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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少年-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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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你们等我会儿?”

    “筱舟你们玩吧,他们今儿晚上就不出来了。”姚阿姨彻底断了他们的念头,秦川更不乐意了,可被他妈拉得紧,只好跟着往家走。

    到这会儿我都还没觉得有我什么事,光顾着看秦川的衰样幸灾乐祸,可秦茜却在临走之前突然说了一句:“那乔乔今晚替我演吧,词记得吗?”

    我就像被许愿的流星砸中了脑袋,一下子愣在了那儿。

    “没问题,乔乔天天看,一定能记得。”小船哥笑着替我答应了下来。

    我连忙点点头,急着向别人证明我都记得。大家没什么意见,各就各位准备开始,我熟练地演着那位已经在我心里排练过无数次的公主角色,被后母毒害,被七个小矮人救起,然后安静地等着,等着遇见我的王子殿下。

    终于,王子被小矮人们带到了公主面前。西大院没有话剧道具里的花床,我只是象征性地坐在花坛的中间,闭着眼睛,闻着身边月季花的香气,等着小船哥走到我身边,拉起我的手。

    小船哥已经无数次地拉起秦茜的手了,那个时候我并不懂什么是嫉妒,只是看到他们手拉手站在一起的样子,会有点小小的难过。总算有一天,终于轮到了我,直到现在我都能回忆起当时满满的期待,以至于在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能够拉住小船哥的手成了我最大的愿望,而仿佛从那天开始,一切又都注定难以企及。

    “看,她的皮肤像雪一样白!看,她的脸颊像苹果一样红!看,她的头发像乌黑的木头一样!她就是白雪公主!”

    小船哥一步步走向我,他离我越来越近了,我能感觉到他已经弯下了腰,向我笑眯眯地伸出了手,我有些迫不及待要睁开眼了,因为我已经看过了无数次,这个时候小船哥的笑容,最好看了。

    “筱舟!”

    我听见何叔叔的声音。

    “筱舟!”

    小船哥停了下来。

    “回家吧!”

    大家都停了下来,我不得不睁开了眼。

    小船哥已经从花坛上走了下去,走到何叔叔身旁,他们低声说了几句什么,小船哥就跟着何叔叔走了。

    我忘记他是怎么跟我告别的了,也不记得大家是怎样一哄而散,我只记得过了好久,都还是我一个人坐在花坛中央,旁边还有月季花的香气,可我却哭了起来。我演的分明不是白雪公主,而是灰姑娘,比她还可怜的是,我还没遇见王子,午夜钟声就敲响,魔法就消失了。

    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就是觉得,我再也拉不到小船哥的手了。

    小孩子的预感,真的很灵。

 第二十二节

    我是回家以后才明白为什么小船哥、秦茜、秦川都被叫回去了——他们都要搬走了。

    奶奶家的院子是私房,当年爷爷被划成右派,房子才分出来,分别住进了辛、何两家。秦川他们家原本就在胡同里住,因为人口众多特别困难,又是根红苗正的贫下中农,所以又占了我们家的两间房。爷爷去世之后被平反,这些年奶奶总是跑北京市落实政策办公室,想要解决我们家的房子问题。那个简称“市落办”的地方说,只要能解决这三家人的住房,原本被占用的房子就能退给我们家。这次危旧房拆迁,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奶奶这些天已经分别跟几家人商量好,他们要从我们的小院里搬出去了。

    刚知道的那天,我哭得歇斯底里,但是院子里四处都乱哄哄的,没人理我这个小丫头,我妈干脆把我推出了院门,让我少闹哄。

    我站在门口抽抽搭搭的,姚阿姨进进出出打包她裁缝店里的东西,抽空塞给我一块大大泡泡糖,秦奶奶怕她媳妇扔了她那些破烂,自己扎包袱皮,见到我也只是像平常那样逗一句:“小妞子又掉金豆啦?”何叔叔和李阿姨抬走了一架钢丝床,要处理给胡同口收废品的,嫌我在门口碍事,我只好讪讪地回到了屋里。

    人生这场筵席聚聚散散,怎么也不是我哭两鼻子就能改变的。

    北京入了深秋,小船哥他们家先搬走了。临走之前,小船哥把他的小人书都认真地封在一个纸盒子里送给了我。我们并肩坐在院子里的小马扎上,我哭着问他能不能不走,他笑着摇了摇头。

    “小船哥,你们要搬到什么地方去?”

