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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隋-第1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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颉利听得舒了一口气:“军师果然高明,只是我军该出动多少人马?”

人多则容易惊动隋军,若是演变成双方的一场大战那不是颉利需要的,只是人少了又怕围住了隋军也难吃下,中间还真不好拿捏。

“一千人足矣。”赵德言淡淡的道。

“一千人?”帐蓬中一阵惊呼,在东西突厥没有分裂前,突厥人一向将中原人视为猪狗,面对中原的军队即使是以一当十也敢发起冲锋并战而胜之,只是大隋立国后,中原的兵越来越精,武器盔甲也越来越好,突厥人渐渐只能做到以一对一,如今更是连以二对一也没有了信心。

听到手下的惊呼,颉利脸上一阵抽动,心却在流血,马邑一战不但把整个东突厥的精兵葬送了,就是大家的精气神也打没了,在座的许多人都经历过马邑一战,隋军一波一波,毫无穷尽的箭雨留给他们的映像太深了,那铺天盖地的箭雨落下,哪怕你骑术再高,武艺再好也毫无用处,这种情况下你只有逃,逃得稍慢就会被隋军的箭雨变成刺

“不行,这次一定赢,而且要赢得干净,否则日后就是练好了五万精骑与隋军对阵也必输无疑,颉利暗暗想道:“好,就依军师之言,只领一千骑,本汗亲自出动迎战隋军。”

赵德言点了点头,知道颉利明白了自己的意思,只有大汗亲自出动,将原先散布下去练兵的近千金狼卫至少征集一半,以一名老兵带一兵新兵的做法才有可能短时间吃掉隋军一幢人马。

只是这样一来,一旦失败带给东突厥的损失却是致命,颉利的权利全靠那九百老兵支撑,一旦损失一半,即使颉利逃了回来,东突厥也非发生内乱不可,只是这个险却由不得颉利不冒,面对隋军的步步进逼,若再不反击,又能如何。

第二十一章 突厥人的反击(二)

整个大草原仿佛无边无际,现在草原并没有遭到后世的破坏,在这里,绿色是主调,微风吹来,刚长出不久的鲜嫩牧草起伏不定,犹如大海中涌起的波纹,壮观异常,若是见过后世风沙满天飞舞之人有幸来到这样的大草原,必定会感叹不已。

或许是老天爷嫌绿色太过单调,四千多里长的阿尔泰山,突厥人称之为金山的山脉从东到西的横躺在草原上,最高处过海拨高达四千多米,终年被冰雪覆盖,融化的冰雪汇聚成河流滋润着草地,而靠近东方的一部分却露出浅黄色的泥土,形成草原上的戈壁和沙漠,只生长着一些单调耐旱的荆棘和骆驼草等植物。

这样的戈壁滩和沙漠也并非没有生命,经常可以看到野生骆驼或者黄羊的身影,这里远离人群的打扰,这些动物并不挑食,最粗糙的植物都能咀嚼,何况沙漠中还有绿洲存在,这样的绿洲可能很大,足可以容纳一个小部落的生存。

这是一片不知名的戈壁滩,它或许是阿尔泰山的余脉,或许不是,这天,在这片戈壁滩的边沿正有一支红色的队伍行军,这支队伍无疑是一支隋军,正是李靖和韩世两人所领的前锋部队。

从进入草原以来,收获最多的无疑就是李靖这支队伍,仅仅五百人的兵力不但俘虏了上千名突厥人,缴获了数万头牲畜,而且还发现了一支数千人的大部落,和数支队伍合力将这支大部落包围剿灭,依照着他们的军功,回去后那怕是一个最普通的府兵也可以分到百余贯以上的战利品。

不过,人心不足蛇吞像,无论是为了军功也好,钱财也好,这支队伍一支在打头阵,主帅也乐得有这样一支突出的队伍鼓舞士气。何况别人就是想争也不一定能争得了。其他府兵半数有马就不错了,他们依靠着缴获。不但一人配置了双骑,还有一匹马用来运送补给,也只有他们才有信心和能力在戈壁滩边沿闯荡。

现在已经进入了五月。天气正好不冷不热,除了碰到下雨天外,即使是行军也不会太累,他们的马匹有多余,行军时也都骑在马上,光是这一点,足以让其余队伍羡慕的流口水。

和煦的阳光照着韩世身上,让他懒洋洋的提不起劲来,若不是心中挂着寻找突厥部落之事,恐怕他能闭着眼睛就在马背上睡着。突厥人地弱小让韩世大感意外,这样地战斗实在是让他建功立业的心冷了一大半。

正当韩世昏昏欲睡时,李靖地声音响了起来:“世,你看到天空中的东西没有?”

