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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之宠儿-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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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第94章 坚持

之所以喜欢玛娅,并不是因为她的武道天赋,也不是因为她给了自己的启迪,而是在这个坚持的少女身上,她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陆灵风很骄傲,就象她的祖先那样骄傲,她用努力和汗水,打造出属于她自己的神话,天下第一武神。

她是整个大陆上唯一一个,曾与法圣正面战斗三天三夜而不败的武神,她只是整个大陆上,唯一一个可以进入魔域森林圣兽区的武神,她……

所有的神话,都是用血和泪来书写的。

慢慢睁开双眼,眼角处一行清泪缓缓流淌,不需要回避任何人,当大陆第一武神想流泪时,她有勇气面对所有人哭泣。

难道这少年将是另一个神话吗?他是否吃过和自己相同的苦,受过相同的难,经历过生死,体验过活着的美妙?

陆灵风认真的看了费列格几分钟,似乎想要将她的样子深深的刻入脑海中,之后一言不发,转身向营地外走去。随着她的离开,其他各国的参观者,也开始向营地外走去。

踢营门事件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大陆第一武神,从始至终没有真正出手,同样的奥克兰帝国的武者,也仅仅给大家演示了一下,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出示武力,同样是这次比武大会的目的之一,让各国了解奥克兰,同样也尽量去了解其他帝国的实力。

收集情报的工作,不需要费列格做,自有专门的人才,至于评定各国的强者,自然要由保罗和海顿负责。吴天大帝派费列格做领队,更多是出于让他锻炼的目的。

“海顿先生,我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发动这场十年战争呢?我可以看得出,各国的精英实力都不弱,连玛雅帝国也是如此,让那些年轻的战士们战死在十年战争中,真的有意义吗?训练士兵,难道还不够吗?”

“或许你认为进行训练就足够了,可战争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也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事实上,经过两千年的历史,我们之中真正了解战争的人,一个也没有。”海顿轻声说道。战争,永远和残酷、死亡联系在一起,如果可能,谁愿意见到战争呢?

“费列格,你对大陆的历史知道的还是太少了。十年战争的原因,要追溯到一万年前,那时候出了一位非常了不起的人物,大陆上第一位法神陆云霄,也就是现在凯撒帝国君王的祖先。”

费列格认真聆听,法神的历史,他还真不知道。而且在魔法学院中也没有看到过这方面的书籍。按理说不应该如此的,法神是魔法师目前已知的最高阶级,对他的记录应该很多才对。

“当时他的名字不叫陆云霄,而且他所在的家族,也不是帝国的君王,只是一个比较大的家族,甚至称不上显赫。可是由于他成为了大陆上第一位法神,家族才越来越兴旺起来。令人不解的是,在他成为法神之后,开始四处周游,说服各国权贵,挑起帝国内部以及帝国之间的战争。”

“如果他还是个普通的魔法师,自然没有这样的能力,可他是大陆上第一位出现的法神,凭借着他个人的实力和名声,成功的挑起了很多事端,经过五年的时间,整个大陆乱作一团,而他非常狡猾,直到战争即将结束的时候,人们才发现,让大陆整整混乱了八年的战争,完全是由他一个人挑起来的。”

费列格已经猜到,陆云霄应该就是十年战争的创始人了。

“这八年的战争,东大陆各帝国损失了五百万军队,平民死亡超过两千万,更令人害怕的是,距离大陆战争只有两年的时间了,人们无法理解陆云霄到底想要干什么。甚至有人怀疑,他是不是西大陆派来的间谍,不过大家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为了应付马上面临的大陆战争,各帝国用两年的时间,努力修补着各自的伤痛,积累战争物资,征召更多的新兵,这场大陆战争,是东大陆有史以来实力最弱的一次,兵力比上一次要弱了两成还多。”

