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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成为恶魔之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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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活死人,也可以说是丧尸,现在外面都乱了,很多人变成跟你奶奶一样吃人的丧尸。你爸妈呢?”宋诺将房门关上,带着乔明远回到一楼。
“我爸爸妈妈离婚了,他们又都再婚了,顾不上我,我一直跟着奶奶的。”乔明远想起他爸妈,有些失落,他爸妈都各自有家,还给他生了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他还有一个异母异父的姐姐,是他爸爸再婚的妻子王阿姨和他前夫的孩子。
他爸妈再婚后都再没来看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oo(^o^)/~小乔出没。。
☆、第 4 章
宋诺点了点头,这小孩的爸妈都在,就这么将人拐走,以后有的是麻烦,所以他还是觉得算了,拿着窄刀,转身就想回去。
乔明远跟着一直走到庭院,宋诺停下来低头看着他,“跟着我做什么?”
乔明远顿时慌了,“为什么不能跟着大哥哥?我很懂事的,不会拖累你的。”
宋诺扯扯唇角,“为什么要跟着我?你又不认识我,为什么不去找你爸妈?你们才是血缘亲人。”
“他们不会要我的。。。。。。”乔明远的声音有些压抑。
“哦?你爸妈都不要你,我为何要你?”宋诺冷淡的说,“就算你现在跟着我,等你见到你爸妈,指定转头就跟着你爸妈走了,我为何要你?”
“不,不,不会的,”乔明远着急又有些伤心,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也知道大哥哥跟他无亲无故,根本没有义务照顾他,只不过想到他爸爸妈妈恨不得没有生下他来的面孔,还有大哥哥嫌弃的样子,他心里又委屈又难过,别的话说不出来,只知道一径地的喃喃着。
宋诺看着乔明远忍着泪的样子,觉得喉咙有些痒,他清了清嗓子,说,“如果要跟着我,就只能一直跟着我,就算你爸妈要你回他们身边也不行,这样你还要跟着我?”
乔明远眼睛一亮,重重点了下头。
真不知道这孩子的爸妈做过什么事,让这孩子宁愿跟着陌生人都不愿意去找他们。不过宋诺也没怎么在意,他伸出手来牵着乔明远的手,带着他去最靠里的那栋别墅,声音冰冷,说,“那你最好记住,要是你有背叛我的那一天,不管你逃多远,逃到哪里去,我定会找你出来杀了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乔明远听到这句冷得像冰碴一样的话,就像掉进了冰窟窿一样,在这酷暑的天气,生出一层的冷汗,他虽然年纪小,但是他自小被冷待,察言观色的眼色还是有的,他知道大哥哥说的话是真的,说要杀他肯定就会杀了他,他不怀疑大哥哥有这样的能力,不过他并不怕,因为他既然决定跟着大哥哥就肯定不会背叛他。
“我发誓我不会背叛大哥哥的。”宋诺听到小孩认真的说。
宋诺没有说话,人心难测,谁又能琢磨的透呢?
就像前世,他对那人一路掏心掏肺,真心护持,他们可以说得上是相依为命,结果呢?至今他仍然不明白那人为何要杀了他,究竟有多大的怨愤竟然肢解他来泄愤?哼,没了他的护持,那人又能在那个人吃人的环境里活多久?
*******
回去后,宋诺简单做了点饭,和小孩分着吃了。
乔明远一天都没吃东西,从来都是他奶奶给他做饭,他爸爸给的钱都让他奶奶攒起来给他上大学用,从小到大他也没有机会吃上其他孩子常吃的零食。他拿着宋诺递给他的一袋薯片,悄悄撕开袋子,鼓着腮嚼了一片,又脆又香,见宋诺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他,这才放心大胆地吃起来。
宋诺在一旁假作闭目养神,事实上则是打开交易系统,想用魂币看看能不能买到治好小孩的药剂,魂币总共还有2200,合适的药剂只有一种,1500魂币,普普通通的透明药剂,装在一个玻肚子圆圆的玻璃瓶内,名称为“解毒药剂”。这么粗糙,连点解说都没有,宋诺心里也没底,交易系统一贯这样,就他买的那把刀连个名字都没有。
除此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宋诺将解毒药剂递给乔明远。
乔明远鼓着腮嚼吧嚼吧咽下去,疑惑地看着宋诺,晃了晃小瓶,“这是什么?”
