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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霸王闯春秋-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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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 修养生息

第三十二章 终定秦国

公孙圣见三人那失落、不甘、懊恼、愤怒等表情分别聚集在他们的脸上,心中大是欢喜,口中却自责道:“这一切都是我的错,若不是我,你们也不至于受这种处罚。可笑,我居然开口要帮你们承当罪责,实在是不知所谓,天真之极。”

“我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竟会到这个地步,我以无颜面对三位。这个命令,我无论如何也不能执行。但军令却不可不违,除非我不在是大秦的臣子。”

公孙圣看着三人,长叹道:“我已经决定了,挂印封金离开秦国。”

“大人?”三人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公孙圣摇头道:“你们无须劝我,我以有了决定,就让我走的安心吧!!!赢利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在下心灰意冷。对于秦国,除了觉得亏欠你们外,以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了。你们最好也作好准备,赢利这回不是在吓唬你们,继续待在这里恐怕是难逃一死。虽我以将这消息压下,但能瞒多少日就不知道了。”

贾德大夫最是故顾家,闻言苦笑道:“我们三人时代居于秦国,家大业大,能逃哪去?”

公孙圣劝说道:“天下之大,终有容身之处,在怎么说也比等死要强。”

“也罢!”贾德大夫叹道:“我在鲁国有一至交,或许可以暂时投奔与他。想不到,我贾某人一心为秦,到头来竟落得如此下场。是可悲。还是可笑?”

史黄大夫也苦笑道:“多年来。我存下了一些积蓄。离开秦地,余下的应该够做一些小本生意。但我不甘心,我们这么一走,世人都会说我们畏罪潜逃,他们哪里知道这一切都是赢利的错。是赢利逼我们地。”他此刻学公孙圣一样,改口自接唤赢利姓名了。可见,此刻他地心境,对于赢利已经彻底的死心了。

这时,一直没有说话的聂行开口了,他说道:“要走你们走,我不走。你们想过没有。如果我们一走。秦国会怎样?赢利是作为确实伤了我的心,但正如吴王说的,秦国百姓是无罪地。如今雍城之所以能够支持的下去,皆因我们几个在这里镇守把关。若我们走了,雍城怎么办?雍城里的百姓又怎么办?”

史黄大夫、贾德大夫两人登时愣住了。

是啊!

雍城一旦没有的公孙圣朝政次序必然混乱;雍城一旦没有了史黄大夫、贾德大夫就没有人能够合理的调配粮食军饷;雍城一旦没有聂行又怎么能够守的住匈奴的铁骑呢?

公孙圣也愣住了,眼中露出了赞许地神色,想不到在这个当口,聂行还能够心系百姓,实在是难人可贵。

公孙圣脸露为难地神色。最终他说道:“实话与你们说吧,其实这点在下已经考虑进去了。我打算在你们走后,将雍城送给吴王姬凌云。因为,当今世上只有吴王姬凌云能够有实力对抗匈奴并且是真心对秦国百姓好的。”

其实,公孙圣早已做了万全的准备。如果三人听劝离开。则将实情公布天下。然后利用民愤迎项鹰入城。

若三人不走,他则会动之以情。晓知以理,劝说三人迎项鹰入城。当然,三人若不同意,他也只能用非常手段了。正是因为有张言的五千精锐在,才使得公孙圣一直有持无恐。

很意外,聂行竟然赞同了公孙圣的观点,说道:“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自己而已。吴国区区十万大军就以让我国不知如何因对,待余下十余万赶来汇合后秦国必亡。与其如此,不如趁着秦国在被匈奴糟蹋之前,将城池献给吴国。并且提出一些对秦国百姓有利的条件,这样对于遭受到匈奴洗劫的狄道、天水两地的百姓来说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了。”

公孙圣点头赞同,“不错,这点我到是没有想到。”

史黄大夫、贾德大夫相视一笑,如果真能这样他们也不用走了。自己地家族在秦国已经生了根,谁又愿意背井离乡呢?

