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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贼-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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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待援?众人立刻一头雾水!
“你确定这是大帅亲口说出的命令?”洪金宝抓着那个传令兵的衣领子,一把把他拽了起来。
“是!是大帅亲口说的!”那个传令兵也是从赵家庄出来的老人,自然不可能做什么吃里扒外的事情。
“坚守待援?难道大帅有对付敌人棉甲的办法?阎王寨一千人,二百骑兵,还有棉甲,怎么看都不是我们能对付得了的啊!”赵大叔皱着眉头说道,“如果再不撤退,我们恐怕就没有机会了!”
“正因为这样,所以才不能撤退!你们看看咱们的物资,经过两次打劫,现在已经堆积如山!难道你们舍得丢下?可如果不丢下的话,带着这些物资,将把咱们行军的速度拖得慢到极点。到时候,阎王寨的骑兵追上来衔尾追杀,在平地上一旦战败,守无可守,逃无可逃,我们就只有全军覆没的下场了!可如果是在早盛塬的话,凭借着周围复杂的地形,我们或许还可以跟敌人斗上一斗!大帅只是听了我们的情报,就能做出这种安排,如此智谋,真是令人佩服!”李自成赞叹道。
“原来如此!”众人恍然大悟,这才明白凌风的用心。
“好!那我们就坚守待援!早盛塬只有三条通向外界的道路,咱们只要收好这三条道路,未必就没有拒敌于外的可能!”
“对!相信大帅既然让我们坚守,就一定不会置我们于不顾的!只要我们能坚守一段时间,大帅就会来为我们解围!”
“一定是这样的!”
“坚守早盛塬,等待大帅的奇兵!”
看到希望,众人的热情又高涨起来。
…………
周郎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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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说一下本周的更新,还是每天基础两更!
周郎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码出好文的,请各位读者大大放心!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战前准备(求收藏,求推荐)
决定坚守,早盛塬的凌家军在刘良佐和赵武的带领下,开始紧张地忙碌起来。
从高空俯瞰,早盛塬呈现莲花的形状,中间是一片平地,一条河流贯穿而过;周围,是刀削一样的深沟,有五条山脊延伸过去。这几条山脊中,本身又是沟沟壑壑,荆棘丛生,只有三条路夹在山谷之间,蜿蜒曲折,能够连通早盛塬和外界的交通。
其中两条小路狭窄细长,仅能容纳单人单骑。而且两旁山林密集,实为兵家之险地!哪怕数万人马入侵,只需有数百人守在这里,就能够把守地牢牢的,出不了丝毫差错。这才是真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易守难攻之地。
只要大阎王不是昏了头,就绝对不会从这里进兵。
为了以防万一,赵武依然派了两队辎重营辅兵分别驻守两条小路。在小路中段最险要处扎下一个简单的营寨,并且在周围备足了干柴和引火之物。一队十二个战士,都是打足了精神,甚至派出一个数里远的哨探。一旦有敌情,能阻击的,就尽量阻击;实在不敌的情况下,也能依靠地形的有利撤退,然后纵火烧断小路。两重防护之下,可说是万无一失!
防守任务最重的,是面向东面的一条大路。那条大路依着山岗的体势,周围的丘陵并不是十分地陡峭。又经过早盛塬无数人、无数年的开辟,路面又宽又平,甚至临近路口有一段还是用长条石铺就,两辆马车并行都是没有问题的。
这倒是方便了早盛塬人的外出,可也方便了敌人的进攻。
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阎王寨的人一定会选择这条路作为主攻的方向。到时候,步兵,骑兵,包括各种战略物资都能够源源不断的运送上来,凌家军将要承受的压力就可想而知了。
偏偏,这条大路虽然是依着山势,却没什么险要之处,并不适合伏击。
凌家军只能选择正面对抗。
刘良佐带着李自成把这条路来回走了数遍,最终选中一处路段,作为防守的要地。这里的地形虽然不像另外两条小路那样险要,可也是紧邻一处沟壑,而且突然伏起,算得上是整条路的咽喉之地了!
