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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心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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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案:“这就是最坏的时代,没有之一。卑鄙的弑君者被万人称颂,死亡之灵重返人间,妓。女高唱爱情诗篇,残废将勇士杀得片甲不留,修士把地狱之火引向黎明,而遗失未来的人,抛弃了过去。”
  “你问我是谁?——一个即将登基加冠的恶徒。一切就绪,这便是除我之外,无人欣赏的最棒的故事。”
  CP:狂躁疯魔·恶棍王子攻X温柔纯善·忠犬亡灵受
  '阅读指南':
  1。架空西幻,暗黑风,双视角第一人称。“主攻”仅指本文主要以攻的视角行文,不代表其他。
  2。因背景设定,可能会有部分极其引人不适的胃疼情节,请小天使们务必根据自我接受度谨慎 入坑。看文时还希望不要带着太多个人情绪哦,毕竟单一视角是会骗人的。*( ̄︶ ̄)*
  3。本文虽然是复仇主题,但并非打脸爽文,作者不偏袒任何一方角色。
  4。结局True End,攻受永不分离。
  内容标签: 年下 西幻 亡灵异族
  搜索关键字:主角:莱蒙,罗 ┃ 配角: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小分队 ┃ 其它:

第1章 王子与恶徒
  “我失了心,没了过去。
  我挖了心,没了未来。
  我,
  有朝一日被钉在耻辱柱上,
  我,
  令地狱害怕我含血的涎沫。
  我是一份虚伪的功绩,一则污臭的传说,一个腐烂的灵魂。
  我饮恨而活,不需救赎,不需爱。
  生生世世,万古永存。”——《恶君传:莱蒙·骨刺》
  ****
  “放火。”
  我掐住那狗杂种的喉咙,一刀剁掉他的手。火光从我身后爆炸般闪耀出狰狞的光芒,烧毁了我半边斗篷和裤脚,只在我皮肤上留下很浅的尘灰,一拂就散。这头熊一般魁梧的畜生前一秒还在嘶吼着用匕首戳我的心脏,后一秒那宽阔的腰骨就被当空抡过来的一只流星锤砸得粉碎。
  “啊!”他撕心裂肺地叫起来。身后的大笑声震耳欲聋,“这一下够你尝尝滋味啦!”
  我无视那个人的笑声,把在地上抽搐的男人拎起来,用刀柄朝他粉碎的后腰一戳——我发誓我的力道比剁碎他手腕时轻得多,但他却鬼哭狼嚎地叫了起来。要不是我还要从他嘴里问出些东西,真想把烧火钳捅进他嘴里。
  “最后的机会。”我说道,“格森在哪里?”
  “伯爵大人在里面!”他嚎叫得像头猪,“就在最里面的房间!”
  “好。”我点点头,放下他散发着尿骚味的身体,“我饶你一命。”
  说着,我取过一根燃着火焰的木棍,捅进了他那大叫的嘴。火焰烧焦了他的嘴唇。他吞着满嘴的火在地上,像条在砧板上拍尾巴的鱼。
  “我喜欢你身上这股狠毒的劲儿。”断臂阿姆跟上我的步子,和我一起走向回廊尽头,顺手扯断了烧焦的发尾,“我一直以为你是唬我们的,原来火真的烧不死你。”