于是,四人聚集在了一起,商议着提出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帮助秦国百姓谋得更多的好处,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让姬凌云接受。

经过反复商讨,四人最终拟定了三个条件。

第一、吴国必须尽快将匈奴驱逐出境,以减少百姓的苦楚。第二、受到匈奴侵犯地土地免税三年,以助其恢复。第三、善待朝中地大小官员,国库内所余下的钱粮,须留一半用于秦地发展。

看着拟好地三个条件,史黄大夫问道:“毕竟是我们求人,这样会不会苛刻了一些。”

公孙圣大笑道:“如果吴国姬凌云连这点气度也没有又哪里值得我们托付?”

四人联名上书将三个条件以及自己的意思派遣心腹告之姬凌

得到书信的姬凌云仰天长笑,“得到秦地,一统天下指日可待。”

四周兵将闻讯,纷纷跪地叩拜,高呼“万岁。”

姬凌云当即回信,并豪气干云的写道:“寡人得四位大才献城,喜不胜喜。所有条件一律答应。同时,寡人附加一点,如果能得到四位大才效忠。寡人另外开恩,受到匈奴侵犯的土地免税五年,余下土地可免税两年。秦国国库寡人分文不取,皆用于秦地建设。”

如此阔绰的手段,登时让公孙圣、聂行等四人大喜,至于姬凌云的条件自然无不恩准。在他们心中姬凌云乃当时豪杰,真英雄也,能为他效命正是他们所愿。

聂行本来还有些看不开,但见姬凌云对他们如此重视,他也实在找不出理由拒绝。

十月十八日,姬凌云率领绕过、新平两邑,直接抵达雍城城下。雍城内大小秦国官员都被公孙圣、聂行等四人说服开城投降。

随即,姬凌云辖胜利之师回头攻打、新平两邑。

、新平两邑自从得知雍城被破以后士气底下,在吴国大军面前显得异常脆弱。范威因城破战死,而赢利不堪受亡国之辱,烧毁议事大厅自焚。老将伍封在火起的那一刻冲入火中在也没有出来。

姬凌云看着面前两具焦黑的尸体,发出了一声长叹,知道自己已经挽杀了一位伟人。当年,赢行叛乱,赢氏一脉濒临毁灭,拥有赢氏血统者少之又少。而赢利长子夭折,只留有一不满两岁的女儿。

赢氏血脉已然断绝,威镇四方的秦始皇已经不可能再度出现。(别说秦始皇的吕不韦的儿子,没有考证,个人认为可能性不大。)

姬凌云看着废墟,在心底暗叹道:“始皇帝,你老走好。”对于秦始皇,姬凌云至始至终都抱有着相当的尊敬。在中国若不是他开创了一统的概念,天下恐怕还要继续的乱下去。

不过,如此历史以改,姬凌云相信以自己一生两千五百年的经验作为砥柱一定可以干出一番远胜秦始皇的丰功伟业。

姬凌云转身离去,没有过多停留。因为,还有匈奴贼寇等者他收拾呢!

再度来到雍城,公孙圣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出战事情,只等着明日出征了。

当夜!

姬凌云招来了公孙圣,两人向十多年前一样,面对面的跪坐。

姬凌云道:“师兄,你我已经有近十五年没有见面了吧?”

公孙圣微笑道:“差不多有这些时日了,太久了,记不清了。但当年大王那笨拙的模样还是犹如昨日啊。”

姬凌云也想起了当年在鬼谷的那段时间,因为自己心野,鬼谷子让他耕地、种菜培养心性情操,自己享了半辈子的福,到那时才知道耕地、种菜这看起来很小很简单的事情,原来也是那么的不容易。

他笑道:“师兄初次用计就为寡人得到了秦国与巴蜀,有师兄在何愁天下不定?”

