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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好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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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到吩咐,季三昧轻巧地从榻上跃下,迈步朝门口走去。
  孩子们统一穿着白色的宽松中衣,腰腿处的轮廓都被模糊了,但是,身条出挑如季三昧,即使套着麻袋一样的衣服,身姿也不减分毫。
  一道风适时地从季三昧的衣袖灌进去,风兜着粗布麻衣,紧贴着他的躯体流过。及膝长衣的后端下摆开着一条一指半长的衣缝,间或露出的细腻柔嫩的肉质,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
  小泪痣倒吸了一口气,久久呼不出来,直到门砰然合紧,他才舍得把一股发烫的气息嘘出口中。
  那片炕角的位置再次空了出来,但没人再去坐,一片浮尘趁机占据了那里,流萤一样上下翻飞,狂欢不已。
  不知道是新来的哪个人开口问了一句:“小季爷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四下沉默,无人应答。
  天下流动性最强的人莫过于这群漂亮的小奴隶们,他们中资历最老的人也不过在这里呆了两个月,而姓季的那个时候就已经占据了那片炕角,缓慢地嚼着烟叶,端着粗陋的小酒杯,对他笑道,为了你的故乡云州,干杯。
  谁也不知道小季爷的来历,只知道他一张口,就能说出天下所有的方言。
  既然不能解决新人的疑惑,老人只能在已知的范围内给新人们几个建议了:“轻易不要跟小季爷说话,他有本事拿走你手里所有的东西。”
  小泪痣心有戚戚,默默点头。
  有新人继续提问,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倒不是怕外头的白头巾们听到,倒好像是在怕季三昧听见些什么:“小季爷……他真有本事把信送出去?万一我们被卖走,家里人就算找来了,能去哪里找我们……”
  “小季爷不会在你们被买走前寄信。每次拍卖他也会去,若是你们被买走了,他会把买家身上的徽饰记下,将徽饰画在信的末尾,再把信送出去,方便你们家人接到信后来寻亲。”说话的人咂咂嘴,“我瞧见过一次小季爷画画,那叫一个真,一模一样的。”
  这话小泪痣相信。
  在云羊城里混迹这么些日子,他知道,云羊的尊贵人家各有各的纹章徽饰,龙虎豹獒,凰凤狐雉,只要记下这些家族图腾,再将信送出,事半功倍。
  另一个老人又发话了:“……还有,千万不要告密。以前有个人想要拿小季爷的私藏要挟小季爷,不仅没成,事后还被悄悄揍死了。被拖出去的时候连人形都没了。”
  新人们齐齐打了个寒噤。
  等到新人们心惊胆战够了,老人才悠悠地补充道:“……不是小季爷动的手,是其他的人一块干的。——大家的信都在小季爷手上捏着,他绝不能出事儿。”
  新人们噤若寒蝉。
  谁都想不到,同是奴隶,竟然有奴隶能把自己变成受众人一心拥护的主子。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千万要记得。”
  新人们竖起了耳朵。
  “真有什么好东西,藏好喽,千万别让小季爷看见。”
  新人面面相觑:“……”
  “小季爷肯定是穷苦人家出身,特别稀罕好东西。”
  “对。你顶多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能从他那儿赚来口酒,或者赚来几口小点心,之后你想要什么,都得用偷藏来的宝贝换,否则他一样也不给。”
  “上次老板查得紧,我硬是吞了颗珍珠下肚,拼死才藏了这么件宝贝,结果被小季爷看到,也不知道怎么的,小季爷就跟我说了会儿话,我就答应他用珍珠换了半张糖馅饼。”
  “……小季爷也不知道从里面赚了多少。”
