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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上清的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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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起缘灭,皆是定数。未来的你……”
  离开了不周山后,莲华便到处走走看看,想要找一处合心的地方,选做自己的道场。
  只不过,莲华本是混沌青莲,就算是混沌第一的灵根,三千混沌魔神之首,但他终究也是一株莲花,所以他喜水亲土乃是本性。
  所以,莲华在洪荒大地找了几千年,也没有找到合心意的道场。
  虽说几千年的时间对于洪荒生灵来说,并不是很长久,可是莲华的实力却是亚圣巅峰,只在登临圣尊的圣人之下。
  只要他将自己的那两份力量找回来,重新融入自己的身体之中,到那时,他的实力完全无法估计。
  莲华走着走着就来到了昆仑山附近,刚好遇到了外出归来的西王母。
  “见过道友。”西王母看到一袭青衣气质脱俗,样貌也是美到自己也忍不住沉迷片刻的莲华,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看不出来莲华的修为。
  所以西王母先一步开口行了一个半礼。
  原本西王母是打算行平辈礼的,但是在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就被对方的容颜摄住心神,她自然也就不敢轻易对待。
  毕竟,在洪荒有一个定律那是不变的,实力越强的人,长得也越好看,在步入仙道之后,只要不是特殊原因,从来就没有难看的。
  而莲华的容貌更是出类拔萃,可以说是大道的偏宠,再加上他的实力,整个洪荒,也就更加没人能够与他相提并论。
  而且,这还是他修为三分,真身也分为三个,容貌有所折扣,而且他还刻意收敛了一些,否则,他绝对可以用自己的美貌来达成征服世界的目的。
  对于坐在陆吾神兽身上归来的西王母,来到自己面前对自己行了半礼的行为,莲华不躲不避的接受了。
  “道友。”莲华对西王母点了点头,并没有回礼,这一行为充分证明了他完全可以受得起西王母这半礼,足以让西王母看出他的实力,所以西王母对于他的行为并没有觉得不满。
  因为在洪荒,别人的礼,可不是那么好接受的,若是自己的修为不足,那可是要折损气运福祉的。
  若不是真的受得住,谁也不会自找苦吃的受别人一礼,就算是平辈之人,他们在受了对方一礼的时候,也都会回一礼回去,否则那得不偿失的后果,他们没人想要尝试一下。
  对于莲华没开口让她离开,西王母也不敢擅自离开,毕竟她根本就不认识莲华,又不知道他的性格习惯,自己若是轻举妄动,得罪了他,那可就不好了。
  再说了,不就是在这里站一站,又有什么关系,反正就在自家门外,她可不觉得莲华能在这里站多久的时间。
  反正万八千年的,她完全没问题,更何况,她的陆吾可还在这里呢,她总不至于无聊就是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仙人,地仙,天仙,玄仙,真仙,金仙,太乙真仙,太乙金仙,大罗金仙,准圣,亚圣,圣人,天道,混沌,大道,法则
凡器,法宝,灵宝,
后天法宝(仙器),
后天灵宝(神器),
后天至宝,
下品先天灵宝,
中品先天灵宝(后天功德灵宝)
上品先天灵宝(后天功德至宝)
极品先天灵宝(功德灵宝)
先天至宝(功德至宝),
混沌灵宝,混沌至宝,

  ☆、第五章