“本以为这次大陆之战,我们东大陆将会很惨,可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的军队数量比对方少,可都是经过了八年战争的老兵,将领们有着极为丰富的战斗经验,在他们看来,西大陆的军队表面看起来很强大,可在战场上幼稚的如同孩子般。”

“战争的结果令几乎让所有的帝国君王无法相信,短短二十年时间,我们的军队横扫了半个西大陆,西大陆连一个完整的军团都找不出来。接下来的八十年,已经不能称之为战争了,西大陆上的一切,任我们取舍。西大陆的平民和军队被当作奴隶,随意拍卖杀戮,无需要任何手续,更不会为此而定罪,大量的物资、财富,让各国的实力翻了一番。”

“经过百年的大陆战争后,学者们开始分析到底是什么原因令这场大陆之战如此轻松?最后人们终于明白了,陆云霄花了五年的时间引起了一起八年的战争。以几千万人的伤亡换取了杀死西大陆军队和平民总计超过五十亿的成果。”

“从那以后,我们终于明白了,训练场上的英雄,在战场上可能只是一只狗熊,经过一场生死之战后,新兵也可能会变成杀人狂,只有经过血的洗礼,军队才是真正的军队。”

费列格轻叹一声:“这就是十年战争的有来吧,不知道陆云霄后来怎么样了?”

海顿摇摇头:“他引发了十年战争之后,就消失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见到过他。有人说他成为了侍神,也有人说他杀劫过重,被各帝国派出的高手围攻战死,还有人说,他跑到西大陆上去生活,传说很多,不过没有一件是可以证实的。”

“陆云霄失踪了,可是在他消失之前,把他所有的心得笔记都留给了家人,从此后,他的家族之中,出了许多位法圣,直到五千年前,陆家族独立建国,慢慢发展,直到现在的凯撒帝国,直到今天,凯撒帝国成为东大陆第一强国,其中法圣数量也是各帝国中最多的,拥有四位法圣,这一切都与陆云霄有直接的关联。”

“您也认为十年战争是值得吗?”费列格问道,他以前太过关注于魔法知识,大陆的历史只知道最近一千年的事情。

“当然值得,经过一万年,五次的大陆之战,已经用事实证明,它的存在有多么重要。从两个大陆都采用了这种实战练军的方法后,即使战败,也不会出现被灭国的情况了。战争依然惨烈,百年的战争,还是会夺走几千万人的生命,大部分都是军人,平民在军队的保护下,得以生存下来,这就是最好的证明了。”

海兰查古城中心,一片长宽各两公里的空地上,八个帝国的强者分立四周,每个国家的强者数量不同,同时看着广场中心树立了上万年的日冕。

“海顿先生,这是一场战乱吗?人少的不是很吃亏?”

“费列格,不要将这次比武大会真的当作比武好吗?这里不需要名次,也不会有人在意名次,人多人少并不重要,展示各自的能力才是目的”海顿说着,和保罗同时向前走去。十四位武圣紧跟在他们身后,米拉等人则站在费列格身边不动,他们负责保护费列格和使团人员的安全。

“不是说,我们不参加比赛吗?”费列格喃喃自语道,这样的比武,他真的很不习惯。

“不参加不代表不上场,老师和保罗不会先出手的,如果有不长眼的的家伙,他们也不会客气,经过昨天的事情,想来也没人会找他们麻烦,除非是陆灵风。”菲尔轻声说道。

四平方公里的广场上,八大帝国的强者全部加在一起,足有两百多人,彼此遥遥相望,当日冕指向最粗的刻度时,几乎同时出手。

海顿和保罗带着人站立不动,在他们对面两公里外,陆灵风和玛娅也没有动,以陆灵风的身份,根本无需要参加这样的比武,整个大陆的人都知道,她的实力是最强的。

强者间的战斗并不好看,除了开始一段时间,空中乱飞的斗气斩外,其余的时间,都是挥着附加斗气的阔剑在战斗,比的是斗气持续力,以及武士的技巧。

费列格发现,强者之间的战斗胜负几乎瞬间就会被判定,前后不过半小时,战斗已经结束了。

相互扶持着回到各自的阵营中,费列格则看得一头雾水,直到结束,他也没看出来谁胜谁败,只知道奥克兰帝国的强者没有主动出战,或许昨天的示威起了作用,也没有什么人主动招惹他们。