  “说来特别奇怪,按小季爷那样貌,死活就卖不出去,老板对他也不上心……”
  众人也只能趁季三昧不在屋中才敢这样七嘴八舌地抱怨一番。
  此时的季三昧,正趴在伙房的地上往灶里添柴,其他几个中年女奴擀面的擀面,切菜的切菜,在她们身后站着扎白头巾的老板。
  每次做饭,老板都会亲身上阵监视,防止帮工的奴隶偷吃,或是在饭菜里动什么手脚。
  灶上正咕嘟咕嘟地煮着面条,乳白色的面汤沸腾着,鼓出一个又一个乳白色的泡沫,它们在汤面上炸裂,又鼓出来,又炸裂,周而复始。
  季三昧迎着舔动的火舌将柴火送入灶中,顺势抬手擦了一把汗。
  五年前,他在混沌中睁开了眼睛,只觉大梦一场,手脚软弱无力,就连翻个身都困难。
  他挣扎着低头一看,骇然发现自己缩小了几倍,短手短脚,竟赫然是个幼童模样。
  接下来的几天,季三昧旁敲侧击地打听了一番,才对自己的现状有了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他不知怎的托生在了一个女奴的腹中,出生在一个奴隶窝里,父亲身份不明,母亲则因为产下自己时环境太过脏乱,在坐月子时染病去世。临终前,母亲拼着最后一口气,把自己托付给一个相熟的女奴。
  而自己现在已经两岁了。
  两岁之前,这具躯壳就只是一具躯壳而已,不会说话,不会走路,只能像猫狗一样吃睡便溺,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个傻子,包括收养他的女奴。
  她越来越嫌弃季三昧不中用,索性硬起心肠,把自己丢在柴房里,不闻不问,等着这个拖累饿死,她就能解脱了。
  在饿得奄奄一息之时,这具身体里属于季三昧的意识才缓缓苏醒了过来。
  鉴于自己重新投胎的现状,季三昧只能把自己之前十数年经历的一切归于“前世”。
  但奇怪的是,关于“前世”,他的记忆出现了断层。
  据已知的信息,季三昧醒来时是天甲十六年,但季三昧前世的记忆,却停留在天甲十二年。
  天甲十二年的九月末,恰是他十八岁的生辰。
  在他最后的记忆片段中,他饮下了一杯性烈至极的陈酿黄酒,甘冽的酒液涌入他的口中,头脑中酥麻一片,似有一只手掌穿透了颅腔,轻抚按揉。随后,有一双强健有力的胳膊圈住了他的腰身,托住他的后臀,把他抱入怀里。
  私密被触摸的感觉不仅不令人生厌,反倒叫人心生眷恋,隔着一层清透的布料,季三昧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只手的掌纹和茧痕。
  他把脑袋往后仰去,牵动着被酒精麻痹的声带,浅浅哼了一声,那只手掌的温度骤然升高,片刻后,发力捏紧了自己左侧的臀肉。
  ……季三昧的记忆到此戛然而止。
  再醒来后,他就成了小奴隶季三昧。
  换言之,季三昧根本不记得自己上辈子是怎么死的。
  在自己死前的两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季三昧记忆全无,既然无从得知往日之事,他便把注意力转回了自己的现状上来。
  他是在奴隶窝中出生,奴籍已定,虽然对他而言逃出去绝非难事,但是一个两岁孩童在外会遇到什么,实在难测。
  更何况,他很快发现了自己的一项特殊之处。
  前世灵根尽废的自己,转生后,竟然生来带有一种奇怪的能力。
  ……
  灶火烧起来后,这里也用不上季三昧碍手碍脚了。
  其他做饭的女奴仍忙得热火朝天,他则被老板赶出了后厨。
  温雅干净的庭院中,添水之声不时传来,惹得人昏昏欲睡,两个负责看守的白头巾靠坐在影壁边打着瞌睡,季三昧准备从伙房返回住处,可惜住处落了锁,他只能去推其中一个睡着了的白头巾,让他帮自己把门打开。
  从甜睡中被吵醒的白头巾脾气极暴,刚瞅见季三昧的脸,就挥起手臂,打算给他一记耳光再说。
  季三昧退也不退,只盯着白头巾的眼睛看。
  刹那间,一片密密织就的朱砂色符箓从他洁白的颈部闪现,如同神仙广袖边角上的罗纹,这些纹络一直蔓延到他整张左脸,直到进入他的左眼瞳孔。
  季三昧轻声说:“打人不好,你的良心会痛。”
  在季三昧开口说话的瞬间,白头巾的动作就僵直在了半空中,季三昧话音刚落,他举在半空中的手颤动了几下,就放了下去。
  他低声咒骂了一句,才问:“干什么?”