  莲华并没有在这里多待,他继续往之前的方向前行,用他那好听的声音,淡淡的说了一句。
  “道友自便。”便消失在西王母的视线之中。
  西王母伸手摸了摸陆吾毛绒绒的脊背,然后侧着身子坐在了陆吾背上。
  “走吧,回去吧。”西王母的声音安抚了陆吾有些狂跳的心脏,在看到莲华的那一瞬间,陆吾就因为自己的本能而僵硬在了原地,在莲华走后,它才缓过神来。
  “是,娘娘。”陆吾点了点头,迈开步子,平稳地向着昆仑主峰以西的副峰走去。
  那里是西王母的诞生之地,也是洪荒中的一个不错的洞天福地,正因为这样,西王母自然也就不打算离开这里,所以她就将这里做了她的道场。
  虽然她也知道在距离自己道场不远处的昆仑主峰是有主的,而且还是实力比自己强得多的三清兄弟,但这里毕竟是她的诞生之地,所以她在这里立下道场,三清也没有说什么。
  不过,西王母还是带着礼物登门拜访了一下,也算是打个招呼。
  回到自己道场后,西王母就让陆吾下去了,而她在梳洗过后,就去料理她的那些多年来收集的娇艳欲滴的百花。
  在多年以后,天庭的众多百花仙子,有不少都是她这花园里的花儿。
  如今,西王母身边随侍的仙女,也都是她这花园里出来的花。
  不过除了养花,西王母这花园里,还有一些蝴蝶,鸟雀什么的,其中血脉最好的是一只有着凤凰一族五凤之一的青鸾血脉的漂亮青鸟。不过如今这青鸟还不能化形,所以也就安安心心的住在西王母特意为她寻来的凤栖梧桐树上。
  莲华在遇到了西王母后,就继续往东走,没过多久,他就来到了昆仑山主峰的山脚下,刚巧遇到了下山来的上清。
  说起来,上清原本是准备闭关的,可是却没有什么收获,所以他就给太清玉清两个哥哥留了一个传音的玉简,也就离开了昆仑主峰,准备在昆仑山附近走走。
  谁想到,他一下山就遇到了从这里经过的莲华,不过莲华到底是特意从这里经过,还是无意中路过,那就只有莲华自己知道了。
  不过上清他却是觉得自己和莲华有缘,否则他怎么一出门就在家门口遇见了一个心生亲近的人。
  莲华和上清相遇之时,上清正在指点一个小妖,而莲华则一步一步的踩着红色的落叶,从远处走来。
  青色的衣袍外,罩着一层薄薄的轻纱,在走动之间,微微扬起,犹如天际的云雾,又好似清澈见底的湖面泛起的层层涟漪。
  在莲华走近一些后,上清就看到莲华轻纱下面的衣袍上,银白色的丝线勾勒出并不显眼,却又娇艳婀娜的莲花纹路。
  “贫道昆仑山上清通天,不知道友如何称呼?”上清在莲华走进之前,就已经挥手让那小妖离开,接着他整理了一下衣着,这才走上前去行了一个平礼。
  原本,以莲华的身份和修为,是不需要回礼的,可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莲华便也回了半礼。
  如果是一般人的话,他这半礼一行,修为若是达到了上清通天的程度,最少也要受伤或者是折损一部分修为,要不就是功德气运相抵。
  可是谁让这个人是上清通天呢,所以莲华的这个半礼并没有对他产生什么影响。
  “在下莲华,途径此地。”莲华淡漠的神色缓了缓,脸上多了一丝柔和,身上的气质也柔软了许多。
  “相遇即是有缘,莲华道友可否赏脸陪我论道一番?”见莲华的气息变化,上清自然也就知道了他的态度,便顺势说道。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莲华嘴角微扬,露出一抹让上清通天也忍不住失神的浅笑。
  莲华和上清来到了一座悬崖顶上,在凌冽的寒风之中,莲华和上清的衣服却并没有因此而猎猎作响,被风鼓起,而是依旧微微浮动。
  就好像那能将碗口粗的竹子吹弯的大风,在他们面前突然变成了拂面的微风。
  上清通天一身淡淡的浅紫色长袍下,修长的身姿充满了爆发力,柔韧的肌理,漂亮的线条,无一不在说明着它的完美。
