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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养龙进行时-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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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矛?野狼低头看了看胸前的徽章。巴掌大小,纯金打造,长矛射日。也有不少路人在胸口别着徽章,不过大多是铜质,偶尔也有银色的,但是没有金色的。他不由猜测:莫非,大卫堡是按照徽章的材质,来区分人的等级?比如分为金矛、银矛、铜矛之类的?
  不过,周围的喧嚣不允许他继续思考下去。
  撞到他的应该是个装伤讹人钱财的惯犯,装的那叫一个凄惨,还不要脸地往地上一躺,居然打起滚来,顿时就吸引了一大圈的人注意。
  “嗳,这个伤者好像是纳特莱的流浪歌手吧,我昨天还听他唱歌来着,有把好嗓音,就是倒霉了一点。”
  “就是就是。真可怜,这些贵族太没人性了。”
  “不行,得赔钱。小鬼你别走,别以为你是金矛就可以走掉。”
  “对,赔钱。”
  野狼:……
  两件事前后相差不到一分钟,野狼十分想要捂着自己的钱袋呐喊:大卫堡到底是个什么狗屎地方啊!?
  就在此时,一个脏兮兮的小男孩偷偷靠近了他,把手伸向了他的钱袋。


  ☆、 羊腿

       野狼就好像后脑勺长了眼睛似得,居然于千钧一发之际,一把抓住那个小偷:“你想做什么!?”,他用力把小偷扯到身前。
  这个小偷年纪不大,下手也没几次,被他拉得一个趔趄,抬起头,一双绯红的大眼睛正好奇地看着他。光明之神在上,那婴儿的眼睛居然跟蛇一样!
  小偷不由打了个哆嗦,扭开头来,结果笔直对上了野狼的眼睛。
  野狼连番两遭受骗,心里已是怒火中天。看到年纪这么小的孩子居然干起了诈骗这种勾当,紫晶般的眸子更是升腾起阵阵杀意,那是较之寒冬腊月的冰窟更为慑人的煞气,居然吓得小男孩儿哭了起来。
  “大人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只是一时鬼迷了心窍。”脏兮兮的小男孩顿时就脚软了,指着躺在地上撒泼打滚的流浪歌手大声说:
  “是他!都是他的错!你刚才掏出钱袋的时候,被他看见了。他觉得你钱多人傻,所以就拉我合伙,想趁你不注意的时候偷走。事情都是他搞出来的,您要怪就怪他吧,求求大人您就放过我吧。”
  上一秒还躺在地上的赖子一弹而起,指着小偷叫骂:“靠你个小混账,我要打断你的腿!居然随意污蔑我!我什么时候和你合伙了,你自己想要偷贵族老爷的钱,有种你就自己担着,我可不认识你,你别想把罪名往我都上扣!”
  小偷也火了。这两个人居然当街对骂起来,似乎声音越大,就越显得自己理直气壮,身上的罪责就越小。
  眼看周围的人越来越多,落在野狼身上的眼光也越来越多,如寒芒在身刺得他很不舒服。
  野狼不习惯置身于众人视线的焦点之处,这让他感觉自己曝光于危险之中。和光明相比,他更加习惯在黑暗中游走。夜色才是他的世界。
  野狼在喧嚣之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悄悄地穿过人群,快速离开现场。
  他决定换一种方式,不再光明正大地走在街道上,而是想办法先暗中潜入其中的一家。
  这种时候,他的运气一贯都不错。野狼很快就摸进了一间客栈的储藏室,锁头被他轻易撬开,里面寄放着客人的贵重物品,比如说,黑貂皮披风。
  野狼打开门后,第一眼就看到了被妥善挂在墙上的披风。这东西绝对是高档货色,没有一丝杂色的,摸上去手感简直棒极了,光滑的皮毛在灯光下反射出一线油量光芒。厚重而又暖和,低调而又奢华,正是野狼现在所需要的。
