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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浴缸有条人鱼-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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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令人心烦,也是金笙的一根救命稻草。
这时候,不论是谁要联系他,与他人交谈,都能短暂脱离现下状态,短暂遗忘掉那条被冰封在隧道的人鱼。
步履匆忙的又是一阵翻找,因运动幅度加大、情绪波动剧烈,金笙已经开始大喘气,最后,终于在两个沙发中间的缝隙揪出了自己的手机。
屏幕显示的联系人未备注具体姓名,五个字,直接点明了身份——“常昊朋友 沈”
前四个是与他的关系,后一个是称呼方式。
此时此刻,金笙才记起被他丢在楼下的、失去了意识的前男友,常昊。
断续交往一年,金笙也没了解常昊的私生活,跟他的朋友没多少交集,只除了这个姓沈的,见过四五次,那人也好说话,所以,他的手机里有他的电话号码。
说起来,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也是富二代少爷。
印象中的沈常峰长相精致,偏女气,相处是好相处,那双深邃的眼却昭示了这主人不好应付,不论是智商还是情商,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相比之下,同是富家子弟,常昊就像是个缺心眼的。
所幸,金笙跟沈常峰半生不熟,没机会与这人“较量切磋”,不然,全身而退也要少层皮。
是了,他就是给这个人发了消息,让他来接常昊的。算算时间,这家伙定是接到重伤的常昊了,说不定,刚忙完、做了妥善部署,优先护送了“伤员”,才有时间跟自己聊原因。
他的南里已经……不在这里了,所以,就算人鱼的事被掀出来,他也不怕,反正,没有人知道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方法。
不在意湿透的短裤和流血的手,金笙直接坐上沙发,接了电话。
“…喂,你好。”
“金笙,是我,沈常峰。”
“恩,我知道,给你发消息的是我,我还没忘。”电话另一头,男声再悦耳,也改善不了金笙心情,但外人的声音,倒是让他有了真正回到这个世界的感觉,“你接到常昊了么?”
“恩。”沈常峰轻应一声,电话另一头略阴柔的俊脸厌恶的看着病床上肿成猪头的常昊,对着电话里的金笙满是兴味。
他好奇,有什么人能把常昊给整成这样。
“他伤的挺重,我正陪着他在医院输液呢,两只手腕粉碎性骨折,又极度脱水,膝盖骨头也错位了,托人安排了手术,还在准备着……”
听沈常峰条条罗列常昊的惨状,金笙却无法同情,反倒回想了那人恶行,声音有些绷不住,忙打断沈常峰道:“他的事,不用告诉我了,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等等!”
“着什么急啊,金笙。”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一阵笑声,“你难道就不好奇,我见到常昊的时候,他说过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74章
说什么?
常昊能说什么?
金笙想了想; 那家伙当时被南里揍了个半死; 能说什么的话; 也只能是人鱼可怕一类的,不过按沈常峰的个性,肯定不会相信那胡话。
没理会; 金笙干脆挂了电话; 手机关机后; 仰躺在沙发上; 望着天花板吊灯发愣。
……
一。夜未眠,天亮起后; 驾不住放空的意识,终于昏睡了过去; 再醒来,已经九点半了。
金笙揉着眼睛; 更正晨起模糊的视线,恍惚过后; 开了手机。
今天是周一; 正是他上班的日子。
手机刚开; 就冒出三个未接电话; 打电话的人和时间都不同。
这个世界少了谁都会正常运行。
手腕自残的伤口结了痂; 虽不再流血,也面目狰狞,胳膊红了半只。
简单清理了伤口后,匆忙的洗漱、换衣服; 电话挨个回过去,或是担忧或是罪责,大周一,错过晨会的后果以扣除奖金告终。
金笙不知道自己在人鱼的世界停留了多久,反正他回来还是原来的时间点。
对这个世界的同事来说,离上次见面只隔了一天半,但对金笙来说,再见到熟人,恍若隔世。
周一迟到,会议缺席,作为即将上任的部门经理,金笙收获了同事颇多关注,不少人也关心到了他手腕处缠。绕的大半截纱布。
去到公司,少不了要去经理办公室报到,与同事见了面,才有回到自己世界的真实感,金笙收拾了本应在会议提交的文件数据后,到另外楼层的经理办公室外,发现那门是虚掩着的。
犹豫片刻,上前轻敲两下,推开了门。
“你总算来了。”
吴经理头也不抬,手不停的翻看着一叠文件,时不时用黑色签字笔打钩:“今年是怎么回事?缺勤的次数比你实习到现在的次数还多,怎么了金笙,年纪轻轻升职,膨胀了?”