  不过这些隔着宽大的衣服,别人却是看不到的,但通过通天的实力,也不难猜出,他的身躯的完美。
  通天长袖轻轻拂过自己身前凹凸不平的地面,转眼间,坑坑洼洼的石头上,就已经变得平平整整宛若用刀剑切割过一般。
  看通天已经弄好,莲华便也顺手取了边上的藤条,编了两个蒲团放在了地上。
  两人相对而坐,你一言我一语,颇为默契的开始论道。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们原本就志同道合,还是因为青萍剑的缘故,他们的这次论道,颇为顺利,他们之间对道的感悟,并没有相互矛盾的地方。
  等他们论道结束,已经过去了两百多年,难怪世人说修道无岁月。
  “莲华道友,我的道场便在这昆仑主峰上,若是有空,还望多来坐坐。”一场论道结束,通天对莲华的态度也更加的亲近一些,毕竟在这个洪荒之中,就算是同胞兄弟也不一定志同道合。
  能遇到一位志同道合的道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更何况,他对于这个让他心生亲近的人,原本就颇有好感。
  论道结束之后,也不过是让他们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成为了可以一起论道的道友而已。
  “既然通天道友如此邀请,以后说不得我就要多番打扰道友了,只要道友不嫌我烦就好。”莲华和通天一番论道之后,对于通天心中也多了一丝好感,再加上其他的一些原因,他对于通天的态度,原本就颇为和善,此刻也不过是更柔和了一些。
  

  ☆、第六章

  “贫道求之不得,又如何会恼道友应邀前来?”通天不在意的笑了笑,伸手将一株崖顶上长出来的兰草往边上拂了拂。
  莲华看了一眼这株有幸被通天伸手拂过的兰草,也没太在意,不过是因为今日通天的这一拂手之故,它日后却与通天还有一段浅薄的缘分。
  不过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此时对于这一株还没有化形,甚至都没有开启灵智的兰草,不管是莲华还是通天,都没有放在心上。
  莲华和通天又说了一些话后,就起身告辞了,毕竟他还要去找一个满意的地方落下道场,既然都已经论道结束,那他自然也就不再多留了。
  通天也没有挽留莲华的意思,毕竟他们的生命几乎无穷无尽,根本就不在乎一时的分别。
  再说了,他们此时也就只是普通的道友关系,不论是感情上。还是身份上,他们都没有插手对方决定的权利。
  所以,对于莲华的离开,通天最多也就是遗憾一下,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遇不到这样志同道合的人了,却不会有什么其他想法。
  而莲华,从混沌初开不久就是一株小幼苗的他,本就没有什么时间观念,对他来说,一千年,一万年,还是一千个元会,一万个量劫,其实都没什么太大差别。
  早在混沌时期,他就已经习惯了独自一人,更是已经学会了享受寂寞,所以对于和通天分开,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
  若不是因为通天的特殊,莲华甚至不会多看他一眼,没看通天的两个哥哥也没得到他的一丝一毫的关注。
  而他在不周山化出人形道体的那一刻,就看向昆仑山的那一眼,可不就是因为通天的缘故。
  与通天分别后,莲华继续随性而走,并不拘泥于方向,不过因为一直都没有找到合自己心意的洞天福地,所以也就一直都没有定下来。
  而通天在和莲华分别后,就起身理了理自己的长袖,瞥了一眼不知何时长出来的兰草,却因为自己之前那轻轻一拂,而沾染了他一丝周身灵气,有了一丝开启灵智,化形成妖的机会。
