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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欢旧爱-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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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即将话不投机,但是关于这件事,路晓笙还有危险的谈资。
“我要去告诉沈太太。”他严厉的讲到:“她是白梅的堂姐!我要告诉沈太太!”
邓月明既不吃惊,也不害怕,手掌心里抱一粒红薯,像是抱一颗拨了皮的,要碎成一滩泥的心。
“路先生,我们才认识多久,你就想要我的命。”他略为有些困惑的问路晓笙,言语也有些伤心,并不非常,却要更显得真。
“我……怎么会想要你的命?!”路晓笙下意识的回他,讲出口却要后悔:自己是见过这种事的,现在的表现简直天真的不合时宜,要被邓月明笑话了。然而后悔之余又要毛骨悚然,他不去告密,别人大概也是要去的,白家沈家不动女婿,就要拿邓月明来开刀——只要沈先生与邓月明划清干系,发誓将对爱情永远忠贞——女人总是信男人的,且永远认为一切都是狐狸精的错,自家的先生不过一时迷惘。何况邓月明或许,的确,真的是狐狸精,是该死的一方。
“沈先生朋友很多,又送玫瑰花,又要送火油钻,直接用法币还嫌俗气。”他事不关己般讲着:“他送我一套西装,一件衬衫,一件长衫,一条夏布的裤子。对了,还有一只日本天梭表。裤子我在穿,其他的衣服没动过,都存在师哥那里——简直穿不出来,穿出来要被当作是发迹了,口袋里有钞票,别人暗地里要来翻。我哪里有钱,口袋空空,只能请你吃烤番薯。别人翻不出东西来,又要记恨我。你看,他送的东西与我毫无用处,不值大钱,又麻烦不断。现在那些拿真金白银火油钻的逍遥法外,我这个藏着麻烦的反而要去死一死。路先生,我情愿当作没有认识过你。”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会去讲的。但是我不讲,别人不见得不知道,不见得要替你保守秘密啊。白梅知道吗?”
“大概知道吧。”邓月明不在乎的吃着番薯。他的吃风不好,站在路边吃小食,吃相却很好,有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感。
“那她大概也要讲的!我看她的样子不见得有多少喜爱那位姐夫啊……还有沈先生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朋友,争风吃醋要去讲,借刀杀人也要去讲!你这是图什么呀,要钱可以来是是演戏,我有很好的剧本!是不是他……”
“不是。”
“你在维护他!”
“没有。”
“你这简直……”路晓笙哭笑不得,几乎要以为邓月明是地下情报工作者,翻来覆去的“不是”“没有”。
“你就这样不清不楚的和他混在一起?”
“嗯。”
他和路晓笙的郦三少一样倔。这笔情事仿佛一颗柔软的钉子,摊涂在墙上,化成一块污迹,永远盘踞在他的人生里。
路晓笙想邓月明大概是爱上了沈文昌。风度翩翩的新政府官员,英俊大方,会送西装给他。这令路晓笙感到烦躁,因为爱情动机往往太过简单,太过抽象,所以尤为虚无缥,尤为不讲道理。
他在不知不觉里,把拯救邓月明定做了自己的目的。
“我还是想你来演我的戏。”他想如果邓月明留在他身边,自己总有办法来纠正他的不德:“演戏可以出名,将来可做公众人物。这样万一沈太太晓得了,也不能将你怎么样了。”他是这样的循循善诱,这样的好言相劝。
邓月明低着头,专心致志的把番薯皮裹进报纸,又游戏般把报纸折成一只“田”字。他瘦长的手指穿梭在报纸间,像一幅清冷的,却又暗染情欲的日本画。
“你晓不晓得白老太太?”他随意的问路晓笙,也不等他答,便自言自语的讲起来:“这是民国前的事情了,大约四十年还不到,还是爱新觉罗的天下。白家老头子那时还年轻,任山西巡抚,奉朝廷的命去剿匪,去收矿。那年的一月,白老爷子和土匪在西山煤田打起来,对轰半个月,没有轰出胜负。他自己是想不到要打这么久,粮草跟不上,只能去缴粮。临近年关去缴粮,一层一层的收,扒皮一般,逼的老百姓要造反。”
“你不要转移话题!”