宋诺点了点他胳膊上的伤,那处伤已经成了青黑色,隐隐还有股腐烂的味道,整个胳膊变得青紫,蔓延开一大片,说“给你治伤的。”顿了顿,又说“这是喝的。”
乔明远没有丝毫犹豫喝了下去,他打心里信服他的大哥哥。
宋诺见状,心里也很满意,是个听话的孩子,少了很多麻烦。
事实证明,系统出品的“解毒药剂”很管用,乔明远的青紫色的伤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很快褪去,露出小孩原本细腻的皮肤来,伤口也很快愈合,留下一条淡淡的痕迹。
乔明远惊叹,眼睛毫不掩饰着崇拜的看着宋诺。
宋诺没有解释的意思,以后他的事情肯定不能一直避讳这乔明远,所以他肃起脸,直接跟他说,“从今往后,你归我管,以后我就是你哥,你要听我的话,不准忤逆,不许多问,只要你乖乖的,我保证你的安全,最起码吃喝不愁,听懂了吗?”
宋诺紧迫的毫无温度的视线让乔明远紧张得打了个激灵,紧张之余他反而对宋诺打心底更加折服。乔明远的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很容易有英雄情结,是无意识的模仿成熟男人的年龄段,乔明远有不少同学就模仿古惑仔打架斗殴,乔明远也看过类似的电影,虽然没有那么痴迷,但是眼前的宋诺强势、冷酷,留给他非常深刻的印象,而且,虽然不怎么懂,但是他之前的状况,那股腐臭的气味和奶奶身上一模一样,是眼前这个人救了他,并且他以后会是他的哥哥,保护他,照顾他,不说他本就没有违背宋诺的想法,就算有,现在也甘心折服于他!
于是,他下意识挺直腰板,“听懂了!哥!我会乖乖听话的!”
宋诺的脸色这才好转,没有墨镜遮挡,他的五官轮廓清晰明朗,俊美精致,一双剑眉上挑,说不出的英气,本来他的气质冷冽,无形中给人很有距离感,如今他的脸色放晴,面部肌肉不再那么紧绷,线条轮廓变得柔和,就像风光霁月,乍寒还暖,更显得整个人出类拔萃,漂亮华美的容貌击人心神,极富侵略性,让人不敢直视。
乔明远见到宋诺罕见的好脸色,平常紧抿着的唇角勾起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弧度,心底升起一股甜意,他也冲着宋诺乖巧的笑笑。
宋诺目前为止对乔明远很满意,对一个人的信任并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宋诺依旧存着对乔明远考校的心思。不过,就像他说的,只要乔明远一天跟着他他就会保证他活得好好的,他不会食言。
他并没有被前世凄惨的结局吓到,人跟人的信任说到底也就那么回事,给予、收获,他重回末世,不代表再也不会信任任何人,如果有一天乔明远辜负他的信任,他会让他付出代价。
谁都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就是那个人,也不例外。
宋诺淡淡微笑。
一楼客厅十分宽绰,L形的沙发很宽,本身就是那种可以躺着的设计,宋诺铺上床单,放好枕头,跟乔明远各占了一半。他冲了个澡出来,想让乔明远也去洗洗,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他直接带着小孩回来,小孩的衣物一件都没带。
回到乔明远家,宋诺翻了翻衣柜,发现乔明远的衣服少的可怜,除了两身校服,夏天的短袖短裤各两件,秋冬的衣服也很少,有的还脱线,掉了扣子。宋诺有些惊讶,有钱买得起别墅,乔明远家不至于在穿戴上这么苛待孩子吧。
最后他将短袖短裤,还有一件勉强能穿的外套,两身校服打包好,又从厨房翻出一袋大米,两包挂面,还有点脱水的芹菜一并用床单包了,拎了回去。
进门正巧碰到乔明远洗完澡,头发湿漉漉的滴着水,身上又穿回原来那套脏衣服,宋诺皱着眉,从包袱里将一套淡黄色的短袖和短裤递给他,“换了!”