公孙圣谦逊道:“以大王的才学,一统天下即便没有我公孙圣也是必然之事。有了公孙圣无非是将一统的时间缩短了一些而已。”

两人仿佛回到了十五年前在鬼谷的日子,一同高谈论括了起来。

公孙圣说道了自己在秦国的经过,原来公孙圣只是设计逼迫任清璇投奔姬凌云,然后在暗中帮助吴国取得胜利。只是他没有想到文章会背叛,匈奴会来袭,这一切的不利因素将他的计划完全打破。

姬凌云听了非但没有觉得任何的不高兴,反而更加觉得公孙圣是一个大才,一个不逊色伍子胥、孙武子的大才。

因为,布局并不困难。真正困难的是如何因对未知的变化,公孙圣竟然能在如此出乎意料的变化中通过自己的随机应变不断的调整计划,最终达到目的。

当凭这一点,足见公孙圣的不凡。

第十二部 修养生息

第三十三章 匈奴退兵

当夜。

姬凌云与公孙圣同塌而眠,几乎谈了一整晚。公孙圣那丰富的学识、神速的应变让姬凌云受益非浅,惊叹万分。同时,姬凌云在大局上的战略布局观以及领兵韬略也让公孙圣叹为观止。

一个君王并不需要精通领兵作战,但一个精通领兵作战的君王却恰恰是国人效仿的榜样。

直至黎明时分,两人才先后睡去。

只是过了一个时辰,姬凌云准时的醒了过来。无可否认,姬凌云麾下的人个个都是难得的,罕见的大才。

所以,姬凌云只有表现出足够驾驭他们的才干,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的在自己麾下效命。因此,在政事上姬凌云从来不含糊,应该自己干的事情,若无必要绝不让他人插手。放眼整个吴国,即便在大臣中也很难找出一个象姬凌云这般勤劳的人。

昨夜他曾跟公孙圣曾谈过如何规划秦国。公孙圣提出了许多有意义的见解,姬凌云将他记录下来,并且吩咐大臣前去处理,规划。

时近辰时,姬凌云用过早膳准备出兵与匈奴决战。

当他赶到校场的时候却意外听到了一个消息。

匈奴退兵了?

姬凌云有些自得的想道:“莫不是自己天威盖世,匈奴一听到自己的名号就撤退了?”细问之下才明白,原来这是任清璇搞的鬼。

在一个月前。

南郑城外。

在展如、任清璇、符央、云飞扬等吴国大将的轮番猛攻之下,高大坚固地南郑城以摇摇欲坠。眼看落陷在即。

突然。得到了匈奴作乱秦地地消息。

任清璇焦虑非常,虽然因为种种原因她加入了吴国,但对于她父王所统御的秦国百姓依旧充满了庇护之情。听得秦地百姓受匈奴异族惨无人道的迫害,登时心事重重,茶饭不思。想去增援。但苦无没有足够的兵力。

任清璇开始后悔了,当初括建南郑的时候她是为了抵御吴国地入侵,因此建造的特别精细,几乎不留任何破绽。想不到此刻自己一手督建的坚城会成为她的阻碍。

要破南郑还需要充足的兵力作为后盾,只有一万军队可以提供给她。匈奴以骑兵勇悍名震西陲,一万军队根本就不够看。

但任清璇从不放弃终于觅得一条险计,绕道沓中出祁山直攻匈奴的大后方狄道。这时的祁山可非同蜀汉诸葛武侯时期地那个祁山。

在蜀汉期间。巴蜀已经得到了秦、汉两朝地治理开路。祁山以有了明确的道路,是一处连山秀举,罗峰兢峙,被誉为“九州”之名阻,天下之奇峻,地扼蜀陇咽喉;势控攻守要冲的绝佳战略路线。

可这个时候,巴蜀根本就没有经过合理的治理,让蜀地繁华起来的都江堰是什么都不知道。而祁山在这个时代长六百余里,道路艰险难行。而且无一行人,路上全是荆棘茅草,无路可行,是真真正正的不毛之地。

任清璇向展如借了墨西哥与他麾下的一万百越精兵,遇山开道。逢水架桥。其间还要克服迷路、岔路、断粮、断水、中毒、中暑等等险阻。在山中转悠了近一月,粮食耗尽终于出了祁山。抵达了上方谷。

