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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末的最后一班地铁-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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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抱着文件拖着辣椒酱走在月光如水的小道上。多少回走在路上,她曾想,转过这个街角,阿远会不会在对面出现,又安慰自己,即使在对面出现,也有可能认不得彼此了吧。
其实认不得了最好,这些年她一直这样坚持告诉自己。许多事难以回头,她全都明白,只是不知为什么,有时候忍不住难过。
此刻走在路上,绝不能回头。背后“吱”的一声,传来车轮摩擦地面的尖锐声音。不用回头,她知道,他已经不在那里。
第15章 生活在别处(3)
小雪和明殊的革命友情,最早要追溯到纽约那段最艰难的时光。
当初小雪的高考成绩不理想,父母果断把她送到国外念书。这样的安排虽然并非她所愿,但父母之命难违。初到纽约,她先是读了一年语言学校,第二年才正式进入大学,毕业后又继续读枯燥乏味的工商管理硕士。反正是已经遂了父母的心愿,她颇有一点自暴自弃地按部就班。
也不是不明白父母的苦心,和许多需要靠打工维持生活的中国同学比起来,她是相当无忧无虑的,至少不用为房租水电和饭卡里剩了几块钱费心。
直到进了研究生院,情况突然有了变化。以前十分稳定准时的汇款常常会数目减少,再后来会偶尔缺少一个月,打电话回家,妈妈只说爸爸的工厂偶有资金周转不灵。她多问几句,妈妈就支支吾吾不肯多讲,或者抱歉的口吻说:“钱不够花了?再等等,下星期就叫你爸爸给你打钱进去。”
她不是这个意思,连忙说:“学费生活费都有多,厂里需要钱就不用给我寄了。”
最后她去唐人街的中餐馆打零工,她在前面端盘子接电话,明殊就负责送外卖。餐馆的老板是香港来的四十几岁的鳏夫,秃顶又有大肚腩,但炒起菜来风风火火,十分迅捷。她和明殊恰好是同城老乡,又都是拿学生签证的穷学生,没有正式的工作许可,被老板压榨,只收很低廉的工钱,很有几分同病相怜。
明殊是个摇滚青年,喜欢穿一身挂满钉子的皮夹克,肌肉分明的胳膊上纹着死人骷髅头,偏偏又长得唇红齿白,清秀可人,常常有来就餐的小妹妹忍不住朝他侧目。就他那个吊儿郎当的工作态度,小雪严重怀疑老板是冲着他花美男的外表才把他留在店里。
一来二去她和明殊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哥们儿,明殊常常向她炫耀送外卖时的艳遇,也会在她打烊时倚在门框上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月圆之夜,他像狼人一样坐在窗下嗷嗷嚎叫,执着吉他一会儿吼“带你去私奔,要做最幸福的人”,一会儿又呜咽“Nevermind I’ll find someone like you”。
明殊的爱人在国内,叫阿仁,比他大上几岁,是他高中时的班主任。小雪因此对他的伤春悲秋很不以为然。不就是个大几岁的师生恋吗?他如今已经长大成人,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障碍。每次他狼嚎的时候她都说:“受不了你那矫情劲儿。猪八戒也知道抢媳妇儿,有你整天唠叨的时间,还不如回家先把美人娶到手。”
这时候明殊就没大没小地扒她的头,玩世不恭地笑:“小孩子不懂。我爹妈都是根正苗红的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事他们接受不来。”
她知道明殊的父母供儿子出国读名校,希望他成为华尔街上叱吒风云的人物,如果知道儿子对学业马马虎虎,整天忙着玩乐队,估计要吐血三升。可是“违法乱纪”是从何说起?她不懂。
和明殊的外卖艳遇比起来,她的生活简直是死水一潭。极罕见的,也有客人多喝了几杯纠缠着她要电话号码,幸好老板算是讲理,遇到实在难缠的,就由他出面,说几句什么“我表妹没见过世面,这位老板见谅”之类的话,再送两碗红豆沙了事。
她在店里做了三四个月,老板看她的目光犹如伺机而动的野兽,她全然没察觉。
直到有一次,某个中年猥琐男多看了她几眼,猥琐男夫人忿忿不平地绊了她一脚,害她在大堂中央狠狠摔了一跤,砸碎一堆碗碟,顺带把半盆萝卜牛腩煲倒在夫人的怀里,老板出来和她一起点头哈腰了半天,最后老板对她皮笑肉不笑地说:“今天打烊了先别走,我有话同你讲。”
临近午夜餐馆才打烊,她拖完地板,收拾好桌椅关掉灯,老板朝她招手:“小雪啊,来,后面厨房里讲话。”
明殊不知从哪个墙角里跳出来,一把揽住她的肩膀:“嗯,我在这儿等你一起回家。”他眼神暧昧地向她看过来,“昨天晚上答应我的事,可别忘了。”
老板叫她进厨房,脸色铁青地教训了她一顿,大意无非是顾客是上帝。她莫名其妙地出来,明殊果然还在等着。她不明就里地问:“昨天晚上我答应你什么了?”
