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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养活了全星际-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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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勋帮忙把缓冲液经营上正轨后,随即放手让李林宝自己干了,只收一成利润,算是非常厚道。
因为实在太忙,每次接到虫珠或者纳米碳供货电话时,何勋都委托陆嚣去跑腿。孩子脚程快得很,往返于镇的两端十分轻松,因此每每完成任务,陆嚣就没事情干了。
何勋看陆嚣整日无所事事,便提了让他上学的事情,没想到陆大英雄对读书毫无兴趣,历史地理政治是什么,能吃么?还不如多给何勋哥哥插秧施肥。
他胸无半点文墨,偏偏只一心一意要到他的农田里当庄稼汉。
这可怎么得了,文盲是很丢脸的!
“老子让你上学,给你拒绝的权利了吗?”何勋扬了扬下巴,镇压式家长的架子几乎要顶在陆嚣的脸上。
“再废话,就滚回福利院!”
这句威胁其实很久没出口了,但一旦说出来,威慑力依然强大。
陆嚣只能从善如流地应“喳”。
于是何勋一脚把他踢进了梧桐镇唯一的异能者学馆。
这间学馆是梧桐镇新设的,立志专门培养安保有生力量,因此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免学费,还保证以后有工作,是很多家长梦寐以求的托儿所。
但陆嚣在那里呆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所谓训练方法太小儿科了,那些小孩的异能大部分还停留在“如何启动”的阶段,他跟他们完全不是一个等级,于是很快背着何勋逃起了课。幸好学馆组织松散,家长会和家访之类的是没有的,所以何勋完全不知道这件事。
因为回收虫珠,陆嚣逐渐跟一个经常和他们交易的雇佣兵组织熟悉起来。那队雇佣兵很有实力,成员也很年轻,队长是个三十岁的金系异能者,丝毫没有因为陆嚣年幼而看不起他,反而欣赏他的能力,于是两人一拍即合,陆嚣就背着何勋,偷偷加入了这个组织。
作者有话要说: 何勋:弟大不由哥,反了反了,真是反了!
第29章 【双更合并】
这支雇佣兵组织叫“金梭”; 成员有六个,陆嚣因为未成年,暂时无法正式登记入队,只能算半个成员。梭除了队长赵锋外,还有两名很有实力的异能者,一个是速度很快,逼近音速; 另一个叫吉吉,是个可爱的女异能者,能够借助冰霜花粉影响生物包括人的感知; 其余三人则是力量型异能者。
金梭每个月会接两个长距离任务,难度大,耗时长,收益也大; 是他们的主要经济来源。而完成长距离任务后,一般会修整十天八天; 这个阶段他们可以完全休息,也可以去接短距离任务。
陆嚣因为担心事迹败露,不敢跟他们出远门,只能在短距离任务时帮把手。一般就是充当力量异能者的作用; 诸如帮忙收集土壤、探矿、陨石之类,或则运送时不时就陨落的探测器和飞船残骸,有时也会接运大型虫兽的尸体。这类任务报酬低,分到陆嚣头上可能就几十一百联邦币; 但好处是一般出去一个白天就能回来,跟学馆下课时间差不多,不会引起何勋的怀疑。
陆嚣就这么偶尔去学馆,偶尔出任务,日子过了小半年,直到何勋的红薯地开始逼近成熟。
这批红薯地是他们贷了几万联邦币拿下的,事关何勋下一步扩张计划,因此最终收成很关键。
红薯宝宝尽管已经经过他改良,但一次改良的效果有限,衰化率依然高达百分之四十以上。如果这批红薯要赚到目标额度的钱,那何勋必须把衰化控制在百分之四十五之内,所以后期成熟期要十分小心。