    “太阳宫。”

    “那儿是太阳的家?”就像相信红领巾是战士的鲜血染成的一样,我也相信太阳宫里住着一个太阳。

    “大概是吧。”

    “离我很远吗?”

    “挺远的。”小船哥低头看了看手腕上星球大战的电子表,“乔乔,我走啦。”

    “你等等,我问你个问题。”我急忙拉住他,小船哥温柔地望着我,等着我的问题,可我哪儿有什么可问的,我只是想再和他多待一会儿。

    “《水浒传》里浪里白条是谁?”我憋红了脸问。

    “张顺。”

    “那燕青呢?”

    “是浪子。”

    “还有还有!《家有仙妻》的陈天贵叫什么来着?”

    “澎恰恰。”

    “哦对,那电脑娃娃呢?”

    “是维基呀!乔乔,你……”

    我不等他说完,忙打断他,“那夏令时呢,那一小时跑到哪儿去了?”

    小船哥从兜里掏出一支圆珠笔,拉起我的手腕,认认真真地在上面画了一块手表,指针指着九点钟的方向。

    “等你长大就找到它了。乔乔,我真的要走啦。”

    “小船哥,那我怎么能找到你呢?”我小心翼翼地举着手腕,生怕把它蹭掉了。

    “我会回来看你的。”

    “你一定记得呀!我等着你!”我央求着。

    “好!”

    “你要是不回来,我就去找你。”

    “好。”小船哥抹掉我的眼泪,笑了。

    我童年里最重要的少年就这么离开了我。我一直在后面跟着他们,从院子里,转到胡同小口,最后站在西大院高高的花坛上,亦步亦趋地望着小船哥的背影,只要他回头,我就使劲朝他挥手。

    从那天开始,我一下子懂得了别离,懂得人与人从相识的那一天起,就要预备说再见了。只不过我还小,所以在算计着怎样找回夏令时丢失掉的那一个小时,算计着长大,算计着在一起,算计着永远在一起。

    画在手腕上的表到底还是消失了,可惜没人告诉我,失去的时间不能找回,只能怀念;同样,人们只能在一起,而不能永远。

 第二十三节

    小船哥走了之后,马上就轮到了秦川和秦茜。

    我没有为秦川他们的离去而哭鼻子,但是仍然会觉得失落。秦川走之前也拎了一兜子小玩意来找我,他在我的小床上抖开,叮叮咚咚铺满了一片,好多东西都瞧着眼熟。

    “这个,是你去年攒的香味橡皮,你课间去跳皮筋的时候我给拿走了,喏,香蕉的那个我用了,还剩橘子和草莓的,还给你吧。”

    “哦。”我想说谢谢,却怎么都觉得有点不对劲儿。

    “还有这个,《戏说乾隆》的贴画,程淮秀的我留着啦,四爷的还给你吧,再送你两张喜儿和贾六的。”

    “我说怎么哪儿都找不到了!原来被你偷走了!”我愤愤地把贴画揣在了怀里,“还有那些展护卫的呢!”

    “抄班长作业,送给她了。”秦川大言不惭地说。

    “秦始皇!”我尖着嗓子叫起来,“这些全都是我的!你赶紧搬走吧!我再也不想看见你了!”

    我一边嚷一边把秦川往外推,秦川挣扎着不走,我干脆插上了门。

    秦川在门外把玻璃窗敲得咣咣响,大声喊:“我真走了啊!走了可就再也不回来了!”

    “快走吧!千万别回来!越远越好!”

