匠,毕竟是准备用心经营的食铺,他是打算靠着这门生意养老的,自然不肯仓促决定。
  至于作坊那边,他最后选定的却是鱼街靠近街尾,几乎快要出了城的一处宽敞地带,这里靠近一处水源,地势也合适,光照也好,最关键的是清水河也流经这里,可以在此处设立一个小码头,今后若是从外地大批量采买食材的话,便可以直接在此处卸货,不需要经过码头,再雇车子多花一笔运输费了。
  要做的事情千头万绪,忙起来,便忘了时间,直到王鲲风他们一家“访友归来”,他才将将把两块地的地契给办下来,两块地,一共花了他六百多两银子,若是换成从前,他一定心疼坏了,可是现在,他可是有一万两银子巨款的暴发户!区区六百两银子而已~
  王鲲风一回来就直接拿了在外面买的特色小吃过来看他,天气炎热,白春笙穿着一件青色薄衫,头发束了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露出光洁的额头,腰带系得松垮垮的,隐约都能看到那白皙的胸膛了。
  猫大爷咳嗽一声,不自在地转过头去,露在外面的耳朵尖都红了。
  “鲲哥你回来啦!”白春笙听到咳嗽声,转过头去,便看到王鲲风正扭着头看着门外,明明手里还提着送给他的礼物呢,一条毒舌说出来的话却能气死人。
  “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袒胸露乳,成何体统?!还不快将衣衫系起来?”
  “我……”白春笙目瞪口呆,心想小爷我上辈子一个人宅着的时候,大夏天的在家里只穿一条小短裤四处乱晃呢,别说坦胸了,坦JJ也是常有的事儿……咳!算了算了,他不跟老古板计较。
  系好衣带,白春笙将摊在桌上的纸笔收拾好,这才端了茶过来给他喝。
  “这一路都还顺利吧?”
  “还好,乳母还在那边遇到了一个亲戚,对了,我这次给你带了一千多斤的新鲜山辣椒,都是刚摘下来的,那卖辣椒的说放在阴凉通风处,可以保存半个月都不会坏,若是晒成干辣椒也使得,你这边作坊赶得及吗?”
  “我人和酱缸都准备好了,就等着你的辣椒呢,对了,采买这些山辣椒花了多少钱?”
  “那边便宜得很,这一船的山辣椒,才花了二十多两银子,加上沿途的花用,差不多三十两银子的花费。”
  “怪不得那些有钱的人家都争着买船跑货运呢,这玩意儿真是暴利!”白春笙咋舌道,一整船的辣椒才二十多两银子,简直便宜到没朋友!
  “也要看运气的,若是运气不好翻了船,也要赔本的。”
  “咱俩的运气,肯定好!所以说好人就是有好报,我救了小世子,不是就得了一万两银子的赏金吗?这下子,买地造房子的银子都有了,还是有钱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从贫下中农一跃变身暴发户,白春笙表示这样的人生才是最适合他的。
  “哼!”王鲲风一听到那小猫崽子整个人都不爽了,即便在心里告诉自己不能迁怒,可是,他却怎么都没有办法喜欢上那家伙。
  “好啦好啦,我的错,不该说起那些人。对了,你回来的正好,我已经把食铺和作坊的图纸都画好了,就等你回来请匠人呢,这镇上哪些匠人手艺好,我还真不太清楚,你帮我去请一下吧?”
  “行了,这事儿你就别管了,我给你把人找好,他们若是敢贪墨你的银子,又或者是偷工减料,尽管告诉我。”
  “嘿嘿~我就知道鲲哥对我是最好的!你带来什么吃的回来?这些都是给我的?”说完了正事儿,白春笙这才看向王鲲风带来的那一个大篮子。


第43章 
  “这是那边的山民做的蘑菇酱; 还有各色干果子,都是山里才有的; 你拿去尝尝; 若是吃着好,下次我让他们给你多捎些回来。”
  “蘑菇酱?好东西啊!待会儿我去买块肉回来,做些蘑菇肉酱; 晚上咱们做拌面吃。”白春笙掀开盖子闻了闻那蘑菇酱的味道,不如前世超市里卖的蘑菇酱那般鲜美,但用料绝对是实打实的野生蘑菇,拿来做炸酱应该蛮好的。
  “咳~还有这个,你拿去试试。”猫大爷从袖子里摸出了一个乌沉沉的木簪子; 簪子不知道是用什么木头制成的,通体黝黑; 簪头雕了一朵祥云; 看着十分朴素。
  “给我的?”