换了干净衣服的乔明远有些拘谨的站着,浴室的毛巾都湿了,他没有擦头发,只能任水珠滴答到衣服上。
宋诺瞥了他一眼,到二楼的洗手间拿了吹风机下来。
“会用吧?”说着递到乔明远的面前。
乔明远拿着吹风机走到一边墙壁的电源插孔处,背对着宋诺时才飞快地擦了一下眼泪,他从很小时就知道自己不被爸爸妈妈喜欢,爸爸妈妈还没离婚的时候,经常吵架,他那时就经常的挨揍。爸爸妈妈离婚后,他每次打电话给爸爸,爸爸都是很不耐烦,很快就挂断,如果没有奶奶,他就是死了,爸爸妈妈也不知道。他跟奶奶一起住,但是奶奶身体不好,只能坐轮椅,很多时候根本照顾不过来。。。。。。
他就知道大哥哥是好人,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但是比谁待他都好。
第二天,宋诺带着乔明远去了后几排的几户人家看了看,没有几家有人,门窗都很严密,他也就再没费力气进去。
小区的别墅区划分是九户一片,另外的就离着远了,宋诺就没去看。
有了一个暂时安全的住所,宋诺就想去小区外面看看,山福镇的具体情况他不清楚,前世他在末世爆发的时候根本不在A市,所以A市的情况无从得知,只知道在A市市郊有个基地,名字就叫山福镇。
作者有话要说:
☆、第 5 章
乔明远在附近的二十七中上学,刚上初一,今年十二岁,对山福镇附近还算比较熟悉。
山福镇西部靠海,海水分出几支分叉流向内陆,其中比较大的一条叫白沙河,正是离着宋诺在的小区不远的那条。
小镇东南方向有山,说是山其实也就是高点的土丘。
乔明远的学校就在商业区,幸好末世爆发那天是周六,学校基本没人,再加上末世爆发的时候大约是凌晨5点多,爆发时所有人陷入昏睡,店面、街道上的人很少,大部分都在住宅区。
十二岁可以算半大的大人了,宋诺因为对这附近的街道不熟悉决定带着乔明远。他从厨房拿了把尖刀随手用布条一包交给乔明远,“拿着防身。”
乔明远乖顺地放起来,又乖乖地根据宋诺的指示,在短袖外面套上一件长袖外套,换上校服长裤,跟在宋诺身后走了没两步就热的满脸通红。
他看着带着墨镜的宋诺一身皮夹克牛仔裤还有带着几颗锍釘的皮靴,衬的他肩宽窄腰,高挑劲酷,刚开始还很羡慕,觉得这么穿帅到不行,现在完全由羡慕变成了佩服。
这么热的天气,不服不行。
宋诺的包里就放了两瓶矿泉水和两袋面包就带着乔明远上车,往镇子里驶去。
十几分钟后街上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丧尸,乔明远紧紧捂着嘴巴没有惊呼出声,他这才明白宋诺所说的外面都乱了是什么意思。
路面越来越不畅通,由路况能看出末世爆发相当突然,街面有两两相撞或者撞到房子和栏杆的车不在少数。
前面车开不过去了,宋诺蹙眉停下车,他示意乔明远下车,护着他一起向着旁边一家便利店走去。
还没等走近就看到从旁边的路口窜出两个丧尸,拖着流脓血的身体嘶吼着张牙舞爪,宋诺迅速环视了下周围,只有马路对面有个半残的丧尸似乎也闻到味似的向着这边过来,宋诺一个箭步上前,同时拔刀劈向最前边一个,猛地一踹将它直接踹出好几米远,正巧嗑在台阶上从腰部断成两截,此时的宋诺,神色冷然,刀尖逆向化了个锋利的弧线横劈在丧尸脖子上。
他一连串的动作极快,几乎就是一眨眼的功夫,两个丧尸就解决掉了。宋诺心里暗暗惊叹,他如今的身体无论是速度,反应能力还是力量都比前世强出几倍。
没有多想,宋诺拉着乔明远迅速跑进超市。
超市不大,仅有的四排货架上的商品已经被人抢劫一空,剩下的也是点杂货,宋诺捡了条绳子放包里,转头问乔明远,“总看我干嘛?这附近有服装店吗?最好是那种户外服装。”
乔明远眼睛晶亮,大眼睛看起来极有神,他崇拜又带着点忐忑意味的望着宋诺:“哥!你会功夫?能教我吗?我也想学,也想像你一样杀丧尸!”