所以这段时间他已经忙得衣不解带,最后的一个星期更是基本上住到了红薯地里,除非必要,一般都不回家。陈升和几个小工跟他一起,他们甚至搭好帐篷和灶台,仿佛也在那生了根似的。这种生活固然很辛苦,但平日里何勋对工人很大方,工资比其他种植户高,而且跟着何勋还能学到不少东西,因此小攻们很是尽心尽力。
陆嚣自然有意帮忙,但何勋不让他去,非要他好好念书。于是他就趁着何勋忙得顾不上自己,向队长提出要跟长距离任务。
“求之不得,你也十五岁了,等到明年我就能申请你加入预备成员。”队长赵锋十分高兴,在任务公告处逡巡一圈,最终选了一个难度较低的任务,准备给陆嚣历练用。
他们这回要去剿灭离梧桐镇三百公里处的一个中小型蜂蝗虫窝点。蜂蝗虫,顾名思义,就是蜂虫兽和蝗虫兽的杂交后代,不仅吃花蜜,还会糟蹋农户的庄园。
“这个任务难度低,报酬有八千,但发出来已经超过一个月至今还没有人揭榜,你知道为什么吗?”赵锋笑了笑,“因为一是距离远,二是马蜂窝一旦捅了,乱飞的蜂蝗虫是很多异能者束手无策的东西。虽然蜂蝗虫因为体型和体重无法高空飞行,最多就飞三四十米,但一般的火系异能者喷火距离不过十米左右,根本伤不到它们。”
陆嚣握了握拳:“我现在引力控制范围在八十米米左右,但能产生攻击力的距离大概在三十五米。”
“不够,你要想办法延长至四十米、四十二米,把它们拽下来,工蜂蝗和雄蜂蝗让大熊用火枪和喷雾扫除,你和吉吉把蜂蝗后控制住,我和小利去杀死。”赵锋说着,突然想到什么,看了具有催眠异能的吉吉一眼,“算了,吉吉你这回不要出手,我想试试陆嚣能不能控制蜂蝗后,再说蜂蝗族天生抗花香,你估计也影响不了它们。”
吉吉耸耸肩:“那我就不出任务咯?我亲戚也来了,想休息。”
赵锋宠溺地摸了摸她脑袋道:“好,你休息。”
其他几名成员顿时哀嚎起来:“诶哟,没有大美人相陪,任务索然无味。”
吉吉笑道:“来来,给你们爱的鼓励。”
说着,她一人飞了一个香吻,轮到陆嚣时,她像大姐姐一样只是鼓励地摸摸头,温柔道:“第一次真正的任务,好好干哟……咦咦咦?”
她的手僵住了,察觉到这个少年的脑域似乎有什么不对劲。她的异能一般而言只对非人类以外的生物脑子起作用,而且还要借助花粉才能控制。虽然对人类无效,但天生就对所有生物的脑电波感知力比常人敏锐,在接触时即使不看对方的目光或者肢体语言也能感知其情绪,甚至能第一时间测谎。
方才她碰到陆嚣的头顶时,就察觉到他的脑域波动有一截很模糊,仿佛被覆盖、被动过什么手脚。
但出发在即,赵锋不等她再细细分辨,就火速给成员们分发必要的外出装备——简易疗伤药、干粮、足够的纳米碳,再例行公事地击击掌,赵锋大手一挥,以气吞山河地口吻道:“我们出发!”
金梭有自己的交通工具,是一辆加长加高的越野车,轮子直径有两米,非常耗油,所以一般情况下赵锋把车子扔进他们唯一拥有的纳物袋中,几个人先坐公车去到最接近任务地点的站口,再把越野车开出来。
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三百公里的距离他们花了一天时间,最后接近目的地时,眼前已然是一片汪洋花海。
赵锋给让大家同时使用几枚纳米碳:“注意呼吸节奏,这个星球的花粉很多都有致幻作用。”
陆嚣是头一回见到那么多花,跟地球上不同,坎约星上的花很多都是荧光色系的,而且花瓣非常大,甚至能有的直径五六米,连小花骨朵都有人头大小。他们一行人好像变成童话中的拇指姑娘,随便在哪朵花朵中就能躺下来睡觉。
不过大自然中越色彩斑斓的东西,往往越具有危险性。
“变异凌霄花,花瓣的细胞表层组织非常薄,注意不要戳伤它,汁液有强腐蚀性。”赵锋好心提醒。
这时,陆嚣听见身后有破风声,顿时下意识地释放出一道扇形的引力屏障,只听几声唧唧叫,转头一看,是猫咪大小的四足动物。它撞到透明墙瞬间就弹飞起来。
然后队伍中的小利就倏地抽出刀刃冲了过去,那小猫还没落在地上就已经一刀戳进了它身体。小利嘿嘿笑着把断气的小猫收入袋子中:“幸运,今天有野鸡。”
陆嚣:“鸡还是猫?”