明殊难得一脸正经,长叹一声敲她的头:“还叫我去猪八戒抢亲,自己差点被猪八戒吃进肚子里还不知道。还是你肩膀上这颗本来就是猪头?”
她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如果那天没有别人,而她单独和老板进了厨房,很可能就成了任他宰割的鱼肉。
那时候她家里的汇款已经完全断绝,她必须从原来的公寓搬出去。明殊说:“我的室友刚好搬走了,要不然你就搬来?也省得我再找别人。”
明殊的住处阴暗狭小,巴掌大的客厅只够放一面小餐桌,一张旧沙发,和一只嗡嗡叫的破冰箱,唯一的卧室朝北,对着穷街陋巷,面积比她原来住处的厕所还小。可是想要在曼哈顿临时找一间她住得起的公寓绝非易事,反正为了防狼,她也大多数时间和明殊同进同出,所以她没多想就同意了。
真的成了室友,她才发现自己委实是拣到了大便宜。明殊顺理成章地把卧室让给她,自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外表不羁的明殊其实是个很整洁的室友,厨房客厅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又做得一手好菜,要不是他和乐队在地下酒吧演出常常深夜不归,而演出时台下尖叫的女歌迷又的确多了些,他会是一个再理想不过的男友。
只有说到他的阿仁,他才会眼神闪烁,沉默不语。
说来奇怪,小雪一直不知道阿仁到底长什么样子。明殊的家里没有她的照片,钱包里没有,手机里也没有。她像一个传说,始终只出现在明殊的记忆里,唯一证明她存在的,是明殊手腕上那串他们定情的木珠手链。
有一天,明殊醉得不省人事,凌晨被他的乐队朋友抬回来。第二天清早,小雪在垃圾筒里捡到那串手链。
她偷偷把手链藏起来。不出所料,下午明殊宿醉醒来,第一件事是去翻垃圾筒。
她把手链扔到他面前,冷冷问:“说,到底怎么回事?”
他怔怔地抬眼看她,半晌才苦笑:“阿仁结婚了。”
总算轮到她敲一回他的脑袋:“我怎么跟你说的?一日复一日,哪个女人经得住这种等待的折磨?父母反对就不能争取了?躲在三万里外的角落,爱得再怎么刻骨铭心有什么用?简直自作自受。”
他沉默地被她敲打,半天才语音涩然地说:“你不懂。”
又是她不懂。感情挫折她也经历过,怎么可能不懂?
其实那时候她确实是不懂,然而有一天傍晚,她接到一个电话,才明白了宋明殊的秘密。
明殊去送外卖,把手机忘记在收银台后面。记得那是晚上六点多钟,正是餐馆最人声鼎沸的时候,她正替一个客人刷信用卡,那个电话响起来,是一串国内的号码。
现在想来她都惊异于当时的第六感。那串号码在餐厅昏黄的顶灯下闪烁,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她接起来,是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明殊?”