  通天并没有将这株兰草带回去,毕竟它此刻也只是一株略有灵气的普通兰草。像它这样的植物,在昆仑山脉上简直随处可见,甚至在昆仑主峰方圆十万里之内,根本就生长不出像它这样灵气淡薄的植物。
  可以说,在昆仑主峰周围,所有的植物都比它有机会开启灵智,化形而出。
  所以,对于这株兰草,通天并不曾放在心上。甚至只是莲华编织的蒲团,都比这株活生生的兰草,要让通天更加在意一些。
  离开前,通天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就将莲华编织出来的两个蒲团都收了起来,然后才准备回去。
  至于那株兰草,以后会怎样,却不是现在的通天会在意的事情,毕竟谁也不会因为那万分之一的机会,就把一些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的花花草草带回家。
  在莲华和通天全都离开后,悬崖上的狂风骤然呼啸而来,将从生根发芽以来,从不曾经历过这些的兰草吹的倒在了地上,甚至有一部分根茎都裸。露在悬崖顶端被吹来的沙石之间。
  通天在回到了昆仑山后,发现他的两个哥哥都还没有出关,他也不着急,坐在他们建的茅屋前面空地的石凳上,取出青萍剑,细细的用自己珍贵的真元擦拭着青萍剑的剑身。
  他看着青萍剑的目光极为柔和,就好像它是自己志同道合的伙伴,并肩作战的好友。
  就连看着他的两个哥哥的时候,他都没有这么温柔过。
  青萍剑轻鸣一声,寒光湛湛的剑刃反射出幽幽寒光,好似在享受着通天为他擦拭剑刃的样子。
  “乖一点?嗯~?”通天用食指轻轻地弹了一下青萍剑的剑身,用略带一丝宠溺的神色,用带着一些无奈纵容的语气说道。
  青萍剑抗议似的又低鸣一声,然后便不再动弹,好似生了通天的气一般,一副不愿意理他的样子。
  “真的不理我了?”通天眼含笑意,摸了摸青萍剑的剑身,看他确实不理自己了,便也没再欺负自己的伴生法宝,而是用带着一丝讨好意味的给青萍剑理着剑柄上的淡青色剑穗。
  上清通天再一次成功的惹毛了自己的伴生法宝青萍剑,让他不愿意理他。
  在通天诞生以来,他一直致力于调戏自己的伴生法宝青萍剑,多少次把青萍剑惹毛了,哄不回来,导致最后还是自己承受不住青萍剑的冷遇,而割地赔款,许下了不少诺言才得到青萍剑的原谅。
  可是通天就是不长记性,每次都忍不住想要调戏青萍剑,不过最后认输的却一定也是他。
  果然,没过多久,通天就忍不住和青萍剑道歉了,可是青萍剑就是不搭理他,就算是通天都已经用真元给他把全身擦拭了一遍,然后还给他喂了不少法力,可是青萍剑就是不理他。
  通天这才急了,毕竟之前他可从来都没有把青萍剑惹到这个地步。
  “青萍剑,我错了~,你别不理我。你说,只要你肯理我,你要我做什么都行。”通天此时早就已经忘了,青萍剑根本就不会说话。
  ‘屡教不改,不给你个教训,还真以为我好欺负。’青萍剑一口吞下通天喂给他的法力,然后一点儿也没有吃人嘴软的,在心里想到。
  在这边太清、玉清忙着闭关,而上清却忙着在哄被自己惹恼了的半生法宝青萍剑。
  而在距离昆仑山也就百万里之外的莲华,此时也遇上了一些挺有意思的事情。
  所以他就暂时停下了寻找道场的步伐,准备等事情结束,好好看一看,他再继续上路,去找自己想要的道场,反正洪荒的洞天福地就那么多,也都分布在洪荒各地,除非天道瞎折腾,否则这些洞天福地是绝对不会跑的,既然这样,他自然也就用不着着急。
  反正该是他的还是他的,天道也不可能有胆子克扣属于他的东西。
  只要他想要,就算是原本有主的东西,天道也绝对会送到他手上来。