这里距离早盛塬的平原大约两三里地,各种防守所需的物资运送也极为方便。
一俟选中地点,整个早盛塬的老老少少都动员了起来。除了防守另外两条小路的两个小队不能动用以外,其他人上至刘良佐,下至普通民众,全是肩挑背扛的,将一筐筐土,一块儿块儿石头运过来,建造一堵临时的城墙。就连赵大叔,也是拖着那条拐腿,亲自搬着石头往城墙上送!
大家都清楚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假如没有城墙的话,阎王寨的二百多骑兵就能毫无阻碍的直冲而上;凌家军的长枪队,很有可能会被人家一个回合就给冲散了!
骑兵对步兵的优势,绝对是压倒性的。尤其是凌家军装备简陋,更是没有对付骑兵的方法。
四百余人,在这条大路上干得热火朝天!
刘良佐选的这处路段对于防守非常有利,一面是深深地沟壑,根本就不用管;另一面,则是颇为陡峭的丘陵,并且长满了荆棘,要是有人想要越过的话,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要稍作防备,两面就没有后顾之忧了。
最重要的防守区域是中间的大路,一片坦途,毫无阻碍。
经过几个时辰的努力,一道数十米宽、数米厚,三米多高的城墙就被垒了起来。延长到旁边的丘陵上,一直到荆棘非常密集、地形非常复杂,不可能再有人能够通过的地方,城墙才越来越窄,直至消失。
城墙的雏形垒起来,刘良佐等人才算是舒了口气。有了这道壁垒,最起码来说,在城墙被攻破拆除之前,阎王寨的骑兵是不要想过来了!没有了骑兵的压力,等战斗的时候,凌家军就要轻松地多了。
傍晚的时候,行字营的战士们退出了劳动序列。阎王寨的人马第二天就可能攻到,届时,行字营战士将会是主战兵力,所以,晚上必须保证足够好的休息。否则,以疲敝之兵与敌人对战,那可不是明智之举。
辎重营的战士和普通百姓则是继续担土运石,加固城墙。同时,准备了许多檑木、巨石等守城的器物。每个人都明白,现在多努力一分,多做一份准备,明天在面对敌人的时候,就会多一份保命的手段。
“大家伙都努力些!不要怕吃苦,不要怕受累!现在多担一筐土,多抬一块石,明天就能多杀一个敌人!”
行字营的战士们睡觉,作为千户的刘良佐却是睡不着,亲自跑到工地上,大声地为大家鼓劲儿。
“阎王寨那些人,吃人肉,喝人血!只要被他们打进来,大家统统都得死!”没有了后路,所有人才能更加拼命。
对于大阎王的为人,大部分人都有所耳闻。阎王寨在白云山,属于葭州,距离米脂县的碎金镇并不算远。大阎王的恶名,在碎金镇附近流传甚广,比当地的大杆子黑云寨还犹有过之。正因为距离太远,传言大多不属实,反而将大阎王船的更是恐怖,什么“吃人心,喝人血”之类的传言,就是出自于这伙流民的家乡。
大阎王说的没错,乡村愚民最是无知。可正因为无知,才把阎王寨想得那么可怕,所以他们就是拼了命,也要挡住这伙恶魔。
“而且,大帅对咱们实在是好!每天白面、米饭的管饱,这样的好日子,一旦失去了的话,又在上哪儿去找?”
“难道继续流浪去做流民?吃不饱、穿不暖,眼睁睁地看着亲人被活活饿死的滋味,你们还想再去尝尝吗?”
刘良佐的话句句诛心,百姓的情绪很快就被点燃了!
对啊!咱们刚过上好日子,怎么能甘心失去呢?
“要拼命!只有打退了阎王寨的人,我们才能继续过好日子!大帅给了我们好日子,谁要想夺走的话,我们就跟他拼命!”