宋诺一时失笑,小孩出乎意料的胆大,出来一趟倒是不怕自己,他淡淡点头,耐着性子又重复一遍,“服装店。”
乔明远也知道自己有些忘形,他歪着脑袋认真想了想,说,“哥,户外店有,还挺大的呢,不过就是有些远,服装店马路对面再往前走一个路口应该有。”
宋诺看了看时间,上午10:13,决定先去近处的服装店看看,下午再去户外店。他歪歪头示意乔明远跟上,两人迅速过了马路,宋诺随手一劈解决掉那只丧尸,把住乔明远的胳膊,快速跑了起来。
现在的丧尸速度依旧很慢,只不过能看出来它们的关节开始变的灵活,只是遇上宋诺还是不够看的,基本一刀一割,如宰鸡屠狗,乔明远在旁边看的咂舌,心里跃跃欲试。
十五六分钟后,他们遇到一个服装店,外贸服装,店面不大,也就十来平,衣服大部分是棉料的应季服装,宋诺给乔明远挑了几件小号的T恤和差不多尺寸的牛仔裤,将剩下的没几件大号T恤全部包圆,裤子没办法,没有他的码。
乔明远眼尖地找到一个双肩背包,宋诺就将衣服全都塞到这个包里,试了试不沉,便让乔明远背上。
宋诺将矿泉水和面包掏出来,让乔明远先吃,自己则站在门口不远处清理这一会又靠过来的几个丧尸。
面包干的很,乔明远喝了口水,看向金灿灿的阳光下那道高大有力的背影,带着一层层的光晕,强烈、耀眼,就像希腊传说中象征力与美的太阳神阿波罗在与黑暗和邪恶战斗,刀光凛冽,血液四溅,骨肉横飞,强大又美丽。
乔明远舔舔干涩的唇,一时心跳如鼓。
解决掉这几个丧尸之后,宋诺回到店里,他打开矿泉水瓶冲了冲手和刀身,又找了件不要的棉质短袖仔仔细细擦了几遍窄刀,一抬手,铿锵一声,刀身入鞘。
宋诺拿起自己那袋面包大口吃起来,他吃东西很安静,速度却不慢,他之前在外面的时候有注意到小孩一直盯着他看,进店里又一直盯着自己的手指和刀看,他没放心上,毕竟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很容易有英雄情节,也很少有对刀剑啊枪之类的不感兴趣的。
俩人吃完略作休息,宋诺看了看时间,12:17,正午时阳光炙烈,丧尸多少会避退一些,正好可以趁着这段时间赶往户外店。
一路有惊无险,期间乔明远也试着用那把尖刀杀死一只丧尸,不过他力气小,刀也有些短,将丧尸砍的不成样子才杀死它,着实废了不少力气。
1:10,俩人总算到了户外店,将店里的两个丧尸清理掉,发现这家店确实很大,有两层楼,楼下主要卖衣服鞋子,楼上是弓箭器械之类的。
宋诺没有急着装东西,这里好东西不少,可惜他的包裹里空间不大只剩下五个格子,这里也没有大些的箱子或者袋子,只能慢慢挑些实用的。
宋诺将店门关严,用桌子和几张凳子顶住,他又四下检查一遍没什么疏漏,才跟乔明远说,“你在一楼找找你自己能穿的衣服,记住,多找几件外套,薄的厚的,多找几样,还有鞋子,先找你穿的,我一会就下来,你自己要注意安全,听到了吗!”