邓月明不理他,依旧讲着:“西山有王氏,历朝历代做刀客营生,是朝廷外的一方霸主,老佛爷也听说过。她时时想起来,都要动一起剿了的念头。奈何王氏供乾隆爷赏赐宝刀,三代上去,还讨进了一位格格。那时候格格和现在格格可不一样。”
“那是白老太太的娘家!”路晓笙恍然大悟:“我记得白老太太姓王的。”
“白老爷子原本是不想找王氏的,一来老佛爷忌讳,二来王氏当家的是个女人——他一个男人,要和一个女人去求门路。不过要是年关里刁民再造反,那可真是了不得了,到底还是要硬着头皮去。”
“当家的是白老太太?”
“白老太太的妈,格格的重孙女。王主母当时三个条件,一是山西要修铁路,必须经过王镇,但又不动王家祖地;二是煤矿生意,王家也要入一份子。真是胆子太大。”邓月明笑着摇摇头:“白老爷子哪里能替老佛爷拿主意?”
“那三呢?”
“三是白老爷子要休妻,娶王家的大小姐做正房太太。娶了王家大小姐,白老爷子就得禀老佛爷,动之以情也好,晓之以理也罢,总得把铁路和煤矿生意讲下来。白老爷子也是没办法,又刚好与家里那位不和,就应了。五天以后王家彩礼送到衙门口,正门一个金丝楠木盒,打开就是悍匪头子的脑袋。王家大小姐坐在对面的茶楼,点一壶龙井,叫人端到衙门送给白老爷子润润喉。”
“王家是怎么杀的?”
“土匪在西山盘踞这么多年,和王家暗里是一门的,面上不做给人看而已。后来矿田分不妥当,王家直接投了朝廷。其实王氏主母那三个条件,是王家大小姐提的。她日日坐在衙门口对面的茶楼,只为见白大人一面。不可谓不痴心。后来孙先生做革命,白老爷子主张留在山西,静观其变。白老太太却劝白老爷子整理家产,南下广州,创一个新局面——白家是在宁波,在南方更好施展手脚。幸好白老爷子听了进去,才有今朝宁波白家。对了,当年白老太太与白老爷子讲大势,被底下人听的去,传到总督耳里。总督来提人,还是白老太太带着王氏一族突围,闯出了山西。”
“嗯……你怎么知道这么清楚?”路晓笙问他。
他却不答,反要问路晓笙:“请问我出名以后,是能和霸据一方的土匪头子比,还是能和山西总督比?”
路晓笙一愣,觉得邓月明一摊故事讲下来,在这里布陷阱,真是非常狡猾;又觉得他讲的非常有道理,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除非我是李香兰,不然谁也救不了我。”邓月明浅浅的笑起来:“谢谢你路先生,我知道你是好意。待我好的人不多,你算一个,我邓某人很领情。不过我想你不要来管我的事……我自己都管不清,何况是你。”
他笑的有些腼腆,像是一个中学生,拎着八十分的试卷,在教师节的时候去谢师恩。不见得考的有多好,却心满意足,要真诚道谢。
第19章
沈文昌用完晚饭回白公馆,司机开出两里地,才想起自己约了邓月明,于是叫人开去恒仁路。他一餐晚饭用两个钟头,时间已经过了九点,很有种披星戴月见情郎的意味。然而近来上海滩不太平,凶徒往往徘徊在新政府办公室一带,清源环路,恒仁路,都是暗藏杀机之地,谋杀犯夜里动手,尸体抛到路中间,抛到日日都要到清源环路新政府官员的眼皮底下。沈文昌想到这里骇一跳,仿佛邓月明已然被害,血淌了一地,被扔在有轨电车的铁轨上。他甚至为邓月明想好了死去的形容——赤身裸体,残忍而香艳——是奸杀。
沈文昌就喜欢邓月明的一身好肉,胸口两个淡茶色的点,腰细而韧。他想起他,总是与性有关。
邓月明逃过臆想中的凶杀,坐在恒仁路388号的梧桐树下。沈文昌的车灯找到他身上,他便用手背略微挡住了眼睛,侧过头去了。沈文昌下车去,捉过他的手,是副不自觉的欺男霸女模样。
“以为你不来。”邓月明依然不看他,眼角露出一点流连的光彩。
“这么怕光?”沈文昌笑邓月明。他是真的差点不来。
沈文昌拉起邓月明,用自己的钥匙开公寓楼的门。
“我以前过来午间困觉。这里保安很好,随便进不来。”门开要响铃,“叮铃“一声,像电车的急刹车,惊醒了坐在电梯口打瞌睡的西崽。他凶恶的瞪过来,看到是沈先生,立刻就成了家犬。
“沈先生好。“他大概是俄罗斯人,脱下帽子致礼,露出一颗油亮的光头。“沈先生去五楼哇?”