“我们要跟他们拼命!”
万众一心,吼出的声音直上云霄!
…………
周郎羡:
对不住大家,今天单位有事儿,更新晚了!
不过,周郎一定会坚守诺言,每天两更!还差一更,要继续努力;写完后可能会很晚,朋友们可以明天再看。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坩埚炒钢
“听哨探的意思,我们应该还有一天一夜的时间,很紧张啊!”凌风搓着双手说道。
“哨探会不会出什么问题,万一阎王寨的人提前到了呢?咱们还是早作准备的好!”高一功在旁边提醒道。
“不会的!”凌风轻轻一笑。
他对哨探很有信心,或者说,对阎王寨的效率很有信心。他不相信一个土匪寨子的效率能高到哪儿去!
谨慎不等于胆怯,更不等于做什么事情都畏畏缩缩!掌握了足够的情报,就能够推断出阎王寨出兵的时间;做些准备当然是很好的,可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凌风手头最缺的就是人手了。就算是在场的这些人,他都恨不得把一个劈成了两个来用,哪还能再做其他的准备?
“把负责营地安全的那一个小旗的人马也拉过来,我尽快将这些生铁都变成精钢!”凌风一边吩咐着,一边走向小高炉旁边。
“是,大帅!”近卫营中立刻有一个战士答应一声,过去传令。
旁边一个老铁匠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大帅!我们是说过懂得一些炒钢法,可现在所需要的坩埚等物什么也没有,我们恐怕很难炼出刚来啊!”
“坩埚的问题我来解决!有什么技术上的难题,我也可以随时解决!”凌风自信的说道。
老铁匠瞪大了眼,满脸不相信的样子。虽然他知道大帅很能耐,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在这里什么也没有,再能耐又有什么用?
“大帅!如果所有人都撤回来,营地没有防御怎么成?不说阎王寨,周围还有好几股杆子,万一他们……”
“不可能!阎王寨看上的肥羊,周围这一带的杆子,谁敢跟他抢?”凌风头也不回。
想想也是!问问题的人立马无话可说。
看着大帅的样子,周围的人没来由的都是心里一松。原来一切都在大帅的掌握之中了,那自己等人还紧张个什么劲儿?
想当初,碎金镇的刘把总率兵追击自己等人的时候,大家不是一样的紧张吗?最终在大帅的带领下,只是付出了极小的代价,就将那些官兵们杀的片甲不留!从那时开始,大家才知道,原来在他们心中不可战胜的官军竟然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也是从那时,大家的心中已经种下了对大帅要无条件信任的种子。
现在来的是悍匪又能差得了多少?来了一千人又如何?老大已经智珠在握了!
殊不知,凌风的心里其实比谁都紧张。只不过,他只能在表面上强作镇静,来安抚众人的心。如果连他都紧张起来的话,恐怕会在队伍中引起更大的慌乱。
慌乱,对事情不会有任何的帮助;只有镇静地分析目前的状况,并且想办法解决才是王道。
凌风很清楚凌家军的弱势,一群拿着竹竿的人,甲胄就是他们最大的克星。更何况,阎王寨出动了一千人,分摊到三营人马身上,每个战士平均要杀敌三到四个。
这对武器竹枪可是个不小的考验,恐怕在扎死几个人之后,竹枪就会磨损地不能再用!
更何况,来袭的杆子会站在那儿任你杀吗?
阎王寨那群人都是悍匪,任何敢小瞧他们战斗力的人都会付出惨重的代价。凌风一开始就没敢期望他们会像刘把总的手下那么不堪一击。
这是一场硬仗!没有趁手的武器,最后失败的十有八九会是凌家军。
所以,凌风放下了手头的一切事情,集中力量准备先打造出一批武器来。只要能赶在阎王寨的人出现之前将这批武器运到早盛塬,那就是最大的胜利。
生铁又脆又硬,显然不符合炼制武器的要求。
精钢!精钢才是打造利器的必需品!