见乔明远郑重点头确定听进去宋诺才起身上楼。
楼上靠墙壁挂着的弓弩让宋诺眼前一亮,这种远程的攻击手法在末世是很吃香的,近前去拿起来一看,宋诺有些失望,材质一般,攻击力不强。不过他仍然将这些弓弩全部收拾起来,总共:长弓4张,弩2个,弓、弩配置的箭各50,2个箭袋,护指、护臂若干个,他找了个支起来的帐篷,把撑杆拆下来,只用帐篷布面勉强将那堆东西包起来弄了一个大包袱,他试了试收进包裹中,没想到竟然真的弄进去了。
其他剩下的一些攀岩、野营之类的工具和炊具,略作犹豫,最终只带了一套酒精锅,又扯了一张帐篷裹着两个睡袋一并收到包裹里。
宋诺动作很快,他下楼时正看到小孩拿着一件冲锋衣在身上比量,衣服从他的脖子盖到他的腿弯,他一看就知道这是在给自己挑衣服呢,心里暖了一下,脸色放缓,“185的就行,这件有些大了。”
乔明远见到他,乖巧地笑笑,又重新挑了一件,宋诺也走过来帮他。
总算忙活完,乔明远有些犯愁的望着眼前这两堆衣服鞋子,叹道,“哥,是不是太多了?咱们怎么拿啊?”
宋诺在一楼翻了翻确实没有大袋子,最终又跑了一趟二楼,拆了一套帐篷下来。
乔明远目瞪口呆的看着宋诺用大帐篷将所有挑出来的衣服鞋子全部包起来,包成一座山一样大包袱,斜绑到后背上。
一个人背着这么一个巨大的包袱其实看起来很可乐,但是正面的宋诺戴着墨镜,总有种面无表情的肃然感觉,再加上他挺拔如松,身手依旧潇洒不凡,倒有种侠客行的即视感。
偶像的影响力是巨大的,要知道和平年代隔着电视电影屏幕的影视偶像偶尔露个面,就够粉丝们喜欢的大声尖叫的了,更何况你的偶像还是你哥,他还天天跟你在一起,随时随地你都能看到他帅气的英姿呢。
现在乔明远就视宋诺为偶像,怎么看怎么觉得他哥帅气逼人。
回去的路上也没有人跳出来取笑宋诺乌龟一般的背影。
这一天收获不少,可惜的是没碰上一个幸存者,折腾了一天,乔明远进屋就往地毯上一倒,他累的手指头都抬不起来了,躺在地上看宋诺继续倒腾东西,这个拿起来放旁边,包好,拆开,重新放进去,来回几次,乔明远刚开始还以为宋诺的整理方式很高大上,看了一会,回过味来,有些不可置信地确定他哥是根本不会收拾,越收拾铺陈的越大,顿时,乔明远觉得跟他哥就像仙人掉下神台,没了那股距离感,他没忍住“噗”的一声笑出声。
宋诺面无表情的看他一眼,起身说道,“这些交给你了,都打包整理好。”转身进了厨房。
他发现这小鬼越来越不怕自己了。
厨房里东西堆得有些乱,不过宋诺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擅长收拾房间,理所当然的留着给乔明远收拾。
芹菜有些脱水,宋诺做了个芹菜炒肉。冰箱里还有预先洗好切好的鸡块,宋诺想弄个红烧鸡块,没有经验,就先放水炖上了。
看着煤气青色的火焰,宋诺陷入沉思。
今天他们去的地方已经算是商业区,也在便利店里发现其他人的痕迹,那么,为什么他们竟然一个人都没有碰到?虽然不能否认都躲起来这种可能,但是现在末世爆发才三天,丧尸的动作迟缓就是普十几岁的孩子都能应付的了,危险并不大,怎么也不至于全都躲起来。
前世他当时在Q市,他还有印象,末世爆发前期,因为政府、军队乱成一团,许多好狠斗凶的人划分势力,烧杀抢掠,直到丧尸进化,异能者出现,那种局面才得到改变,紧接着幸存基地、异能佣兵出现。。。。。。
