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星际]美人攻的伪装之路-第3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刘六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被一刺眼至夺目的银光夺去了视线,整个会场都是浓烈至恐怖的银色,精神力薄弱的几人甚至口吐鲜血昏迷不清。
  死一般的安静。
  林也怎么样了?!
  刘六闭着眼睛四处摸寻,却只触到了熟悉的温度,他心中焦灼万分,就听到身侧之人平静道:“冷静。”原本高悬的心渐渐缓了下去,是的,现在不能乱,一定不能乱。
  而就在这时,一漫不经心的嗓音就显得尤为心悸,“趁我不在,欺负我家林也,不好吧?”
  这是!
  刘六握着李维尔的手骤然紧缩,他眸中竟是不可置信,甚至抖着嗓音喊了出来,“十一,是不是你啊?你小子是不是诈尸了啊!”
  “六姐,不是我是谁?”一声轻笑,而后,那漫天的银色被墨色腐蚀,最终消散于男人的脚下。
  会场中还有意识的人一睁眼,就看到了这个凭空出现的男子,他就这么站在那里,就夺取了所有人的视线,太过耀眼,也太过惊艳。
  而更让他们惊吓的是,男人怀中抱着一个男子,若是他们没有认错的话——这不就是、那个、凶残的、王妃吗!!
  现在这是什么发展?难道王妃联合自己的“野男人”要对王不利吗?!这是众人脑子立刻窜出来的念头,可看着这容貌不似凡人的男子,又深感惋惜,长了这么好的一副容貌,做什么不好,偏要做什么“隔壁老王”!
  男人不知众人所想,他嘴角微微上勾着,一手理了理怀中男子的碎发,甚至低头亲吻他白皙而又脆弱的额头,“小林也,我回来了。”
  这个陷入沉睡的男人似乎听到了,连那紧蹙的额头都舒缓了些,那握剑的手不知何时拽紧了男人的袖口,一看就是毫无安全感。
  “你……居然没死”,每一字,都是那么的咬牙切齿,毕月生双目嗜血望着这个倏然出现的男人。
  神是不会死的,他也一直警告自己,时轶并没有死去。
  但亲眼看到那具身体化为了一滩血泥,他口中说出的时轶还活着,不过是一种变相的得意和炫耀,连神都死在了他的手中,普通人的他都能弑神,这事,谁会相信?
  不过他当然不会满足于此,自他决定从高级的位面下来那天起,他就已经做了所有的准备。
  抛下足够的诱饵,引诱低级位面的人相互追踪,将自己的意识藏于光圈内部,等待意识的苏醒,然后就是……弑神!成神!
  只要能贪食林也的灵魂,就是吞噬了神的灵魂,那他不就成神了吗?这也是他如此耐心对待林也的唯一原因,他会和林也的灵魂相缠,最终,将他的灵魂完全吞噬。
  他千方百计赢到了这一步,却偏偏输在了这一步!他怎么甘心!他怎么甘心!
  望着面庞扭曲的毕月生,男人嘴角的弧度不变,一语道破他心中最大的恨意,“月生,你难道以为,凭你的天资,能成神?”
  显然,男人已经想起了毕月生前世的名字,也想起了自己的所有一切。
  “凭什么!凭什么!”毕月生分外不甘地怒嚎,看着如此云淡风轻的男子,心中的恨意到底了顶峰,“凭什么你们生而为神!而我只能被迫追逐!凭什么你们高高在上,我只能被迫仰望!”