  毕竟天道可还求着他驻守洪荒呢,没了他,天道去哪里再找一株混沌第一灵根,三千混沌魔神之首来为它镇压洪荒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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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莲华在昆仑以东,距离凤族的天南不死火山也不是特别远的一座小山中,遇到了两个私奔的小情侣。
  他原本也没怎么在意,可是就在他眨眼的时候,却发现这两个小情侣可不就是龙凤两族的。
  此时的龙凤麒麟三族,因为领地的缘故,虽然多有摩擦,却也还保持着明面上的友好,毕竟整个洪荒,可不是只有他们三族势力强大,毕竟那些个从混沌活下来的魔神,还有进入洪荒转世,却又保留了记忆的混沌魔神,都不是他们可以惹得起的。
  毕竟混沌魔神的手段诡异莫测,他们可是在混沌之中秉承着大道法则而生,哪里是洪荒的生灵可以对抗的。
  够对付混沌魔神的只有混沌魔神,所以,龙凤麒麟三族,看上去实力强大,无人敢惹,但只有到了一定层次才会知道,龙凤麒麟三族,也就是明面上的老虎。
  洪荒的水可深得很,就算是龙凤麒麟三族也都小心翼翼的,毕竟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惹到从混沌活下来魔神,最终导致翻船。
  不过这一切,却不是一般的洪荒生灵可以知道的,就算是龙凤麒麟三族,也不过只有不超过十指之数的人知道。
  若不是洪荒的重要生灵,比如昆仑三清,凤栖山的女娲伏羲,龙凤麒麟三族之祖,血海冥河他们都拥有这些传承记忆,他们也不会知道洪荒世界居然会有混沌魔神这样凶残,强悍到没有道理可言的物种。
  不过龙凤麒麟三族,虽然暗地里多有摩擦,明面上还是保持着友好关系,但对于自己族群中的幼崽那是绝对不允许他们和对方族群有什么牵扯的。
  更何况眼前的这两只小龙小凤凰,还是龙凤两族当中的嫡系血脉,那条小龙是一只五爪金龙,而那只小凤凰也是凤族比较罕见的五彩。金凤凰。
  所以,不管是因为他们种族之间的那些个摩擦,还是因为纯血血脉传承的缘故,龙凤两族都是绝对不会允许他们在一起的。
  “金宁,你怎么样?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敖銘扶住踉跄了一下,差点儿摔倒的凤凰金宁。
  “我没事,敖銘,你别担心。”金宁握住了敖銘的手,扬起嘴角对他笑了笑。
  “金宁,你上来,我背你。”敖銘蹲下身子,转过头对金宁说道。
  “不用了,我真没事。”金宁温柔的摸了摸敖銘的脸颊,有一些无奈的说道。
  “我不管你有事儿没事儿,反正我就是要背你,你要是不同意也行,那我就背我儿子,你总不能不让我背孩子。”敖銘看着金宁,瞥了一眼她的肚子,说道。
  “好了,怕了你了,我让你背,还不行吗?”金宁心里甜丝丝的,她趴到敖銘的背上,勾住了他的脖子,任由他将自己背了起来。
  “敖銘,你说我们能去哪里?”金宁趴在敖銘的背上,小声的问道。
  “不管去哪里,我都会陪着你还有孩子。”敖銘嘴角的笑容淡了些,却还是转过头,给了金宁一个安慰性的吻。
  “嗯。”金宁点了点头,安心的趴在自己心爱的人的背上。
  他们为了躲开龙凤两族的寻找,一直以来都没有用过法力,就连自己的气息也全部收敛了起来,为的就是隐藏好自己的踪迹。
  并不是说龙凤两族没有找人的办法,而是为了找他们两个用那个方法实在是得不偿失,毕竟此时的洪荒世界,很多法术都是只有那些拥有传承记忆的先天生灵才会,一般普通的洪荒生灵,也就是拥有一身修为,却不会使用。
  所以除非龙凤两族的族长或者是老祖宗,其他人还真的没法儿在偌大的一个洪荒,找到两个人。
  就算是血脉亲人,在距离足够远的时候,也是没办法找到对方的。
  更何况他们两个,还特意收敛气息,不想让人发现。
  “这两个小家伙倒是情真意切,也罢,相遇即是有缘,本尊便帮你们一把吧。”莲华站在云端,看着本该翱翔在天际的金龙和凤凰,此时却在地面一步一步的前行。
