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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业火-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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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你一个老外哪里学到如此多成语的,用得比他这个正宗□□人都顺溜。秦空不得不对伊迪亚斯的推销技巧甘拜下风,人才啊,比自己更适合做安利。
“他说的有道理,你觉得怎么样?”秦空心里其实已经认同了他的话,不过还是得询问万澧的意见,不知道为什么有一种对方才是当家的的感觉。
万澧考虑了一下,最后点头。
总裁大人很满意,举杯道:“很好!祝合作愉快!”
也许是心情太好,就连一直滴酒不沾的万澧都抿了一口。酒过三巡,秦空已经喝到神智有些不清了。
伊迪亚斯提议:“我们的队伍刚刚组成,需要磨合。这样,正好我接了地府的一个任务,对于我们这个队伍来说不算太难,正好给我们练练手。而且奖励很丰厚,任务完成后每人能点亮一百盏业火。”
100盏业火听起来不算很多,但是这里与十三层不同,想要通过消灭敌对属系来点业火,那难度系数比从前可大多了。
“这个任务要前往黄泉三百里,据说这个地方藏有许多秘宝,比如秘笈、装备什么的……”
听到秘笈两个字,秦空眼睛都亮了,借着酒兴毫不犹豫、豪气云天地:“走!谁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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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天的准备与休整,四人小队正式出发。
秦空坐在颠簸的一叶小舟上,因为晕船而呕吐不止,他现在是万分后悔。尼玛!他怎么就随口答应了呢?再也不喝酒了!坑爹啊!
黄泉三百里,传说是忘川之水流经十二层地狱,经过漫长的岁月,侵蚀地下熔岩形成的地下溶洞,据传深入地底三百里,故得此名。
忘川之水黄中泛红,如同血水与泥水混合一般。气味难闻,腥气冲天。并且忘川之水都是不能投胎的孤魂野鬼,如果掉了进去,会被鬼魂野鬼缠上,逐渐被其吞噬。所以,要想进入此地,必须乘坐忘川之上的渡船。
可惜传说毕竟是传说,这黄泉三百里可比忘川凶险多了,方圆百里人烟荒芜,根本没有摆渡人愿意在此做生意。
幸好总裁先生不差钱,自己弄了艘游艇,原本众人还是兴致挺高的,特别是秦空,他研究了几天许小仙的《医典》,经过与队友们的讨论后,选择最先修炼了其中一门治疗技能,正想找个机会大显身手呢。
可没多久,四人都有点萎靡不振了。
忘川之水奇特的地方除了里面都是怨气深重的孤魂野鬼,它的流动速度还根据死者生前所造罪孽而分成缓慢、普通和急速三种,故被又被称为“三途川”。
四人小队里只有乔启帆是从十三层升上来的,他还稍微好受一点。其余三人初始层数皆为十四层,生前孽障自然不小,他们坐在游艇上顿时感觉自己身处狂风暴雨中的大海,波涛汹涌,颠簸得够呛。
秦空最先忍不住吐了,虽然作为一个魂体他腹内空空,只吐出一些紫色的液体。但立刻便有十几只脸长得像食人鱼的怪物从水里探出头来,分抢而食。毕竟他吐出的是魂力啊,对于这些亡灵怪物来说可是上佳的滋补品。众人见了这个景象,更加想吐了。
“前面有一艘船!”黄泉三百里位于溶洞之中,光线非常暗,要靠游艇上的探照灯照明。乔启帆精神状况比他们好一点,第一时间发现了前方的庞然大物。
这可有点诡异,溶洞并不大,目测也就宽三十米、高将近二十米,有的地方甚至更窄更低矮。可那艘船驶近了一看,光船身就得有上十多米高,再加上桅杆,怎么也超过二十米了。它是如何在这溶洞里来去自如的?而且那船的造型并不是现代船舰的模样,更接近于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那种十七世纪欧洲风格海盗船,感觉非常陈旧,桅杆上的船帆已经破了垂挂了下来。
伊迪亚斯摸了摸下巴:“传说中的幽灵船么?”