  “不是火烧不死我。”我踩着冰冷的地砖。破旧的靴底有些薄,凉意透入我的脚心。该换一双皮靴了。我道,“我死而复生。”
  我走到回廊的尽头,推开了那扇装饰华丽的橡木门。断臂阿姆甩动着他那长链流星锤,一下子就劈裂了铺着鹅黄色壁纸的墙壁。这个恶棍没有了一条胳膊,因此只有在使用长长的链锤时才有安全感。
  我回头对他道,“出去吧,继续放火烧这山庄。”
  断臂阿姆用意味深长的目光看着我,“我可不能保证会给你留一条出路。”
  我扯下肩头破碎的衣物,“我若是靠你给留路,早他妈死过不知多少遍了。记得备一套新的衣服。要是我发现你留了任何一条路给这个山庄的活物逃走,我就把你另一条胳膊剁下来。”
  那个男人坐在钻石丝绒软椅上,背对着我们,在我们谈及烧毁山庄时连头也不回一下。断臂阿姆恶呵呵地举着火把出去了,顺便点燃了这间屋子的墙皮。
  屋外女仆们的尖叫声在这浓烟滚滚的回廊里显得异常低沉,我猜一定是瘸腿赖格搞的鬼,那个家伙每清洗一处地方就要祸害不少姑娘。我将门关闭,瞥了眼火浪翻涌的墙壁,揩净了刀刃上的鲜血。
  “格森。”烟雾在这间豪奢的屋子升腾,我冲坐在正中央的男人高声喊,“神来惩罚你了。”
  用浮夸刻意的嗓音说话是件很羞人的事。我用破布飞快地擦拭着刀锋,如果那块布是燧石,足以令利刃着火。这把刀我喊它“斫骨刀”,其实就是一把长一点的菜刀。之前我一直用它来剁骨头,我能将这把笨重弯曲的刀使得又快又灵巧,它的钝刃穿梭在无数骨缝间割肉,比我直接用手都要敏捷,连绣花的女人看了都要自惭形秽。
  那个男人依旧背对着我,翘着腿,摆出适合他伯爵身份的架子和腔调。他的声音很平静,平静得让我想要重重扇他两个耳光。
  “莱蒙王子。”
  “你说错了,我不是王子。”我说,“我是个打家劫舍的流氓。”
  我走上前,扯住了他的头发,逼他那层虚伪的面皮颤抖不止。几年不见,这个养尊处优的男人依旧保养得非常好,皮肤细腻,看得出是两朝的宠臣。我听说他几年前离开了王宫,到乡下建了一处庄园,整日蛰伏不出,安逸得很。
  大概他没料到我这个早该死掉的玩意儿会再一次出现。
  “你果然找到了这里。”
  见鬼的,这个男人偏偏要摆出一副看破一切的语调恶心我。“很久以前我就有预感,你会亲自了结我的性命。我逃得过旧王的怨怼,躲得过新王的疑虑,唯独避不开你。”
  “你把我给了龙。”我说道,“你把我给了龙。你亲自拉着我,把我送到了龙穴。”
  “你说你会来带我回家,然后让龙把我吞进了肚子。”
  格森陷入了沉默。我缓缓举起了手中的斫骨刀,一字一顿,用再清晰不过的声调说,“我曾那么信任和敬重你,我的老师。”
  格森听到我这么称呼他时愣了一下,我看到他酸胀的眼眶和鼻孔里的黑烟。人临死前格外容易良心发现,他已经撑不了多久了。我从宽大的落地窗前看到了山庄内连绵闪耀的火光,比天上璀璨的银河还漂亮。他钟爱的园艺植物和古典雕塑被付之一炬,估计过不了多久整座山庄只剩残垣断壁。
  我第一次想发自内心地赞美那些恶棍们的破坏力。
  “我问心无愧。”格森说,“若牺牲一人能够换得和平,无论要牺牲的是谁,我都会做同样的事,即使是国王。”
  “你又说错了,老师。”我道,“恶龙要的分明是我的哥哥。你以为我还是那个当年被你蒙在鼓里的孩子么?”
  我看到这个男人的脸色变得惨白,有点想笑,“而你们这些蠢猪预料中的和平并没有到来。你还活着。你凭什么?”