“辛苦你。”沈文昌略微点头致意。
“不客气的!不客气的!“西崽把沈文昌和邓月明请进电梯,进去按下五楼。
“他中国话讲的很好。”沈文昌随意的对邓月明讲起来。西崽是一定要回他的。
“没有的没有的。”
“我以为西方人听到赞扬都是道谢的。”沈文昌适当的诺耶起来。
“在这里不可以的。“西崽苦笑着摇头。
电梯停到五楼,西崽拉开铁门,照例要出去迎,沈文昌却先他一步走出来,一手拉着邓月明,另一手已经取出了钥匙——沈先生第一次忘记要给人小费。
电梯停到五楼,西崽拉开铁门,照例要出去迎,沈文昌却先他一步走出来,一手拉着邓月明,另一手已经取出了钥匙——沈先生第一次忘记要给人小费。
他这里的公寓外有朴素装潢,铁铸的防盗门,刷与墙壁一样的邮电绿,伪装浑然一体,无趣而又死气。锁却要开三道,刀剑一样“乒乒乒”响起三声,亮出里头打蜡的雕花木门,到底还是要富贵模样的。他捉着邓月明的手,手劲很重,印出五个红指印,关门就把人压倒门上,去啃人脖子上一片白皙软肉。
“你坐在车里,洗过头面,水灵灵的露一段脖子给我看。”沈文昌低哑的对邓月明讲:“我就想这样。”
“沈先生……”邓月明自言自语的呢喃着,仰起脖子好让沈文昌肆意蹂虐。
沈先生每次见到邓月明,都想与他做这件事。他这里的房子没有开灯,没有开窗,窗帘一路垂到地上,隔绝了外头世界的暑气,有种与季节不相称的冷,不想符的阴。邓月明的肉体却是温暖的,柔韧的,带着勾人气息的。
“我还……没有洗过澡……”邓月明为难的讲道。
“你哪一次洗过澡?”沈文昌揉着他屁股,把手指头伸到缝隙里:“一身的狐骚味。”
邓月明颤着声呻吟,上衣早已被撩起,赤着胸膛被压在门上,腰臀贴着沈文昌的胯扭动,像是躲着沈文昌的手指,却进退两难,到底无处可逃。他扭出沈文昌的一片火气,让他单手扯开裤拉链,掏出来就往股缝里塞。然而肉穴依然紧实,莽撞塞不进去,阳具便只能徘徊在臀缝里,危险的等候着时机。
邓月明知晓一切无辜的勾引。
沈文昌打他屁股,喜欢听肉响。
“一颤就响。”他笑着讲:“怎么这么紧,都进不去。”于是迁怒般又打下一巴掌。邓月明疼的倒吸一口凉气。
“沈先生!疼的!”
“我就喜欢听这声响。”沈文昌揉着邓月明,讲话浓情蜜意,下手却干净利落,还要打出个左右对称:“南京回来,你有没有爬上别人的床?嗯?怎么不说话?”
“没有的……”
“其实有我也不怪你。”沈文昌讲道理般告诉他,突然双手捉住邓月明的胯,一个挺身,捅进了肉洞。
“别!”邓月明痛出一身汗,额头抵到门上,高高的撅起了屁股:“沈先生,我没有和别人发生过关系!”
