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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心人-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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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眯起眼,“亡灵?”
“亡灵。”巴克豪斯元帅冷冷道,“因此,旧国的子民恨极了亡灵。冷酷无情的亡灵夺走了他们的性命,而艾略特将他们的尸骨挂在长城上,为的就是日复一日地向我们提醒当年的耻辱。”
我突然想到罗天真到傻乎乎的笑容,闭眼摇了摇头,攥紧了拳头。该死的亡灵法师,我该在荒骨沼泽得到罗后将她一刀砍成两半。活人不敢随便去招惹亡灵法师的晦气,但我可在地狱走过一遭。那个弃妇婊|子同格森有旧怨,就算格森是真心实意想要挽救帝国,一旦这个婊|子从中作梗,他也无能为力。
虽然顶着骂名与罪名是他活该。
“第二件事……才是我真正想告诉你的。”
元帅沉吟道,“有关‘银麟骑士’,你了解多少?”
我冷冷地说,“昔日受封于万疆帝国的第一骑士,皇帝的亲卫队,亲自护卫王族的安危。”
元帅平静地点点头,目光看向落地窗外飞舞的雪花,沉吟道,“没错。宫廷亲卫队与冬霆军肩负的职责不同,前者亲护王族,后者守卫疆土。第二件事,就是银麟骑士护卫失利。国王和王后被弑君者杀死,爱戎王子失踪——后来得知他的尸骨被埋在花牌镇外的树林。”
又是垃圾一个。这些名头响当当的人物都他妈是一坨狗屎。我压着内心的怒气,道,“那个蠢货的下落呢?”
“不知道,有人说他羞愧自尽,有人说他被关押在新国的监狱,有人说他苟且偷生,不配得到曾经的名号……”元帅叹气道,“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银麟骑士的铠甲和宝剑,以及国王和王后的尸骨被艾略特藏匿在秘密之地。那据说天衣无缝的铠甲和无坚不摧的宝剑,拥有它就相当于拥有了神的庇佑。”
我道,“屁的庇佑,大概只对尸体有效。”
他不说话了,那双柔和而平静的眼睛注视着我,道,“最后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要假装被捕,参加混斗,莱蒙·骨刺?”
我踢开面前的椅子,跃上桌面,身体前倾,紧盯着巴克豪斯元帅深不可测的瞳孔。
“我想要一把新椅子。”我狞笑道,“一把坚固的黄金椅,扶手上雕刻着金狮和猎鹰,椅背上两只长长的分叉鹿角延伸而出,宛如高贵茂盛的树冠。”
元帅波澜不惊地说,“它现在被坐在弑君者身下。”
“是啊。”我高声道,“所以,该是有人朝他屁股踢一脚的时候了!你觉得我配不配呢,巴克豪斯元帅?!”
“我并非王族,我的身体里没有索尔王室的血,我的话并不算数。”元帅在我夸张的语调中面不改色,只道,“但皇冠和骑士之剑会认出它们想要跟随的人。”
我皮笑肉不笑地说,“你说,铠甲和宝剑被藏匿在某个‘秘密之地’?”
“最近,我们得到了消息。”巴克豪斯元帅托起下颌,低头沉思片刻,抬头道,“那个秘密之地,就是血女王的刺青城堡。”
刺青城堡。妈的,又是一个没听说的鬼地方。
“如果想要黄金椅。”
说着,这位曾经的万疆之将站起身,目光灼灼地直视着我的双眼,一字一顿地说,“不妨真的去试一试,对么,莱蒙·骨刺?”
第29章 血女王
一道棕灰色的裂缝横贯东西,像一张巨大的嘴劈开了雪白的寒冰峡谷。冰蓝色的旗帜在凛冽北风中猎猎飘荡,广袤无垠的雪原尽头直通向淡蓝色的天幕,日光就像一颗菱形宝钻,镶嵌在朴素的幕布上熠熠闪光。
我骑在一匹枣红色的马上,跟在冬霆军团几十名骑士之后慢悠悠地前进。四周被雪覆盖的岩石就像涂满奶油的巧克力蛋糕。军队正爬上一处崎岖的陡坡,马蹄在冰封的大地上嗒嗒作响,士兵们的鼻头都冻得通红。从松枝垂落的雪屑洒满我的斗篷,乞乞柯夫在我身侧驾驭着一匹跟他差不多羸弱的老马,点燃烟斗,凝重地呼出一口气。
“刺青城堡。我以为你会带着艾厄他们三个,哪怕是小亡灵。”老头子不满地撇了撇嘴,检查了一下手里的短|弩,“谁知你就带着我一个老头子。撒旦啊,真打起来我可帮不上忙。”
“罗我不能带。”我凝望着被严寒冻硬的茫白大地,“他是秘密武器。你说过你的眼睛看不到死人的未来,那艾略特尚不知罗的存在。如果此行是他设下的圈套,起码我们还有底牌没亮。”
乞乞柯夫咂巴着烟斗说,“你也知道凶多吉少?”