原来,没关门就是在等他来啊……
闭了身后门,金笙轻步走进,望着这位格外关照他的上司,“抱歉,是我松懈了。”
“升迁结果早出了,多少人看着你呢,这时候,你给我少出岔子。”
话说的严厉,金笙却格外觉得亲切,“恩。”出声应下,眼眶竟有些发酸。
勾完最后一张纸,吴经理整理了一沓文件,才抬头瞪眼警示金笙,却愣了一瞬:“你这是怎么了?生病了?”
“……可能昨晚没睡好。”尴尬笑了笑,方才点头之交的同事对他外貌的惊讶关心,他只觉得是有意的夸大,现在连吴经理都表现的这般错愕,倒让他重视起来了。
“一晚没睡好能瘦这么多?小脸也白了不少,你是不是病了?”
“没,那……可能是周末这两天都没怎么睡着吧。”敷衍笑笑,回家到现在,没照镜子的闲情逸致,金笙连自己什么样都不知道。
吴经理跟金笙撑死两天没见,周五还活蹦乱跳的人,忽然皮肤苍白了两度,像是被水发了。金笙身上本来就没几两肉,现在更瘦,掉了不止五斤,不像是只失眠了两天的后果。
“算了。”真对金笙好,才会废话问这些,既然人家不想说,吴经理也没继续的必要,他深深叹了口气,下移的视线恰好到了金笙被白绷带包裹的手腕上,浅浅的渗着红。
现在的年轻人,都仗着身体好、这么祸害自己么?
“年轻这资本,很有限。”吴经理摇摇头,忍不住多劝慰一句,看金笙点头应下来,表情却茫然,也不晓得这后生有没有记到心里去,“行了,金笙,我找你来,还有正事。”
“上星期我已经把这个季度的销售报表做好了。”听闻,立刻送上手里装订好的文档,“本来是想晨会给您,结果……”
“不是这个。”收下文档,吴经理蹙眉道:“这个不着急。”
“那是……”
“我要提前去总公司。”
“…提前去?”不应该是下个月,或者这个月月尾么?
金笙愣了愣,一时不知道该接什么,就见他的老领导点了点头,“对,这不是有新合并了吗,总公司那边催,所以我明后天走,跟张梓芸一起去。我们走之后,你可得接好手,咱们公司可一直是分公司里业绩最好的。”
“张姐也立刻走?时间太赶了吧……”
“没办法的事,上面怎么安排,咱们就该怎么接。”
接连叹气,吴经理也觉得贸然加快了工作交替,能出不少岔子,“还有你啊,我虽然是你领导,但也是看着你从实习生一步步过来的,你这小年轻的心眼实诚,工作也踏实,这些我们老一代都知道。正因为看的亲,所以多说几句私话,金笙你……再没几年也要三十了吧?”
“是……”低声应了,金笙差不多知道吴经理要嘱咐什么了。
“这年纪,老大不小了,甭管男女,找个人一起过吧,省的临时出点什么事都没人知道,工作也好,私生活也罢,总要有个人相互帮衬着,不是么?”