“沈先生……太重了……”
“太快……”
“我……疼……”
“沈先生……先生……饶了我吧……”
沈文昌简直要爱死这种徒劳的挣扎,这种哀求的呻吟。他胯下的身体已被汗水浸透,温润,湿滑,几乎要让他捏不住。交合的地方也不再涩然,正在热情的吮吸着他,如同一个潮湿,炽热的拥抱。
“我这么喜欢你,我不怪你……”沈文昌意乱情迷:“不怪你……你和谁上床,我就杀了谁!”
他清醒时,是不会对人道“喜欢”的。于是这个突如其来的告白,便像酒后的醉话一般,信不得。
然而邓月明很是触动,一厢情愿的要记这句话一辈子,连带着这场不如意的情事,也变得水乳交融起来。他颤抖着肩膀,汗水顺着发梢一路淌下,流过脊骨,在腰窝积出浅浅的一滩。扭起来,就要积不住,积不住,就流到那交合的泥泞之地。
黑暗中他们谁都看不真切对方,却一同缠绵,一同痴狂,紧紧的交融在一起。待回到阳光下,一颦一簇都清明了,便又分开了。
“我以前从不带人来这里。”沈文昌做完,叠在邓月明身上,喘着粗气对他说。话语间却很高兴:“你以后住这里。”他高兴,因为觉得邓月明配得上这间屋子。
“我把钥匙给你,你就住在这里。我中午过来吃饭。”他附在邓月明的耳边,热气呼到邓月明耳窝里。邓月明痒的蹭他,投怀送抱一般。
“还得从76号过来。我真是疯了……可是美人难求。”沈文昌自嘲起来。
“那我还得日日搭电车去百花苑。”邓月明试着回对一句,沈文昌果然没有生气。
“沈先生,我蹭破皮了。”于是邓月明又近一步。
“哪里?”
“这里。”邓月明拉上沈文昌的手,覆到自己的胸口。他那粒淡茶色的小东西,立在沈文昌的手心下,无助而又委屈,正在等待着讨一个毫无用处的说法。
沈文昌不答他,却一把把他掀过来,托着他的屁股抱起,埋头含住那粒小东西。邓月明低声惊叫一声,吓得抱住了沈文昌的头。
“疼了?”沈文昌含糊不清的问他。
“突如其来的,吓一跳。”邓月明带着笑意回答他,心里非常的快乐,快乐的把两脚缠到沈文昌的腰上。
沈文昌略微后退,用背抵墙上的电灯开关,屋里登时灯光大作,邓月明趴在沈文昌的肩膀上看屋子,看着看着笑起来,难为情的把头埋进沈文昌头发里。
“笑什么?”沈文昌问他。
“没什么。”邓月明眼弯弯。
“一定有什么。”沈文昌佯装严肃。
“讲了你要不高兴。”其实他是很想对沈文昌讲一讲的。
“不讲一定不高兴。”
“我笑自己坐实了通奸。连做小都不如。”他低头看着沈文昌,目光痴情而哀伤,沈文昌却是十足的混蛋,倒反要问他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我中意你,还能怎么办?”邓月明无奈的笑着。
“下贱。”沈文昌也无奈的笑起来。
第20章
沈文昌夜里一定要回家,回家之前总要洗澡。他挂电话给门房,叫人买热水,号码拨到一半又挂掉,因为看到邓月明对着镜子穿衣服。
他略微仰着头,扣脖子上的双扣,袅袅立在紫檀色的墙前,镀一圈与世无关的暖光,目光却是睥睨的,不知在看谁。
“你不见的真穷。”沈文昌突然说。
“嗯?“邓月明诧异的看向他。
“你和这里……非常搭。我倒像个外人。“沈文昌笑道,又补一句:“很搭我的镜子。我的镜子是足金镶玻璃的,你也不看金子一眼”
邓月明也是低头笑笑,小声讲一句:“不是的……不懂是好东西。”
“我进清源环路第二年,有人过生辰送给我。当时吓我一跳,才24岁,生日就叫做生辰,人家要送礼来,还是送宫里的东西。我一眼就看出是金,把它挂到家里去,日日夜夜都要当作不经意的看上一看。”