还好,凌风的老本行就是炼钢,他在大学的时候就经常泡图书馆,对各种炼钢的知识都有涉猎。
凌风所掌握的土法炼钢多了去了,目前最适用的,就是炒钢法。至于老铁匠说的坩埚,倒是可以临时制作。
坩埚,就是用耐火材料所做成的器皿或者是熔化罐。所谓耐火材料,常用的一般有粘土、石墨、瓷土、石英或较难熔化的金属铁等。石墨、瓷土和石英这里都没有,较难融化的金属铁更是不能奢求;好在陕北的粘土多得是。
大帅不会是想用粘土来做坩埚吧?那效果可是不太好啊!几个老铁匠胡乱猜测着。
凌风当然不会如他们所想。陕北的粘土遍地都是,用来做坩埚也可以,不过在导热性等各方面就要差得多了,不一定符合炼钢所需的要求。
只见凌风越过小高炉,直接向着旁边的石炭堆走去。
天字营第一旗经过一天的努力,拉过来的石炭堆积如山。凌风赶过去,附身到石炭堆中翻翻拣拣,一副旁若无人的样子。
“大帅,您要找什么东西吩咐我们一声就得了,怎么能亲自动手呢?”瘦猴赶紧上前。
“不用,我要找的东西你不认识,就算是放在你眼前,你也不知道啊!”凌风回头摆摆手说道,“先稍等一下吧!等我找到样本,就让你们来。”
瘦猴等人只能郁闷地退了下去。
“大帅这是怎么了?”
“好像在找什么东西!”
“石炭里面能有什么东西?”
“难道是大帅把什么重要的东西丢在这儿了?”
人们纷纷议论着。
“哈哈,果然有!”凌风一把从石炭堆中拿出一块儿石头,用力吹吹,拂去上面的石炭屑。
“这不是土石吗?混在试探之中多得是,不知道大帅要这东西干嘛?”一个老铁匠问道。
“哦,原来这东西叫土石!不过,在我们那儿,都管这种土石叫做高岭土,这可是制作坩埚的最佳材料。瘦猴,赶紧让人打一桶水过来。”凌风吩咐道。
“是,大帅!”瘦猴一声答应,旁边早有机灵的小伙子跑过去,拿了木桶,打过一桶水来。
凌风当着众人的面将高岭土泡进了水桶之中,然后像变魔术一样,把已经变软的高岭土捏成了一个碗状的容器。这个容器看起来很丑陋的样子,可凌风却是满心的欢喜。
粘土坩埚,使用的最主要材料就是高岭土。即使是在二十一世纪,高岭土制成的坩埚也是非常常用的耐火容器,所能承受的高温可达一千五百度以上。这对目前的炒钢来说可是足够用了。
…………
周郎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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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五章 精钢长矛
高岭土分为煤系高岭土和非煤系高岭土。顾名思义,煤系高岭土即为伴生在煤层中的一种非金属矿物质。
在我国,几乎所有的大型煤矿中都伴生有高岭土的分布;白云山附近虽然没有什么大的煤矿,但这里的煤层都是跟山西的大煤层相连接的,实为一体。因而,这里出现高岭土实在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煤炭,在明末称为石炭,是当时用来炼铁的主要燃料。甚至很多民居冬日取暖也都使用石炭。人们对石炭很熟悉,但对试探中伴生的这些白色石头却都不认识了。
可能有极少数匠人懂得利用“土石”制造坩埚的技术;可不要忘了,我国封建社会的匠人们遵循的原则都是“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自己懂得的技术,轻易不传徒弟;就连自己的孩子,也是“传男不传女”。在这种大环境下,石炭中伴生的土石就成了没用的废物,往往被人随手丢到一边。
又因为土石可以入药,偶尔会有药商过来采集。这也算是它唯一的用处了。
后世中储量稀少,相当珍贵的高岭土资源,在这里竟然是没人要的后孩子。这不能不让人感到——惊喜!