  “因为,你只是普通人。”
  男人根本没将毕月生的怒火放在心上,他的脚步缓而慢,甚至连眼神都没给那个咆哮的男子一二,只眸色宠溺地望着怀中的男子,像是怎么也看不够一般。
  望着走来的男子,毕月生忍不住后退了,他怕了,这是普通人对神的害怕,是没有出生前,刻在骨子里的恐惧和敬畏,但他竟不能行动丝毫,只能眼睁睁站在原地,望着这个男人离他越来越近。
  男人的嗓音如同清泉石上流,携着股他本人特有的懒散沙哑,慢条斯理道:
  “放心,我不做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小攻总算帅了那么一会,啦啦啦~
  么么~


第104章 时间
  这是星际1229年,一切都和往常没有任何不同。
  帝都星一如既往的生机盎然,街面上行人熙熙攘攘,热闹非凡。如今帝都再也不是世家统治,也不是一人当权,而是实行联邦选举制,当然这些都是底层百姓关系不大,他们该怎么生活还是怎么生活。
  而就在这安逸和谐的星球上,一艘模样普通的小型飞船停留到星际港湾,没引起任何人的瞩目——每天都有成千上万架,怎么可能一一留意?
  从飞船上下来两人,一个面部分外清秀,若单单留意他的面庞,可能会以为是个秀气的女孩子,可从他的身量来看,又确实是个男子。他身侧还有另一人,长相俊朗,简单的休闲服竟被他穿出了一身的禁欲严谨感。
  毫无疑问,两人是爱侣——从两人紧扣的双手就能看出,说不定是对刚在一没多久的小情侣,毕竟两人周遭漫延着一股恋爱的酸臭味,让单身狗避之不及。
  两人来帝都星似乎是来旅游的,并没有明确的目的。男生女相的一人拉着另一个男子四处乱窜,不止将周围有名的地下赌场逛了一遍,还当中聚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最为可恶的当然不是这个,若他们输了也就罢了,毕竟送上门的买卖,谁不开心?可偏偏十赌九赢,就在他们打算满载而归之际,赌场幕后人坐不住了,出场了。
  本来以为会有一场好戏看,结果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幕后人亲自恭恭敬敬将这两人送出门,还满脸堆笑,要多谄媚有多谄媚,这下,大伙都知道,这两人身份不简单了。
  幕后人身后的手下分外惊讶,要知道,他们老板可不单单是开赌场那么简单的,那可是上面有人!实在按耐不住心中的好奇,小声道:“老爷,这两人?”
  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中年男人摸了摸两腮的胡子,意味深长道:“十年前……”
  点到为止,转身走人。
  手下却是怔在了原地。
  要说十年前,有什么值得他家老板提及的事,那无疑是改朝换代的大事……几乎没人知道那人突然消失,而略微知情的人士,更是对此闭口不谈,避讳至极。
  也因此,直至今日,根本没人知道,在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手下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一阵后怕,摸了摸已经湿透的后背,心中的好奇一下子缩了回去,再好奇,也要有命享啊!
  刘六可不知道他和李维尔的出现,给这些人造成了多大的影响,他和李维尔这次来帝都星,不过是刚好路过,就上来玩玩了。
  不过,没想到都十年过去了,这里还是老样子,没啥变化。
  他一手拉紧李维尔的手掌(就怕这人走丢了),一手抛着一颗骰子,正准备再找个好玩的赌场大杀四方时,却不想看到了两人,愣在了原地。他身侧的李维尔当然也看到了,问道:“要上去打招呼吗?”
  十年的时间,改变了很多,至少,如今的李维尔,再也不会令人觉得冷酷严肃,虽然依旧冷淡,却实在温情了不少,当然,这是刘六的功劳和独享的专利。
  刘六摇了摇头,“别别,老、我跟他们不熟,走吧!”强行将老子咽了回去,一把拉住李维尔的手,溜走了。
  而那边,一位普通的中年女子正在向一个嘴角带笑的女子打招呼,“诶,欣雅,你又带你家男人出来逛街啊?”
  女人一头马尾整齐地扎在脑后,嘴角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是啊王婶,今个阳光很好,就……”她像是感知到了什么,朝着一处望去,却发现那里空无一人,便收回了如有所思的目光,继续开朗道,“就推着月生出来走走。”
  中年妇女望着这个坐在轮椅上的没有一点生机的男人,略带怜悯惋惜地拍了拍女人的肩膀,“辛苦你了”。
  “没,一点不辛苦”,女人爽快地回复道。
  中年妇人终是收回了那句劝女子放弃的话,这个轮椅上的男人,一看就……但这又怎么说得好呢?说不定那天就醒来了呢?