  格森闭上了眼睛,胸腔因为吸入了大量的烟雾而虚弱地起伏。我将他按在椅子上,温声说,“我今天来找你不是为了私仇,是私心。你对我做的恶事还不够我敲碎你的手指头。我需要你的脑袋,还有那枚戒指,老师。”
  他比谁都知道我在说什么,我想要什么。因为他只听到这一句话就变了脸色,短促地喘着气,“休想……你从小就是个恶童,莱蒙。即便你的哥哥不在了,你也别想得到它。你找不到它在哪里,即使这座庄园,连同我,一齐被你烧成灰烬,你也找……”
  我没等他说完便砍下了他的头。鲜血从脖颈的断口喷泉似地涌出来,我灌满了整整一只水囊,又啜了一口,防止自己在烈火中被烧干。我把格森的脑袋系在腰带上,将那头漂亮的棕发打成一个蝴蝶结。
  从屋顶掉下不少烧毁的房梁木,我的眼睛被熏得几乎看不清景象。我蹲下身,执起我亲爱的老师的左手,上面有一颗价值不菲的钻戒。我把钻戒扔到一边,开始拿刀剔那根戴着戒指的手指。待最后一丝肉被我剔得干干净净,我拖着死尸,砸烂了挂在墙上的壁画,撕掉了壁画后的墙纸。
  一个内嵌的密箱露了出来。我将那根雪白的指节捅进锁孔,轻轻一扭,箱门就开了。里面只有两件简单的物品,一枚铜戒,一小张贴膜画像。我将铜戒含在嘴里,盯着那张小小的画像。上面有一个女人,她的笑容在四周扭曲的焰流下安详而平和。
  ****
  火焰将山庄最后一丝痕迹烧毁后,我从里面走了出来,呼吸了一口如胃液般酸腐的空气。湿润的水汽使我浑身的灰烬都凝成了泥浆。放眼望去,乳白色的浓雾笼罩着瘦削的枯树,铅灰色的云层将天际勾勒出厚薄不一的色块,就像一块夹着发霉奶酪的白面包。
  不愧叫作“灰霾山庄”。我大概知道格森喜欢这地方的原因了。实在是个好地方,遮光度很高,尤其适合他这种败类隐居。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我赤_裸着身体,哼唱着跑调的歌谣,懒洋洋地走出化为尘埃的灰霾山庄。不远处的灰石大道上停留着一辆马车,上面坐着三个残废,一个女人和一个老头。残废兄弟正两眼馋光地从麻袋里掏珠宝,比花岗岩还坚固的牙咬得圆润的金银饰品咔咔响。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又打了起来,这两个白痴总是将搜刮来的战利品放入一只麻袋,然后因不满分配大吵大闹。他们的另一个兄弟,独眼艾厄坐在一旁编麻绳,对那两个蠢货无聊的争执并不在意。
  妓_女芭芭拉比起珠宝似乎更关心我的鸟。她盯着我的胯,直到我系好裤带才发出赞叹般的啧啧声。我坐在老头子旁边,吐出了嘴里的铜戒和画像,“如你所说,乞乞柯夫,格森把戒指藏到了壁画下,‘钥匙’就是他的手骨。”
  我瞄了一下他那颗闪着精光的灰蓝色眼珠,“你这只眼睛着实了不得。”
  乞乞柯夫漫不经心地摩挲着铜戒,对那块小画像更感兴趣,“没想到你把这东西也拿出来了。”
  我耸了耸肩膀,“好歹看得下眼。没女人时凑合着爽爽。”
  “那可是你妈妈。”乞乞柯夫龇出了一口黄牙,猥琐地笑起来,“你这个小畜生。”
  芭芭拉一屁股坐到了我的腿间,媚眼如丝地扭腰,“别忘了还有我,莱蒙。我能让你爽上天,小野狼。”
  我将她一把掀下去,这个骚女人发出一声尖叫。我从乞乞柯夫掌心里拿过铜戒和画像,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那我去了,乞乞柯夫。”
  残废三兄弟一齐转头冲着我,“你是说真的吗,莱蒙?”
  我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我何时开过玩笑?”
  独眼艾厄说,“你要去的可是亡灵法师的地盘。”
  我道,“一个活人还会怕一个死人不成?何况我已经完成了她的要求。”我敲了敲腰间的那颗脑袋,又吐出勾着铜戒的舌头,“万事俱备。”
  芭芭拉从车轮底下灰头土脸地爬起来,短小的身体拼命想跳上马车,“我要和你一起去,莱蒙!我决不会让你单独和那个法师待在一起!那个女人很危险,要是突然反悔,你拼不过——呀!!”