她只犹豫一刻,就鬼使神差地问:“你是阿仁?”
那人停了几秒钟,很缓慢的几秒钟,最后才说:“我是许仁非,你是哪位?”
她只傻傻说:“明殊送外卖去了,等会儿就回来。”
那是一个大雪的夜晚,屋里是昏黄的灯,窗外是铺天盖地的鹅毛大雪,明殊挟着风雪而来,带着他一贯玩世不恭的一抹微笑。他挥手朝她打招呼,她傻傻地瞪着他不动。不知是不是她的表情吓到了他,他哂笑一声,开始讲那些他平时挂在嘴边的笑话。
“刚才送外卖的那家,一个日本女人,哈 !穿着丝绸内衣就跑出来,太冲击了,波涛胸涌,至少E罩杯,不骗你,还弯腰捡笔!我那个热血沸腾啊,你看看,我现在鼻孔里还是红的……”
她忽然眼睛一酸,再也忍不住,大厅里满满坐了二十几桌人,她却再也顾不得,冲过去一把抱住他。
那些她不曾懂的沉默隐忍,她瞬间都懂了。原来他们两人何其相像,犹如两只在十万米深的井底默默爬行的青蛙,花十年时间仰望头顶那一点亮光,明知道是奢望,但为了那一点遥远的亮光,甘心心如止水。
她埋头在他怀里,低声说:“刚才有你的电话,阿仁打来的。阿仁,许仁非。”
昏黄的灯光下,明殊的脸渐渐变色,由黄转红,又由红转白。半晌他才低下头,用大拇指按掉她眼角的泪珠,忽而一笑:“傻姑娘,你哭什么?我的秘密被你发现了,该哭的人是我才对。”
她这才抬起头破涕而笑:“怎么不该我哭?这下我彻底没希望了。”
明殊咧开嘴笑,然后风流倜傥地搂住她:“你放心,要是哪天我要娶个女人,那人一定是你。”
在纽约最后的日子里,明殊和她是相依为命的朋友。最后她和家里完全断绝了联系,明殊是她唯一的亲人。
第16章 生活在别处(4)
那年冬天,家里的电话开始没人接听,她爸爸妈妈的手机始终关机,连工厂里的电话也没人接。她直觉是家里出了事,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最后她打电话到一个远房堂叔家,终于打听到了一些情况。那位叔叔很惊讶:“你妈什么都没跟你说吗?出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起先是欧洲经济不好,厂里的订单锐减,后来一个有长期合作关系的英国商人卷走了几百万欧元的货款。厂里的资金渐渐开始捉襟见肘,这时候传来消息,玩具上的涂料被欧盟检测出不符合安全规定,所有发往欧洲的货物全部被退回。厂里工人的工资发不出来,银行的贷款又即将到期。
彷徨下有人带爸爸去了一趟澳门,竟然赢了一百多万回来,大家高高兴兴庆祝了一番,然后爸爸卖掉了几处房产,抽调厂里所有的流动资金又去了一趟。
结果可想而知。那位堂叔说得痛心疾首:“你爸爸那肯定是被人骗了啊!现在银行已经查封了你们家的厂房,你爸爸心脏病发作躺在医院里,工人整天围在你们家门口闹事,几次差点冲进门,警察都来了好几次,你妈妈吓得精神都不大正常了。厂子被银行查封就算了,欠工人的工资不还他们怎么肯散?”
小雪只觉得眼前一阵阵地发黑,家了出了这样的事,妈妈是怕影响她,所以一直瞒着。她问:“那个带他去澳门的人是谁?”
堂叔叹息:“没人认识,是他生意上的朋友吧。”
她咬牙问:“那现在还差多少钱?”
堂叔说:“你家的房产都卖掉了,其他的财产都被银行冻结了。几个亲戚好歹凑了点,还差一百多万。你知道的,几个亲戚家里也都不宽裕……”
一百多万人民币,相当于二十万美元,原来对他们不算个大数目,现在叫她到哪里去凑?