  “嗯!”
  “你亲手做的?”
  “问那么多做什么?快去戴上试试!好歹也是个掌柜的,每日头上裹着根破布条,我都替你寒碜!”猫大爷恼羞成怒地催促道。
  “那个,我不会用这个束发啊……”虽然很想笑; 可是,白春笙拿着这么跟木簪子真的是无处下手,上辈子他可从来都没有留过长发,别说长发了; 他老娘就没让他留过板寸以外的长度,有一段时间学校里流行棒子国花美男的发型; 他偷偷摸摸将头发留长了一些,准备去做个同款发型,结果他妈趁他午睡的时候咔擦给他剪了。还说刘海太长遮着眼睛,看黑板都看不清楚……
  所以,原谅他一个板寸爱好者,实在玩不来簪子束发这种文雅玩意儿。
  “你没用过簪子?”猫大爷惊讶地看着他。
  “你看过哪个水妖在水里会用簪子的?”白春笙都快被这只猫给气笑了,“再说了,我用布条怎么了?布条多方便啊!”
  猫大爷没想到还会出现这种情况,顿了顿,抢过簪子负气道:“那我下回给你带些发带好了。”
  “等等!”白春笙见他将发簪拿走,突然有些舍不得,方才他一上手就发现,那发簪看着朴实无华,其实用的木头应该是极好的,触手生温,还有一股十分好闻的香气,应该是很难得的,不然以这位爷的性格也不会拿来送人了,罢了罢了!“你说得对,我如今好歹也是个掌柜的了,总是系着布条也不像话,你不是会用这簪子吗?过来教教我。”
  王鲲风拿着簪子原地站了会儿,终于无奈地走过去,对镜束发这一幕,他想象过好几次,两人成亲之后,第二天早起,互相帮着束发,那种感觉定然是极好的,只可惜,这让他神往已久的一幕,竟是提前了这么多,一时间他也有些不知所措。
  “过来呀~赶紧的,头发弄好,咱们去买些好菜,晚上给你们一家接风。”白春笙催促道。这货对于给人束发这件事还没有清醒的认识,还以为跟他们那里,男人在澡堂子里互相帮忙搓背一样呢,压根没想到“结发永不离”这个梗……
  “那、那你坐好!”王鲲风微微红了脸,有些不自在地走过去,将木簪放到桌上,一只手拿了木梳,有些僵硬地托起了白春笙脑后的一头乌发。
  或许是常年生活在水中的缘故,白春笙的头发不若寻常人那般干燥,总是带着一股子水润润的滑,凑近了,仿佛还能闻到一股好闻的水泽之气,猫大爷一时间有些失神,掌心顺滑的触感,比他想象中的美妙一万倍,想象着这一把青丝于恩爱之时缠绕在自己身上……
  “你怎么了?脸这么红?今天外面很热吗?”白春笙有些诧异地转过头看着他,“猫也会中暑?”
  “外面确实很热,你坐好别动。”王鲲风稳住心神,认真给他梳理了一下头发,挽起三分之一在头上灵巧地结了一个发髻,拿起木簪固定住,一个简单又实用的发髻就梳好了。
  “看起来挺简单的嘛~” 白春笙左右看了看,对自己这辈子的颜值还是很满意的,啧啧!这幅样貌,若是拍一段视频放到B站去,妥妥的纯天然古装美男!