    “行!谢乔!”秦川愤愤地走开,还嘟囔着,“那些是你的,可镭射卡都是我自己的呢!”

    我翻开床上的小玩意,发现里面还真有那么几张林志颖的镭射卡,我最喜欢的明星就是林志颖,那时候只要大人给了我一块钱的钢镚儿,我都攒着到胡同小口儿的小卖部里的明星卡片机去摇明星卡,摇出谁来不一定,一般都是普通的硬质卡,只有运气特好的时候才能摇出闪亮的镭射卡,要是再摇到林志颖那张,我就要高兴半天。

    这几张镭射卡成功地挽救了我和秦川差点绝交的友谊,但还是不能改变他要搬离这里的命运。

    秦川和秦茜搬走的那个下午,我们仨一起跑到了小学顶楼。北京已经入了深秋,着上了特有的昏黄与灰色。秦茜说要好好陪我玩,我想玩什么都可以,秦川也出奇地恭顺,一句都没跟我抬杠。可是跟他抢着玩的时候什么都是好的,他真的让着我了,我倒觉得没意思了。后来我们就一起跳大绳,秦川和秦茜一人站在一边抡绳儿,我在中间,听着他们喊:“小熊小熊你转一下圈儿,小熊小熊你摸一下地,小熊小熊你滚出去!”

    我一下下跳着转着,天边的大雁擦着昏黄的云彩排成人字向南飞去,远处胡同里灰色的平房连成了一片,谁家院里的柿子熟了,沉甸甸挂了一树,那棵我们常爬的大枣树也深沉地伸展开了枝桠,时不时有风吹过,窸窸窣窣地掉许多叶子,我们院子里升起了炊烟,奶奶可能在烧饭了,院门开着,戴小白帽的秦奶奶出来倒土,她要喊一嗓子川子,我们在小学楼顶都能听见。

    这就是我记忆里童年时代落幕的样子了,北京城在我们脚下沉沉浮浮,最终消失幻化成了别的模样,可就像对要远行的秦川一样,我到最后都忘记了跟它说一声再见。

 第二章 萌芽 

    【我们渐渐不同,悄悄萌发着重要的变化,变成彼此不熟悉的样子,却又更加地想相互接近。】

    第一节

    我念中学的时候,似乎是最好的时候。

    20世纪90年代的北京,空气里都飘着一丝繁华的甜味。只要歌星出了磁带,就会立刻红火起来,四大天王、王菲、张国荣、梅艳芳,不光是他们,内地的很多歌手也都有一两首唱遍大街小巷的歌,《朝花夕拾》《同桌的你》《小芳》《纤夫的爱》在街边破了音的大喇叭里一遍遍地放。只要是新拍的电影电视剧就都好看,成龙的动作片、周星驰的喜剧片,还有数不尽的爱情片,国产电视剧甚至能拍到100集。一家家个体经营的小商铺小饭馆毗邻而立,大家都有了些小钱,都还吃得起买得起,有钱的未见得多有钱,穷的也未见得多穷,到处呈现出一种足够轻快的繁华。北京就像一个初长大的姑娘,蓬勃而娇艳,她欣喜地发现自己身上的各种美,至于会衰老这样的事,根本连想都不会想。

    我的少年时代就搭上了这座城最美的节拍。小升初的时候,我没能像班里那些班干部一样保送到最好的市重点学校,也不像其他大部分同学被“大拨轰”到一般中学。读书与教育是我们家最看重的事,我爸我妈一起请我的班主任老师吃了顿萃华楼,班主任便推荐我上了我们区的区重点——灯花中学。