任清璇因为曾经在上方谷狩过猎,所以认识此地。大喜之余,立刻让人四处狩猎,休整待战。

经过查探任清璇发觉匈奴的主力都去了前线,后方狄道这里仅有五千匈奴士兵以及一万负责照顾牛、马、羊的秦国百姓在这里充当奴隶。

任清璇见了怒不可竭瞧准了一个时机狠狠地打了一个奇袭战杀敌三千,将匈奴的五万牛羊一次性的抢了过来,悄悄卷养在上方谷。

然后利用百越精兵的特点四处打着游击,一旦遇到匈奴骑兵,他们就会一股脑的跑上山去,山上是百越人地天下,匈奴人吃了亏后就一直不敢上山。

任清璇则领军四处游击着,只要匈奴人一旦松懈,便立刻让军队下山,好好地教训一下他们。

任清璇就用这一万百越精兵将匈奴的后方搅和地一塌糊涂,却偏偏没有人能够耐她如何。

同时,姬凌云也在这个时候攻取了秦国。

已经逃回到挛广义身旁的文章立刻劝说挛广义撤军。

挛广义也是一个懂得进退的人物,见势不可为就偷偷退兵了。

听完了整个经过,姬凌云忍不住大声称赞了起来,“这一战打的真是漂亮,没有话说。”同时,也在心下凛然。一个女人统帅着一万个男人在前途未知的情况下深入深山寻求战机,这份对胜利的执着、向往,即便是他自己也不曾拥有。

一个女人能够作到这一点,走到这一步,当真是不容易。任清璇的这种精神令人不得不肃然生敬,发出由衷的赞叹。

姬凌云问道:“现在情况这样呢?”

任清璇所派来的传令兵道:“回大王如今匈奴已经往西撤退,我家将军因是步卒不敢追击,正在前方等候大王的驾到。”

姬凌云再次赞许:既有对胜利无穷的执念,又能控制这执念令自己不莽撞,不出阁坏事。这任清璇真的不简单。

想到这秦国一役的收获,姬凌云便忍不住笑出声来。

除了得到秦国与巴蜀的土地外,还得到了一批不错的人才效命,其中不乏云飞扬、聂行这类富有智谋的将才,还有史黄大夫、贾德大夫这类的廉洁之士。更庆幸的是除了他们,还得到了公孙圣、任清璇这两位罕见的,可以独当一面的大才。

收获何止能以“丰富”来形容,几乎让人高兴的流出了口水。

姬凌云心情如用当日的天气一般爽朗,马鞭一挥摇指北方,高声道:“所有骑兵随我一同追击匈奴贼寇。”

三万骑兵齐声高呼大喝,策马飞奔,带起了漫天的尘土。不一刻,就消失在送行人的视野之中。

经过两个半时辰的奔驰,姬凌云在天水城内汇合了任清璇的部队。

自从匈奴撤军以后,就带着墨西哥在天水安顿了下来,等候姬凌云的援兵。

天水本是秦国的第二大都会,但因最早受到匈奴的攻击城中以无任何值钱的东西,除了一切没有任何作用的老人家外,几乎看不到壮年与妇女的身影。可见,匈奴之残暴,人所公愤。

任清璇戎甲在身,玲珑有致的身材被一身女士铠甲包裹着,显得异常有味道,完全可以用“英姿飒爽”这四个字来形容。那一脸的风尘、疲惫,非但掩盖了她的姿容,反而充满了好男儿的刚强。

就在姬凌云打量着任清璇的时候,任清璇同样在打量着姬凌

任清璇见充满成熟味道的姬凌云,暗忖事事无偿。本来,她最大的希望就是能够在战场上堂堂正正的打败对方,以报在楚国战败之恨。谁又想得到再次见面的时候自己竟然成了他的部下。

虽然有些不情愿,但毅然上前拜道:“降将拜见大王。”

姬凌云下马让对方起身,大笑赞道:“赢公主好高明的手段,你的这一手玩的漂亮之极,这一战役,必然会流芳后世。”

任清璇淡淡的说道:“大王过奖了,这只是末将分内之事。还有,秦国以灭。在下身为秦国罪人早以不是什么公主,我以决定改回任清璇之名。大王,以后没要叫错了。”