  心中突然想要帮他们一把,所以他就出手抹去了他们的踪迹,只要不是当面遇到,大罗金仙以下的修为,都无法发现他们的踪迹。
  “祝你们好运,小家伙。”莲华淡淡的笑了笑,转身驾云离开。
  莲华的随口一句祝福,虽然他并没有用上神通法力,可是言出法随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传说,而是真实存在的。
  不过,能做到言出法随的,除了法则之子的混沌魔神,和创造世界的创世神外,也就只有源世界当中的圣人可以做到。
  而不巧的是,大部分创世神,都是混沌魔神,所以也就造成了,言出法随成为了圣人和创世神的代表,而混沌魔神的身份,却因为隐藏的太深,而没什么人知道,原来混沌魔神也能够言出法随。
  不过,言出法随也是相对的,谁的实力更强,对法则的领悟更加深厚,谁的言出法随就更加的强大。
  不过,言出法随也被有些人称之为言灵,但实际上言灵和言出法随其实是一样的。
  所以,莲华不过是随便说了一句话,却让那敖銘和金宁,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如果莲华没了法力,变成了和其他进入洪荒轮回转世的混沌魔神一样,他要是想要做到言出法随,确实是需要法力和灵力的支持。
  可是,莲华并不是那些混沌魔神,他的混沌魔神真身并没有被毁,而且实力也只不过是暂时只有全盛时期的三分之一,并不是说永久的恢复不了,只不过是没必要,三分之一的修为,足够他在洪荒纵横睥睨。
  所以他才一直没有恢复实力的想法,而且现在这个样子,也更加方便他修炼,所以他也就更加不会去恢复自己的全部实力。
  就好像是一堆鸡蛋,反正全部都是他的,放不放在一个篮子里,又有什么好在意的。
  莲华路过一片青翠的林海,从云端落下,踩着厚厚的落叶,一个没注意,一个小东西就滚到了他的脚下,圆乎乎毛绒绒的,颇为可爱。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我埋了一些伏笔,大家可以猜一猜,猜中有奖哦~
至于奖品是什么,大家可以自己选择,不管是红包还是加更都可以的哦~

  ☆、第八章

  不过两个巴掌大的小东西,毛绒绒肉乎乎圆溜溜的,刚迈开步子就滚作一团,看上去颇为可爱。
  虽然实际上它其实是洪荒世界的一大凶猛神兽,但也掩盖不了它那可爱的模样。
  不过洪荒之中,强者如云,养这么一只圆滚滚的凶残的貔貅,其实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黑白相间的貔貅本就十分可爱,更何况还是一只只有那么点儿大,走一步滚三滚的貔貅幼崽,更是萌的人不要不要的。
  就算是莲华,此刻也忍不住蹲下身子,摸了摸这只小貔貅的脑袋。
  小貔貅睁着一双圆溜溜,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的看着莲华,在莲华摸它脑袋的时候,它还抬起头蹭了蹭莲华的手心。
  “小家伙,天赋神通可不是这么乱用的。”莲华抱起小貔貅,戳了戳它的脑袋,平静无波的眼眸柔和了一些。
  貔貅是瑞兽,却也是凶兽,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其实也只不过是它成长的方向不同罢了。
  这貔貅一生有两个形态,一个就是幼年期的毛绒绒,圆滚滚的黑白两色的小熊形态,一个就是成年后身如虎豹,首尾似龙,毛色亦金亦玉,肩长有一对羽翼却不可展开,头上生有角,并向后仰长的样子。(摘自百度)
  因为貔貅的幼年时期比较漫长,而实力又不足以在洪荒这个危险的世界生存下去,所以幼年期的貔貅都有一个天赋神通,那就是魅。惑。