我拖长声音道,“那又如何,我们什么时候不是在刀尖上跳舞。艾略特可在随时随地地看着你我呐。”
“那艾厄他们几个呢?”乞乞柯夫瞄了一眼冬霆军,“我觉得他们三个比这些嫩兵管用。”
“我想带着他们,但被人拒绝了。”我冷冷地说,目光盯向不远处,队伍最前方的两道身影,“既然冬霆军的元帅发话了,这点面子我还是要给的……”
“父亲,那个莱蒙·骨刺一直在盯着我们。”
法洛斯骑在一匹鬃毛浓密的棕色骏马上,眉眼在寒风银盔的映衬下愈发冷峻,“而且,不怀好意。”
巴克豪斯元帅淡声道,“收敛一下你的敌意,法洛斯,他将是你未来要保护的君王。”
“父亲!”法洛斯忍无可忍地说道,“事到如今您难道还固执己见吗?洋桃公主的指认说不定是片面之词,而这个只跟王子名字相同的家伙完全是个恶棍匪贼!抛开他是红发不提,我在幼年时也见过真正的莱蒙王子。对方善良宽厚,温和腼腆,和这个凶蛮粗暴的家伙有着天壤之别!”
元帅沉声道,“但不可否认,莱蒙·骨刺的五官的确很像莱蒙王子,不是么?眉毛,眼睛,鼻子,嘴……即使个性与过去大相径庭,那张脸就像是从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法洛斯冷冷道,“说不定是这个恶棍的易容术呢。那可是他在花牌镇杀死黑德·范文特的拿手好戏。”
元帅提起缰绳,一夹马肚催促骏马前行,“待去了刺青城堡,找到皇冠与圣甲,一切谜底都可揭晓。他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王储,光凭我们的臆断猜测可作不得数。”
法洛斯阴郁着脸,棱角分明的面容迎着凛冽的寒风。良久,年轻的骑士低声道,“我讨厌他。”
巴克豪斯元帅道,“听着,法洛斯。骑士不该凭着个人好恶侍奉他的君主,他唯一需要懂得的就是何为正义,何为忠诚。如果莱蒙·骨刺真的是你的君主,你不该因为他的恶行就心生厌恨,而要帮助他改邪归正——”
他勒住骏马,一双饱经风霜的眼睛凝视着自己的爱子,“告诉我,你的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法洛斯一怔,沉默着抚上剑鞘,深吸一口气,说出了那句铭记于无数个日夜的誓言。
“为吾王而战。”
银甲冰冷的温度贴着皮肤,法洛斯阖上眼眸,眉宇紧蹙,比暴雨雷霆还要沉重的声音道,“不只是剑……这同样是我活着的意义。”
“没错。”元帅满意地点了点头,转头望着冰块般的苍穹,道,“如果,他真的是王子,当年从恶龙巢穴逃出来的王子,那么冬霆军永远欠他一个公道。这是我们的失责,也是我们的耻辱,我们决不能让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
年轻的骑士沉声应道,“是,父亲。”
****
傻蛋严肃正经地回头看了我一眼,就像只刚被主人驯化的傻狗,很以脖子上摇晃的铃铛声为荣。他越是盯着我看,当年他怎么看爱戎的眼神越在我脑海中映得清晰。我记得他就像条忠心耿耿的狗跟在爱戎身侧,随他一起狩猎、练剑。爱戎压根没把他放在眼里,若不是碍于普卢默家族的名头,早就不耐烦了。
而我偶尔看他一眼,傻蛋也只是简单地颔首示意,然后用一对锐利的目光继续寻找追逐那个他想要追随的人。
这时,乞乞柯夫冷不丁说道,“你在嫉妒,莱蒙。”
我嗤道,“嫉妒什么?嫉妒爱戎有条好狗么?”
