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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浴缸有条人鱼-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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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到金笙脸上。没有任何疑惑,人鱼好像知道人类心情不佳的原因,也为此悄悄勾起了嘴角。
始终沉默,不发一言,离开厨房又要经过南里身边,擅自在心中做了某项决定后,这样的距离变得十分难熬,被那双眼睛盯得没办法才开口道:“吃饭吧。”
点头。
随金笙出门,看他把饭菜规矩的摆上餐桌,一盘蔬菜、一盘鱼,还有两碗生虾仁,南里坐的位置前还准备了冷水和空盘,专门用来为鱼食“散热”。
默契的不动筷子,犹豫良久才抬头,正对上南里眼睛,一如初见那般深邃惑人,金笙却不再害怕,桌下五指成拳,金笙知道自己的想法十分自私,也终是开了口。
“南里,你……听过人鱼的传说么?”
闻言,微翘的淡色唇角放平,精致脸孔表情消失、只剩一脸淡漠,没肯定更未否定,南里只是注视金笙,静候下文。
“其实……人鱼是西方的东西,我们这边叫他们鲛人。他们跟你一样,人身鱼尾、生活在海底,不过他们不会有双腿……当然这也只是传说而已,无法考证。”
张张嘴,又抿住唇,即便有了决定,要将其坦诚、公布还是磕磕绊绊。
一系列肢体动作完全暴露了金笙的不安情绪,南里看在眼里却不说破,瞳孔颜色愈发晦暗深沉,只等待金笙对他的“最后判决”。
“我家临河不临海,但那边的小镇都有鲛人的传说。虽然剧情、主人公,发生的时间、地点都不同,但一样的是……凡是跟人鱼有所牵扯的人类,都没有好的结果。”
深吸一口气,再不敢看向南里。有些话一旦出口,就再没了回头的余地。
“我很抱歉,又要毁约了。前两天跟同事聚会,听了不少故事,倒不是封建迷信,何况把你留下真的给我添了太多麻烦。”
“买了浴缸没能用几次,衣服、饮食都是小事,家里的木地板不能泡水,我知道我很自私,但是、但是……”
声音有微不可查的颤抖,手指紧掐掌心,后半句话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抵住眼底酸涩,金笙轻笑一声,摆出一副无谓表情,骤然冷声道:
——“南里,这个星期天,回家好么?”
虽然留恋,但这种明显没结果的关系早晚都要结束。南里是人鱼,也只能是人鱼。
这些日子,金笙实在太高估了自己,仅存的理智告诉他,要是再与南里相处下去,就真的再也离不开他了。
“就这个星期天吧。”
艰难承认那变了调的是自己声音,抱着快刀斩乱麻的想法一鼓作气,咬牙继续,“这个星期天,我会送你回家,就像当初我们约定好的那样,把你安全的送回大海,好不好?”