  和青丘涂山两处的狐狸不同,貔貅幼崽的魅惑之力,其实也只不过是将自己可爱的样子无限放大,甚至有的血脉足够纯正的貔貅,都能凭借自己的这一天赋神通,让太乙境界的仙人将它们带回洞府庇护。
  而且,洪荒的一些心思细腻的女修,就算是修为到了大罗金仙的境界,要是碰到了幼年期的貔貅,她们也极为乐意将它们带回去养着。
  虽说貔貅一族也不是没有强者,可是因为貔貅一族的天赋神通,他们并不是很担心自己族群的幼崽,因为基本上幼年期的貔貅,除了卖萌,真的就没有其他用处了。
  就算是想要用貔貅的血肉骨骼来炼丹炼器,貔貅幼崽的血肉骨骼也没什么用处,还不如洪荒大地上稍微用点心,就能够找到的材料。
  而成年后的貔貅,只要没有人恶意捕杀,貔貅一族的强者也懒得管,基本上貔貅一族幼年期,其实就是被其他人圈养着的。
  而貔貅长大后,大部分因为养他们的人对他们有了感情,要不就是留下来做坐骑了,要不就是留下来做宠物,或者是守山神兽什么的。
  所以,貔貅一族在洪荒,其实日子过得还挺不错的。
  “咕咕~”小貔貅眨巴了一下眼睛,无辜的看着莲华,努力的对着他卖着萌。
  “小东西,算了,我给你找个主人吧。”莲华抱起小貔貅,往这林海深处走去。
  青青翠翠的竹林之中,一片片竹叶纷纷扬扬的落下,小貔貅总是忍不住伸出爪子去接,只可惜它的爪子太短,也太圆了,根本就接不住。
  可是小貔貅却一点也没有气馁,瞪着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努力的伸着爪子,却总是让竹叶从自己的爪子上滑落。
  “别闹。”莲华抓住小貔貅软软的爪子,用手指捏了捏。
  “咕咕咕~”小貔貅缩了缩爪子,不过没能挣脱莲华的钳制,所以也就只能任由他继续捏自己的小爪子了。
  在这片竹林深处,其实有一位莲华的老熟人,不过说是熟人,其实他们实际上并没有见过面,但这并不妨碍他此时去拜访他。
  “真是稀客,我这小地方,怎么把你给引来了?”坐在一棵参天大树下动作优雅,气质恬淡的绿衣青年给莲华倒了一杯茶,颇有一丝意外的问道。
  “刚巧路过,碰到了这个小家伙,也就过来看看你。”莲华将小貔貅放在了树下,让它自己玩。
  小貔貅虽是刚出生没多久的幼崽,但毕竟是洪荒生灵,又是瑞兽,其实还是很聪明的,别人说话它都能听懂,虽说有些事情理解不了,但它趋利避害的本能却是很强的。
  所以,小家伙乖乖的跑到一边,抱着一根刚刚冒出土的竹笋就不撒手了。
  它转头看了看莲华和绿衣青年,见他们没有看自己,也没有阻止自己的意思,就大胆的将地上的叶子拨开,开始刨起竹笋根部的土来。
  “哪里找来的这么有趣的小家伙?”绿衣男子笑着抿了一口茶。
  “就在你这林子外面。否则我也不可能把它带来见你。”莲华也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三千同族,如今却是十不存一。”绿衣男子突然有些伤怀,又有些物伤其类的说道。
  “有什么好伤怀的,吾等混沌魔神均是法则之子,就算是身死魂灭,法则也不会消失,几百几千个量劫过后,还不是会在混沌之中被再次孕育出来。三千同族总归还是会再次归位的。再说了,别以为我不知道,混沌时期,你们关系也没多好,还不是一言不合就打生打死。”莲华毫不犹豫的戳破了绿衣男子的那一丁点几乎没有的伤感。
  “我就是一时有感而发,你又何必戳破。”男子无奈的笑了笑,给莲华将杯子里的茶水满上了。
  “说起来,最近天道很活跃,道友可知道原由?”绿衣男子想了想,还是开口问了问。
  虽说他的实力并没有什么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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