姬凌云看了任清璇一眼,不知她在想些什么,关于她的私事自己也不好过问,只好道:“寡人尊重任上将军的决定。”

任清璇先是一愣,随即大喜,姬凌云身为吴国大王,自是金口玉言,这一声上将军足以表示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是降臣而降低自己的地位。即便是在吴国,自己依然是上将军。说实话,任清璇因为自己付出的太多,所以对自己的地位看的非常的重,决定加入吴国以后,多次想到自己会不会因此而要重新来过,满心的忐忑。此刻终于放下心来,急忙叩谢道:“末将谢大王恩典。”

姬凌云问道:“匈奴那边怎么样了?”

任清璇立刻回答道:“他们进退有序,分两路撤退。一路由狄道出草原,另一路由陇西进入羌地。”

姬凌云奇道:“两路有什么区别?”

任清璇道:“狄道一路运送的是掠夺回来的所有钱粮,一路是押送我大秦十万百姓。”

第十二部 修养生息

第三十四章 步入陷阱

姬凌云再度问起了匈奴的兵力分布。

任清璇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在项鹰将军的攻击下,匈奴主力只余下了五万余。挛广义将五万主力平均分配两路各两万五千匈奴骑兵。”

姬凌云沉吟了会儿,立刻想通了其中的关键,暗赞挛广义的绝妙手段。在骑兵的数量上,吴国虽然自持财力雄厚,“飞马牧场”不断的向军中运送战马,但在数量上远比不上匈奴这马背上的民族。

对方一分为二,显然是在逼迫自己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

姬凌云这一路中只有三万骑兵,项鹰、施猛各消耗了一些,在补上归顺的秦国骑兵,不多不少差不多三万左右。

三万骑兵吃下一路并不困难,但若分兵两路齐攻,恐怕反而会被他们击败。姬凌云虽未能见识到匈奴骑兵的厉害,但早已从项鹰口中知道了他们的战力一点也不逊色吴骑。

吴国骑兵的长处在于兵甲之坚固,但匈奴骑兵的长处却是吴国骑兵望尘莫及的,那就是………骑术。

据说匈奴人在小的时候会得到一匹小马,并且开始练习骑术。十年,二十年下来,即便是白痴也能练就一身超凡的骑术。

所以,双方对战胜负不过五五,分兵而战只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姬凌云看着任清璇问道:“你怎么看?”

任清璇早也洞察了对方的意图,高声道:“两者选其一,还是由大王定夺的好。”

“百姓吧!”姬凌云作出了选择,说道:“钱财乃身外之物,但人力却是无价。”

任清璇似乎早已料到姬凌云会这么说,马上就接话道:“末将已经准备好了一切,现在就可以出发了。”

姬凌云并未多做停留,一挥手大军往陇西飞驰而去。

因为要押送大秦十万百姓,所以这一路虽然能够最快的离开秦国疆域,但他们的速度却是快不起来。

虽然匈奴骑兵无情的逼赶着。但一日也难走三十余里。

姬凌云所率的骑兵仅仅三日就追上了他们。还没有交锋,那些匈奴骑兵就象是见到了瘟神一般,逃散无踪了。

吴兵一个个都看得目瞪口呆。

姬凌云摇头苦笑,想必这也在对方的计算之内。

吴国有雄兵四十万一些伤亡还是消耗的起,而匈奴虽然强大。但在人口上的劣势却是显而易见地。他们不敢跟自己打消耗战,也许这就是他们撤兵的真正原因吧。

姬凌云、任清璇相互对视了一眼,发现彼此的意思一致,默契的相视一笑。

随即,他们的目光都被那十万秦国百姓所吸引。一看望去,只见方圆数里之地都是密密麻麻地百姓,他们衣衫褴褛,全身的污垢,身上还散发难闻的恶臭。人人的眼中都出现着惊恐。害怕的意思。

两人相继露出不忍的神情。

姬凌云长叹了口气,传令大军安抚百姓。

看着如此庞大的百姓群,姬凌云心中突然生出一丝疑问,觉得甚是奇怪。十万百姓?会不会太多了一些?诚然。匈奴确实是缺少人口。但一次性掳这么多,他们能够消化的了吗?十万百姓一天所需要的食物,匈奴这游牧民族真地能够支撑的住?