  唐欣雅对王婶的同情不是不知道,但她什么都没解释,就嘴角带笑推着如同植物人般的毕月生一路朝前,不时哼着不成调的曲儿,整个人轻松又惬意。
  这样的生活,她很满意。
  就是不知道,那两人,如今过得可好不好?
  想到这个,她自嘲般甩了甩马尾,都成神了,怎么可能会不好呢?那两人,在上面,一定要过得好好的啊……她不经意间抬起了脑袋,此时天空无云,只有明媚的阳光,她却好似又窥见了那漫天的繁星,嘴角的笑容更开怀了。
  被人记挂的林也当然不会知道谁在想他,当然,即便知道了,怕是也没第二个脑子思索了。
  此时他脑中晕乎乎的,所有的感受都是压在身上的男子给予的。
  两人衣衫不整交缠在床上,连彼此的呼吸都交叠在一起,亲密得如同一体。
  “你倒是快点啊!”林也受不了时轶这般磨蹭——每天都要来这么几回,他就是耐心再好,也受不了,更不用说,这种状态都持续整整十年了,他即便脑子再傻,也该反应过来了,时轶根本就不是什么善茬,而且,非常、非常、不善!
  最初的体恤怜爱而任其为所欲为过后,就是欲。仙。欲。死的疲乏,只恨不得抱着枕头睡上几天几夜。再加上后来动辄装委屈卖萌,被来来回回吃了不知多少遍,林也终是大彻大悟了!时轶这货,千万千万别被他蛊惑了!他一点都不可怜!他所有的目的就只有一个!
  吃肉!
  可林也实在不想当那块被吃的肉啊!
  压在身上的时轶眨了眨眼睛,修长微卷的睫毛如同蝶翼般亲吻他墨色的瞳孔,本就完美的没有一丝瑕疵的面庞更显妖艳,即便林也再三提醒自己不要被对方蛊惑,依旧下意识吞咽了下口水。
  无怪他,这是生物对美好事物的本能反应,更遑论,时轶是自己的一半灵魂,这种自己被自己美呆了,当然是可能发生的。
  下一刻,微凸的喉结被咬住了,不痛,甚至有些微痒。但这致部位被人控制住的处境,无疑加速了林也的心跳,而那略微有些尖锐的牙齿滑过敏感部位的动作,更是刺激了早就泛红的身躯。
  温热的舌头不经意间的一舔,足够林也闷哼出声了,他两手死死扣住身上之人的肩背,哑着嗓音道:“时轶,别、别玩了。”
  “哥哥,不舒服吗?”时轶舔了舔微凸的喉结,沿着白皙凸起的锁骨一路朝下,刻下了一片红印,在冷色的光照下泛着水光,双手颇为暧昧地顺着瘦削的胸膛抚摸,在身下之人没有反应过来时,已经渐渐下挪。
  林也当然可以说出违心话,但这几年下来,他早就知道身上之人什么德行了,尤其是听到近乎暗示的“哥哥”称号,他哪里不知对方想要做什么。
  将脑袋一偏,素色的枕头遮掩了早就烧起来的面庞,“舒、服的,啊——”最为脆弱的部位被人握住,他再也忍不住,直接喊出了声。
  这一秒,所有的感受都集中到了那只灵巧修长的手上。时轶的手如同他的人一样令人过目不忘,根骨分明、白皙修长,可如今,这本应该是用作弹钢琴的手,却做着世间下。流的动作,林也额间腻出了汗液,咬着牙道:“别、弄、了。”
  “真的不弄了?”时轶弯下劲瘦的腰,俯身在林也耳畔暧昧道,更是轻轻舔了舔对方弧度优美的耳蜗,哑着嗓音轻声问道,像是那蛊惑人心的海妖,也像是诱人堕落的恶魔,“真的不要么?哥哥?”
