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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洪荒流算总账-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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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吸一口气:“既如此,那么道友强取我西方灵脉凝碧崖以及无数天材地宝,又作何解释?你这些作为,让西方灵气大大流失,这个因果,你想如何了结?”
玄黄塔光流澎湃,似乎在昭示着主角根本不惧这些因果。他再度“冷冷”一笑:“准提贼子,你这话就说错了。昔年道祖与罗睺相争,眼看道祖即将取胜,罗睺一怒之下将自己连带西方灵脉自爆,这才是西方贫瘠的根由。贫道在此战之前,将西方的福地洞天、天材地宝抢救出许多,为你西方保存起来。你们不感谢贫道,反而来怪罪一番,是何道理?”
“你——”就连一向和善待人的接引师兄都面现怒色,被他的无耻气到说不出话来。
“实话跟你们说吧,贫道虽然的确欠下西方一个大因果,但是并不想要偿还,那又如何?”主角继续吐出更加流氓的言论,“偿还因果,要么天道出手,要么假手人劫。贫道有天地玲珑玄黄塔立于头顶,塔中蕴含着盘古开天功德,天道无法降下业力神雷。而西方实力最强的不过是你们两位,又不是贫道的对手。贫道不想偿还因果,你们能奈我何?”
主角走了几步,脸上冷笑更加明显:“而且了结因果,其实还有另一种方式,那就是将欠下因果的任意一方打杀了事。你们虽然成就混元,并不代表贫道拿你们没办法。”
说着,他将手一招,亮出了那柄戮神枪,寒凉的杀气刺得人眼睛发疼。
“此乃戮神枪,三十六品混沌青莲的莲茎所化,先天杀戮至宝,杀人不沾因果。”天雷滚滚的话语从他口中说出来,什么先天杀戮至宝不沾因果,不就是给主角乱杀一气找借口吗?
鸿蒙天尊张寒戏剧性地顿了一顿,接着道:“更关键的是,此物可以屠圣。”
果然,他这句话一出口,周围的所有人脸色都变了,包括三清与我们哥俩。当然,我是装的。我不仅没有灰心,反而觉得暗暗欣喜。
以力证道类型的男主角在圣人之中实力最强,杀别的圣人跟玩儿似的。这种设定也是该类型故事的毒点之一。
一个成熟完备的世界观中,力量体系的平衡非常重要。主要角色之间彼此制衡,性格不同导致想要追求的事物不同,达到目标的手段不同,这样才能产生矛盾,才有故事可看。比如元始天尊,他主张顺天,所以不会像通天教主一样来个另立地火水风。但他又护短,所以不可能眼睁睁地看着弟子应劫上榜。而且论实力,不动用诛仙剑阵的通天教主跟他五五开,他做不到一巴掌直接把通天拍死。这才有了阐教在封神之战的那一连串曲折算计,才有一场场精彩的大战。
实力的平衡让几位主要角色站在相同的地位上,不同的性格和需求让他们做出不同的举动,这些举动彼此冲突,故事就出现了。
以力证道的故事里,主角破坏了故事诞生的基础:相对平衡的力量。他一上来就处于无敌模式,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也就没什么故事性可言了。
就比如现在,主角的实力足以碾压我与接引师兄,让我们连跟他打的勇气都没有。剧情还怎么进行下去?因果循环也是故事运行的重要一环,但主角根本无视因果报应,这个故事哪里去找逻辑?
独孤求败永远不会在小说里作为正面主角出现,因为他的出现,就意味着故事的终结。
这就是我暗暗欣喜的原因。
“好,那我们俩就不再计较此事。走吧,师兄。”我表现出屈服于主角神威的模样,拽着接引师兄灰溜溜地离开了那里。放弃争夺玄元控水旗,也放弃讨回西方凝碧崖因果。
不仅如此,我还放弃了去破坏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的核心就是“主角最强”,故事的逻辑是“主角怎么牛逼,剧情怎么来”。这样的故事,真心无解。
但是,正如我之前说的,这样的故事,就好比一部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独孤求败来作主角的武侠小说,开场时就注定了失败。
现在真正面临困难的不是我,也不是主角,而是作者。作者将这个故事搬出来,固然能将主角的根本意识压制住。不过嘛,作者他自己又怎么下台呢?