这次,没再接话,吴经理话落,办公室里一片沉寂。
金笙现在最怕听见见的,就是分别,可吴经理叫他来的这一趟,就是为了说这个。而且……他本想全身心投入工作的,不料这里的人和事,都怂恿他联想到南里。
自欺欺人也罢,金笙实在无法接受南里被严冰冻住在隧道的现实。他不敢去想,甚至刻意遗忘,总是假装那家伙还活在另一世界无垠海洋……
……
即便只提前了一天告知,对公司老人的离开,金笙也有了准备。
需要交接的事有很多,时间匆忙,人事调动该有的饭局也没开,公司里两个元老级人物就这样离开了,作为接替上任的后背,金笙也有合适的理由推辞了自己的接风宴。
换了新的办公室、新的岗位,金笙的地位也变了。作为最年轻的正式领导层,加上新总裁跟带金笙的吴经理是老相识,他手底下的人都对他毕恭毕敬,称呼也成了“金总”。
这个名号,听着别扭,金笙久久都没适应,后来的人际交往和被“巴结”,也都潦草的敷衍了过去。他也明白这做法欠妥,也实在没心力应付。
仿佛在一。夜之间,遗忘了所有悲伤,吴经理走后,金笙的衣食起居瞬间恢复了正常,每天都最早到公司,全身心投入工作,手下员工偶尔的纰漏也只是教训两句,只要他分内的事,都来者不拒。
只要充分利用每一秒钟、让自己变得忙碌,就不会胡思乱想,白天减少休息,晚上回家就能沾枕入睡。
反正南里让他好好活着。
虽然没答应,但……姑且努力一把吧。
……
时间一晃过了两个月。两个月后,吴经理因公务返回S市,金笙得了消息,便带着同部门的同事替他办上次没来的及的接风宴,自己请客,用一顿补上了两顿。
恰逢周六,下午休息,为不耽误双方时间和工作,饭店包间订的是中午,下了班直接过去,不好推辞,全部门的人都来了。
难得的热闹,人多分开了两桌坐,三两一群的聊着天,偶尔一起敬个酒,老领导是过去式,新领导没那么多规矩,气氛轻松,多数人都喝的开心。
通常来说,一周工作完成,周六下午没有上班的硬性规定,但金笙不打算回到冷清的家,想在办公室多留一会儿,就没喝几杯。
坐在包间的两波人,除了吴经理,年纪差的都不大,很有共同语言,更是三个两个的仗着接下来是周末,喝到兴奋了吆喝着要一起去夜店。
大中午的,哪夜店开着门?
吵吵嚷嚷,相当热闹,金笙没出声,没让大伙儿扫兴,只是一边喝茶,一边听着,最后定下要去KTV唱歌。
“你们年轻人一起,我就不去凑热闹了。”有主动的发起要统计人数的时候,金笙看一眼手机时间,开口慢慢说道。
“唉唉唉,金总,你可别这么说!论资历,你是待得比我长,可是年纪上,我比你大两岁呢!”
带头组织的那个哈哈一笑,有了酒精助威,不论生熟、职位,都大胆玩笑:“再说了,咱们都出来了,也算是第一次群体活动嘛,大周六的,金总您不来,谁带头领导我们啊!”