“学名是叫红肉猫,但尝起来鸡肉味,铐起来嘎嘣脆!”大熊边说边口水泛滥,“这是为数不多可以食用的虫兽了,学着点,万一以后任务时间超过了预计,这些都是可以救命的。”
陆嚣便暗暗记下了这只又猫又鸡的生物外形。
路上赵锋和其他人时不时指点几句,他这一趟出来,学到的野外生存知识可谓既匪夷所思却又极其实用。
众人头顶时不时飞舞着的蜂虫,跟地球拇指大小的蜜蜂不同,这些蜂虫虽然习性也是采花蜜,但个头非常大,一只蜂虫就有幼童大小,翅膀闪起来的嗡嗡响也放大了数倍,听得人头皮发麻。
随着他们越接近蜂蝗虫窝,那嗡嗡声也越发密集。
最后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个巨型的土堆起来的蜂窝。
这个蜂窝到底有多大呢?准确来说,它就像一幢四十米高的圆墩墩的土墩子,下扁上尖,每个蜂窝口刚好容纳一个工蜂进出。
在他们离蜂蝗窝还有几十米的时候,工蜂蝗就发现了他们,蠢蠢欲动着要飞过来赶跑他们这些不速之客。
赵锋指挥道:“把外围的先烧了!”
大熊等人立即把小汽车大小的喷火设备搬出来,三人无视密密麻麻飞舞的蜜蜂,猛地冲了过去。
火焰一发射,沾着其中倒霉的几只立即燃烧起来。突遭攻击的蜂蝗顿时四处乱窜,纷纷往天上飞去。
陆嚣立即释放异能,一道无形的压力从天而降,逃窜的蜂蝗死劲挥着翅膀,却怎么也冲不破。但被控制的只有一半,剩下的早飞出了他的控制范围。
陆嚣咬紧牙关,大叫一声,拼命地努力延长自己的距离。他额头大滴大滴地汗落下来,范围竟然增至了四十五米!
不过蜂蝗数目越来越多,从蜂窝倾巢而出,转眼间上半截天空就黑压压地一大片,嗡嗡声堆起来如同几千台发动机同时运作。
这时,蜂巢内急速射出了数十只小蜂。
“雄蜂蝗来了!”
陆嚣顿时也顾不得天上的工蜂,赶紧分出大半力量,遏制雄蜂蝗们势如破竹的攻击。
小利扭头对他道:“掩护好我!”
说着,拔起他的双刀,冲到众人前面。他双刀使得像风火轮,挡住了雄峰。
数十只比人头大了两倍的雄蜂蝗将他团团围住,为了让他不被蜇到,陆嚣给他树立起一道屏障。但他很快发现自己的屏障对这群速度太快的雄峰比对红肉猫更为吃力,耗能增加了三倍,才堪堪护住小利。
赵锋眼看工蜂蝗们大部分跑出巢了,便一把抱起陆嚣往蜂巢内部冲。
“不用管小利,这点大小的雄蜂他没问题的,你跟我进去杀蜂蝗后。”
小利惨叫道:“我艹啊队长,老子要被蜇死了!”
“死不了,最多肿起来而已,正好你需要增肥!”赵锋随口一句,就把小利扔去拉仇恨了。
他和陆嚣冲到那土马蜂窝前,只见赵锋双臂骤然变异,化作两条尖锐的冲击钻一样的尖锥,把幼童大小的蜂窝孔钻成了更大的洞。
然后对陆嚣道:“你看好门,我要冲进去杀了蜂后!”
赵锋竟然一个人进去,陆嚣担忧又崇拜地看着他,深吸了一口气,像尊小神一样伫立在洞口。
天上的工蜂和雄蜂发现自家老巢进了贼,顿时顾不上底下的危险,迅速飞回去救驾。
大熊他们趁机挥舞起手中的火焰轮:“来啊,烧死你们这群麻瓜!”
