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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狗加三-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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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弟弟。而照顾小孩子从来都是最麻烦的事情之一,如果两孩子能比较懂事,他就省心多了。
  也许是稀释的缘故,麦粉糊糊的效果直到中午才反馈回来,看村长那喜不自胜、举步生风的样子,大家差不多已经知道答案。
  “有效果,真的有效果!现在除了两个最早被感染的,其他三人都已经恢复神智。”村长抓着麦克大叔,特别想问他那个麦粉糊糊还有没有。
  加三凑过来旁听。
  麦克大叔暗中示意加三什么都不要说,转而对村长坦言道:“我是真的不知道到底什么起了效果,当时我和罗思的心都乱了,罗思做饭时也不知往锅里加了什么,当时窗户也开着,偏偏我在灶房里又留了不少草药,还有以前某些佣兵送给我的药物,我不知道哪种管用,就让罗思全放进了瓦罐里,当时就想着反正也是死,不如拼一把。反正剩下的东西都在那儿,你可以去看。”
  村长叹息,“麦克,我不是不相信你,实在是这件事太大太重要,辛克莱家的人已经知道我们村有被魔气感染的人,他们回去后肯定会把这件事上报给贝尔小镇的镇长,到时那位镇长大人一定会向佣兵公会发布任务,让佣兵来我们村捕杀感染者。到时如果我们交不出感染者,就必须说明情况。可是能治愈感染者?一旦这事被外面知道,你们家将永无宁日。”
  麦克大叔特别镇定地说:“不止是我们家,我们村还有其他被治好的感染者,你觉得那些药剂师炼金师会对他们不感兴趣?”
  村长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
  村长:“如果你真的有办法,可以把办法卖出去,这是对你们家和对我们村最好的处理方式。”
  麦克:我才不是出卖恩人的无耻小人!“如果能有确切的办法的话,我一定卖。可是一切真都是巧合。”
  村长并没有怀疑麦克大叔的话,麦克一家在村里口碑一向很好,一家三口为人都很正直,也很热情,平时对村人帮助也不小。就比如这次的麦粉糊糊,麦克一家毫不犹豫就让他把东西带走,连“药钱”都没要。
  要知道这可是能治愈魔气感染的神奇糊糊,哪怕兑水后一碗卖几十个金币应该都能卖出去吧?
  麦克大叔跟着叹气:“我们家没办法解释这件事,所以我们决定让吉米离开村子,以后别人问起来就说他自己跑了。”
  村长沉思。
  旁边一直沉默的史蒂夫在此时忽然开口道:“我觉得这才是永久解决村落危机的最好办法,让包括吉米在内的六个被治愈感染者全部离开村子,别人问起来,就说他们家人舍不得杀死他们,疏于防备下被他们一起逃了。正好他们年龄都不小,在外面也能独立生活,等以后风声淡了,再回来也不迟。”
  “对,这要比说他们被治好、都恢复要好得多。”另一名村人,同时也是村中狩猎队队长也同意道。
  村长揉了揉额头,“我担心的是另外一件事,如今森林里已经确定有魔气出现,如果以后村里再有被魔气感染的人,怎么办?”
