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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兔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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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尽在【】 ://w。
文案

一只兔子精的单恋。
很久以前的文档了,既然翻到了,那就重新修一遍存个文吧。

内容标签: 年下 灵异神怪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姜跳跳,林万可 ┃ 配角:煌采,乐莘 ┃ 其它:


第1章 楔子

    姜跳跳是一只不同寻常的兔子,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比如说,他的梦中情人是广寒宫的玉兔美人,为了得到她的芳心坚持每天写一封情信,风雨无阻,遣词用句从不重样。

    又比如说,他明明是一只雪白的兔子,却偏偏喜欢穿黑衣服,迎风而立的背影潇洒非凡,迷倒了一众小妖精。

    再比如说,他的理想是在京城开一家酒肆,成天浸在酒缸中醉生梦死,不知今夕何夕。

    这样一只痴情浪漫又有点奇特的酒鬼兔子,想要不成为传说好像实在有点困难。只可惜越是美丽的传说,其真相往往越令人崩溃,这是经过历

史验证,颠扑不灭的真理。

    因此,玉兔美人并不是姜跳跳的梦中情人,而是他通过酒会认识的笔友。

    只穿黑衣服是因为他是色盲,除了黑白分辨不出其他颜色,为了避免穿着弄脏或是颜色奇怪的衣服出门,只能选择黑色。

    喜欢喝酒倒是不假,不过姜跳跳酒量一般,酒品更一般,如果不小心喝醉了,那副模样估计会让痴迷他的妖怪们惊掉了下巴。

    那么多条“比如”,只有一条是千真万确的,那就是他想在京城开酒肆,而知道真相的,其实也只有少数几个和他要好的朋友。

    所以姜跳跳依旧是小妖精们的迷恋对象,有关他的传说依旧多得可以出书。

    前面也说了,姜跳跳是一只白兔精,即使快要修成仙,他到目前为止也还是妖。

    妖精想要在京城里开酒肆,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幸好姜跳跳的朋友中有一个很有来头,不仅在神仙和妖精中吃得开,还是京城第一术师成

橘的好友。

    那是一只叫煌采的凤凰,是“云上神间”采琼宫的少主人,其相貌风度、身家背景比起姜跳跳只好不差,只可惜他比姜跳跳还爱喝酒,不仅酒

量奇大,还千杯不醉。

    照理说,这该是个优点。可是煌采与人喝酒,他喝不醉,却偏要灌到对方烂醉为止。据他自己说,那是为了看别人烂醉如泥时会是什么样子。

    一来二去,稍有点酒量的神仙和妖精见了他都只敢喝茶。

    他们大概永远也不会相信,其实煌采在很久很久以前,闻到酒味都会醉。

    那时候姜跳跳还是一只迷迷糊糊的小兔子,煌采也还是一只刚刚长出美丽尾羽的小凤凰,有一天,他们在南海偶遇了酒仙佳酿。
    
    三个小孩儿凑在一起免不了就要吵吵闹闹,最后居然比起了翻跟头。

    煌采与佳酿虽然是仙,身体的灵活度还是远不如身为兔子的姜跳跳,结果姜跳跳大获全胜,赢去了佳酿的两颗酒贝。

    酒贝,顾名思意就是与酒有关的宝贝,实际上是佳酿换下来的两颗乳牙,要是把它含在嘴里,可使人永喝不醉,可这宝贝只能含在嘴里,若是

吞下去或是佩在身上,那是半点作用也无。

    于是煌采将它镶在了牙齿上,这使他看起来像长了一颗虎牙,不过从此可以纵横酒场,一点点形象的损坏又算得了什么?