火焰弥漫在迅速往下冲的蜂蝗,形成了一片汪洋火海,不断有焦黑的尸体从空中落下来,但依然堵不住这些蜂蝗救驾回銮的心,逃过火舌追击的漏网之鱼纷纷飞向陆嚣。
陆嚣喝了一声,双手呈碗装,以他自身为中心划出一个直径二十米的压力圈,但凡飞进去的蜂蝗要么速度慢了十倍,要么被压成了一张纸。
正在此时,洞口内传来地震般的晃动,黄土筑成的蜂巢絮絮落下拳头大的土块。
蜂巢外的蜂蝗们顿时更急成了无头苍蝇,在他布下的压力圈拼命奔走,陆嚣感觉到压制它们花费的力气成倍增加,体能正在飞快流逝。
其他人见状也顾不得被蛰的风险,纷纷闯入了陆嚣的控制圈。
结界一般的保护让他们士气为止一震,却不知道陆嚣得一边控制蜂蝗,一边分心移开他们身上的压力,简直精分得异能错乱。若是半年前他肯定做不到保护和攻击同时进行,幸好他这半年自觉每日练习,逐渐会灵活运用自己的技能了。
蜂巢晃动越发厉害,还带动着脚下的土地一起抖,陆嚣感知到它内部结构开始不稳了,顿时朝内吼了一声:“队长,要塌了,快出来!”
赵锋没有回话,但下一秒,小山坡似的蜂巢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塌了下来。
“队长要被埋了!”小利焦急地想冲进去营救,却被陆嚣一按,只见塌陷中的蜂巢的某一段被撑了起来。
陆嚣咬紧牙关,全神贯注地感知着赵锋的方位,为他撑起逃脱的空间。
他这边输出,蜂蝗潮的控制力就不够了,幸好金梭战斗经验丰富,见状果断用火光或双刀分担了他的压力。
他们持续地撑了半个小时,因为蜂蝗数量太多,全员都被蛰了,大熊因为站位在外块头的原因,表面积比其他成员多,因此也被蛰得最多。陆嚣只被蛰了三针,全在腿上,又疼又肿又痒。
他们把体内异能几乎都耗空,赵锋终于出来了。
他手上握着一枚巨大的虫珠。
陆嚣回收过很多珠子,无论是哪种虫兽,虫珠都差不多大小,唯独赵锋这一枚,颜色却是暗红色的,体积是寻常虫珠的三四倍。
“蜂蝗后就是蜂蝗后,连蛋蛋都大一些,”赵锋打趣道,他除了狼狈点脏点,什么伤都没受。
陆嚣:“队长没事吧?那蜂后长什么样子?”
“能什么样,就胖墩墩的,这群蜂蝗到底规模小,连它们的皇后都弱爆了,就在那里傻傻转圈,任我插,就是肉太厚,我挖了很久才挖出来。”赵锋把手变成了铲子,晃给陆嚣看。
陆嚣:“那下次我试试,说不定能压扁它。”
“有志气,不过我相信你的实力,今天你头一回出战,干的已经非常不错了,你控场能力比吉吉好,就是格斗还得练练,”赵锋很是表扬了他,把珠子递到他手里,“知道你们收集这个,给,奖励你的。”
寻常何勋回收虫珠都要四五千一枚,如今赵锋给他的这枚,估计得上万。陆嚣明白赵锋是在激励他,也就不讨要其他酬劳,乖乖收下了。
他们一行人回到梧桐镇时,已经晚上十二点,这一次任务他们去了五六天时间。
陆嚣不敢耽搁,火速赶回家。
幸好何勋今天刚把红薯收割完,累得直接躺倒了,陆嚣回来他也不知道。
看着他精瘦的体型,疲累的睡颜,陆嚣感到很心疼,守在他床边,用手指悬在半空虚虚画着他干净英俊的脸部线条。
“哥哥,我很快就能独当一面了,到时候我赚好多钱给你花,”陆嚣的表情和语气都透着虔诚的意味,好像在许诺,停顿了片刻似乎觉得这么说还是不够,又补充道,“不,还要把你养得胖胖的,就像那蜂蝗后,胖得生活不能自理,我就像那工蜂那样给你采蜜喂你吃,你也不需要走路,想去哪,我就托你去哪,这样你就不会那么累了……呵呵呵呵……”陆嚣试想了一下何勋胖的连门都出不去的画面,忍不住低笑,“你喜欢这样吗?”