宋诺打算着过几天再往另一个方向探探,最好能找到可能建立基地的位置,他们好尽快搬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双更啦。。。今天只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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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墙壁上挂靠着的46寸液晶电视打开着,乔明远不死心的摁摁遥控器,始终没有反应的停在待机画面上,无奈放弃。
宋诺从浴室出来就看到乔明远卷着袖子裤腿仰躺在地毯上,显得他胳膊腿很细弱。
“不是想杀丧尸吗?过来,我教你。”
乔明远一个翻滚立刻爬起来,“真的?!”惊喜的表情一览无余。
宋诺点点头,他答应的事情从不食言。
他上下打量了一下乔明远,十二岁的年纪,乔明远虽然看起来瘦了些,但是刚刚发育,正是可以好好打磨的时候。不过相对的,运动不宜过量,影响到骨骼发育就麻烦了,想了想,宋诺心里有了主意,“每天早晚各做50个俯卧撑,50个仰卧起坐,如果白天不去镇里,就跳绳、跑步,先把体力提上来再说。”
啊?乔明远苦着脸,这样一点都不酷炫啊。。。。。。
宋诺立马拉下脸色,周围温度骤降。
不守诺言,是宋诺的大忌。
乔明远顿时想起来前两天宋诺说的话“你要听我的,不准忤逆,不许多问”,心里一个激灵,乖乖地说,“知道了,我肯定会做到的。”
宋诺没吭声,一直盯着乔明远,直把他盯得脑门上鼻尖上渗出汗珠,脸色才和缓,“记住我的话。”
几乎是一字一顿的话给了乔明远莫大的压力,他其实心里多少有些难受,但是他也知道自己有些忘形,竟然才过了没两天就将承诺抛到脑后,深怕宋诺因此讨厌他,那难受就被忐忑不安取代,再也想不起来,他认真的说,“哥,我错了,我再也不会了。”真的再也不会忤逆你,乖乖听话。
宋诺看着乔明远小心翼翼的神色,眼里的崇拜、敬服丝毫未改,脸色这才彻底好转,他顿了一下,伸手拍拍他的脑袋,柔软的发丝在他掌心一触即过,语气放和缓,说“先做俯卧撑,以后运动量会逐渐加大,你做好准备,”想了想,还是添了句,“等你能适应这些锻炼,我带你去杀丧尸,只要体力跟上去,杀丧尸的手段时间长了,自然而然就会了。”
听到宋诺的话,乔明远的心情就像寒冬回春,他露出一个带着点甜意的笑容,眼睛里盛满暖暖的星光,他用力点了点头。
哥哥待他很好,是他太不懂事,他想。
乔明远在客厅宽敞的地方伸展开身体,一俯一撑,宋诺则坐在沙发上,房间里静悄悄的,只有乔明远微喘的气息和宋诺摆弄弓弩的声音,在暖色的灯光下,显得很温馨。
这是一把反曲弓,弓身比普通弓要短一些,弓身是金属,没有其他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简洁大方,就样式来说,很符合宋诺的审美观。宋诺略作调整,带好指套、护臂,他拿出一支箭搭在弦上,瞄向反方向的楼梯,“嗖——”箭支极速穿透空气,“咔——”射到了一旁的墙壁上最后掉下来,宋诺有些遗憾,这把弓对臂力的的要求不高,相对的威力小,箭速也有些慢。
另外一把是一把复合弓,本来就是店家组装好的,虽然有瞄具,但是不如反曲弓灵活,不适合他。旁边还有两张传统弓,两张弩,威力都不大,宋诺有些失望,是他想当然了,毕竟威力大的弓弩不会被允许摆出来卖。
宋诺没有犹豫将弓弩全都收拢到一边,心念一动,交易系统的光幕出现在眼前,他想看看系统里的弓弩。
一把短弓吸引住了宋诺的视线,“森之歌”,这是第一次出现有名字的武器,宋诺将这把弓的立体影像放大,看材质有些像是木质的传统弓,弓身线头流畅简洁,只在弓把处刻有繁复的荆棘花纹,不知材质的弓弦细如发丝,泛着幽幽冷光,配在旁边的是一个皮质箭筒,里面放满几十根羽箭。
