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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街一爸-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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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亏白春笙准备的鱼面多,饶是这般,等到早市快结束的时候,提前备好的二十多斤鱼面便已售罄,鱼丸也只剩下一个柳条匾了,这还是特意藏在下面的,因为王鲲风和三郎还没来吃早饭呐!
  商秋芦蹲在地上刷碗,谢篁早就跑到码头那边,等着白春笙和船家预定好的鲜鱼到货,他好立刻拿回去,趁着早市结束的空挡赶紧将午膳要用的鱼面给做出来。
  综合早市顾客们的反馈,白春笙立刻决定鱼丸少做一些,专心做鱼面,并且将鱼面的价位根据份量,分成了小份、中份和大份,分别是3文、5文和8文的,寻常百姓一般吃小份的就足够了,码头做工的,或者那些船家的练家子,却是要8文的大份鱼面才能吃饱,若是像之前他们定的价位那般,5文一份的,叫两份又有些吃不完。
  王鲲风其实很早就起来了,不过这厮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就羞涩了,大约是听到那些手下唤白春笙为“大嫂”的时候吧……总之,磨蹭到三郎收拾好快出门了,他才假装自己刚起身,和三郎结伴来到白春笙的食铺。
  此时,早市已经散去,有几个来迟了没有吃到鱼面的,白春笙答应了午间一定给他们留一份之后,这才将人劝走,正在那里坐着歇口气呢,就看到这哥俩结伴而来。
  “春笙哥哥,今早生意可好?”三郎笑眯眯地放下手里的竹篮,竹篮里面是一早刚摘下来的香葱和青菜,都洗干净了,整整齐齐地码放在一起。“这是我娘托我送来的,她说你今日必定生意兴隆,只怕没得空闲去买菜,便在家里摘了一些命我送来。”
  “我正想着抽个空去买点儿青菜和香葱做配菜呢,托你们的福,今早生意确实不错,准备的那些鱼丸和鱼面都卖光了,后来的都没吃到呢,我特意给你们留了些鱼丸,快进来,我去煮鱼丸。”白春笙接过竹篮放在一边,忙着擦干净手去煮鱼丸去了。
  沸腾的热气里,白嫩嫩的鱼丸在滚水中上下翻滚,片刻即熟,捞出来之后,可以浇些炖好的鱼汤,加一撮葱花,做清汤鱼丸,也可加入浓油赤酱的浇头,再烩制一番,做葱烩鱼丸。
  知道这俩兄弟都不能吃辣,白春笙特意没有放辣椒,没想到鱼丸端上来之后,三郎却主动找他索要了他亲手做的剁辣椒。
  “你能吃吗?”白春笙担心地看了他一眼。
  “能!昨日我和大哥都吃了你做的剁椒鱼头,只可惜那鱼头太少了,我连汤都拿来拌饭吃掉了!虽然吃完嘴巴里麻麻的,但是热出一身汗,感觉浑身都舒爽了不少,出汗也畅快了。”三郎笑眯眯地给自己碗里的葱烩鱼丸加了两勺辣椒酱,红彤彤的看着十分吓人。
  三郎却很是满足,将鱼丸夹在筷子里,放到辣椒酱里滚了两圈,外面沾上了剁辣椒之后,一口接着一口地将一大碗鱼丸全部吃掉了,吃完之后,原本淡淡樱花色的双唇,已经变成了正经的烈焰红唇……咳!
  白春笙来不及笑话他,谢篁已经去码头把第一批鲜鱼带回来了。
  “白大哥,我按照你说的和他们说好了,不必急着立刻回去打渔,下午那一份,等过了晌午再送过来也使得。也说了每日最后一次送鱼过来的时候顺道过来结账,他们都答应了。”谢篁力气大,肩膀上的扁担都快压玩乐,他为了省事儿,一口气把晌午要用的两百多斤鲜鱼全部带回来了。
  “快过来歇歇,这么多鱼,怎么一下子都挑回来了?”白春笙给他倒了一杯凉茶,让他坐下喘口气。
  “跑两趟做什么?没得让他们在那边等着,这么点鱼,不重!就是那扁担只怕要换个粗一些的了,一路过来老是听它在那儿咯吱咯吱的响,我老担心它半道儿上断了。”谢篁浑不在意地摆摆手,一口气喝光了一大碗凉茶,拿手背抹了一把嘴巴,那边,商秋芦已经默不作声地杀了好几条鱼了。
  商秋芦杀鱼的技巧已经比白春笙还要熟练了,和白春笙杀鱼的时候还要用杀鱼刀不一样,商秋芦杀鱼的时候,只需要一把锋利的菜刀,从刮鱼鳞到剖鱼腹,一气呵成,连多余的一刀都不用,剁鱼头的切口整齐的好像机器切开的一样,真是天生的杀鱼高手!