  由于之前被铁钉穿胸而过,所以野狼的衣服也撕坏了。衣裤上更有多处破损,那是滚落山坡时的结果。所以,野狼拿到最重要的披风之后,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将婴儿放在货物里,然后开始翻找起合适的衣服来。
  储藏室里什么东西都有,衣服食物武器……品种繁多,但摆放凌乱,野狼甚至还发现了不少的画像和碗碟。但这些对他都没有什么用处,现在他需要的是暖和的衣服。这地方的气温古怪得很,明明是初秋天气,却冷得像是随时都能下雪。
  小婴儿坐在地上左右看了看,揪了揪自己头顶的小卷发,认真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咯咯咯地咧嘴笑了起来。
  野狼困惑地看他一眼,不明白他为啥莫名其妙地发笑。
  片刻之后,他明白了婴儿笑得这么开心的原因。小婴儿似乎以为这是个游戏,环顾一周选了个方向,然后很开心地钻进了衣服堆里。
  起先野狼还能看到胖墩儿蠕动着的小屁股,心里没多在乎,可等他脱下破衣之后,就只能看到那些布料如浪花般拱起,向右方移动。
  这样居然也能玩起来,婴儿这种生物真的是……野狼不由摇头失笑,但没多久,他的眼神却又凝重起来。
  移动方向的尽头是一堵墙,但埋在衣堆里的小婴儿估计并不知道,还在高速前进。
  眼看婴儿就要撞墙,野狼赶紧把手伸进衣服海里,左右迅速捞了一圈,抓住婴儿的软绵绵的胖胳膊,然后像拔萝卜一样地把他拉出来。
  无数件衣服从身上掉下去,婴儿傻乎乎地看着野狼,四肢还在习惯性地做着往前爬行的姿势,完全不知道自己刚才差一点就要撞墙了。那样子,简直要多蠢就有多蠢。
  野狼狠狠地瞪着他,婴儿四肢这才老实地垂下来。但小家伙还是一头雾水的样子,半张着嘴茫然地看着野狼。片刻,他居然笑了起来,朝野狼挥舞着手臂“啊啊啊”地要抱抱。
  抱你个鬼啊抱!野狼头疼,心里对这孩子的智商充满了担忧。他把孩子放在地上,不去搭理他,开始找婴儿服。小家伙摸起来冰冷冰冷的,这里天气这么冷,他可千万别生病了。
  婴儿落地后有点晕,不知道为什么野狼不肯抱他。他把手伸进自己的嘴巴,吧唧吧唧吮吸着,小脑袋不安分地到处乱看。
  片刻,小家伙不知道发现了什么,居然又爬了起来。野狼回头瞥了他一眼,觉得没有危险,就不去管他了。
  不知是否该赞美诸神的保佑,总之野狼竟然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并获得了超乎预料的结果。至少从行装派头上来说,现在的他,看上去十足十是个贵族小少爷。且不论爵位高低,但至少属于家里绝不缺钱的那一类。
  不过野狼并不在乎这些,他关心的是衣服是否足够抗寒,以及……他竟然真的找到了适合婴儿穿的衣服!赞美诸神,感谢他们的赐福。
  野狼是在一个藏在角落的摇篮里发现小孩子的衣服的。野狼一脸喜色的把它拿起来。
  虽然大了一点……好吧,是大了很多,这是五六岁孩子的衣服,但至少够厚够暖和。白羊毛衫密不透风,再加上鞋帽衣裤,光拎在手里都很有分量感,而且居然有一件白熊毛披风。
  成功找到目标的野狼,其实心里是很开心的。但等他回头后,眼中的愉悦迅速又垮了下来。
  那小屁孩居然又不见了!
  天哪,这到底得从何找起?野狼看着到处都堆满了货物,杂乱无章几乎难以行动的房间,额头青筋乱跳。
  野狼就没见过这么烦人的东西,难道婴儿是小狗吗?不不不,小狗都比他乖。至少小狗知道在没有主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到处乱爬的,它们会乖乖地呆在原地等待。
  野狼一边找,一边在心里愤愤想着,待会儿找到人后,他非得像遛狗一样往婴儿的脖子弄个链条之类的,省得他到处乱爬还找不着人。同时,他心里充满了担忧,害怕婴儿不小心磕碰到危险的东西,伤了他自己。当然了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这一点的。
  野狼找得汗都快流出来了,可就是找不到那小家伙的身影。
  最后还是婴儿自己主动爬出来,野狼这才松了口气。
  可是当他看清了婴儿嘴里叼着的东西后,野狼难以置信地瞪圆了双眼。
  诸神在上,他嘴里咬得是什么鬼东西!?