    相比之下,姜跳跳实在有些笨。

    他老老实实地把酒贝含在嘴里,吃饭睡觉也不吐出来。

    煌采一开始就说他这样准不行,没想到这张凤凰嘴比乌鸦嘴还灵。就在他说完这话后没多久,姜跳跳的酒贝没了。

    事情是这样的,桃花精胭扑三百岁生辰时,请了他们去赴宴。席上一色甜腻可口的桃花糕点,喜爱甜食的姜跳跳吃了许多,嚼着嚼着就把酒贝

给嚼进去,自然也给吞下了肚子。

    酒贝一落肚,立即消失无踪。等他反应过来,已是两天之后的事了。

    姜跳跳后悔不迭,拉了煌采去找佳酿,对方把手一摊,无奈道:“我也只有那么两颗,这玩意儿又不是什么稀奇宝贝,没了就没了呗。”

    他说得轻描淡写,姜跳跳却是真的喜欢这颗酒贝,为此他难过了许久。

    这个“许久”究竟是多少年,恐怕没人能给个准数。

    前面也说了,煌采是与姜跳跳从小一块长大的好朋友,眼看着他由千盏不醉又被打回了三杯倒,无论如何也得做点什么以表安慰。

    于是煌采找到了京城第一术师成橘,通过成橘又找到了京城最有名的工匠。

    一个半月后,号称史上最美丽最别致最不可错过的酒肆“跃然居”在万安街最繁华的地段盛大开张,燃放的爆竹朱屑铺就一街红毯。

    彼时距离姜跳跳成仙不过还有八月,而许多事情,才刚刚揭开序幕。






第2章 其
    很多故事的主人公,都是一位或俊美无匹或英勇无双或家世显赫或惊才绝艳的少年。

    很可惜,这些条件中除了“少年”,林万可没一点是沾得上边的。

    他很平凡,平凡到在大多数英雄少年已经扬名立万时,他还在万安街上清扫着绵厚如冬日积雪的爆竹纸屑。

    白天他送糕饼去素食馆,正碰上对面有家叫做跃然居的酒肆开张,居然点了整整半日的爆竹花炮,又是敲锣打鼓又是舞龙舞狮,喜庆得好似过

节一般。

    素食馆里生意正忙,无人能腾出时间清扫飘到门口的纸屑,穆掌柜便问他可愿意帮着打扫下,若清扫干净了便给三十文钱。

    他瞧着有钱赚,开开心心就应下了。岂料今天的风跟他作对似的,将废纸全给吹到了素食馆门口,于是他一直扫到傍晚才勉强清理完毕。

    林万可回到家里时,林百知已趴在桌上喊饿喊了好一会。

    他虽累极,还是打起精神做了晚饭,饭毕又检查了林百知今日的功课。

    据林百知说,今天乐莘先生教了一篇《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他在林万可面前背诵了一遍,又拿出几张涂满乱七八糟字迹的纸,证明自己学得挺好。

    林万可便由着他出去玩了,等他玩累回家,帮着他换了衣服洗了手脚,又给抱到床上盖好棉被,这才去后院洗衣服。

    小孩儿顽皮爱闹,昨天才换的干净衣服已经脏得看不出颜色,他全给洗净晾好,又备好明日要做糕点的材料,已是累得睁不开眼,回到房里倒

头就睡。

    这便是林万可一天的结束。

    他的每一天似乎都是如此,早起生火打水,揉面做糕点,林百知起床时给他穿衣备饭,送他去书院后再送糕点去素食馆和其他酒楼,要是有什

么杂活就做一点,没有就回自家糕点铺待着,做做清扫,理理杂物,得了空闲便去接林百知回家。

    每一天都是平平淡淡,却充实宁静,而且对于林万可来说,他喜欢一成不变的安静日子。

    比起京城里其他的老百姓,林万可过得并不宽裕,但也绝不窘迫。

    他是个很普通的人,可能随便找个时间去万安街上溜达一圈,就能看到好几个跟他差不多的人。

    当然,他也和其他人一样,有着只属于自己的秘密。

            