  不知何时,那握住致命部位的手掌已经悄然松开,转而朝着下方暧昧划去,他动作太慢也太缓,从容不迫,胜券在握,那嗓音也更为低沉,几不可闻,“哥、哥,不要么?”一指已经暧昧地探了进去,正在里面轻拢慢捏。
  混蛋!
  “你做不做!”林也一把扣住时轶的脑袋,直接用唇堵住他分外不安分的嘴,恶狠狠咬了一口,修长笔直的双腿更是紧紧缠住对方的腰际。
  分不清是谁的血液沿着两人交缠的嘴际流下,那早就勃。起坚。挺的炽热早在唇齿缠绕间不容拒绝地抵了进去。灼热、剧烈,像是两人的心跳,牢不可分。
  默契、契合。
  ……
  望着身下之人安详的睡颜,时轶将人牢牢抱入怀中,在其额上印下一吻,是诺言,也是誓约。
  “晚安,林也。”
  作者有话要说:
  最后来了那么一车,毕竟好久没吃肉了,我甚至想念啦~
  明天将这个前面埋下的伏笔全部解释一下,后天完结,想想有些小激动呢~
  那我顺便来总结一下小攻的马甲好了~
  最初弟弟——十一登场,后被发现——发现时轶的身份——时轶想起自己的身份——时轶==系统原主人
  很好,很强大,这就是一个小攻搞事情,差点将小受搞没的故事啦~哈哈
  么么~


第105章 唠嗑
  林也醒来时腰酸背痛,不过每天都要来上一遭,如今的他早就习惯了。
  一旁之人乖巧地枕在他的身侧,也不知做了什么好梦,嘴角不由自主地上勾着,虽然早就看了不下千百遍,但林也依旧被蛊惑般伸手触上了对方的薄唇。
  指尖是温热的触感,一如林也此刻的心跳,柔软。
  如今在这个位面生活了快十年,他倒的确不知成神有什么好处,但每天起床都能看到时轶躺在自己身侧,无疑是最大的幸福了。
  没错,距离那日已经过了整整十年了,那时的林也怕是打死都不会想到吧,十年后的今日,他能每天醒来都看到时轶的睡颜。
  他对那日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并不清楚,只能说一醒来就看到时轶坐在自己的身侧,他甚至以为自己已经到了天上,不然怎么可能会看到时轶?好吧,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他的确上天了。
  “小林也,醒了?”时轶嘴角勾笑,俯身直接用脑袋蹭了蹭林也的脖颈,懒散的像是家猫,“好想你”,一手轻描淡显已经摸上了林也的腰际。
  刚醒来的林也显然有些懵,被时轶蹭了好久才反应过来,颤着手臂就抱紧了怀中之人,分外用力,嗓音是抖的,“时轶、你……”
  “我回来了”,时轶抬眸望着身下的林也,轻轻啄了一下林也的唇,很轻,是那种安抚的亲吻,眸色亮的如同漫天的繁星,“回来了。”
  林也说不出话,他不知道这是真的还是假的,但他什么都不愿想,就只想抱着这个时轶,一直抱着。
  时轶也什么都没说,任由林也抱着,依恋地用脑袋蹭着林也的脖颈,轻轻亲吻他颈间的肌肤,以彰显自己的存在。
  直到怀中的温度不似作假,林也才真的相信,时轶回来了,他想要出口询问,但又不知怎么开口,甚至害怕只要自己一开口,这些都会如同梦境般幻灭。
  “其实,我是12345的主人”,这是时轶的第一句话,他语气平平,听在林也的耳中却是震撼无比。
  什么!时轶是12345的主人!
  这么想着,口中也喊了出来,时轶略带腼腆地眨了眨眼,“小林也,别这么惊讶嘛。”
  “我能不惊讶么?你快给我说清楚!”这下,再好的气氛都给林也破坏了,实在不怪他,若是时轶就是12345的主人,那后面的那么多破事,简直是自作自受!