  野狼死死地瞪着婴儿,甚至为了确认这不是错觉,而用力揉了一下眼睛。可惜他眼前的画面却还是没有消失。
  是的,野狼没有看错,婴儿嘴里叼着的不是布娃娃,也不是别的什么玩具,而是一整条腌羊腿!天知道他究竟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找到羊腿的。
  而婴儿浑然不觉自己干了件什么叫人跌破眼球的事情,他像是爬累了,靠着木头箱子坐下,然后取下了嘴里叼着的腌羊腿。
  由于羊腿比他还要高两个脑袋,婴儿不得不将它放在自己的怀里,然后费力的用两个小手抱着后腿,牙齿用力撕下一长条肉,美滋滋地啃了起来。
  腌羊腿!光明之神在上,一个还不会走路的孩子,居然在吃腌羊腿!硬邦邦的,没有烤熟的,生羊腿!
  野狼瞪着婴儿简直就是言语不能了。
  肉条将婴儿的两腮鼓得圆鼓鼓,他居然不觉得血腥,也不腻味,反而很满意那味道,津津有味地嚼得满嘴都是油。就算成年人恐怕也干不出这种事情来,但婴儿吃得那叫一个开心,甚至用眉开眼笑都不足以形容他脸上的喜悦。
  如果野狼没记错的话,不,他绝对没有记错,这小家伙在几个小时前,还只有四颗米粒大小的门牙,张嘴发音的时候还会漏风。可他现在却有足够锋利的牙齿,能够撕碎嚼烂硬邦邦的肉。
  野狼脑海里两个声音在天人交战。
  一个发飙怒吼着:这个婴儿绝对不正常,哪里有突然长出满嘴牙齿,还会吃肉的孩子!?
  另一个则淡定平静地说:安啦,安啦,你又没有养过孩子,你怎么知道正常的婴儿是什么样子的。说不定有的种族就是生长的很快,天生就是喜欢吃肉呢。淡定,淡定啦。
  野狼忍不住掰开他的嘴巴仔细检查,婴儿居然也乖乖地停下进食的动作,还非常配合地张大嘴巴。
  但不管野狼怎么检查,都没有看出任何异常的地方,顶多是虎牙长得比较尖锐。可是,即使尖锐,那也是属于正常人类范围内的尖锐。
  野狼表情复杂地看着婴儿,但孩子却一点都不觉得自己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居然还仰头朝他咧嘴大笑。
  请原谅野狼实在是笑不出来,只能木着一张脸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小不点困惑地看了看他,低头看了看羊腿,小眉头皱在一起思考了一会儿后,蓦地小手一拍,明白过来。
  他颤颤巍巍地用双手举高羊腿。但由于羊腿太长了他拿不稳,羊腿还屡次往下坠落在地上。不过婴儿十分倔强地要把它举起来,不管再艰难,也要屡败屡战,一张小脸绷得十分严肃。
  野狼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干什么,暂时将乱七八糟的思绪抛之脑后,蹲下,替他捏住羊腿的另一头。
  婴儿在他的帮助下,总算是把羊腿举高起来,他开心地笑了。
  野狼困惑地看着他。
  婴儿用力把羊腿往野狼的方向递送,嘴里不停地说着“啊,啊啊”。
  婴儿说得很认真,可惜他的语言词库里只有一个啊字,不管再怎么改变音调,也难以准确传递信息。
  婴儿说了好久,见野狼却还是愣愣的捏着羊腿没有动静,他不由有些着急。
  过了一会儿,婴儿用力一口咬在羊腿上,然后吐出来,把那块肉递给野狼,焦急地“啊啊啊”了起来。
  一个疯狂的念头闪过野狼的脑海,野狼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你该不会是叫我跟你一起吃吧?”野狼觉得自己一定是在胡思乱想。
  但婴儿居然点头了。