怀着幸灾乐祸的心情,我很想知道,作者如何能把这样的故事继续进行到底呢?
☆、第53章 以力证道篇(四)
鸿钧的第三次讲道开始了。
没错,前面扯了那么多,你们是不是已经把鸿钧讲道给忘记了?
作者好歹也是写洪荒文的老司机,凑字数灌水扯到三次讲道结束还是没问题的。
三次讲道的时候,女娲也终于在主角的帮助下造人成圣了。两个人的座位挨在一起,都能看到甜腻腻的粉红色气场,令人作呕。
女娲堂堂的一个女性圣人、造人始祖、未来的妖教教主,就这样成了全洪荒最大的弱智。
我猜想,作者肯定压根就没谈过恋爱吧?完全就是凭借自己可怜的想象力来描绘女性的形象,揣度女性的想法,结果就跟大部分小白文一样,把女性当成看见主角就娇羞的智障。
不如先让我们回忆一下直男小白作者写作时,常见的女主角类型吧。
一个娇蛮任性身材火爆的万人迷小公主女生,发现男主角竟然对她不假辞色,顿时觉得有趣——“哇,这个男生跟别的色狼流氓不一样,好清纯好特别好不做作。”于是,这个女生朱唇微卷,像个贱婊一样不停地找男主角麻烦,勾引男主角,最后发现自己芳心暗许,最终两个人在一起。
一个温柔清新从不化妆的邻家大姐姐女生,经常无怨无悔地为男主角默默付出,檀口一张,冲着男主角说出鼓励的话语。结果有长得很帅又很富的人狂追她,或者是家族联姻,但女生就是看不上高富帅只喜欢男主角,男主角最终打脸高富帅,与女生在一起。
一个亦正亦邪古灵精怪的邪魅女生,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调皮地吐着舌头,摆出似笑非笑的表情去打击男主角。结果在一次又一次的坑害男主角中,她竟然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对方,并且偶然将自己脆弱小女人的一面暴露给了男主角看。男主角是个受虐狂加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自然忍不住也爱上了邪魅反派女,他们排除万难走到了一起。
一个高冷淡漠白衣飘飘好似不用出汗不用上厕所的女神,因为自己绝美的容颜和气质而被男主角看上。男主角一开始往往会自惭形愧,觉得自己在女神的一众追求者中算不上厉害,女神也对自己不假辞色。但是呢,女神遇到了种种困难,恰好只有男主角才能帮她解决。在一次次的过程中,女神竟然爱上了男主角,那张冰山脸对男主勾起了唇角,露出了一个动人的笑容,半推半就地接受了男主角的示爱。男主角也趁机变强,打倒了所有情敌,跟女神走到了一起。
以上这四种类型的女主角,读者们估计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吧,是不是一看到这些套路就要吐出来了?檀口一张,朱唇微卷,吐了吐舌头,似笑非笑,勾起唇角,樱桃小口……这类烂俗词汇是不是看起来分外眼熟呀?