  季三昧立即切换了面部表情,堆起一脸讨好的笑来:“麻烦大哥,开下门行吗?”
  ……这就是季三昧生来的本事。
  使用意念或言语,他能够改变小范围内的现实。
  他第一次使用时,就是在他苏醒的那天。
  他成功地让一个路过的白头巾为他打开了柴房的门,且得到了一碗剩饭,一杯凉水。
  但当他要求白头巾放了自己时,白头巾张口就骂“痴心妄想”,随后用饭勺把自己给抽了一顿。
  从那之后,季三昧就认识到了自己能力的局限性。
  ……他只能让人做出他们理智范围内有可能做出的事情,比如说顺手赏给自己一口饭,却绝不可能让看守自己的人把自己放了。
  而且,在使用法力之后的几天内,季三昧能明显地感觉到,城内的妖鬼之气暴增。
  云羊和烛阴一样,有修道之人,也有修佛之人。修道的又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人修、魔修、妖修。在这三类修士中,人修和妖修数量最多,在人们追求登仙飞升之时,各色妖物也在世间横行无忌。
  自己这种天生的异能灵根者,对这些妖物而言,是最美味不过的食材和灵丹妙药。
  自己仅仅使用过一次能力,就能引起云羊城的妖物骚动,他如果私逃出去,可想而知会成为怎样的一只香饽饽。
  ……对他来说,反倒是留在这奴隶窝里最安全。
  在那之后,季三昧就定下了心来,安心留下。
  在七岁之前,他使用法力的次数少之又少,尽管短时间的法力使用,能让觊觎他的妖难以确定他的具体所在,但季三昧仍是尽可能地小心谨慎。
  他唯一一次冒险,是他利用法术,和墙外的脚夫达成了交易协议。
  有了从白毛鸡那里拐来的钱财珍宝做筹码,“交易物品”对脚夫来说就具备了足够的合理性。
  于是,季三昧靠着这招空手套白狼,敛来了无数物资,成为了这帮奴隶孩子中的王。
  至于老板的诡异审美,也是季三昧的杰作。
  自己在他眼里看来,不过只是个普通长相的小孩,这样一来,他就能一直留在后院安然悠闲地做工,不会在羽翼未丰的时候被老板早早卖出。
  现在,季三昧觉得自己已经长到可以为自己挑上一个买家的年龄了。
  回到屋中之后,季三昧从墙里取出一面小小铜镜。
  这是他用别的小孩辛苦讨来的三颗琥珀石换来的。
  确定暂时没人看向自己这边,季三昧对着镜子里自己的影像,平静地想:“这张脸只能被我看上的人注意到。”
  他的面颊上飞快地浮现出法术的咒纹,经由铜镜反弹,施加在了他自己身上。
  这样一来,他就不必担心被不喜欢的买家买走了。
  ——凡是他季三昧看不上挑不中的买家,根本注意不到这张脸,哪怕它再艳光四射。
  ……
  夜色笼罩了云羊城,红浆浆的日光渐次消失,月色遍洒琉璃瓦,在其上覆盖了一层薄霜。
  云羊城有一半的人酣酣睡去,有一半的人却还活跃无比。
  季三昧和一帮孩子像鸭子似的被赶入浴室,被几条水管合围着冲了个干净,换上一身看上去更高级些的白绸绢,披挂在他们湿漉漉的身体上。白头巾们将他们挨个锁入一方小小的铁笼,用铁笼中的一条铁链各自扣住他们的颈部,随后才用推车运上台去。
  高级拍卖场,凭季三昧在老板心目里的形象肯定是进不去的,但是耐不住底下人反复说他暴殄天物,有钱不赚,老板总算是不耐烦地把季三昧塞进了高级卖场的边角位置。
  竞拍规则很简单,每个孩子五十两起拍,出价最高者可得。
  与其他卖场规矩不同的是,此地每夜只拍出三人。每个小奴隶都有自己的编号,贵宾可先选择可心的奴隶的编号,进场之后就将自己中意的编号交与小厮,送上台来统计,所得票数最高的三人就是今夜拍卖的对象,拍完即止,以示奇货可居。