    林万可的秘密,可以说多多少少与他的宝贝弟弟林百知有关。

    福寿街的尽头处有一家清言书院,林百知就在那里念书。

    教书先生名叫乐莘,是位疏眉淡目的年轻男子,人不太爱说话,一手字写得极好。

    林万可平日里做了糕点,总要留下一份,让林百知去书院时带给他。

    林百知每次都是空手而回,他以为先生收下,喜不自禁,却并不知乐莘不爱吃甜食,那些团子糕饼,大多进了书童的肚腹。

    有一次,林百知带回来一张浅青色松花笺,上面只写一个“谢”字,一点一横皆是俊逸潇洒。

    那张笺纸,被林万可仔细收在盒中。

    有时他会拿出来看几眼,手指抚上那个“谢”字,仿佛能看到乐先生执笔题字的模样。

    偷偷想一会,笑意就会不知不觉布满眉梢眼角。

    这就是林万可的秘密。

    他喜欢乐莘。

    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喜欢。

    林万可书念得不多,可也知道男子迷恋男子是不为世人所容之事。

    他不能说与别人听,只能将那份喜欢藏在心底。

    每日能得空去给林百知送饭食或是接他回家,在人群中看上乐莘一眼,就是他一天中最快乐的事情。

    乐先生身边只有一名老仆和一名书童,老仆眼花耳聋,书童倒是伶俐,却免不了年幼贪玩。

    林万可总觉得这一老一少无法好好照料乐莘,可他一介外人,纵是有千万个不放心也只能往肚里咽,唯一能做的就是日复一日送去自己精心准

备的糕点,盼能尽到一点心意。

    不知不觉,林百知已在书院念了两年书,倒也能背些文章诗句,只是字依旧写得狗爬一般。

    林万可也已记不得送去了多少点心,尽管不知道乐先生究竟有没有吃,他还是乐此不疲。





第3章 实
    五月的京城,天气已有些热了。    

    这天送完各家的糕点,林万可揣着还温热的团子去了清言书院。

    这个点乐先生正在教课,林万可不好意思打扰,就站在转角处等着。

    清言书院的墙头种满了蔷薇,一朵一朵粉嫩得可爱。

    他忍不住伸手去拨弄离自己最近的那朵,层层叠叠的花瓣中飞出一只小蜂,竟绕着他的鼻子打转。

    林万可挥开,它绕个圈又飞回来。他双手一挡,怀里的团子便落在了地上。

    本就糯软的团子摔成一片,连豆沙馅都摔了出来,虽然有油纸包着,终究不能再拿去送人。

    林万可正在懊恼时,听得书院檐角的铜铃叮咚作响。

    是学生们放课了。

    一群小孩儿蹦蹦跳跳地往外跑,他伸长脖子朝里看,发现自家的宝贝弟弟走在最后,身边是乐莘先生。

    乐先生穿了件杏黄的衣衫,嘴角噙着微笑,一手还抚在林百知发顶。

    林万可将双手在衣摆上擦了又擦,方才走上去。

    “大哥!”小孩子眼尖,老远就看到了他,雀鸟一般张开手臂扑过来, “大哥大哥大哥,乐先生今天夸我书念得好!”

    “真的?”林万可抬头,正对上乐莘含笑的眼,立时脸上发烫。

    “林百知最近进步很多,昨天教的课文,他一字不差全默写出来了。”乐莘道。

    “我这弟弟愚笨,是先生教得好。”林万可见他一直微微笑着,脸烫得愈发厉害。

    “他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只是小孩天性有些顽劣贪玩,只要收了心好好学,不会比别人差的。”乐莘说完,替林百知整了整衣服,“回去吃饭吧。”

    “乐先生再会!”得了夸奖的小孩儿兴奋得脸面通红,揪着林万可的袖子就往前拖。

    乐莘微一颔首,转身进了书院。

    林万可被拖着走了两步,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直到那抹清瘦的身影消失在门后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

    回家路上林百知话特别多,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林万可任他拽着衣袖,心里其实也乐得很,只是这两天累过了,人有些恍惚,