  我扯着她的头发把她从底下捞上来,芭芭拉疼得叫嚷不止,声带像是一根拉长的橡皮筋。我冷冷地说,“给我闭嘴,谁再敢跟我晦气一句,我就割了谁的舌头。”
  我把斫骨刀用布包好,挂在腰间另一侧,想了想,把那颗头也包裹得严严实实。乞乞柯夫沉默着吞云吐雾,好半天憋屁似地憋出一句话,“好歹把刀磨得锋利一点。”
  “没必要,老头子。”我咧嘴道,“别忘了这就是把专门用来剁骨头的刀。


第2章 蛋壳骑士
  我挑了拉车的两匹马中较为强壮的一匹(虽然跑得还没有驮着我的独眼艾厄快),驭马朝荒骨沼泽前行。离开灰霾山庄附近那层缥缈的白雾,行了不过几小时,污浊的天色就清透得仿若水洗,从铅色的灰变为深邃的黑。深夜降临,马蹄踩在枯枝败叶上沙沙作响,我在林间乘着风穿梭,任那些飘落的碎叶眷恋地缀在我烈焰般鲜红的头发上。
  曾经,大概,我是一位王子。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久到我分不清那是现实还是我的幻想。我曾有着一头任谁看了都自惭形秽的金发,我不喜欢金色,但喜欢它象征的高贵血统。但金色没给我带来多少好运,反倒是这头魔鬼般红发,让我如一个真正的魔鬼般在这世间恣意游荡。
  我不是王子,因为我没有自己的骑士。
  马儿驶过一块起伏的麦田,嗒嗒地在泥梗地上跳动。仿佛在响应我的心声,一排麻雀吵吵闹闹地从麦田飞起,我勒住了马头,目光被那个伫立在麦浪中的身影吸引过去。
  嘎,嘎,嘎。乌鸦在他身边叫个不停。起初我以为那是个赶麻雀的稻草人,离近一看才发现是个活人,被钉在十字架上。乌鸦蹲在他的肩头,我听到了咀嚼声,在月光冷冰冰的照耀下看到了他被啃光的头皮,还有凸出来的半块大脑。
  “嗨,朋友!真高兴你在匆忙赶路时能停下来看我一眼。”这个人兴高采烈地晃动着身体,丝毫没有头皮被鸟啃净的恐惧。十字架在泥土里插得很深,我看见一只乌鸦把一块长着头发丝的头皮嚼碎吞下。他的大脑粉嫩柔软,让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一刀将那核桃状的浆袋拍成肉酱。
  “你怎么会在这里?”按住因渴望而颤抖的右手,我问道,“这里是通往荒骨沼泽唯一一条路,我想不出一个普通人会出现在这里的理由。”
  这个男人的脸一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实不相瞒,朋友。我在这里,是为了成就一件伟业。”
  如果喂饱乌鸦也算某种“伟业”,那他此行该是相当成功。我说,“什么伟业?”
  难为他没了头皮还在调皮地动脑,“你猜我的身份是什么?”
  我瞥了一眼他身上堪比破铜烂铁的铠甲,“一位骑士。”
  疯子骑士,在这个荒诞纪元里常常出现。
  “不,不不!”他似乎感到很得意也很好笑,一张大嘴咧得能塞进去好几枚铜币,“我是一名修士!”他义愤填膺地说,“我到这里,是为了消灭邪恶的亡灵法师!”
  噢,幸亏这疯子没有得逞。这家伙原来连一个疯子骑士都算不上,是一个比疯子还疯的修士。我对他完全失去了兴趣,正要催马前行,那疯子却叫道,“等等!朋友,你要去哪里?!”
  我将马勒出一声高昂的嘶喊,就像某种仪式的开幕,“我去消灭亡灵法师。”
  “原来如此!”疯子猛然间激动起来,他鼓劲一拔,直接把手掌从钉子上扯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本破烂的书。我盯着他被扯出两只血洞的手心,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了。
  “我要为你赞美祈祷,伟大的勇士!”他扯着难为情的声调说道,我本该起一身鸡皮疙瘩的,但莫名觉得这种疯癫的祷词就该由他这么疯癫的修士说才合理。
  “你这是什么书?”
  疯子修士骄傲地举起书的封皮,“它的名字叫《天经》,只是上半部,讲述命运和苦难。下半部为《地义》,讲述美德与善行。我认为《地义》的一些观点没有《天经》适合这个时代,所以只随身携带上部,作为我的精神食粮。”
  他的脑壳都要被乌鸦当作食粮了。我看着从他脸侧滑落的血浆,忽然产生了一丝难得的耐心,“那你说说,有什么有趣的观点?”