乔启帆问:“怎么样?上去?”
伊迪亚斯看了万澧一眼,发现他没什么表情,也没有表态。而秦空吐得七荤八素,根本没在听他们说什么。他最后拍板:“上去看看,也许任务物品就在上面。”
作者有话要说: 上了佳作封面推荐,这一周要完成两万字任务。接到通知的我眼泪掉下来。
说好的休息一天就这样泡汤了,而且今天课特别多,中午没睡觉紧赶慢赶终于挤出两千多字。这就是没存稿裸奔的悲哀啊~
真是不做就不会死,让你手贱去申榜!
四人终于成功勾搭上了,西天取经之路终于可以成行,可喜可贺
☆、那些过去。。。。。。
伊迪亚斯与乔启帆实力在万澧之上,魂力进化应该已经修炼到了中阶。只见总裁大人一跃而起,双脚落在船壁上,竟然如履平地,就这么走上了船;
乔启帆拔出背上大刀奋力一掷,插|进了船身,他一个跳跃,站在了巨刀上。而后再次跳跃,同时揪住刀柄上的铁链,拔|出脚下巨刀向上一甩,刀身插|进船身后,正好落脚于上面,如此反复三次,他也跳进了船里。
卧槽!这简直就跟魔术一样,在人间根本就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秦空早已看得目瞪口呆,呕吐也顾不上了,紫色的魂力液体从他大张的嘴角流了下来。
万澧扫了一眼他那明显崇拜羡慕的模样,不耐烦地“啧”了一声,没出息的样子真是蠢死了。他拔出长剑,在剑柄上绑了一根长丝,将魂力附着在细丝上,然后将长剑甩出,绕着桅杆旋转了几圈,牢牢缠在了上面。
万澧拽了拽细丝,正待一跃而起。秦空已经抱上了他的大腿,四十五度仰角:“小澧澧,你们都这么酷炫拽狂霸,我的魂力进化才刚入门,你们不能扔下我这个小菜鸟啊。”
万澧的眼角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最后还是二话不说,将秦空整个抗在肩膀上,拽着细丝爬了上去。幸好秦空刚刚已经将能吐的魂力都吐完了,不然现在被万澧宽阔的肩膀硌着胃,能吐他一身。
“这里怎么会有海盗船?”上了船,伊迪亚斯更加确定,这是一艘典型的欧洲十七世纪风格船舰。这非常不合理,这里是天朝的地狱,怎么会出现欧洲的海盗船?
乔启帆也道:“确实,据说到了第十层地狱才与西方地狱相连,十层以下的地狱是不可能与西方有交流的。”
也许是因为这艘船比较大,在上面感觉要比游艇上平稳许多,秦空总算感觉好一点了,他一直也觉得有点奇怪,在地狱里基本上没见过其他外国人。现在乔启帆这么一说,他倒是明白了。可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伊迪亚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接收了秦空疑惑的视线,伊迪亚斯似乎明白了他的疑惑:“是不是奇怪为什么我会在天朝的地狱?我是死在天朝的,人死在哪就进哪的地狱,与信仰无关。你没看新闻吗?我想我的死应该挺轰动的,大概会上新闻吧。”
秦空回忆了一下,似乎确有其事,当时还上了报纸头条:“是这么回事啊。那……报纸上说你是自杀的,是真的吗?”
伊迪亚斯笑了笑:“你觉得呢?”
秦空摇了摇头,老实说他不相信,像伊迪亚斯这样笑容可掬又实力强劲的人,怎么可能会自杀?