    清言书院距离林家只有一小段路,走过书院那道种满蔷薇的墙时,林万可鬼使神差般往掉落团子的地方看了一眼。

    豆沙团子依旧躺在地上,只是旁边多了一只雪球一般的兔子,正在舔舐溢出来的豆沙。

    他以为自己看错,伸手揉了揉眼睛,就见那兔子也在看他,一双玛瑙一样的眼睛晶莹透亮。

    “大哥大哥,我想吃得意楼的蜜汁鸡翅。”
    
    林百知靠在他身上撒娇,将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

    “好,我带你去买。”

    小孩儿欢呼一声,雀跃不已,更加卖力地揪着林万可的袖子往得意楼的方向拖。

    转身时一朵蔷薇勾住了他的粗布衣服,竟黏上去不肯掉落,好似开在了肩上。



                       *        *        *


    蔷薇粉墙下,那只雪白的兔子团着身体,舔豆沙舔得正欢。

    一片小小的金色羽毛飘然而下,慢慢悠悠地落在了兔子旁边,疏忽幻化成一个面容漂亮得近乎嚣张的红衫少年,绣了精致花纹的靴子轻轻踢了踢不为所动的白兔。

    “喂,姜跳跳,拜托你下次出门前打声招呼好么?阿菱找你快要找哭了。”

    话音未落,眼前的兔子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名眉目秀洁的黑衣少年。

    “真好吃,胭扑的桃花糕也及不上这个,你要不要尝尝?”他一手吮着蘸了豆沙的手指,一手托着团子。

    “地上捡来的脏东西你也吃!”红衫少年嫌恶地瞥了一眼。

    “真是很好吃的。”姜跳跳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

    “你放着跃然居不管,居然跑这里来吃垃圾,枉我还四处替你奔波,再这么下去关门大吉算了!”

    这横眉竖目的红衫少年,正是凤凰煌采,另一名黑衣少年自然就是大众情人——传奇兔精姜跳跳了。

    耗费煌采大量心血的跃然居自开张之后,一直生意火爆人满为患,虽说酒仙佳酿提供的酒功不可没,但似乎更多人是冲着姜跳跳而来。

    姜跳跳只在开张那天露了一面,随即“跃然居有个大美人”的消息传遍了整个京城。

    前来看新鲜看热闹的人几乎将门槛踏破,姜跳跳无奈之下只能选择消失,这与他“坐个小雅间喝个小美酒,醉意微醺看人来人往”的开酒肆初衷完全背道而驰。

    因此他最近很是苦恼,干脆化成兔子的形态四处找阴凉处睡觉。

    跃然居的众人为此天天找煌采倒苦水,诸如“跳跳再不回来我就不干啦”之类的话听了不下数百遍之后,煌采也恼了。

    为了替他开这跃然居他跑前跑后不知费了多少力,姜跳跳坐享其成还当甩手掌柜,换谁都要生气。

    “可是我一回去,就有好多人缠着我喝酒。”姜跳跳委屈道,“我喝醉了什么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煌采听罢脸都绿了。

    这也是他不高兴的原因之一。

    开张那天明明他也去了,还特意挑了身朱红色洒金线的衣服,要多抢眼有多抢眼,往那一站招摇得要命,可居然人人都惦记着姜跳跳这个只会穿黑衣服的呆兔子,气得他一夜没睡。
    
    “这我可不管,反正明天你再跑出来,我就回采琼宫去。”煌采从鼻子里哼哼道。

    姜跳跳想了一会,觉得比起偷懒还是煌采比较重要,于是不情不愿地“哦”了一声,乖乖跟在他身后回去了。




    当然,如果没有那么多爱凑热闹的闲人,姜跳跳还是很高兴待在跃然居的。

    这里头大到桌椅屏风,小到杯盏碗碟,无不由他亲自过目挑选,全是自己喜爱的样式和摆设,更何况伙计们都是他的一众好友。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跃然居里不是神仙就是妖精。