但女娲一个人就可以完美搭配这四种智障小白女主角的性格特点,洪荒流里数她被泡的次数多,不是没有道理的。
套路一:女娲从小就被哥哥伏羲宠爱备至地养大,如同掌上明珠,百依百顺。进了紫霄宫之后,因为圣人弟子的身份,众位大能对她都是客客气气的。小师妹的身份,又让三清对她多加礼让。一路顺风顺水惯了,今天主角居然不搭理她,甚至有些敬而远之,这就让她觉得很有趣了。她猪,啊,那个朱唇微卷,嘟着嘴决定多耍耍男主角,看看他什么时候能破功,不再对她板着一张棺材脸。
套路二:女娲是造人始祖,天性温柔和善,如母亲一般。男主角指天骂地的豪迈英姿俘获了她的心。所以在主角与准提吵架的时候,她主动出言站在主角这头。后来她被成圣的事情苦恼,妖族的帝俊太一又总对她纠缠不休,想要跟她成亲。女娲黛眉轻蹙地躲到不周山里,檀口一张,吐出了愁闷的话语。就在此时,男主角走了过来,对她说:“我看洪荒寂寞,道友不如再造一族,以全三生万物之数。”
套路三:女娲是妖族大圣,又是半蛇半人之躯,举手投足间自然带着几分蛮荒妖气。未来一怒而覆灭殷商的喜怒无常,在此时也已成形。男主角跟盘古结拜,答应照顾他的血脉后裔,所以站在巫族这头。未成圣的时候,还跟女娲打了几架,成功引起了对方的注意。女娲那妖媚的蛇尾,神秘的气质深深地吸引了男主角。但是在不周山下,女娲又一次被男主打败后,不禁放声大哭起来,说自己总也成不了圣人,一介女流之辈在天庭多么不容易云云。于是男主抱住女娲,柔声地说:“我倒有一点想法,或许能帮助你成圣,你想不想听呀?”
套路四:女娲修为高绝,向来是洪荒顶尖的几位大能之一。傲视群雄的修为也带来了高贵冷艳的态度。她平日里身穿一袭迎风飘飘的白裙,清冷得就像月中仙子。即便是同属妖族天庭而且修为了得的主角,平时也得不到她的一个好脸色。相比起后世那些整容美图的所谓清纯仙气美女,女娲才是货真价实的不食人间烟火,说话的声音都是那么的空灵缥缈——“老师,啥是圣人呀?”——结果她想不出来如何成圣,只好白衣飘飘地坐在不周山上发愁,这个时候主角出现了。
怎么样?是不是觉得这些套路依稀见过?
作为一个直男,作者描写女性时总是出现上述四种套路,这种现象其实也有些道理。
温柔亲切的大姐姐,实际上与母亲的形象一脉相承,是心理未发育成熟的小男生想要的一位“照顾者”,男方可以在她这里获得家的温馨感。
娇蛮可爱的小妹妹,实际上象征着家庭中的妹妹或者女儿的形象,能够激发男生的保护欲,与前一种情况相反,多出现在心理相对成熟的男生的渴望中。
亦正亦邪的神秘美人,最突出的特质就是“神秘”。因为神秘,所以有魅力。因为性情莫测古灵精怪,所以没办法摸索出规律来。跟她交往相当于探索未知,寻求刺激的冒险。那种看上去循规蹈矩的老实人,往往心里暗自期望着这样一位女士的降临,以释放他压抑的激情。
白衣飘飘的高冷女神,就是每个人心中可望而不可及的暗恋对象。这种对象或许出现在感情懵懂的初中,或许出现在不敢恋爱的高中,或许出现在偶然见面的大学。不论如何,每个人总有那么一段暗藏心底的情愫,转化到文本中就是那位高冷的女神了。作者在写这类形象的时候,也往往混杂了不敢触碰的小心翼翼与渴望得到的迫切。
这四种类型基本涵盖了一个男性成长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女性形象了:未成年时的照顾者、情窦初开时的暗恋对象、寻求刺激的艳遇情人、成家立业后的保护对象。