说着,他微微施力,何勋就轻轻飘了起来,然后又被轻轻放下。如此几次,陆嚣玩的不亦乐乎,其实这种操作很耗费异能,但他停不下来。
“反正我喜欢。”
他近乎神经质地沉醉于自己用异能把何勋全身包裹的感觉!
何勋在睡梦中好像感觉到什么不对劲,后背阵阵发凉。
陆嚣在旁边守了一会,觉得自己腿上被蛰的依然地方痒得要命,而且淤肿未完全消退,担心何勋看到会起疑,于是大半夜去找李林宝。
“陆嚣弟弟,你这是……?”李林宝看到他肿成馒头的腿吃惊极了。
“被蜂蝗蛰的。”陆嚣淡淡道。
“蜂蝗?你怎么会遇到这种东西?你不是去上学吗?学校里很干净的啊!难道说你跑出郊区玩?”
陆嚣眼神毫无躲闪:“对,我逃课了,加入了一个佣兵团,出任务时被蛰的。”
李林宝嘴巴张成了圆形。
“好了,李哥先帮我处理一下,尽可能看不出来,否则哥哥该起疑了。”
李林宝只能按捺住自己的说教之心,先给他的红肿处做了引流后,再给他抹上最强效的消肿药。
处理完伤患处,李林宝正要语重心长地劝戒他,不想陆嚣冷冷一个眼神剃过来:“别劝我,也别告诉何勋哥哥。”说着,他歪歪嘴,凉凉笑道,“不然我就再也不帮你收集虫珠了,以后有人来你铺子找茬,我也不帮你哟。”最后的“哟”却一点都不俏皮,冷冰冰的像是在警告。
李林宝:“……”
等陆嚣走后,李林宝才反应过来,摇摇头:“现在的小朋友啊……真是……”
又过一会,李林宝那迟钝的大脑进而想起一个更为关键的要事:“诶哟,忘记告诉陆弟弟,那药含有变异鹿活草。”
而变异鹿活草,是很多春。药的一味材料,具有迷情、催。情效果……
虽然只有一点点,但估计会让孩子燥热得睡不着觉,李林宝默念:但愿何勋这个做大哥的能称职点,平时记得提醒孩子清下水道,否则……否则……
……应该也没什么事的吧,李林宝单纯地想。
陆嚣再次回到家时已经察觉到自己身体不太对劲,而何勋依然没醒,睡得一塌糊涂,大字型,睡衣被扯得乱七八糟,大喇喇地露出了自己精瘦结实的胸肌,因为皮肤极其紧致,那漂亮胸肌上还闪耀着一层辉光,看起来似乎挺可口的。
“……”
已然青春期中苦苦挣扎的少年直愣愣地看着他,咽了咽口水。
作者有话要说: (⊙v⊙)
第30章 同居
第二天。
何勋一巴掌把陆嚣拍了起来。
“小兔崽子!你昨晚几点回的?”
陆嚣一下子清醒; 虽然被人扰了清梦,可他一点毛躁都没显露,反而神清气爽,看着何勋中气十足指着自己鼻子吼的样子,反而智障似的地嘿嘿直笑:“哥哥早上好。”
何勋拍了他一巴掌后,莫名觉得自己的双手有点酸,好像做某些重复动作做了很久; 肌肉有些紧张。
“奇怪,手怎么这么累?”何勋不解地晃了晃胳膊,又捶了捶手臂的肌肉; 想放松一下。
陆嚣眼中闪过一丝得逞的光芒,他视线留恋在何勋的手上,舔了舔舌,下一秒却笑得好像地主家的傻儿子; 十分懂事道:“哥哥手酸吗,我帮你按摩一下; 昨晚……昨天辛苦一天了吧?”
至于昨晚发生了什么,根本没、人、知、道!