“等一下,你们觉不觉得好像起雾了?”秦空话一出口,众人便发现四周的景物开始变得模糊,四周白茫茫的雾气开始凝聚,不到一分钟,竟然已经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乔启帆尝试高速旋转手中的巨刀,利用风扇的原理将雾气吹散。可惜这迷雾太浓,吹散一点马上又再凝聚起来,他这么做完全就是徒劳。
秦空下意识想要捉住身边的万澧,却扑了个空,对方早已不知去向。这太不对劲了,不但伸手不见五指,就连附近的声音都仿佛被隔绝了一般,突然间死寂一片。
“小澧澧!影帝!乔哥……喂,有没人回我一声啊?”
回应他的只有他自己的回声。
秦空不敢移动,在视线一片模糊的时候行动不是明智的行为。他在原地等了二十分钟,雾气开始散去。
秦空惊讶地发现,他竟然已经不在船上了。他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四周的风景看起来陌生又熟悉,仔细一想,对了,这是七、八年前的家乡。现在那里已经变成了一排排的小区商品房,早不是面前这一片荒芜的乡郊小道了。
秦空一阵恍惚,突然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傻站着干什么啊?走吧,要迟到了!”
秦空一回头,发现原来是自己的死党—余杰。
“小杰?”
余杰身旁是他的另一个死党何宇豪,两人都骑着自行车。他们三人住得近,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都同班,自然而然就成为了死党。
何宇豪一拍自己的自行车后座:“还愣着干什么?上来啊,你今天怎么没骑车?”
秦空很自然地跳上了他的车后座,想了一下:“对啊,我今天为什么没骑自行车?”
何宇豪一巴掌呼在他脑袋上,笑道:“你个傻X!”
两辆自行车,载着三个少年,在颠簸的乡郊小道上留下欢快的嘻哈笑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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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迪亚斯很快便感觉到不对劲了,这雾绝对来得有问题,是黄泉三百里这里特有的现象吗?来之前他已经跟情报贩子打探过消息,情报里并没有提及这里会有产生迷雾的现象。那么是人为操纵的?是谁?
任务要求只是—到黄泉三百里寻找一本被封印的上古□□,没有提到过是否有什么魔物守护着这本书。也有可能是也接了这个任务的同行搞的鬼。无论如何,他只能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随时戒备着。
“你是谁?为什么在我家里?”语气带着点傲慢的稚嫩声音在前方响起。这个声音一直铭刻在他的脑海深处,从未遗忘过。
眼前的雾渐渐散去,他身处于一座美轮美奂的欧式建筑里,豪华的大宅,光前厅就有整个孤儿院那么大,大理石铺就的地板光可鉴人,正好映照出站在上面的自己是多么的邋遢、瘦弱、丑陋,与这里格格不入。
而站在他面前的男孩,看起来只有不到十岁,白皙的小脸、水蓝色的双眼、红润的嘴唇,鼻子上有一些雀斑,他梳着一个大背头,穿着绣工精细的白衬衫、浆得笔挺的吊带小短裤,领子上还打了个蝴蝶结,这就是典型的大户人家的小少爷。在他的面前,伊迪亚斯自惭形秽,只能一直低着头。
美丽的贵妇人温柔地摸着小少爷的头发:“亚当,这是伊迪亚斯,以后他就是你的弟弟了。”
“我不要弟弟!”小少爷立刻发火了,开始向妈妈撒娇抗议:“我不要弟弟!他那么丑!嘴巴跟兔子一样!”
是的,伊迪亚斯也知道自己很丑,他有兔唇,虽然修女们没有提过,但敏感的他还是猜到了,这也许就是自己被父母抛弃的原因。他将自己的脸埋进衣领里,手也缩进袖子里,这一刻他多么想让自己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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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启帆大概是他们四人里最镇定的了,毕竟他生前是一名军人,十多年的戎马生涯,铸就了他的钢铁意志与稳重的性格。在一切未知的情况下,他不会贸贸然出手,最好的办法还是提高警惕,敌我不动不动。
“小帆,你回来了?”苍老的声音,语气里带着欣喜。
“……”爷爷?这不可能!爷爷他早已经……不,也许有可能,如果他也已经去世了,他们就有可能在这里相见。
“小帆你怎么了?快进来啊,这次回来几天?”说着,他朝房里高喊道:“秀娟啊,小帆回来了。你快到地里摘些韭菜,小帆最喜欢吃韭菜豆腐了。”
从房里应声走出来一名二十多岁的娟秀女子,他见到乔启帆似乎也很惊喜:“你回来了?”