时值新年,明殊和他的乐队去上纽约州哪个地方演出,她给他打了个电话,想问能不能借点钱,可是他也是个靠打工过日子的穷学生,话到嘴边也不知怎么说。电话响了几声,没人接,她只好给他留言:“明殊……你能不能……能不能快点回来?”
说到后来语音开始哽咽,她连忙放下电话。
纽约的冬天阴风恻恻,寒冷难耐。这间公寓年久失修,暖气也不足。夜幕降临,对面窗户里的夫妻开始大声地吵架,远处的警笛声呼啸而来,又呼啸而去。这样一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纽约之夜,外面刮着大风,她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听窗缝里北风的呜咽,整整一夜。
一整夜辗转反侧,只想到一个可以快速筹到二十万美元的去处。
第二天不该她当班,她还是去了餐馆。还不到午饭时间,老板在厨房里整理那几个大炒锅,她犹豫了再三,最后还是问:“老板,能不能借我点钱?”
老板从炉灶上抬头,难掩惊喜之色:“小雪啊,缺钱吗?要多少?”
她说:“二十万美元。”
老板盯着她怔住,油光红润的脸上霎那绿了绿,搓着手停了半晌,最后说:“这么多?我想一想。”
第二天一早去上班,老板已经在收银台前面等她。店里一个人还没有,老板在角落里忽然拉住她的手:“小雪啊,你知道,我一直都很喜欢你的。这样好不好,你就嫁给我……”
她惊怒地甩掉老板的手,又一把被他抓住:“如果你嫁给我,你家里的事就是我家里的事嘛!有事我当然要帮忙的,什么借啊还啊的都不用再提了……”
即使有做牺牲的准备,她万万没想到他提这样的条件。那只捏着她的手,不知是不是因为炒了那么多年的菜,像一摊酸臭的脂肪,搭在她手,肥胖油腻。她眼眶一热,抵抗住再次甩手的冲动,低下头来:“还有没有别的办法?……钱我一定会还给你。老板,算我求你……”
耳旁传来老板的干笑:“我是很想帮忙的,但是那么大一笔钱,除非是自家人嘛……”
她低着头沉默,老板欢喜的声音絮絮而语:“这样对你也有好处啦,你想想,结了婚就好办绿卡了呀。这样好的事,很多姑娘想也想不来的……”
她始终不说话,老板的脸色沉了沉,冷声说:“你要知道,现在回大陆找一个二十岁的,也只要两万块……”他停了停,像是稳了稳神,又放慢了语调:“不过是两年而已,绿卡就拿到了啦,到时候要走要留我又不好强迫你,又是那么大笔钱……我晓得你年轻不经事,不过这样好的事哪里找。若不是我真的很喜欢你,也万万不做这样的亏本买卖……”
温热的液体在眼里打转,她狠狠闭上眼,眼前一片漆黑,心里有个声音在黑暗中说,不错,不过是桩买卖。
再睁开眼,她语调平静地说:“那就说好了,两年。什么时候能把钱给我?”
“哦!”老板喜出望外,“等我准备准备,股票什么的要卖掉啦,总要一个星期啰,申请注册结婚也要两天呐。”
她深深地叹息:“能不能快一点?”
老板略一迟疑:“定期存款拿出来,损失很多利息的……”他翻了翻小眼睛,忽然死死抓住她的手:“都听你的好了啦!明天我就去拿钱……这个……今天晚上我们早点打烊,我家里你还没去过啦,我带你去认认门?”
很多年后,那天的一切都随着记忆变得恍惚,人有趋利避害的本能,那样不堪的记忆,如果能随时间而湮灭,那该多好。
偏偏她有证人。
中午餐厅里的人少之又少,然而她站在一桌客人旁边忍不住出神,明明手拿点菜单子,笔却一动不动,客人说什么一个字也没听见。重复到第三遍,客人终于火了,提高声音骂骂咧咧。老板跑出来打圆场,一边招呼另一个伙计过来帮忙,一边顺势搂着她去收银台,凑到她面前说:“小雪啊,坐坐坐,多休息……老板娘不用那么辛苦的,呵……呵呵呵……”
老板喜不自禁地傻笑,他的手摩挲她的后背,隔着衣服她都能感觉到那滑腻腻的触感,不知是不是因为没吃早饭,胃里掀起一股滔天巨浪。正当她以为自己要吐了,另一张桌子上传来一声惊呼。
“厉晓雪?”