“是啊金笙,人都在这呢,为什么不跟着去?”随大众附和一声,难得回来的吴经理也难得没站在金笙这一边。
“我还有个邮件没发,要回公司。”得当笑笑,金笙看了吴经理一眼:“你们去玩就是了,回公司的话,我还能跟吴经理顺路,搭顺风车多好啊。”
若是金笙说的邮件真的重要,肯定不会挑在周六这人心涣散等周末的时候发。
——要放假了,没人坐得住。
吴经理看破却没说破,只道:“怪不得你小子又瘦了。”
就算面上无事,保证了一日三餐,没亏待自己,心态一直消极的话,身体也有损伤。
没反驳,没多说,大家都应和着前领导,嬉笑两声,最后实在劝不动金笙,也不敢强留,再加上没有领导,全是同阶同事,也能玩的尽兴些。
“唉,虽然很可惜,但……我们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是啊,不过金总一会有时间的话,记得打个电话,我们去的地方也不远。”
……
临走点头微笑,应下这些有的没的,金笙跟吴经理一起坐了电梯。
酒店到公司不远,吴经理开车顺着捎了金笙一路,路上闲谈,听说他跟他妻子的“冷战”有了结束的意思,夫妻关系逐步缓和,女儿学习成绩也进步了……
刚从热闹的环境中脱离,再听吴经理这么一说,金笙只觉得这个世界一切的一切都在往好的方面发展,只有他还被困在过去,走不出去,也不想走出去。
临下车,又被长辈嘱咐“找个人一起生活”,吴经理甚至还给念叨起两个不错的小伙子,说是经了熟人打听,很靠谱。
闻言,金笙无奈笑笑,夸张的挑眉毛、冲老领导做了个鬼脸,委婉谢绝后,为这个真心替他考虑的前辈心脏一暖。
金笙知道自己有多恋旧,被常昊那般敷衍对待都能念念不忘三个月,南里这家伙……铁定要耗费他一生。
人生真是漫长,不过,有那么一段奇妙又美好的经历,已经足够了。
下车,走向公司,金笙垂眸,幻想着那微凉手掌轻抚皮肤的奇妙触觉,忽略心底苦涩,嘴角竟上翘起来,露出一道美好的弧度。
他这辈子都会困在南里的阴影里,不过,好在他有足够的美好去回忆,沦落的心甘情愿。
这般想着,进了院落、经过停车区,远远看见一熟悉车辆,又迟迟想不起是谁的,直到一只黑色皮鞋踏在地上,熟悉的人出现眼前。
他说,“金笙,好久不见。”
——是林逸。
作者有话要说:
嗨呀!竹马好久不见!
第75章
“…林逸?”
“恩; 是我。”
看金笙一脸惊讶; 林逸笑了笑; 关了车门,随手按了锁,“怎么了; 不想看见我?”
“当、当然不是。”金笙脚步顿在原地; 看林逸向他步步走来; 嘴角终于绽开笑容:“你不是在忙工作么; D市那么远,回来做什么?”
轻笑一声; 林逸站定,亲昵伸手揽上金笙肩膀; 一如从前,“我不做什么就不能回来了?想你才回来的; 行不行。”
“你再这样说,我可要相信了。”从不避讳与林逸勾肩搭背; 金笙眼底满是笑意。
从海底回来到现在; 已经两个月了; 这两个月里; 能让金笙笑容发自心底的; 也就只有看见林逸了吧。
小别数月,对这多年好友没有一分陌生,反倒增了三分想念。
金笙把林逸上上下下、仔仔细细都看了一遍,还是那一米八五的个子; 一身板正西装,新工作进行了两个多月、成为地区最高领导层,相较从前的沉稳安静,眉眼间更多了锋芒。
跟他从高中认识到现在,十年了,不知这关系能不能称上句“竹马”?
“我说的可都是实话,当然要相信了。”耳畔忽然响起林逸的声音,金笙意识回归,眨眨眼睛,良久才反应过来他接的是哪一句。
心间一暖,金笙坦诚的给了林逸一个拥抱。
夏尽,入秋,风已变凉。
这季节,穿长袖还闷热着,但林逸不排斥金笙的身体,他被他抱得一愣,后迅速伸手、紧紧回抱过去,隔着金笙的薄衬衫,隐约能摸到他的体温。
“总之,恭喜回来。”抱了两下想松开,却发现林逸搂他搂的极紧,金笙只好再抱上去,轻轻拍了拍林逸后背。
这个拥抱很长,林逸恋恋不舍的松手,陪金笙往他们公司走了几步,做不经意道:“我离开之后,你……过得怎么样?”