  野狼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该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才好。
  这份小小的善意,简直就是叫人哭笑不得。他不知道自己该表扬婴儿的大方,还是嫌弃他的口水,或是感慨他对自己的善意,又说不定该害怕这个古怪的小家伙。
  而婴儿根本就不知道野狼的烦恼,困惑地把小脑袋歪向一边,满脸的天真无邪。
  而他笔直伸出的小手心里,放着沾满口水的肉。
  肉块的边缘是参差不齐的牙齿印,甚至还连带着暗红的血丝。从卖相上来说,实在是倒人胃口。但婴儿始终都伸着小手。即使累得胳膊颤抖,中涂几次差点放下来,但咬咬牙,还是再次举了起来。
  野狼死死地瞪着小手足足有五分钟,脸上各种复杂的表情闪过。
  忽然,婴儿朝他咧嘴一笑。
  那宛然是世间最为纯澈的笑容。
  野狼恍惚在他绯红的眸子里看到了燃烧跳跃的火苗。
  幼小的火苗,炽热,而又纯真,让人不忍心伤害他,只想好好好的呵护那一点火星,直到它变成熊熊火焰将世间点亮。
  笑容将野狼蛊惑,他着了迷一样地俯下头去,含住了婴儿手中的肉块。
  肉的味道又咸又腥,实在不敢恭维。野狼铁青着脸,强迫自己将那坨肉囫囵咬碎,经过喉管的时候恶心得差点没有吐出来。
  野狼觉得自己一定是有病。
  婴儿天真无邪地笑了起来。
  野狼无力长叹。婴儿这种生物真的是……真的是……哎……千头万绪,总结在一声长叹。
  野狼无奈地揉了揉婴儿的头发。
  婴儿眨巴眨巴猫眼石一般的绯红大眼睛,傻乐呵了一下,肚子叽咕作响,他又低下头吭哧吭哧地吃了起来。
  十五分钟后,野狼抱着换好衣服的婴儿走了出去。他的手里拿着一块软布替婴儿抹嘴,这小家伙吃得自己满脸都是油,简直就是脏死了。
  婴儿眯着眼睛笑,任由他擦嘴,同时松开手里抓着的雪白羊骨,羊腿被他啃得一干二净连肉渣都不剩。他不但吃得很干净,而且还速度飞快,简直就像只饿坏了的野兽。
  野狼眉头紧蹙,但过了会儿又松开了。算了,反正也想不明白,干脆懒得再想,不去管它了。
  经过大堂的时候,一个女招待捧着木制托盘经过他们身边。
  盘子上是刚从锅里取出的烤牛肉,热气腾腾地还冒着白烟,血汁和酱料混杂在一起,浓缩成难以言喻的奇妙芳香,勾引得人肚子直叫唤。
  婴儿闻到那气味后,馋得口水泛滥,俩眼珠子瞪得都快掉出来了。他拽着野狼的头发不停用力往下扯,伸手指着牛肉“啊啊啊”焦急地叫唤。
  野狼瞪着他的肚子心里直发愁。刚才那么大一只羊腿,足够三个成年人吃个痛快,但婴儿吃完以后,不但不觉得撑得慌,反而还觉得饿,难道他是什么怪物吗?
  店家好奇地看着他们。
  他觉得那件披风有些眼熟,但对这位客人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喂。”店家叫住了野狼,“你先别走。”

  ☆、 饭桶

       婴儿是不是怪物野狼不知道,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小家伙绝对是个十足的饭桶。
  一个小时后,野狼坐在酒肆的桌子旁,抬头看了看垒得有半人高的盘子,再低头看了看狂吃不已的婴儿,接着又看了看盘子里一口没碰的蔬菜,最后头疼地按住不停跳动的额角。
  野狼发现,婴儿的食谱尤其地古怪。无论是烤得焦香的土豆,还是黄油甜菜,甚至连刚出炉的面包,他连尝都不肯尝一口。可蜜汁猪肋骨和烤牛排这类肉食品,却尤其受到欢迎。
  野狼曾用叉子骗他吃了一小口燕麦面包,结果婴儿不但当着他的面吐了出来,而且还好像吃到毒药一样,不停地用手去刮自己的舌头。
  难道婴儿是绝对的食肉动物?半点儿素菜都不能沾?