不敢抬头,金笙害怕得到南里回应的同时,更期待被他拒绝。
餐桌一片沉默,目光紧定在冒着热气的菜肴上,甚至堕落的数起了碗中米粒。这过程比想象中难熬,金笙迟钝发现,他的快刀要斩的不是乱麻,而是钢筋。
余光瞥见南里起身,更听得见鱼尾蹭过地面的微弱声响。片刻后,下颚被冰凉手指轻轻捏住,抬起的过程中感受到人鱼指爪致命的尖锐。
南里强迫金笙抬起头,一如既往的冷艳面孔若神祇般不可亵渎。心跳声狂乱,黑眸密切关注人鱼面部每一丝变化,指尖淡粉色薄唇轻启,似在模仿人类言语。
——他说,好。
四目纠。缠,无论如何,得到答案都松了口气。即便如此,金笙的目光也没能及时收回,好像留恋南里眼中不见底的深蓝。
后者却在对视后转身,毫不犹豫的回到浴室,留在饭桌前的人类远远看见鱼尾高扬,溅起冰凉水花,淋湿了金笙跳动的心脏。
默默承受,没发表任何意见,南里好像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他松开锢着金笙动作的手,头也不回,没吃晚饭、径直回了浴室。
低头继续盯看着碗里米粒,紧握成拳的手终于可以松开,却因为握了太久一时不能展平指节。啪嗒一声,不知道哪里漏的水落到了餐桌上。
第27章
成人间; 可以有矛盾; 但不能有隔日的矛盾。人情世故,纵然闹再多不愉快; 也不能把脾气挂在脸上。
“我回来了。”
隔天的周三; 下班回家,金笙不太自然的向浴室方向、跟南里打了声招呼。
这两天s市高温预警,傍晚也热浪袭人易中暑。
洗手台简单洗了把脸,期间听见内间浴室响了一阵水声; 拉过毛巾三两下擦掉水珠; 抬眼就看见浑身湿透、自带寒气的南里; “今天有点累,饭我们随便吃些吧,一会儿……我想用浴缸。”
点头; 靠近,伸出手。
南里动作自然; 好像鱼类记忆只有七秒似得; 一如既往想触碰金笙,完全忘记了那晚的不愉快。
可人类偏偏在人鱼爪子碰到他之前; 及时避开了身体。
鱼皮膏药。
心跳乱序; 又瞬间恢复如常。
既然分离的时间都由他一手敲定了,当时南里又没发表任何意见; 那这些不必要的亲昵接触能免就免了吧。就算南里没关系; 习惯、甚至喜欢这种触碰; 但金笙却能为这些不经意的小动作陷得更深。
“你出去。”
背过身子不看南里; 感受到身后强烈视线,却不能感知隔空抚摸自己后背轮廓的冰凉五指。
好像金笙的一切行为,都在南里的预料之中。站在金笙背后,人鱼合了眼睛,掩去其中复杂情绪,右手在他脊背游走,保持着不接触的状态,勾勒、感受着他的气息。
良久,才照做的关门离开,将金笙自己留在偌大浴室中。
听到关门声后松了口气,鬼知道他跟南里刻意保持距离的这两天有多辛苦。故作淡然模样、金笙冷冷抬眼望过去,隔着门、看不见人鱼的身影。
说出去,就真的出去了啊。
心底盖不住一阵失落,上衣掀到一半,忽然发现自己没拿换洗的衣服进来。
于是,南里前脚刚关的门,立刻被金笙打开。地板上又熟悉的浅浅水痕,南里正坐在自己的轮椅上,没理会再出现的金笙,而是伸手撑着脑袋、望着卧室方向。
微一蹙眉,在人鱼的注目下走进卧室,金笙伸手拿了扔在床上的干净家居服。汗湿过的衣服穿着不好受,习惯性掀起衣角又僵在原地,天闷气热,为摆脱粘腻,一时间竟忘了关门。
南里就在外面。
喉结滑动,侧脸与人鱼对视,咬唇才能绷住面上的平淡表情,可耳廓还是泛着醉人的粉红,十分尴尬,而门外坐着的南里完全没有离开的自觉,一脸坦然的做起了他脱衣的观众。
金笙:……
止不住眼角抽搐,动作已经开始、半途停止的话,倒显得他奇怪了。何况,那条鱼一脸的冰山冷漠,甚至恶意歪了歪脑袋,就在等他他继续。
深呼吸,在那炙热目光的注视下脱了衣服,又泄愤似得用力扔在衣架上,手指在裤腰游移半晌,还是放弃了。
尴尬就尴尬吧,脱到这里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愤愤撇了围观人鱼一眼,金笙拿着洗完澡要换的居家服、裸露着上身出了门,气势汹汹经过南里所在的轮椅,头也不回的步入浴室。
那道视线紧随始终,关了浴室门也能感受的到,接着,金笙就开始后悔了。
为什么要在南里面前脱衣服?
脸庞温度不正常的高升,他早过了思春脸红的青涩年纪,偏偏总能被那条鱼撩拨,认同自己的行为丢脸又没用,恨不得以头抢地!