  王鲲风对此只能呵呵了,能在王府侍卫训练营里一路杀出来,刚满十岁便单独出来接任务的,能是什么简单人物?
  杀鱼高手?
  只怕这位其实是杀人的高手吧?


第30章 
  不过; 王鲲风到底没有多说什么,早上他那边事情也挺多的; 吃完早饭; 便和三郎离开了,走的时候顺手从白春笙这里拿走了一竹罐子的剁辣椒,准备拿去给黑鱼精尝尝去; 不知道这位吃完剁辣椒,会不会变成一只红彤彤的剁椒鱼?
  王鲲风兄弟俩离开之后,白春笙便卷起袖子,带着店里两个伙计一起忙活起来。今天早市的鱼面大受欢迎,所以; 中午他们打算多做些鱼面,而且相比鱼丸来说; 鱼面要好做得多。
  将鱼绒剁好之后; 和麦面混合在一起,搓揉成面团,可以摊平后做成切面,来不及擀面的话也可以直接取一块面团揪成面片状; 若是当日做的鱼面团吃不完,还可以擀成大块面皮后,切成片状拿去晒干,吃的时候可以拿来洗干净炖火锅; 也可以油炸了吃,一丝也不会浪费。
  鱼丸他们也做了一些; 主要是留给三郎吃的,那家伙对于掺了麦面的鱼面总觉得不够味儿,鱼丸这种纯鱼绒做的倒是很喜欢吃,白春笙偏疼小猫崽子,自然舍不得让他吃不饱。
  午间的时候,大约是因为早市的时候闻着那葱油的味道实在诱人,上门的客人果然比早市多了许多,好在他们准备充分,分工明确,商秋芦负责蹲在灶台下烧火,白春笙煮面,谢篁力气大,负责上菜端盘子,三个人忙得团团转,腿肚子都快抽筋了,终于把午间这波客人给对付过去了。
  原本看到新开的这家铺子生意这般好,附近其他几个卖吃食的店家还不太高兴呢,结果午间的时候,不但亲眼看到鱼街一霸王大郎带着他那个弱不禁风的弟弟去了白家食铺吃饭,连码头公房那边不少人也过来吃饭,还一口一个非常热情客气地称呼店家为“白大哥”,众人都是混码头日子久了的,不必说,自然知道这位新来的店老板是他们惹不得的了。
  好在郁闷也只是一会儿,许多被葱油味儿引过来,却因为有事等不及排队的,便顺便去了他们的铺子吃饭,倒也因祸得福,因着自家靠近白家食铺这个旺铺,生意倒是比平日里还要好上许多。
  “不行了~照这样下去,咱们还是得多招两个人帮忙啊!最起码得有人收拾桌子,帮忙洗洗碗什么的。”用力捶了捶快要报废的小腰,白春笙这会儿觉得他整个妖都快不行了。
  午间他已经记不清自己到底做了多少碗鱼面了,只记得到最后,装铜板的木匣子都快满了,商秋芦一边烧火一边还要忙着去收拾桌子洗碗,谢篁单单是帮他上菜都忙得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有,虽然赚钱很爽,但是,只怕他这副少爷的身子有命赚没命花啊!