  因为来客无一不是高贵之人,卖场里并无半分喧闹嘈杂之音。卖场一边坐着男客,一边坐着女宾,中间用一面精致的翠屏风隔开,泾渭分明得很。昂贵的龙涎香在屋角袅袅生烟,使室内遍布冷香。
  刚一开始,第一个孩子的价格就被竞相抬到了三百两的价位。
  季三昧理所当然地没被选中,拿了自己的六号编码,盘腿坐在笼中,百无聊赖地望着台下暗暗较劲的男客女宾们。
  第一、第二个孩子分别以三百五十两和四百二十两的价格拍出,第三个孩子相貌一流,被不少客人看中,他的价格很快超越了五百两,正以五十两为单位逐级往上攀升。
  主持拍卖的年轻人唱出了价码:“九百两,还有更高的吗?九百两第一次,九百两第……”
  话音未落,一道温雅有礼的声音自一片屏风后传来:“一万两。”
  刹那间,全场寂静。
  有一半的眼神在寻找开口说话的人,另一半的眼神在打量第三个孩子,估量着他身上究竟是哪里能值得万两银子。
  第三个孩子立即得意起来。他转动着黑亮的眼珠,寻找着想要以万两高价拍下自己的人。
  季三昧也好奇地抬起头来,想看看这个冤大头长什么样。
  ……一万两银子买个奴隶,败家子儿。
  底下灯光昏暗,冤大头坐得偏远,半张脸又被屏风挡住,一时间季三昧竟没看清他的长相,只瞧见一只形状秀丽的手伸出,指尖一转,竟指向了季三昧。
  说话的人声音儒雅至极,惹得人遐思飘飞,但季三昧却忍不住心头一颤。
  很快,他不祥的预感变成了现实:“……六号,我要买他。”
  作者有话要说:  三妹:……妈的害怕。
  法师:卖给我,有什么好怕的。


第4章 万两(二)
  喊价的是个男宾,许多女客引颈半天也不得见这一掷万两的冤大头一面,只好围绕着对方的脑子里进了几两水展开亲切而友好的私下交流。
  主持拍卖的年轻人呆愣当场,在“规矩”和“利益”之间犹豫了不到一瞬,便果断选择抛弃前者:“这位客人……”
  谁晓得他才开了个话头,坐在报价人身侧的同伴就截断了他的话,朗声道:“抱歉,他初来乍到,不懂行内规矩。”
  说着,他一巴掌把报价人的脑袋摁低了下去,生怕他再说出任何败家的话:“在下只是带愚弟来见见世面,无心叨扰,还请继续。”
  在后台暗中观察的老板:“……”
  主持者:“……”
  满场宾客:“……”
  很快,底下就卷起一阵切切察察的讥嘲声,无非是“没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外来的野鸡就是没规矩”之类的散碎话。
  季三昧坐在明处,看不清暗处所坐的两人,但他心中在几个翻覆间,已有定数。
  ……来者绝非常人。
  季三昧利用铜镜对自己动用过法术,凡是他看不上的宾客,根本不会注意到台上有他季三昧这个人。
  但是对象也只能限于“人”罢了。
  凭他这样低微的法力,只能在不通法术的人身上奏效,防不住道、妖、鬼,在他们眼中,自己根本无从遁形。
  换言之,能注意到自己这个“六号”拍品的,非道即妖。
  季三昧对自己这点道行再清楚不过,自然对这样的窘境早有准备。
  被万两冤大头一语撞破玄机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了角落里束着一条铁链的孩童。
  他低眉顺眼地盘坐在笼中,修长的颈子上套着一枚宽松的铁环,叫人忍不住想要冲上台去亲手为他拆下那过於沉重的负荷。一头乌云黑发微湿,贴在颈间,还在冒着小股小股的水汽,更衬得他肤色奶白,让人忍不住想咬上一口。
  一颗蒙尘的珠玉渐渐褪去了表面腐烂的泥土,脱胎而出。
  底下的议论声渐渐被此起彼伏的抽气声取代。
  “这是谁?”