当然,他怕疼,最后只以额头轻磕浴室瓷砖告终。
……
浴缸买来一直被占用,寻常忙着应对那条鱼,洗澡也都是淋浴解决。
没有南里的注视,很快脱到全身只剩条平角裤,金笙抬腿迈入浴缸,打开出水口,拿刷子顺时针转圈、开始刷洗浴缸壁。他家的人鱼来自大海,应该算是“海鱼”,身上没什么土腥气,常待的地方也只有来自海洋的清新味道。
所以,刷浴缸不是嫌南里不干净,单纯是用久了该刷而已。
全身心投入浴缸的清理工作,以便遗忘方才的尴尬。金笙正拿着花洒冲洗泡沫,就被一阵奇异摩擦的滋滋声唤去注意,转头细看,才发现沿排水口堵了东西,沿着它旋转的小型漩涡卡主,水渗不下去才出这声音。
蹙眉挪近,清理工作被打断,有些烦躁的伸手在排水口附近摸了两圈,险些被藏在水中、坚硬的片状物划伤手指。静下心来,小心翼翼沿金属探入手指、将堵塞物抠出来,指环大小的扇形薄片折射着奇异的色彩。
从出现地点以薄片性状判断,这只能是南里鱼尾的鳞片。
还是两枚。
金笙:……
有一点点……想要。
抿唇屏气,做贼心虚的望了望浴室门口,确认鳞片主人不在后顿时松了一口气,安心的冲洗掉泡沫、放在手里。
拿着这两片鱼鳞,金笙像个热衷探索自然生物的小学生一般,举在灯光下研究良久,收回掌心又不知道该藏进哪里,捧着烫手山芋一般手心冒汗。
可……这不就是两片鱼鳞么。
反正脱落的鳞片无论如何都回不到鱼身上,而且那条鱼尾巴那么长,长了那么多鱼鳞,他悄咪咪留两个也不碍事吧?
强行安慰自己,分离时间已定、相处时日所剩不多,更加重了金笙要把它们留下的信念。日后南里回到大海,这两片鱼鳞就是他见过他、认识过他的证明,是唯一存有南里气息的纪念。
察觉自己留鱼鳞的行为像电视剧里的痴汉男配,“求之不得”的变态又猥琐,也没有改变计划的意思,反正一切他都进行的神不知鬼不觉,当事鱼又不知道。
按捺着心跳站立良久,门外始终没有任何动静,确认自己不会被当场抓包后,金笙用他最快的速度把小小鱼鳞收入家居服口袋,主动忽略了‘留纪念’行为另有‘睹物思鱼’的架势。
……
冲澡时思绪飘到外太空,心有所想,也没费时间用浴缸,简易冲了一趟就想出去安顿那两枚鳞片。
踩上拖鞋,草草揉两下头发就出了浴室——口袋里装着不可为鱼知的宝物,吹头发只能增加被南里发现的机率。
脖子上搭着半湿的毛巾,特务一般只将浴室外间门拉开一道缝隙,定下南里所在的方位后飞速穿越客厅、跑进书房,翻身锁门,将那两枚鱼鳞同之前的照片一起收在书柜右边第二个带锁的抽屉里。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加上某条被遗忘的公主裙,待南里离开,这就是他的全部回忆了。
走出上段恋情用了三个月,期间还借助了人鱼外援的帮助,这一次……金笙不知道他需要多少时间才能忘掉南里。
不晓得意外来到人类世界的人鱼在与他相处的过程中,会不会有特殊感受,但能在浴缸里捡一条人鱼,光凭这奇特的经历就足够他铭记一生。
指腹轻抚。着照片上精致面庞,对不能开始就要结束的不为人知的情绪深深叹了口气。
哒…哒哒——
忽然,熟悉的声音从书房门外传来,惹得金笙心下一震,抬头望去,门玻璃正透着人鱼的影子。
南里就在外面。
“等、等一下。”赃。物聚集在一处,被发现可能就要不回来了。
金笙动作慌乱的将鱼鳞、照片塞进抽屉最里层,落锁、反复检测之后才起身,彻底调整面色才敢开门见客,唯恐那条鱼发现他有一丁点儿异样。