乔启帆疑惑了,爷爷也就算了,秀娟怎么也在这?不,不对,这里不是海盗船,而是他的家乡。作为一名意志力坚定的军人,他试图努力唤醒自己的意识。
“孩子他妈,还不快做饭,小刚都放学回来了。”爷爷催促秀娟。
秀娟无奈:“爷爷您又忘记了,他是您孙子启帆,我是秀娟,不是奶奶。”
爷爷年纪大了,患上了老年痴呆,病情时好时坏,一会糊涂一会清醒,这几年更加是糊涂的时候多,清醒的时候少了。
爷爷想了一下:“啊?是吗?喔,孩子他妈,这男的是谁啊?”
乔启帆有点心酸,他从小父母离异,又各自再婚,是爷爷一手将他拉扯大的。小时候他总在想,再等几年自己就长大了,等长大了,他一定好好孝敬爷爷。没想到,他总算长大成人了,还没有来得及孝敬爷爷,他老人家却已经成这个样子。
秀娟好不容易将爷爷哄了回去。
“难为你了。”乔启帆对于自己的妻子总是带着愧疚。虽然夫妻三年,两人见面的次数加起来也不过五次。他的部队在邻省,两地相隔甚远,探亲假也不多。与其说她是自己的妻子,不如说是爷爷的看护。
秀娟是隔壁村的农家女,他与乔启帆是经人介绍相亲认识的。她长得不算多漂亮,但胜在身材苗条、身体健康,为人也老实贤惠。作为农户的第六个女儿,她上面已经有五位姐姐了,在家里没什么有地位,又没有什么文化,找不到好工作,嫁给乔启帆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她二十岁就嫁给乔启帆,三年过去了,两人真称得上相敬如宾,见了面相互生分得如同客人一般。
三年前,乔启帆转业,他选择了回家乡一家电机厂上班,这份工作早出晚归不说,工资还不如当兵时发的补贴多。秀娟没有什么文化,而且爷爷也必须有人照顾,她就在家照顾一下老人,打理打理家务。一家三口的重担全压在乔启帆身上,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乔启帆还记得那是一个空中飘着绵绵细雨的夜晚,他回到家已经是晚上九点了。秀娟一直守在大门外,见他回来焦急地道:“爷爷不见了!我就出去摘了点菜,回来的时候就不见了!”
乔启帆赶紧进屋,找了一遍无果,又冒着雨挨家挨户满村子寻找。他还发动了村子里的青壮年,找遍了山村里的每个角落,一个星期过去了,爷爷杳无音讯。
他知道,爷爷那天一定是清醒的,秀娟在大门外摘菜,如果爷爷要出去一定会经过大门,他是故意从窗户爬出去的……
乔启帆恨自己没用,如果他再有能耐一点,能让爷爷过上无忧的生活,爷爷也不会为了让自己减轻负担,而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离开自己。
但他没有放弃,至此之后,工作之余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寻找爷爷,到各个县市去张贴寻人启示。
隔了几个月,他再次回到家,屋里已经黑灯瞎火。他打开灯,屋内突然响起了手忙脚乱什么东西掉落床下的声音。待他反应过来,那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男人,以及床上被子掩盖的另一个人。
他什么都明白了,他默默关上灯,合上门。
作者有话要说: 师徒四人遇到西天取经的第一难了,可喜可贺
谁都有一些不想提及,但终生难以磨灭的记忆。他们的死因也在这个幻境里会有解答。
今日暴字数,更新慢了一点,总算在吃饭前赶上了
☆、万澧
四人之中只有万澧主动出击,他不喜欢等待,他也不是那种能够等待的人。
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一片茫茫白雾之中行走,但走了十多分钟仍然没有到尽头,这显然是不合理的,他走的是直线,而不是在绕圈。