    这次我没能和我爸继续成为校友,他上的可是市重点。为此家里人都再三激励我,要好好念书,争取和爸爸再上同一所大学,反正在我们家里没有比读书更重要的事了。灯花中学离家很近,骑自行车十分钟就到了。我还住在灯花胡同,本来说好的拆迁又搁置下来,据说因为我们胡同在市中心,又有古建,很可能就保护起来不拆了。这事让我懊恼了很久,觉得小船哥、辛原哥还有秦茜、秦川他们都被白白撵走了。可我奶奶就不这么想,把房子要回来对她来说是天大的好事,我小叔不但在院里结了婚,还生了小妹妹,家里照常热闹闹的。可我不喜欢这种热闹,再热闹也没有我的小伙伴们了,我还是喜欢以前那样大杂院的日子,不过我每跟奶奶提起,我奶奶就让我哪儿凉快哪儿歇着去。

    还有一件事我也没想到——我的的确确是失去了小船哥,可秦川这家伙却没走远。他就在我旁边最差的四二一中学念书,上学放学总能打上照面。他们学校的学生和我们学校大不相同,从来不好好穿校服,个个流里流气的,梳着分头插着兜,走在路上横冲直撞的,有的甚至还戴墨镜抽烟。我们学校的学生都怕他们,常有他们学校的人成帮成伙儿地聚在我们校门口,听说就有学生被他们劫过钱,所以只要见到四二一中的学生,我都要绕着走。

    有那么几次,我在校门口还见到过秦川,他和一帮常在那里的小痞子勾肩搭背混在一起,一副逍遥自得的样子。我骑着车从秦川面前经过,他嬉笑着一边打闹一边嚼泡泡糖吹起个大泡泡。我看见了他但没搭理他,他也没理我,就好像我们从来没认识过似的。擦肩而过的时候有种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是遗憾不再亲切,还是庆幸没和他一样,不过那感觉转瞬即逝,我有了新的生活,那里面以后也许都不会再有秦川了。

 第二节

    初一那一年懵懵懂懂地就过去了,想来想去,似乎最大的事就是我当上了从小到大最大的官——学习委员,但又因为期末考试考了第12名没进前十而被抹下去了。我为这事狠狠哭了一鼻子,并从此发誓,再也不当班干部了。当然,那时的我还是天真地赌气,根本想不到我在未来的两年里会有个什么样的名声,而这名声注定我永远会跟班干部绝缘。

    上初中和上小学最大的区别之一就是男生和女生不再混在一起胡玩了,男生玩男生的,女生玩女生的,除了交交作业、考考试,两拨人基本无交集,要是有凑到一起玩得好的,那不用说,肯定是谁对谁有意思了。

    “有意思”是我们的悄悄话,“情窦初开”这样的词用在我们身上都嫌早,那点意思顶多算是给青春期开了个头,不过这也足够我们蠢蠢欲动了。我们班和“有意思”最相关的人是刘雯雯,因为我们班好几个男生都对她“有意思”。刘雯雯长得好看,虽然我觉得她比不上秦茜,但是其他同学又没见过秦茜,就当她这样的算是最漂亮的了。她比我们发育得都早,过了初一就有一米六几了,在人群中像根青葱似的,特别扎眼。而我那时候还没蹿个,也就一米五几,要是走在刘雯雯旁边,就跟个灰头土脸的小蘑菇似的。

    自然没有人对我这个小蘑菇有意思,但小蘑菇也有春天,我对别人有了意思。

    我可不是花心的人,在我心里,最最喜欢的永远是小船哥,而遇见孙泰是一场意外。孙泰不是我们班的同学,他是隔壁五班的。上了一年的学,我都对他没什么印象,我们年级有十个班呢,我又不像刘雯雯名气那么大,除了我们班的同学和几个以前的小学同学,其他人我都不认识。

    那天是学校的科技日,组织同学们去自然博物馆参观,从我们学校到自然博物馆很近,不过两三站地,所以学校就让同学们自行前往,到门口再按班级集合。天空下着蒙蒙细雨,我穿着雨衣,取车慢了点,等骑出来时班里的同学都走了大半,可想而知我这样的小蘑菇是没谁会特意等我的,至于刘雯雯那辆自行车旁,则至少围了四五个人。我骑车紧着往前赶,孙泰和几个五班的男生就在我前面,我看着孙泰的背影,一下就愣住了。