天色已晚,房间内外灯光全开,四目相对,深色瞳孔审视般盯着金笙,随后又有所指的看向他藏鱼鳞的抽屉,让偷盗者很不自然的朝那方向挪了挪,企图用身子挡住他视线。
一鱼想进、一人不退,他们就这样僵持着气氛,无一方肯做退让,直到外面餐桌上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起。
金笙:……
不顾情面的抢先推了南里一把,欺负人家只有一条尾巴支撑,并在此瞬间冲出房间、关了门。
这是决定将南里“放生”以来,人类与人鱼的第一次身体接触,不为别的,只为守护那两枚鱼鳞。
金笙一手拽着南里胳膊,将两人扯成一条直线,画圆一样以南里尾巴为中心点、绕着他跑了小半圈圈,用尽力气才摸到桌上的手机。
好险。
在更重大的秘密面前,拉手这种亲密的小动作完全可以忽略。
运动幅度太大、动作难度系数高,金笙脸上立刻升起一阵潮红,但也坚持认为无论如何进行身体接触都比让南里发现他藏匿鱼鳞、认为他是个变。态强。
僵硬松手,围着南里画圆、转了一圈后,金笙又把自己甩回了书房门前,并将身体抵上门框,随时防备南里闯进书房、有不该有的发现。
南里:……
“问心无愧”的接收人鱼的目光洗礼,即使那目光好像已经看透了一切,金笙也没有主动承认的打算。
手机屏幕依旧亮着,来电响铃声是房间里唯一跳动的音符,在南里的注视下接起电话,是林逸打来的。
“…喂。”
“是我,林逸。”
“恩,我知道,怎么了?”
“今天周三,我……我在想要不要一起吃个饭?还在以前的老地方。”
没有立刻回应,金笙望了南里一眼。电话那头,林逸语态有明显的低落,让他担心,但南里同样没吃晚饭,况且,把他跟自己藏匿的赃物一起放在家,总有要被发现的预感。
他力气那么大,开门、掰锁简直轻而易举。
“不方便么?”
“不是,抱歉啊林逸,我……我这边还有点事情。能多等我一会儿么?”
“你……会来?”
“恩,但恐怕要晚半个小时。”依旧靠在门上,不给南里机会,另一边得到肯定答案的林逸却为此松了口气。
“那我等你,等你一起喝几杯。”
“好,别偷喝太多,我很快就过去。”
“恩。”
那边男人的声音沙哑低沉,手机听筒紧贴耳朵,有情。人间深情低语的错觉。无暇理会这些细节,只觉得林逸在给自己打电话之前已经喝了不少,若是他再耽误,就要喝醉了。
林逸是金笙最好的朋友,相处多年,从未听过他这么低沉的声音,一定是遇了什么糟心事。
转身开门、进门落锁,暂时没理会南里的感受,继续把他晾在门外。金笙打开锁住的抽屉,将鱼鳞末端打孔,随手扒拉了条红绳穿过,简易系在脖子上、藏进衣衫,又去卧室换了外出的衣服。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藏哪儿都不如藏身上。
临行,没忘记空腹的南里。家里没有西红柿,金笙拿鸡蛋炒了个鸡蛋,又从冰箱里拿出超市买的速食菜安顿好。
“等它们凉了再吃,不好吃的话等、等我晚上回来再给你做。”
动作匆忙,出门前头发还是湿的,对人鱼的视线向来敏感,门口回头,下意识捉住藏在衣衫里、沾上体温的鳞片,轻声道:“我稍晚些回来。”
第28章
十几年的交情太珍贵,比起金笙; 林逸经营的更小心翼翼; 天知道他保持这一份想打破又不敢打破的距离有多艰难。
步履匆忙; 两人周三聚餐的老地方离金笙家不远,从换衣服、做菜到小跑过来,只花了二十五分钟; 可等他找到林逸; 那人已经喝得半醉。