“呵,其实我觉得完全没必要。”乞乞柯夫老神在在地吸着烟斗,“你还有那个小亡灵呢。”
我想起属于我的魂浆被罗喝下又吐出的事,冷淡地抖了抖缰绳,“如果没有召唤仪式,他巴不得离我远远的。”
“那个小亡灵一旦离开你就很不安。”乞乞柯夫不自在地缩了缩肩膀,“貌似他最近几日一直在做噩梦,提起你时满脸都是忧虑。拜他所赐,我现在也有种不好的预感了。”
我漫不经心道,“那麻烦你回去替我好好照看一下我的亡灵小公主吧,现在我还顾不得抚慰他那颗敏感纤细的小心脏。”
军队绕过一座低矮的山坡。我不知道前头的部队怎么找到方向的,在我看来那些拥有区分度的植被裸岩都被厚实的白雪压住了。我闭上眼,感受了一下雪后大地逸出的清寒芬芳,再度睁开眼,却不禁蹙起了眉头。
我身处的地方不再是冰雪压境的荒原,而是一个如梦似幻的夜光森林。世界像被舞台的道具师换上漆黑的布景,暗夜里的空气漂浮着幽绿色的光芒,吹拂在地的绿叶残骸仿若起伏的波浪。我眨了眨眼,视野中的景象忽然间如漩涡般扭曲,被赋予了生命般在我眼前摇曳波动。一排软茎发光的花朵听到我的脚步声,纷纷张开花苞,露出花蕊上的小眼睛,跟着我的背影骨碌碌打转。
【莱蒙……】
女人的声音,妖冶又妩媚,如山谷的回音萦绕耳畔。我眯起眼,望着淡绿色的荧光夜空,下意识咧开一个笑,抚了抚腰间的斫骨刀。
那个柔媚缱绻的声音转成了焦灼的娇喘和呻|吟,【我亲爱的,我一直在等你……】
我道,“别着急,我这就去会会你这个骚贱婊|子。”
女人咯咯娇笑起来,仿佛并未被我的污言秽语冒犯。灌木丛中的花草在我的脚步下腐烂分解,化成一条黏稠的黑河,就像某种酸苦腥臭的药汁。我听到马匹一声惊慌的嘶鸣,黑河不知何时延伸到它的四只马蹄下。这个高大的畜牲陷在溶池般的黑色泥沼中挣扎鸣叫,我暗骂一声,在满地眼球模样的花朵的注视下,扯着马脖子上的缰绳,拼命想把它拽出湿黏的沼地——
“莱蒙!”
一股辛辣的烟雾喷到我脸上,乞乞柯夫吐出的烟雾仿佛冲散了施加在我眼前的幻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正拽着缰绳,像个傻子一样在平坦的大路上跟这匹壮实的犟马较劲。
马儿咴咴鬼叫起来,惊扰了前进的队伍。傻蛋骑着马屁颠屁颠地过来,一看骚动的中心又是我,眉头拧成十字,“你又出了什么事,莱蒙·骨刺?”