    他好像小船哥。

    一样的白衬衫,一样的瘦削,一样的挺拔。

    我就像着了魔似的紧紧跟着他们,一路上不错眼珠地看着孙泰,生怕那熟悉的温暖光亮转瞬即逝。兴许是雨天路滑,他们又骑得快,当中的一个男孩没扶好车把,摇晃了几下摔倒在了路上,我跟得太紧,根本来不及刹车就撞了上去,结果一堆人摔成一团,我兜里揣着的“小两口”软糖滚了一地。就在我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时,孙泰走到我面前,他伸出手,慌张地问:“同学,你没事吧?”

    我晕乎乎地看着他,一句话都答不上来。他温柔的样子,也好像小船哥啊。

    我半天没有回应,孙泰尴尬地收回了手,他的同伴们纷纷站了起来,不知谁还一脚踩在了我的软糖上,孙泰也扶起了车,跟着他们一起走了。我傻傻地蹲在地上,看着他们走远,只有孙泰一个人,又回头看了看我。遥遥的雨雾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出奇地快,脸也烧了起来,快把周遭的雨水化成蒸汽了。

    从那天起,我的初中生活,多了一层“意思”。

 第三节

    那时我不知道孙泰的名字,也不敢去问别人。过了好些天才想到一个好办法,我假装没带数学书,在他们班门口徘徊了好几个课间,好不容易等到他一个人,才鼓起勇气走过去,努力假装自然地喊住他。

    “那个……同学。”

    “什么事?”孙泰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显然在他的记忆里我就像那天的雨一样消失得干干净净,虽然不指望他会对我印象深刻,但这样干脆的陌生感还是让我有点失落。

    “可……可以借我你的数学书用一下吗?我忘带书了。”我结结巴巴地说出准备好的台词,这时的我紧张到了极点,生怕被他一口拒绝。

    “哦,那你等一下。”

    孙泰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复杂的心理活动,他转身回了班,不一会儿就拿了一本书皮有点卷边的数学书出来。

    “谢谢你!”我接过书,激动得恨不得朝他鞠躬。

    “哎,你哪班的啊?”孙泰喊住准备匆匆离去的我。

    “四班的!”我指了指他斜对门的教室。

    “你叫什么?”他又问。

    这是我没能想到的附加问题,我红着脸说:“我叫谢乔。”

    “哦。”他似乎并不在意,而我却因此兴奋起来,我想我也许没自己想象的那么没有存在感。

    “我会把书还给你的!下个课间就还!”我的声音清亮起来,笑着大声对他说。

    “好啊。”孙泰挥了挥手,走回了班里。

    那天我上了有生以来最天马行空的一节数学课,孙泰的书被我翻了一遍又一遍,封面上他那歪歪扭扭的字迹“初二(5)班 孙泰”,也被我像背课文一样念了一遍又一遍。我把我能想到的美好愿景,在那天都使劲想了一通。我想到同学之间传阅的那些日本少女漫画,那些席娟、于晴的小说,然后把自己和孙泰一一代入,我想自己以后一定也会变成有那样故事的女孩,变成温暖可爱的女主角。

    可我不知道,我与孙泰之间发生的最美好的事,也就是借书的那一刻罢了。

    后来我如约还了他书,理所当然地,我们就算相互认识了。每天上学、放学、课间、早操,我都会设计好路线去跟他“偶遇”。每次相遇时的对视一笑,都能让我开心许久。

    我像积攒邮票一样积攒着这样的瞬间,我还买了一个漂亮的本子,那上面画着美丽的少女,在浅橘色的背景色中,虔诚地交握双手,仿佛祈祷着什么。我把关于孙泰的所有事都记在了这个本子里,在封皮上我写着“ST日记”,还在旁边画了一颗小小的桃心。这是我最甜蜜的秘密。