韩世精神一振,抬起头向天空看去,天空一片白色,只有朵朵云彩在飘动,这些云彩低得好象只要爬到前面的山上伸手就可以摘下来,韩世不以为然地道:“没有啊,空中能有什么?”

李靖正色的道:“你再仔细看看。”

韩世擦了一下眼睛。重新向天空看去,这次看清了,在云层上仿佛有一个黑点正在围绕着他们盘旋,韩世脱口而出:“是一只鸟。”

“对,严格来说是一只鹞鹰。”李靖肯定的道。

韩世听得心中一震:“你是说那是突厥人伺养的鹞鹰。”

早就听说过突厥善于食养鹞鹰用来观察敌情。鹞鹰视力敏锐。数十里外就可以发现目标,有一支鹞鹰在手。比数十名斥侯都有用的多,只是他们以前从来没有见过。

“不错,这只畜牲在我们头上盘旋了数次,若是一般的鸟儿即使好奇也不可能离开后再返回,估计是我们被突厥人盯上了。”

说话间,头上的小黑点突然向远处急飞而去,渐渐消失在云层中,韩世不惊反喜:“这么说我们很快就会和突厥人碰上了,那还等什么,马上传令队伍,加快行军。”

“不,传令,所有人登上前面那所山坡,然后下马休息。”

“你这是什么意思,好不容易碰到了突厥人,莫非要让他们逃走了不成。”若不是骑在马上,韩世恐怕要急得跳起来。

“世,你以为普通的部落能拥有鹞鹰?听说鹞鹰最喜欢在悬崖峭壁上筑巢,而鹞鹰非幼年无法训服,为了得到一只鹞鹰,突厥人往往要付出数条甚至十数条生命才能攀上悬崖取得鹞鹰的幼鸟,如此珍贵的鹞鹰又岂非一些小部落能拥有?”

李靖越这么说,韩世越是心痒难忍,不解地道:“那我们还不加快行军,若是他们跑了怎么办?”

李靖露出一丝微笑:“不,不会跑,恐怕突厥人正在等我们送上门去。”

“表哥是说突厥人在打我们的主意?”韩世的嘴吧张得可以塞下一个鸭蛋,这两个多月来行军都顺风顺水,大军从小心翼翼变成放开了手脚,大家仿佛忘记突厥人是狼,而是把他们当成可以任意宰割的羊群。

突厥人是羊吗,显然不是,韩世渐渐明白过来,前面巨大的胜利让隋军上至主帅下至普通士卒都以为突厥人已不堪一击,只是一支称雄草原上百年的强大民族岂会如此温顺?

“不错,这只鹞鹰是我看到的第二次了,第一次我还没有把握,既然是第二次飞到我们头上,那我肯定,突厥人肯定是盯上我们了。”李靖解释完毕,转头向后问道:“离我们最近的队伍有多远。”

刚才李靖和韩世的谈话并没有人注意听,那名斥候听到主帅向自己问话,精神一振,回道:“禀将军,我们至少已经甩下他们二十里了。”

斥侯的话引来一阵哄笑,人与人之间就怕比较,刚进入草原时,每一幢队伍都一样普通,如今他们这一幢人马无疑是最耀眼地存在,不知惹得多少人眼红,普通士兵自然也为之自豪不已,尽可以对其他人大声嘲笑。

“传令,马上向附近的队伍取得联系,就说我们发现了大量突厥人正在转移,里面有突厥人的大贵族,若是晚了突厥人很有可能逃路。”

“是,将军。”听到李靖的命令,数名斥侯打马飞奔,向右边和后面跑去,至于他们的左边则是茫茫地戈壁滩,自然不需要派人。

斥候远去后,韩世才疑惑地问道:“表哥,不是说突厥会来袭击我们吗,为什么要说他们会逃走?”