同样的,陆灵风和玛娅也是从头看到尾,却没有出手。

“怎么样?”费列格向菲尔问道。

第95节:第95章 武神剑

“参加战斗的一共七个帝国,维京帝国的强者普遍实力最高,凯撒帝国次之。如果没有武神剑,我国只怕要排在第五或者第六了,看来我们已经落后很多了。”

难怪吴天大帝不在意强者的排名,看来他心中早已经有数了,抛开武神剑的话,奥克兰帝国的武者并不强大,八位武神的数量也不是很多,至于魔法师就更差了,只有阿尔博特一位法圣。

费列格心中算来算去,也算不出奥克兰帝国有什么优势来,不知道以前是如何排在第三位的,只好回头向菲尔请教。

“这不奇怪,一个帝国的实力,分为军事和经济两部分,在八大帝国中,我国的经济实力排在第一位,军力也至少能排在四五位上,因此总排名在第三上,还是很客观的。”

看的费列格依旧一脸的不解,菲尔继续说道:“以前的排名,并不是为了战争做准备的,因此考虑的非常全面。这次就不同了,从现在开始,八大帝国的重心将转向战争,这对我国是很不利的。”

“别担心,现在不同了,由于你的出现,我的劣势有了非常大的转变,强者因为武神剑的出现,已经足以应付未来战争的需求,而军队方面,有了记忆金属铠甲,军队的战力也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再加上我国原有十个火烈鸟军团,对战争的结果,我可是很乐观的。”

“火烈鸟军团?”费列格还是第一次听说。

“嗯,火烈鸟军团是我们奥克兰帝国的王牌军,当然了,这是指以前。我国的军队素质一般,可是财力充足,因此可以使用大量的珍贵材料来打造装备,火烈鸟军团使用的铠甲武器,是在精铁之中,加入少量云母而成的,装备通体为红色,因此称为火烈鸟军团。”

“很厉害吗?”

菲尔笑了笑说道:“只是装备好,人员素质还不行,他们的装备比起你的墨铠、墨枪、墨剑还是差很多的,不过比起其他帝国的装备,就显得好太多了。”

“怎么会啊,我不觉得墨铠有什么用处,来的路上,你也看到了,面对凯撒铁血战牛重骑兵,墨铠根本不起作用啊。”费列格苦恼的说道,到目前为止,他依然没有想出对方凯撒重骑的好办法来。

破甲墨箭第一次使用效果非常好,那是人家不知道,以后就没有这好事了,想要对付兵不密集的弓箭,多的是方法。就算让帝国所有的魔法师全力炼制破甲箭头,也不可能供应整个帝国军。何况铠甲装备需要的人手更多。

菲尔学着老师的样子,在费列格的肩头轻轻拍了拍说道:“你以为凯撒帝国全都是铁血战牛重骑吗?如果是的话,这仗就不用打了,铁血战牛培育不易,即使懂得方法,也是非常困难的。你再看看他们身上的重甲,足有两百斤重,普通的士兵如何能穿得了?”

“那……”

“在凯撒帝国中,凯撒重骑一直保持在三个军团的编制,你以为凯撒军全都是重骑?那怎么可能啊。”

“原来是这样啊,三个军团,也就是三十万,也不少了。”费列格点点头,心中稳定了许多,三十万人是不少,可是在几百万大军之中。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当然了,比起你的墨铠军还是多很多的。所以陛下令阿尔博特尽快炼制铠甲,奥克兰帝国必须有一只能纵横于战场上的钢铁雄狮才行。火烈鸟军团的装备比其他国家的军队好,可战力只是一般,在战场上,火烈鸟绝对不是凯撒重骑的对手。”