“林逸!”隔着十米远就喊了一声; 夏天的小菜馆儿在外摆了烧烤桌,他就坐在那。
闻声,抬头望了眼面带笑容、靠近的金笙; 林逸不发一语,只是笑,并趁其靠近的间隙又给自己灌了两杯。
“喂!别喝了; 不是说好等我来么,吃个饭而已喝这么多酒干嘛?”喘着粗气、去抢林逸手里的杯子,这家伙喝的太快也太夸张了。
“没事; 我只是心情不好。”
看金笙气都喘不匀也动作着不让他喝酒,林逸笑了笑,无奈又满是宠溺:“还给我吧,喝完这杯就不喝了。”
“这怎么行?说好一起喝点儿,现在我来了你又后悔了?”轻笑一声; 金笙掂量着七分满的玻璃杯; 黑眸闪闪发光。
冰啤酒的低温度染上玻璃杯; 这天天气的热度到傍晚都没散去,透明杯壁上很快结满了水珠。
不过半小时时间,孤身一人坐在这的林逸已经获得了四个空酒瓶为战利品,在感叹好友酒量大、千杯不倒的同时,金笙更心疼这人这么做的原因。
没还杯子,抬头爽快的就着属于林逸的玻璃杯、将其中液体痛快的一饮而尽,然后挑衅的把杯子倒过来、证明酒水喝光。
天彻底黑了,烧烤摊位围了多圈、闪烁攒动的小彩灯代替了漫天星光。
两人用了同一个杯子。
耸肩笑笑,从林逸的位置看过去,金笙眼底光亮比周边围绕的彩灯更盛,挑衅的笑容俏皮可爱,嘴角残存的透明酒液更惹得他喉咙一阵干渴。
林逸想,他大概是醉了吧。
“行了,这杯我替你喝完了,你……喂!你……”
替好友喝了酒,话没说完,就见林逸就举了旁边开盖的整瓶啤酒,怼到嘴边、对瓶吹起来。
金笙:……
这种操作,很强。
比起骂人,阻拦更重要。手脚并用的扑上去,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夺下啤酒瓶,动作过程中、酒水洒了他一胳膊。
闷热的季节里,动两下就能出身汗,加上这半手液体,等金笙重新坐定,他的澡就算白洗了。
“疯了么?又不是生意场,喝这么多干什么?”
出汗之后,火气开始上涨,频繁伸手,将林逸身边空着、满着的酒瓶都揽到自己身旁,这才安心。
说实话,他真怕林逸忽然拿起酒瓶往自己头上砸。
“或许吧。”早就疯了。
没否认,林逸的别种坦诚想开个玩笑缓解气氛的金笙一愣,瞬间正色起来,挪着凳子稍稍靠近了眼神黯淡的林逸,缓和声调、关切道:“你……怎么了?今天忽然给我打电话,是出了什么事么?”
“我能出什么事?”抬眼注视着朝思暮想的人,笑容苦涩的叹了口气,“其实也没什么,今天周三,我们应该一起过的。”
“周三就周三,别不要命似得往死里喝,要是每次小聚都这样,我可不敢和你一起过。”稍松一口气,多年了解,金笙知道他忽然猛灌酒的原因肯定不止如此,“还有呢?”
“…我这周五要去d市。”
“出差?”
“不完全是。”手撑着脑袋,林逸眼神慵懒疲倦:“那边要筹备家分公司,扩展业务,上面想要我去负责。”
“那很好啊。”眼睛亮了亮,金笙立刻坐正了身子,对林逸的工作调遣十分惊喜:“本来我们公司也有调动,还没来得及跟你说,你这家伙比我强多了,不过d市那边……找好房子了么?”
“要是你们领导让你去负责的话,怕是要待很久,时间这么急,你怎么还有空找我吃饭?现在,你应该老老实实在家收拾行李才对,免得落下东西。”
“你就这么盼着我走?”眼神暗了暗,林逸情绪变动的微不可查。
“不是。”抬手拿了新的玻璃杯,金笙给自己倒了杯酒,“朋友离得近当然好,工作、生活都有的说,偶尔还能像现在这样喝点酒、发点儿牢骚。上次……公司那件事,还多亏了你,但……”
“我可以不去。”
“恩?”