  疯修士无比虔诚地翻开那枯黄的书页,对着其中一页大声念道,“当别人打你的左脸,你不但要打他的右脸,还要打落他右侧的牙齿。”
  我听得哈哈大笑,疯子看我高兴,念得更起劲了,“你不愿别人怎么待你的时候,一定记得下次这样待你恨的人……”
  我说,“一定是因为你的头脑无比睿智,乌鸦才不敢啄食它。”
  “当然!”他喜形于色道,“我敢发誓,我对主的领悟无出其右!”
  “真高兴遇见你,伙计。”我说,“但我不能耽搁了,我会替你完成这个伟业。”
  “愿主赐福于您。”疯修士真挚地说,“我叫波波鲁,别人都喊我蛋壳修士。敢问您的尊名,伟大的勇士?”
  “莱蒙。”我想了想,补充道,“莱蒙·骨刺。”
  蛋壳疯子闻言激动地挥起一双血淋淋的手,“哦,莱蒙,小柠檬!可爱的名字!”
  要不是他之前的话取悦了我,我绝对会代替乌鸦吸干他的脑髓。
  ****
  结束了那个小插曲,我重新踏上了前往荒骨沼泽的路。看来想杀死亡灵法师的蠢货不少,那个叫波波鲁的蛋壳疯子就是其中之一。这不是个好兆头,过多的追杀者会加重法师的疑心,会让我的谈判难上加难。
  不知道那个疯修士在我回来之前会不会被乌鸦啃干净。
  我解下水囊,饮了一口腥臭的鲜血润喉,大致眺望了一下四周的景致,驭马奔向东南方幽谧的森林。黑夜像一个敞着漆黑斗篷的巫妖,白骨似的一轮弯月悬于枝桠凌乱的树梢,我牵着马,行走在诡秘幽深的树林中。猫头鹰咕咕地叫个不停,翅膀划过空气的声音就像撕开一张羊皮纸。我讨厌黑夜,越深的夜就越意味着可能有只眼睛在背后窥探着你。我攥紧了手中的斫骨刀,一路在树上做标记,前往樟香更浓烈的森林深处走去,终于见到了那一处昏暗的城堡。
  和老修女念得童话故事一样,亡灵法师居住的城堡外挂满枯朽的藤蔓,木头腐烂,群鸦盘旋,角落里结着一团团白花花的蛛网,看上去一副久无人居的破败惨相。
  我怀疑法师是故意将其幻化成这样的。当我踏上最后一个吱呀哀鸣的木头台阶,看到了那个端坐在石桌旁的身影。那个女人就安静地坐在那里,凝视着窗台外惨白如纸的弯月,像一尊沉寂已久的雕塑,仿佛在等候某个人,又仿佛在送别某个人。
  “我完成了你的要求。”我走上前,格森的头搁到女人身后的石桌上。
  她没有转头,我大摇大摆地坐下,翘起腿。“没什么要对我说的么?”
  “戒指。”她侧过头,从黑色兜帽里露出雪白的下颌和豔红的嘴唇。我伸出舌头,上面搁着一只浸满唾液的铜戒,“给。”
  她伸出手,不过不是要取戒指,而是想要扯断我的舌头。我将铜戒一吐,自半空接住它,回身一转避出几尺外,“想反悔么?”
  法师静静坐在桌旁,用那双荆棘般的眼睛剜着我,“不止是铜戒和负心汉的头,我还要一样东西。”
  “什么?”
  “那个贱货的画像。”女人波澜不惊地说道,“格森一定会把她的画像和铜戒放在一起。他当年背弃了我,跟了那个贱货,就该想到终有一天会是这个下场。”
  她是我的妈妈。
  我说,“你要她的画像做什么呢?”