  “本就不难,多试几次就好了,下回我在山里遇到了好木头,再给你多做几支换着戴。”王鲲风满意地看了看那簪子,忽然觉得若是玉簪的话好像也不错?这河蚌精长得俊俏,戴什么簪子都好看得紧。
  “这个就可以了,我一个大男人,做什么每天换簪子这般花俏?”白春笙觉得自己今天花费在头发上的时间太多了,挽好发髻便立刻站了起来,带上防晒的帷幕,和王鲲风一起出去买菜去了。
  “白掌柜,今天想要点儿什么?”
  “我看看,这青瓜给我五根,小麦菜给我两把,茄子和青辣椒各来两斤,这芽姜不错,给我来一斤。”在鱼街混熟了之后,白春笙便很少再去街上买菜了,人太多,总感觉他戴着个帷幕,不像刺客也像个江湖妹子,怪怪的,他不乐意上街给人围观,好在食铺现在已经有几个固定去送菜的菜农了,他便经常溜达到这几户菜农家里买菜。
  这些菜农都是常年卖菜的,家里总会有些存货,而且也知道怎么给蔬菜保鲜,白春笙很喜欢去他们家里买菜,人少,价格比街上还实惠些。
  那老者将称好的菜用稻草捆扎起来,王鲲风便提在手里,那老者也认识王鲲风,当下便和他打招呼,问他这趟出去又带了什么好东西回来。
  “这次并没有带什么,春笙说想做些辣椒酱,便带了一船山辣椒下来。”
  “那边的山辣椒确实好吃,咱们这里的山辣椒,想当年也是上面传过来的种子呢。”
  买好了蔬菜,白春笙又去挑了几条黄肚子鱼,看到有卖大虾的,买了整整一篓子,这个季节其实也是吃青蟹的时候,养在稻田里的青蟹正是肉多的时候,不过,想到家里还有一只螃蟹精,白春笙笑了笑,婉拒了热情推销青蟹的小贩,转身去买了几斤泥鳅。
  “差不多了,回去吧,等饭菜做好了,他们差不多也该回来了。”白春笙看了看买到的食材点了点头。
  回到家,揭开头上的帷幕,方才被木簪固定住的发髻已经松垮垮的了,白春笙叹息一声,他这个劳碌命,就不适合戴木簪这种高逼格的装饰品。
  “你先收拾这些蔬菜,我出去一下。”知道在这里帮不上忙,王鲲风看了看他松垮垮的发髻,抿抿嘴,几步走了出去。
  白春笙将簪子收到抽屉里,重新拿了自己平时绑头发的布条,匆匆将头发束起来,绑在脑后,卷起袖子,先将泥鳅提到井台边剖洗干净。泥鳅好吃但是很难料理,滑溜溜的特别难杀,不过,这对于白春笙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问题。
  他先用一根木棒,挨个将泥鳅敲昏,然后从灶台下挖了一簸箕草木灰出来,将泥鳅倒进去滚一下,原本滑溜溜的泥鳅顿时就滑不动了,捏在手里剖开也不容易滑开,迅速将泥鳅剖开,取出内脏丢掉,然后将沾了草木灰的泥鳅倒入盆里,清水洗干净就行了。草木灰很干净,而且用草木灰清洗过的泥鳅,还能把外面可能沾染上的寄生虫之类的都一并洗掉,实在是纯天然无污染的洗洁精了,平日里白春笙洗碗都是用草木灰的。
  泥鳅洗干净挑拣一下,大一些的单独挑出来一盘子,拿来做红烧泥鳅,中等大小的挑出来,和豆腐一起炖个泥鳅炖豆腐,个头小的烧好了只剩下刺了,干脆裹上面糊糊,做个椒盐油炸小泥鳅,拿来下酒最好不过了。
  大虾是现在的时令菜,个个都足有巴掌长,肉质肥厚,白春笙大概算了算,这么一篓子,差不多每人也能分到十几个,便放心地将大虾剪掉虾须,抽掉虾线,肚子也用小刷子刷干净,准备待会儿做一盆红烧大虾,一盆香辣虾。
  黄肚子鱼也是这个季节才好吃的鱼,这种鱼长到最大也不过两斤多重,成年后的黄肚子鱼,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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