这里面缺少了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女性,就是普普通通的平辈女生。因为作者写小说,除去是为了赚钱以外,也希望能逃避生活的苦闷,抒发现实的不满。最普通最大众的那类女性,就是现实生活的代表,不可或缺,但他并不想写。
话说回来,被那些小白文作者写出来才倒霉吧?广大没有被写出来的正常女生们,你们实在应该松一口气才对。
女娲就没你们那么幸运了。因为她自身的形象可以与上述四类女生完美对应,所以她就成了洪荒种马文里最热门的女主角人选。
“三次讲道已毕,我即将合道,尔等还有什么问题要问?”鸿钧问道。
主角依旧在跟女娲腻腻歪歪、眉来眼去,完全不像是有什么问题的样子。
哼,恶心!我愤愤地想,随后张口道:“敢问老师,鸿蒙天尊拥有一件先天杀戮至宝,名曰戮神枪,号称杀人不沾因果,亦可以屠圣,是真的吗?不是说天道混元圣人不死不灭的吗?您当年尚且未成圣,这戮神枪也未能奈您何呀。”
这下子主角鸿蒙天尊张寒终于没心思*了,他转过头来看着我,面带不屑的冷笑。
这个问题其实超纲了。所有的洪荒文里,准提都没有向道祖提出过这样一个问题。但仔细一想,这个问题也合情合理。因为整个洪荒中,唯一有可能打赢主角的只有道祖鸿钧了。准提道人为了找回场子,向鸿钧求教破解之道,也很符合他睚眦必报的个性。
道祖明显愣了片刻,然后张口开始回答我的问题。
一种触电般的感觉从我根本意识层面升起,那个刹那,我仿佛看到了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灌注到了鸿钧的体内。这种感觉与每次旁白出现在我脑中的感觉几乎一致。
这个问题或许作者都没有考虑过吧。莫非是他临时编出了答案,以类似旁白的方式塞入道祖鸿钧脑中?有可能,因为我的问题中暗藏了两个设定的矛盾之处:假如戮神枪真能屠圣,未成圣的鸿钧怎么在罗睺手中活下来,还把罗睺打倒的呢?圣人不死不灭,那怎么会有东西能屠圣呢?
“我昔年与罗睺相争,他就曾使过戮神枪。此宝在罗睺手中的确厉害,若非我有造化玉牒在手,以当时自身的准圣修为,绝对难以克制住戮神枪的杀伐之力……”
哦,原来是搬出了造化玉牒来解释这件事。我倒要看看下一件事你怎么解释。每一篇洪荒文里都说圣人不死不灭,但紧接着主角偏偏有办法能杀死圣人,逻辑混乱到整天打脸玩,也不给出说明来。好,这次我要看看你怎么解释。
“戮神枪乃是先天杀戮至宝,先天地而生,也先天道而生,又蕴含一道杀伐之气,所以才能杀死天道圣人。”鸿钧继续解释道。这个解释充满了生拉硬扯的痕迹,但既然从他口中说出来,说明作者已经承认这是设定的一部分。
照这么说来,先天而生,又带有杀伐之气的法宝就能屠圣了?
我回味着作者这个打补丁一样的设定,暗暗冷笑。
☆、第54章 以力证道篇(五)
等到鸿钧合道分宝之后,我与接引师兄苦着脸走出紫霄宫——跟别的故事里一样,分宝崖上与我们有缘的法宝堪称稀少,反倒是主角鸿蒙天尊,赚了个盆满钵满,还收走了分宝崖。
“好你个准提,真是贼心不死。”紫霄宫外忽然传来声音,正是主角,“你还想从道祖口中问出来戮神枪的底细。呵呵,妄想破灭了吧?鸿钧道祖亲口说了,此宝可以屠圣。”
“鸿蒙天尊,我们不与你逞口舌之利,师弟走吧。”接引师兄怕我们再打起来,赶紧说。
“哼,我与你们不同,有天地玄黄玲珑塔在头顶,纵然有先天杀戮至宝,也擦破不了我的一丝油皮。”鸿蒙天尊又嘲讽了一句,驾起墨麒麟走了。
哦,原来想要宰了你,首先是要落了你的玄黄塔,谢谢提示啊。
——等等。
这个看似是在嘲讽,实则是提示的句式听起来怎么这么熟悉?
我猛然转过头去,盯着主角的背影看,却看不出半点端倪来。
——主角,你听得见吗?刚刚是你吗?
