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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不死病人-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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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完全落山后,宋明轩就背着他走回他们住的小木屋,将他放到床上,忽然间俯身亲了下来。
这间房子很大,所以晚上还是有些冷的,但房间里的壁炉正烧着红红的炭火,燃出融融的温度,暖色的吊灯自顶上垂下,洒出温暖的光线,那些似乎充满了温度的灯光照进男人的深灰色的眼底,晕染出落日一样深深浅浅的温柔光晕,像是要溢出来一样满,苏锦之怔怔地望着他,忽然感觉什么东西砸到了脸上。
他伸手去摸,摸到了湿湿凉凉的一片水迹。
宋明轩抱着他,虚虚地压在他身上,头埋在他的颈间,呼出炽热的吐息。
“爸爸?”苏锦之轻声喃道。
宋明轩沉默着,一言不发。
空气中流动着寂静,如同覆城海啸淹没整间屋子,以至于壁炉中炭火发出的噼啪声在这一刻都显得异常响亮。
很久之后,苏锦之才听到他开口说话,那声音不像以前,如同大提琴温柔的弦声一样低沉醇厚,而是又沙又哑,是一种被痛苦折磨过后带着湿气和泪水的腔调:“睡吧。”
他的眼睛被男人轻轻盖住,迎来子夜般深沉的黑暗。
黑暗中,他听到男人在他耳畔喃喃:“晚安,我爱你。”
他们在桑拂落牧场住了几天,拍了很多照片,但还没来得及整理贴到相册里去,就急冲冲地赶回了医院,因为苏锦之又吐血了。
其实每一天,苏锦之都过的很痛苦,宋明轩给他吃的药,都带有大量的止痛药,在他睡着后,宋明轩也会让他给他输点镇定剂,不然他可能会在半夜痛醒。
除了一些果汁和稀粥以外,他什么都不能吃,因为他的胃已经不再具有多少消化功能了,发展到后期,他连吃的药都会吐出来。
而最新的检查结果表明,他的癌细胞扩散的更厉害了。
那次对他来说痛苦不堪的化疗,并没有减缓多少肿瘤的发展速度。
第二次化疗来得又急又快。
药剂加大,输得时间也更为漫长,几乎持续了一天一夜。
输液的过程中苏锦之一直在哭,他真的很疼,浑身都在疼,疼到他恨不得就此死去,可是他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
宋明轩陪着他一天天憔悴下去,无论他再怎么好好整理自己,他脸上也总是带着一种挥之不去的疲惫和困倦,望向苏锦之的眼神里也满是绝望和痛苦。
似乎在死亡面前,一切都是渺小的。
苏锦之不知道他一天中有多少时间是清醒着的,他所能感知到的只有无边无尽的痛苦,但每一次他睁开眼,都能看到宋明轩直勾勾地盯着他,像是怕他这次闭上眼睛后就再也醒不过来一般恐慌。
也许他还没死,宋明轩就已经疯了。
苏锦之很心疼,他趁着某天清醒的时刻问一号:“能不能让他睡一会?”
一号问他:“你心疼了?”
苏锦之没有回答,只是说:“再这样下去他会死的。”
一号说:“可是你想要活下去。”
苏锦之喃喃:“我不懂……”
为什么他想要活下去,想要和宋明轩在一起,就令他这么痛苦呢?
一号问他:“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惩罚你吗?”
“我不需要惩罚你,那些惩罚对你是没有用的,你想要活下去,就一定能熬过那些痛苦。”一号顿了顿,又继续说道,“可你活下来了又能怎么样呢?真正痛苦的人是你吗?”
苏锦之怔怔的,说不出一句话。
一号问他:“我一开始说过的话,你都忘了是吧?”
“你得的是绝症,不止胃癌,从第三次化疗开始,癌细胞会转移得更快,从而引发第二种癌症。你能熬过第四次、第五次化疗,后面也还有更多,只要你活着,这些痛苦就永远不会消失。”
“而你永远不会死。”
苏锦之捂着自己的眼睛,嘴唇颤抖了几下,又紧紧抿上。
“再等等……”他最后这样说道,“再给我七天,就七天。你让我保持清醒,我想再看看他,七天之后,我就去死。”
“好。”一号痛快的答应了。
一号说到做到,很快苏锦之就感觉自己的身体不痛了,也有了些力气,他从床上下来,拿了件衣服给趴在床上睡着的宋明轩披上。
衣服刚刚盖到他身上,宋明轩就醒了。
看见苏锦之站在地上,他眼睛猛然睁大,一把握住少年的手腕,声调高得有些凄厉:“锦之,你怎么下来了?!”