“别担心,精彩的还在下午,我们等着看飓风师团的表演呢,陛下可是对你的飓风师团报以厚望啊。”

下午的比赛异常激烈,这次不同于上午,所有的国家都只派出一个大队,一千人马。这是一场真正的铁血之战,上场的部队全部是真刀真枪,死伤无论,就是要看看各国真正的实力,不过是一千人马,八大帝国都损失得起。

凯首先选择的是维京帝国的军队,全身包裹在金灿灿铠甲中的一千步兵。在东大陆八大帝国之中,只有两个帝国的军队擅长步兵,维京帝国就是其中一个。

海顿一皱眉,感觉不太秒,吴天大帝是不是太过自信了?墨铠的防御力他是亲眼所见的,可这次比武,八大帝国派来的都是最精锐的部队,各有特色,任何一只队伍都不容易对付。

步兵看似较弱,可维京帝国在大陆上排行第,眼前这只队伍,就是维京武士中的精锐之师铁甲铜人,即使是面对凯撒重骑,也不落下风,凯居然敢先找人家的麻烦。

“海顿先生,有什么问题吗?”费列格不懂军务,看海顿脸色有异,就知道事情不会象自己想的那样简单。

“那是维京帝国的铁甲铜人,身上的铠甲由精铁为基,里面加入了大量的赤铜,防御力比普通的精铁甲好很多,最重要的是,赤铜在日轮下会非常刺眼,即使凯背对着日轮,眼睛也会看不清的。”

事实上,海顿对军务的了解的也不是很多,用赤铜光刺眼,不过是小道,维京铁甲铜人能被派在各国骑军的前面自有他的道理,维京军阵变化莫测,队形变化,如臂使指,自有一套经过千万年凝练出的方法。

两军接触的刹那,铁甲铜人阵线变成了波浪形,每隔二十米的距离,一队向前迎上飓风军团,另一队则有意向后退十米,不仅有效的缓解了骑兵的冲击力,而且还将一部分飓风包围在其中。

上前的铁甲铜人第一排扑到在地,第二排将带着尖刺的高盾放在前排身上,尖刺直指前方,只有半米高度,将高速冲击的马匹四蹄削掉。

身上盖着一人高的铁盾,再加上身上的赤铜甲,即使被马匹踩中,只要不是凯撒军变态的铁血战牛,就完全可以支撑得住。

转眼间,飓风师团已经陷入困境,维京战阵果然名不虚传,论指挥能力,凯不过平平,指挥一个小队还可以,一个大队已经是极限了。此时又被对方战阵所困,但见部下纷纷落马血肉横飞,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惨死在阵前,心中更是如火焚一般。

维京军指挥官在战阵后微微一笑,这次奥克兰帝国派来的居然不是火烈鸟,本以为有何出奇的地方,没想到比火烈鸟更是不如,一个最简单的浪涌阵,就将这只骑军拿下了。嘴角带着一丝冷笑,传令兵随之他的手势,挥起火红的令旗屠杀令。

由于飓风师团表现的太差,让这位指挥官忘了一件事,就是飓风师团身上装备的是墨铠,而不是普通的精铁甲,其实这件事他是知道的,而且在战前不断的提醒着自己,当看到飓风师团如此不堪的时候,就完全忘记了。

凯和他的部下一样,早在第一时间内就从马上摔了下来,而且他的运气不太好,战马被高盾时上的尖刺削断了双腿,已经废掉了。

身体落地的瞬间,至少有两柄阔剑砍在他的背上,这还是他下落时尽可能的向左移动后的结果,或者看他是位将领,至少有十几名维京军围了过来。

在地上打了个滚,右手墨剑挥动,传来一阵令人牙酸的金属交割声,借着这股力量,凯站起身来,在眼睛还没完全适应之前,开始挥剑乱砍,平时的训练几乎忘得一干二净。

终于看清眼前的情况,四周好象全是敌人,赤红色的一片,眼睛还是有些不适应,即使他背对着日轮,依然感觉眼前金光一片。阔剑上的力量反馈却告诉他,刚才那一剑是从人的身体里抽出来的。