我尝试着用根本意识给他发信息,依旧没有回应。
奇怪,是不是我想太多啦?嗯,仔细想想,假如这个真的是来自主角的提示,思路也有问题。
用暴力手段杀死主角,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作者的金手指比腰还粗,主角总有什么狗屎运能活下来。况且现在主角的战斗力比我都强。别说杀死主角了,能打伤他我就要阿弥陀佛了。哦,对,阿弥陀佛就在我旁边站着呢……
算啦算啦,早就说了嘛,这个故事根本无解,故事核心是“主角最强”,故事逻辑是“主角怎么强怎么爽,故事就怎么来”,你说这让人怎么破?
唯一的希望就是静观其变,等作者自己把自己折腾得下不来台。你看,这才过了多久,作者就不得不给故事打补丁了。越往后,主角的力量越失衡,补丁肯定会越多,迟早有疏漏的时候。
想到这里,我又仔细琢磨了一下主角的话,越发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
这肯定不是什么破解故事的提示啦,还说什么“擦破不了我的一丝油皮”。就算我按照你的提示做了,那又能怎么样呢?让你这个主角受点小伤吃个亏,又死不了人……
“擦破不了我的一丝油皮”?受点小伤吃个亏?
我呆住了,机械性地在心里重复这两句话,灵光乍现,如同柯南推理一般刷的闪过脑海。
如果主角受伤吃亏的话,他还是最强吗?
当然不是!
如果主角受伤吃亏的话,剧情还是“主角怎么强怎么爽,故事就怎么来”吗?
当然也不是!
虽然难度很高,但主角是有可能被打伤的,尤其是在他亲自告诉了我方法之后。
豁然开朗的感觉大概就是如今这样吧,我发现前面有多了一条蹊径,有可能把这个故事打碎。
更令我高兴的是,主角似乎还没被完全压制住,足以让他假借嘲讽的名义来给我这一点可贵的提示。
显然,他依旧站在我这边!
作者精心设计的人设和剧情,似乎被他的根本意识挡住了,主角做出了属于自己的决断。
非常好,现在对付故事的方法有了,我只需要准备与等待……
又过了几十年,我与师兄照旧在西方讲经说法。
一道遁光划过上空,毫不掩饰那股霸道张扬的圣人气息——主角鸿蒙天尊张寒。
我看到他一路向西方以西飞去,眼看着出了洪荒边界,跑进西方神界的范围。
这灾星,终于要去祸害别的人了。我心想,现在正是时候!
“师兄,我西方向来贫瘠,宝物匮乏。如今张寒好容易不在,师弟我要去东方寻些有缘之物来傍身。”我按照准提的性格对接引师兄说了一句,不等对方回话,就离开了须弥山。
这个圣人当得真没劲。
飞了盏茶工夫,眼看着大地以上的景象消失,潋滟血光映满了我的视线时,我忍不住想。
这个故事里,我堂堂混元圣人居然连瞬移功能都没有,还要自己老老实实地飞行,太傻了。怎么说也是全洪荒最强大的存在吧?技能丰富度实在是捉急呀。
我忽然想起刚刚看到的那道主角的遁光,心里稍微平衡了些。主角又如何,还不是跟我一样老老实实地飞,在这方面一点福利都没有。要怪就怪作者的想象力实在匮乏吧,瞬移这么简单的技能都想不到。天老爷呀,佛教里可还有神足通呢!作者你就不能查查书吗?
