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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商-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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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之间要像普通的人间情侣一样慢慢来,慢慢来。
好吧,其实这都是借口。
正好之前他追老鹰的时候是这样的,现在让老鹰反过来追他真什么现实报一报还一报。
也让老鹰体会一下追人的滋味儿。
叫他当初瞻前顾后,考虑的太多,不答应他让他白白等了十几年。
哼!也让他感受一下。
沈霄云坏笑着看着身后给他端来不少好吃的的老鹰。
老鹰还和以前一样,总是拿一些哄小女生的把戏用在他身上。
送好吃的呀,送小礼物呀,毛绒玩具呀,真是一点儿都没有变。
沈霄云毫不怀疑,等到最后的时候老鹰会送他鲜花。
就像当年在他宿舍门口送的那些东西一样。
老鹰还是那个老鹰。即便不认识他了,即便经过这么多事情,在他的心里唯一放着的那个人依旧是沈霄云而已。
沈霄云感觉自己是幸运的。
他幸运的和老鹰前世今生幸运地成为爱人,幸运的是老鹰缔造出来的生命。
所以他才有了今天,能和老鹰在一起,能被老鹰宠爱。
地府重新整理阴商们。
但是由于之前大战的核心是老鹰和修罗。老鹰也难逃干系,所以地府将老鹰剔出了阴商的行列。
第一商行转交由其他人管理,而老鹰则被罚去人间接管大小鬼怪的事情。
其实就是咱们现在说的阴阳啊,大仙儿啊,神棍啊干的那些事情,就帮人算算卦什么的。
从此老鹰再也不能插手阴商之间的事情。
这在天神眼里可是一个大的惩罚,因为阴商有很大的权力,在地府也是。
可是老鹰被踢出阴商行列之后,那个纹身就没有了。去往三界的通行证也就没有了,他不能再随便地去往天界和地府。
可是这却是阴商们十分羡慕的一个事情,老鹰求之不得。
阴商们这辈子都想着如何脱离阴商这个身份,如何偿还罪孽,变成一个普通人。
老鹰这简直是捡来的天大的便宜。
老鹰也没想到这回能因祸得福。在地藏王告诉他这个消息之后,老鹰直接抱起沈霄云原地转了好几圈。
“现在我也是个普通人了,不再是阴商,我可以好好追你了。”老鹰抱着沈霄云欢快的转圈圈~
他之前也有担心,怕自己是阴商把沈霄云拽进阴商的这个圈子中会误伤到他。
没想到现在这个事情解决了,他终于可以正经的追谁沈霄云了。
沈霄云一边无奈,一边轻笑。
老鹰这个家伙,他就没有意识到之前他对自己那么殷勤就已经是追他了吗?
这么一说,难道老鹰正正经经的追他之后会有更大的惊喜?他真的是很期待呀!
只不过话不能说的太满,最后是惊喜还是惊吓,还真不好说。
而老鹰所谓的正正经经的追他就是每天离沈霄云不超过两步。吃饭、睡觉,甚至连去厕所也是!
“你丫的给我出去!”沈霄云忍无可忍地把跟在他身后一起来厕所的老鹰给踹了出去。
这是今天第几次了?第几次了!他这一天才上三次厕所,三次都要跟着进了。
他还能在厕所跑了不成?往哪跑?往马桶里吗?跟着水一起冲走?
老鹰这个混蛋玩意儿,他以为正正经经的追他是什么呢?烛光晚餐还是海边沙滩呢?
结果就是全程拉手,不让离开他身边,吃饭也要用他的手吃。睡觉抱在怀里睡。
老鹰都不知道他自己的睡相有多糟糕吗?大晚上的嘞着他就像抱着一个死抱枕一样,差点把他的腰给勒断了!
吃饭的时候握着他的一只手,不让他用筷子,非要亲自喂给他吃。
你说亲自喂就请自喂呗,你能不能看准了嘴在哪在喂啊!
沈霄云才知道老鹰是有近视的啊,往嘴里喂,差点儿戳到鼻子里头。
老鹰,你这样追人是会追丢的你知道吗?