  几个大男人一起看向麦克大叔。
  麦克大叔特淡定的一摊手:“被魔气感染是死,被魔兽咬死也是死,不过换个死法而已,如果害怕就集体搬迁。但别想着以后就此赖上我们家,再说一遍那麦粉糊糊就是巧合,以后如果再有人被感染,妄图逼迫我们家,不过是大家一起死。你们可以把我们家灶房里的东西全都搬走,再给换等值的东西回来。”
  “大叔,你还记得曾经供给你药物的佣兵吗?也许是某个佣兵给你的药物起了决定性作用。”一道少年嗓音突然加入进来。
  几名成年人立刻一起看向凑在他们一旁旁听的小不点。
  大叔眼睛微微一眯,笑:“确实有这个可能。”
  加三天真地道:“如果以后村里再出现魔气感染者,也许你和大婶可以带人去找那些佣兵,或去发布任务,说不定会有人记着你们家的好,再给你们送药也有可能。”
  村长等人都觉得有理。佣兵肯送药给麦克,那肯定是麦克做了什么有利于他们的事。如果以后再有事,也许让麦克一家出面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麦克大叔:真是聪明又善良的好孩子!他这样一说,村人们就算真的被魔气感染的事逼急了,顶多也只会扣留他们夫妻中的一个,逼迫他们出来寻药,绝不敢逼死他们。而只要吉米一直跟着加三,他到佣兵公会发布一个只有自己儿子能看懂的任务,治疗魔气感染的药就不是问题——在药的主人自己开口同意的情况下。
  短期内,村人一定会为他保密,这是为了共同的利益。
  等以后加三少爷变得厉害、有名气,没人再敢打他的主意,他们家甚至能做代卖魔气治愈药剂的生意。
  事情就这么暂且解决,村长没让麦克大叔一家吃亏,在取得村中长老全体同意后,用村里的共同财产付给了麦克大叔五百个银币。
  这五百个银币用来治愈魔气感染自然非常少,但对于平时只用铜币的村人来说,五百银币绝对是一大笔资产,换成金币的话,这可是五十金币。
  麦克大叔转手就把这笔钱转给了加三。
  加三收下了。以后花钱的地方多了去,说不定他的钱还不够买一张返家的船票。再说这钱本就应该是给他的报酬,他拿的问心无愧
  次日,加三三人在晨曦中告别麦克大叔和罗思大婶,离开了这座靠近魔兽森林边缘的小村庄。
  大婶回屋,在两小睡的木床上发现了一枚金币和十二枚银币。大婶无奈地摇摇头,笑了。


第49章 佩格夫妇
  从村落前往贝尔小镇有一条被人简单修建的道路,沿着道路走; 完全不用担心会迷路。
  吉米告诉两个孩子:“这条路还是村里去找了贝尔小镇镇长好多次; 才修建出来。因为靠着魔兽森林边沿,许多进出森林的佣兵和猎人们大多都会选择在我们村借宿; 每个月月底还有交易市场,这也是我们村比大多数地方生活要好的原因; 但贝尔小镇的镇长对此很不高兴,他们觉得我们村在抢生意。后来前代村长带着村里的猎人们去找那位镇长; 跟他说如果他不同意修建道路; 以后村里就全部搬去小镇。那位镇长才勉强答应了。”
  西蒙不懂,“为什么你们村说要搬去贝尔小镇; 镇长就答应给你们修路?”
  吉米笑,“你们知道我们村的来历吗?其实最一开始,我们村只是几个守林人,也就是贝尔小镇警惕魔兽的前哨站,在很久以前,听说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一次兽潮,当时各国位于森林边界出口都会派遣哨兵观测。后来兽潮少了,前来魔兽森林各式各样的人越来越多,人多; 就会有交易,有交易就能让人活下去; 慢慢的哨站就发展成了小村子。现在像我们村这样的村落虽然不在明面上担任哨兵的责任,但有我们总比没有好。再说进出森林的人也需要有个就近的休息点。”
  西蒙懂了。
  加三坐在马背上一边听吉米解说; 一边观察周围。
  野生风景非常好,路边都能看到兔子跳跃,伸到路面上空的树枝上还挂着毒蛇。
  说是被简单修建过的道路,其实就是石块铺地,在石块与石块的缝隙间,野草坚强地拔缝而出,地上虫蚁悉悉索索。
  花斑马一脚踏下去,踩死一条不开眼的毒蛇,低头张嘴舌头一卷,卷进了马嘴里。
  唉,他真可怜,从不吃素食的他竟然要被逼迫着吃草。吃你人类祖宗的草!就算不给他灵魂吃,好歹也供应他一点血肉啊。
  用马嘴捕食真的太痛苦!