左臂又中了一剑,力量极大,凯被这股力量击得向右倾倒,同时也借着这股力量,将阔剑刺向眼前的一团金光之中,又是一声闷哼,剑身传来生涩之感,赤铜甲在墨剑下并不比精铁铠坚固多少,依旧轻松刺穿。

“铛”一声脆响,让迷惘中的凯猛然醒悟,剑身上传来的感觉以及刚才两剑相交时发出的声音,可以断定身边还有战友,他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赤铜铠可以刺目,却无法刺耳,凯高呼道:“飓风,飓风。”随着他的呼喊,四周越来越多的呼喊声与之迎合,飓风之声越来越强,凯心中疑惑,刚才明明看到部下纷纷落马,怎么还有这么多声音在应和?难道维京军也在跟着喊?

眼睛慢慢开始适应金色刺目的光芒,身边不远处,就有三道黑影不断晃动,在一片金色之中,很容易就认出是自己的部下。

“跟我一起喊,使用双人组战。”凯灵机一动呼喊道。他知道,自己的声音在整个战场上太小了,即使只是两千人的小战斗,必须用这种方式传令。至于双人组战,是平时训练中一种用于夜战的方式,有口令,有移动方式,只有长时间配合的飓风师团的士兵,才可以轻松完成。

第96节:第96章 飓风士兵

现在是午后光线最胜的时候,赤铜甲正好发挥出最大的功用,四周的光线太盛,反倒如同夜晚一般,什么也看不清楚。

随着凯的指挥,越来越多的飓风士兵发现,原来刚才同自己交了几次手的人,居然就是战友,而且在四周,战友的数量居然比敌人还要多,不由得心中大定。

经过几分钟的慌乱,飓风战士将平日里的训练慢慢发挥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眼睛也更加适应了这团金光。两人、五人、十人、百人如同滚雪球一般,队伍越来越大,最后形成了两个四五百人的团队开始向维京军反击。

“传令,第一小队死守,其他小队后撤,竖白旗。”变化实在太快了,前后不到十分钟,维京指挥官就从天堂落入地狱,这时候他才想起来,这些变态的家伙,身上穿的,手中拿的都是由记忆金属炼制成的宝贝。

虽然反应过来,可是已经晚了,两只队伍已经绞在一团,而且对于眼睛暂时没有完全恢复,士气却早已恢复到顶点的奥克兰军,想要用正常的阵法绞杀,实在太难了,在没有更好的对付记忆金属铠甲的办法之前,他承认,奥克兰军对他来说,是不可战胜的。

一场对双方来说,都有些混乱的血战,只花了短短的十二分钟,整理完队伍后,凯悲哀的发现,他失去了五十五名属下,九成的人身上带伤。在黑狼城经过两次更为激烈的战斗,损失的总合也没有这次多。

至于维京指挥官,已经没有时间为下属悲哀了,一边听取战后统计,一边考虑是现在自裁好呢,还是向上司辩解指挥被处理比较好。

整整一千人的铁甲同人,十二分钟的战斗,居然损失了三百八十人。几乎没有受伤的,都是死亡。而且死的非常痛快的那种。赤铜甲一直是他们的骄傲,在近战中,除了战斧外,很少有什么武器能够给它造成伤害。

可就在今天,就在刚才,随便一柄阔剑,都可以轻易的切开赤红色的战铠,而他们手中的武器,很难给敌人造成伤害,即使将对手击飞,令奥克兰士兵在空中喷血,过不了多久,他们依旧可以晃晃悠悠的再次加入战团。