终于,在半个小时之后,他的长剑碰到了什么东西。原本厚重的迷雾,此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地消散。原来他碰到的是他家的墙壁。
万澧发现他手里的长剑不见了,骨节分明的手掌也缩小了一半,肉乎乎的。
房门被打开,从里面冲出来一名年轻女子。她穿着那个年代来说,非常时髦的红色长裙,以及高筒牛皮靴子,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她表现得惊慌失措,有点狼狈。接着,后面跟出来一名高大的男子,他的手里举着一把菜刀,双眼通红,怒不可遏。
“爸爸。。。。。。”万澧不禁喊了一声,但很快他就意识到这是不可能的,他的父亲早就死了。
“啊!来人啊,救命啊!万成辉你发什么疯?!你给我住手!”女子虚张声势喝止男人,但那颤抖的嘴唇已经出卖了她内心的惶恐。
“你还好意思喊人来?好啊,你喊啊,让人过来瞧瞧你这个抛夫弃子,勾三搭四不要脸的贱|人!”男人挥舞着手里的菜刀,显然情绪已经在失控的边缘。
“我不要脸?是啊,你要脸,每个月就赚那么一点,养不活老婆孩子,还打肿脸充胖子,借钱给别人!你有种就劈过来,你劈啊!”
“你以为我不敢?你。。。。。。”眼看一出家庭惨剧就要发生,然而此时,男人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外的儿子,高举的手臂缓缓放下。
女人也回头看去,见到站在一旁的万澧,嘴巴动了动似乎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什么都没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从此以后万澧再也没有见到过那个女人。
万澧的父亲在小县城的中学当老师,是个本本分分的教书匠,每个月只有那么一点微博的收入。他的母亲是县里文工团的舞蹈演员,虽然两人的工资都不高,但她总能想办法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她也确实有那个本钱,就算已经是个年近三十、生过孩子的女人,只要她在大街上晃一圈,依然有百分之九十的回头率。
她本来就不是个本分的女人,一次省里来了领导,在演出后,她找到了飞黄腾达的道路。于是她狠下心抛下丈夫和儿子,离开了。
那一年万澧只有六岁,老实说,他对母亲的印象并不深刻。提到“母亲”这个词,他想到的只是红色的裙子与高筒靴子。
两年后,父亲再娶,对方是父亲的同事,一个三十出头仍然没有结婚的女人。说闲话的人多了去了,都说这女的是因为年纪太大嫁不出去,这才嫁给一个离过婚还带着小孩的没用男人。但幼小的万澧对这些流言蜚语都不清楚,也没空理会。他每天的生活都被上学和训练填满了,从五岁开始,他就被送去父亲的好友……学校教体育的齐老师那学武术。长拳、太极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回到家都已经很晚了,吃过饭写完作业就睡觉,作息非常规律,他与父亲、后母接触的机会并不多。印象中,那是一个说话轻声细气,看起来有点文静瘦弱的女人。与自己说话的时候永远都陪着小心,似乎语气里总带着点讨好。
万澧十二岁那一年,父亲得了尿毒症,病来得又急又快,措不及防中就离开了人世。父亲去世后,无论是父亲那边的亲戚还是母亲那边的亲戚,都没人愿意领养万澧,不过幸好,后母没有将他扫地出门的意思,待他也跟从前没有什么不同,依然负责一日三餐,承担起他的生活、学习一应费用。与万澧说话,也依然是那么小心翼翼。
晚饭的时候,后面看了他好几眼,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在饭后才终于对万澧道:“小澧,今天你们齐老师来找我,下个月的省级比赛你没有报名是吗?”