掳掠百姓无非是为了扩充实力。或是充当奴隶。若扩充实力显然人数过多。不符合实际;要是充当奴隶更是荒谬了。这十万人群中至少有一半的妇女,这当哪门子的奴隶。当军妓也不可能啊,四万妇女地军妓团,那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想到这里时,不远处的人群中出现了一丝混乱,两位百姓相互扭打在了一起。

姬凌云好奇的策马上前。

骤然之间。

数道人影已由人群中掠出。

姬凌云已非没有见过阵仗地人。但仍未想过在这个时候会有人会对他下手。才惊觉有人偷袭,敌方已经来到了近前。

登时心中大懔。

众人惊骇。

姬凌云未及反应。刺客以即将杀到。

便在这时,月芽儿一阵嘶鸣,瞬间加速帮助姬凌云避开这一击。

原来,姬凌云心神被那两位百姓给吸引,忽略了身旁事物。而月芽儿却是难得地战马,察觉一人向它扑来,于是,本能的加速避开。

姬凌云惊魂未定,那黑影以被赶到的专韦一刀劈成了两断。又有二十余人相继冲出,他们个个都是好手,显然是想要制姬凌云与死地。

豫让飞身上前,刁钻的鱼肠匕首往对方的致命、要害处搓去。

姬凌云取出长枪或挑、或刺、或搓、或扫,一口气连杀五人。任清璇也拔出了干将、莫邪上前帮助。

这时,任清璇的身后冲出一人,他面有一块青色的胎记,挥舞着大刀竟有万夫不当之勇。姬凌云久闻任清璇麾下有一人是秦国第一猛将仲青虎,想必就是他了吧。

施猛地武艺在吴国诸将中少有敌手,但当年,施猛在伐楚战役中却曾败在仲青虎地手上,险些尚命。

忽然,姬凌云的余光处发觉在百姓群中升起了浓厚地黑烟。

姬凌云久经战阵,哪里还分辨不出这是用来传递信息的狼烟?

在电光火石间,已明白了是甚么一回事。匈奴的铁骑来了。

可能由于马蹄包了布,竟没发出任何声色。

布局巧妙,几乎天依无缝的文章,打开始就在一步一步的算计着他。

虽迫于无奈不得不撤退,但并没有打算就这样放弃。文章深知姬凌云重视百姓而轻视黄白之物。故儿早已料定姬凌云会选择百姓而不是钱物。他早在难民人群中混入杀手,等待时机刺杀姬凌云,

刺杀不一定必须成功,但至少能够制造混乱。然后,匈奴大军在趁乱来袭。

匈奴大军急急撤退,除了不想跟姬凌云硬磕以外,就是要使姬凌云等误以为他他们打算立刻撤回匈奴。其实他们只是逃了不远又迂回了过来,等待他们混乱的一刻。

姬凌云现已经完全的踏入他们的陷阱之中,唯一优胜就是他凭借揣测先一步知道敌的来临。

假若他现在立即逃走,就是在全军未到达天水以前,便被匈奴杀得全军覆没。但若是迎战也是败多胜少,除非牺牲部分兵马死战殿后。

姬凌云再不犹豫,将刺客交给了任清璇他们下令全军准备列阵,全力阻敌,或许还有一线生计。

但是在这关键时候,自己又怎能独自离去?