叹息一声,我转过头来开始准备干正事。
在我面前有万顷碧波,哦不,是红波。没错,你们猜得对。这里是幽冥血海,盘古的猪下水,冥河老祖的根据地。
主角鸿蒙天尊张寒迟早要帮助祖巫后土化六道轮回。所以他在洪荒的时候,不可能对血海这边毫不关注。假如我真过来的话,保不齐就被他逮个现行,又是一顿打。只有趁现在动手,时机最好。
“贫道有失远迎,不知准提圣人大驾光临,有何贵干呀?”血水滚动翻涌,冥河老祖足踏红莲出现在我面前,拱手问道。
“善哉,贫道适才掐指一算,发觉道友的阿鼻、元屠二剑似与西方有缘,不知道友可否割爱赠我,以全天数?”我张口就搬出了准提的招牌台词,自己都想为自己的厚脸皮点个赞。
“圣人莫要开玩笑,此二剑乃是贫道的立身之物,岂可轻易送人?况且西方教义慈悲普度,与这两把先天杀戮至宝也是冲突的。”冥河看在我这个圣人的身份上,按捺住怒火勉强辩解道。
“不错,正因为它们是先天杀戮至宝,所以才有缘。”我点了点头,“贫道再问一句,道友给是不给?”冥河独来独往,在紫霄宫中向来没有朋友。只要多管闲事的主角不在,绝对不会再有第二个圣人会阻挠我。
“准提圣人莫要欺人太甚,贫道与血海早已融为一体。正所谓‘血海不灭,冥河不死’。这句话你听过吧?道友若想对我动手,怕是没那么容易。”冥河沉下脸来对我说。
你说的我能不知道吗?问题是洪荒里的先天杀戮至宝一共就这么几件:戮神枪、诛仙四剑、阿鼻元屠。诛仙四剑在通天教主这位混元圣人手里,我可不敢抢。算来算去也就你冥河实力最差,现在阿修罗族还未诞生,你连傍身的功德都没有,还不是任我揉捏?
“既然道友冥顽不灵,贫道只好动手了,善哉,善哉。”我充分演绎出一副无耻的样子,双手在胸前合什,无边佛光瞬间照耀在整个血海上空,给它镀上了一层金边。
血海似乎被佛光所慑服,渐渐平息下来,归于静止,宛若一面巨大的血色镜子。
“你、你把我与血海的联系斩断了?”冥河脸色顿时就变了,哆嗦着嘴唇,指着我说,“不可能!我出生在这里,早已与血海融为一体了。”
“道友难道没听过另外一句话?”我笑呵呵地说出了洪荒经典天雷语录,“‘圣人以下,皆为蝼蚁’。”
话音未落,我抬手将七宝妙树刷去。光华灿烂,映照得冥河脸色苍白。第一下,刷断了冥河与血海的因果。第二下,刷开了冥河的十二品红莲台、阿鼻剑、元屠剑。第三下,刷碎了冥河的肉身与元神,连带着他那四万八千血神子。这一整套过程不过盏茶工夫。哦,对,洪荒没有茶。
冥河老祖,扑街。
这倒霉鬼其实跟我无怨无仇,只不过为了故事破灭,唯有让你领便当下场啦。反正下一个故事里你又会再度重生,什么也不知道。我虽然在这个故事里无耻了点,但也是为了大家都能得到解脱嘛,你说是不是?
突然觉得自己变得厚颜无耻了起来。我会不会有朝一日也成了主角呢?就像是上一个“我”似的,当一个名为反派的主角。嗨呀,说的跟高维世界的鸡汤一样:“总有一天,你会成为自己当初最讨厌的样子”。
幸亏这篇文里主角是个混元圣人,否则恐怕“圣人以下皆为蝼蚁”的设定还不会这么好使呢。比如在某些文中,主角是什么死活不成圣但是战斗力超级强功德超级多的圣父帝师之流,那里面准提——也就是我啦——往往就扮演了那种能被准圣主角虐的菜鸡圣人。
好啦,真是往事不堪回首。休要再提,让我们回归当下,现在先天杀戮至宝已经到手了,我有了伤到主角的工具。唯一所欠缺的,就是如何能打破天地玄黄玲珑塔的防御。
☆、第55章 以力证道篇(六)
对付一件法宝通常有两种简单的方法。第一,是凭借自身远超法宝主人的修为碾压过去,比如元始天尊收金蛟剪。第二,是使用属性克制的对应法宝。正所谓一物降一物,一种法宝再厉害,也有克制之物。最简单的例子如水属性克火属性,高端一点的譬如孔宣的五色神光,五行之内皆可刷得;还有我的七宝妙树,号称无物不刷。
但天地玄黄玲珑塔是个法宝中的异类,它的防御力来自于盘古开天功德,因为功德自身带有万法不侵属性,所以难对付。不然我早就用七宝妙树把它刷下来了。