万澧没有吭声,算是默认。
“齐老师感到很可惜,你今年有夺冠的希望。阿姨也觉得很可惜。。。。。。是因为交通和住宿费吗?”
万澧还是不吭声。
后母在心里叹了口气,这孩子倔强又沉默寡言,很多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与他沟通,但他确实是个令人心疼的好孩子。
第二天,万澧打开书包的时候,发现里面放了两百块钱。他将这两张钞票紧紧攥在手里,整堂课都低着头。他知道后母挤出这两百元有多不容易。2000年后,物价开始飞涨,那个时候,一个小县城的老师,每月的工资也就六、七百,丈夫死后,一切的家庭费用都由她一人承担,还要带着一个拖油瓶,两个人的生活费用不是一笔小数目。
他虽然年纪小,也知道后母有多不容易,父亲死后,他就从未见过她买过一件新衣服,倒是自己进入了青春期,身体开始发育,个头猛窜,半年就得给自己添置几件新衣服;饭菜也不算多丰富,都是些当季便宜的菜色,但总保证有荤素搭配,量也足,尽量满足他成长的需求。
这些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后母才三十多岁,还年轻,有热心同事给她说了几次对象,都因为她还带着前夫的拖油瓶而告吹。就这么拖着,直到万澧十五岁的时候,后母终于与一个离异过的中年男子稳定了下来,但迟迟不肯结婚。后母虽然没说,但万澧心里清楚一定是因为自己。
2006年开始,房价也开始飞涨。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万澧父亲九十年代买的单位集资房,一百多平方的房子,当年只需要两三万,现在却能卖个将近二十万。当年父亲过世的时候,对万澧避之惟恐不及的亲戚们,似乎心思都活络了起来,争着要领养万澧,还言语里撺掇万澧与后母打官司,要将房子纳入他一人名下。
无论这些亲戚们如何费尽口舌,万澧依然沉默着。
在他即将步入十六岁的那个夏天,他从初中毕业了。那一天他收拾了一些东西,给后母留了张纸条便打算离开。
正巧后母此时回家了,两人在大门口相遇。看到万澧手里的行礼,她顿时明白了。
“小澧,你这是干嘛?”
万澧朝她恭恭敬敬地鞠了一躬,喊了他从来没有对她喊过的称呼:“妈,再见。”
听到这一句,后母眼睛顿时发酸,眼泪止不住往下掉。她追了出去大喊:“小澧。。。。。。”却只看到远方少年那坚定的、头也不回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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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澧到了省城,他一个还不满十六岁的初中毕业生,要想在这大城市里找份正经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一开始,他到桌球厅给人看场子。说是桌球室,其实明白人都知道,那就是当地黑帮势力的聚会场地。他学了十年武术,还是三年省级比赛冠军、去年的全国冠军,有底子在,一般来砸场子的都在他身上讨不到什么便宜。后来他靠过硬的拳头,闯出了点名气。开始有人邀他□□拳。
黑拳这玩意来钱快,但却是玩命的行业。就算在比赛中死去,那也不过是城市中默默消失的一粒尘埃,没人会记得,甚至没人会注意少了这么一个人。他倒是不在乎,反正他孤家寡人一个,死了也了无牵挂。没有太多犹豫,他便接受了邀请。
万澧在这残酷的竞争中开始蜕变,他不再那么沉默寡言,但嘴里吐出的话总让人跳脚,挑衅对手是他的拿手绝活。他也从不手软,黑拳比赛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死在他手里的对手不多,但也有那么两三个。他知道天理循环,自己也总会有那么一天。
当然,战场上没有长胜的将军,就算他再厉害,也比不过服了兴奋剂,比他身体壮一倍的对手。
当对手比菜盆还大的拳头砸在他太阳穴上时,他眼冒金星,跌倒在地,对手依然不依不饶,狠狠砸他的脑袋,招招都是杀招。
弥留之际,他看到天上晕着一层模糊的光,父亲在呼唤他,母亲对他温柔的抚慰,身上却没有穿着那一套红色的裙子。。。。。。
万澧笑了,攒起全身的力气,一拳砸了回去。
耳边传来“啊!”一声尖叫。万澧突然睁开双眼,发现自己竟然坐在一朵直径四米的花苞里,他刚刚砸中的是花的花蕊。
他拍了拍昏沉沉的脑袋,手里长剑狠狠刺入花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是万澧的过去,骚年从前不是现在这样的,不过也不比现在好
下一章是其他三人的过去
伊迪亚斯:我早说了我有别的西皮嘛,大叔受神马的太重口了
乔启帆:如果我跟你西皮,谁是受还不知道呢。顺便一说,明明我才是T,拉仇恨是我的专长,为什么他一个DPS有嘲讽技能?这是开挂!