李靖含笑问道:“你说和他们听到突厥人袭击我们来的快还是听到发现了大量突厥人要逃走来地快。”

韩世哈哈大笑起来,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表哥忠厚,没想到算计起人来也毫不逊色,他们这幢人马承担了大量光环,自然也受到了不少人忌妒,若是听到他们被袭击或者被围,虽然不至于见死不救,拖延一点时间却大有可能,如果说发现了大量突厥人要逃跑,有先前的例子在,恐怕每个接到消息的队伍都会拼命赶来。

在离他们数里外的一个山丘后面,颉利带着的一千人正静静的伏着,这一千骑颉利下了老本,除了五百人是原先金狼骑留下来的老兵外,另外五百人也是经过一番选拨,除了队形和纪律方面有所欠缺外,骑射丝毫不下于那些老兵,而且手头上都有人命,并非初次上战场的菜鸟。

隋军的府兵无非是仗着良好的甲胄和精良的弩弓,还有他们的金刚车等层出不穷的防御手段,说到骑射又如何能与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突厥男儿相比,颉利有信心,只有隋军落入自己的陷井,第一波打击至少可以杀伤对方三分之一的人马,或许只需要一盏茶时间,这队五百名的隋军就会全部变成冰冷的尸体。

在他们这里,可以清楚的看到鹞鹰盘旋的地点,那里距此不过三里左右,过不了多长时间隋军就要来了,而他们最近的队伍还隔着二十多里,或许伏击完这支人马,休息一下就可以迎接下一支隋军的到来,颉利如此想到。

一个黑点如箭般落了下来,颉利脸上布满笑容,从胸前挂着的褡囊中掏出数块小牛肉干向天空抛去,落下来的鹞鹰翅膀一扇,空中一个转折,飞快的追上,叼着牛肉干落在颉利的肩膀上,就这么将牛肉干吞咽了下去。

颉利爱怜的在鹞鹰羽毛上抚摸了数下,有了鹞鹰,就等于在天空中有了一只眼睛,隋军如此分兵,自己赢定了。

只是他没有想到自己要伏击的第一支队伍却是宿命中的敌人,李靖虽然才刚刚成长起来,只是从小被韩擒虎言传身教,用兵老练之极,颉利天空中的眼睛同样将自己暴露了出来,注定他的伏击将以失败告终。

第二十二章 突厥人的反击(三)

小半个时辰后,本早应该到达他们埋伏地点的隋军连影子都没有出现,颉利与一干手下都等得不耐烦,为了不被隋军发现不妥,他们并没有派出斥候。

“大汗,莫非我们被发现了?”一名沉不住气的突厥贵族问道。

颉利脸色一变,抚摩了一下停在自己肩膀上休息的鹞鹰一眼,手臂一抖动:“去!”

鹞鹰振翅一声长吟,很快飞到空中,化成一个黑点向远处飞去,众人都死死的盯着鹞鹰化作的黑点,生怕失去鹞鹰的身影,鹞鹰很快在数里外的上空盘旋起来。

有了这小半个时辰的时间,隋军不但已全部上山,而且还利用宿营所用的木头做了一层简陋的防护,甚至挖出了一条浅浅的壕沟,虽然不能完全防止战马的冲击,只是也聊胜于无,为了防止士兵消耗太多体力,李靖已经命令大家休息,明知道突厥人要来,士兵们却没有丝毫紧张之色,这些天的顺利足以让他们对突厥人不屑一顾,一些士兵还抓紧时间升火做饭。

“怎么回事,他们怎么还在原地?”看到鹞鹰盘旋的位置,突厥贵族不由窃窃私语起来,脸上全是不解之色。鹞鹰到底是只扁毛畜牲,就是再通灵也不代会说话,只能指点出敌人的位置。

一名突厥贵族伸手一指:“看,那是什么?”鹞鹰盘旋的下方袅袅炊烟升起,颉利和其他贵族都恍然大悟,原来隋军是在吃饭,颉利转向身边的赵德言:“军师,怎么办?”