“老样子呗,晚上要一起吃点东西么?”
“我看你很忙,有时间陪我?”
“恩……我没什么事,就是回来发个邮件。”金笙看了眼时间,聚完餐已经两点了,现在到公司刚好两点半,等他处理了那些不着急的工作,撑死三点吧。
虽说暂且搁置,周一再做也不晚,但来都来了,总要干点什么。
林逸陪着金笙,一起上了楼,这是林逸第一次参观到他新办公室,左看右看的功夫,金笙已经处理好了一切。
“走吧。”
“这么快?”从公司集体照上收回视线,林逸转头,金笙已经关了电脑、走到了他眼前。
“本来就没多少事,可是你……怎么知道我会回公司?你这家伙该不会一直在公司门口等我吧。”
随口一说,却见刚迈开步的林逸动作一僵,这反应,肯定是被说中了。
玩笑而已,哪知道这么容易中?
而且,要是特意来找他,直接打个电话就好了,万一他今天没来公司,跟同事去了KTV怎么办?林逸该不会要等他一天吧?
“咳咳,晚上一起吃饭的话,回家换个衣服再见面吧,我是衬衫还好说,你这一身正装,不舒服。”轻咳一声、岔开话题,金笙帮林逸找了个台阶,可那人好像还沉浸在方才心思被道破的慌乱中,好一会儿才反映过来的。
尴尬自眼底一闪而过,林逸笑道:“去老地方的话,这一身是奇怪,我车上带着行李箱,里面也有休闲服,方便去你家换么?换完直接去吃。”
“当然可以。”
简单收拾了东西,见了老朋友,金笙心情还不错,他带着林逸下楼,心情放松的同时,为了遮掩心底挥之不去的某些情绪,面上强摆一股兴奋神色,甚至抢先开了车门,比主人更先一步上了“顺风车”。
一路零散言语,这时间不堵车,很快就到了家门口。
进电梯开始,林逸目光始终没离开金笙,像是要短时间把这两个月欠下的看回本似得。
隐约感受到视线,金笙疑惑回头,那人也不躲,直接回温和笑容,只让金笙莫名其妙,一直相互盯着,感觉太奇怪,一来一回,倒是他尴尬了。
好在,八楼而已,转眼就到了。
出门,找钥匙,开锁。
金笙前脚迈进去,后面林逸却久久没动静,“不是要来我家换衣服么?”
“我……真的方便进么?”走到家门口,林逸表情有些奇怪,他站在门侧,根本没往金笙家里看,“那个,我这样进去……”
“我家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轻笑一声,大打开门,生活习惯上金笙素爱干净,家里收拾的整洁,随时来人都不怕。
“我是说,南里。”
闻声一愣,金笙无声张两下嘴,这个名字是他心底不能触碰的疤痕……或者,是愈合不了的、血淋淋的伤口。
说起来,上一次林逸来他家,见到过赤身裸。体、在这个世界第一次褪。去鱼尾的南里呢。
当时那种惊讶心情,金笙到现在还忘不了,回忆起来好像发生在昨天的事,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啊。
“他不在,他在……也没事。”叹息一声,金笙笑的无奈,明显不想多说,林逸见状,也没追问。
即便一个人住,金笙的家,也收拾的温馨。
林逸把他要换的衣服从行李箱里翻找出来,这期间,金笙已经换了鞋子、进了卧室。
换上客人用的拖鞋,林逸借此机会,看了金笙家的鞋柜,意料之外的、摆的全是他自己的鞋子,主人的拖鞋也只有那一双而已。
金笙跟南里,分手了?