  法师红润的嘴角静静绽开一抹笑,就像荆棘丛中绽放的黑玫瑰,“当然是诅咒那个贱货的亡灵,不得好死。”
  她是我的妈妈。
  “说起来,当年若不是因为龙,你也不会做你哥哥的替罪羊……你真是可怜,莱蒙。”她说着,就像一个令人厌烦的弃妇,还在虚情假意地关怀,仿佛在期待我淡漠的脸上会露出伤痛,好缓解她心头的怨恨。
  她嘴里的贱货,是我的妈妈。我跟诅咒我妈妈的仇人在做交易。我晃动着肩膀。把我骗去替代我的哥哥,到龙之巢穴送死的好妈妈。
  我拨开耳边的头发,取下那张夹在我耳后的小画像,随着一口气,让它飘到了女法师的桌前。
  心底再也感受不到一丝愉悦,我把玩着戒指,“兑现你的承诺,我把铜戒给你。”
  女人这才慢悠悠地起身,“我当然会兑现。亡灵法师不像人类,从来都不会虚与委蛇。”她走了几步,忽然脱下了厚实的斗篷,显出自脖颈以下就不挂一丝皮肉的骷髅架。
  “害怕吗,男孩?”她戏谑地看着我,我摇摇头,向她吹了声口哨。女法师点头,“那我就不必遮掩了。”
  说着,她像扯头套一般把整张面皮扯下,露出白森森的颅骨,边缘还挂着肉色的黏丝。她领我走到了地下一间密室,这里的布置更为巧妙。正对着门的是一面雪亮的落地镜,橡木桌上堆满盛有五颜六色液体的瓶瓶罐罐,其中一个锥瓶还被搁在火焰灯上加热,冒着绿幽幽的泡沫。
  亡灵法师拉开一扇门,袭来一股浓重的油漆味,我探头一瞧,门后是一只巨大的水缸,里面流动着墨色的浓汁,像孕育着某种怪物的羊水。
  她拽下门侧的绳子,我这才看见水缸上系有许多黑绳,顶端还有牵引的滑轮。随着绳子被拉下,那些黑绳缓缓上升,什么东西破水而出,几具白皙莹亮的躯体被吊起,暴露在狭仄的黑暗中,统一低垂着头,像一排拥有成人形体的初生儿。
  我说,“他们看上去棒极了,新鲜可口的储备粮。”
  “别乱说话,莱蒙。他们是我养育的孩子。”女法师说道,尽管我从那两只眼洞里看不出任何情绪,但她的语气难掩得意,“这些孩子被我发现时都死了,是我在这营养池里把他们精心养大。这可耗费了我不少珍贵的药品,当他们获得了灵魂,会成为法力不输于我的亡灵。”
  我说,“外面流传着的一个说法,你听说过么?”
  “当然听说过,有些死人知道的总是比活人多一些。”她说,“‘不死君王’,艾略特·德·斯图尔特。”
  “同样是三年前的‘篡权者’和‘弑君者’。”
  “你想杀他。”
  我沉默了,斫骨刀却在我腰间叫嚣着对鲜血的渴求。她看着我,却仿佛已经看穿了一切,用温柔的语调煽动起我最后的热望。
  “放心吧,莱蒙。”她说着,眼洞里闪烁着傲慢的光芒,“不死者对上亡灵,只有死路一条。你选中的‘孩子’,将帮助你,实现你的愿望。”
  ****
  我讨厌这个女人对万事了如指掌的口吻。我本想恶狠狠地啐上一口,却又因为这个举动会让对方更觉得我孩子气而不得不放弃。
  我将注意力从她转移到那些吊起的“孩子”身上。这些人里有男有女,最小的年龄似乎都比我大好几岁。他们的胸前涂着黑色的墨渍,七扭八歪的一堆字母,代表着他们生前的名字。
  很多年后,我回想起,我就是在那个时候与那个亡灵——不,那个人相遇。或许是因为他那苦茶色的头发,或许是他胸前印着的字母最少,我选择了他。在机缘巧合或命中注定下,选择了他。
  “Roe”。
  R…O…E,罗。


第3章 罗
  “我再问你一次,你确定要选择他么?”
  女人幽冷的声音响起,一瞬间让我以为我挑的不是她的孩子,而是她的情夫。我掌心里托着那个人的脚,逗弄着他冰凉而细软的脚心,虽然对方像具死尸一样没有任何回应。“舍不得了么,法师?”