☆、乔启帆&伊迪亚斯的过去
离婚进行得顺理成章,村里也没什么人知道这回事,直到秀娟再婚,他们才回过神来。此时乔启帆已经离开了家乡,往更远的地方去寻找爷爷的行踪。他不怪秀娟,结婚六年,自己完全没有尽到一个丈夫的责任,两人甚至连同房的次数都能用一双手数出来。这么多年了,他们连个孩子都没有,秀娟背地里遭受了多少流言蜚语,说她是不会下蛋的母鸡。这些他都知道,却没有在意,是自己辜负了她,浪费了她最宝贵的青春年华。
离婚协议他签得很干脆,他把房子留给了秀娟,唯一的要求就是,如果爷爷回到这里,一定要马上通知他。
乔启帆辞去了电机厂的工作,去了邻省,爷爷的老家在那里,他的父亲也在那里。自从父母离婚后,他与父亲已经将近二十年没有见过面了,他并不想与自己的父亲有多少瓜葛,但是他知道爷爷其实一直有与父亲联系。三年前,为了找回爷爷,他曾经去过父亲家,父亲与他现在的妻子对乔启帆非常冷淡,甚至连一杯水都没有倒给他。这些都不重要,他也不在乎,毕竟将近二十年没见过面,关系疏远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说明爷爷并没有去找他之后,父亲便开始赶他走了,那时候正是晚饭饭点,乔启帆没说什么,既然爷爷没有来过,让他走便走吧。他也无意打扰父亲一家的生活。
离婚后,乔启帆边打散工,边四处寻找爷爷。他再一次到父亲家拜访,这次父亲与现任妻子所生的小儿子也在家。小弟今年只有十一岁,还是一个小学生,对于这个突然多出来的哥哥,很是好奇,边做作业边不时抬头看他几眼。
父亲一直闷头抽烟,对乔启帆的态度不冷不热:“你又来做什么?我就说他没来过。”
乔启帆没有吭声,他已经料想到父亲对自己的态度,所以三年都没有再上过门。
此时小弟突然开口了:“爸爸你记错了,爷爷去年来过啊,当时他还带我去后面公园玩了。你不记得了?”
“小舟,别胡说!”父亲的表情一瞬间有点慌乱。
孩子觉得被冤枉了,眼圈泛红地反驳:“我怎么胡说了?妈妈可以证明,当时爷爷还在我们这吃了晚饭,后来是你送他走的。”
乔启帆拍案而起,身为一名军人,他早已学会了忍耐与冷静,可是这一刻他却无论如何都冷静不了,愤怒战胜了他的理智。一瞬间他想到了爷爷在大雪中饥寒交迫的背影,他一个患有老年痴呆的老人,该如何在外面生存;他想到了童年时看着别家父母接孩子回家的画面;他想到了爷爷将他抱在怀里的温暖;他想到了那一天从父亲家里出去,从窗户外看到,里面一家三口和乐融融的投影,还有那饭菜的香味。。。。。。
只是一瞬间,他积累了多年的愤怒怨懑终于爆发。接下来的场面一片混乱,有皮肉相搏的撞击声,有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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