“爸爸!”苏锦之抱住他,紧紧搂住他的背,“我没事的爸爸,你冷静一点。”
宋明轩的心脏跳得很快,扑通扑通地在他耳边震着,苏锦之忽然很想哭。
七天之后,他就再也看不到这个人了。
他多想再多活一些日子,想去参加高考,想去上大学,还想再和他去一次桑拂落牧场。
宋明轩忽然间似乎也意识到了什么,把手轻轻地搭在他的肩上,声音轻飘飘的:“你好点了吗?”
苏锦之在他怀里把眼泪蹭干,抬起头笑着看他:“爸爸,我已经好多了。”
宋明轩看上去比他还瘦,眼窝深陷着,眼底一片青黑,他怔怔地笑了一下:“好了就好。爸爸把我们拍的那些照片洗出来了,也贴好了,你想看看吗?”
苏锦之点点头,宋明轩抱着他坐到床上,搂着他翻看相册。
相册的封面只写着一句话:我和我最爱的人。
吧嗒一声轻响,眼泪砸到了相片上。
宋明轩抽了张纸给他擦眼泪,笑着问他:“锦之怎么哭了?”
苏锦之抹抹眼睛:“这是鼻涕啦。”
“真的吗?”
“真的,不信爸爸你舔舔看,我保证是咸的。”
“……宝贝你可真恶心。”
苏锦之和宋明轩提议,他想再去一次那个有着金黄色向日葵花海的牧场,他以为宋明轩会拒绝的,他得软磨硬泡一会儿他才会答应,没想到他话才说完,宋明轩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你想要的,爸爸都会给你。”
宋明轩又再一次推着轮椅,陪他在日落时分的向日葵花海边散步。
苏锦之揪了一些野草编了两个戒指,一个戴自己手上,一个戴宋明轩手里,然后要宋明轩握着他的手拍一张照片。
拍完之后,苏锦之把这张照片给严嵘发过去啦:'我家的牧场又大又好看,我和我爸爸结婚啦!'
他出国之后,还是会时不时地和严嵘还有吕钰琪联系一下,今天是周末,他们没课,严嵘回复的很快。
他发来一张鄙视的表情:'宋锦之你现在可越来越能吹牛逼了。你那么厉害怎么不回来考试呢?'
苏锦之给他回复:'我什么时候吹过牛了?你想想我哪一次说的不是真话?'
'……'
'我操!你真没骗我?'
苏锦之对宋明轩勾勾手指:“爸爸,你过来亲亲我。”
宋明轩亲了亲他的脸,苏锦之抓住时机自拍了一张,然后发给严嵘。
严嵘似乎受了很大的打击,过了很久才给他回复:'可以,我服气,祝你们白头偕老。'
宋明轩凑过来看了一眼他们的聊天记录,想了想也把照片发了出去,但他是发给新闻社的人。
于是一天之后,宋家前任家主宋明轩和他“小养子”结婚了的消息就传遍了国内的富人层,与此同时,宋应楚的进度值也满了,但宋明轩的却还一直停留在“75/100”。
但苏锦之一点儿也不关注宋应楚的任务情况,这七天是如此珍贵,他恨不得不睡觉,把每一分每一秒都用来看宋明轩。
然而希望总是与现实背道而驰,他越是祈求时间流逝得再慢一些,钟面上指针似乎就跑得越快。像是一眨眼的,时间蓦然就到了第六夜的晚上——明天早上醒来,他就再见不到宋明轩了。
苏锦之躺在床上,迟迟不肯闭上眼睛睡觉。
宋明轩拍着他的脊背哄他睡觉,见没有效果便低下头来问他:“不想睡吗?”