乞乞柯夫抢在我之前说道,“没什么,这匹马不太听话。”
傻蛋义正言辞道,“老人家,如果在莱蒙·骨刺身上真发生了什么,还望您不要再三遮掩。”
我恶声恶气地说,“关你屁事,滚吧。”
傻蛋被我喂了一嘴钉子也不恼,很有涵养地扭头离开了。队伍恢复了前进的秩序,留在雪地上的印迹像一滩淅淅沥沥的鸟屎。我骑在马上,这次强制钻入视野的不是绿幽幽的暗夜森林,而是一片布满雾霾沙尘的荒野大漠。
裸露的地岩上钻着黑壳长腿的虫豸,天空仿佛被罩了一层灰蒙蒙的薄纱,褐色的灰粒夹在扑面而来的烈风中敲打我的面颊。每踏一步我都仿佛踏在朦胧的蒸气上,我阴狠地咬了一口手背,提醒自己这是某个魔法师给我构筑的幻境,但除了皮肉溢出的血液鲜活可见,幻觉还是如坚硬的果壳将我嵌在其中。
“……”
一条比臭水沟还腌臜的河流蜿蜒而来,我胯|下的傻马堂而皇之地蹚了进去。妈的,这是幻觉。我一刻不停地告诫自己,臭水已经淹到了我的鼻孔,堵塞了我的呼吸。如果这真是幻觉,效果也太他妈逼真了。
噗通一声,我从马上跌了下来,滚了一身脏雪。乞乞柯夫又揪着我吐了口烟。我嫌弃地推他的脸,“行了,老头子,你的口气就跟麻椒似的。”
我从地上爬起来,仰头便见冬霆军的骑士们围成一圈,神色复杂地看着我。我拍拍衣襟上的雪粒,走到最前方,迎面看到几十英尺外一座五彩斑斓的城堡。城堡的围墙绘着诡秘而古怪的图腾,动物、人类和千奇百怪的植物被奇妙地组合在一起,就像是某些能够追溯至远古还尚未演化的古生物。我眯眼看去,那些围墙上的图案变幻多端,相融相离,每一笔颜料都犹如流动的水波在砖缝中漫延。
巴克豪斯元帅沉重地朝我走来,“这就是血女王的城堡。不过,她有一个提议……”
不等他继续说下去,一个幽谧的声音溶进透明的空气,钻进我的耳膜与神经——是那个把我拉入幻境的婊|子的声音。
——“我知道你们到刺青城堡的目的。”
我拍了拍脑袋,阴沉地盯着和女人的声音一样妖异的刺青城堡。这不是单独针对我的传声术,其他人应该也听到了。冬霆军团的不少骑士都拔出宝剑,伺机而动,包括那个傻蛋,还挺像模像样地挡在我身前。
女人笑吟吟地说,“只让莱蒙·骨刺一人进来,我就答应你们的请求。如果我发现有人偷偷跟在后面,你们今天谁都别想回去了。”
“休想!”傻蛋怒吼道,“这是陷阱,父亲,我们不能让他一人进去!”
我瞄他一眼,脑子里蓦地想到一句绝妙的挖苦,但还是咽了下去。巴克豪斯元帅凝视着城堡,陷入沉思,看上去似乎难以抉择。
“不必纠结了,元帅。我直接进去,反正你的士兵都是些杂碎,起不了什么大作用。”我懒得这么耗下去。这帮自诩正义的人士就爱陷入自我矛盾的境地,其实偶尔虚伪一下也没什么,起码我现在想不到比孤身前往更高效的办法了。
反正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我抚摸着斫骨刀。我亲爱的乖乖似乎有点渴,在我的指下躁动不安。元帅和傻蛋一齐用那种母牛般忧虑的目光望向我,撒旦啊,我有点受不了。
“这个你拿着。”
元帅郑重地交给我一只铜号角,道,“遇到险情,就吹响它,我们会立即进去城堡援助你。”
****
我没推脱,干脆地将号角系在腰间。临走前我向乞乞柯夫使了个眼色,他点点头,灰蓝色的眼睛在烟雾后若隐若现。
我大摇大摆地走到了城堡门下,门扉被密密麻麻的铆钉嵌出两只亮闪闪的贝壳图案。贝壳的中间似乎各有一只滴溜溜乱转的活眼珠,我一边一指把它们戳得稀烂,听到眼珠子发出了嘶嘶的惨叫声。
我抽出手指,上面湿漉漉的,挂着晶莹的黏丝,仿得还挺逼真。我跨入城堡大门,铁门在我身后轰然关闭,像一座幽闭的监狱。脚下的地砖纹案和围墙一样古怪,密密匝匝的一堆眼珠子、红血痘、黑斑点,巧妙地搭配重叠在一起,像花豹的外皮,或者教堂能迷瞎人眼的彩绘玻璃。还有头发一样密集的波痕,随着我的步伐丝丝缕缕地荡漾开,仿佛砖下还藏匿着一个虚拟的万花筒世界。