  望着这般模样的林也,时轶心中乐开了花,嘴上却很委屈地开始从石碑和神的起源讲起,最后更是美人蹙眉道:“其实真的不怪我,唯一一个成功的神都找了一个……傻子,我就……”
  “你就想了些办法,将12345中关于自己的资料全部删了,是不是?”这时候,林也的怒气虽然不能说全散了,可想到时轶都快丢了一命,实在没心思计较他是不是系统的主人了,反正不论是不是,他算是栽在时轶身上了。
  “嗯”,时轶可怜巴巴地垂下脑袋,瞥了一眼林也,小声道,“哥哥,你没生气吧?”
  嘿呦喂!这时候知道叫哥哥了?
  没门!该讲清楚的一字不能差,“那系统怎么会认错?还有你怎么……你现在是什么回事?”恶狠狠盯在时轶的身上,大有坦白从宽的架势。天知道时轶如今到底怎么回事!到底有没有副作用!
  别看如今林也面色冷酷,其实最大的原因还是担忧时轶,不然哪会这么严肃,而被训责的时轶当然知道林也这是挂念他呢,心中别提多开心了,当然,面上却是一分不显。
  “小林也,你问题这么多,我回答哪一个呢?”时轶眨了眨眼睛,颇为苦恼道。
  “别卖萌!一个一个给我解释清楚!”林也一把抓住时轶不安分的手,顺便敲了敲他的脑袋,“别以为可以蒙混过关!”
  “没啊,我怎么会瞒着哥哥呢!”时轶勾了勾林也的掌心,脸色分外无辜,林也刚想抽回,就听到时轶不紧不慢地解释道,这下也由着他去了。
  其实无非就是销毁了自己的资料之后,还怕系统会找到他,就想了个办法,将身上的气息全部改了。
  ——他就想安安分分消散于天地间了,实在不想系统带着个傻子找上门,这种只想老老实实过完“晚年”生活的想法,林也不做点评。
  “既然你这么不乐意,下去干嘛?”林也冷哼一声,毕竟他就是那个被嫌弃的“傻子”,他能不气吗?
  “哥哥,别恼嘛,那时我不是不知道嘛”,时轶颇为苦恼道,立马扯开了话题,“每个神快要消散之际,都会被石碑从到低级位面去,这是千百年不变的定律。”
  “可这关毕月生什么事?”
  “……其实毕月生就是个成功从低等位面上来的普通人”,提到毕月生,时轶明显漫不经心多了,“他想要成神,以为吞噬神格就能成功,所以在知道我要下去后,也跟着下去了。”
  不待林也询问,他就继续道:“不过天地间都有法则,石碑也不会同意高级位面的人前往低级位面。想要下去,当然可以,重新转世就行了。他就提前做了些准备,将自己的一抹意识放入了所谓的光圈,然后才投胎转世。”
  听了时轶的话,林也总算想起了之前忽略了什么。他记得系统曾和他说过,它是为了寻找神遗失的灵魂,那就说明,他的主人是生而为神啊!可时轶曾明确点出过,毕月生是到了高级位面又下来的普通人,既然这样,怎么可能是神!
  也怪他那时听到白少秋的声音一下子就什么都忘了,不然也不至于如今才意识到,但即便他那时就意识到毕月生不是系统的主人,其实对格局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了。
  “既然这样,系统为何会认错?”林也立刻抓住了重点,他真的对系统认错这事耿耿于怀。
  “……那是因为”,时轶本来是不想说的,毕竟这有损自己在林也心中的“光辉形象”(你确定有?),但碍于自家爱人实在敏锐,只能不情不愿道:“你没发现,我的灵魂颜色和毕月生的有些像吗?”
  是的,都是银色。
  这一瞬,林也突然想到了一件事,那就是在荒芜之岛的时候,他曾通过光圈接触过时轶的灵魂,但那时候,他印象中是无尽的黑,可后来交缠在他灵魂上的,却又的的确确是银色。
  “你的意思是,你将自己的灵魂变成了和毕月生一样的银色?”林也问出这个问题后,立刻就反应了过来,“是不是毕月生向你提出过改变灵魂颜色的主意?”