  而且吃草的牙齿连蛇皮都嚼不开,更不要说把骨头咬得咔嘣脆。
  花斑马哼哼唧唧,走得却非常稳当。
  加三亲眼看它吞了一条蛇,眼皮抽了抽,只当没看见。
  背着弓箭、手持长刀的吉米走在花斑马身边,他貌似没有看脚下,可双脚却非常灵活,绝不会踩到某些不该踩的东西,手中带鞘长刀不时挑开树枝草叶,一看就是惯于在林间行走的人。
  花斑马只有一匹,驮着两个孩子。
  当时花斑马只肯驮加三,西蒙还没上来它就开始作势要踹人。
  加三许诺再给它加一顿好吃的,又威胁花斑马不听话就不要它,花斑马才勉为其难地让西蒙也上了它的背。
  麦克大叔也想要给儿子弄一匹马,被吉米拒绝了。吉米的理由是两个孩子都不能骑马,马匹驮着他们只能慢慢走,他完全跟得上,再弄一匹马也只是用来驮行礼。
  但大家都知道,吉米不要马匹的原因不过是马匹太贵,他们村算是生活比较好的了,可村中也没有谁特地养马,唯两匹马也是村中共养,作为拉车马来往于小镇和村落。
  麦克说给儿子弄匹马,也是想跟村人借钱,让吉米带上到贝尔小镇再买。
  加三知道这件事后打算由自己出这笔钱。
  吉米却摇头说:“不要在贝尔小镇买,那里的马匹价格比别的地方都贵,我们这里是山林区,在这里买马不划算,等出了贝尔小镇到了平原地带,那里的马匹会便宜许多。”
  加三又提议要么弄个车厢,让花斑马拉着走。
  但车厢好做,车轮难做,村中没有这方面的能工巧匠,而马匹拉车用的缰绳和套索也需要特制,否则对马匹损伤会很大,这些都需要到贝尔小镇找相关铺面。
  “贝尔小镇距离我们村不算远,以我们现在的速度,大概中午过后就能到,如果是快马的话来回只要……”
  “哒哒哒”快速的马蹄奔跑声响起。
  吉米脸色一变,迅速拉起缰绳把花斑马牵到路边。
  他们这边刚让开,对面就奔来数匹骏马。
  那些骏马在经过三人时突然拉住缰绳。
  “唏律律——”骏马前蹄高高扬起,重重落地。
  马上骑士打量三人。
  两个小孩,一个像是随从的年轻人。
  两小孩长得不太像,小的发色偏深红,五官像是异域人,大的偏浅红,长相很俊秀。虽然相貌不同,但两孩子看起来感情很好,也许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之类?
  西蒙从后面抱着加三,神情紧张。
  加三对为首的骑士笑了笑。
  骑士面色缓和,开口:“日安,朋友。你们是从魔兽森林过来吗?那么你们可经过森林边上的林前村?”
  吉米代替回答:“是的,我们刚经过那个村子。”
  “你们三个胆子可真大,你们家大人呢?”另一名骑士瓮声瓮气地问道。
  加三挺起胸膛,大声道:“我们才不要大人,看,我们不是好好地从魔兽森林里出来了吗?”
  吉米在心中赞赏,配合地道:“是的,少爷您非常厉害,森林里的魔兽看到您和您的朋友就跑远了,我们甚至在森林里住了一晚,却没有一只魔兽敢伤害您,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
  加三洋洋得意。
  几名骑士看看小孩,都悟了,有人低笑出来。敢情这就是一个来练胆的小孩,说什么在森林里住了一个晚上,大概是他的随从哄他,森林边上也说是森林里面,看到几只野兔灰鼠就说是魔兽。
  骑士不再注意两个孩子,而是看向吉米,“你们经过那个村子时有没有遇到什么事情?”
  吉米摇摇头,“没有,我们只是去拿马匹,我们把马匹寄养在村里。不过我们昨天去的时候,好像听说有谁跑了,村人似乎有些慌张,他们还劝我们不要深入森林,只是我没来得及仔细询问。”
  骑士表示了解,带着两个小孩跑来魔兽森林,这个年轻的侍从根本无心也无力去关心周围的事情。
  “路上小心,如果没有必要,这段时间就不要来往魔兽森林了。祝你们一路平安。”
  “谢谢,也祝各位平安。”
  吉米的祝福还没有说完,几名骑士已经跑远。
  三人重新回到路中间。
  加三问吉米:“刚才那些骑士都来自贝尔小镇?”