  “确实该多请两个人了,我从前单单以为开食铺便是和街边卖鱼的那样,有客人来了便卖鱼杀鱼,没有客人便坐在那里跟人闲聊。哪里想到这一上午,从早市开始我就忙的连喘口气的功夫都没找着!”谢篁是他们三个里面力气最大的,这会儿也累的不行了。
  “忙是好事儿,说明咱们这食铺味道好,顾客多,你没看到旁边那些食铺摊子的老板嫉妒得眼珠子都快红了?若不是王家大郎带着人过来吃了顿午饭,你看他们会不会过来砸场子?”商秋芦默不作声地给自家大公子在未来媳妇儿这里发了一个贴片广告,这也是他做这么多年密探养成的好习惯,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给被盯梢者一些便利和甜头,接下来的工作便会顺利许多。
  那些人的想法也很好猜,反正早晚都要被盯梢,与其换一个讨厌的一丝不苟的,倒不如继续让他来盯梢,最起码,有些事情他还会睁只眼闭只眼……这也正是王大郎能容忍他到如今的主要原因。
  因为他商秋芦,识相,会做人,仅此而已。
  白春笙对于商秋芦的话深以为然,不过,人手这块儿,他倒是有自己的想法。
  午间这一餐结束之后,三个人简单把铺子收拾了一下,火灭了,门关好,这才带着上午杀鱼的时候剩下的二十多个鱼头回去了。
  知道王鲲风兄弟俩确实能吃辣之后,晚上,白春笙让谢篁将剩下的新鲜鱼头都拆下来,商秋芦在旁边看到这死螃蟹跟砍柴似的在那儿拆鱼头,鱼肉渣滓溅了一身,顿时嘴角抽搐地拿过另外一把菜刀,默默在一边帮忙一起拆鱼头。
  商秋芦拆鱼头的技巧十分好看,仿若庖丁解牛一般,刀锋过处,鱼头便顺着关节处迎刃而解,很快便拆出了一堆连着鱼骨的鱼肉。
  二十多个鱼头看着多,两个人一起拆,没一会儿也就拆好了。
  “春笙,这鱼头拆了炖汤更好喝吗?”今天在铺子里,他们炖的鱼汤得到了顾客们的一致好评,甚至有人跑回家拿了陶罐来,专门为了买他们的鱼汤的,到了后来,免费的鱼汤已经没有了,白春笙得不得用早上杀鱼剩下的鱼头,又熬了一些,这才勉强撑到午膳结束。
  “这鱼头拆下来不是炖汤的,明日我们换一种更好做的汤,这鱼头是拿来做浇头的。”白春笙笑了笑,从他们拆好的鱼头肉里挖了约莫三斤多的鱼肉出来,“午间忙,大伙儿都没好生吃饱肚子,晚上我焖一锅黄米饭,再炖一锅葱烩鱼头,大家饱餐一顿!”
  新鲜的拆好的鱼头肉洗干净沥水,热油锅,将切好备用的生姜、红葱头、辣椒干、大蒜瓣等依次投入油锅炸到香气四溢,倒入大酱继续翻炒片刻,倒入备好的鱼头肉翻炒,最后倒入两大勺热水,盖上锅盖焖煮约一盏茶的功夫,锅底只剩下一点点汤汁的时候关火。
  这时候,另外一口锅里的黄米饭也做好了。白春笙拿了三个敞口大碗,盛了半碗米饭在下面,再舀了两大勺拆烩鱼头盖在上面,便是一道简单又美味的拆烩鱼头盖浇饭了。
  三个人忙到现在也实在饿了,一人捧着比脑袋还大的一碗盖浇饭,唏哩呼噜地吃了起来。拆好的鱼头比完整的一个吃着更容易些,边吃边吐鱼刺,没一会儿脚边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蹲了好几只虎斑小野猫,在那儿津津有味地吃着他们吐掉的鱼刺上面残留的鱼肉。
  白春笙看到这几个小家伙一脸小心谨慎又垂涎三尺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跑回去取了一个敞口大盘子,下面垫一层黄米饭,上面浇了一层拆烩鱼头,特意挑了些鱼肉多的地方,拿过去放在墙角处,冲着那几只小猫咪招了招手,也没管人家看没看懂,继续回去吃他的去了。
  那几只小猫先是愣了愣,仿佛有些不知所措地踩了踩自己的脚丫子,漂亮的金黄色的圆眼睛看了看白春笙,轻轻叫了两声,便一个跟着一个跑到角落里埋头大吃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挺斯文的,约莫是那拆烩鱼头太好吃了,吃着吃着,最大的那只猫便占据了最中间的有利地形,左边吃两口,右边吃两口,等到把别人那边吃的差不多了,这才慢条斯理地吃起了中间属于自己的那一份。
  其他几只小猫看起来像是这只大猫的小弟亦或者是儿子?总之,对于大猫的欺负,小猫们只是软软地喵呜喵呜抗议了几声,好在浸泡了鱼汤的黄米饭也很好吃,抗议无效,便乖乖低下头埋头大吃起来。
  一锅拆烩鱼头,便这样让三个人和几只猫分享了,连鱼汤都没剩下一点,让谢篁拿锅巴蘸着吃完了。
  “你不是只爱吃蛋黄吗?”商秋芦瞥了他一眼。
  “偶尔也要换换口味的!”谢篁振振有词道。
  “你们觉得我把鱼丸给停了,换成这种拆烩鱼头盖浇饭怎么样?”白春笙打断了他们的斗嘴问道。
  “这个比鱼丸好吃!”谢篁最先赞同道,鱼丸他倒是觉得一般般,但是,若是能每日吃到这样好吃的盖浇饭,他愿意一辈子跟着白春笙干!