苏锦之死死地攥着他的衣角:“我想再看看爸爸。”
宋明轩胸膛快速地起伏了几下,像是在压抑着什么即将喷涌出胸腔的情绪,最终他轻轻笑了一声:“好。”
“你想吃蛋糕吗?”过了一会,宋明轩又问他,“是草莓蛋糕,你最爱吃的。”
苏锦之抬起头来看着他:“我能吃吗?”
“能啊。”宋明轩轻轻抚着他的脑袋,声音温柔无比,“爸爸给你拿来好不好?”
“好。”苏锦之坐了起来。
过了大概10分钟左右,宋明轩就端着蛋糕过来了。
苏锦之看着那蛋糕,忽然对宋明轩说:“爸爸,你能找一根蜡烛来吗?”
“能的,你要蜡烛做什么?”
“再过几天就是爸爸的生日了,但我想在今天给爸爸提前过了。”
宋明轩笑了笑:“好。”
苏锦之如愿以偿地给蛋糕插上一根蜡烛,并点亮了它,用走调的歌声给宋明轩唱生日快乐歌,唱完之后,他抹抹眼泪对宋明轩说:“爸爸,你许个愿吧,许个愿然后再吹蜡烛。”
宋明轩望着蜡烛,柔软的蜜蜡色烛光在他眼里闪烁跳跃,带着温暖的光点,似乎照亮了那层游移的灰色,他闭上眼睛低低的笑着,眼角却渐渐渗出水光。
苏锦之也红着眼睛,咬了咬牙努力稳住声音的颤抖,催促他:“快点啊爸爸,我们等会还要一起睡觉呢。”
“我许了愿的话,会实现吗?”宋明轩哑着嗓音问他。
“会的。”苏锦之说,“诚心的话,一定会实现的。”
“好。”
男人轻轻应道,他微微俯下身躯,捧着少年的头颅,虔诚地在他额角印下一个吻。
苏锦之问他:“爸爸你许了什么愿啊?”
宋明轩笑了笑,开口道:“等你明天你醒来后,爸爸再告诉你。”
苏锦之抽抽鼻子,抬起蛋糕对宋明轩说:“那好吧爸爸,该吹蜡烛了。”
宋明轩轻轻吐出一口气,将那只蜡烛吹熄。
烛焰在风中摆动摇曳不舍地闪烁着,却还是从炙红变为黯淡的蓝光,最终趋于黑暗,如同每一个终将消逝的生命。
苏锦之把那碟蛋糕吃了,但吃到一半他就觉得有些困,控制不住地想要睡觉。
“困了吗?”宋明轩过来抽走他手里的蛋糕,又亲了亲他。
“嗯。”苏锦之应道。
“那就睡吧。”宋明轩一下又一下梳理着他几乎快掉完了的头发,不断地亲吻着他的额头,虔诚得如同最忠诚的信徒。
“晚安,爸爸,我爱你。”
“晚安,我也爱你。”
黑暗最终将他没顶。
但紧随而至深蓝色却紧紧地包裹住了他,苏锦之睁开眼睛,觉得自己像是睡在一片深蓝色的海洋里。
他听到一号对他说:“你死了。”
我死了吗?
苏锦之有一瞬间的恍神,但他很快就清醒了过来,他想起在进入这个世界的第一天时,零号所说的为他争取到的那个新福利——死后能继续停留在原世界两小时。
“我要回去!”苏锦之开始疯狂地呼唤一号,“把那个福利用掉,让我回去!”