她回头,定睛细看,才认出窗边那一桌五六个人中一个瞪大了眼睛梳齐耳短发的,竟然是那个外号叫橘子的中学同学。
她怔在原地,还是老板拉着她的手热络地走过去。整个过程恍恍惚惚,她只记得自己象行尸走肉般被拽到橘子的面前。
老板喜气洋洋地寒暄:“小雪的朋友啊?以前都没见过唉。”
橘子已经惊得语无伦次:“哦……我是厉晓雪的中学同学。我来纽约看我姐姐……您是?”
“呵呵呵……”老板笑得满脸横肉一齐抖起来,“我是小雪的老公啦。这么巧?菜好不好啊?等下,我去后面给你们加一个清蒸龙虾……不用客气啦,今天的龙虾好新鲜的,小雪的同学嘛,我请客,好应该的……”
那天的每一分钟都是记忆里最不堪的时刻。橘子的那顿饭吃了一个小时,她却觉得有一辈子那么久。她听橘子说,她和陈思阳念了同一所医科大学,如今双双升读博士,在同一家医院实习,她在泌尿科他在肝胆外科。陈思阳在大学里交过一个女朋友,长得如花似玉,可惜因为毕业分手……小雪只管麻木地点头,还好她们在学校也不过是点头之交,没更多的共同话题。橘子出门时欲言又止的旁敲侧击,她以沉默回应。橘子说:“留个联系方法吧,如果回国记得通知我。”小雪给她一个几乎不用的邮件地址。
最后她把橘子送到车水马龙的大街前,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你有没有听到过别的同学的消息?比如……孟怀远?”
“孟怀远?”橘子好奇地看她,停了停,像是在记忆里搜索,最后摇摇头:“同学聚会他从来不来。”
满街的车鸣笛啸,世界却在那一刻重新回到一片死寂。
夜晚不可避免地来临。九点刚过,老板就迫不急待挂出“Closed”的牌子,十点几分,他们已经在回家的路上。老板在耳边喋喋不休:“我想近一点才住公寓楼啦,你要是不喜欢我们住皇后区也好,新泽西也好,呵呵,现在楼市那么差,我也想买栋房……”
十点二十五分,他们走进他的公寓。两室一厅,自然比明殊的住处宽敞,但有一股阴暗潮湿的霉味,仿佛墙壁后面都藏有僵死的秘密。老板一把把沙发上不知什么抹到地上,陪了一脸笑容:“小雪,你先坐一下,我去泡茶。”
老板进了厨房,手机忽然震动起来,她接起来,是明殊。嘈杂的背景里,他说:“我刚出地铁站。出什么事儿了吗?你在哪儿?”
她压低了声音说:“我在老板家里。”
明殊立即破口大骂:“我X!厉晓雪,你脑子进水了?你立刻给我出来!现在!立即!马上!你信不信我现在报警?……”
老板捧着茶杯从厨房里出来,她连忙低声打断他说:“我自愿的,回去再跟你解释。”说罢关掉手机,一把塞到沙发垫子底下。
老板挨着她坐下,兴奋地搓手,最后把手覆盖在她膝盖上,笑得露出被烟熏黄的牙齿:“小雪,你放心,我会对你好的……”
肥胖的脸上堆满了不堪的笑容,皮肤的褶皱里像要挤出油来,熏黄的牙齿间有腐臭的味道,空气里都是腐臭的味道。她不由往后缩了缩。
可是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她使劲屏住呼吸,任由对方靠上来,可是忍不住呕吐的欲望,缩到沙发的边缘,终于低声哀求:“能不能关上灯?”