  这就是时轶不想说的原因啊!
  实在是那时的自己太过单蠢了!
  他们生而为神,也因此根本不用动太多的脑子,一切都能通过神力解决,脑子是什么玩意?能吃吗?更不用说,他根本没想到,居然会有普通人觊觎神格,毕竟神实在太强大了,根本就不会有人蠢到来对付神吧?
  看着时轶的神色,林也还有什么不懂的?得了,毕月生这城府也够深的,为了成为神,早早就在准备了,说不定就是在时轶改变颜色的同时,毕月生窥到了时轶的灵魂状态,他不能长时间模仿,但几秒还是可以的,正好可以用来欺骗没有脑子的系统!
  想到这,林也立刻就想到了另一个问题,“所以,你一开始进入到星际时代,之所以满身伤痕,也是毕月生捣鬼?”
  一下子被揭了老底的时轶:“……”
  原来的时轶该是有多蠢啊!明明拥有神力,却被一个普通人暗算!想来毕月生是想直接灭了时轶的,但却没想到,他运气不错,竟是遇到了自己的失散灵魂。
  到了这时候,林也已经不知道对毕月生该是恨还是谢了,听时轶的语气,若是没有毕月生捣乱,恐怕两人这一生都不会有交集了,即便有了,说不定也不会在一起。
  正是因为有了幼年时的那段同生共死相互扶持的日子,才奠定了两人之后的相恋吧。
  “那毕月生,后来怎么样了?”林也顺口提了一句。
  “他成了普通人,后来唐欣雅将他带回去了”,时轶懒洋洋道,并没有如何放在心上。
  林也却是听出了时轶话中的意思,他口中的普通人,怕是真的普通人了吧。想来一生追求神力,追求实力的毕月生成了普通人,是对他最大的痛苦吧。
  只是让林也没想到的是,唐欣雅居然还会接受毕月生,并将他带回?不过这是她的事情了,林也也只是随口一提,并没有放在心上。
  “对了,你怎么活过来的?”到这时,林也已经很淡定了,刚才听到的一切,都将他的世界观重新构建了一遍,顺便将自己失忆那几天看到的幻觉和时轶说了一遍。他其实也很好奇,到底这么一回事。不会真的是他思念过头吧?
  作者有话要说:
  总之,就是这么一回事,时轶自己做的死,当然要自己跪着填好哇~哈哈
  么么~


第106章 尾声
  “小林也,原来你这么喜欢我啊!”时轶听后,笑眯眯地一把抱住了林也的细腰,还暗示性地摸了好几下,却被林也一把拍了下来,“好好说话!都一大把年纪了,没事不要撒娇!”
  对自己的年纪真的无法反驳的时轶眨了眨眼,才道:“好吧……其实我肉。身的确死了,不过意识却没有散。你要知道,那时候,我的灵魂和你已经相缠了……”
  言下之意就是其实他的灵魂已经有一部分在林也的身上了。
  “在你身边待久了,自然意识就开始凝实了,不过也只记得和你的过往,已经并不是完整的,若是假以时日,说不定就能重新凝聚成身体了,可惜……”
  可惜,白少秋的那一剑,直接将他凝实的虚体给破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给你时间,你还能出现?”林也一把拽紧时轶的领口,恶狠狠问道,就看到对方眨了眨眼睛,颇为害羞道,“哥哥,别生气嘛。”直接用脑袋蹭了蹭林也的脖颈,乖得一塌糊涂。
  要是平时,林也肯定心软得一塌糊涂,但如今却是牙口都疼了!简直了!
  亏他还以为,时轶被弄死了!
  简直可恶!