还有他洗澡的时候。
现在夏末的时候还有些热,沈霄云在中午去冲澡的时候忘记拿浴巾了。他开门出来的时候发现老鹰正拿着一根铁丝在那里撬门锁。
喂,你这个行为是偷窥啊喂~
我要送你去警察局的有没有啊,你这个色狼!
沈霄云真不知道自己前世是怎么跟他在一起的,今生走是多么眼瞎才会追他十几年的。
这只狗子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解放了他的天性吗?
沈霄云简直哭笑不得,但毕竟是自己的老公。
自己的对象,哭着也要一起走下去。
沈霄云抖了抖手里的毛巾,随后一把将毛巾呼在了还痴笑着的老鹰身脸上。
“你这只狗子,真是便宜你了。”沈霄云扑在他的身上拉扯着毛巾的两个角。
哼,憋死你这只大色狼!
老鹰在毛巾后面裂开大嘴,笑的像个白痴一样。
他一把扯下毛巾,单手搂住沈霄云的腰。“宝贝,你答应我啦,答应当我媳妇儿了?”
沈霄云看着摇起尾巴的老鹰。笑眯眯的拍了拍他的大脑袋。
“都被你看光了,你还不负责啊?”
刚刚他没有拿浴巾就出来了,可是赤/裸/裸的被他看了个光。
“嘿嘿嘿~”老鹰傻乐,第一次为自己撬门锁的事情感到自豪。
瞧瞧,瞧瞧。
那些个小偷、强盗、入室抢劫的真应该学学他。
你看看你们撬门锁只能偷个东西,偷个钱什么的,咱撬门锁可是能得到个媳妇儿的。
老鹰这个混蛋真是什么都敢想。
沈霄云哭笑不得。他呀,还是这么傻。
“那我们去买婚戒好不好?我们明天就结婚吧!”在老鹰的印象中,老头子已经过世了,所以省了带媳妇儿见家长这一关。
而沈霄云也告诉老鹰他的父亲也死去了。
嘿,两个孤儿正好直接直接结婚,毫不犹豫,毫不啰嗦。
沈霄云叹了一口气,窝在老鹰的怀里。
他沉默了一会儿才跟老鹰说“老鹰,我有话要跟你说。”
“什么?”沈霄云的语气太过正经,老鹰也严肃了起来。
怎么,他媳妇儿不是要跑了吧?天呐,这还没煮熟到嘴里呢,就要飞啦?
“我们曾经就是一对夫妻,只是你忘记了。”尽管过了很久,尽管了老鹰又重新爱上了他,但是沈霄云提到这个事情还是难免有些伤感。
“你说什么?”老鹰几乎尖叫着吼出来的。
“怎么,你不愿意?”沈霄云的脸色有些难看,他以为老鹰在意他们曾经在一起的事情。
“不,我就说嘛,我这么有眼光的人怎么会让你单身呢?肯定早就把你拿下了。”老鹰一副得瑟骄傲冲出天际的样子,看的人想揍他。
沈霄云知道老鹰的脑回路一向很清奇,只是没想到会这么清奇。
“所以大宝贝你现在告诉我这个事情,是不是有了解决的办法能让我恢复记忆?”老鹰不傻。
他之前也是像这样追沈霄云,但是沈霄云都没有松口,今天沈霄云会跟他说这个事情便是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
“是啊,没错。但是你要考虑清楚你想要拿回自己的记忆吗?”到了关键的时候,沈霄云却有些犹豫了。
他怕老鹰拿回自己的记忆以后想起他们的前世,想起他是自己的缔造者。
沈霄云还记得老鹰刚缔造出自己的那会儿,对自己的感情是一种单纯的友情或者是互相陪伴的感情。
而不是爱情。
等到后来,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老鹰已经忘记了自己曾经是他的缔造者的事情,所以才会跟他在一起。
沈霄云有些不确定,如果老鹰记起他是自己的缔造者,他还会不会跟自己在一起?