  吉米摇头:“下次你们可以注意骑士的徽章,在我们东灵大陆,骑士属于贵族阶层,而武者想要成为骑士必须宣誓效忠某个人或某个组织,一般来说骑士第一效忠的对象都是他们的国王,第二效忠对象是封赏他们的领主。刚才我们看到的那几个骑士,除了带头的是正式骑士,后面的都是预备骑士。他们不属于贝尔小镇,但他们长期驻守在贝尔小镇,作为小镇的武力配合镇长管理整个小镇。这些骑士效忠的是珈蓝大公。”
  西蒙也问:“他们是来查验那件事的吗?”
  吉米沉重点头:“应该没错了。不过镇里肯先派骑士过来,而不是立刻发布佣兵任务,村里就还有回旋的余地。”
  加三若有所思:“看来辛克莱家的骑士在贝尔小镇的信誉度不高。”
  吉米不习惯说贵族的是非,沉默了一会儿才说道:“辛克莱是老牌家族,只是近些年没落了。”
  作为老牌家族的辛克莱二少爷,见在家里对他耀武扬威,每天都把辛克莱家荣耀和辉煌挂在嘴边的跋扈仆役和骑士们却在一个小镇碰壁,连说的话都不能让人全信,西蒙心里也难说是什么滋味。
  辛克莱家的城堡距离贝尔小镇并不遥远,按照他们现在的速度,只要五六天左右就能走到。
  加三答应要帮西蒙救助他的母亲,但不能就这么直直地闯进去。
  到达贝尔小镇后,吉米带两小住进他们村经常落脚的镇民家,这个镇民也是村人后代,他的父母都还在村里。
  “佩格!”
  “吉米,好久不见!”
  两个青年拥抱在一起,彼此重重地拍打对方的背,又很快分开。
  “这两个孩子是?”佩格好奇地问。
  吉米先指向加三:“这位加少爷是我的效忠对象,我已经宣誓跟随他。这位是少爷的友人。”
  佩格目光扫过西蒙,似没怎么在意,看向加三时对他略微弯腰行礼:“您好,尊贵的少爷。”
  加三对这种西方礼仪还没有习惯,也点头回礼:“你好,愿众神保佑你。”
  “两位少爷的房间在楼上,等会儿我妻子会带你们上去。吉米,我们聊聊。”佩格把妻子叫过来,推着友人走出院子。
  佩格的妻子是个很温柔的女人,说话也细声细气。
  房间很干净也很明亮,里面的东西很齐全,显然这里经常有人来住。加三和西蒙都表示很满意。
  吉米不久后带着满脸笑容回来,跟加三拿了银币去找车铺做车厢,佩格跟他一起去了。
  佩格走之前还特意叮嘱妻子,让她好好照顾两个男孩。
  “用上我们家特制的熏肉,不要舍不得。”
  佩格妻子顿了下,轻轻点头:“好的,我知道了,你早点回来。”
  骑了大半天的马,哪怕走得慢,两孩子下马时仍旧感觉疲累不堪。
  花斑马不喜欢别人靠近它,被加三安抚,才肯留在院子里没有执意进入房间。
  加三告诉佩格的妻子,说马不用拴,它不会跑。
  佩格妻子就没再管那匹马,去厨房为两人做了美味的蔬菜汤,还准备了黑面包。
  在她做饭时,一只大马头伸进厨房门,把女人吓了一跳。
  女人端着瓦罐和碗盘去餐厅时,总感觉后面有一双眼睛看着她。
  餐厅里。两个饿坏的孩子不住赞赏女人的好手艺。
  “好喝吗?好喝就多喝一些,我煮了很多。”温柔的女人微笑。
  “谢谢,这次给你们添麻烦了。”西蒙向女人表达感谢。
  女人给他加了一勺汤,“你们慢慢吃。”
  女人离开,加三放慢进食速度,更加仔细地询问起西蒙家中情况,还有他逃跑的原因。
  “你说你父亲要把你送给一个骑士做侍童?那个骑士叫巴鲁克?而这个骑士效忠的是珈蓝大公?”