    如果有稍有道行的术师游历至此,一定会被这间混杂着妖气和仙气的小小酒肆给惊到。好在京城第一术师成橘在酒肆周围布下了结界,所以一般人根本不会知道,那个浑身异香扑鼻的端酒小丫头是空谷幽兰,总是坐在靠窗第二个位置的着绯红衣服的美丽少年真身是一株桃花,而经常打瞌睡的大厨,其实是一只胖乎乎的灰老鼠。

    这些闲得不能再闲的小神仙和小妖精,和姜跳跳一样向往着繁华而有趣的人间,他们每天忠实地扮演着自己在人间的角色,个个乐在其中。

    相比之下,酒仙佳酿就算是个大忙人了。他有自己的职责,能抽出时间来一趟实在不太容易。

    话说姜跳跳被煌采押回跃然居的那天,佳酿恰好得空带来了刚开封的百花玉露,香气扑鼻,惹得楼下阿菱他们馋涎欲滴,纷纷找借口上来讨酒喝。

    佳酿只带了一小坛子酒,哪容得那么多人抢,正在争执间,听得对面好大的动静。
   
    煌采推开窗子,就看到街对面的素食馆外面围了好多人。

    “呦,这是做什么呢?”佳酿好奇探出头去,结果被一个女人尖利的嗓子给吓了回来。

    大街上人来人往,这女人居然站在路边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一句接着一句,一边叫骂一边摔东西,瓷器碎裂的声音加上男人的叫喊和周围人的喧哗,好不热闹。

    “又开始吵了啊。”煌采往嘴里丢了块酥糖,很是无奈,“听说是这家素食馆的掌柜勾搭了个小寡妇,惹得那女子天天站在门口等人,就把家里那位给惹恼了。”

    “你倒是清楚。”佳酿道。

    “他们三天两头地吵,想不知道也难。”姜跳跳解释道。

    “人间女子真可怕。”佳酿一脸惊恐地看着那泼辣的女人揪着素食馆掌柜的耳朵将他拖出人群,“这里太吵了,煌采也就罢了,跳跳你还有几月便要成仙,不怕染上污浊坏了修行?”

    “他这呆样能怕什么?你有这闲工夫替他担心不如多酿些酒来。” 煌采说着将面前的杯子一饮而尽。

    “说得是,六仙女生辰快到了跟我讨酒来着,我还得去找。”佳酿站起身,“代我向成橘问好。”

    话音未落,外头又是一阵大动静,素食馆那对夫妇居然当街扭打起来,男人的胡子都被揪了下来,女人边哭边抓,头上的珠翠散了一地。

    佳酿露出嫌恶的神色,一挥袖子隐去了身形。

    煌采见怪不怪,倒了杯酒去逗阿菱玩,只有姜跳跳还站在半开的窗前静静地看。

    那女人哭得嗓子都嘶哑了,坐在地上不断地抹眼泪,完全没了之前狠厉的模样。她的丈夫起先还骂骂咧咧,最后还是哄劝起来,将她扶起来搀回素食馆去了。

    围观的人见没热闹可看,也就渐渐散了。

    姜跳跳注意到有个穿粗布衣裳的少年一直立在门口,手里捧着一个食盒,看那模样是想进去又不敢进。

    “好像在哪里见过……”他自言自语道。



  





第4章 我
    林万可今日来素食馆送糕点,还没进门就看到穆掌柜和他妻子张氏在打架。

    不用说,一定又是为了那个叫冬娘的寡妇。那姑娘身世极可怜,一个人维持生计又非常辛苦,实在无法让人不同情。

    平日里附近的街坊都愿意帮她一把,林万可也曾跟着穆掌柜去给她送过一次饺子,当时她穿戴齐整坐在店门口,一张素面平和清淡,见他们过来也只是微微一笑。

    林万可怎么看,都不觉得穆掌柜与她有私情,他只是跟那些热心的邻里街坊一样,将冬娘当成朋友来照顾而已。

    当然,这话张氏是不会信的。毕竟一个年轻女子日日站在家门口往里边张望,谁来都赶不走,任谁都会觉得有蹊跷。

    因此他此刻也不敢进门,只是捧着食盒站在门口往里瞧。

    馆里的伙计拿着扫帚簸箕出来扫碎瓷,见状劝道:“林小哥别等了,今天这生意怕是做不成,你还是早些回去罢。”