“哦,对对!”老板干笑一声迅速起身。
“啪嗒”一声,眼前终于一片漆黑。黑暗中一只手伸过来解她胸前的扣子,另一只手在她大腿上胡乱揉搓,什么湿乎乎软绵绵的东西贴在她脖子上。
也许想点别的什么就不那么想吐了。她麻木地望向窗外。
冬天冷冽的夜空,没有星星没有云,只悬挂着一轮明朗的上弦月。记得那时候她和阿远在楼下依依不舍地告别,她仰望一轮皎皎明月,矫情地说,上弦月代表分离,下弦月代表重逢。他笑着说,小傻子,然后低下头吻住她。
往事汹涌地回来,像决了堤的洪水,势不可挡。
她一把推开覆在她身上的人:“对不起,我做不到。钱我不要了,我会另外想办法。”
对面的人只愣了一愣,嘿嘿地笑:“小雪,现在后悔来不及了哦。”
他重新欺身而上,这回整个人骑在沙发上,双手并用“嗤“的一声撕开她的上衣。她使劲全身力气抵在胸前,厉声大叫:“放开我!放开我!”
可是有什么用,她根本抵不过他两百磅的肥硕身体,那两只手放过她的上衣,直接去撕她的裤子。眼泪骤然狂涌而来,她伸脚使劲向外踢去,但被他一条腿死死压住。
正当他低头咬住她的脖子,门口有人“砰砰”地捶门,大铁门捶得惊天动地,明殊的声音在门外大喊:“小雪!厉晓雪,你出来!”
她用尽最后的力气凄声喊:“明殊!救救我!”
明殊改用脚踹门:“X你妈!老畜生,你放开她!我已经报警了!开门!开门!”
身上的重量骤然一轻,那人松开了手。
后来她问明殊,地铁站和老板家步行至少十分钟,他怎么能来得那么快,明殊不无得意:“大学里校运会一百米我都没跑那么快,为了抄近路还翻了一道铁栅栏,看看,我裤子都划破了。”他一脸沉痛地敲她的头:“厉晓雪啊厉晓雪,说你什么好呢?往好里说你那是热血坚强,其实你就是人头猪脑。干嘛那么忙着以身相许?你不是还有朋友吗?”
她心有余悸地打着颤:“我就你一个朋友。”
他豪气干云地说:“你朋友我是官二代,你不知道吗?”
后来明殊带她去银行转账,整整二十万美元,一次划到她账下。她那时候不知道,官二代什么的完全是骗人,那是他父母卖了房子筹到的毕生积蓄。那年明殊和她一起回国,她还以为他只是回国度假,根本不知道是因为他休了学。
飞越浩瀚的太平洋,他们坐的飞机降落在久违的土地上。迎接她的是马不停蹄的奔波,为父亲安排葬礼,处理工人的纠纷,带母亲四处求医,最后不得不把母亲安顿在一处疗养院里。她在兵荒马乱的生活里学会独立坚强,那个十七岁穿着白裙子的小公主不得不消失在俗世红尘的滚滚车轮下。
后来她在地铁线的终点站附近租了小小的一室一厅,明殊就毫无征兆地从天而降。他把背包和吉他往客厅中央一扔,大声宣布:“我被父母赶出来了,你得收留我。”
那时候她才知道二十万美元的来历,惭愧得无地自容:“我一定还,我会尽快还!”
明殊“嗤”了一声捣乱她的头发:“与其把钱花在读书上换我一辈子不痛快,还不如办点儿实际的事。”
她扶额:“可是毕竟是你父母的积蓄,你真的伤了他们的心。”
明殊还真认真想了想:“你要是实在过意不去,就嫁给我,让他们二老高兴高兴。”
她表示唾弃:“你比色鬼老板也好不了多少。”
明殊嘿嘿地笑:“我看你也嫁不出去,就三十六岁好了,到时候我们互相解决一下。”
他们于是继续过上了一人睡卧室一人睡沙发的日子。明殊必要时扮演一下同居男友,她定期穿上开衫短裙去他父母那里扮演端淑贤良。夏天的午夜,他们坐在阳台上喝着啤酒感叹人生无常,她第一万次沉痛地谴责自己,然后问:“真的,你为什么对我那么肝胆?你不会其实是直的吧?”