    然而,这秘密却像泡沫一样,根本来不及升上天堂,便被轻易戳破了。

 第四节

    那天做课间操的时候,我晚回来了一会儿,因为五班在我们班后面,只要我假装磨蹭地系系鞋带,就能和孙泰打个照面。那是如约而至的一个微笑,我很满足,轻快地小跑回班里,想赶紧记在我的小本子上。

    可是回到座位上,我却怎么也找不到我的小本,在我斜后面刘雯雯那里照例围了一圈人,他们嘻嘻窃笑着,我却还没意识到与我有什么关系。直到我的本子被他们传来传去,露出那一抹鲜艳的浅橘色,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就像是原子弹爆炸,我觉得全身的气力都升腾成了一朵蘑菇云,直冲到了脑门上。

    “还给我!”我颤巍巍地冲到他们面前。

    没人理我愤怒的诉求,他们就像接力棒一样互相传递着我的本子,我追在他们身后,可谁也不肯还我。我恳求地看着刘雯雯,希望她能制止这个闹剧,可她只冷漠地看了我一眼,就继续低下头优雅地写作业去了,和平时一样,好像这几个小丑为了逗她开心的恶作剧和她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越来越生气了,眼见我就要伸手够到,一个男生把它扔向站在讲台前的另一个男生。

    那个男孩接过我的本子,清了清嗓子,翻开念:“ST日记:2月16日,天气晴,今天,我在操场边看见他了,他穿着一件棕色的毛衣外套,先开始他没瞧见我,只注意看场中间打球的人,为了让他看仔细些,我又凑近了几步,快到他身后的时候,他正巧回过头,终于看到我了,他冲我笑了一下,好开心!”

    班里的同学哄堂大笑起来,男生在起哄,女生则在窃窃私语,他后来又念了些什么,我根本听不见了。那颗原子弹终究把我炸成粉末,我未竟的喜欢随之灰飞烟灭。所有秘而不宣的情感,隐藏时是宝藏,而公开时便会成了笑话。

    后来我是怎样拿回了本子,怎样回到座位,怎样打了铃,怎样上了课,我统统不记得了,在我耳边只不断响起周遭嘲笑式的“ST”的呼唤声,像魔咒一样,把我束得紧紧的。

    很快,ST就被大家猜出了是孙泰,男主角的出现让这出闹剧更加精彩,谢乔喜欢孙泰这样明明很小清新的事,一下子变成了所有人的谈资。从男生到女生,从四班到五班,从我到孙泰。

    日记被发现之后,我的所有“偶遇”和“碰巧”都不再进行了,有好几天我都没有见到孙泰。我不敢见他,我知道这件事很蠢很丢脸,我不知他会不会也因此被取笑,我只敢在夜晚躲在安全的被窝里时偷偷想一想他,就像是给自己包扎伤口,他就是唯一的药。

    可是没过多久,我还是遇见了他,偏巧不巧地,我从班里走出来的时候,他也和几个男生走到了我们班门口。最近被热议的男女主角相遇,一下子引起了大伙的围观,有好事的已经开始起哄了。我看见他身旁的男生在不断地捅他,我不由更紧地缩起了肩膀。

    “你们家谢乔来啦!”他们嬉笑着。

    “谁认识她啊!”孙泰厌恶地说。

    那是我听到过的最冰冷的声音,我整个人都好似被冻住了一般,空气凝结在了一起,我无法动弹,也不能呼吸。我抬起头,望向孙泰,那是我最后一次看他,可他根本瞥都没瞥我一眼,跟着那群男生一起,快速地从我身边走过,连飘起的衣裳角都带着轻蔑与不屑。

    我终于知道,他不是我的药,是给我的最后那一刀。

 第五节

    善意会被歌颂,而恶意则会被传播。

    即便我被孙泰彻底地无视,但仍不能阻止大家时不时开个玩笑。只要我和孙泰出现在同一画面里,此起彼伏的起哄声一定会响起。在一片嘈杂声音中,最安静的就是我和孙泰,我知道他一定不会看我,所以我也不看他。