呵呵呵……手捧那个丑陋的坩埚,凌风脸上保持着上位者应有的风度,心里早就乐翻了天。
穿越就是好啊!那些在后世中极为珍贵的资源,这里竟然都是免费的。
神马价钱打着滚往上涨的铁矿石,神马号称黑金的煤炭,都见鬼去吧!这里到处都是,只要有把子力气,就可以随便开采。而且,就连人工都是免费的。满地流民,管顿饭的代价,就要多少人有多少人。
凌风得意的很,周围的人也都是看呆了。
“这就是大帅所说的坩埚吗?”
“似乎不怎么样啊!”
“嗯,样子挺丑的!”
“原来土石还可以这么玩儿!”
凌风才刚完成一个步骤,大家自然看不出其中的玄妙,他也不在意地命令道:
“每个人都按照我的做法,去石炭中将土石都捡出来。周老你们几个见过坩埚的人,就按照我的方法,将集中过来的土石制作成几个大坩埚。我们想要在短时间内炼制出足够多的精钢,没有合用的坩埚是不行的!”
被凌风称作周老的,就是那几个铁匠中年纪最大的一个。
“是,大帅!”周老答应一声。大帅的话总是要听得。不过,他们也不是太理解,用这东西捏成坩埚的样子,就能用了吗?
“另外,你们分出人手做两件事情,第一,找几根结实的新鲜木棍,用土石将它们包裹起来。记住,我是要用它们来搅拌铁水的,想办法做好了,哪怕只能坚持一炷香的功夫也行。能不能做到?”凌风特意吩咐道。
“如果只是坚持一炷香的时间的话,应该没问题。”稍一犹豫,周老答应道。
“好!还有第二件事情,你们人手不够,就指导瘦猴等人,尽快做出武器的模具,就做杆和头连成一体的长枪,还是用土石作材料,要多做一些。一会儿钢炼好之后就开始铸造。”
“放心吧,大帅!这个是我们的老本行,绝对出不了差错的!”说到铸造武器,周老显得自信多了。
人多力量大,二十多个人,很快就从中拣出了足够多的土石。
周老几人和上水,按照凌风手中标本的样子,制作出了四口大坩埚。
从理论上来讲,粘土坩埚在制作好后,要放进窑中烧制,在一千多度的高温下,会发生类似于制作陶瓷一样的窑变,坩埚的表面变得更加的瓷实、光滑,也更耐用。
现在显然是没有那个时间了。
坩埚一制作好,凌风立刻就集合各工匠,点燃石炭,开始工作。
不用凌风指导,工匠们就已经建起了火炉,将坩埚架起来,铁块扔了进去。
风箱多得是,从湖二村抢过来的十几个都在旁边扔着。用它们来为小高炉鼓风稍显不足,用来为坩埚的火炉鼓风可就绰绰有余了。
为了加大火力,凌风给每个火炉都配备了两个风箱。在小伙子们手中“呱嗒呱嗒”地闪着,拉杆拉得飞快,金黄色的火苗冒出来。
炉口火苗的高度不高,但给人的感觉非常的硬,似乎风也吹不散一般,这正是高温的象征。
没多长时间,铁块就被完全融化了,变成了红彤彤的铁水。
“成了!”
“竟然成了!”
几个老铁匠激动地差点跳起来。
“现在还不是激动地时候,赶紧抓紧时间把那些铁矿粉倒进去!”凌风冷着脸提醒道。时间紧张,着实没有可浪费的了。
“是,大帅!”
看到成功的希望,大家干劲儿十足!
铁矿粉是大帅早就吩咐准备好了的。刚开始粉碎铁矿的时候,大帅就吩咐一定要将矿粉收集起来,原来早就做好了计划,大家现在才佩服不已!