  他根本不想再回忆起那时候像是心脏被人活活撕开的痛苦,他生平毫无虐待尸体的爱好,可从他在白少秋身上捅了整整一百剑就能看出,他当时有多恨。
  “哥哥,别气了”,时轶边蹭边将话题扯开,“那时候多亏了你念下咒语,加深了我们两人的联系,不然我说不定要好几年才能再出来呢。”
  还来不及“佩服”自己误打误撞造成的完美结果,就听到了后面的话,顿时脸又黑了不少。刚想说话,便发现身上穿着的唯一一件衬衫也似掉不掉地挂在身上,连下身的裤子什么时候被脱掉都不知道!
  时轶双腿压在林也的腰际,眸中发光般望着身下秀色可餐的林也,腼腆道:“哥哥,好想你。”
  ——是好想吃吧!
  “真的想你”,不带任何□□的一吻落下了林也的唇上,轻轻舔。舐弧度优美的唇形,温热的触感令林也心中一动——两人真的分开太久了,久到林也根本不想拒绝这一次亲密。
  两人的舌尖不知何时缠在了一起,分不清是谁主动,就像是冰块落入沸水,一触即发。
  躯体交缠,神魂相交。
  情。欲的滋味美好得令人欲。罢不能。
  林也望着睡颜安逸的时轶微微发呆,连指尖什么时候被人一口含在嘴中都没有反应过来。
  身下的人不知何时醒了过来,将林也一扑,就成功压倒在了身下,沙哑的嗓音似钩子划过心扉,“小林也,想什么呢?”
  身上之人身上不着寸。缕,原本柔软的头发在这十年间已然变长,从白皙的胸前垂落下来,恰好洒在了林也的面颊上。
  林也一时感觉被墨发触到的面颊有些热,他不自然地挪开了视线,“没想什么。”
  明明看过那么多次了!为什么又脸红了!
  林也简直被自己的这项“能力”也折服了!其实也不怪他,实在是时轶如今的模样太秀色可餐了,林也都佩服自己如何忍耐下来的。
  “说谎可不好哦”,时轶俯身伸出舌尖,近乎挑逗般舔了舔林也的眼角,更是故意歪了歪脑袋,“甜的。”
  你这是犯规!
  林也心中染着一把欲。火,恨不得立刻将身上之人就地□□,可想到白日宣。淫实在不妥(喂喂,你早就破戒好久了),只能一本正经捧住时轶的脑袋,“时轶,别胡闹了,起床!”
  “没胡闹呢”,时轶轻笑了一声,“哥哥想哪去了?”
  能想哪去!你说能想哪去!
  你这小子,顶在我腹部的是什么玩意!你有本事给我说清楚啊!
  林也刚想说话,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声巨响,那声响,想不忽视都不行,立刻正经道:“起床,石碑那里好像出事了!”说着也不管时轶什么反应了,一把将身上之人推开。
  时轶倒是没怎么担心,懒洋洋地起床,还有气无力地伸了个懒腰,正要弯腰捡起地上那堆被撕扯的惨不忍睹的破布,就听到林也恶狠狠道:“好好穿衣服!”
  “哥哥,我有好好穿啊”,颇为无辜地转身解释道,就被林也扔了一件衣服,听到对方没好气道,“别废话了,快给我扒上!”
  这叫有好好穿?既然是神,那当然是想变什么就变什么了!
  明明可以直接变一身衣服在身上,这当着他的面故意慢悠悠穿衣是闹哪样!
  两人磨蹭了一会功夫,就直接朝着石碑奔去,还没走进,林也就发现,那高耸入云的石碑不见了。走件细看,才发现,那高不见顶的石碑竟是化成了一摊碎石倒在了云层上。
  周围没人,就他们两人。
  从低级位面飞上来的普通人,是没有资格接近石碑的。
  石碑其实就是这个世间的法则,是一种凌然于众生物的存在。
  林也第一次见到石碑时,眸中是说不出的震撼,这是种刻在骨子中的敬畏感,并不以他的意识为转移。然后他就看到,时轶的手沿着石碑滑落,落在了两人的名字上。
  据他所说,只有□□字,才会出现在上面。
  而一旦出现在上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