    恶作剧大概最能展示庸人的才华,常围在孙泰旁的那几个男生还编了一整套的歌谣来取笑我们。什么“天堂公园真正好,孙泰追着谢乔跑,见到草坪就卧倒,宝宝就要出生了”;什么“月光柔柔,谢乔上楼,孙泰柔柔,泉水流流”;什么“老猫捉老鼠,谢乔数一数,一二三四五,孙泰也被捕”……

    只要我和孙泰经过的地方,就能传出这样的段子,那时的我已经麻木了,平时上学放学都像木偶一样,我只是每天在日历上画一个“×”,倒计时我初中生活的结束。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而离开的唯一办法,就是长大。

    如果真的就这么一天天挨到毕业,也就好了。

    其实学雷锋日那天对我来说不过是又一次集体嘲笑,我已经习惯到麻木的程度了。我推着自行车从校门口走过,被孙泰身边的那帮男孩围起来,他们争着要学雷锋,把我的车推到孙泰面前,装模作样地给车胎打气。一边打一边唱着那些歌谣,有手欠的,还把我车条上的车珠揪下来几个,塞到一旁孙泰的帽衫里。也许那天真的是被闹急了,孙泰烦躁起来,他一把抢过我的车,往地上一摔,大声嚷:“你快滚!”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亲缘范围外的人骂,也是我第一次体会语言的杀伤力。我屈辱极了,那个完整的我在学校门口,在这么多人面前被孙泰撕成碎片。我想那时我的样子一定像是失了魂魄的女鬼,只等喷一口血出来,就彻底死透了。周围都安静下来,所有人都看着我,我哭了,实在忍不住哭了,我慢慢蹭过去,扶起自己的车,然后一步一挪地离开了那里。

    在泪水的余光里,我看见了一旁的秦川。他和那帮常在校门口的小混混就那么站着,手里的烟头烧了大半,一阵风来,吹落了烟灰。

    我更难过了,根本不敢看他的眼睛,我不想让他把这么狼狈的我和小院里的那个淘气、爱笑、会跟他抬杠、跟他一起度过了那么美好童年的谢乔联系起来。

    现在这个谢乔,就像小时候被他折断了翅膀的蜻蜓,再也飞不起来了。

 第六节

    晚上回家我做了个梦,梦是灰色的,上下颠倒的,那大概是吴大小姐去世那天,我从她家的院子里跑出来,在已经被拆毁的胡同里一路狂奔,一个人都没有,乌鸦在脚下飞,路在头发上面飘,分不清东南西北,也不知春夏秋冬。我跑得气喘吁吁的,想回家却怎么也回不去。我似乎也知道那是梦,却觉得自己可能就醒不过来了,但转头想想,醒不过来也好。就在这个时候,我听见了秦川的声音,就像当初他在院门口等着我时那样,他呼唤我的名字,穿越了时空,那一嗓门声嘶力竭的“乔乔”一下把我惊醒了。

    我恍过神时,已经躺在了自己的床上,卡通闹钟适时地叫起“该起床啦”,我沮丧地关了它,上学对我来说分明是苦难,但是我又不得不准时准点奔赴。

    我以为那是与以往一样烦躁苦闷的一天,压根就没想到一早会在校门口碰见秦川,他们一般都是下午放学那会儿才过来呢。更没想到的是,孙泰竟然会跟他站在一起。确切地说,是孙泰被秦川他们围在了中间,他脸色苍白,显然受到了惊吓,而秦川那冷酷的表情,也是我从没见过的。正是上学的高峰,路过的同学一边尽量远离他们,一边忍不住地张望议论。

    我几乎跌跌撞撞地从自行车上下来,什么与秦川好久没说话这样的事全都抛在了脑后,我凑到他跟前,慌张地问:“你干什么?”

    “你起开。”

    这是分开这么久以来,我与秦川说的第一句话。

    秦川推搡着孙泰走了,我愣愣地看着他们,其实孙泰与其说走,倒不如说被架着,两个四二一中的学生紧紧贴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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