  野狼无解也无奈,只好把剩下的面包吃完。其实新出炉的烤面包配上薄荷奶酪与蜜酒,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吃饱以后,野狼喝了口酒。等待婴儿的同时,他也开始思考一些其他的事情。
  之前发生的事情,也进入了他的脑海。
  在大卫堡,亮闪闪的银币具有难以想象的魅力,而同样具有相似魅力的,就是高贵华丽的服装和胸口别着的金色徽章。
  野狼有些能够明白,为什么尼克要把约克特的胸章给自己,而且还让他换套闪瞎人眼的服装了。
  刚才对野狼的身份具有疑惑的客栈店家,居然在看到野狼胸前别着的金色徽章后,瞬间变脸。
  他的态度转变得那叫一个快,野狼甚至都什么都不用解释,只需要摆着一张不耐烦的臭脸,就唬得对方点头哈腰,不敢质疑。
  听到婴儿饿得肚子叫,店家居然还亲自将野狼送到隔壁酒肆,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硬是杀出一条血路,给他们空出单独的位置来。侍女端着的牛肉也理所当然地归他们了。
  当然了,店家的小费要得可一点都不客气,野狼的钱袋又被迫憋下去好大一截。
  酒肆生意很旺,刚才门一打开,混杂着酒香、烤肉香、汗臭脚臭、刺鼻香水的复杂气味,顿时扑鼻而来,熏得野狼差点没重新倒退出去。
  外面天气寒冷,但壁炉里的火焰烧得很旺,屋子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边吃边大声地聊天,吵得要命。
  野狼敏锐地注意到,这些人都是游走在黑暗边缘的危险分子,并且根据所佩戴的长矛射日的徽章材质的不同,明显的分为两拨儿。
  大多数的人胸前别着铜质徽章。他们喝着廉价的烈酒,嘴里唱着粗鄙下流的歌曲,满嘴跑马车地炫耀着自己的“光辉”事迹。这些人大多来历复杂,根据外表和装束进行初步判断,强盗、土匪、小偷、走私贩兼而有之,并且像下水沟里的老鼠那样生活着。
  而胸前别着银色徽章的人,则装扮更为讲究,言谈举止间也透着一股贵族的味道。不过在野狼看来,他们虽然努力想要装成贵族,但也就只学了个皮毛,勉强算个半桶水,总之老是透着一股子别扭劲儿。
  真正的贵族可不是随随便便想装就能装得来的,那是需要长久的熏陶才能磨砺出来的。
  可若真要让野狼解释什么才像贵族,他却又难以给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只能用总结为“气质”二字。一种即使态度谦和,骨子里也透着高傲和坚韧的气质,那是一道无形的墙壁,将低贱的平民与傲慢的贵族隔绝开来。
  很久很久以前,野狼曾经也是贵族的一员。不过那时候的他名为西蒙,而西蒙的事情,全部都与现在的他毫无瓜葛了。
  不过,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其实幼年的生活,还是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迹。因为当他出现在众人视线范围开始,喧嚣的酒肆蓦地陷入了一片诡异的沉默。
  他是现场唯一佩戴金色徽章的。并且,他也是真正具有贵族气质的。
  裹着黑色披风的少年面容清冷,一头碎金卷发披散在背后,怀里抱着披着白熊皮的婴儿。小孩子的脸像发胖的面团一样绵软可爱,小脑袋贴在少年胸口,好奇地看着坐在大堂里的人。他们看上去毫无战斗力。
  野狼过度白皙和细腻的皮肤那是贵族的特征之一,因为只有不事生产的贵族才能保养出这样的肤色。精致小巧的容颜更是纯血的象征,更别说那一头较之旭日更为耀眼的金发,再加上他戴着等级很高的金矛,总而言之一句话:这家伙是上等货色。