相识多年,一眼能看出金笙有心事,可感情方面,林逸不好询问,虽有些可悲,却心下暗喜。心态的转变不见声色,他望着卧室的方向,开口道,“借一下洗手间。”
说完,推开拉门,走了进去。
这房子林逸很熟悉,比从前这里名义上的另一“男主人”常昊还熟悉,在金笙跟常昊交往的那一年,他来这地方的次数比那位“正牌男友”都多。
房子够大,卫生间不小,进到客厅一眼就能看到的洗手间,外门竟然坏了,为外力扯烂的单扇门就斜放在洗手台旁,扯裂狰狞太明显的门轴面,无法忽视。
洗漱用品只有一份,其他地方收拾的干净,一点外人的东西都没留,看起来,金笙已经跟南里分手很久了。
推开仅剩的推拉门,林逸发现,浴室的浴缸里,满着水。
这水看起来清澈,但……不知道放了多久。
风水上,浴缸本就不适存水,金笙家这也不是木质的,更没有存水养木的必要,这满浴缸的水干放着,只能滋生细菌,不卫生。
用过厕所,林逸脱下外套、挽起袖子,按开了浴缸底的出水口,蹙眉看水面缓缓下沉。
“你在干什么?”身后门忽然被拉开,金笙听见动静,火急火燎的跑进来,一眼就看见了打着转、明显有了变动的浴缸水,“谁让你动的!”
口气不好,伸手也没把控力气,金笙一把推开林逸,不顾扣子解开到一半的白衬衫,伸手探入浴缸,手忙脚乱的关了出水口,又打开了花洒器补水。
疯了一样。
等水平面差不多恢复到原位,惊慌的表情才有所缓解,金笙大口喘着气,心脏跳得极快。那一番动作湿了他大半衣服,浅薄衬衫透出内里肌肤光泽,让人挪不开眼睛。
“……你,没事吧?”金笙的表现太异常也太剧烈,明显是为自己给浴缸放水的行为受了刺激。
这些水……对他还有什么重要意义不成?
林逸虽摸不清状况,也伸手一遍一遍给他抚背顺气,“对不起,是我唐突了。风水学上,浴缸不用的时候,最好别放水,这样放着也不干净,就算每天都泡澡,用的时候再放就是了,你……”
“不用你管!”
厉声喊叫,金笙纯黑的眸子一片水光,先前的冷静灰飞烟灭,“你什么都不知道,万一水没了,我错过他怎么办……”
声音越来越小,以至于林逸后半截根本没听清。
金笙眸中有他看不透的情绪,是无望且浓重的眷恋。
“抱歉,我……情绪有些控制不住。”搀着浴缸壁,金笙慢慢支起身,发过脾气才觉得不妥。
有些情绪不适传给他人,影响到林逸,是他的不是。金笙微微皱眉,再抬头时,眼中浓稠情绪消失不见,只剩歉意。
“我……浴缸里的水,每天都有换,拖地、打扫卫生么什么的,剩的水不会浪费很多,所以,没关系的……”
金笙声音低哑,垂眸认罪,可对林逸来说,这人半身沾水,隔着白衫,隐约能窥间胸。前淡粉凸起,平日里清冷的声调沉下来令人情动,格外撩拨,也格外让他心疼。
林逸很想拥抱他,但这种行为太亲昵,完全超脱友谊。
可……那道界限,只跨过一次也没关系吧?在金笙最脆弱的时候靠近他,说不定能靠拢这人心底的另一个位置。
迟疑思索着,林逸刚一伸手,就听见夹杂着门铃响的急。促敲门声。
“…有人来了,我去看看。”清了清沙哑的喉咙,确认浴缸的水放的跟之前差不多高度后,金笙拖着一身湿透的衣服向门外走去,“林逸你…先去我卧室换衣服吧。”
“好……”看金笙头也不回的走廊,林逸过很久才作出回应。
仓促退离浴室,或许从一开始,就不该待朋友到家来,到南里曾在的浴室里去。
“…来了。”外面敲门声催命一样响个不停,金笙才一缓和的表情又有了变动。
——外面到底是谁?