他现在是平步青云,敢讲朽木贵于金,于是不怕在自己的领地里,讲一讲自己曾经的历史,笑一笑自己曾经的痴态。何况镜子现今挂在这里,可做厌旧的表现。
然而剩下的半段历史,他是不会讲的——白珍不喜欢这面镜子,她爱上飘洋过海的洛可可风格,于是摘下来靠到阁楼上——他那时几乎不能想象,会有人不爱金子,于是暗地里买小公寓,不过是为了藏一面镜子。
白珍是永远走在他前方的。
“我现在知道了,也要时时刻刻看上一眼的。”邓月明笑道。
沈文昌不置可否,他已经不爱这面镜子了。
他讲:“本来要买点热水,后来又不想让人进来,就算了。“送进来大概就要看到邓月明——夜半带人回来,还要买热水洗澡,谁知道做了什么事情。他的屋子现在是用来藏人的。
沈文昌在浴室用冷水洗澡,淅淅沥沥,像外面下了雨。邓月明坐在客厅,无所事事的看书柜上的书。书脊饱满坚挺,满坑满谷的立在那里,都是真有内在的书,不是一具轻飘飘的壳子。可惜书脊是统一的簇新,想必沈文昌也没有看过,于是与壳子功能相同,都为唬人的装饰品。第三排又是一本《圣经》,邓月明看的心下惨淡。南京的疼痛像是鬼,又飘了过来。他想:“还是书壳子好,砸起来不疼。”然而沈文昌的书是真材实料,都是唇枪舌剑外的武器。
沈文昌洗的很快,出来时擦头发。邓月明立刻起身去接过他的毛巾来擦,像个不得势的偏房。
“怎么也不看看房子?以后主卧也给你住。”沈文昌亲着他说。
“以后总看得到。”邓月明笑着瑟缩一下,道:“我等沈先生。”
“你就这一点好。”沈文昌说。
“哪点好?”邓月明心想“不乱走动?”
“不用香水,不用很使劲的洗。”沈文昌嘲笑着讲:“有的人的香水,简直了。洗过澡都还留着。什么味道都有,还混一身汗味。”他捏着邓月明的腰,亲昵的嗅邓月明。他其实不讨厌香水,总觉得炽热的肉体混着汗与香,给人一种热辣的意味。是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反是受不了冷香,觉得人像大衣柜里的一件衣服,藏了许久,有鬼气。他
不过是嫌香水染身难洗,怕白珍要闻出来。
“他真是身经百战。”邓月明垂着眼想。
其实邓月明好的地方很多,因为多,沈文昌就偏要只讲一点,仿佛一无是处,无人要他。是怕他渐长自信,要逃。
“就是这里有点腥气。”沈文昌把手嵌进邓月明的臀瓣里:“不过这要怪我。”他射在里面,像个气味的标记,很得意。
“不怪你,不怪你。”邓月明摇头笑道,很包容的模样,心里有些无奈,也是因为难洗。
沈文昌亲自带他看屋子,给他看主卧。主卧朝南,飘淡赭色的窗帘,有种视觉上的沉沉的暮气。依旧不开窗,不开窗帘,大概是怕暗杀,远处枪打过来,神不知鬼不觉的要死。铜筑的床,也是赭色,泛出铜的红,铺米色的床单。床头柜放一盏玻璃绿台灯,洋铁皮时钟,滴答滴答,日以继夜走着——都是穷学生时代的遗迹,暗地里留着,是个扬眉吐气的意思。卧室再存一个衣柜,连一个卫生间,除此之外别无他物,简单至极。
“我这里东西少,以前偶尔过来睡个午觉。你的东西都可以搬过来,放得下。”
“我东西也少。”邓月明想讲,话未出口,便觉得这像一种异样的攀比,于是又咽回去,改成:“我就零碎的东西多,庆哥还要骂我,讲我什么东西都往家里捡。”
“我以前捡猫养,养不活。”沈文昌回他:“现在又往家里捡小东西养。”他凌乱的少年时代是个噩梦,偷偷养下一只小猫,晚上下课回家,便见到小猫在被褥里,死的惨然。家里小孩子多,每个都可以是凶手。不好明问,毕竟是寄人篱下;又不好不问,怕被人讲心思深,主意大,要刷花枪。于是只能悲痛的大哭一场,引来叔父叔母一顿骂,隔天又强迫自己装出忘记的模样,装出“心大”的假象。