  无数道视线集中在他们的身上,既有好奇,也有不怀好意,甚至居然还有人看着他咽口水,总之让人十分不舒服。
  野狼仿佛什么也没有感觉到,穿过人群走到位置上坐下,然后状若无意地解下腰间剑带上的长剑,“啪”地横在桌子上。
  这是专门替骑兵打造的刺剑,接近五磅的重量使得它能够轻易击破对方的防御,洞穿敌人的锁链盔甲。
  用油蜡打磨过的乌黑剑鞘反射着寒光,长剑柄头上骑着一只咆哮的狮鹫,镶嵌着红宝石的眼睛像鲜血一般妖艳,虎视眈眈地盯着每一个觊觎它的人。
  更何况这并不是普通的细长刺剑,而是塔里尔斯的武器。塔里尔斯具有极高的冶炼技术,它的东西可是出了名的昂贵和锋利。而且武器辨识度很高。
  不少人认出了那柄剑的价值,胆怯地将目光收了回去。
  但还是有些目光始终黏在他的身上。野狼冷漠地扫了他们一眼,眼中的杀意逼退了不少人,可隐藏在黑暗中蠢蠢欲动的目光,却是他无可奈何的。
  野狼左手反复抚弄着狮鹫的脑袋,希望今晚不要有将它拔出来的机会。不仅仅因为他不想在婴儿面前见血,而且从他的角度来考虑,他也不希望在大庭广众之下作战。
  野狼并不是靠力气取胜的类型,所以这把好剑对他来说其实作用不大。更不如说,50英寸长的双手重剑反而会拖累他的行动。
  野狼所擅长的是双手短剑,30英寸的轻盈短剑,能够在他的手里转变成致命的危险武器。无论是刺砍挑斩,他都掌握得非常熟悉,并借以灵敏身手的辅助,常常从刁钻的角度进行突然攻击,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而且他的攻击,是完全抛弃盾牌的危险打发,不过够快,够锋利,够直接。
  野狼端起桌上的石杯,抿了一小口蜜酒。其实他更加原意来一杯没有味道的白水,无奈泼辣的女招待以这里是酒肆不卖水为理由拒绝了他,于是他只好挑了纯度最低的蜜酒,入口过于甜腻,但好在并不是很烈。
  酒肆大堂的中央是由十多张桌子拼接而成的公共席,长条板凳不少,但全都挤满了人,不管认识不认识,都相互碰杯,唱歌喝酒,混乱吵杂。
  左侧是柜台和厨房,右边则是专门空出来的卡座区,总共也就隔出来四个位置。
  卡座区的装潢其实与普通区的并无区别,但由于高出一个台阶,要价更昂贵,所以显得更加清静。
  会选择这个位置的,多半是些想要谈点儿台面下的生意的人,而这些生意,大多和钱与死亡分不开。
  野狼猜得出这其中的猫腻,所以一开始并没有对隔壁的谈话产生多大兴趣。
  然而,当一个人的名字钻进他的耳朵时,野狼难以控制地愣住了。
  “猎鹰堡的霍兰德公爵这次是真的反了!绝对不骗你!”
  猎鹰堡!?
  霍兰德·托马斯公爵!?
  野狼根本就没有料到,居然会在这种地方这种情况下,听到父亲的名字。
  毫无防备的他,感觉自己的心仿佛被谁狠狠地揪了一把。
  一时间,心酸怨恨愤怒渴慕等各种复杂的情绪涌了上来,野狼猛地捏紧了手中的石杯。
  等反应过来后,野狼因极度不满意自己的表现,而愤怒地瞪着桌面,仿佛跟桌子有仇似得。
  野狼一直认为自己已经足够铁石心肠,碰上和父亲相关的事情,他应该能够冷漠处置,就像他们是完全不相识的陌生人那样。
  然而刚才那一秒,他惊悚地发现,自己居然还是会恨。
  并且更加操蛋的是,在他恨得咬牙切齿的同时,内心的更深处,居然还产生了一丝关心。
  父亲造反了?为什么造反?他现在怎么样了?猎鹰堡怎么样了?这样的疑问简直挡都挡不住。 
  其实自从被赶出猎鹰堡后,他与父亲就已经断绝联系很长时间了。但不管怎么说,血缘关系毕竟是世界上所有关系中最深的一种,并不是野狼单方面想要斩断,就能够断得那么干净的。