  “是。”西蒙揉揉眼睛,吃饱了就想睡觉。
  加三想不通,“你不是贵族子弟吗?就算你不受宠,好歹也是男爵之子,怎么会让你去做一个骑士的侍童?”
  “正常来说确实不会这样。贵族子弟哪怕为了面子也不会去做别人的侍童,顶多从骑士侍从做起,对方还必须身份高贵。只有对一国大公或者一国之王,贵族子弟才会去做他们或他们子女的侍童,而等这批贵族子弟成年就肯定会受封为骑士,以后根据功勋再慢慢升阶。”
  “那这个巴鲁克骑士是珈蓝大公什么人?儿子?”
  “不,他是珈蓝大公麾下号称最勇猛也最残暴的战士。”提到这个巴鲁克,西蒙身体竟然颤抖起来,“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么可怕,他的双眼看起来就像是亡灵,黝黑的皮肤紧紧贴在骨头上,一张嘴,满口黄黑腐烂的牙齿,嘴里的臭味可以熏死河里的鱼,他的笑声就像传说中的巫婆。”
  “你见过他?”加三意外。
  西蒙颤抖着点头,“在我小时候,有一次他来我们家,那是我父亲第一次让我出来见客。那个人看到我就发出怪笑,他捏住我的手腕,用锋利的指甲划开我的脸,还伸出深绿色的舌头把我脸上的血给舔了。呕!”
  加三:童年阴影啊,这是!
  “我怎么觉得他不像是骑士,倒更像是巫师?”
  “他、他是魔武战士,我父亲也很害怕他,他第一次看到我就跟父亲说让我做他的侍童,承诺会给父亲提供精血。”
  精血?加三脑中有什么一闪而过,“那你父亲当时答应了吗?”
  西蒙迷茫:“我不记得了,之后我生病了好长一段时间,以至于……”
  “以至于你只要听到巴鲁克这个名字就恐惧得不得了,当你听到你那个渣爸说要把你送给巴鲁克当侍童,你就吓得逃跑了。对吗?”
  西蒙哭兮兮地点头。
  加三按住额头,“你父亲应该很想要一个觉醒神狼血脉的孩子,但是你没有觉醒,你母亲还因为某种原因被魔气感染。你大哥……等等,有点怪啊。”
  加三问西蒙:“你父亲对你大哥怎么样?”
  西蒙毫不犹豫地回答:“很好。”
  “对你那两个同父异母的弟妹呢?”
  “也很好。”
  “比较起来?”
  西蒙想了半天,发现无从比较,他那个父亲对他不好,但对他其他子女都非常好。
  加三又问:“你那个后妈,你称为夫人的那个女人对你大哥怎么样?”
  西蒙回忆:“应该很好吧,夫人对她自己的孩子特别好,但对大哥也不差,对我……也从不打骂,就是不理睬而已。”
  “好吧,甜心,那你大哥是什么时候觉醒的斗气?”
  “去年底。”
  “你第一次见到巴鲁克是几年前?”
  “是我九岁的时候,五年前吧。”西蒙打了个哈欠,双眼朦胧地说:“你问这些干什么?”
  “我有个猜测,不过……算了,你是不是很困?那你先去睡觉吧,具体等你醒了,我再跟你说。”
  西蒙迷糊点头,推开碗盘站起身,摇摇晃晃地回了房间。
  加三不放心,跟着他,看他回房睡下了才带上房门离开。
  他的精神还行,正好需要独处时间——他有些事想要问问那匹花斑马,总觉得那花斑马不像是普通马匹。
  下楼碰到进餐厅收拾的佩格妻子。
  女人看到他似乎有点吃惊,“你没去睡觉?”