  “不知道,刚才怎么没看到他?你看到了吗?”
  “……没有……怎么会没有?”
  “极品,极品啊。”
  众人的议论中心已经从第三号拍品身上转移了,那原本还算得上漂亮的孩子被难堪地晾在了展台中央。
  他瞟向季三昧的眼里无端弥漫起一股莫名的厉色来。
  牙行老板听着这些话,在一旁抱臂而立,甚是无奈。
  ……现在的小贵族们,口味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季三昧任底下的议论声沸反盈天,心静手稳,淡然至极。
  作为一个妖艳贱货,季三昧对自己的妖艳和贱颇有自知之明。
  他并不知道那个万元户冤大头是道是妖,他也没兴趣加以猜测,季三昧的习惯就是把事情往最坏的方面想。
  来者若是妖,必然是对自己有所图谋,一次不成,必然会来第二次,自己不能再留在此地,因此他必须想办法一鼓作气把自己卖出去,且必须要卖给靠得住的“人”。
  在明烛煌煌的映照下,对自己的样貌水准有着充分认识的季三昧开始了他的表演。
  他选中了一个坐在舞台近旁的女客,双目噙愁,似哀似怨地递出一个目光,并向她的方向伸出足去。
  季三昧的足型一流,骨肉匀停,白净如许,流线型的足弓形状优美,脚踝圆润如玉,两条漂亮的青筋从脚背上恰到好处地绷起,配合着他小腿的线条,随意一摆便是一道再美不过的风光。
  女客顿时被这袭人的男色晃花了眼,一时不察,竟被另一个中年汉子抢了先:“一万一千两。”
  季三昧转过头去,冲着那张即使隐没在黑暗里也能看出来五官比例不调的男宾浅浅一笑,眼中含泪,色若春花。
  要不是那个二百五起拍价太高,季三昧也不至于拼成这样。
  远处,被季三昧腹诽成二百五的儒雅青年长安还在盯着台上的稚童默默发呆,似乎是干渴的模样,悄悄伸舌舔了舔唇。
  他身旁的青年生得一副温柔可亲的模样,目中含星,面若皎月,嘴角和眼睛常年保持着一缕笑意,一眼望去便能溺在一片温柔乡里难以抽身,可在细看之下,却又能看出一丝嘲讽来。
  他名唤王传灯,今日进云羊,是随着总督来除妖,总督去忙正事,叫他不必跟来,他闲来无事,就想带着长安四处逛逛,谁想到只一下没看紧,丝毫不懂规矩的长安就信口开了条黄河出来。
  王传灯学着长安的样子,端详着台上的季三昧,故意问道:“……就这么想要他?”
  长安指一指自己:“我有钱。”随后又指向季三昧:“他好看。”
  这两个理由相当充分,王传灯唇角笑意更深了:“……明白了。长安想讨个童养媳。”说着他抚了抚自己的下颚,“那好,这次算灯爷请你的。”
  长安还没醒过神来,王传灯就站起身来:“六号,一万五千两。”
  在台上卖弄风骚的季三昧:“……”
  所幸,那瞧上季三昧的中年汉子论起爱美之心来也不遑多让:“一万六千两!”