  “且也比鱼丸做起来方便,拆烩鱼头的浇头,和黄米饭都可以事先预备好,吃的时候直接舀了饭浇上浇头就能上桌了。”商秋芦也赞同道,就连他这种向来不注重口腹之欲的,今天也忍不住一口气吃了两大碗,可想而知这美味的程度了,“况且,这样的话,做鱼面剩下的鱼头也不会浪费了。”
  “那便将鱼头豆腐汤换成水草蛋花汤,鱼丸暂时停掉,换成拆烩鱼头盖浇饭,鱼肉若是不够的话,可以切一些鱼块一起烧。也免得人家说我们的拆烩鱼头里面吃不出鱼肉来。”白春笙想了想决定道。
  “又做了新菜式?”王鲲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提着一只鸡站在门口,看到他们三个凑在一起聊得开心,心里有些不舒服。
  “鲲哥!今天这么早下工了?也不算什么新菜,拆烩鱼头你吃过的,只不过我拿这个做浇头,做了拆烩鱼头盖浇饭,我没想到你这么早就回来了,饿不饿?要不我先做碗面给你吃?”
  “不必麻烦,这鸡你拿去杀了,晚上炖点鸡汤喝。”王鲲风将手里提着的还在拼命挣扎的老母鸡丢到柴堆边。
  “这么大一只鸡,我一个人怎么吃得完?等下炖好了,我分一半拿去给王大娘尝尝吧。”白春笙笑了笑,并没有点破某人的小心思,不就是自己不会做饭,王大娘又伤了手?就算开口请他帮忙炖个鸡汤,有那么难开口?
  “有什么我能帮你做的?”王鲲风有些不好意思地扭过脸,他确实是想让白春笙帮忙给娘炖个鸡汤的,但是想到他这一天都在铺子里忙活,这会儿一定很累了,自己还上门请人帮忙熬汤,实在是有些说不过去,顿时也有些后悔了。
  “正好我买了些柴火在那里堆着,还没来得及劈呢,鲲哥你力气大,帮我劈一些柴火吧?再烧锅滚水,我去杀鸡。”
  白春笙说着便要去抓鸡。
  谁知道那母鸡约莫是察觉到自己大限将至,竟剧烈挣扎起来,母鸡的两只脚被草绳绑住了,一双翅膀却扑腾得十分厉害,白春笙一时间拿它没办法,王鲲风见状,不由得对这只不识相的老母鸡十分不满,他也没走过来,只是拿了刚劈好的一根柴火,随手对准那母鸡一丢,只听到母鸡咯咯乱叫的小脑袋顿时一歪,整个鸡倒栽葱一般从柴火堆上滚下来。
  白春笙无语地看着很明显被打晕过去的老母鸡,看了凶手一眼,发现凶手竟毫无悔意,只能无奈地拎着那只可怜的老母鸡,走到一边放血去了。
  等到周婶婶带着周幼青去绣坊交了绣活回来,白春笙已经把鸡汤炖好了,用专门盛汤的陶瓮分了两份,一份让王鲲风送过去给王大娘和阿姌趁热喝,一份留着晚上他们吃饭的时候喝。
  拆烩鱼头又做了一大锅,盛出来两盘,一盘送给王大娘,一盘送给周婶婶一家,今天要不是两位婶婶细心,从家里帮他把葱蒜洗干净送过去,他那边就算想做菜也没时间去买佐料了。
  既然决定要用盖浇饭替换掉程序复杂的鱼丸汤了,那餐具也得置办新的,白春笙抽空去了趟杂货铺。杂货铺的老板看到他过来,笑的眼睛都眯起来了。
  “白老板生意兴隆啊!恭喜恭喜!发财了可别忘了提携一下老头子啊!”