他的眼泪和周围深蓝色的液体渐渐融合。
“让我再回去……看他一眼……”
一号沉默了一会,似乎是叹了口气。
随后苏锦之发现他周围的深蓝色像是有着生命,颜色逐渐加深,汇合聚拢又轰然散开,无数细小的灿烂光点如同穿梭而过的万千时光将他重新拖回原点,最终化作苍穹幽邃繁星闪烁的星辰夜空。
他漂浮在木屋外面的夜空里,脚下是垂下了花盘的向日葵花海——没有了太阳,她就只能背负着沉重的爱意暗自垂泪,直到第二天日出。
苏锦之缓缓飘进那座木屋,宋明轩就坐在床沿边上,用手指轻轻梳理着他被别到而后的鬓发,一下又一下,带着满溢的深情和温柔。
而他头顶的进度值,也开始从75飞速朝0坠落。
“到0的话,他会怎么样?”苏锦之问一号。
“他会死。”一号冰冷的机械音不带一丝感情,“你的死亡带走他对生命所有的余热。”
“可我是来救他的。”
“我不想让他死……”
苏锦之怔怔地靠近他,伸手想要环抱他,半透明的双臂却一次次穿过他的身躯,抓不住任何东西。
一号冰冷的嗓音不断在他脑海内响着:“你救不了他。”
“向日葵的花期很长的,它们还没谢完。”苏锦之看着宋明轩俯下身体,贴着他的唇喃喃自语,手指往枕头下摸着,最终掏出一把银白色的手枪,“我真想再陪你看一次日出,但这样一起睡去,似乎也不错。”
他自言自语着给手枪上膛,然后掀开被子躺在他的身边。
“你说衷心地许愿的话,愿望会实现。”
他缓缓闭上眼睛,敛去那双深灰色眼睛里所有的爱意、疲惫和渴望,唇角带着笑,像是沉睡在一个美满而甜蜜梦境里般满足——
“那我衷心希望,我们的分离是短暂的,只要你睁开眼睛,我们就会再相遇。”
“嗒”的一声,扳机被扣动的声响蓦然出现在近乎静止的空气中,火药裹挟着火焰涌出枪口,呼啸着撕裂桑拂落牧场的夜晚寂静,在整片向日葵花海上方徘徊,回荡响彻在缀满繁星的深色苍穹夜幕底下。
苏锦之怔怔地看着宋明轩的血液如同最灿烂的鲜花在枪响的瞬间绽开,从中央朝着四周飞溅,穿过他的半透明的灵魂落到木色的地板上。
他看着这一切,以为自己会哭,心脏会痛得无力跳动,但实际上他感觉不到任何痛苦,他问一号:“我为什么哭不出来?”
一号说:“你知道人类的灵魂有多重吗?”
“21克。”
“那你知道一滴眼泪有多重吗?”
每一个人死亡的瞬间,体重都会减轻21克,那是灵魂的离开。
“你的灵魂储存着你所有的记忆,所有美好的,痛苦的,忘记了的……这些记忆植根于你的灵魂深处,是你灵魂脉络的组成,而泪水无法摆脱重力的束缚,所以它永远无法跟随灵魂一起离开。”
苏锦之沉默着,窗外的黑暗随着时间逐渐褪去,破晓将至——
“走吧。”一号对他说。
他最后看了一眼那个人,对他摇了摇手:“再见。”
第四卷 侧金盏
第47章 伯爵的贴身男仆1
寒冷的冬日; 暴风雪不约而至。
深灰色的黑天鹅堡坐落在利兹山脉的顶端; 精雕细刻的尖塔层层叠叠而上; 高耸削瘦直冲云霄,顶上的黑色十字架庄严肃穆,尖利地突出云层; 彷佛要穿透这灰白色的苍穹一般冷肃。整座城堡如远古战士屹立在暴风雪中央; 沐着狂风歌唱; 遥遥望着看不到一丝人气,只能从雕刻精致艳丽的玫瑰窗中偶尔窥见几道快速闪过的人影。
他们端着托盘昂首挺胸; 迈着快而稳的步伐朝城堡中央的房间走去,那是希利尔伯爵的仆人们。
为首的高级男仆没有像他身后的其他男仆一样戴着银灰色的假发,他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的眼镜; 眉深目阔; 样貌英俊,但黑色的卷发和深邃的灰色眼珠却将他整个人衬得有些阴郁; 削弱了笑容里温柔。
他在门前站立,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叩响厚重的木门,先是急促连续不断的三下; 又变为缓缓的轻叩。
城堡墙壁两侧有着黄金浇筑而成的精美烛台; 一排排蜡烛烛光在偶尔吹过廊道的冷风中摇曳; 发出火焰燃烧发出的哔箥声,男仆的声音干净爽朗,带着温柔的情绪呼唤屋里的人——
“乔希大人,您醒了吗?”