凯和他原来的两百名士兵还好些,这些人的战斗经验虽然还不足,可经过前线的两场恶战,是见过血的战士,脸色有些苍白,却可以很好的控制自己。

来自正规军的战士,则与他们平日里训练时表现的完全相反,一个个头重脚轻,脸色惨白,有些已经忍不住嘴角抽动着,一丝不明液体不由自主的开始向外涌出。

凯并没有苛求他们,第一次见到死人,第一次占到人血,那种感觉他还记忆犹新,让这些士兵尝试一下,绝对不是坏事,经历过生死的士兵才是真正的士兵。

“看到了吧,这只是热身,还好墨铠的效果,比我想象的要好很多,虽然赢得乱七八糟,不过维京输的也是糊里糊涂,大家是半斤对八两,不过总的来说,还是维京军要强得很多,飓风师团只是装备好罢了。”海顿为费列格点评刚才的战斗。

“唉,死了好多人啊。”费列格叹了口气说道,他也算是经过真正血战的人,还亲自向周文赋发出起冲锋,当时只是一股热血,现在回忆起来,那时候真是胡闹啊。

刚才这场战斗,居然死了五六十人,这还是因为有墨铠的保护,否则的话,只怕连五分钟都撑不过去。

战斗是胜利了,维京军也挂起了投降的白旗,可看看这一千飓风军,原本是骑兵,现在全变成步兵了,这打的是什么仗啊。

“知足吧,如果没有墨铠,刚才这一仗,你的一千人,一个也回不来的,还想打胜?这只部队,从指挥官到士兵全都一样。”海顿摇头说道。

“那维京的铁甲铜人呢?”费列格问道。

“那不同的,维京军讲究阵法合击之术,铁甲铜人又是维京军中的精英部队,他们更善于战阵,比我们奥克兰军强多了,这是他们的优势,可是当他们处于劣势的时候就不行了,很容易被屠杀,刚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当他们发现打不死你的士兵时,就乱了阵脚,损失惨重。”

第二阵由威尔带队,同样是一千人马,这次奥克兰军被同样是精于步兵的哥特帝国军选中。一千长枪步军,排列成一个整齐的方阵,无论从哪一面进攻,面对的人数都是相同的,而这种长枪矩阵,最不怕的就是被敌人从背后偷袭,只需要转过身来就可以应付自如了。

哥特在八大帝国中排名第六,实力较弱,善守而不善攻,长枪矩阵更被各国骑兵称之为刺猬阵法,在战场上,只需要绕开他们就行了,只是在必须攻占的城市或者要塞时,才会正面进攻这只部队,虽然次数不会很多,却足够让人头疼的。

各帝国的精锐部队数量不等,象奥克兰的火烈鸟骑军,就足足有十个军团,一百万人。而凯撒帝国的精锐之师铁血战牛重骑,则只有三个师团三十万人。哥特的长枪矩阵人数是八大帝国精锐中最多的一只,足足有三十个军团,三百万人。

威尔吸取了凯的教训,并没有马上开始进攻,只是派出几只小队不停的试探,哥特长枪矩阵没有赤铜铠,无法反射光线,不会对攻击方造成视觉上的伤害,这让威尔放心了不少。

可是威尔很快就发现,他将面对的是一只全部缩在一起,全身上下长满了利刺的刺猬,这种刺猬之称果然不假,距离一百步远,冲长枪矩阵中飞出大量的弓箭,其中还杂交着一定数量的强弩。

好在这些弩箭只是普通的强弩,而不是可怕的攻城弩,否则在这个距离上墨铠还真无法有效防护。

威尔将部队分成三股,不停的前后一动,想要从背后下手,可马上他就发现,长枪矩阵是没有背后的,无论他运动到哪个地方,该方向是敌人,只要转个身就可以正对飓风士兵了。

“真是不好办啊。”威尔用剑柄轻轻敲击着胸甲,想要破开刺猬阵,到也不是不可能。只下令使破甲墨箭就可以做到。普通的精铁箭头在这个距离上,很难破开对手的铠甲,何况哥特长枪矩阵善守,自然有对付远攻的方法。