【我的名字是茉蕾妮,当然,其他人都习惯叫我“血女王”。】
我逐渐接近城堡中心,那个女人的声音也愈发清晰,直到我站到一扇鲜红的木门前,她的声音就隔着一道纤薄的木层,如黄昏路牌上的暮鸦,朝我诡秘地张开翅膀。
【欢迎来到我的城堡,王子殿下。】
第30章 疯狂艺术家
壁画上的生物在为我指引方向,那些怪物看上去就像从创世纪孕育至今的邪恶。一个长着鳄鱼眼睛、穿山甲外壳和蝉翼的土拨鼠一直在抻着脖子尖叫,我一刀朝它砍过去,这死耗子嗖地钻到地底消失不见。
后面我也懒得大惊小怪了,因为刺青城堡的构造完全不能按现实参考。画中的生物跟向日葵花盘似的跟着我转动,仿佛我才是一个奇货可居的异兽。旋转楼梯就像悬浮在半空的积木,被无形的磁力操纵着来回摇晃。我跳上一阶上下游走的深蓝色木板,被它直接带至第二层,那里的场面更让人匪夷所思。
如果说城堡第一层壁画的基色还是泥土的黄褐色,第二层就是透明玻璃般的蔚蓝,深海中的浮游生物就像五颜六色的丝绒,落在摇曳的水藻和坚硬的珊瑚礁上。一只庞大的蓝鲸张开两只侧鳍,缓慢地从我头顶滑过,震得我头皮发麻,隔断了丝绸般的微光。我伸手去抓,水面在手腕处荡起银光粼粼的波纹,就像无数细碎的珍珠喷涌洒落。
我回忆了一下这座城堡的高度,觉得再上一层差不多就是顶楼了。我在蔚蓝浩瀚的海底世界探寻出口,鱼群和水蛇自我的腋下和腿间穿过,有些虾米和牡蛎还黏在我的裤脚上,像不小心溅上的泥点子。我载着这些海底的小虾兵蟹将向前走,身体越来越沉,浑身透出一股新鲜的鱼腥味。
终于,在海洋的尽头,我看见一只打鼾的珍珠蚌,粉红色的舌头看上去就像一张富有弹性的床。我抖索下身上的小生物,一脚把那有我半身高的珍珠踢远,纵身一跃,愉快地弹到了蚌的舌头上!
嘭啪!受到惊吓的蚌壳骤然合拢,转了几圈,跌在湿黏的海泥里。当蚌壳再度开启,我终于到了城堡的第三层。撒旦啊,这层的画面给我的冲击尤为强烈,即使看到了猪头的美人鱼,我也不会比现在更震惊了。
因为这就是一间空旷的画室,褐色的地板打了一层亮晶晶的蜡,厚重的帘幔就像舞女曳地的长裙,半遮半掩后的墙壁挂着一排金锡色的画框。整个房间的基色是一种沉暗的桃红色,左侧是一张圆桌和几把椅子,右侧的窗台上摆放着一只插有蓝色曼陀罗的红釉花瓶,现实到不可思议。
“欢迎来到我的城堡,王子殿下!”
一个浮夸的声音响起,听上去就像喝假酒喝多了的波波鲁——那股疯劲令人似曾相识,但眼前的家伙和波波鲁古板的修士造型可千差万别。这个瘦高个男人把半短不长的黑发梳成一个光光的背头,唇边翘着两抹黑油油的小胡子,随嘴唇的开合动感地弹跳。他上半身穿着白色的内衬衣和黑丝绒皮裘,但下半身却穿着一条南瓜色的大灯笼裤和尖头船形靴——然而再仔细一看,你就会发现他压根什么也没穿。那些衣饰都是用颜料画上去的,几乎能以假乱真。
好一个疯子。我似笑非笑道,“哦……血女王茉蕾妮?”
“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个小胡子男人发出一阵痉挛般的大笑,就像野猪打嗝,仿佛对他来说能发出笑声的不止是嘴,而是全身上下的每一个细胞。
他笑眯眯地喊,“茉蕾妮,出来让我们的王子殿下见一见吧!”
说着,一只毛绒绒的布偶从他背后钻出。小胡子男人抬起套有手偶的左手,惟妙惟肖地学着幻境里的婊|子的娇喘声,说道,“嗨,王子殿下,我亲爱的,我一直在等你……”
我道,“我看你他妈是想被我砍成两半。”
“哈哈哈哈,稍安勿躁,亲爱的小王子!”他瞪着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说道,“我没有骗你,其他人的确管我叫‘血女王’。而我真正的名字是‘莫雷尼’!”