屋内; 厚重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透不出一丝光线。
“醒醒,你该起床了。”一号冷冷地叫着苏锦之,“不想再死一次的话。”
苏锦之猛地睁开眼睛,低声骂道:“你以为我想死吗?”
“赶紧摇铃吧,再死一次,你要拯救全世界才能完成任务了。”
苏锦之伸出手拉动床上的银铃,那铃铛一响,悬置在门口的银色铃铛也跟着在冬日清冷的空气荡出清脆的音色。
听到这声音,高级男仆的嘴角又往上勾了勾,在他身后的其他男仆马上上前为他推开厚重的木门,高级男仆用空余的那只手抵着唇清咳了两声,驱散嗓子里的杂音,使他说话的腔调更加委婉动听。
他端着托盘进入房间,走向中央的昳丽的深玫瑰色大床。
床的中心躺着一个少年,他有着一头金色的闪耀出太阳般的色泽的柔软卷发,浑身的肌肤就像牛奶一样光滑雪白,长长的眼睫浓而卷翘,也是淡淡的金色,昂贵的丝绸衬衣的领口松松地敞开着,露着主人宛如天鹅颈般修长白皙的脖颈。
然而男仆知道,他的主人最美的地方在于他的一双眼睛。
要如何形容那一双眼睛呢?
他听说大陆上有一种昂贵的蓝宝石,被称为“神之瞳”。它被打磨成弧面形后,宝石顶部就会呈现出六道星芒,璀璨的就像星星,而他主人的一双眼睛,就像是被打磨后的那种宝石顶部呈现出的六道星芒,明亮又干净,散发着夺目的光彩。
大概要用尽这片大陆所有吟游诗人能够赞颂的诗词才能歌唱出那样的美丽吧,男仆心想。
他走到巨大的玫瑰窗旁,将与床榻同样色泽的窗帘拉开,让少年能够沐浴在清晨透明干净的白色光线里,随后跪在他的身侧,低垂的头颅恭敬地呼唤着他:
“乔希大人,我的主人,您该起床了。”
玫瑰中央的少年眼睫颤了几下,最终缓缓睁开,那双清澈的蓝宝石眼珠纳入光线,便熠熠生辉起来,像是带有魔法一般能吸引所有人的视线,迫使他们跪倒在他的高座之下,虔诚地亲吻他的脚背。
苏锦之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男人,心情复杂。
一号提醒他:“小心点,再崩一次人设的话,零号也救不了你了。”
苏锦之轻轻吸了一口气,开口道:“几点了,里维斯?”
少年的嗓音如同艾露尼森林精灵手中们的竖琴,拨出流畅动人的弦音流水般滑过他的心脏,又化为荆棘紧紧束缚住他,男仆将自己的头颅垂得更低,掩藏住眼底的痴迷,又努力控制着他的声音,使其不要太过于颤抖。
他掏出怀表,确认无误后回答青年:“刚过九点,乔希大人。”
“服侍我起床吧。”少年把手递送到他面前。
那双手细腻白皙,苍白得瞧不见一丝血色,指背上却微微泛着柔美的粉色,勾引着人去亲吻。
男仆轻轻握住那只手,将少年带离床榻,随后更多的仆人端着丝绸织成宝石点缀的昂贵衣物围了上来。一切收拾妥当之后,男仆终于打开了他端来的托盘,将装有艳红色液体水晶杯呈到少年面前——
“为您献上甘美的晨露,乔希大人。”
苏锦之看着那杯红色液体,恶心了一下,问一号:“你们的数据混乱平息了没有啊?零号宝贝什么时候回来,我还在等它的调味包福利呢。”
一号冷笑一声:“这是个惩罚世界,你还想要福利?”
“可这东西的味道太恶心了!”