  “我不困。”加三咧嘴,回以一个大大的笑脸。
  女人也露出温柔笑脸,“你们赶路大半天怎么可能不累?小孩子不要硬撑着,对身体不好。”
  “谢谢,我怕等会儿睡得太沉,晚上就睡不着了,要我帮忙吗?”加三说着就要上前。
  女人忙拦住他:“不用了,你要去哪里?你一个人最好不要跑太远。”
  “我去贝尔酒馆看看,等会儿吉米回来问起,你就这样告诉他。我很快就回来。”


第50章 那一眼的动心
  加三想到贝尔酒馆询问回去纷争大陆的途径,以及需要多少花费。
  贝尔酒馆位于镇西; 就在大路边沿; 很容易找到。
  酒馆大门建了挡风墙,入口进去要拐一个弯才能看到里面。
  酒馆里面很大; 大大小小放了三十多张桌子,吧台在最里面。
  也许是不中不晚的缘故; 酒馆里的客人并不多。
  “嗨,小孩; 到酒馆找你爸爸来的吗?”有客人哈哈笑着大声问道。
  更有人喊:“老板; 你儿子来找你了!”
  “不用理他们,都是些无聊的闲人。”一名酒保打扮的中年人正在扫地; 经过加三身边时停下,“不过,小孩,这里可不是你这个年龄该来的地方,是来找人的吗?”
  “您好。我是听说这里可以向佣兵发布任务,所以特地来瞧一瞧。”加三对中年酒保行礼。
  中年酒保闻言,上下打量了加三两眼,“能告诉我,你要发布什么样的任务吗?”
  加三:“您知道纷争大陆吗?”
  “当然知道。怎么; 你的任务和纷争大陆有关?”
  “是的,不; 正确说来,我来这里是想寻求前往纷争大陆的方法; 比如在哪里坐船,或者跟随某个商队,或者其他方式。”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来自纷争大陆是不是?”
  加三点头。
  中年酒保提起扫把,“跟我来。”
  中年酒保把加三带到吧台面前,对里面喊了一声。
  吧台内侧通往里屋的帘子掀起,一个身材特别雄壮的男人从里面出来。
  中年酒保把加三的诉求跟雄壮男人说了一遍。
  吧台较高,加三爬到凳子上坐下。
  雄壮男人顺手给加三倒了杯果汁,“请你的。”
  “谢谢大叔。”
  “大哥。”
  “英俊强壮威武霸气的大哥好!”
  雄壮男人哈哈笑,伸出大手揉了揉加三的软头毛。
  继续去扫地的中年酒保也笑了起来。
  “前往纷争大陆的方法就那几个,海运和飞空,还有就是使用魔法师的传送阵。不过后者基本别指望,那是只有超凡者才能使用,普通人听说进入传送阵没问题,但出来后是不是还是完整的就不知道了。”酒馆老板看小孩顺眼,决定花一点时间跟他聊聊。
  “你是纷争大陆的人?”
  “是。”
  “你没有同伴吗?”
  “有的,我父母有急事和我分开,让我自己回去纷争大陆。他们说我不小了,该断奶了,只给我在当地雇佣了一个帮手。”加三摊手,做了个大大的无奈表情。
  酒馆老板摇头,“就算是历练也太胡闹了,东灵大陆前往纷争大陆最常用的方式就是乘船,而乘船最短时间也要三个多月,这还没有算入禁海期、绕路时间、路途危险等等耗费的其他时间,船票也不便宜,这可是横渡海洋,前往另一个大陆,不论大人小孩都是一样价,最低等也要二十金币。这还是最近一个港口就靠着我们贝尔小镇,只要三四天左右就能赶到。要是换了其他远离港口的地方,你还得花笔钱赶到港口。”
  “那走空中呢?”
  “空中?你有五百金币吗?”
  “这么贵?”加三吃惊,五百金币,相当于一张飞机票五十万?