文章,你无愧是文种之子。

当年,文种九谋用其三就帮助积弱的越国打败了不可一世的第一强国…………吴国,而你现在却多次让寡人陷入布局中而不自知。这份才干,确实不凡。

阵势尚未布好,以万计的匈奴兵由左方草原杀将过来。

吴军训练有数,这号令一下,箭如飞蝗般往敌人射去。对方骑兵一排一排的倒下,但尚未换上另一批箭矢时,敌人已杀入阵中,瞬那间前方尽是敌人。

施猛一声发喊,拔出巨大的铁斧,带头冲杀了上去,以微薄的兵力与匈奴兵绞杀在了一起

一时间长达茫茫的原野处,尽是喊杀之声。

施猛的骑兵若冲击力丝毫不逊色于匈奴大军,但匈奴大军是冲刺而来,他们将骑兵的速度配合力量发挥到了极至。

而吴国的绝大部分士兵都在安抚百姓,维护治安,根本就没有准备妥当,更加没有战前准备。

骑兵是一种需要足够的路程冲刺才能将威力发挥到极至的怪异兵种。

匈奴骑兵与冠军骑本就实力相当,但加上冲击力的匈奴骑兵威力自然远远在冠军骑之上。

只是一接触,胜负立分。

冠军骑被匈奴骑兵那无与伦比的冲击力活生生的冲成两截。

冲在最前头的一人正是彻里骨和他的黄金大斧,在他身后的三千人也正无敌于草原的………狻猊铁骑。

怎么办!

是战还是逃!

“大王,撤吧!这里由我顶着。”项鹰已经召集了一小部分队伍,准备冲上去拖延时间。

形势直转而下,此时此刻,破敌已经是一种奢望。

项鹰唯一的想法就是用自己的这条命来换取大王的平安。

姬凌云再度面临了巨大的威胁。

姬凌云连胜不败的战绩会因此而中断吗?

第十二部 修养生息

第三十五章 凿穿战术

姬凌云并没有逃跑的打算。

在天下人的眼中,君主战败,首先撤退。这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但姬凌云却做不出来。

因为,他的高傲不允许他这么做。在他的眼中背弃自己的麾下独自逃跑是一种极其羞辱的事情,这种羞辱会让他后悔一辈子,将会是一种永远抹不去的人生污点。

他自己也知道,自己这种想法很傻,但却并不认为是错的。因为,这就是他姬凌云,独一无二的姬凌云。

看着已经被冲成两截冠军骑,姬凌云心中焦虑非常。他一边强迫自己冷静,一边又叫住了项鹰。

项鹰大声道:“大王,来不及考虑了。末将与冠军突击队一定会帮大王争取到最后的时间的。”

一听冠军突击队,姬凌云脑中出现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就是四个字“凿穿战术”。

姬凌云大声命令道:“项鹰将军你立刻整军,等敌方露出破绽后然后在出击。任将军你马上编队整军抵挡匈奴骑兵的攻势,在他们混乱以前,千万给我守住了。”

姬凌云的命令没有任何置疑的余地。

他来到了冠军突击队的面前高声道:“你们怕死吗?”

一千冠军突击队立刻高声大叫:“不怕!”

“好!不怕死得跟我来!”说着,一夹马腹当先冲了上去往西北方向迂回而行。完全不理会项鹰地叫喊。

匈奴这第一次攻击是报着必胜的模样来得,他们打算趁乱一举击溃所有吴兵,为了防止在安抚秦国百姓的吴兵和维持次序的吴兵集结起来,他们必然会全力的前冲,卖命的前冲。他们将注意力都放在了冲锋上,所以左右两翼的防守并不严密。

这就是匈奴骑兵如今的致命弱点。

姬凌云与冠军突击队在迂回中不断的加速。当正面遇上匈奴骑兵地时候,他们已经将战马的速度发挥到了极至。

姬凌云热血沸腾,涌起满胸杀机,也许这一战将是自己最后的一战。无论任何都必须要杀的出色。杀的精彩。

死都不怕,此刻的姬凌云还有什么可惧的?

姬凌云仰首长啸,云气聚合,声震四野,发泄着不尽胸中这股愤懑之气,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仿佛一头下山的猛虎!

随即,姬凌云纵马上前,骑疾冲入敌阵中,挥枪朝敌人猛刺。狂扫。鲜血飞溅中,他一马当先,击碎了前面数层人潮。

四周喊杀连天,惨烈之极。

姬凌云想起秦国百姓的惨状。以及麾下兵士的惨死,怒愤填膺,杀机大盛。早以决心豁了出去。见人便刺,气势陡盛,遇上他地敌人一时间只有捱枪送命的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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