作为第一把有自己名字的武器,它的价格确实不便宜,5000魂币,而宋诺剩下的魂币仅仅有700,差得太多。他看了在旁边仰卧起坐的乔明远两秒,最终还是决定尽快找到其他幸存者,他的生意也需要开张了。
********
休整了一天,宋诺对乔明远不喊累不喊疼的乖巧表现很满意,他决定这次门还是带着他,这次出去有三个任务,一是他们的蔬菜吃没了,宋诺直接忽略掉他包裹中的物资,趁现在危险性不大去外面多找些食物;二是他可以看护着小孩,让他杀几只丧尸,起码培养他能够自保;三是找到幸存者,打探情况,做生意。
这次俩人开车去住宅比较密集的区域,位置比较靠近市区,据说已经被规划成新开发区。
路上越来越不好走,不仅仅是丧尸变多,撞毁的废弃车辆也变多,宋诺无奈停车,看着聚拢过来的丧尸,大约有7、8只,它们的关节灵活多了,相对速度比之前提升了不少,宋诺不想在这缠斗,因为丧尸会越杀越多,而他们的目的地还没到呢。
乔明远大约1米62左右的身高,刚好到宋诺的胸膛,没有时间多想,在乔明远一声低呼后,宋诺一把将他托起来,让他的双腿卡在自己的腰胯上,摁下他昂着的脑袋让他趴在自己的肩膀上免得挡住自己的视线,左手托着他的屁股,右手持刀劈砍,砍出一条血路就飞奔起来。
宋诺奔跑的速度极快,但是穿着皮靴的脚步放的却很轻,这极不符合常理的一幕,作为唯一的观众,乔明远根本没有注意到,他搂着宋诺的脖子,耳边是呼呼的风声、刀刃的破空声,混合着丧尸的嘶吼、血肉飞溅,视野内是宋诺紧窄的腰臀和修长的长腿,腿后跨迈过去的残肢碎肉,再远处还有还未等靠近就被抛下的丧尸。。。。。。
暴力与血腥刺激到乔明远的肾上激素迅速上升,他心跳如雷,全身血脉沸腾,宋诺的强悍再一次让他震撼,他崇拜这样的强者,心中的斗志破土而出,他也想成为这样的强者!
宋诺越跑越快,他还可以更快,但是为了不引人注意还是保持原来的速度,他始终没有触及自己的极限,融合魔格的身体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远超人类的范畴,他有些兴奋。
横亘在路面的车辆丝毫不能阻拦宋诺的脚步,能绕就绕,不能绕过去,他就双腿发力跳上去,总之,一直跑,没有停下,直到看到一个商场,考虑到这种大型商场的1楼或者地下1楼一般会有大型超市,他才停下来,解决掉跟在后面的丧尸,绕到侧门处。
侧门被从里面用铁链反锁着,宋诺晃了晃门,透过玻璃向里望去,结果发现不少化妆品的柜台堵在大厅门口,基本看不到里面的情况,这显然是人为,里面有人在。
将乔明远放下,看着小孩通红的脸颊,满脸汗珠,不禁一晒,他将自己的鸭舌帽扣到小孩头上,心情很好,问他,“一会你也要杀丧尸,怕不怕?”
小孩鼓着腮,眼睛里都是光,“不怕!”
宋诺笑笑,他不常笑,平常冷着脸乔明远虽然也不怕他,但是这样一笑,有些肆意,带着点调侃,是宋诺从来没有过的,乔明远显然看呆了。
宋诺牵着小孩的手,嘱咐了句“跟紧我”便迎向闻风而来的丧尸,宋诺一把刀舞的密不透风,迅速解决,就向着商场的侧后方靠去,既然里面的人将正面的门全部都堵住,那么后门没准会留下可以出入的通道。
果然,后面的门似乎是听到外面有人,已经开了一道缝隙,有不少人在那里向外看去。
他们人数不算很多,不到一百人,平常都躲在在靠近后门处,所以宋诺在前门晃门的时候没有人听到,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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