“当然。”老鹰看得出沈霄云的忐忑,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你要相信我,对于我来说如果真的和你在一起了,爱上了你就不会变。不论发生什么事情。”这是老鹰的承诺。
沈霄云信了,他相信他了。
沈霄云把魂珠给了老鹰,同时将自己体内的那个红色的珠子一同取出来交给了他。
他记得这颗红色的珠子就是老鹰曾经交给他的宝物。让他一直保护好,带在身上,不能交给任何人。
经过修罗一事之后,沈霄云十分确认他体内的这个红珠子就是修罗族的宝物,能遮掩鬼神的气息。
现在他将这个宝物交给老鹰,这样一来天神就窥探不破老鹰的身份了。
如此,一切都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二更~~
第55章 前尘
年代在变化,诸神也在变化。老一辈子的大神都已经消隐,只留下新的神明维持着三界。
人类中有好人坏人,神中也有稀奇古怪,风格迥异的。
无问就是个特例。
无问是修罗中的一个异类。修罗崇尚高雅,每天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别看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但是人家确实是有那个资本。
修罗很注重自身的修养,非常重视规矩。修罗绝对的遵守天神们订下的规矩,要不然修罗也不会费劲巴力的找老魑魅领主来抓老鹰。
更不会失败。
无问就是那种邋邋遢遢,整天抱着一块石头疯疯癫癫满嘴艺术的神。
如果不是同族不可相杀,修罗第一个就把无问灭了。
无问整天抱着石头就为了雕塑,他迷上了人间的雕塑只是觉得那个玩意儿真的很神奇,一块普普通通的石头经过一番雕琢就能变得栩栩如生。
明明人类是没有神力的,却能有这般力量。
修罗是天地孕育的神明,从未沾染过凡尘也不屑,所以对人间一向不了解。
他们认知里的人间都是别的神嘴里听来的。
无问非常喜欢这种技艺,甚至还要去人间拜了师傅。
他一点儿也不觉得拜人类为师有什么降身份或者跌面子的问题。
但是在其他修罗的眼里这是侮辱身份的一种行为,其他修罗对他越来越不满。
可是无问的神力在整个修罗中实力是数一数二的,他们也只能该想想却不能奈何他。
无问在人间学的手艺很好。他雕刻的大大小小鸟兽在沾染了他的神力后变成活的生命。
无问后来又雕刻了许许多多的东西,但是他总觉得差点什么。直到有一天他路过一座山的时候发现那座山是一块具有很大灵性的完石时,他将整座山搬回了自己的神府中开始专心雕刻。
他花了近千年的时间雕刻出来一条巨大的石龙。
石龙的每一片鳞片都十分精致,或许是雕刻的时间太久了,又或许是雕刻的过程中无问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总之他对这条石龙有了特殊的感情。
他想把它变成一个真正的有思想、有自己的情感的一个生命。
无问知道他是着了魔。
无问想起族中有一个宝物可以瞒住天道的眼睛,轻易的赋予这块石头生命。
那个族中的宝物是一颗珠子,它是可以自行认主的。
它之前就是认了无问当主人,但是无问一直觉得那个宝物是一种负担。因为有好多修罗都洗破了头都想得到那个宝物,而且就是他想要族中的长老们也不同意。
因为长老们认为他的行为不配当一个高尚的修罗,没有资格成为宝珠的主人。
之后长老们让族中的优秀修罗们挨个试。可是那个宝珠是个有脾气的宝珠,非无问不认。
于是长老们无奈之下只好将它放在禁地中等待新的修罗降生,期待未来会有修罗会将它认出。
只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先天的宝器不仅只认主,而是只认一主。不论是轮回还是神明陨落重生,它总能认出自己的主人。
如果有一天它的主人真的陨落不见了,它也会跟着毁去。嘿,这暴脾气就是倔强任性。
这次无问去了禁地将宝物认出来并且把它放在石龙的身上。
红色的珠子,散发出阵阵柔和的光芒将石龙身渡上了金色的暖光。石龙僵硬的外表开始变得柔和,了无生气生气的双眼也变的精亮通透。
“吼!”一声怒吼,龙飞天际。
宝物被拿出禁地的事情很快就被修罗们发现了。修罗来质问无问为何要将宝物取走。
无问虽然虽然不太喜欢他的族人,但是他还是实话实说了。
那个时候那条石龙和无问之间的关系就已经很不错了。
起初无问确实是交打算将石龙当做自己的儿子一样对待的,可是慢慢的他发现他的儿子有时候很成熟啊,甚至是比他还大人呢。
没办法,他就把那条石龙当做自己的朋友,后来发现他的理念和自己的很多想法还挺一样的,就把他当做了知己。
他给石龙起名叫轩羽,正好是沈霄云的小名。
慢慢的他又发现,自己把轩羽当知己的感觉好像也不对,他总是有种想要把人带上床的感觉。
奇怪,不是说神仙都断了七情六欲吗?难道是他在人间呆的时间太长沾染了红尘?