****
高雅的词汇很难形容我现在的心情,如果尝试一下粗鄙的俚语,那就是“操他妈的蛋”。谁能想到传说中的血女王其实是个有蛋的蠢货。我以为一个咋咋呼呼的波波鲁就挺考验我的耐性,没想到疯子莫雷尼更胜一筹。这些坚信某种信仰的家伙大多有种走火入魔的癫狂之态。
我坐在桌边,莫雷尼正得意洋洋地要给我看他伟大的画作。我环顾一周,看到了曾让我陷入幻境的夜光森林和荒野大漠的画。这个疯狂的艺术家或许比我想象得要危险,毕竟他可是受托于艾略特来看管宝物的家伙。
我道,“为什么你的别称叫‘血女王’。”
“哦,那是一场华丽的误会。你知道,对于艺术家来说,世界不过是一只鸡蛋,而性别仅是符号。我可以随心所欲地改变我的模样,而很多人都不知掩在其后的我的真面目。我曾为了一项奇迹般的行为艺术,头戴酒红色的假发,技巧性地将全身割开细小的伤痕,让鲜血沿着一定的轨迹向下流,淌成一件血做的衣裙。”
我冷笑道,“艾略特让你在这里看管皇冠和银麟骑士的盔甲圣剑,你就成天发这些无聊的神经?”
莫雷尼忽然怒不可遏地一拍桌子,“别跟我提艾略特!他是个白痴、傻子、无药可救的庸人,根本理解不了真正的美丽!他想让我成为他的部下,但我才不愿为一个有眼无珠的瞎子效力!我的力量只能被真正的美丽和懂得欣赏美的人支配!”
画作上的某个植物扭动了一下,我能听见它缓慢生长的撕裂声。“赋予画作生命与灵魂的艺术家”,眼前的疯子的确配得上这个名号,虽然那些画越是真实,越让人恶心罢了。
我叠起双腿,盯着他,缓慢地说道,“我不认为我是个能欣赏你画作的超凡之辈,那你叫我进城堡的目的为何?”
莫雷尼的两撇胡子跟弹簧似的动了一下,他意味深长地站起身,意味深长地看向我,看得我想戳烂他的眼。
“你可能的确无法欣赏我笔下的美丽,王子殿下。”他深情地说道,仿佛正手捧一件至高无上的珍宝,“但你就是‘美’本身。”
我感到胃袋一阵抽搐。撒旦啊,这疯子要是现在给我来一刀,可能我连反抗的力气都没有。人妖女王莫雷尼用芭蕾舞般优雅的小踮步满室游走,眨眼就落到了一面帘幕前,拉下一根绳索。
“天才的艺术家都是伟大的预言者!”他突然慷慨激昂地仰脖狂喊,喷出满嘴白沫。帘幔犹如落幕演员的裙摆,飞速移到一侧,露出其后悬挂的几幅画。
我稍稍往那里一瞥,手指立时僵硬地凝在桌面上。第一幅画是个被毒蜂裹住的孩子,就像只晒干的海星,目光透出深渊般的绝望。第二幅画是一只手脚颠倒的巨型骷髅,脊椎骨直通天际,巨大的脚爪下踩着万疆帝国的旗帜和嚎叫的子民。
而第三幅画,是我。我骑着一匹皮肉残缺的黑鬃骷髅马,披着幽灵般的黑斗篷,露出苍白的下颌和含笑染血的嘴角,朝画面驶来。在我背后,晦暗的漩涡像无数缠结的恶鬼魂魄,化为两只白雾似的巨手,拢在漆黑的夜穹之上。
画面左下方用烫金字迹写了几行短诗:
“我知道痛苦乃是唯一的高贵,
无论人世和地狱都不能腐蚀,
为了把我那神秘的冠冕编缀,
须将一切时代一切领域征集。”(注:波德莱尔《祝福》)
我的双手僵硬地绞在一处,记忆被唤醒的疼痛再度袭来,我咬牙切齿地说道,“你煞费苦心就为了让我看这些垃圾?”