“别装蒜!”何勋插着腰,指着他鼻子,“你是不是趁我这段时间没管你; 玩儿什么夜不归宿?”
他昨天回来时已经十点半,平时总是乖乖躺在床上跟他说晚安的少年居然不在家,致使他感觉少了点什么,坚持等了半个小时; 最后实在累得不行沾床就睡,直到闭眼也没看见陆嚣的人影。
“哥哥冤枉我。”陆嚣用他逐渐开始变声的尤带着儿童稚嫩音色的声音撒娇起来,“我这不是在吗?”
何勋本来是不吃这套的,但陆嚣长得太好看了,身为颜控,此时管教弟弟的威严被他这么一撒娇,顿时火气都失去大半,“那你干嘛去了?”
陆嚣把早就洗干净的虫珠拿了出来,“昨晚去同学家玩,他家大人送的……唔,我帮他们干活,他们就送了。”深得何勋真传,如今他撒起慌也是可以不打草稿。
何勋端起那枚跟鹅蛋差不多大小的虫珠,不可思议道,“怎么这么大?”
“据说是从一窝蜂蝗的蜂蝗后体内挖出来的。”
“我看看有什么不同。”何勋说着,就把工具翻出来。他刚开始的时候解剖过几个虫珠,后来等李林宝那边上正轨,他就让陆嚣收货后直接送过去,很久没碰过这些玩意了。
何勋翻了半天没找到手套,索性就直接接触,他一手按住虫珠,然后把刀尖小心刺进壳中。
大概是珠子质量太好,噗的一声,虫珠液竟然直接从创口喷出了细细的水柱,何勋赶紧头往后躲,以免溅到,但仍然不可避免地飞溅出一些落在手上。
正想擦拭,却见手指上的几滴液体像受到什么吸引,以极其违反重力学的曲线向上蜿蜒而去,直至到达泉眼,倏地就被吸进去了。
何勋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手上溅到的所有液体消失在泉眼处。
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泉眼进化后食谱都更新了?
想到这里,他大着胆子把手指扎进正从虫壳中缓缓流出的虫珠液里,果不其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把那些液体都吸完了。而且还尤不满足,那枚深红色的虫珠核也被泉眼吸成透明晶体。
把这枚大皮蛋吃完,何勋感觉到泉眼已饱,便试图凝结泉水。
十粒纳米碳凝结一滴普通泉水,五十粒是粉色泉水,而吸收虫珠后,凝出的竟然是非常浓稠的一滴血红血红的液体,散发着跟血很接近的味道。
何勋这下自己都吃惊的不得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上一世他活了三十多年,泉眼从来没有这么多变化,而穿越过来后反而更丰富了?是不是何青苗的身体和泉眼气场相合的原因?
只是不知道这样的血泉有什么作用?
他用水将它稀释百倍,没想到颜色依然很红,浇灌到植物身上,似乎和普通泉水差不了太多,又给陆嚣尝了几滴,结果陆嚣呸呸吐了出来。
“好辣!”
何勋自己也试了一滴,顿时被呛得连连咳嗽。看来不是给人吃的。
最后这血泉被封进瓶子妥善保存起来,何勋总觉得它一定有别的用途。
吃过早餐,何勋换了套很正式的装束,正要出门,视线不经意间落到窗台上的花盆里。
说来这传说中的植物也是奇葩,种了那么久,天天喝泉水,也只长了二十厘米高,但已经和刚出生时很不同。它已经分化出二三十片叶子,细长状,呈花瓣状散在盆中,乍看之下还以为是芦荟,顶端有一节竖立起来的小小的牙冠组织。因为何勋前段时间忙着一直没怎么回家,只是托了小工或者陆嚣帮忙浇营养水,没想到隔了两个星期一看,这曼陀罗的牙冠组织上竟然冒出了一个小小的米粒大的花骨朵!
而且这花骨朵还是翠绿色的。顿时忍不住让人想起那个迷人的传闻,开出青色花朵的曼陀罗能够满足拥有者的一个愿望,
身为拥有者,陆嚣自然顺着他的目光也看到了自己的曼陀罗,顿时惊喜道:“哥哥,它是不是要开青花了?它是不是可以许愿了?”