  那被季三昧勾引的女客解下了手腕上的一串翡翠珠子,抛上台来,尖细地掐着嗓子:“一万七千两。”
  王传灯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两万两。”
  中年汉子是云羊城里数一数二的巨贾朱家之后,朱父只得这一个独子,对他疼爱有加,更是体贴地在朱大公子三十岁时一命呜呼,将万千家财和庄园全部留给了他。朱大公子颇好男风,犹爱稚童,季三昧生得太合他的口味,而且隐约可见未来颠倒众生的模样,为着这个“极品”货色,他不介意花上一座别院的价格和跟王传灯打一场擂台。
  “两万五千两。”
  王传灯跟价跟得爽快无比:“三万两。”
  扔出翡翠珠子的女客咬咬牙:“三万一千两。”
  这价格已是天文数字,牙行老板震惊欲绝地瞄向了季三昧,横看竖看也看不出他身上哪个零件儿够得上三万两高价。
  其他的人都闭上了嘴,并觉得脸上隐隐发烧。
  没人再敢在王传灯和长安二人面前谈论金刚钻和瓷器活的关系了。
  王传灯坐下,悠然自得地翘起了二郎腿:“五万两。”
  那抛翡翠珠子上台的女客嘴唇蠕动了两下,选择不再吭声。
  朱大公子额角沁出了汗珠,他掏出一叠手帕,把汗印去,犹豫许久,才呛啷啷地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六万两。”
  “六万两”被他念得像是三把出鞘的小匕首,看得出来,他恨不得一字字地把王传灯身上的肉给剐下来。
  季三昧蹙起眉来。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越听越觉得那远远坐着的客人声音耳熟得很,但季三昧不敢全然确定,只能等着他再次叫价,好教自己听得更仔细些。
  王传灯毫不在意地勾勾唇角,正欲继续加价,肩膀就被一只手从后悄无声息地按紧了。
  随即,一道通透饱满的低音在场内扩散开来:“十万两,台上所有的奴隶都归我。”
  季三昧陡然失态,霍然站起,牵动着颈上的铁链一阵叮当作响。
  他太熟悉这个声音了。
  他的声音一贯如此,含了三分沙,七分水,只在响起的瞬间,季三昧的脑中就被彻底清空,只剩下了他的嗓音来回打转。
  朱家公子再也忍受不住,起身回望,厉声喝道:“什么人敢抢朱爷要的人?”
  来人从暗处缓缓迈步走近,鞋底踏地无声,只有频率稳定的法杖叩地声自远而近,徐徐而来。
  笃,笃,笃。
  法杖上的云铃清脆,泠泠作响,季三昧细小的喉结忍不住上下滚动了一番,而牙行老板早就不觉淌下了满额细汗,怕两位贵客打起来,他壮一壮胆子,迈步跳下台,对那黑暗中的来客迎了上去,试图打圆场:“这怎么话说的……”
  但当他看清那暗中人的面庞后,他就彻底僵住了,一口如簧巧舌控制不住地在口腔里乱跑起来:“……沈……沈……沈法师?”
  朱家大公子本是一脸怒意,可一听这个尊称,他的一张油面登时扭曲了,不敢再往前一步。
  沈伐石左手握一柄法杖,缓步自阴影里迈出,口吻淡然道:“若是不行,就再点上一支檀香吧。”
  牙行老板有口难言,汗出如瀑。
  在沈伐石之前,云羊城内的拍卖行当中本无“点香”的规矩。
  五年前,在某次官卖之中,沈伐石现身,点起一线檀香,在这线香燃完前,场内随意出价,而不管价格出到多么离谱的地步,沈伐石都会以高于此价的价格将展品买去。
  凡是内行人都不会忘记,那次的卖品仅仅是一柄用旧了的金玉烟枪,也不知道沈伐石究竟对它有怎样的执念。
  眼见朱家公子不再相争,省去了口舌之争,牙行老板也松了一口气,回头冲汗出如浆的主持人一挥手。那青年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煞白着一张脸敲了敲小锤:“四……十……”他咬着了舌尖,但还是强撑着说完了话,“十万两纹银,成交!”