赵德言考虑了一下:“大汗,不能再等了,既然他们不来,那我们过去,否则再耽搁下去。对方后面的队伍离得近了,我们即使可以消灭对方一队人马,也只能迅速遁走,否则就有可能陷入对方的包围。”

“好,正合本汗之意。”颉利大笑道,扬起了手中的弯刀:“天狼神的子孙们,拿起你们的弯刀。将侵入我们土地的隋人杀尽!”

“杀!杀!杀!”一千名突厥精骑学着他们可汗地样子挥舞起了弯刀,大吼起来。吼过之后,才牵马从藏身处走了出来,向隋军的方向慢慢逼近。

山坡上,韩世有点不安的问道:“表哥。若是你判断错误,根本没有突厥人怎么办,突厥人要是不来怎么办?”

要知道李靖已先派出了信使,若是其他队伍赶过来没有见到突厥人,等于是谎报军情,后果的严重性无庸置疑。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李靖脸上沉稳,毫无慌乱之色。突然脸色一变,望向高空:“来了,快让大家抓紧时间吃东西,否则再不吃就来不及了。”

韩世也仰天望向天空,以前见到的那个小黑点又在高空盘旋,心中一松,随即火冒三丈,从腰间取出长箭:“畜牲,今天本将军把你射下来。”

李靖将手压了韩世手中的弓箭:“算了,别浪费力气。有力气留到等下再用。”

鹞鹰一向生性谨慎,被人食养的更是如此,若是人少还可以对它诱杀,人多时为了防备弓箭,鹞鹰除了面对主人,根本不会降低高度,望着天空中地小黑点,韩世也是泄气,若不仔细就是看也看不清,又如何能够射到。只是悻悻的抓起一块刚刚煮熟的羊肉,大口咬了下去,不一会儿就吃得满嘴流油。

隋军刚吃饱喝足不久,一道黑线出现在远处的沙漠上,接着黑线就带起了大片沙尘。向箭头一样向隋军的山头奔来。同时,突厥人口中地呼嗬声响起。既然双方进入了视线就没有必要隐藏,突厥人以最快的速度翻身上马,扬着手中的兵器就这么在沙漠中掀起滚滚尘烟向隋军冲来。

突厥人刚刚出来时,李靖已经发现,随之将自己的命令传下:“盾牌准备!”

“盾牌准备!”

“盾牌准备!”隋军亮出了自己盾牌,整个山坡前头顿时如同竖起了一道铁墙。

“弓箭手准备!”

“弓箭手准备!”击的声音,身披重甲的弓箭手进入盾牌手留下地通道,在前方蹲下身子,开始弯弓搭箭。

突厥人来的很快,从出现到冲到隋军所在山坡下几乎是短短一瞬间之事,只是看到眼望的情景都是一呆,不由勒马停下,一时之间人仰马嘶,本来整齐的队形微微有点混乱。

他们本以为隋军正在生火做饭,只有悄悄靠近就可以杀对方一个措手不及,没想到对方非但占了有利地形,仿佛还把山头布置成了铜墙铁壁,若是他们这样冲上去,无异送死,好在他们都骑术精湛,刚刚在离隋军百米线外停了下来。

所以突厥人都向他们的可汗望去,这种情况下还要不要歼灭对方?

颉利脸上冒出数条黑线,该死,对方竟然如此警觉,若是强攻,即使攻了下来,估计也会损失不轻,若是不攻,又实在不甘心,何况错过这一次,下次再伏击隋军更不容易。颉利的眼睛不由望向赵德言。

赵德言苦笑道:“大汗,没有机会了,退吧。”

颉利满脸的不甘心,他恨不得亲自纵马冲上去将这队隋军碎尸万段,理智却告诉他赵德言的话是对的,心中不由一阵挣扎。

山上的韩世兴奋起来,来地突厥虽然不多,只有千人左右,可是单凭将才山下精湛的骑术,说停就停的本领,这支突厥人无疑是精锐,果然钓到了一条大鱼,他恨不得突厥人马上进攻自己,只要将他们拖住一个时辰,这条鱼就想走也走不了。

颉利还没有说话,他身旁的一名金狼骑却恼怒起来:“大汗,冲吧,汉人懦弱,不足为信,只有冲破了他们的乌龟壳就会任凭我们宰割。”

对于金狼骑贬低自己之言,赵德言却没有生气,平静的道:“大汗,我们失去机会,即使冲破了他们的阵式又怎样,大汗希望损失多少人,三百还是五百?”