而修罗们知道这些后,要求他交出轩羽身上的宝珠。
可是那个时候宝珠和轩日刚刚融合,如果贸然取出的话,轩羽就会失去生命重新变成一块石头。
无问肯定是不同意的,于是修罗就将无问囚禁了起来。
轩羽和无问有一种特殊的联系,当初无问雕刻他的时候曾经划破自己的手指将自己的精血滴到了他的身上。
所以轩羽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无问都能感觉得到。
无问感觉到修罗将轩羽抓住,生生的从他的身体里挖出了宝珠。
无问整个都疯掉了,那种破开皮肤在血肉中搅动的痛苦一丝不差的反在了他的身上。
但是最不能让他忍受的是轩羽心中一遍一遍默念他的名字,祈祷他能救自己。
可是来不及了,宝珠一但离体轩羽就活不成了。
无问暴怒,他打伤了看守他的修罗,冲出了关押他的地方。
当他找到轩羽的时候,那些修罗正准备毁掉它的石身。
无问那一刻险些入魔。尽管他最后维持住了理智,但他还是将那个亲手从轩羽身体里把宝珠挖出来的修罗打的神魂俱灭。
残杀同族是修罗中最忌讳的事,修罗倾全族之力追杀无问。
那个时候无问将一身一半的神力给了轩羽,将宝珠封在了它的体内,把它送下人间要它慢慢养魂。
那个时候轩宇还刚恢复一点神智,他什么也不记得,什么也不认知,就像是初生的婴儿。
无问觉得这样正好,他跟轩羽交代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一定要将他体内的珠子保护好,不能交给任何人。
随后无问将轩羽变成了一条石鱼,而他却在修罗地追杀下被迫成了阿修罗堕入地狱。
无问而是在那个时候改名为老鹰的。恰巧在那个时候地府里发生了□□。
数不清的厉鬼从各层地狱中蜂拥而出。老鹰的能力也恰好可以将厉鬼里转化成自己的族人。
因为他是第一个阿修罗,所以她有权利创造自己的种族。这是“天道”的规定,所以他有绝对的命令为它们烙上印记,成为自己的手下。
那是“天道”赋予他的不可违抗的能力,三界中无人能剥夺。
于是在那个时候老鹰收服了地府近一半的厉鬼,将它们变为阿修罗。
阿修罗族的势力不容小觑,如果不能成为自己的助力,那变是最强大的敌人。
于是阎罗殿和地藏王经过商议决定让阿修罗成为地府的一部分,开辟新的领域——修罗场。
修罗场表面上说是用来让一些走投无路的鬼怪有机会逃脱惩罚的,其实它是用来有筛选鬼吏鬼差的。
修罗场里出来的鬼怪甚至是人,他们最后都将成为鬼差。或许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其实他们之后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地府。
就像朱老三,他不是阴商也不认为自己是阴商。可是从修罗场中出来后他有了鬼差的身份,可以接阴官,提鬼怪打阴官。
这个人间的法院一样,有了律师,有了法院,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就更加完善。
而阎罗殿和地藏王给老鹰的好处就是恩他隐藏在地藏的法堂之中,躲避修罗的追杀。
老鹰不能一直躲下去,也不能让修罗一直这样追杀下去。
所以他才设了一个局,一个经历了漫长时间的局。老鹰自己经历漫长的轮回,在人海茫茫中不知几率的瞎碰,希望能碰到轩羽。
以此来加深自己在轩羽灵魂深处的印象,让他忘不掉自己。潜意识的觉得有一个人在等他。
而这段时间里他和轩羽都可以修复自己的神格,等轩羽的神格彻底修复又拥有他的一半神力。这个时候取出他体内的宝珠就不会伤害到他了。
而那个时候他拿到归还回来的宝珠就可以遮掩过天地的眼睛,从此在三界中彻底“消失”。
天神也奈何不了他。
当然,阎罗殿和地藏王是不会戳穿他的。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就趟了这趟浑水,如果到最后谁反了口,那么他们都会受到惩罚。