  女人道,“这是笔交易,没什么舍不得的。但我有必要提醒你一点,免得你日后来给我添乱。”
  我依旧在抚摸那双脚,哼了一声,“说说看?”
  “这个孩子的名字叫‘罗’。如果没有几年前那场意外,他今年该十九岁了。”
  哦,竟然比我还大四岁。若我的哥哥还在,大概和这个叫“罗”的人一般大。
  “你知道他的死因么?”
  我耸了耸肩,“我不感兴趣。”
  “可你必须知道。”这个女人开始喋喋不休,“这对你的决定至关重要。你的目的是复仇,莱蒙,你走得将是一条铺满火炭的荆棘之路。如果选择了罗,不仅会害他万劫不复,连你也会迷失道路。”
  我漠然道,“亡灵不是会听从他的主人的话么?”
  “但你们来自两个世界,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法师眼洞中的光芒柔和起来,“罗是个孤儿,他一生下来就不知道自己的亲人是谁。”
  “哦。”很乏味的开头。
  “幸运的是,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同样,那也是他的不幸。”女人道,“收养他的是个寡妇,有一个卧病在床的小儿子。这二人需要有人为他们打理农田。罗很漂亮,他的眼睛尤其漂亮,就像晴空下波光粼粼的海洋。他被收养后就视那家人为至亲,耕作农田,照顾病患,收拾家务,每一样他都做得尽心尽力……”
  我不由大笑起来,“或许我可以用他来拉车。”
  “然后有一天,他的生活陷入了泥淖。”见到我笑,女人的脸色阴沉几分,“镇子上一位富商看中了他……”
  我接道,“要把他带回去做男宠?”
  “不。”她道,“他出高价,只要罗的一只眼睛,完整的眼球。一笔钱能做很多事,修葺房屋,治疗疾患,购买牲畜。罗回到家,对着镜子自己剜出了自己的眼球,将它装在匣子里呈给了富商。”
  女人道,“有了钱,一切困难仿佛都迎刃而解。罗的那位弟弟病好了,剩余的钱还很充裕,那个寡妇不甘寂寞,找了个镇上的混子流氓当两个孩子的继父。很快,那个混球就败光了所有的钱,动辄殴打女人和孩子,让他们出去赚钱。”
  我嗤笑一声,漫不经心把玩着斫骨刀。这种人我起码杀了有一打,芭芭拉说她最喜欢看我把那些男人剁成肉酱的画面了。
  “直到有一天,罗的那位弟弟对罗说,‘哥哥,你把另一只眼睛也卖掉吧,这样我们就不用挨打了’。罗不愿失去最后一只眼睛,恳求道‘亲爱的弟弟,哥哥会努力去赚钱,不让你和妈妈挨打,能不能让我拥有这只眼睛,我还想看看这世界呐’。弟弟突然就哭了起来,‘可我已经和那位老爷说好了,如果你不把眼睛给他,他就要打断我的腿’。罗无可奈何,他在剜去自己眼睛时抑制不住地流了泪,然后,那颗眼球碎裂了。”
  我突然笑不出来了。于是我拧开水囊,让腥血再次充满我的口腔,腥臭的味道像□□一般使我头脑清醒。
  “你说的没错,他后来的确被抓了起来。”法师道,“不过不是作为富商的男宠,另一位大人物看中了他。在送往王城的路上,他从飞驰的马车跳了下去,随从拔出宝剑,刺穿了他的头颅……”
  我打断她的话,“够了。”
  “你想好了么?罗和你不同,他很善良,偶尔还很倔强。这些品质恐怕会给你造成一些麻烦。”女人指着其他几个躯体道,“这些孩子就不同了。这个生前因为偷了面包被打死,这个失足跌下悬崖,这个……”
  “我要他。”我说道,其实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就要他。”
  ****
  我认为自己大部分时间是个冷静的人,起码不会被一些无聊的情愫干扰判断。但事实证明我实在自大,因为我每处命运的转折都是凭着一腔热血横冲直撞的报应。
  我至今不知道自己那时选择罗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我能理智地分析利弊,或许就不会有日后那些麻烦事。但非让我说出一个理由,大概就是,他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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