一时没懂这话的意思,疑惑望过去,望进映着自己面孔的瞳眸里,“既然你觉得我们在同一座城市生活更方便,那我可以不去。”
“不,我……”
“从d市回s市,开车要四个小时,快铁票时间不全,再加上分公司刚成立,事太多,我没那么多功夫耗在路上,不一定每个星期都能回来。”
“我知道,所以才问你房子的事。”
颔首举杯,金笙歪歪脑袋,垂眸极认真的思索半晌,“d市那边,我有几个朋友,要是你没找到合适的就摆脱他们帮忙问问,还有两天时间,应该来得及,既然要长住,就要住的舒服些,不是么。”
“金笙。”
“恩。”
双手搁置双膝,微微发力,林逸这一顿饭,可不是想让金笙帮他找房子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觉得不方便,我可以继续留这。”
“我……能有什么不方便的?”良久,才晃过神来,金笙犹豫片刻,才开口道:“你的意思……我说不去,就不去了?”
“差不多吧。”
“别开玩笑了,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去?”双手扶着被冰啤酒带凉的玻璃杯,就算潮湿,摸着也舒服,“而且,为什么我说不去就不去了?”
挑挑眉,主动碰了碰林逸空着的酒杯,玻璃碰撞、发出清脆响声,不让他喝、自己喝了一大口。
呆滞望着为吞噬酒液而滑动的小巧喉结,一时间,分不清是金笙太迟钝还是自己太含蓄。
“好吧,不开玩笑了。”嘴角笑容苦涩,林逸收回撑在桌上的手,坐正身体看着金笙:“你现在还跟南里一起住吗?”
举玻璃杯的手僵了僵,凉意沿着掌心沁入心底,原本明朗的心情因这个名字瞬间阴沉下来,金笙不自觉用空闲的手按住挂在胸前、衣服底的两片鱼鳞:“我们……暂时还一起住着,不过这周末他就走了。”
“这样啊。”
“恩。”
“到时候要我帮忙么?”
“不用了,他家……挺近的。那……过两天要我去送你么?”
“也……不用了,我差不多了。”
“…那……好吧。”
“……”
不知道那句话说的不对,反正跟林逸无话可说还是第一次。
气氛变得僵硬,只能通过喝酒调剂,偏偏所有的酒都被收拢到金笙这边,成了他不知节制、一杯杯喝个没完。
难得会面喝酒,也差不多是林逸离开前最后一次聚餐,真成了表面含义,除了往嘴里灌酒外没干别的。
大夏天,又有临海优势,菜馆的特色烧烤物美又价廉。不愧是多年好友,默契的没吃几串儿烧烤,倒是一个接一个的喝空了酒瓶。
心事谁都有。
一个倾心多年的暗恋对象就在眼前、却始终缺乏告白的勇气,只能憋在心底,另一个则陷入跨物种的禁。忌之恋,明知犯了错却无法自拔。
于是,各怀心事的举杯对饮贯穿始终。不论其过程如何,反正最先倒下的那个又是金笙。
酒量差劲不可怕,酒量差劲还觉得自己很能喝的才可怕。
与趴在桌上安静打盹、用最乖巧的方式耍酒疯的金笙相比,清醒林逸的没有就此回家的打算。
搁下玻璃杯,垂眸细细打量着他不省人事的“朋友”,目光迷醉又无可奈何,犹豫良久才伸手,轻轻勾勒过朝思暮想的微醺脸庞。
“恩……”
迷糊中有所察觉,轻哼一声以示不满,干脆转头用后脑对着林逸,又踏实的闭上了眼。
如果时间静止在此刻就好了。
伸手揉了揉往时不敢触碰的细软黑发,这人出门前冲了凉,发丝间还残存着洗发露的清淡味道。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着,很快,步入深夜,吃烧烤的人零零散散、走的差不多了。
时间不早,也担心金笙这样睡久了会影响颈椎,这才恋恋不舍站起身,向早就成老相识的店长唤了声:“老板,结账。”
……
“能站起来么?要不要我背你。”
“……没事,我还能扛着你呢。”
趴在小饭桌上睡的好好的,半道莫名其妙就被拉了起来,这待遇,金少爷表示他很不满意。醉酒人胆大,甚至还想摆脱林逸的搀扶、自己走。
“恩,你最厉害,我送你回家。”
“……不行啊,你送我回家太危险了。”
“危险?”