  “瞧您这话说的,我这不是来照顾您老生意了吗?”白春笙笑眯眯地捧着掌柜的递过来的热茶,喝了一口,这才开口道,“掌柜的,我想再买一百个浅口的陶盘,但是我这个陶盘和一般装菜的盘子不一样,盘底要稍微深一些,这样的你们家有吗?”
  “怎么没有?你等着,我进去拿两个你瞧瞧,若是不满意的话,我再帮你去窑厂那边预定,他们烧起来也快的,三五日便好了。”掌柜的忙不迭地跑到后面去拿陶盘去了。
  “这个深度倒是正合适,就是盘子稍微小了些,这样掌柜的,这种我先拿三十个回去,劳烦您帮我跑一趟窑厂,再定一百个这样的陶盘,对了,能帮我在陶盘边缘处顺便烧上编号吗?从一到一百就行了。”
  “这有何难?不过是数字罢了,又不是什么稀罕为难的花纹。”掌柜的摆摆手道。
  “那行,掌柜的,等过几日我空下来了,再画几个样式,都照着这样从一到一百给编上号,到时候一起去窑厂帮忙烧了,该多少钱我一并结算给你可好?”
  “你就忙去吧!你家大哥早和我们打好招呼了,说不许坑你的银钱呢。老头子这身子骨,可禁不住你家大哥那一拳头!”掌柜的笑眯眯地应下了,还不忘调侃他两句。
  不必说,掌柜的口中的大哥,自然就是王鲲风了。
  白春笙心里暖暖的,顺手又从杂货铺买了两个现成的竹篮子,就这么一手一个,将陶盘放在竹篮子里拎着回去了。
  “春笙你这孩子,白日里这般辛苦,晚上还给我们送了这么多菜!”刚进门,周婶婶就逮住他说了一通,无非是过日子手紧一些,别赚的还不如花的多,多攒些银钱好置办宅子娶媳妇……说得白春笙头大如斗,连连讨饶,看来,催婚这件事,无论在哪个时空都是中年大妈们的最爱啊!
  “婶婶你回来的正好,我正想找您呢,是这样的,我们铺子里生意不错,就我们三个也实在是忙不过来,今天一整天累得连腰都快断了,所以我就琢磨着回来问问您,您若是有时间的话,能不能每日晌午前过去帮我们收拾收拾桌子,洗洗碗,我每日给您开三十个铜板的工钱,您看怎么样?”白春笙急忙转移话题道。
  “三十个铜板?就每日洗个碗?这么好的事情,你这是照顾你婶子呢?”周婶婶楞了一下,顿时高兴地点点头,“这事儿做得!我接了!往后铺子里收拾桌子洗碗的活儿就交给我好了。”
  周婶婶带着女儿每日熬得眼睛都快瞎了,做出来的绣活拿去绣坊,也不过能赚个十几个铜板,稍微补贴一下家用。儿子早就劝她不要再做这个了,实在是伤眼睛,可是,除了这个别的她又做不了,现在好了,白春笙的食铺正好缺个洗碗的,她这样的老婆子也不必担心抛头露面惹人闲话什么的,况且只不过忙活到晌午,半日的时间便能挣三十个铜板,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
  “那就这么说定啦,幼青妹子一个人在家里行吗?”白春笙看了看乖乖坐在一边的周幼青,这妹子一看就是书香门第出来的,举止斯文,礼数上一丝错处也挑不出的,若不是周父意外病故,这样的女子,只怕多的是好人家求娶呢。
  “嗐!她在家里关起门来做绣活儿,谁还敢来绑人不成?再说了,实在不行,我便打发她去对面陪王大娘去,两个人在一起也好做个伴说说话。”周婶婶从前是一心想让女儿嫁入书香门第,最不济也得是在书院教书的先生。
  只可惜,丈夫亡故后,他们家便一落千丈,家道中落,若是周茂青读书差一些便罢了,偏偏儿子读书也好,周婶婶一心想让儿子考科举做官。可是,科考之路,在这个年代几乎等同于银钱堆出来的富贵路,给先生的束脩、年节礼、同窗之间的文会、置办笔墨纸砚等等的花用……可以说,就算周氏族人没有谋夺他们的家产,周婶婶也不得不变卖田地供儿子读书的。