谁也不想惹火上身,而且修罗场对于地府来说是必不可少的。
后来老鹰开始去人间投胎轮回,想要碰到轩宇。
只是由于老鹰将一半的神力给了轩宇羽,之后又被追杀。导致他自己的神格破碎,即使变成了阿修罗也依旧没有修复好。
而他的人格里带着轩羽的记忆,所以之前他轮回的时候才会认不出轩羽。
就这样两个相互忘记的神却又狗血的遇见,一世一世的轮回。
直到这一世老鹰神格修复,得知轩羽变成了沈霄云。
百年、千年、万年时间太久,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但是他们最终的结局却不坏。
一切的事情都像老鹰计划的那样,而沈霄云也得到了曾经的记忆。
阎罗殿和地藏王遵守了之前的约定,将他放出地府,不再是阴商,还他自由。
而他也将阿修罗一族留在了地府,努力的维持着修罗场。
而沈霄云确实在当年老鹰最后一次轮回的时候,也就是沈霄云越龙门成为龙的时候。
那时候他没有陪伴老鹰多久老鹰就去世了。当时沈霄云前路迷茫,最终选择了去大雷音寺入莲池听佛祖教化。
或许是因为地藏王救了老鹰,所以每一世老鹰和沈霄云提起自己信奉的时候都跑不过地藏王菩萨。
佛就成了沈霄云心里的一个执念,他也下意识的选择了佛。
沈霄云那个时候在莲池中听教化,十分有悟性。
他所有过的地方红莲盛开。
佛问他,是否要入我佛门?
沈霄云拒绝了。
还有人在等他,他不想抛却七情六欲,忘记那个人。
所以他选择脚踏千莲,入凡尘。
只是入凡尘的那一刻出了差错。
佛将因果报应,沈霄云当初是一座山的山体。
山下镇压着九龙脉,本来如果他这个山再待个几千年,几万年九龙脉就真正的修成入九霄上天庭,化凌霄殿前蟠龙了。
结果他被无问弄走之后,九龙脉没了遮挡,受尽了凡尘中的污秽。以至于它的成仙之路越来越远。
沈霄云踏入人间的时候正好进了九龙脉的地界。
那种熟悉的感觉让他留恋,沈霄云的石身就是九龙脉孕育的。
九龙脉是他的生父,无问对他是再造之恩。如今九龙脉的这个糟糕境遇是他和无问的错,沈霄云一同担下了。
他将自己的神力全部都给了九龙脉。
九龙脉得以腾飞,当然他也没忘记沈霄云。
沈霄云是他孕育出来的山,就像是他的孩子,孩子就算是犯了错你打他骂他,却舍不得下死手杀了他。
所以九龙脉分龙珠给了沈霄云,让他慢慢恢复自己的神力。
但是神力的失去还是让沈霄云变成了一个婴儿,记忆也被封存。
然后才有了沈轩捡到他的一幕。
后来的事情就按照老鹰的计划一步一步的展开。
而现在恢复了所有记忆的老鹰最想做的就是带着沈霄云离开地府回到人间,去蜜月。
管他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没有和媳妇儿一起度蜜月重要!
所以说要老鹰的脑回路就不是沈霄云能理解的。
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
作者有话要说:
啊……今天整理大纲才发现,还有十几章这篇文就要和大家拜拜了。
从明天起改为日六双更,15号前完结。
感觉有点儿伤感……
这还是我第一本认真种树的文(T﹏T)
还要感谢给各位小天使的支持,谢谢你们给了我动力。爱你萌~~(手动比心)
————————
好了,伤感完了我们开始正题啦~~
2019年初新文《在校拯救媳妇儿的那些年》开始预收啦~~
那些年用生命给媳妇儿补课的日子。
校园甜宠文
阳光高富帅学霸攻×外强内软先带刺后黏糊受
2019年1月1日,准时发~~
欢迎小天使们来观看奥~~
第56章 七星照命
如今修罗们被天神禁锢在天界,不允许再插手人间的任何事情,这已经是个很好的结果了。
老鹰也不打算再带着沈霄云去参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老鹰问沈霄云想去哪里度蜜月?一切都听媳妇儿的哇,万事媳妇儿最大!