“控制表情,被里维斯发现你的不对他又要砍你了。”
苏锦之只得接过水晶杯,一边喝着,一边朝房外走去。
男仆赶紧拿过温暖的天鹅绒披风为少年披上,恭城地叮嘱道:“昨夜降温了,乔希大人请注意身体。”
一号说:“夸奖他。”
苏锦之赶紧停下脚步,转身面对着他。
男仆激动得屏住呼吸,看着一只白皙的手伸到他的面前,捏着他的下巴轻轻抬起,随后撞入那抹深邃的蓝色之中——
“感谢你的提醒,里维斯,你真是我最忠诚的仆人。”
“我的身体和心都是您的。”男仆再一次深深的垂首,“愿为您效劳,我挚爱的乔希大人。”
少年轻轻地嗤笑一声,转身的瞬间带起的天鹅绒披风,如羽毛般蹭过男仆的心脏。
他高贵而优雅的主人啊,那些庸俗的吟游诗人没有用尽所有能赞颂的诗词来赞美他俊美如神祗的容貌,清澈如宝石的眼珠,却用尽了所有能够想到的粗鄙不堪的词汇来辱骂他的主人,痛斥他残忍暴戾,血腥毒辣,就像是最邪恶的黑暗恶魔、血族、狼人,杀人剥皮,饮用最新鲜的血液老保持自己艳丽诡美的容貌。
身后的一个女仆上前,提醒着他该去准备伯爵的早餐了:“里维斯先生,乔希大人他——”
而伯爵最亲近的仆人听到他的称呼后,眼底却陡然生出令人恐惧的阴鸷,他猛地回头,狠狠甩了那名女仆一巴掌,他高声厉喝道:“希尔大人的名字也是你们能叫的吗?!”
女仆嘴角流出血液,她捂着脸跪倒在地上抽泣,继而用脸轻轻碰着男仆的细长的鞋尖道歉:“里维斯先生,我错了……请您原谅我……”
男仆用鞋尖挑起她的下巴,英俊的脸上带着诡谲的笑容:“记住了,你们只能喊他希利尔伯爵。”
“是,里维斯先生。”女仆流着泪水说道,透明温热的液体冲淡了她唇边的血迹。
男仆看着她唇角的血液,灰色的眼瞳忽然闪过一道红光,他褪下不染纤尘的白色手套,用修长手指揩去女仆唇角的血迹,仔细观看着,脸上带着病态的笑容。
“你很健康。”他轻声说道,“我想乔希大人或许会喜欢你。”
女仆惊恐地睁大眼睛,抖得更厉害了。
男仆居高临下地欣赏着她害怕的神情,他才抽出口袋里绣纹精美的帕子擦去血液,微笑着地对女仆说道:“再有下次,我就把你做成乔希大人的晨露。”
女仆咬住下唇瑟瑟发抖,不敢吱声,男仆看着她这幅恐惧道极点的模样,忽然又笑开,脸上是如同神父慈爱温柔的表情,他掏出银色的怀表看了眼时间,感叹道:“哎呀,已经是九点一刻了,该为乔希大人准备早餐了。”
说完,他又迅速带上洁白的手套,一只手放在身后,一只手背在身后,以最标准卑微的仆人姿态,精神抖擞地朝着少年离开的方向走去。
苏锦之听着一号给他说他走后里维斯的所作所为,心里更是毛骨悚然,赶紧把杯里充满了腥气的血液一饮而尽。
他的这个男仆里维斯是个神经病,原身乔希·希利尔伯爵也是神经病。
乔希·希利尔患有类似卟啉症,俗称吸血鬼症的一种病症,因此他一直生活在常年风雪盘旋不见阳光的利兹山脉上的黑天鹅堡里,因为阳光的照射会让使他皮肤刺痛,发红溃烂;而血红素的缺乏又令他每天都要喝大量鲜血,来维持他生命和外貌。
所以大陆的人唾骂他残暴无情,通过饮用鲜血来保持自己像妖精一样的容貌,还真就是说对了。
而他的男仆里维斯,原本是圣殿最有前途的圣骑士。圣殿怀疑乔希·希利尔伯爵是血族的一员,就派里维斯来利兹山脉刺探乔希·希利尔伯爵的情况,但不知道里维斯心底哪根黑暗心弦被长得跟妖精似的乔希·希利尔拨动了,他从此从光明的一端坠入黑暗,心甘情愿地留在乔希·希利尔做一条最忠实的狗,每日为他杀人取血,获取那艳丽无比的血色晨露。
在苏锦之看来,只是为了取血的话完全没有必要杀人,只需要在取血结束后用魔法消除他们的记忆再放他们离开就可以了,所以他这样做了。