  全场鸦雀无声。
  沈伐石转过脸去,目光却不在他的所得物上停留分毫,只牢牢地锁在季三昧一人身上。
  季三昧是所有孩子里唯一站着的,他痴痴地望着沈伐石,似乎想要用目光在他身上烧出个洞来。
  沈伐石眉心微锁,一股奇怪的感觉在他胸腔中缓缓蔓延开来。
  季三昧也丧失了所有的感知能力,因此他丝毫没有注意到,那原本该顺利售卖出去的第三个孩子面皮发青,注视着沈伐石的目光满是恐惧,过了片刻,那份恐惧发酵成了疯狂。
  少顷之后,那孩子陡然仰头,发出了一声刺耳的尖嚎。
  一道狰狞的鬼影从他姣好的五官内骤然脱出,一美一丑,一人一鬼,竟生出了可怖的双面!
  尖嚎声一经响起,满场烛蜡皆灭。
  拍卖场内陷入一片可怖的漆黑之中。
  人们的怕死程度往往和他拥有的钱财数量成正比,在异变发生的瞬间,全场惨叫声、桌椅翻倒声、踩踏声纷纷暴起,不绝于耳。
  有一个名词闪电般在季三昧心头掠过:
  魅。
  魅属鬼修,无形无味,常以人为食,留其皮,餐其肉,占其皮囊……
  他只够想起这么多关于魅的信息,因为下一个瞬间,他的咽喉就被一个冰冷的物件抵住了。
  幼儿的皮肤相当敏感,他能清晰地感受到那物件顶端的锐度,所以他聪明地选择了不挣扎。
  小泪痣也在今日流标的拍品之中,他所在的位置距离季三昧最近,再加上双目实力极佳,擅长在夜间视物,当他看见一道影子掠来,捏碎了季三昧颈上的镣铐,并用一块镣铐碎片抵住他的咽喉时,小泪痣的喉管骤然缩紧了。
  于黑暗中,沈伐石冷笑一声,正想扬袖点起那熄灭的蜡烛,就听展台上传来一声尖锐的童音:“季三昧!”
  沈伐石的眸光猛然一缩,手指生生僵在了半空之中。
  作者有话要说:  三妹:我能让路人甲闭嘴惊艳。
  法师:你指的是在台上搔首弄姿?
  三妹:……
  法师:我都看见了。
  三妹:……
  法师:以后只准对我一个人这样。


第5章 窃脸(一)
  在一片混乱和黑暗中,卖场墙壁上镶嵌的四面彩绘琉璃窗被法力同时催碎,季三昧被一股非人的巨力拉扯着腾空飞起,朝其中一扇窗直扑而去。
  “魅”这种鬼物,崇尚的就是一个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行事向来诡秘,鬼气更是稀薄,难以辨识。“魅”自己没有本体,只有在吃空凡人的躯干、偷去他人的皮囊时才能够在日间行动,因而又名“窃脸贼”,在鬼修中也算得上臭名昭著的一类。
  它在什么时候窃取了那个孩子的躯体,堂而皇之地代替他坐在台上接受拍卖,季三昧不得而知。按理说,只需上一趟茅厕的工夫,“魅”就可以蚀空一个人的血肉,空留一套皮和骨,随后取而代之,夺取他的身份。
  目前季三昧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这只“魅”一开始并不是冲自己的天灵根来的,否则他头一个选择吃空的必然是自己。
  他有种预感,沈伐石买下全场奴隶,其目的也许就是为了这只“魅”。
  “魅”性喜群居,其生存繁衍的性质类似于蜜蜂,底层的“魅”是工蜂,负责在外狩猎捕食,将人肉哺育给负责繁衍生息的“女王”,“女王”吃饱了,才有同它们这些“魅”欢好的兴致。
  很明显,此“魅”要是被哪个不插眼的买家高价竞得,就能正大光明地进入买家府内,尽情饕餮人肉,再回去哺喂“女王”。
  而季三昧仅仅是它退而求其次、要带回去给“女王”享用的食饵,他自己还能赚上一身上好的皮囊,岂不美哉。
  季三昧并不打算反抗,他那点三脚猫法术用来忽悠人可以,在“魅”面前动用,等于老寿星上吊嫌命长。
  季三昧头脑飞快地厘清思路的同时,单手掐断了从刚才起就悄悄抓在手心里的翡翠珠链。
  按照一般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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