    林万可问道:“要关门么?我跟穆掌柜说好来送糕点的。”

    “里头还哭着闹着呢,一时半刻怕是消停不了,这还开店不是让人白白看笑话。”小伙计叹了口气,学着说书人的腔调道,“都是那小寡妇惹的祸,红颜祸水啊!”

    林万可再不言语,收起食盒准备回去。

    素食馆的对面,正是那家累他扫了半日纸屑的跃然居。

    说起来,他还没有好好看过这家号称史上最美丽最别致最不可错过的酒肆。

    现在细细一瞧,其实也说不上有多富贵华丽,但万安街上这么多家店,偏偏就属它最惹人注意。

    林万可看着门庭若市的跃然居,又想起自己的小糕点铺,不由摇了摇头,正要转身离开时,冷不防看到二楼有个人盯着自己瞧。

    待他定了定神再看,那扇半开的窗前已经没有人了,只依稀记得是个穿黑衣裳的身影。
    
   “是眼睛花了吧……”他喃喃道,抱着食盒往福寿街走去。

    
    食盒里是穆掌柜昨日跟他定的玫瑰芝麻糕,香甜可口,现在还热着。

    既然素食馆今日没有生意,正好能名正言顺送去清言书院,反正分量也足,就说是送去给孩子们吃的。

    一想到能见到乐莘,林万可不由心情大好,脚步也轻快起来。

    说来也真是巧,他走到书院时,乐先生刚讲完课,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围着他问东问西。

    林万可犹豫了一阵,还没开口倒是被书童瞧见了。

    “林小哥,来接弟弟呀?”

    “不是,我……我带些点心来给……”林万可一紧张,话都说不周全。

    小孩儿们听闻有点心吃,一窝蜂全拥了过来,这个抢那个抓的,转眼间一盒芝麻糕就见了底。

    林百知很是得意,站在人堆里高声说:“别抢别抢,人人都有份!这都是我哥做的!”

    林万可好不容易才护住了两块糕,趁小孩子都在抢夺的时候,给站在一旁整理书卷的乐莘递了过去。

    “乐先生……真是对不住,打扰你教课了。”

    乐莘淡然道:“无妨,反正也讲完了。”

    他将文房四宝收好,却并不伸手接糕点,只是喊了声“文近”。

    文近便是那小书童的名字。

    他应声跑来,接了那两块糕就兴冲冲往后院去了。

    林万可心里一阵失落。

    其实他也能想到,乐先生这样的人,是不会喜爱这类廉价甜食的,只是“想到”和亲眼见到,毕竟是不一样的。

    正在沮丧时,乐莘下一句话几乎让他昏了头脑。

    “林小哥若是无事,留下来一起吃午饭吧。”

    林万可以为自己听错,竟不知道该接什么话。

    乐莘笑了笑,道:“总是劳烦你送这送那,我也拿不出什么回礼。要是不嫌弃我这的粗茶淡饭,留下来一块吃吧。”

    好事来得突然,幸好此时此刻没有镜子,否则林万可肯定会被自己满脸的傻笑愧得半死。




    书院的老奴虽老眼昏花,一手菜还是做得不错。

    一道香菇肉片,一道三色豆腐,一碟木耳笋丝,还有一碗鲜鲫鱼汤,皆是香气扑鼻。

    老奴和书童都不在小厅里吃,因此饭桌上只有林家兄弟与乐莘三人。

    林百知拿鱼汤拌了一碗米饭,吃得津津有味,饭粒黏在脸上也不管。

    林万可则是小心翼翼,吃饭喝汤时半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不时还抬头看一眼乐莘。

    正瞧得出神,乐莘说话了。

    “林小哥。”