然后他就被狂化的里维斯给一剑穿心死了。
但苏锦之真正的死因不是放人,乔希·希利尔原来也是这么做的,甚至心情好的时候还会奖赏给那些人一笔钱。只是后来里维斯来了,他为了看看这圣殿来的人是否真的效忠于他,才命令里维斯亲手为他杀人取血,谁知道里维斯杀人得杀得比他还溜,一刀下去稳准狠,绝不会浪费一滴血。
乔希·希利尔十分高兴,就让里维斯做了他身边最亲近的男仆。
苏锦之真正的死因是对里维斯太好了,把他当人看,崩了原身对奴隶仆人鞭打辱骂从不当人看只当狗对待的人设,才来这个世界待了三天就被里维斯怀疑,里维斯觉得他主人不再喜怒无常,偶尔扇他几耳光,怀疑他的灵魂被恶魔取代了,于是拿起圣剑解放了苏锦之,导致他连拯救目标都没见到一个就死了。
所以苏锦之觉得这一主一仆都是神经病。
“作为数据混乱导致任务难度增加的补偿,我已经给你回档重来一次了。”一号和他说话,“但现在数据已经恢复常态了,你这次再死的话难度就要加大了。”
苏锦之一脸绝望:“难度还要加大?”
一号说:“你别再死,就不会加大。”
苏锦之问他:“我要是再崩人设怎么办?里维斯会捅死我的。”
一号说:“那我现在助你一臂之力。”
苏锦之:“???”
苏锦之还没弄明白一号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就见几个女仆端着银色的食物托盘走了过来。苏锦之连忙坐正,把神情调成倨傲冷漠模式,里维斯微笑着走到他的面前,为他铺开餐巾又放上整整齐齐的刀叉,随后恭敬地退到一旁。
女仆们排着队整整齐齐地走到餐桌前把食物放下,随后将银罩拿开,露出了餐盘里那片约有一厘米厚的浅栗色的肉块。那肉块周围裹着一圈淡黄色的鹅油,还有翠嫩的西兰花裱点,也许是为了符合乔希·希利尔伯爵的口味,肉块周围还浇了一层血淋淋的粘稠汁液,可无论怎么装饰这坨肉,也改变不了它是一块肥鹅肝的事实。
苏锦之看着那盘肥鹅肝,不知哪来的怒气,又或是心中骤生恐惧,他猛地站起把银盘挥开,随后撑着桌面急促地喘息。
银盘落到玫瑰色的软绒地毯上,发出沉闷的一道响声,那块浅栗色的肥鹅肝在地上弹了两下后静止不动,餐盘上的血液和鹅油也缓缓融进地毯里,洇出深色又油腻的圆圈和痕迹。
“谁让你们做鹅肝的?!”苏锦之睁大眼睛,盯着那呈鹅肝的那名女仆吼道,声音有些尖利。
女仆吓得跌倒在地,伏在地上哭着,什么也说不出来,只知道叠声呼唤着苏锦之:“伯爵大人……”
里维斯微微蹙眉,从上衣的左胸兜掏出白色的帕子,走到那块肥鹅肝面前将它遮住,又挡在苏锦之面前不让他看到那块鹅肝,然后对那名女仆说:“乔希大人不喜欢鹅肝,厨师是新来的吗?”
女仆流着泪看向他,回答道:“是的,里维斯先生。”
“我的主人,您别生气了。”里维斯得到了答案,笑着转身走到苏锦之面前,扶着他重新在椅子上坐下,“新来的厨师不知道您的口味,他兴许觉得乔希大人您也像诺维城的其他贵族那样,都喜欢吃奶油似的肥鹅肝呢。”
女仆抖抖索索地继续趴在地上,不敢起身,厨师是新来的,她可不是。没有人认为里维斯说这些话是在为那名厨师求情,他只是单纯地不想让希利尔伯爵大人一清早就拥有一份坏心情——只有里维斯能哄住暴怒中的伯爵大人。
果不其然,伯爵大人听了里维斯说的那些话后,紧紧皱拢的眉峰松开了些,冷冷地哼了一声:“奶油?那简直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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