“带我去看看这些年你走过的地方吧。”这些年在沈霄云不知道的时候,老鹰去过的地方。
沈霄云想和老鹰一起去走他走过的地方,去看他看过的风土人情。
沈霄云也想告诉老鹰,从现在开始,他们是一起的,他不再是一个人。
老鹰明白沈霄云的意思。
“我最初被那个阴商扔掉后,第一个去的地方是澄海那边的村子。”老鹰还记得的澄海那边的村子与村子之间相隔很远。
他们那里买卖东西也很费劲,要走好远好远的路才能到公路上,然后座过路的车去城里。
“那我们就多备点儿东西,多备点儿日用品,还有你的零食。”日用品是以防到那里之后缺少。
零食却是老鹰戒烟后用来磨牙的。
沈霄云在照顾老鹰生活方面一向很仔细。
“这么热的天,媳妇儿你要不要带上帽子啊?啊,那个避暑贴就不要带了吧?他们都说那东西对身体不好。媳妇儿,你就不要用那个了。”老鹰对他媳妇儿的事情十分敏感。
“你拿上扇子,路上热的时候我给你扇风。”老鹰才不舍得沈霄云热到一点。
只是老鹰就没想过,他一个开车的怎么给他媳妇儿在路上扇扇子?
“那就不带了,以后咱们都不用那个了。”沈霄云在这些细节上也十分听老鹰的话。
毕竟这样的关爱他还是很享受的。
老鹰在澄海那边呆的最长时间的一个村子是方官山。
村子和旁边的高山一同起的名字。
方官山有两千多米高。从山下到山上,20多里地全部都是天然的树林。
杨树,桦木居多。
树木最密的地方,人根本就进不去。
方官山的人都靠着上山打柴度过寒冬的。
那里也没有电所以平时做饭什么的也要上山捡柴来点火。
或许是老鹰在地府呆的时间太长了,做阴商的时间也太久了,所以他又遇到了比较仙儿的事儿。
老鹰和沈霄云刚到村子里。村子里就疯了一个人。
“你们是外地来的吧?这两天山上不太平,你们尽量不要上山。”
村长是个20来岁的小年轻儿。因为读过大学有点儿文化,所以被大家推选成了村长。
“怎么不太平,发生什么事了?”方官山山上有仙气,不应该有什么害人的东西。
老鹰想不出来为什么他们会害怕。
脱离了阴商这一行,老鹰也懒的使什么掐指一算呀,什么踩罗盘,用罗盘打事情啊请神啊这些的。
他也想就当个普通人,就听别人说就好。
“村头儿老王家的二儿子,前天上山打柴回来之后就疯了。”小村长还说呢,他还得管人家老王家的二儿子叫叔叔呢。
谁知道这么一个原本好好的一个人,上山打柴还能疯了。
“怎么疯的呀?”老鹰好奇。
沈霄云暗中的瞥了老鹰一眼,他就知道做一行有一行的职业病。
老鹰干了那么久的阴商,尽管现在已经金盆洗手了,但他还是忍不住去管这些事情。
不过这样也挺好,老鹰又不愿意做个米虫让他养。
总得给他找些事让他自己赚钱,以显示他的当家的气势不是?
“嗯,谁知道呢?就知道我叔从山上回来之后就跟家里人说他在山上看见了一只通红的小鸟。”王家儿子叫王焕。
王焕那天打柴的时候根本就没往深山里去,才走了不远就把柴禾都捡好了。
然后准备下山的时候,他看见旁边的树上有一个巴掌大的红鸟,全身通红通红的。
王焕感觉挺好看。
本想凑近去看看的时候,那只鸟却突然不见了。
等他回来之后给他媳妇儿说的时候,来串门的刘家老太太从旁边听着就听出来了。
刘家老太太就是干大仙儿这个东西的。
平常拿着本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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