明殊朝她不屑地一瞥,默了一默,然后笑笑说:“就是觉得有你这么个朋友,很不错。”
所以明殊不是“一般朋友”。他们共渡过人生最不堪的时刻,看过彼此最深的伤口,在最漫长的寒夜里分享过一个温暖的拥抱。他是朋友也是亲人,很长时间里,她甚至觉得是可以共同渡过一生的人。
第17章 一个人的傻子 (1)
大概谁都没想到,宋明殊一夜间成了个不大不小的名人。
连郑贺都知道了他的大名。那天小雪拿一份文件找郑贺签字,他忽然抬头问:“你男朋友叫宋明殊吧,就是电视上那个?”
“啊?”她被问得措手不及。
郑贺温和地笑:“那天陪我妈看电视里的唱歌比赛,正好看到。”
原来如此。海选是录播,上个周末刚好播第一辑。明殊是那一辑的最后一个,身背吉他,潇洒万状。评委先问:“说说,你为什么来参赛?”
明殊回答:“向我父母证明组乐队不是胡闹。还有……”他停一停,“站在最高处,才能让我爱的人看见我。”
最八卦的那个评委表示很动容,然后明殊自弹自唱了一首撕裂版的“花房姑娘”。不知是不是事先编好的,评委们听得眼泛泪光,其中那个八卦评委问:“你说你希望爱你的人看见你,是因为她不知道你爱她?”
明殊说:“他知道。”
八卦评委追问:“那你来参赛是希望她能回应你的感情?”
他默默笑笑:“他应该永远不会像我爱他那样爱我,不过没关系,这不妨碍我爱他。”
八卦评委唏嘘:“哇,我真好奇这是个什么样的姑娘。她有哪里特别吸引你吗?”
他挠头,想了一想:“也没什么特别的……”然后微微勾起嘴角,闪出他玩世不恭的花美男微笑:“就是有的人,也说不出为什么,但你知道一辈子只能遇到一回。”
电视机前大概有无数少女同时尖叫,连台下那个八卦评委也没忍住,于是他就光速般红了。
等他从外景地回来,已经会在飞机上被人认出来,所以必须人模狗样地戴上墨镜,下飞机还获得了特殊待遇,他问最近的洗手间在哪里,竟然被空姐慇勤地送到VIP俱乐部的门口。
这种情况下不沾沾自喜只能是矫情。他匆匆忙忙进去,差点和对面擦肩而过的人撞个满怀,他回身点头致意,不料遭到对方锐利的冷眼。
交通事故显然双方都有责任,不过明殊不打算计较。他拎着简单的行李躲进VIP俱乐部的洗手间,拨通阿仁的电话。
洗手间有道屏风,隔住外面的视线,他躲在屏风后面的角落里,忍不住手心冒汗。时至今日,面对阿仁他仍像当年学生见到班主任一样,不自觉地紧张。
电话响了几下,有人接起来“喂”了一声,阿仁的声音说:“明殊。”
他觉得自己象小孩向大人邀功:“阿仁,最近有没有看电视?”对方轻声笑起来:“看了,看见你了。”
忽然觉得一切很值得,说话的声音却结巴起来:“你知道我说的那些话都是……那个,下次录影在本市,你来看吧,我可以拿到票……现在票很难搞到,连媒体都抢破头。”对方的沉默叫他不安,他的声音低下去:“……带你爱人一起来好了,女儿也可以来……”
电话里有隐约的杂音,屏风外水龙头下传来哗哗的水声。过了良久,才听到阿仁一声轻叹:“你不是和一个女孩子住在一起?我以为你已经……”
“哦,”他大大松了口气,如释重负,“你说小雪啊,我怎么可能对她有什么想法,完全没可能!不过就是我父母那里需要有个交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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