“是啊。”用力点头,忽然顿了步子,金笙抬眼看向林逸,视线稍有眩晕,久久不能聚焦:“我家养了条鱼,我怕他伤着你。”
“鲨鱼么。”
摇头,神秘道:“人鱼。”
一脸傻笑,目光却认真的过分,明明是玩笑,也差点让林逸相信。
暖黄色路灯灯光轻软,柔和了金笙本就温顺的面庞。林逸轻轻搀扶着他,小菜馆跟金笙家离得不远,可越走越感受到怀中人脚步虚软,从开始的摇晃走在前到现在交付了全身重量。
两个人次日都要上班,这个步行速度实在耽误时间,想把金笙背在身上来加快路程,却不经意扫到他脖子上挂的红线。
微一蹙眉,不知道红线另一头栓了些什么,只担心那东西会划伤某人胸前细嫩的皮肤,便伸手小心翼翼把它从衣领拽了出来。
那是两枚近圆形的半透明薄片,仔细观察还能寻到上面微弱起伏的纹路,月光下斑斓着奇异色彩——像是鱼鳞。
念头一闪而过,没工夫细细追究,林逸只把它搁在金笙t恤衫外,不让它直接接触他皮肤,然后弯下腰,费尽心思才把金笙背在背上。
打架比不过常昊,甚至还差金笙一筹,但单比力气,身材高大的林逸相当自信。
一切安顿完毕才重新启程,步入安静的居民区,背上已经传来了平稳的呼吸声。
……
“金笙,我很后悔。”
“当初,如果我能坦白,你是不是不会遇到常昊、更不会被他耍了?”
“但比起他,我更好奇南里的来历。”
“不过,是因为他才淡忘了常昊吧?明明一个月之前还舍不开放不下,其实上上下下,你们分开已经四个月了,那种混蛋怎么值得你留恋这么久?”
轻笑一声,夜色寂静,得不到回应完全是自言自语。
“现在呢,喜欢南里吧?果然……我又迟了。”
“可是金笙,我也喜欢你呢。”
“还喜欢了……很久很久。”
……
第29章
在林逸后背睡着; 到单元门时; 听见门铃传呼声立刻清醒,挣扎两下回到了地面。
无论如何都不让他继续送; 坚持自食其力、上了电梯。
酒精开始发挥作用; 困意一阵一阵泛上脑海; 金笙脸颊泛红; 钥匙怼着插口戳了好久才插。进洞。转一下开门,摇摇摆摆的进了客厅,脖子上拴着鱼鳞的小红绳随着金笙动作晃来晃去; 扎眼的很。
“我回来了。”
声音传入; 身子依旧停在玄关处,嫌独立站着太累,干脆手肘撑墙、极颓废的半个身子倚在墙上; 一动都不动。
意识处于半清醒状态; 酒喝得再多也记得自己答应过要南里; 让他等他回家、给他做晚饭。
休息片刻,手掌撑墙发力; 艰难的挪着步子向记忆中厨房的方向走去; 经过餐桌时; 终于发觉了人鱼的存在。
其实; 从金笙进入电梯开始,南里就听见了他的声音; 早早将身上水分擦的半干、到保留鱼尾的程度; 就出来等着了。不过; 这人开门、进来,看见自己的鳞片正大光明的挂在白皙脖颈,他还是愣了一瞬。
不过两片废鳞罢了,但怎么说它们都是他的东西,上面满是他的气息。
实际上,从金笙捡到它们开始,南里就察觉得到,只是人鱼从未想过金笙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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