莫说是三百五百,就是一百人颉利都舍不得损失,只是一箭不发就走实在不甘心,他挥了一下手:“出一个小队,试擦一下他们的战力。”

“是。”刚才说话的金狼骑口中一声呼哨,九名突厥人跟在他身后,一起向山上的隋军冲去,不过,他们却不是用直线距离,而是忽左忽右,尽显他们地骑术,一队小小的人马仿佛有千军万马的气势。

山上隋军紧紧的盯着冲过来突厥人,默默的计算着距离,说实话,从进来大草原以来,他们这一幢人马虽然立下地功劳最多,却没有经过什么大战,为了练出精兵,颉利将大部分东突厥地精壮男子都抽调一空,隋军一路横扫过来,遇到的尽是东突厥地老弱病残,加上他们远比突厥人精良的武器,总共俘虏对方上千人,整队人竟然只有区区数十名受伤。

不过,他们却不是没有面对过突厥人的精锐,马邑一战,突厥人的困兽犹斗还是震憾了他们,不过,幸好他们都死了,没有死的也成为修运河的奴隶,死了或被俘的突厥人自然已经没有威胁,他们可以尽情的将东突厥残余扫干净。

只是这队突厥却和以往的不同,好似比马邑一战的突厥人更加精锐,一些士兵紧握着手中的弓箭,手心全是汗水。

“放!”

终于等到放箭,前面的弓箭手一松,上百支利箭向半山腰的突厥人射去,眼看箭支就要将突厥人覆盖,只是奔来的突厥人一偏马头,所有的箭支都落在空地上。

“咻!咻!咻!”马背上的突厥人也取下长弓,放开双手控制的缰绳,单凭双腿控制马匹前进,弯弓搭箭向隋军射来。

“盾牌!”

“哗啦。”人高的盾牌将弓箭手护住,箭支射在盾牌上,发出咣咣的声响,不过还是有一支箭越过盾牌,射到一名隋军的头上,那名隋军头上的鲜血喷涌而出,直挺挺的倒了下去。

山顶上的韩世气得脸色鲜红,自己一百名弓箭手竟然没有射杀对方一人,反而让对方杀了自己一人,这个亏吃得太大了,他大叫起来:“放!”

“咻!咻!咻!”又是一百支利箭向突厥人飞下,只是突厥人很好的给隋军上了一课,教他们怎么躲避箭支,所有突厥人马头一拨,十名突厥狼骑变成了一条直线,跳出利箭落下的范围,不过,由于距离太近,最前面的一名突厥人手上还是挨了一箭,这一箭几乎将这名突厥人手臂射穿。

那名突厥人强忍疼痛,带着其余九人向隋军驻立的山坡绕了一圈才返回,期间突厥人发了四次箭,隋军发了五次箭,三名隋军身亡,二名隋军受伤,突厥人却只有四人受伤,无一人阵亡,双方高下立别,不过,突厥人也没有找到隋军布置的明显漏洞。

看着手下回来,颉利判断了一下形势,恨恨的道:“撤!”

第二十三章 一只风筝

听到颉利撤军之言,许多突厥人都不甘心的叫了出来:“大汗,杀上去吧。”

“对,杀上去!”

“杀上去!”