他养邓月明,与养小猫是一样的道理。少年时代无力的事情,现在就要做回来。
“以后要不要给你聘个猫来?”沈文昌问邓月明。
“嗯?”邓月明略微惊讶:“这么高的楼,不像是有老鼠的样子。”
“哈哈哈哈!小东西!”沈文昌出乎意料,倒是笑得很高兴:“怕你寂寞,给你作伴的。我这楼里住的都是洋人,想你也交不到朋友。”
“哦……”邓月明佯装窘迫的低头:“好啊……不,不用的,庆哥家里有一个,他也不好好养,我带过来就好。一只小梨花,脾气也好。”
“那就一起养过来。”
他还给邓月明看客房,是个聊胜于无的空间,一张床,一个落地的电风扇,不知道收拾出来给谁睡。总不至于是给猫的。
沈文昌夜里送邓月明回去,与他一同坐在后车座,靠在他的肩膀。沈文昌已过而立,官场进退,酒色财气,无声息的掏着他的身体。邓月明从后视镜看他,看到他的一双眉眼,疲惫而温柔,含情脉脉,不知道在望谁。他希望他是在望自己,就像百年前那样,望到很深的地方去。然而他有些绝望,因为那间屋子,是个隐秘的旧爱博物馆,自己即将要被存入;他又有些释然,因为外面下了雨,每每下雨,自己总要哀伤。庆哥讲起报纸上的科普,说阴天雨天,天气的气压就要低,人的心情就要变差。
他不懂气压,于是简单的认为,自己难过,不过是因为下雨。
第21章
夜雨不止,白珍坐在阳台抽烟。藤编摇椅,双腿缩在椅子上,没有穿玻璃丝袜。
“这么还不睡?”沈文昌回来,看到白珍,像是楼梯踩空一脚。方才狐狸精的洞窟太过香艳,回家见到正室,坦然不起来。何况正室现今似乎并不高兴。
“多少年都没有抽过烟。”他俯下身,两手夹到白珍的香烟上去,嘘嘘作势要抽。白珍突然抓住沈文昌的手,挺起身来望着沈文昌的眼,眼眶是红的,是哭了许久。
“珍珍?!”沈文昌面上不动,心里楼梯碎成一地,人往悬崖坠去。夜雨如影随形,像菜市口的血滴——不过是因为心虚。
“啊……”白珍试着讲话,开口却只成暗哑的碎语。她清了嗓才讲出话来:“茜茜……passed away。”
她用英文词,恍然间讲出来,没有中文的真切感,仿佛人还在。
“怎么会?”沈文昌面上惊奇了,心里的楼梯却登时铸好,人缓缓走到地上,脚踏实地,安稳了。
“我总觉得她昨天还在参加读书会。”白珍躺回摇椅里,夹烟的手垂在摇椅下。沈文昌现在是个听故事的心态,把蚊香盘踢到阳台上来。他的影子被屋里吊灯照出来,铿锵的横在瓷砖上,却又混着一圈圈荡漾的电风扇阴影,像回光返照前的走马灯。
白珍在走马灯里讲一个亡魂的故事。
“她先生在外面养舞女,居然要带到家里来。她和我哭,我劝她离婚……现在离婚不算什么的。她家里人不让她离,让她和我断关系,讲我毁人婚姻。她也怕离了从今往后要做黑人……其实现在离婚不算什么的……”
“那时筱家一出事,立刻就让她结婚,生怕别人知道她恋过筱为。其实谁不知道……可筱家和她又有什么关系。”
“她用她先生的剃须刀片,人泡在浴缸里。眼见人要不行了,要送到医院去,他先生还拦着人不让进浴室,要老妈子进去给她穿戴整齐。”
“我有时候想……或许这就是命运,都是突如其来的。仿佛昨日还在欢笑……我大哥哥二哥哥也是,茜茜也是……甚至是筱为……文昌,我有时候觉得你残忍。”
“嗯?”沈文昌并不反驳。
“她永远爱着筱为。”
“珍珍,你不讲道理,她不爱筱为,就不会自杀了吗?”