  如此一来,女儿便为难了。
  周幼青只比周茂青小三岁,如今也是个大姑娘了,再过两年便该谈婚论嫁了。书香门第周婶婶是不敢想了,若是等到儿子考中举人再议亲,女儿的年纪又太大了,嫁去别人家做继室,她又舍不得。
  左思右想,周婶婶便将目光对准了王大娘家的三郎。
  三郎和周幼青同年,看着斯文白净,如今又和她儿子一起在书铺里做工,家境瞧着也不错,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因此,她便想着自己去铺子里做工的时候,索性打发女儿去对门陪陪王大娘。
  这个时空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王大娘喜欢他们家幼青,这门亲事便算是成了一大半了。
  不提周婶婶的一番苦心,只说白春笙,搞定了洗碗工之后,将明日早市要做的鱼面准备好,放到两个大木桶里,用粗麻绳吊在水井里,井底的温度约莫和上辈子冰箱的冷藏室差不多,拿来存放做好的鱼面面团正合适。
  忙完之后,也到了月上柳梢的时辰了,今日第一天开门营业,食铺里生意好到他不敢置信,赚的不少,白春笙也没吝啬,除了每人五十个铜板的工钱之外,还额外给包了三十个铜板的开门红包,算下来,几乎等于从前谢篁在码头扛包三天挣的数目了,况且白春笙这边还包一日三餐,吃的比他从前自己花钱买的都要好,谢篁被白春笙洗脑,也决定将这些工钱攒起来,到时候可以自己置办几间宅子,也算是在凡间落户了。
  说起落户,方才一起干活的时候,白春笙已经劝说谢篁抽空去码头公房那边也给自己办个户籍算了,反正他都已经下定决心跟着自己干了,还不如和他一样干脆办个户籍呢,按照政策还能给自己分到十亩地,到时候不管是租出去也好,还是自己种也好,起码也能多一笔收入不是?
  谢篁从前一直没想过这个,经过白春笙的大力洗脑之后,突然发现好像落户确实很划算啊,那十亩地即便自己不会种地,租出去,一年也能得些口粮啊!
  “春笙还是你脑子好使!”谢篁崇拜地看着自家老板,果然是只见过世面的河蚌,和他这种土包子螃蟹想的都不一样呢。
  夜深人静,累了一整天的河蚌烧了一锅热水,将自家的浴桶放满水,整个人泡在里面,不知不觉竟睡过去了。
  慢慢地,在月色下变成了一只脸盆大小的河蚌。


第31章 
  王鲲风从窗户外跳进来的时候; 一打眼没看到白春笙,吓了一大跳; 直到他趴在浴桶边缘; 看到了沉到水底的河蚌真身,这才长舒了一口气。
  随即又是一阵止不住的后怕。
  若是今夜进来的不是自己,而是什么心怀叵测的坏人; 那这只蠢河蚌岂不是就这么被人抓走了?这只该死的河蚌!果然是刚上岸没有一丝防备的蠢妖!竟敢随意在人前暴露真身!
  毛绒绒的小猫瞬间变成了人形,修长的手臂伸入水中,将这只不知死活的河蚌捞了出来,抿了抿嘴,捞过一旁搭着的布巾; 粗鲁地擦了擦那坚硬无比的蚌壳,抱着睡得人事不知的大河蚌; 小心翼翼地放在了被褥上; 顿了顿,有些纠结地看着床上的薄被,心里认真思考着,要不要给这只河蚌盖上被子呢?
  话说回来; 河蚌需要盖被子吗?
  正纠结着呢,冷不防,原本老老实实躺在褥子上的大河蚌,竟然慢慢变成了人形!