“不用说了,撤!”这手头的一千人等于他一半的力量,颉利无论如何也不愿损伤,赵德言的话无疑还是提醒了他,以刚才看到的情况估计,要想攻下这个山坡除非他有耐心花上数天时间慢慢进攻,否则死上数百人也不得不可能之事,可是不要说数天时间,就是半天时间他也没有,当断不断,只能反受其乱,颉利若是这点气量也没有,马邑一战也不会逃出来。

虽然许多突厥人满心不愿,只是可汗的命令不容改变,不一会儿,一千骑突厥人就退得干干净净,突厥人的这场伏击显然如此虎头蛇尾,除了几名伤员的呻吟和地上留下的无数马蹄印,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看到突厥人退走,李靖松了一口气,心中又遗憾不已,这支突厥人无疑远比他所率领的府兵精锐,若是冷不防被伏击,真有可能短时间自己就会全军覆灭,可惜这次没有拖住他,有了这支突厥军捣乱,以后扫灭东突厥的速度无疑会大大变慢。

韩世大急,若他是这支队伍的总指挥,肯定会毫不犹豫下令追击,可是李靖却压下了韩世的想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突厥人退走:“为什么不追击?”韩世与李靖差点要争吵起来。

“追击,难道你想让我们全军覆灭?”李靖反问道。

“全军覆灭,就凭他们?”韩世轻哼了一声:“我一人至少可以抵……抵……”

想起那十名突厥人骑射的可怕。韩世慢慢心虚起来。声音也越来越小,这十人看起来只是突厥人普通地一队,若是离开高地与这样精锐地突厥骑兵作战,韩世再自大也不会说他们能取得胜利。

突厥人刚退走不久,接到消息的两队隋军已经赶了过来。不过,他们连突厥人的影子都看不到了,听到李靖的叙述,又看了一下几名死在突厥人箭下的隋军,几名幢主也是悚然一惊,出现突厥人精骑地情报很快往后方传去。

虽然隋军死伤了数人,可是在战略方面颉利的伏击却基本破产。接到警告的隋军都变得谨慎起来。颉利随后又伏击了数次,虽然给了隋军大量杀伤,却没有达到一次全歼隋军一幢人马的目标,都被后面的隋军及时赶到解围。

后面各队的遭遇才让李靖的部下感到自己是多么地幸运,凡是被突厥人袭击地队伍,最少伤亡也达到百人以上,有一队人马短短半个时辰不到就差点全军覆灭,幸亏后面的人马及时增援突厥人才退去,最后还是死伤了近三百人。

虽然颉利没有全歼隋军一队人马。不足以吓阻到隋军进行收缩,他们的袭击还是造成了隋军不小的损失,隋军向草原扫荡的速度也变慢起来,不过,颉利的日子也变得艰难起来。针对颉利的袭击。隋军开始布置起了埋伏,若不是靠上天上的鹞鹰。颉利数次都差点踏进隋军布下的埋伏圈,即使及时逃出,队伍也受到了地损失,经过十余场战斗,颉利的一千人迅速减员到八百余人。

这是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隋军无疑是那只猫,而颉利所领的一千突厥精骑则成了老鼠,一旦颉利无法坚持下去,即使逃走,东突厥的处境也会变得更加艰难。

现在进入六月了,天气渐渐变得炎热起来,京城一如既往地繁华,这些天,城门几乎天天可以看到一些地方上挑选地秀女进京,虽然这些秀女都是坐在有车帘的马车上,每当有秀女地马车进京时,还是有人忍不住站在两边伸长着脖子观看,猜测车中的秀女长相如何,到底是哪个州府选上来的秀女最为漂亮,偶有微风将车帘吹开时,路边之人都会忍不住发出赞叹。

皇宫中更是热闹了起来,宫中一下子多了成百上千人,而且都是一些十三至十七岁的女孩子,她们童心未免,初次进入皇宫,见到每一样都觉得惊奇,变得叽叽喳喳起来。也有人初次离家,心中惶恐,夹杂在其中却变得异常沉默。

杨勇身穿皇袍,正在御花园散步,他的身边跟着贵妃云媚儿,两人手牵着手行走,后面的内侍和宫女大气也不敢出,生怕惊扰了皇帝与贵妃两人的兴致。谁都知道,皇帝难得抽出一天时间来游玩。

以大隋现在的状态,杨勇若什么都不做,只是吃喝玩乐或者沉迷女色,大隋至少也会有百年以上的寿命,要做到象杨广那样只当了十多年皇帝就丢了天下的败家程度反而是一件不容易之事。