“她不爱筱为,就不会知道爱情的模样。无知的人总是最为坚强。”白珍对着夜雨幽幽讲起。雨下是墨绿的花园,是黑暗的深海。沈文昌抽掉她的烟,反手扔到深海里。
“她不爱上筱为,也会爱上别人。该知道的滋味,总是会知道。”他抱起白珍,白珍蜷缩在他的怀里:“杀筱为的不是我,是国家机器。”
“该死的时候,也总是要死的。”他心里想。
“文昌,我爱你。”白珍哀伤的讲到。
“我也爱你,珍珍。”沈文昌无限温柔的回答她:“你不要怕,你我都知道爱情的模样。”
白珍深吸一口气,什么都没有说。沈文昌把她放到放到床上,开出橙色的灯。她的面容被镀上一层灯光,像一具墓碑上的铜像,目下有铜绿,是一种凄然的美,独自沉默在雨中。
有一段时间,沈文昌喜欢逛公墓,在一个远离家庭,远离社会的寂静之地,与石像亡者为伴,看一整天的书。他看墓碑,像女人看橱窗,都抱有一种猎奇的心思,不过更为隐秘。于众多的先考先妣中见到一个夭亡少女,会隐隐的兴奋,因为看到了稀少的新情节。
“爸爸妈妈永远爱你。”墓碑做成书的形状。他坐在墓碑旁,看租来的《火烧红莲寺》。
他端详白珍,像是端详许多年前遇到的夭亡少女,端详一种寂静的,惆怅的,凝固在时间中的美。
后来白珍在巴西,写自己的回忆录:“他那晚看着我,令我悲伤而快乐。我非常喜爱那样的眼神,那样的他,像是我与他的初识——我坐在汽车里,他是迷惘的少年人,递给我一块手帕——我与他一同站在人生的岔路口。”窗外下着雨,夏虫却依然在鸣叫,“吱吱吱吱”恍恍惚如时钟的计时。她的咖啡林影影憧憧,海上的风带来北半球另一个国度的消息,她站在海边,想分辨出黄浦江的气息。
可她寻不出来,因为格了太多的山与海。
那时白珍年纪已经很大了,有一个儿子叫约翰。斯蒂文,圣人一般的名字,随父姓,接受过洗礼,却是完全黄皮肤黑眼睛。约翰没有继承白珍的遗产,独自移民去了西班牙,和一个当地女人结了婚,老来得子,抓阄取一个名字,叫做安德烈。
白珍从来不对别人讲起约翰的生父,而约翰的生父却占据了她回忆里大半的篇幅。
那是她爱情的模样,写在永世不见的热带国度。回忆录也从未面世,随她遗愿,与她的骨灰一同埋入白家宁波的祖坟。
约翰自始至终没有出现,其后一生都在西班牙,没有回巴西,没有去中国,仿佛是在冥冥之中为他的生父报仇。
“我住在巴拉那,用许多年,才学会一个词:‘不与夏虫语冰’。学会的也不是它本来的意思,是字面意思。这里的人不懂下雪,终年穿一件短袖。我与一只蝴蝶讲:有一年,我在南京为他买皮草。它不理我,很快飞走了。”
第22章
沈文昌因为邓月明,迟迟不去76号,借口公务交接,依旧留在清源环路,中午去小公馆吃午饭。
邓月明从庆哥家里搬出来,一藤箱的东西,放到衣柜里。
“抽屉全是锁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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