铁矿粉撒下去,两条大汉伺候一口坩埚,站在一块儿石头上,手中拿着一根包裹了土石的棍子——周老等人用新砍的小树做成的。
炽热的铁水,烤的人肉皮发烫;那些战士们的心也是火热的。
眼看着铁水在自己的搅拌下溅出点点铁水,那些铁矿石粉已经彻底融化不见。据大帅说,只要搅好了,那些生铁块就能变成精钢,自己等人就有精良的武器了!
大帅说的话,大家都信!
大帅曾经说过,把那些铁矿石和石炭扔进土炉子里就能炼出铁来,后来,铁锭子出现了;现在,大帅又说,只要好好搅拌,那些铁锭子就能变成精钢,每个人都没有丝毫的怀疑。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在盛满铁水的坩埚旁边工作可是一件极消耗体力的过程。
就在几个战士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终于听大帅喊道:“成了!准备模具!”
瘦猴等早就在旁边待命了,听到喊声,将模具在坩埚旁边摆好。
周老等铁匠想得周到,早就将土石做的大瓢也准备好了,一米多长的瓢把,一个壮汉伸瓢进坩埚之中舀出一瓢铁水,端起来倒进模具之中,一把长枪就铸成了!
一会儿的功夫,五十个模具全被占满,坩埚中的铁水也下去了一大半。
“鼓风,保持火势!等这五十吧长枪冷却定型后再铸下一批!”
“遵命,大帅!”凌风吩咐一声,下面的人都是齐声应命。
现在谁都能看得出来,这批长枪肯定是铸造成功了。
大帅真是太神奇了!一堆石头,加上石炭,放进一座小土窑里,竟然就变成了生铁!
现在又是一番折腾,生铁就变成了精钢,还被铸成了兵器。
五十支纯钢铸就的长枪躺在那儿,发着夺人的寒光,任谁看了都是一阵心动。
兵器啊!这可是精钢制就的长枪!
在这乱世之中,谁拥有了兵器,谁就是大王!谁就能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大帅只是用了两天的时间,就将一堆石头变成了精光闪闪的兵器,这简直就是神仙一般的手段了!跟着这样的大帅,以后还有什么好担心的呢?
佩服!心服口服!这就是所有人现在的想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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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十六章 支援早盛塬
不得不说,周老等人做的兵器模具实在是不错!
那长枪,每个的长度都是一丈二;连同枪杆在内,都是纯钢铸就;枪杆中空,直径大约一寸半;枪头尚未开刃,可寒光闪闪的,一看就是杀人利器。
算下来,整支长矛重达二十多斤,战士长途行军拿在手中稍显重,但也在承受范围之内了。
最让凌风惊讶的是,周老等人竟然将长枪的钢管做的十分成功,枪杆中空的设计,大大减轻了长矛的重量,只让他惊叹自己真是小看了古人的智慧。
经过半晚上的连续作战,二十多个铁锭子都化为了长枪。
一水儿的精钢长枪,总共二百一十四支,排成一排躺在那儿,闪烁着动人的寒光,看得周围的人心中直痒痒!
“瘦猴,叫近卫营的战士们过来,每人先挑选一支!”凌风一声吩咐。
“是,大帅!”虽然早就预料到第一批长枪可能会有自己的,但真正听到消息的时候,瘦猴还是忍不住一阵激动。
近卫营的战士们本来就在炼钢的工地上,一听到消息,都赶了过来。
长矛拿到手中,大家都是兴奋地抚摸着,比起以前的竹枪来,这精钢长枪可不知道犀利了多少倍!