  “这你都嫌贵?飞艇刚出来时,五千金币一趟都有人抢着坐,这也就是飞艇已经逐渐开始普及,才把价格降下来。不过飞艇一直都是超凡者和贵族们的交通工具,普通人如果没有急事并且发了大财,确实没人舍得。但飞艇比海船安全又快速,这是公认的,如果你乘坐飞艇前往纷争大陆,只要半个月左右就能到达。”
  “海船很不安全吗?”
  “这个很难说,得看运气,有时候顺利的话,一船人都能顺顺当当抵达目的地,可如果不顺,连船带人都会成为海神的祭品。出事率和安全抵达率三七分吧。其实除了自然环境造成的灾害,船上乘客才是危险的大头,三个多月甚至更漫长的时间,很多人无聊就想干点坏事,也有人坐船时间长了,脾气暴躁,看到人就想动手。尤其你这样的单身小孩,没有大人保护,是最好欺负的对象,搞不好,你下船时就从自由民身份变成了奴隶。”
  加三抱头,“那我该怎么办?”
  酒馆老板看小孩苦恼的小模样感到好笑,捏了捏他的耳朵,“像你这种情况,最好的方法就是雇佣人送你回去。不要随便加入某个商队,因为有很高机率你会变成他们的货物之一。”
  加三抬起头,“那雇佣一个能保护我安全到家的人要花多少雇佣金?”
  “一个?你打算雇佣超凡者吗?如果你打算雇佣超凡者,那还不如直接去买一张飞艇票,那样你至少可以节省几十倍资金。”
  “那我需要雇佣一支佣兵队?”
  酒馆老板点头:“最少是一支三人小队,且佣兵队等级至少达到三级以上,一级最低,你还得看他们的信誉度和任务完成率如何。且,你这个护送任务需要跨越到另一个大陆,雇佣费用同样不会很低。”
  加三抱着脑袋苦恼地道:“我没有很多钱。”
  “你大概能出多少?”
  加三掰手指,“扣掉最低等级的船票钱,我还能出十五个金币左右。”
  酒馆老板呵呵笑:“你留下来给我做工吧,就在后面洗洗碗洗洗菜,等过几年你长大了,再自己买船票回去。”
  “除此之外就没有办法了吗?”
  酒馆老板刚要摇头,突然停住,“等等,我想起来了,好像有位客人提到他近期要前往纷争大陆,你可以问问他,愿不愿意让你同行。”
  “哪位?”
  “看那边。”
  加三转头,顺着酒馆老板的手指看向某个靠窗位置,那里坐了一个看不出年岁的男子,银发,瘦削。
  男子的坐姿看似很随意,但如果你仔细看,会发现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男子都像是随时可以入画。
  “你等等,我先去问问他,看他有没有这个意思。”酒馆老板从吧台里出来,走到银发男子旁边。
  加三瞅着酒馆老板,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那老板似乎很高兴能有机会与那个银发男子说话,走过去时,那欢快的步伐怎么看怎么雀跃。
  银发男子摇头,似乎拒绝了老板的提议。
  老板又说了什么,银发男子还是摇头,最后老板指向加三这边,银发男子也跟着转身看过来。
  男子的年龄很难形容,像是二十后半,又像是三十出头,看他眼角几丝细纹,说他四十也有人信。但若只看他那双沉静的眼睛,你又会觉得他也许活了很久的年月,久到一切都已经沉淀。
  这样一个男人,你很难说他长得是俊还是美,因为你觉得用这些词对他都是一种侮辱。
  傍晚的海洋,艳丽的晚霞洒在平静的海面上,炙热无比的太阳在经过一天的炫耀后慢慢沉入大海的怀抱。
  这就是加三第一眼看到男人时,脑中浮出的画面。
  加三心跳变快,他也说不出自己此时的感觉,他不弯,只是单纯觉得男人很美好,就好像他小时候看到电视里的建国英雄,那种“哇”的憧憬感。
  银发男目光与加三相对。
  加三对他绽开大大的笑脸,还抬手晃了晃。
  银发男静静地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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