  婴儿似乎感受到了野狼强烈的情绪波动,困惑地抬起头来。他的嘴里被肉塞得圆鼓鼓,手里还抓着一只没啃完的猪肋骨,红色的酱料染得满嘴满手都是。
  野狼并没有注意到婴儿的打量,他正忙着自恼自责,直到手里猛的被塞了一根排骨,这才诧异地看过去。
  婴儿又从盘子里抓了几根骨头给他,“啊啊啊”地不停往他手里塞,野狼手里都快抓不住了,不得不连忙喊停,然后把肉全都放回盘子里。
  婴儿看了他半响,无缘无故咧嘴大笑,然后又转过头去继续吃了起来。
  野狼看着婴儿吃得无忧无虑的背影,眼神也忍不住染上了柔和的色彩。
  “慢一点吃,又没有人跟你抢。”野狼揉了揉婴儿的头发。
  他的头发是不是好像长了一点?野狼这么想着,然后婴儿趁他不注意,把手伸向石杯,猛地灌了一大口酒。
  野狼吓了一大跳,赶紧抢过石杯。可没想到婴儿接下来并没有和野狼抢石杯,他直接把整个酒壶都抱走了。
  婴儿估计是吃了太多肉,渴坏了,打开盖子就直接咕嘟咕嘟大口直灌。
  那气势,要多豪迈有多豪迈,好像他喝的不是酒,而是水。野狼要拿走酒壶,他还不肯,居然连脚都一起用上了,双手双脚死死抱住它,完全一副怕别人抢走宝贝的守财奴样。而且为了避开野狼的手,他甚至还转过身去,弓起身子,用后背对着野狼。
  野狼本来还担心的不行,见他这副模样实在是憨态可掬,尤其是那嘟着嘴巴蜷成个球儿的熊样,野狼心中不免是又好笑又好气,手上的劲儿也不自觉地松开了。
  婴儿并不知道野狼刻意放水,只感觉抢夺的力量突然小了很多,于是赶紧掰开野狼的手指,继续大口喝了起来。
  野狼顺势松手,稍微向后,靠着长椅后背,似笑非笑的睨着婴儿喝酒,觉得这一幕真是有趣极了。
  小家伙那傻乎乎的模样,十分有效的驱散了他心中的烦闷。
  被婴儿这么一打岔,野狼的心情平和了下来。当隔壁的对话再次传过来时,他能够心平气和地继续听下去了。
  可是越听越不像话,野狼的眉毛又忍不住皱了起来。
  

  ☆、 谋反

       
  “你想想整个菲斯特行省才多少人口,可是他居然凑齐了十万大军。十万呐!足足十万!一人一脚都能把帝都给踩瘪了。而且大军现在已经穿过风暴镇,沿着皇后大道,进入了菲兹捷勒伯爵的领地。估计我们说话的这会儿,他们都已经打起来了。”
  说话的是个魁梧的络腮胡黑人,虎背熊腰,肌肉结实,看上去像个高级佣兵。他的胸口别着铜质徽章,眼神充满了激动,说到兴奋处还忍不住连连拍桌。
  邻座长着一张典型的科特斯脸,估计是个走私商人,胸口是更为高级的银质徽章。和激动的络腮胡黑人相比,他显得更为多疑。
  “不会吧,你说的真的是那个霍兰德?猎鹰堡的托马斯·霍兰德?世世代代发誓效忠皇室,恨不得连枕头都要绣上奥斯曼大帝的名字以示忠诚的霍兰德家族?不可能不可能,他怎么会造反呢,你肯定是随口瞎掰的。”
  “草你娘的!这种一个铜板都赚不到的事情,我干嘛要瞎掰啊!?我闲的有病吗!?操!不讲了!”
  络腮胡的黑人生气地拍着桌子扭开头,最后还是对面的人好言好语相劝,他自己也有些憋不住,这才接着说了下去。
  “老麦前段时间刚往北方运了一批奴隶,这可是他在回来的路上亲眼所见的事实。曾经繁华的猎鹰堡,现在可是萧条得连个男人的影子都看不到,食物也没有。就剩下一些没有战斗力的老弱病残,整天啃着草根牛皮等着归西。”
  “不会吧,这么惨啊。那照你这么说,霍兰德这次完全是砸锅卖铁,倾巢而出啊。把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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