何勋仔仔细细地用放大镜研究起那小花骨朵来,因为它实在太小了,他又没有养殖经验,只能不确定地回道,“唔,没看到其他颜色的痕迹,很可能是处。女株。要不你试试许愿?”说道最后其实心里忍不住泛起一丝嫉妒,他也想拥有啊,可惜曼陀罗若真能实现愿望的话,那它想必是有灵性的,陆嚣才是它的主人。
“太好了,我要许……”
陆嚣突然住了口,犹豫地看着何勋,“哥,你别再这里。”
“……”何勋有种很想抽烟的冲动,青春期的孩子果然很多秘密,于是他理了理头发,“你慢慢许吧,还有今天一定要按时回家,别整天跟什么不三不四的同学通宵。”
昨天红薯已经挖完,一共二十五吨,刚好达到了他的预期值下线,勉强算是完成任务。今天一大早,何勋联系了新的经销商。说来也是钱生钱,路长路,他正式打入梧桐镇的农户圈子后逐渐认识了一些其他基地的中间商。
二十五吨的红薯在梧桐镇销售不是不可以,毕竟这个市场还没饱和,但何勋这人,走一步看三步,已经想着把手伸到其他基地了。
于是这二十五吨货分成了两批,一半在梧桐镇内销售,一半被拉去了附近的一个大市区。因为品质良好,那个外地的经销商也没压价。二十五吨红薯卖到了百万联邦币,除去成本,又给陈升和小工们发了几千奖金后,何勋自己足足赚了二十多万纯利润。这一回何勋直接把镇上原来那几个红薯户干翻了。两个月后,种玉米的龙老六也默默转了行。没办法,何勋的田里收上来的农产品质量几乎达到了地球未衰化时期的优良品质,而且产量大,价格低,他们根本竞争不过来。
适者生存,何勋毫不客气地收购了他们的旧地,当然他出的价格很厚道,所以尽管一系列狂风暴雨般的急速收购行为看似疯狂,但却没有引起政府和其他农户的怒言。
而存活下来的其他农户,都是已经发觉瘴气秘密的聪明人,尽管他们比不上何勋的技术和金手指,但另辟蹊径,转而种植一些过分精细化的作物,也稳稳当当地生存了下来。
下半年时,李林宝的摊子已然成规模,原先的那两家凉茶铺的缓冲液也逐渐无人问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异能者们投奔了李老板怀抱。李林宝租了一间像样的铺子,每日就在研究怎么升级配方,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何勋一开始还会调戏他,逐渐被他的不解风情浇凉,俩人恢复成关系还不错的合作伙伴。从李林宝手中分红了两三千联邦币,也被何勋当成零用钱赏给了陆嚣。
嗯,陆大英雄终于有了光明正大的私房钱。
第二年,梧桐镇因为种植技术的革新,粮食价格全面下跌,很多老百姓都吃起了有肉有素的好日子。
何勋手中租的、买的地,已经有上百亩,而存款也达到了百八十万,这笔钱一方面拿去供养新的供货商,一方面则用于改善居住环境。
他租了梧桐镇代表富人区的某个小区,一套两百多平米的大平层。又看李林宝可怜地龟缩在小小的出租屋里,于是邀请他一同入住。
他说这话的时候,陆嚣就在身边,登时瞪直了眼,恶狠狠地盯着李林宝。
可李林宝天生就是缺的,反射弧过长的他完全领会不了陆同学的愤怒,在拒绝几次失败后,收拾了“细软”就“嫁”进了何家。
”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哟。“李林宝小媳妇似的跟何勋点头哈腰,“你们家真是太漂亮了,我住在这里,好像老鼠进皇宫一样。”
陆嚣凉凉道:“反正你本来就是黄鼠狼,都属鼠字辈,好像没差别。”
李林宝腾的红了脸,这个梗他消化了好多年,依然敏感又在意,每次都要羞耻得弯成虾米。何勋瞪了陆嚣一眼,对李林宝笑道,“孩子不懂事,宝宝别在意。”因为俩人日渐熟稔,何勋就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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