    “乐先生叫我名字就好了。”

    “那你也不用总喊我先生。”乐莘微笑道,“其实我一直想找个机会谢你来着。”

     林万可怔了下,想起来是为了自己送的那些点心,连忙道:“只是些小点心而已,举手之劳,乐先生不用客气。”

    “你看,又喊我先生了。”乐莘道,“其实我自小就不太吃甜食,因此你送来的糕饼,倒是文近吃得多些。”

     林万可虽早已了然,听到这里还是忍不住有点难受。

    “我听百知说,你们爹娘去得早,家里只靠你一人撑着,也是不容易。”

    “其实没什么,我早习惯了。”林万可说着,抚了抚弟弟的发顶,“我也不求他考取什么功名,但只要我还供得起,这书还是得念,可别像我一样连名字都写不好。”

    “大哥你放心,我以后一定当大官,让你过上好日子!”一旁的林百知突然说道。

    林万可但笑不语,伸手将他嘴边饭粒揩去。

    “我当了大官,就买一座好大好大的房子,大哥就天天拿个鸟笼,从院子这头逛到那头!”林百知说得手舞足蹈,“我要把乐先生也接来住!先生说好不好?”

    “好。”乐莘也笑了,转而对林万可说:“你若是有空,就来书院找我,我教你识字。”

    林万可又一次愣住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这怎么行……”

    “左右也是无事,有何不可。”乐莘道,“还是说,你不愿学?”

    林万可怎会不愿,只是被惊喜砸晕了头,有些云里雾里。

    “我……我这人蠢笨,还望乐先生到时不要生气。”

    乐莘见他应下,露出欣慰的神色。

    这顿饭林万可吃得是心花怒放,临走前,乐莘还拿了老奴做的素包给他,说是他家乡的小点心。

    于是提着小纸包的林万可在回家的一路上都笑得像捡着了一百两银子,只差没在脸上写上“我很开心”四个字。

    林百知到家后就乖乖地温习之前的功课,好似要证明他说的当大官买大房子不是空话。

    林万可还要去给几家酒楼送糕点,目光落在乐先生送的素包上,又咧开嘴笑了。

    他一手捧起三四个食盒,想了想还是将那个小纸包带上,小心护在怀里。

    今天酒楼的人每个见了他都问,林小哥这是遇上什么好事了,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有伶俐的妇人就说,是有了心上人吧。这下众人都涌上来问是哪家的姑娘这么好的福气,让他几时带出来瞧瞧。

    林万可连连摆手说不是,又没人听他的话,最后只能找个借口逃了出来。

    怀里的包子已经快冷了,他摸出来闻了闻,只觉香气扑鼻,可几次放在嘴边都没咬下去。

    这是乐莘送他的,他实在舍不得吃。

    一想到以后有机会可以常跟乐莘待在一起,林万可就禁不住高兴,这一高兴,脚底下便跟生了风似的。

    眼里看不见路,走起来又连蹦带跳,一个不小心,过转角处时他就撞着了人。

    说是撞其实也不恰当,确切地说是地上坐了个人,跘了他一跤。

    林万可一个趔趄扑到了地上,怀里的包子骨碌碌滚了一地。

    他一条手臂磕得很重,衣袖都扯破了,疼得他龇牙咧嘴。

    待他站起来,眼前的一幕更是惊得他几乎掉了下巴。

    一个脸上脏得辨不出五官的乞丐正满地抓滚落的素包,也不嫌沾了灰,捡起来就往嘴里送。

    林万可目瞪口呆。

    他当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护了一天、一口也舍不得吃的素包,就这么一个接一个进了别人的肚子。

    他呆愣愣地盯着那乞丐,直到对方打出了饱嗝。
    
    “我说这位小哥,我不就吃了你几个包子,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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