被那声音催的心烦,金笙没看猫眼就直接开了门。
真是……每开一扇门,都是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
娇妻你猜外面是谁,猜对了能获得青蛙的吻呐_(:з」∠)_(亲了可以变成青蛙的那种)
第76章
金笙脸僵了一下; 他深吸一口气; 迅速关门。
“等等!”闭合的瞬间; 门缝卡了一只脚,不让金笙闭门。
“你来干什么?”难得摆出满脸厌恶,门外那人的脚却一直卡在门框; 让金笙不得不重新开门。
“我想……来看看你。”我想你了。
发生了太多; 后半句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 借着金笙重新开门的动作进了屋; 来人正是常昊。
两个月过去,这个人还是来了。
常昊右侧眼尾留了一道浅粉长痕; 这伤痕不至于毁容,挂在脸上也不好看。他右手缠了绷带; 右脚绑着石膏,这一趟; 还拄着拐杖。看对方拄拐的熟练程度,恢复自理能力也没几天。
能把这家伙收拾成这样的; 只有南里; 过了这么久; 伤还没好?
熟悉的俊脸少了锋芒; 剑眉凤目看向金笙时都柔和了棱角; 金笙扫视他一眼,又看向门外,果然,这家伙不是自己来的; 走廊里还站了七八个穿着贴身黑T恤的壮汉。
金笙冷笑一声:“你确定只是来‘看’我?”
“不、不是,我现在身体还……他们是我保镖。”
尴尬笑笑,常昊解释的匆忙,生怕金笙又要赶他走,“我……那天脑震荡,手术之后昏了近两个星期,不过安排手术前我已经告诫过他们了,没人来找你麻烦吧?”
“除了你,没人那么清闲来找我麻烦。”
看金笙白衫湿透,衣衫不整,常昊眼睛动了动,又及时撇开,“金笙,之前的事,对不起……”
被南里单方面的收拾狠了,当初,常昊以为自己会死在那半人半鱼的怪物手里,多亏了金笙救了他一条命。
体会过濒死滋味,常昊格外感激金笙,也……格外畏惧南里。
手术清醒后,他就一直想跟金笙当面道谢,碍于跟他同。居的那怪物才久未上门。尽管如此,也私下派人跟踪着,观察金笙的起居状况,却再无怪物的音讯。
今天这一趟,是不得不来,因为常昊听说林逸回来了。
金笙这个同窗多年来存着什么意思,常昊比当事人看得清,他看不起林逸,最不想这家伙趁机而入。
“金笙,谁来了?”声音熟悉,却想不出具体是谁,林逸从浴室走出,抬眼正对上常昊目光。
这两个人,不久前还打过一架,双向不顺眼的关系,早就挑明了。
“你,怎么来了。”表情一僵,林逸抱着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将视线从常昊身上挪下、看往金笙。
回应般冷笑,常昊忽然伸手,将金笙拉至他身边,手脚不便也坚持把盖在身上的外套扯下、披在金笙身上,好像林逸的目光能吃了金笙似得。
金笙:?
“这是我家,我来管你屁事。”戏谑一笑,常昊明着跟林逸开始了较量,“倒是你这家伙,找到这来干什么?金笙,南里呢?”
金笙:……
嗅到两人间莫名其妙的□□味,金笙蹙眉,扯下常昊给他强行披身上的外套、塞回去,“管你屁事。”
常昊:……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外套盖在金笙身上,是对他的一种保护,这个世界上,恐怕就剩金笙一个摸不清林逸对他的心思了。
不满蹙眉,常昊觉得,自己应该是除金笙外唯一一个见过南里真面目的人,对金笙的反应疑惑,他问出了林逸一直想确认却不敢问的问题:“你跟他分了?”
空气一静,连呼吸声都听得清楚。
金笙看这两人不约而同的满是期待,冷冷道:“他不要我了。”
“那……不是正好么?”语塞片刻,常昊表情变了变,金笙能摆脱那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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