向远处的费列格投去求助的眼神,费列格摇摇头,破甲墨箭的数量太少了,这次每人配了十只已经是全部产量了,投放到这样的战场上根本就不值得。而且目前除了凯撒重骑外,还没人知道这种箭只,暂时留一手,会对以后有利的。

这真是一场无聊的战斗,直到按比武大会规定的一小时耗尽,两军也没能分出胜负来。哥特军也试过全阵反击,可步兵的速度,根本没办法同骑兵比,只有在特定的环境下,哥特长枪矩阵的反击才会有效。

战后请点了一下人数,费列格苦笑不得,威尔的一千飓风战士,无一损失,只有几人受了轻微的箭伤。哥特军损失也不大,一共伤亡十二人,其中阵亡的只有六人,这样的战果,让两位指挥官汗颜,他们很有消极避战的嫌疑?

两轮战罢,奥克兰军一胜一平,玛雅军的运气不太好,第一阵遇到了凯撒重骑,损失惨重,一千人的大队,只活着回去了五十人,差不多等于全军覆没。不过玛雅精骑也不是好惹的,凯撒重骑为此付出了一百八十人的损失,这个损失让陆飞扬惊讶了好一会。

第二阵玛雅精骑对上的是楼兰双峰铁骑,坐在身材高大的双峰战马上,身上着厚厚的板甲,手拿六尺多长的弯刀,这是一直特殊的重骑兵,他们虽然没有凯撒重骑那样夸张的防御力和冲击力,却更加灵活凶猛。

又是一场苦战,打满了一小时后,两军撤军清点人数,玛雅军损失五百五十人,楼兰双峰铁骑损失六百二十人,只能算是个平手,几十人的差距,在战场上是谈不上胜利的。

凯撒重骑在打胜玛雅精骑后,遇到了风神帝国的王牌风神战车。说起风神战车来,到是满有意思的,风神帝国在八大帝国中,排名第五,算不得强国,而且军队战力普通,无论是骑兵还是步军,都没有什么出色的地方。

军力虽然普通,可风神帝国出了一位了不起的武神,尼古拉斯凯奇,这位出生在六千年前的武神,本身实力在武神之中,比较偏弱,却喜欢研究军方战略。有鉴于帝国军力普通,实不能令人放心,尼古拉斯花费了两百年的时间,总结出一套适合风神帝国的战阵军法,这就是风神战车了。

风神战车并不是真正的车,是由五匹战马用铁链联在一起,外圈布上铁甲,重量由五匹马同时分担,铁甲内,三名此枪手,一名弓弩手,一名其实负责控制方向。五人小队动起来,如同一座重型堡垒,冲锋速度不快,却比凯撒铁骑还要令人震撼。

第97节:第97章 尼古拉斯

风神战车的出现开始,各帝国就对它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很有创意,却不足取,这是尼古拉斯,因为风神帝国军力太弱,才不得不选择的一种方式,比起各国的精锐部队,风神战车并不如何突出,缺点极多,很容易破解。这种军阵有着无数的缺点,在战争中,只要被敌方将领先发现他们的位置就无法起到任何作用,因此不能单独作战,可它又正好是哥特长枪矩阵的克星,刺猬让人不好下手,可面对堡垒的时候,只要压过去就好了。

对付风神战车,如果是其他部队,有千百种办法可用,可凯撒重骑本身就是行动缓慢的骑兵,偏偏拿不出好办法来,只要以硬碰硬。结果凯撒重骑用战果证明了他们是大陆第一重骑后,付出了三百人的代价,击毁了两百辆战车中的一百五十辆,可这样的战果让陆飞扬无法满意。

每个帝国两场战斗之后,日轮已经开始向西方落去,经过两小时的修整,天色开始暗了下来,比武大会最后的重头戏即将上演,八只军队,将在这里进行一场混战,而且不允许使用火把照明。

这是检验各国部队的指挥、协调、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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