  #为什么这只河蚌洗澡的时候不穿亵裤啊!!!#王鲲风瞬间僵住了。
  良好的修养告诉他; 不能趁人之危偷窥别人的身体,可是; 本能却控制不住地往那白皙到如海珠一般莹润的身体上看去。
  王鲲风脑子里一片空白,找不到合适的形容词去形容这具近乎完美的身体,他曾经在王府的一次家宴上,偶然看到过一次圣上赏赐给他父亲的海珠,大若鸽卵,通体莹润如月华,那应该是他见过的最美的东西了。
  可是今夜,最美的海珠,在这具身体面前也要自惭形秽了。
  王鲲风甚至有些嫉妒那半长的发丝,因为它们夜夜可附着在这具美好的身体上,却对这份惊世之美毫无所觉,实在是暴殄天物!
  王鲲风几乎是用尽了毕生的耐力,慢慢地、悄无声息地坐在了床尾,鬼迷心窍地忘记了给这具身体盖上薄被,贪婪地游走在犯罪的边缘,肆意欣赏着这具让人着迷的身体。
  河蚌的两只脚蜷缩了起来,十个圆润白皙的脚趾头并拢在一起,好像一颗一颗依偎在一起的海珠,许是因为今日实在太过劳累,白皙的脚掌已经磨红了两块,王鲲风忍不住伸出手,热烫的掌心捂住那红肿的所在,慢慢地揉捏了起来。
  一颗心,砰砰砰地好像要逃脱他的掌控一般。
  掌心烫得灼人。
  睡梦中的河蚌嘤咛一声,将被捉住的脚掌往褥子里缩了缩。
  王鲲风瞬间如被雷击一般,放开了那莹润如玉的脚掌,吞了吞口水,拿起一边的薄被,假装看不到那藏在暗处、微微探出一个头的小家伙,咬咬牙,将薄被盖住了满室春色……
  “该死的河蚌妖!你最好能答应我的求亲,否则……否则再有下一次,我定不放过你!”丢下恶狠狠的一句威胁,猫妖仓皇顺着窗户逃了出去。
  商秋芦一直侧着身子站在窗边,从那只猫进去,到他出来,看到那踉跄狼狈的脚步,商秋芦微微失神,心里觉得空落落的,好像有什么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东西,丢掉了。
  不过,商秋芦很快便嘲讽似的笑了一声,他这样的,身家性命都攥在主子们手里,又有什么值得他去拥有的呢?
  第二天早上,白春笙醒来的时候,察觉到浑身上下光溜溜的,顿时老脸一红,整个身子缩在被褥里,若不是还要赶早市那波生意,他都怀疑自己能不能起得来了,这么什么都不穿睡觉真舒服啊!
  不过,想到这屋子连个正经的浴室都没有,挣钱买房子的欲望顿时压倒了睡懒觉的欲望,白春笙匆匆爬起来,用屋子里昨晚备好的水稍微洗漱一番,打开门,谢篁和商秋芦已经收拾好了出摊子要预备的东西,三个人照例是饿着肚子赶到鱼街,先将摊子支起来,这才匆匆做了三碗葱油拌鱼面吃了下去。
  葱油的香味在静谧的凌晨,撕裂了平静的夜空,只可惜这里没有卖芝麻香油的,否则的话,滴两滴芝麻油下去一拌,半条街都是诱人的香味有木有?
  不过,白春笙并没有打算立刻就把芝麻油给弄出来。一来芝麻确实不好找,种的人不多,且大多是供应点心铺子里的,还没有人奢侈到拿芝麻来磨油吃。二来,他捏着这个方子,也是想着等往后条件成熟了,拿这个方子开个作坊什么的,麻油和芝麻酱作为凉拌菜的不二伴侣,在家庭常用调味料里面的消耗量还是很可观的,他指望着这个发家致富,自然不肯在这个时候拿出来,平白便宜了那些油料作坊。
  即便如此,有葱油这个新鲜玩意儿加盟,白春笙的食铺目前生意也十分好,昨日吃上瘾的顾客,没一会儿便闻着味道过来了。
  “白大哥,再给我来十五碗鱼面,一钵子汤,那个辣椒酱也要两罐子,我、我们额外给钱好了,总不好一直白吃你的。”今天公房那边换班了,来的是个新面孔,穿的是公房的服饰,看着脸嫩些。
  “好!昨天第一天开门,许多码头那边的船家都说一碗鱼面吃不饱,叫两碗又吃不完,所以今天我们额外增加了大份的鱼面,只要八个铜板,你们要不要换成大份的?”白春笙提醒道。
  “那、那就换成大份的吧,昨日的分量确实不多,很多人都没吃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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