莫雷尼忧伤地喃喃道,“垃圾……哦,垃圾……要是普通人这么说,我一定要捏碎他的脑袋,勒断他的喉管……但说这话的是美丽的纳西瑟斯,只有他才有资格说我伟大的艺术品是垃圾……其实我要给你看的不是这几幅画,而是我最新创作出的画作,纳西索斯。”
这疯子自顾自地就给我换了个该死的名字,我强压着内心的怒气,趁他精神恍惚时,悄悄放出了号角里的黑蜈蚣。
我低声道,“小乖乖,去找老头子。”
“就是这幅画,纳西索斯!我呕心沥血,甚至可以带入坟墓里的画!哦,感谢缪斯之神,让这无上的美丽凝结于我平庸的指尖,能在有限的一生中完成它,我死而无憾!”莫雷尼差点说得自己声泪俱下,但我翘着腿,内心连一点波动都没有。
直到他哭唧唧地拉开了遮在那幅画前的帷幕。
****
红发的男人一直在盯着我。
我眯起眼,回望眼前的家伙。他跟我有着一样的烈焰般的红发,不过长即腰际,被风吹得凌乱不堪。他高大而冷酷,赤|裸着苍白健美的身体,结实的肌肉上横七竖八地裂着斑驳的鲜红色伤痕。他金色的瞳孔如蛇般注视着我,邪狞的嘴角弯起一个弧度,背后是地狱般的火山岩浆和血色苍穹。
“这就是某一日,缪斯光临我梦境时的馈赠……”莫雷尼敬畏地缩起身子,差点对着这幅巨型油画跪下了。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画上的红发男人,颤抖着举起双手,“神啊……过去和未来……交错的时空……无以伦比、多么令人窒息的美……”
我走上前,似笑非笑地看着画中的男人——或者说是几年后的“我”更为合适。我现在的每一道伤疤都在这副精壮的躯体上留下了痕迹,他嘴角的笑意充满了邪恶和引诱,甚至更胜于我。
“呵,未来的莱蒙·骨刺?你没死,活得好好的,真是上帝无眼啊……”
我戏谑地将五指按在画纸上,仿佛按进一层流动的液体,指腹上灼热的触感蔓延全身。画中的男人金色的瞳孔一转,像看一只蚂蚁般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让我想对着他那个脑袋砍几刀。
我俯身上前,对着他的脸,伸出舌头呸了几口,谁知他凑了过来,同样伸出了那条蛇信子般的妖冶血舌。舌尖相触,他将我的舌头卷入口中交缠,似乎很享受地眯起金色的瞳孔,用想要榨干每一滴津液般的力道吮吸我的舌根,与我追逐共舞。
这时莫雷尼跟上不来气一般尖叫,“啊啊啊啊!上帝啊,撒旦啊!多么美艳的画面!让它永远地停留在这一瞬吧!我要把这绝美的一幕画下来!”
噗嗤一声,鲜血溅上我的唇畔。我眯起瞳孔,咬着半截舌头,对着画里的莱蒙·骨刺呲出一个血淋淋的笑。他先是看了看咬在我齿间的碎肉,又伸手抚上断裂的舌头,嗤笑一声,满不在乎地笑了笑。
“世上只会有一个莱蒙·骨刺。”我望着他的脸,狞笑道,“去死吧,冒牌货。”
面对斫骨刀仍可如此从容的大概只有我自己了。我将斫骨刀捅入他的咽喉,他依旧用那双漠然邪肆的眸子望着我,似乎就在看一只咬他喉结的小猫。我的刀刃穿过他的脖颈,听到血肉挤压的噗嗤黏响。他的手探出画纸,捧着我的脸吻了一下,新鲜的血液泼到了我的眼睫上。
“与你同在,吾爱。”
****
“你毁了我的画,我的心血,我的爱与梦!”
随着红发男人的死去,画纸犹如深秋的玫瑰枯萎凋零,皱缩成一只焦黑的纸团。莫雷尼声嘶力竭地叫嚷着,突然开始大声恸哭,扑在地上打滚,跟倒在火炭上油煎似的。一时间城堡里的所有壁画游动起来,那些怪物仿若刚从母体爬出来般缓慢地朝城堡的最高层移动。我看到从地砖的夹缝里破土而出许多触手般的珊瑚虫,它们当空摇荡,表皮遍布着星星点点的花斑。
莫雷尼的面皮上轮流起伏着疣子般的肿块,变调的声音浊杂不堪,“你毁了它,肆意践踏、摧毁美丽的恶鬼,我要你为此付出代价——”
“为什么?”我残忍地笑道,“它可是假的。”
这个疯狂的艺术家悲痛欲绝地吼叫不停,两只眼珠随着汹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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