只是杨勇当然不会如此,若是穿越而来只是改变一下自己的命运,吃喝玩乐数十年就撒手而去,那这个穿越也太没有价值了,既然上天给了他一次机会,纵驶不能让大隋一直传承,至少也要尽量延长它的寿命,尽量给后世带来一些改变,使以后的中华民族不会遭受到如此多的灾难。

不过,若是让杨勇一直勤勉也不可能,若是做了皇帝天天只忙于公务又有何乐趣可言?杨勇并非圣人,该享受的自然不会拒绝,譬如这次选秀,只是面对着三名从东宫一直陪过来的妻妾,心中多少也会有点愧疚,才特意抽出时间来相陪。

云媚儿已经三十六岁了,长子杨俨已经年满二十岁,只是脸上依然如白玉般细嫩,丝毫看不见皱纹,她此时一身鹅黄,腰间缠着白色的丝带,将自己纤细的腰肢凸显,前胸衣襟打开,露出一部分白嫩的肌肤,差点将高耸的双峰也露了出来。头上戴着珠钗,珠光闪烁,即显得雍容华贵,又显得成熟美艳。

这种打扮多少受到胡风的影响,反倒在杨勇记忆中,身为突厥贵女的独孤氏从来不作如此打扮,对于后宫如何打扮,杨勇从不作限制,云媚儿如此打扮,无疑花费了为少心血,为了讨好自己,杨勇也乐得眼睛享受。

云媚儿脸上一直带着甜甜的笑意,自从杨勇登基后,她虽然由太子偏妃升为贵妃,搬进了更大的皇宫,只是杨勇一直忙于政事,并没有多少时间留恋后宫,而两个儿子都不在身边,让她感到比在东宫时还要寂莫,前些日子看到无数的秀女进宫准备给丈夫选妃,心中更是不是滋味,自己容颜虽然还在,终有一天老去,日后如何面对那些年轻的女子竞争,只是皇帝选秀,她心中即使有怨气也无法阻止,只能告戒自己尽量往开处想。

“俨儿在江南已经很久了,民上什么时候让他回来?”

杨勇心中了然,云媚儿必定是试探自己的心意,自从登基以来,许多大臣一直向杨勇呼吁早立太子,只是杨勇一直将呼吁立太子的奏章压了下来子,可是杨勇虽然是位穿越人士,对于如何挑选自己的继承人不一定就会那么干净利落,早早确了太子之位真的就会有利于朝庭稳定么?

未必如是,杨勇实在不愿自己的儿子有朝一日为了帝位自相残杀,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前,杨勇不会急于确认谁为太子,不过,对于云媚儿的试探,杨勇心中却没有恼怒之意,一个母亲如何关心自己的儿子都是应该:“既然爱妃想念他,朕下旨召他回来就是。”

“当真?皇上,那太好了。”云媚儿有点象小女孩般雀跃,皇帝眼下只有三名子嗣,其中两名是她所生,按道理太子多半不会落空,只是没有确定下来云媚儿却难予安心,毕竟元杏儿与皇后的关系实在太过密切,如今听到皇帝愿意将长子调回来,心中当然高兴。

一只风筝摇摇晃晃的从空中飞了下来,目标正冲着谈话的皇帝和云媚儿两人,正在后面侍候的太监宫女们心中都是一惊,连忙提醒:“皇上,有东西飞下来了,有东西飞下来了。”

杨勇伸手将飞过来的风筝一把抄住,风筝是用竹子和上好的绢做成,绢上还绣着花鸟,活灵活现,仿佛可以展翅而飞。

“好刺绣。”杨勇赞了一句,问道:“哪来的风筝?”

没等太监问答,云媚儿的语气已经酸溜溜的道:“皇上,还用问吗,必定是那些秀女所做。”

由于秀女的入宫时间并不统一,秀女入宫之后还要经过一道挑选,先期入宫的秀女就暂时安排在靠近御花园的彩丝院,真是很有可能是秀女放出来的风筝。

第二十四章 彩丝院

皇宫,作为一个帝国的首脑,毫无疑问会有很多规矩,其中就有严禁放风筝或者孔明灯之类的高空物品,这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这类物体向宫外传递消息,一般宫女和内侍都会严格遵守,只有那些新入的秀女还不懂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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