功德可以被业力抵消,也可以用同样的功德至宝来压制。不过嘛,主角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亲手犯下那么巨大的罪孽呢?按照洪荒流故事的常见计算方法,开天功德三成归了三清,三成归了十二祖巫,剩下的凝结成了玄黄塔。
换句话说,玄黄塔里有盘古开天的四成功德。除非是将人族这种大族屠尽,或者打碎五分之二的洪荒;否则压根凑不出这么多的业力来。
功德至宝就更别提啦,洪荒里有数的大功德就那么几件——造人、化轮回、补天、建立天庭、超度地狱之类的,只有它们能跟开天功德的一部分相提并论。造人已经结束了,功德大头都让女娲拿去用来成圣了,小头一部分归了主角,作为他的“提点之功”;另一部分落到了女娲那根甩泥点的藤鞭上,让它成了一件功德法宝——当然,跟天地玄黄玲珑塔没法比。
建立天庭的功德也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已经结束了,就是帝俊太一创立的妖族天庭。第二部分要等封神量劫的时候出现,用来奖励周天正神归位。这份功德也不用想了。
剩下的几桩大功德干脆就没有出现,只能留备日后再说。
想了半天没有一点头绪,我微微叹息,忍不住转头向西看:不知道主角现在怎么样了?西方神界那边估计已经乱成一锅粥了吧。
西方神界?!
在洪荒流里,西方神界也是从混沌中诞生的,也经历了各自的创世历程。那么他们应该也有相应的开天功德,功德中的一部分或许已经转化成了一件法宝。三个西方神界,凑出三件法宝来,怎么着也该跟玄黄塔能拼一拼了吧?
别看洪荒流里的西方神界战斗力废柴,似乎很水的样子。人家住的地方可并不比洪荒差。有几篇洪荒故事里,主角去西方神界大肆劫掠一番,他的“收获”里最珍贵的一件,就是希腊神族的金苹果树,因为主角“一眼就看出来了它的根脚”——那是先天灵根。
西方神界与金苹果树齐名的“灵根”至少还有两个:北欧神界的世界树,埃及神界里诞生创世神阿图姆的莲花。
咦,我突然想到,会不会盘古诞生在什么三十六品混沌青莲这个梗,就是作者抄袭古埃及神话的呢?
算了不管他,言归正传,三个先天灵根,你们知道是什么概念吗?
洪荒西方贫瘠,先天灵根只有两个:我的原形菩提树,接引师兄的原形十二品莲花。嗯,虽然西游记里镇元子和他的人参果树也住在西牛贺州,但是洪荒流故事都把人家算成东方的。
所以嘞,洪荒西方都只有两个先天灵根,西方神界居然有三个!这说明从世界大小、灵气浓度、位面等级之类的角度来说,西方神界并不比洪荒差。
那么创造这样的三个世界,功德应该不少。我要是能把附着开天功德的法宝拿到手,的确有希望对付天地玄黄玲珑塔。
我拿出一枚玉符,输入法力。不多时,清光在我面前化作光幕圆镜,镜子里映出一位端庄雍容的女神。
“准提圣人,你的主意不错,宙斯那帮人被东方来的鸿蒙天尊搞了个灰头土脸。让我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听说明天鸿蒙天尊还要闹上奥林匹斯神殿,与宙斯决一胜负,获胜后就可以将爱与美之神带走。”那位女神笑道,“我没有白把阿芙罗狄忒与赫菲斯托斯订婚的消息告诉你。”
“你过誉了,尊贵的盖亚,大地之母。”我微笑道,“能借机在洪荒散播这条消息,引走鸿蒙天尊,对我也有好处。”
“哈哈哈,真是一笔好交易。“盖亚兴高采烈地说,“按照你们东方的修为划分方法,宙斯也就是一位太乙金仙,他输定了。可惜呀,为了面子与神界的规矩,他还不得不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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