一个心急的战士立刻就找来一块儿石头,当场磨了起来,给自己的长枪开刃。
有了开头的,大家纷纷效仿,一时之间,“嚯嚯”地磨刀声响彻整个营地。
天字营千总高一功早就等不及了。从长枪一出炉的时候,他的双眼就紧盯着不放。大帅先让近卫营的战士拿,这他没有任何意见,天字营其他战士也不会有意见。
毕竟,当初分编制的时候大家可都是进行过比赛考核的,成绩最优的三十二人被选进了近卫营;其余前三分之二的人平均分成两份,组成了天字营和行字营;剩下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一百零八人,才是辎重营。
技不如人,好兵器当然要让人家先挑。更何况,近卫营还担负着大帅的安全保卫,使用好装备是理所应当的。
可是,现在近卫营都已经拿过了,剩下的怎么还不见大帅分给自己呢?难道大帅还有其他想法不成?
这下高一功可受不了了,忍来忍去,终于憋不住,开口道:
“大帅!那这剩下的长枪……”
“呵呵,一功啊,我知道你的意思,你们天字营确实是我们凌家军的精锐战兵,如果按照资历来说的话,你们绝对有资格现在立刻每人分得一把长枪。”
高一功看着凌风的笑容,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果然,只听凌风继续说道:
“可是,一功啊!你要知道,咱们还有四百多兄弟姐妹滞留在早盛塬,他们手里拿的只是竹枪,但随时可能要跟凶悍的杆子们火拼。现在,最需要这批长枪的是他们啊!所以我决定,剩下的这一百多支长枪,我准备都交给早盛塬,先装备行字营和辎重营,希望你能理解。”
听到大帅这么说,高一功倒不好意思再争抢了。可是一转眼,他就想出了更好的主意。
“大帅,不如这样,您把这批精钢长枪先紧着我们装备,然后把我们天字营派到早盛塬去,属下保证把那什么阎王寨打得屁滚尿流!”高一功的胸脯拍得咣咣响,保证道。
“不行!我留着你们自用用处。”凌风断然说道。
高一功知道大帅主意已定,不由有些郁闷。他心里对大帅的做法自然是没有任何不满的,只是不能成为第一批装备精钢长矛的人,难免让人丧气。
“近卫营装备了长枪,瘦猴你们负责护送两辆大车将这些长枪运回早盛塬。给你们两个时辰的时间,先休息一下,养足精神,现在是寅时,你们辰时出发。”凌风转身对兴奋中的瘦猴说道。
“可是大帅,我们走了之后,您这儿……”瘦猴犹豫着说道。他可是还记着自己近卫营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护卫大帅的安全。
“我这儿能有什么事儿!”瘦猴只说到一半,凌风就挥手打断了他,“咱们这个营地才成立了几天?怎么会有敌人知道!再说了,有天字营一百多兄弟在,绝对可保我安全!”
“就是,小瘦猴子!难不成你以为你的三十多人还能强过我这一百多号兄弟了?”高一功本来就因为没能挣到第一批长枪而闷闷不乐,现在看到瘦猴竟然无视自己,怒火立马就找到了宣泄口。
“好你个高一功,你小子没本事得到第一批精钢长枪,心里不舒服,就把火冲着老子撒,合着老子还是你的出气筒了不成?”瘦猴何等精明,当然明白高一功的心思。
“你……谁让你先无视我天字营了!”高一功一滞,嫩脸微微一红,说道。
“好了,好了!不要争了!”凌风笑着制止。其实高一功和瘦猴以及刘良佐等人的感情都是很深的,平时斗着嘴玩儿,也是玩笑而已,反而越斗越亲。
“再有几个时辰第二炉生铁就炼出来了,下一批长枪又是二百多支,保证每个人都有。也不差那几个时辰的!”看着高一功郁闷的样子,凌风忍不住想笑,出言安慰他道。
接下来,安排好炼铁的人员,又留出两个哨探,其他人就开始休息了。这几天连续忙碌,大家实在是累坏了,精钢长矛带来的那股兴奋劲儿过去,阵阵倦意袭来,轮休的人很快都进入了梦想。
一夜无话。大家伴着小高炉“呱呱”地风箱声睡得却是极香甜。
第二天,瘦猴等人早早地就集合好了。
“路上一定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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